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发展韧性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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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锦江区贯彻落实成都市增强发展韧性稳住经 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 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系列决策部署,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 发展,全力以赴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增强发展韧性, 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增强 发展韧性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发(2022) 13号)精神,结合锦江实际,制定以下实施办法。一、加快财税政策落地,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全面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面落实增值税留抵 退税政策,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 留抵退税并加大帮扶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

2、上,确保6 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自2022年4月1 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 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 目,暂停预缴增值税。落实国家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落实扩大,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适用主体范围。(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责任单位: 各街道办事处)(二)加快地方财政支出进度。加快预算资金分配下达,上 级预算资金一经下达,立即分解并及时拨付。督促部门加快支出 一 1 一 进度,按季度通报部门支出执行进度,具备条件的政府采购项目 及时开展政府采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 加力实施财政资金“三项清理开展预算中期评估和绩效运行监 控,及时收回低效无效资金,优先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 领域。统筹做好资金调度,加强库款保障,切实保障“三保”支出、 留抵退税、助企稳企等资金需要。(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 单位: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加大对上资金争取和使用力度。加快新策划一批保障 性安居、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养老、文化体育等领域项目,积 极争取和运用中央及省预算内投资、政府专项债等各类资金支持 项目建设。对争取的各类上级补助资金、债券资金及时分配下达, 加快支付进度,确保资金直达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区财政局;责任单位:

4、区金融局,各街道办事处)(四)提高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全面落实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参加采购活动或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限额标准以 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 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工程门槛,将预留采购份额 由30%以上今年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 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 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的报价 2 扣除比例提高至10%20%。取消收取政府采购供应商

5、投标(响 应)保证金,鼓励采购人免收供应商履约保证金。(牵头单位: 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五)落实社保缓缴政策扩围延期。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 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费 至2022年底,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缓缴至2023年3月底,缓缴期 间免收滞纳金,职工社保待遇不受影响,同时确保各项社会保险 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各街道 办事处)二、加大金融服务保障,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六)加大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信贷延期支持。鼓励驻区 商业银行机构为经营困难的锦江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贷展期、续 贷等金融服务支持。对为锦江区中小微企

6、业提供普惠金融信贷6 个月以上展期支持额度合计达1亿元人民币的,以及续贷合计额 度达1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经认定,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 之后,每增加1亿元,再给予10万元奖励,每户合计最高不超 过200万元。(牵头单位:区金融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 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七)支持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加快区域资本市场建设 力度,持续开展重点拟上市企业培育及新三板挂牌工作。依托各 类平台,为区内重点企业提供创业孵化、私募基金对接、并购重 组等融资服务。支持证券、金融投资机构等不断提升资本市场服 3 务质效。用好省、市、区各级直接融资政策,持续加强企业政策 扶持等金融扶持力度。(牵头单

7、位:区金融局;责任单位:区财 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八)鼓励特色金融政策支持。鼓励驻区金融机构应用特色 金融产品为经营困难的锦江区中小微企业提供精准支持。对推广 应用特色化金融产品服务的金融机构,产品服务金额达1亿元 的,经认定,给予10万元奖励,之后每增加1亿元,再给予10 万元奖励,每户合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牵头单位:区金融 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九)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支持力度。 对锦江区内纳入川渝共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大项目、成都都 市圈重大项目、市级重点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等,鼓励辖区 金融机构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协调区内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

8、则 支持项目主体合理融资需求,增加贷款投放、延长贷款期限。支 持符合条件的项目业主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牵 头单位:区金融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各街道办事处)三、全力稳投资促消费,推动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十)加快推动基础设施投资。布局实施一批城市基础设施、 产业升级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推动东大街焕新工程、“一道九 园工未来社区等项目建设,力争年度完成投资11亿元以上;加 快策划一批城市有机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年改造老旧小 区56个以上、新启动片区更新项目2个,鼓励和引导更多社会 4 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和重点领域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区住建和交通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

9、事处)(十一)优化投资项目审批。对纳入本级及以上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范围内的政府投资项目,合并项目建议 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简化为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 书)审批,进一步压缩项目受理、咨询评估、投资评审时限,探 索建立可行性研究报告容缺评审制度。大力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 诺制,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时效。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规划 环评和项目的指导,依法简化项目环评内容、减少重复评价,全 面推行重点项目环评预审服务,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重大 基础设施和清洁能源项目开辟绿色通道。鼓励对生态环境影响较 小、符合“三线一单”及规划环评的项目才丸行环评审批正面清单。 (牵头单位:区

