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某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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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洛阳市华山北路二期、金谷园北路和经七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DH2011-096招标人(盖章):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招标代理人(盖章):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一一年十一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1. 总则- 5 -1.1 项目概况:- 5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和安全文明工地要求- 5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6 -1.5 费用承担- 6 -1.6 保密- 6 -1.7 语言文字- 6 -1.8 计量单位- 6 -1.9 踏勘现场- 7 -1.10 招标答疑会- 7 -1.11 分包

2、- 7 -1.12 偏离- 7 -1.13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7 -2. 招标文件- 8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8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8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8 -3. 投标文件- 8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8 -3.2 投标报价- 9 -3.3 投标有效期- 9 -3.4 投标保证- 10 -3.5 资格审查资料- 10 -3.6 备选投标方案- 10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4. 投标- 11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1 -5. 开标- 11 -5.1 开标时间和

3、地点- 11 -5.3 开标程序- 12 -6. 评标- 12 -6.1 评标委员会- 12 -6.2 评标原则- 13 -6.3 评标办法- 13 -7. 合同授予- 20 -7.1 定标方式- 20 -7.2 中标通知- 20 -7.3签订合同- 20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1 -8.1 重新招标- 21 -8.2 不再招标- 21 -9. 纪律和监督- 21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1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1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1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1 -9.5 投诉- 21 -附表四- 23 -

4、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6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26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26 - 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 30 -第四章 施工图纸- 31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1 -1、工程采用的技术标准及规范- 31 -2、控制价的编制标准- 3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3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4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证明材料- 37 -三、授权委托书- 37 -四、企业简介- 37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44六、施工组织设计44七、项目管理机构46八、其他材料46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招标人名称:洛阳市住房

5、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址:凯旋西路33号建设大厦联系人:任娟娟 电话:0379-63926621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凯旋西路33号建设大厦联系人: 王娟 电话:0379-633336113项目名称洛阳华山北路(二期)、金谷园北路、经七路建设工程施工。4工程概况详见1.1。5图纸设计单位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6建设地点洛阳市区。7资金来源资金由市财政筹措。8资金落实情况建设资金已列入财政年度投资计划。9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总承包。10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设计图纸中包含的道路、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电力电缆沟其附属工程等。 11标段划分施工招标标段分(

6、按设计道路中线桩号,实际施工起止点按施工图标示):第一标段:华山路二期:0+000至1+320第二标段:华山路二期:1+320至2+622.855第三标段:金谷园北路:0+000至1+315第四标段:金谷园北路:1+315至2+337.106第五标段:经七路:0+000至1+600第六标段:经七路:1+600至2+690.4731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按业主通知要求。竣工日期:自开工之日起,至计划工期止竣工。13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达到优良标准,创河南省市政工程“金杯奖”。14安全目标、文明工地目标安全目标:杜绝人员死亡事故发生。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15投

7、标人资格见招标公告。1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7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时,业主可以给予协助。18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召开答疑会时提交。19招标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开标前15天(以招标代理公司通知为准)。召开地点: (以招标代理公司通知为准)。20招标人投标预备会及书面澄清时间(以招标代理公司通知为准)。21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22是否允许偏离不允许23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答疑;通知;补充等相关文件。24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应符合相关规定。25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2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由投标人账户转到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按每个标段5万元计

8、算。27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信誉要求:无不良记录建造师资格: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28近年财务状况要求3年(2008年1月以来)29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要求3年(2008年1月以来)30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的年份要求3年(2008年1月以来)3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2签字或盖章要求法人代表应由本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应由本人签字。单位盖公章。33投标文件的份数纸质文档:正本1份,副本5份。(正本附单价分析表)电子文档:以招标代理公司专用光盘要求为准。34装订要求胶装35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洛阳市凯旋

9、西路33号招标人名称: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3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11年11月22日上午9时整。地点:洛阳市凯旋西路33号洛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37是否退还投标文件不退还38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洛阳市凯旋西路33号洛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39递交奖励证书时间及地点时间:2011年11月22日上午8:00-9:00。地点:洛阳市凯旋西路33号洛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40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9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3 人,专家 6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

