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某道路景观工程招标文件.doc

上传人:仙人指路1688 文档编号:2192209 上传时间:2023-01-28 格式:DOC 页数:132 大小:1,01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浙江某道路景观工程招标文件.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32页
浙江某道路景观工程招标文件.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32页
浙江某道路景观工程招标文件.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32页
浙江某道路景观工程招标文件.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32页
浙江某道路景观工程招标文件.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3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浙江某道路景观工程招标文件.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浙江某道路景观工程招标文件.doc(13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宁海县深甽镇西山线道路景观工程招标文件业 主:宁海县深甽镇人民政府 (盖章)代理机构: 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时 间:二O一六年一月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 总则162. 招标文件183. 投标文件194. 投标235. 开标246. 评标257. 合同授予25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69. 纪律和监督2610 违约责任2711 中标承诺2712 行贿犯罪查询2713 行贿犯罪查询2714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2815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8第三章 评标办法33评标办法前附表341. 评标方法382. 评审标准383. 评标程序38第四

2、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1工程质量保修书70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82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93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129第八章 图纸(另册)130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一章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16GC060017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1 工程名称:宁海县深甽镇西山线道路景观工程1.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宁海县深甽镇西山线。建设规模:工程总面积12942.57M2,其中绿化面积10347M2,景观铺装面积2317.3M2,景观小品面积278.27M2。招标控制价约376.63万元,资金来源自筹。招标工期90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1.

3、3 招标内容:乔、灌木种植,景观铺装、景观小品、景观电气等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1.4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1月21日9:00时。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2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2.3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人可独立投标,也可由不同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

4、(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2.3.1非联合体投标人投标人须为关于公布2015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中“2015年度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资质的县外企业须按宁建2012197号文件(详见“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投标人须在“

5、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还应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2.3.2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关于公布2015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中”2015年度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联合体成员为县外企业须按宁建2012197号文件(详见“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联合体牵头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

6、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联合体牵头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还应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联合体双方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2.4投标人须配备两名项目经理并符合下列条件:2.4.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项目负责人一名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

7、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2.4.2具备园林绿化专业的项目负责人一名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注:投标人须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视作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三、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8、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21日检标人投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宁海县检察院查询的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四、开标时间和地点4.1开标时间:2016年2月22日14:00时。4.2 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六、招标文件获取2016年1月21日9:30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网页下方下载。七、投标保证金:1、帐户名称:宁海

9、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2、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3、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4、保证金金额:柒万元5、截止时间:2016年2月22日13:00时前实际到帐。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电话:65131823。八、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海县深甽镇人民政府办公地址:宁海县深甽镇环城南路6号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电话:65230123 招标代理: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三路6

10、9号二楼联系人:周聪燕联系电话:0574-6525096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宁海县深甽镇人民政府地址:宁海县深甽镇环城南路6号联系人:倪先生 电话:65230123 1.1.3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三路69号二楼联系人:周聪燕电话:0574-65250961 1.1.4项目名称宁海县深甽镇西山线道路景观工程1.1.5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深甽镇西山线1.1.6工程规模工程总面积12942.57M2,其中绿化面积10347M2,景观铺装面积2317.3M2,景观小品

11、面积278.27M21.1.7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3766341元1.1.8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1.1.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2.1合同形式单价合同1.2.2资金来源自筹1.3.1招标内容乔、灌木种植,景观铺装、景观小品、景观电气等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2月(以开工报告为准)1.3.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1.3.4安全要求合格1.3.5工程类别按园林景观三类工程取费,其中景观电气按路灯及交通设施三类工程取费,弹性费率取中值。其中相应费率按浙建站计201364号文件调整;民工工伤保险费按甬发改投资

12、2014540号文件规定计取。1.3.6报价要求上限:3497939元下限:3363738 元(含本数)(其中:暂定价、暂估介项目费用均未下浮)1.4.1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3、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人可独立投标,也可由不同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

13、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3.1非联合体投标人投标人须为关于公布2015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中“2015年度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资质的县外企业须按宁建2012197号文件(详见“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投标人须在

14、“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还应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3.2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关于公布2015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中”2015年度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联合体成员为县外企业须按宁建2012197号文件(详见“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联合体成员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

15、、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联合体牵头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还应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联合体双方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4投标人须配备两名项目经理并符合下列条件:4.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项目负责人一名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

16、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4.2具备园林绿化专业的项目负责人一名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注:投标人须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视作资格审查不予通过)。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1.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9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建设地点踏