10、发改局、区住建和交通局、锦江生态环境局;责 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十二)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对国家规划重大项目、省级重 点项目、市级重点推进项目,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力度。组织开展 四川省生态环保项目贷款贴息申报,加强贴息政策宣讲,鼓励和 指导符合条件的环保设施建设、环保产业发展项目积极申报争取 上级贴息支持。(牵头单位: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锦江生态环 境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十三)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锦江区统一汇算并纳入限额 以上单位统计的新能源汽车企业,2021年(含)后,年零售额-5 - 同比增幅超过区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的,每新开设一家 IOOO平方米(含)以上、不足

11、1000平方米的商业经营场所,分 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 200万元。支持新能源汽车租用区属国有企业场地开展促消费等 活动,给予最高不超过100%租金减免。(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十四)促进商品零售消费。锦江区统一汇算并纳入限额以 上单位统计的连锁商贸企业,2021年(含)后,年零售额同比 增幅超过区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的,每新开设一家IooOO 平方米(含)以上、5000平方米(含)以上、IOOO平方米(含) 以上、不足1000平方米的商业经营场所,分别给予30万元、20 万元、10万元、2万元的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总

12、额最高不超过 300万元(其中开店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单个企业奖励 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 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十五)推动文旅消费回暖。对我区电影院,按照2021年 省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标准,给予100%的区级助企纾 困专项补贴。对酒店、非国有博物馆、营业性演出团体给予纾困 补贴,其中,给予五星级或房间数400间(含)以上的酒店最高 不超过5万元、四星级或房间数300-399间的酒店最高不超过4 万元、三星级或房间数200-299间的酒店最高不超过3万元、房 间数IOO-199间的酒店最高不超过2万元补贴;给予非国有博物 6 馆最高不

13、超过3万元补贴;给予营业性演出团体最高不超过1 万元补贴。(牵头单位:区文体旅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十六)支持文旅企业品牌化发展。对评为“新旅游潮成 都”“绿色旅游饭店”“主题旅游饭店”“智慧酒店”等旅游品牌的企 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区文体旅 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十七)促进房地产消费。对2022年全年商业、办公用房 去库存申报入库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含)或2022年全年车位 去库存申报入库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含)的企业给予企业销 售管理团队5万元奖励;对2022年全年商业、办公用房去库存 申报入库面积超过5万平

14、方米(含)或2022年全年车位去库存 申报入库面积超过2.5万平方米(含)的企业给予企业销售管理 团队10万元奖励;对2022年全年商业、办公用房去库存申报入 库面积超过7万平方米(含)或2022年全年车位去库存申报入 库面积超过3.5万平方米(含)的企业给予企业销售管理团队20 万元奖励;以上奖励按最多面积享受一次,不重叠享受。(牵头 单位:区住建和交通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四、聚力稳外资外贸,促进开放型经济更好发展(十八)加强外商投资项目支持力度。积极吸引外资投资, 对年外商直接投资100万美元以上的新设、增资项目(不含房地 产、金融业项目),经市投促局认定后,按认定金额的

15、2%。给予 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牵头单位:区投促局;责 任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十九)支持新引进外贸企业快速成长。对新引进的外贸企 业,2021年度进出口额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 人民币(不含)的,按1.5万元人民币标准给予补贴;2021年进 出口额达到IOOO万元人民币(含)-2亿元人民币(不含)的, 对其达到进出口额1000万元人民币部分按2万元人民币标准给 予补贴,并对其超出1000万元人民币部分再按每增加500万元 人民币梯度给予2万元人民币的增量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金额最 高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2021年进出口额达到2亿人民币(含) 以上的

16、,对其达到进出口额2亿人民币部分按85万元人民币标 准给予补贴,并对其超过2亿人民币的部分再按每增加1000万 元人民币梯度给予3万元人民币的增量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金额 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奖励不累加。(牵头单位:区 商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二十雎动存量外贸企业加快发展。对存量外贸企业2021 年进出口额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并实现正增长的, 给予3万元人民币的物流补贴;对其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部 分再按每增加1000万元人民币梯度给予3万元人民币的增量补 贴,单个企业的物流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80万元人民币;2021 年进出口额达13亿人民币(含