10、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第一、二、三中标候选人。 42履约担保担保的形式:由投标人账户转账或银行保函。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10%。43招标文件工本费和图纸押金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壹仟元(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专用光盘:每张光碟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叁仟元(3000元)。中标单位押金不退。未中标单位在开标后5日内将图纸完好退回招标人的,押金无息退还,逾期不退。44中标后须知1.本次招标实行押证制,即投标人如果中标,其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原件押在招标人处至该项目主体工程竣工后七日内退还。投标人应在投标时或在开标会议召开前将以上证

11、件提交给招标人,严禁转包,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按潜在中标人顺序替补。2.投标单位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二十天内或者工程开工前十天内办理完安全备案手续;并按豫建建200620号文件要求交付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缴纳履约保证金(或出具银行保函);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3.投标单位中标后,如不按投标文件要求进行组织施工(如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不符、施工措施与投标文件不符等),业主将对该单位进行不良记录登记,限制其今后在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工程投标。 1. 总则1.1 项目概况:(1) 华山北路(二期)建设工程:南起310国道,北至机场路连接线,主路全长2622.855米,规划红线60米; (2) 金

12、谷园北路建设工程:北起310国道,南至春都路,长2337.106米,红线宽60米;(3) 经七路建设工程:北起310国道,南至春都路,长2690.473米,红线宽30米。 上述工程均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电力电缆沟等附属设施。工程建设由市财政投资。建设资金已列入年度市投资计划。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和安全文明工地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安全目标、文明工地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是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报名单位。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

13、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本工程招标人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施工标段进行投标,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

14、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被责令停业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12)同一标段的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踏

15、勘组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所提供的有关工程场地及周边环境情况,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招标答疑会1.10.1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招标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1.10.3 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

16、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本工程中标人不得分包。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3农民工工资保障金1.13.1中标人按工程中标价的2%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1.13.2中标人应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此保障金投标人应在中标后5日内以现金支票方式存入建设单位指定的银行帐户,并向建设单位提供缴纳凭据。1.13.3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必须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做出以下承诺:一是必须在标书中如实反映其以前所承建工程中工资支付的情况,需特别注明截止竞标之日,是否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二是必须在

17、标书中承诺中标后及时、足额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三是必须在标书中承诺:一旦其承包的工程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工资保障金中先划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不具备以上三项内容的,其投标按废标处理。1.13.4对投标人没有如实反映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或无故不足额存入工资保障金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进行通报批评,记入建设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的企业诚信档案,并给予相应惩罚。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人须知;(2)评标办法;(3)合同条款及格式;(4)工程量清单; (5)图纸;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

18、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

19、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

20、(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任何投标文件。3.2 投标报价3.2.1 工程量清单报价编制说明:(1)投标人依据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现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相关现行的配套文件等计价标准自主报价。(2)本次招标人预算控制价中计取了预算总造价(暂列金额除外)1%的材料价格风险系数金额。(3)工程用所有材料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材料价格波动风险,自行考虑并足额记取材料价格风险系数金额,依据市场情况并结合自身实力自主报价。(4)材料价格的调整: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承担价格风险的材料范围为:钢材、水泥及其

21、制品、燃油、生石灰、砂石料。风险分担办法为:以投标当期工程造价信息为基数,当施工期以上材料工程造价信息价高于投标期工程造价信息价10%(不含10%)时,超过10%的部分以实调整增加造价;10%(含10%)内不再调整工程造价;当施工期以上材料工程造价信息价低于投标期工程造价信息价时,低于部分依实调减,减少工程造价;工程造价信息价中没有对应品牌的,参照同类产品的价格增减幅度调整;共同承担价格风险材料的价格调整金额不优惠。共同承担价格风险的材料范围以外的材料价格不调整。(5)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6)本工程使用商品砼和预拌砂浆的范围按

22、照洛阳市对市政工程使用商品砼和预拌砂浆办法确定。(7)本工程灰土(二灰土)基层和水稳基层施工,不得在路槽内进行现场拌合,均需采用场拌。(8)施工临时用水、电源,临时便道,临时低压线路等均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9)文物钻探、发掘需要现场配合人员费用等地方性费用和应当向管理部门办理施工手续的相关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单位措施费或相关清单的价格内。费用发生时由承包单位自行承担。3.2.2 投标人应按第三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三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

2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3.4.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数额和方式见前附表。3.4.2 投标人应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开标时提供原始转账凭证。3.4.3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3.4.2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户 名: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

24、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洛阳银行航兴支行账 号:71202020103080743.4.4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不予解除保函: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6 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25、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履约担保、使用商品砼和预拌砂浆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

