河南某乡村道路施工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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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牟县刁家乡人民政府关于刁家乡2015年乡道建设工程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5-04-7招 标 人:中牟县刁家乡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四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 总则141.1 项目概况14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4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4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5 费用承担151.6 保密151.7 语言文字151.8 计量单位151.9 踏勘现场151.10 投标预备会151.11 分包151.12 偏离162. 招标文件16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6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16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63. 投标文件16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63.2 投标报价173.3 投标有效期173.4 投标保证金173.5 资格审查资料183.6 备选投标方案183.7 投标文件的编制184. 投标19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4.2 投标文件的递交19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95. 开标195.1 开标时间和地点195.2 开标程序196. 评标206.1 评标委员会206.2 评标原则206.3 评标207. 合同授予207.1 定标方式207.2 中标通知207.3诚信保证金缴纳及返还207.4 签订合同21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18.1 重新招标

3、218.2 不再招标219. 纪律和监督21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1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1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2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29.5 投诉22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2第三章 评标办法23第三章 评标办法(固定标价随机抽取法)24第四章 合同29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30第二卷31第六章图 纸32第三卷33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33第四卷36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37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0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2三、授权委托书43四、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44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5六、施工组织设计46七、资格审查资料51(一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51(二)近年财务状况表52(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53(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54八、项目管理机构55九、承诺书58十、其它材料66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牟县刁家乡人民政府关于刁家乡2015年乡道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5-04-7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牟县刁家乡2015年乡道建设工程已获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牟县刁家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中牟县刁家乡2015年乡道建设工程2.2建设地点:中牟县刁家乡中刁路-宋家2.3投资规模:约150

5、万元2.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2.5工期要求:90日历天2.6质量要求:合格2.7建设规模:长1.5公里,宽5米,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2.8招标范围:对刁家乡中刁路-宋家乡道路施工工程进行招标,详细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企业办理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

6、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社保中心出具交纳证明);3.3企业业绩: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三个类似道路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为准。3.4、2011年、2012年、2013年财务无亏损,没有被接管、冻结、处于破产状态(未满3年的以实际注册年限为准);3.5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到中牟县检察院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时,须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到中牟县商都大街中牟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609室进行办理,咨询电话:0371-62113299。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携带的资料及申请书格式请登录中牟县人民检察院网站查询并下载。(网址: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

7、标。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报名时间及地点:投标人请于2015年4月16日至2015年4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2:30分至5:00分(北京时间)到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心怡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3号楼C座20楼)招标部参加报名。4.2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类似道路业绩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均须核对原件(缺项者不予

8、报名),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时,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4.4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心怡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3号楼C座20楼) 招标部参加报名。4.5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9时30分(暂定,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

9、标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牟县刁家乡人民政府地 址:中牟县刁家乡中刁路联 系 人:武先生电 话:13938526365代 理 人: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心怡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3号楼C座20楼联 系 人:赵女士电 话:0371-85519015中牟县刁家乡人民政府关于刁家乡2015年乡道建设工程项目变更公告一、项目名称:中牟县刁家乡2015年乡道建设工程二、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5-04-7三、变更内容:1、原公

10、告内容:4.1报名时间及地点:投标人请于2015年4月16日至2015年4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2:30分至5:00分(北京时间)到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心怡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3号楼C座20楼)招标部参加报名。4.2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类似道路业绩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均须核对原件(缺项者不予报名),并提供加盖公

11、章的复印件贰套。2、现变更为:4.1报名时间及地点:投标人请于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4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2:30分至5:00分(北京时间)到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心怡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3号楼C座20楼)招标部参加报名。4.2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和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原件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类似道路业绩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均须核对原件(缺项者不予报名),并提供

12、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四、其他内容不变。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牟县刁家乡人民政府地 址:中牟县刁家乡中刁路联 系 人:武先生电 话:13938526365代 理 人: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心怡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3号楼C座20楼联 系 人:赵女士电 话:0371-8551901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 称:中牟县刁家乡人民政府地 址:中牟县刁家乡中刁路联系人:武先生电 话:13938526365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心怡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3号楼C