17、)及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 过300万元人民币的物流补贴;2021年进出口额达19.5亿人民 币(含)及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物流 补贴。(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办 事处)五、支持产业强链补链固链,促进市场主体壮大发展(二十一)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设立2000万元企业数字 化转型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购买产品和服务开展数字化转型,单 笔交易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成交金额的30% ,单个企业补贴金额 最高不超过30万元。支持规下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对上年 度获得省级或市研发补助的规下高新技术企业,按照省、市研发 补助资金1:1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18、(牵头单位:区新 经济和科技局、区经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二十二)培育壮大“专精特新”企业。2021年以来,获评 省级“专精特新,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别给予5万 元、10万元奖励;获评国家“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 产品称号的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二十三)促进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21年以来,列 入成都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名单,全年固定资产投资达到 50万以上或信息化投资达到2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不超过实际 投入的10%给予最高20万元补贴。(牵头单位:区经信局;责 任单位:区财政局,各

19、街道办事处)(二十四)支持工业企业上台阶。2021年以来,全年营收 首次突破1亿元(含)、3亿元(含)、5亿元(含)、10亿元 (含)、30亿元(含)、50亿元(含)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 5万元、8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牵 头单位:区经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二十五)支持建筑企业上台阶。对年度建筑业产值首次达 到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500亿元、800亿元、IOoO亿 元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 万元、500万元、IOOO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区住建和交通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二

20、十六)支持营利性服务业企业上台阶。2021年(含) 后,首次纳入“四上”企业统计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5万元 一次性奖励。2021年(含)后,新纳入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 统计的企业,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10万元 补贴;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含)以上的给予20万元补贴;在 此基础上,营业收入每增加1亿元的,再给予20万元补贴,最 高不超过200万元。纳入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统计的存量企 业,2021年营业收入同比增幅超过全区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 增幅的,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 元,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奖励;在此 基础上,每

21、新增5亿元的,给予2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区 商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二十七)培育传统商贸企业发展壮大。2021年(含)后, 首次入库的批零住餐企业,入库当年实现正增长,且年度销售额 不低于2亿元的批发企业、年度销售额不低于1亿元的零售企业、 年度营业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餐饮、住宿企业,分别给予10万 元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各街道办事处)(二十八)培育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发展壮大。纳入限额以上 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统计的商贸企业,2021年(含)后,年零售 额首次超过5000万元(含)、1亿元(含)、3亿元(含)、5 亿元(含)、10亿元(含

22、)、15亿元(含)、20亿元(含), 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5万元、25万元、30万元、40万元、 50万元的奖励;在此基础上,每新增10亿元的,给予50万元 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 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二十九)培育限额以上批发企业发展壮大。纳入限额以上 单位统计的批发企业,2021年(含)后,年度销售额增速超过 全区批发销售额增速的,对年度销售额超过5亿元(含)、10 亿元(含)、30亿元(含)、50亿元(含)、100亿元(含)、150亿元(含)、200亿元(含)的,给予3万元、5万元、10 万元、15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23、(牵头单位: 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三十)培育限额以上餐饮企业发展壮大。纳入限额以上单 位统计的餐饮企业,年销售额保持正增长的,给予5万元奖励。 2021年(含)后,营业额1亿元以下的餐饮企业,营业额首次 达500万元(含)、1000万元(含)、3000万元(含)、5000 万元(含)、1亿元(含)的,给予1万元、2万元、4万元、6 万元、10万元的奖励。(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 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三十一)支持文旅企业发展壮大。对2021年全年营业额 增速高于全区住宿业增速10%、15%、20% (含)以上且营业额 达到2000万元(含)的限上住宿业企业

24、,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 5万元、8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2021年全年营业收入 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IOOoO万元(含)以上的规上旅行 社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8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 励;对2021年全年营业收入增速高于全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增 速10%、15%、20% (含)以上且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含) 的规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8 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区文体旅局;责任单 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三十二)支持都市医养企业发展壮大。对2021年新取得 三级甲等资质的社会办医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三级甲等综合医

25、院50万元,三级甲等专科医院30万元。对2021年首次获得药 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 )认证的企业或研发机构, 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 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三十三)支持新经济企业梯度发展。对首次获评成都市新 经济种子企业、新经济双百企业、新经济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 3万元、5万元、1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评四川省瞪羚企业的, 给予1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区新经济和科技局;责任单位: 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三十四)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依法合规承 租区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房产、摊位、土地、广告位等资 产用于生产经营,对生产

26、经营暂时有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 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非国有中型企业,2022年减免3个月房 租,对非国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若承租上述资产位于2022 年依据国家标准被划定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市)县范围 内的,2022年减免6个月房租,其他区域减免3个月房租;对 受疫情影响出现经营困难的连锁企业、个体门店,租赁国有房屋 的,可与小微企业同等享受租金减免政策。区属国有企业转租房 屋享受同等租金减免政策。对减免租金的国有业主,落实国家和 省继续免征疫情期间相关税收政策。(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 13 机关事务局、区税务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三十五)降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成本。严查