26、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盖章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书正本壹份, 副本五份(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应粘贴标识,以便使用。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6 投标人投标文件各标段的公共相同部分可以合并编制;商务、技术标部分可以合并装订。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包装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和法

27、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4.1.2 投标文件中的正本与副本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

28、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4投标人对自己报名参与投标的标段均应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可以中标1个标段。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要求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29、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废标,取消参加评标资格:(1) 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送达者;(2) 投标人不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投标项目经理本人不到场,或到场但未出具授权委托书和相应证件的;(3) 投标的项目经理在开标时未提供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4)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密封:接口处均有封条,且在骑缝处加盖法人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印章);(5)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加盖印章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6)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数字差错,致使评标委员会无法进行评

30、审的;(7 )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与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拟派的项目经理不符、且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获得招标人书面同意的;(8)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9) 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单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5.3 开标程序招标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

31、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有投标人述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暂时休会,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9)复会,宣布评标结果。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

32、评审的;(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4)招投标管理部门认为应当回避的其他人员。6.2 评标原则6.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2电子辅助评标适用洛阳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的通知(洛建2009489号)。6.3 评标办法第一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现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只适用于本工程的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第三条 本工程施

33、工招标评标工作,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察院、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监督下,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具体进行,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干涉评标工作。本工程的招标评标活动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第四条 评标委员会(一)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招标评标专家库中的评标专家组成。评标专家由招标人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于评标当天随机抽取,并予以保密。(二)评标委员会中招标人的代表应熟悉相关业务。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应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评委。第五条 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提供符合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现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规定的工程量清单。

34、第六条 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总价。投标人的投标最终报价高于招标控制总价的,为无效投标,按废标处理。招标控制总价依据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现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现行配套规定、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第七条 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等,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第八条 招标人可以在初步评审前对所有投标进行清标。即对基础性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但不得进行评审性工作。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已整理的基础资料、数据等进行复核、确认,并

35、对其正确性负责。招标人在评标时应将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和评标办法等全部提供给评标委员会。第九条 评标工作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初步评审是对所有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响应型、重大偏差和不可竞争性费用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经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详细评审,按废标处理。详细评审是对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内容,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评标办法进行分析、比较和打分等评审。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结果经审查后,评标委员会出具评审意见和评审结果。第十条 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作为竞争性的费用,评标时从投标人总报价中扣除,不参与评

36、分。第十一条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和加强经营管理的基础上,且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相关规定。出现下列降价情况的投标报价,在工程量清单报价评分时,按零分处理:固定资产不折旧的(或已提够折旧);某种材料尚有剩余但不计材料费的;周转材料不摊销的(或已经摊销完毕)。第十二条:初步评审时,以电子版数据为准进行清标。第十三条 投标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废标处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投标报价、报价内容不全的;投标总报价与其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项目合价与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与人材机用量相互矛盾,致使评标委员会无法正常评审认定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工程质量

37、、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需要承诺的进行承诺或承诺达不到要求的;规费(社保基金等)、税金和安全文明施工费不按规定计价或计算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况。第十四条 对被界定为无效投标和废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详细评审。第十五条 详细评审采用综合评估计分法,计分标准如下:一、商务标的评分标准:58分(一)工程量清单总报价:(30分) 1、评审原则:总报价应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以总报价的高低和合理性作为评分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过业主控制价(拦标价)的视为无效投标。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1)当有效投标总报价在五家以下时(含五家),评标基准

38、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2)当有效投标总报价在五家以上时(不含五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人总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3、评审方法:当有效投标人的总报价低于基准价下浮值时下浮值=评标基准价(1-F),F=10%得零分。4、其他有效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得分:有效投标人的总报价以评标基准价为基准,相等的得30分,每低1扣0.5分,每高1扣0.75分;即:低于基准价时,投标人报价得分30-(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000.5;高于基准价时,投标人报价得分3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0.755、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作为竞争

39、性的费用,评标时从投标人总报价中扣除,不参与评分。(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15分)1、评审原则: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评审以保证工程所必须的实体消耗和保证工程质量为目标,以报价的合理性为评分依据。2、综合单价评分基准价的确定:(1)当有效投标中同一编号的综合单价在五家以下时(含五家),综合单价评分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同一编号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2)当有效投标同一编号的综合单价在五家以上时(不含五家),综合单价评分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同一编号综合单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3、评审方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除水泥稳定基层、侧石安装和人行道铺装作为固