17、勘,以便对该工程整体状况有较多了解,并结合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认真做好投标工作。1.10招标文件的质疑投标人在2016年2月4日16时30分前对招标文件或踏勘现场后有疑问的,均可以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对应项目提问区提出疑问。111分包分包前须征得发包人书面意见并符合有关分包规定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以及补充资料在同一网页下载。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将于2016年2月5日17:00时前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上澄清、修改、补充,澄清、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2.3招标紧急通知时间2016年2月19日17:00时

18、前3.2.4工程报价方式按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3.3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60天内(含60天)3.4投标保证金1、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2、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3、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4、保证金金额:柒万元5、截止时间:2016年2月21日13:00时前实际到帐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电话:6513182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和投标有效期一致。7、如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

19、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3.7.3投标文件装订和签署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3.1.1款组成并装订成册,其中资格审查资料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二部分内容的每一页必须由投标人亲自签署(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余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署。2、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须由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具体要求如下:(1)造价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全国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具有市政、园林、安装专业造价员;(2)如投标人具备相应造价人员的,由本单位造价人员签字并加盖专用章;(3)如投标人不具备相应造价人员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编制,并由受委托单位造价人员签字

20、并加盖专用章,同时在商务标中附入委托咨询合同原件和受托单位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两家及以上投标人不得委托同一家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投标报价文件。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3.7.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每一份的封面上均应有清晰的正本、副本标识字样。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电子光盘一份。4.1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电子光盘必须单独密封,在包封中(在包封容量不足的情况下,允许使用多个包封),并在包封上正

21、确标明“投标文件”或“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或“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电子光盘”的标识字样。包封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地址、工程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标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标识字样。投标人应在规定日期内将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分别密封,并在封口上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或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和投标人公章。4.2.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22日14时00分00秒4.2.2投送地址开标地址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天公告栏。4.2.3 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递交由投标人交易员本人携带交易员证书及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

22、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递交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电子光盘与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招标人不予受理。4.2.4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文件将不予退回。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在资格评审结束后退回。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天公告栏。5.2开标提示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和项目

23、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不需提供),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参加投标,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所投标书将不予开启,不得参与后续评标。5.3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以公证人员或投标单位代表确认为准开标顺序:按开标会议签到表的签到顺序为准6.1.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6.3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投标价法7.1推荐中标候选人数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一名。7.3.1履约担保按照关于印发宁海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担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建201467号)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7.

24、3.2支付担保按照关于印发宁海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担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建201467号)规定,不需提供。10违约责任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视作承包人违约,并承担相应金额违约金,违约金从履约担保中支出(履约担保余额不足以支付的,不足部分在工程款中扣除;履约担保终止的,在工程款中扣除)。延误合同工期赔偿标准:2000元/天延误合同工期违约金限额为全额履约保证金。未达到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违约金为中标价的3%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违约金为中标价的3%未履行主要机械设备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为合同价款的1%;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视作承包人违约。实际施工期到位率以监理和招标人当月统计情况

25、为准,违约金从月报工程款中扣除。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月实际施工期到场承诺违约金1000元/人/天。11中标承诺必须承诺中标后投入的施工机械、人员、机具与投标文件承诺的相一致。12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市政和园林专业班组两套:要求投标人配备的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中配备的项目经理外,还需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和安全员,其中安全员不少于1名。具备园林绿化专业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中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外,还需配备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具体配备要求见附表二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中标人需在施工合同签订前办

26、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审核手续(见附表三)。13行贿犯罪查询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21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宁海县检察院查询的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14其他1、在工程开工后直至完工退场,工地现场发生的卫生费、治安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2、中标人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若发生损伤或损坏,承包人必须及时修复。费用根据

27、实际情况由发包人、监理人签证。3、实际施工时,无论工程量增减多少,承包人均应无条件服从。增减工程量或工程项目按价款结算的有关条款结算,施工单位不得提出额外索赔。4、中标单位须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30日内未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5、投标人应向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500元的交易席位费(已提交长期交易席位费的投标人除外),并向招标人提交200元的资料费。6、投标人对本工程配备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每月实际施工期到位天数不得少于20天。招标人将对投标人配备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实行按月实际施工期到位天数考核。配备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中标

28、后直至竣工验收合格非特殊原因一律不得更换。7、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需提供投标文件副本七份,其中: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通过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电子光盘导出并打印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招标代理人。8、本工程采用电子标书和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进行评标。9、根据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建设工程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383号)文件规定,中标人应做好防止扬尘污染环境等相关工作。10、本工程中招标人已种植的香樟、水杉、银杏、桂花、大桂树需中标人进行养护,该项费用已在预算中考虑。11、招标人提供的罗汉松、海棠、红枫、红枫桩、红豆杉、龟甲冬青球、狼尾草需