27、涉企违规乱收 费行为,围绕行政事业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 商会、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重点行业,严厉查处不落实停征免 收有关收费项目、不按要求降低收费标准等违法违规涉企收费行 为,推动各项降费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牵头单 位: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办 事处)六、加大就业保障力度,提升幸福城区品质(三十六)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公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 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底。对不裁员、少裁 员的企业实施稳岗返还,30人以上企业裁员率不高于5.5%、30 人以下企业裁员率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20%的,以企业及其职 工2021年实际

28、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总额为基数,按照大型企业5 0%、中小微企业60%的比例进行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 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 体工商户稳岗返还比例参照中小微企业执行。全面推行稳岗返还 “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通过大数据比对,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 业发放资金。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重点工业企业输送 劳动者,劳动者在相应企业实现稳定就业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 个月以上的,给予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IOOo元/人的职业介绍服务补助。(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 街道办事处)(三十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支持企业吸纳高校毕 业生就业,中小微企业

29、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 IOOO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符合条件的给予1年社保补 贴和2000元/人一次性岗位补贴;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后,按1000元/人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 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有效期至2022年底; 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达到一定数量且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 款额度不超过300万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高校毕业生 创业,对创业成功的高校毕业生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最高10 万元创业吸纳就业奖励、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三十八)支持灵活从业人员就业。对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 能培训,用人单位当年新吸纳就业困难

30、人员,符合条件的给予最 长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和每人每年5000元的岗位补贴。加大 巡访频次和力度,针对暂时无法就业的城镇困难人员,及时给予 临时救助。(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退役军人局、 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三十九)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鼓励 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创业担保 贷款贴息政策,进一步简化业务审批流程,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 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对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 15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 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返乡农民工,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 一次性创业补贴。(

31、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区公园城市局;责任 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七、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城市发展韧性(四十)织密疫情防控防线。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从严从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 控,力争最短时间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坚决防止疫情规模性 反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十条措施,全面做好“入川即检”,提高 多点监测预警灵敏性,有力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持续查 堵漏洞,补齐短板。动态完善各项防控方案,优化极端条件下全 员核酸检测和静态管理应急预案,强化实战演练,保障城市核心 功能运转。加强流调溯源、核酸检测、隔离管控、人员队伍等关 键能力建设和防控物资储备。(牵

32、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 各街道办事处)(四十一)强化粮食安全保障。完善粮油应急保障体系,增 强储备粮保障工作,加强粮油市场预警监测和分析研判,强化粮 源组织调度,统筹市场粮食保障供应。严格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 补贴、种粮补贴等农业农村政策性补贴。加强种子资源保护,提 升良种繁育能力。鼓励社会企业、项目业主积极参与农村耕地复 垦复耕复种,支持开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对规模种植水稻(含 制种)、小麦及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面积在30亩以上的生产 经营主体给予每年每亩200元的财政补贴。(牵头单位:区公园 城市局、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四十二)确保能源安全供应。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

33、, 推动220KV蓉东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电力配网改造工程、 220KV金融城变电站等项目加快建设。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充 换电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加油加气站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 力发展综合能源站。(牵头单位:区经信局;责任单位:区规自 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公园城市局、各街道办事处)(四十三)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执行国务院安委会 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省、市、区相关要求,深入开展安全大 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严防燃气、消防、建筑、交通等方面安全 事故及大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帮助指导企业主动履行安全生产主 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查找风险、发现隐患,强 化问题整改,不断提升安全管理能

34、力水平,减少、避免事故损失。 (牵头单位:区应急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各街道办事处)八、强化政策执行刚性约束(四十四)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区级相关部门、各街 道要常态化开展为民惠企服务活动,分类靠前送政策、送服务、 解难题,针对性做好企业纾困解难和帮扶激励,畅通企业政策获 取通道,上门帮助企业开展资金申报和兑现,用好用活用足政策, 确保应享尽享、早享快享。(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 事处)(四十五)优化为企服务联系对接机制。用好网络理政社会 诉求平台,集中解决共性问题,专项解决个性问题,联动解决关 注度高的问题。优化“锦江区社会诉求智能分析平台、提高对企 业问题工单的智能分析能力,及时做好企业问题的转派和回复, 确保政策咨询及时应答、申报流程清晰可及。持续开展政务服务 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构建标准统一、运行高效、上下联动、服务 一体的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 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国家和省市有其他支持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同类政策标 准不一致的,按“取高不重复”原则执行。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2022年6月28日印发成都市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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