13、座20楼联系人:赵女士电 话:0371855190151.1.4项目名称中牟县刁家乡2015年乡道建设工程1.1.5建设地点中牟县刁家乡中刁路-宋家1.1.6建设规模长1.5公里,宽5米,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9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4、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企业办理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社保中心出具交纳证明);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三个类似道路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为准。财务要求:2011年、2012年、2013年财务无亏损,没有被接管、冻结、处于破产状态(未满3年的以实际注册年限为准);其他要求: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

15、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各投标人应将质疑问题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17日 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招标答疑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1.11分 包不允许1.12偏 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编号的补遗书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14日 9时 30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

16、件后24小时内3.3.1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万元整(人民币:30000.00元)递交方式:于开标前3日内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开户名称: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中牟县支行账 号:246 835 827 589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此款项为 项目投标保证金”。 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三 年,指 2011 年度至 2013 年度,(如注册时间不满三年的以实际为准)。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指 201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

17、收报告日期为准)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三 年,指 2011 年 1 月 1 日以来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和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中要求签字盖章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副本 肆 份,电子版 1 份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在 2015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时间为开标时间)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地点: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心怡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

18、际3号楼C座20楼会议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5.2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及监督单位代表检查并宣布检验结果;(5)开标顺序: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并签到的逆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经济、技术专家 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开标前从有关政府部门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采用固定标价随机抽取法确定(依据牟财招文20132号文精神)。7.3.1诚信保证金的交纳投标人在开标前3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

19、控制价金额30%的诚信保证金(单位保留到元),不接受银行保函等其他担保形式。帐户名称: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中牟县支行帐号:246 835 827 589(汇款时注明: 项目诚信保证金)开标后,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公示结束1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无息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由招标代理机构直接转交到财政部门指定专户,并到中牟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换取收据。7.3.2诚信保证金的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根据其工程进度,经有关部门同意后进行分次无息返还,主要用于施工单位购买原材料、支付机械费。BT建设项目中标人所缴纳的自有资金的退还,依据本办法执行。退还诚信保证金中标

20、人需提供:1.工程项目退还诚信保证金申请表;2.交款凭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4.收款人收据;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然后到中牟县政府采购监督科办理退还手续。退还比例:中标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可申请退还交纳诚信保证金的30%;工程完成50%退还诚信保证金的60%;工程完全竣工后,将所剩诚信保证金的10%一次性无息退还。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类似道路业绩的项目。10.2 招标控制价(招标人报价)招标控制价(招标人报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招标人报价)在开标前5日内公布经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的拦标控制价。10.3 “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

21、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 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含投标文件内所有内容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壹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U盘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10.5 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在开标会时招标人将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以证明其出席。10.7

22、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10.8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10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

23、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1监 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2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

24、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3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3.1所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均须将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须附进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中附复印件;10.13.2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交纳招标文件费300元,(售后不退)。10.13.3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中牟县财政局要求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10.13.4中标人签订合同时间: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放后30日内与招标人联系协商签订合同。10.13.5资金拨付进度比例:工程竣工验收后,以验收报告为基准日,三个月内拨付项目总投

25、资(合同价)30%的价款;第二年同期,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后,拨付项目总投资剩余金额的50%;第三年同期拨付剩余总投资款。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本招标项目建设投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次招标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次招标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

27、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

28、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

29、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

30、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

31、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

32、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

33、下列内容: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施工组织设计七、资格审查资料八、项目管理机构九、承诺书十、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投标报价3.2.1本工程招标采用固定标价方式;招标人的招标控制价即为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按要求填写投标书的内容;3.2.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各类风险因素,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工程现状、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

34、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投标人还应全面考虑现场施工时对相邻建筑物或基础设施等的影响,应认真阅读图纸,充分考虑其他不利因素影响,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发生对相邻建筑物或基础设施、其他人身、财产等造成的任何影响和伤害,投标人负全部责任;3.2.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并结合市场价格信息、实力、技术装备、施工手段、管理水平及本企业的竞争能力情况确定是否投标。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35、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3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

37、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

38、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

39、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应包装在包装袋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

40、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

41、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宣布投标截止,后来的投标文件不再接收;(2)宣布开标纪律;(3)宣布招标人代表、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

4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对投标人进行点名;(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请监督人、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按照“先投后开,后投先开”的顺序,对投标文件商务文件进行开标,并公布投标人名称、质量目标、工期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等内容,并记录在案,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

43、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

44、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诚信保证金缴纳及返还7.3.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2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3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诚信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

45、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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