40、定项目外,其余由评委根据抽项原则及工程特点选定12项清单项目,评标委员会对抽取的每一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作合理性判断。投标人所报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基准价在+5%(含)-10%(含)范围内的为合理报价,每项得平均分,共计15分;投标人所报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超出基准价+5%(不含)-10%(不含)范围的不得分。抽项原则:以最接近总报价评标基准价负标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准,按分项清单费用合价占全部清单项目报价的比重由大到小选定。(同类项选一项)。当不少于三分之二的评委判断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为不合理时,该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不合理性方可成立。(三)主要材料单价:(8分)1

41、、评审原则:以选定材料单价的合理性和材料来源作为评分依据。2、材料评分基准单价的确定:(1)当有效投标中同一材料报价在五家以下时(含五家),材料评分基准单价=所有有效投标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2)当有效投标同一材料报价在五家以上时(不含五家),材料评分基准单价为所有有效投标同一材料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3、评审方法:必须评审的主要材料的确定由评委根据抽项原则选定8项材料。评标委员会对抽取的每一项材料单价作合理性判断。投标人所报材料单价在基准价+5%(含)-10%(含)范围内的为合理报价,每项得平均分,共计8分;投标人所报材料单价超出基准价+5%(不含)-10%(不含)

42、范围的,不得分。4、抽项原则:以最接近总报价评标基准价负标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准,按每项材料费占全部材料费的比重由大到小选定。(四)措施费报价:(3分) 1、评审原则:以有效投标人措施费项目报价与相对应施工方案是否可行,以报价的高低作为评分依据。2、措施费基准价的确定:(1)当有效投标中措施费报价在五家以下时(含五家),措施费评分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措施费的算术平均值。(2)当有效投标措施费报价在五家以上时(不含五家),措施费评分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措施费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3、评审方法:(1)在基准价下浮20%范围之内的最低措施费报价为“合理最低措施费报价”得3分;(

43、2)低于基准价下浮20%的措施费报价得1分,高于“合理最低措施费报价”20%的措施费报价得零分;(3)其他措施费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措施费报价得分 =3(投标措施费报价合理最低措施费报价) 合理最低措施费报价 100 0.25(五)、设计变更、预算外签证优惠率(2分)有效投标人设计变更、预算外签证优惠率最高者得2分,不优惠的得0分,其余按插入法计算得分。二、技术标的评分标准:29分(一)主要施工办法(5分)1、施工准备1分;2、确定各施工过程的施工顺序1分;3、分部、分项尤其是主要施工过程的施工方法2分;4.分冬、雨季施工措施1分。(二)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1.5分)1、满足工程施工所需

44、的材料数量0.8分;2、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供应计划0.7分。(三)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及检测设备(5.5分)1、自有的二(石)灰土拌合及配套施工机械设备1分,联合体0.5分。2、自有的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材料拌合摊铺及配套机械设备2.5分,联合体1.0分。3、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其他机械数量及供应计划,测量、实验、检测仪器设备数量及供应计划2分, (上述自有设备是指在洛阳市城区范围内并需提供证明)(四)劳动力安排计划(1.5分)1、分部分项工程所需工种类别和级别 0.8分;2、分阶段施工计划投入劳动力人数 0.7分。(五)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2分)1、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及质量保证体系 0

45、.3分;2、关键部位质量控制 0.3分;3、工程岗位技术培训 0.3分;4、先进施工工艺 0.2分;5、送样检测,见证取样保证措施 0.3分;6、分部分项分阶段验收步骤及办法0.3分;7、完成质量目标奖惩办法 0.3分。(六)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2分)1、安全管理组织0.3分;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0.3分;3、特殊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等)0.3分;4、已具备有安全设备或准备配置的安全设施0.2分;5、安全防护措施(土方、桩基、用电、外架外网等)0.3分;6、大、中型施工机械管理0.3分;7、安全施工责任目标奖惩办法0.3分。(七)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2分)1、编制各施工节点,月、旬作业计划,定期落实计划实施0.5分;2、交叉、流水施工作业0.5分;3、合理调配机械、材料、劳动力0.5分;4、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紧密配合,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工期目标及奖惩办法0.5分。(八)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2分)1、文明施工技术组织措施1分;2、文明施工责任目标奖惩办法0.5分;3、控制扬尘、防止二次污染措施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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