29、中标人进行移植(包括苗木起挖、运输、草绳、种植、支撑等所有项目内容)和养护,该项费用已在预算中考虑。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工程招标代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工程规模: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 本工程承包方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9 本工程招标方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0、1.2 资金来源 用于本工程的建设资金已通过自筹方式获得,能够保证用于完成本合同合格工程的支付。 1.3 招标内容、计划工期和质量、安全、报价要求 1.3.1 本次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工程的安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 本工程的报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接受联合体投标

31、的,投标人除符合本章第1.4.1、1.4.2条款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4.3.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1.4.3.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4.3.3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1

32、.4.3.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改造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1.4.3.5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

33、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上一年度宁海县建筑施工企业年度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或在投标截止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信用等级为D的。1.5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应向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伍佰元的交易席位费(已提交长期交易席位费的投标人除外),并向招标人提交200元的标书成本费。1.5.2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34、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1.9.1招标人将按前附表所述时间开放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自身原因造成的勘察现场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其他损坏和风险承担全部费用。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9.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

35、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9.3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1.10招标文件的质疑1.10.1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或/和踏勘现场后有疑问的,均可以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对应项目提问区提出疑问;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经招标人同意。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

36、术标准和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工程量清单(包括总说明); (8)图纸;根据本章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2.2.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上答复。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2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补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补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前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予以澄清、修改。2.2.3当发出招标补充文件的时间距离投标截

37、止时间过短时,招标人将适当延迟投标截止时间,以确保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足的时间对招标补充文件的内容进行理解。具体时间在招标补充文件中予以明确。2.2.4招标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与招标补充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招标补充文件为准。2.2.5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以取得与投标、实施本工程有关的必要信息。2.3 招标人紧急通知时间2.3.1 如遇难以预见的情况,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上紧急通知,请投标人关注。2.4文件解释权招标文件(含答复、答疑等补充文件)

38、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3. 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3.1.1.1投标函;3.1.1.2诚信经营承诺书;3.1.1.3投标人廉政承诺书;3.1.1.4投标保证金支付成功凭证(以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中打印的凭证为准);3.1.1.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1.1.6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不需提供)3.1.1.7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简历表3.1.1.8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3.1.1.9 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3.1.1.10联合体协议(若有)3.1.1.11资格审查资料证明资料:能证明投标人符合资格评

39、审标准的下列资料复印件(证书复印件须包括有关变更、延期等内容):一、若为非联合体投标人的,提供下列证明资料: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企业资质证书(副本);C、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任职文件;D、人工工资支付担保证明(由县质安站出具的);E、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F:园林绿化工程专业: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和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注:投标人须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

40、如投标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视作资格审查不予通过)。G、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仅省外企业提供)。H、投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有关的其他材料。二、若为联合体投标人的,提供下列证明资料:A、联合体各方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联合体各方企业资质证书(副本)C、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任职文件;D、联合体双方提供人工工资支付担保证明(由县质安站出具的);E

41、:联合体牵头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F、联合体成员: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和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注:投标人须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视作资格审查不予通过)。G、联合体牵头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仅省外企业提供)。3.1.1.11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书面格式)(1)投标总价【附表4-1】(2)总说明【附表4-2】(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附表4-3】(4)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附表4-4】(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

42、计价表【附表4-5】(6)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附表4-5-1】【附表4-5-2】(7)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附表4-5-1-1】【附表4-5-2-1】(8)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附表4-6】(9)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附表4-6-1】(10)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附表4-6-1-1】(1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附表4-7】(12)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附表4-8】(13)暂列金额明细表【附表4-8-1】(14)专业工程暂估价表【附表4-8-2】(15)计日工报价表【附表4-8-3】(16)主要工日价格表【附表4-9】(17)主要材料价格表

43、【附表4-10】(18)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附表4-11】其中:“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附表4-5-1-1】、【附表4-5-2-1】、【附表4-6-1-1】”,投标报价文件书面格式中不需提供,此三项内容由中标单位中标后三日内通过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电子光盘导出并打印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招标人作为签订合同及工程结算依据。3.1.2投标人还须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电子光盘壹份,不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电子光盘的,作无效标处理;如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电子光盘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含水印码)不一致的作无效标处理;3.2 投标报价 3.2.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人前附表所规

44、定的方式,工程量计算依据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中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关规定。3.2.2 综合单价法是指项目单价采用全费用单价(施工组织措施费、规费、税金按规定程序另行计算)的一种计价方法。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用。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综合单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

45、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目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中。3.2.3 投标人应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综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单独报价。投标人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报价不得低于现行浙江省建设工程取费定额及相关文件规定的施工组织措施费率低限值。3.2.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七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3.2.5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在第1.3.6款规定的有效范围内。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总结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