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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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风险评估1 .6分类1.7事件分级2 .组织机构及职责2.1 指挥机构2.2 部门职责3 .预防预警机制3. 1预警和监测系统4. 2信息报告制度5. 3预警信息确认和发布6. 应急响应6.1 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6.2 应急预案的启动程序6.3 IV级应急处置6.4 III级应急处置6.5 级应急处置6.6 I级应急处置7. .保障措施5 .1市场监测5.2 信息收集5.3 信息发布5.4 工作纪律6 .应急终止6.2 恢复重建6.3 总结提高6.4 实施奖惩7 .

2、附则7.2 预案制定7.3 预案修订7.4 宣传培训和演练7.5 联动机制7.6 预案实施1.总则1. 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各类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因各类突发事件引发或可能造成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

3、抢购、价格猛涨或商品脱销,影响社会稳定,需立即处置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严密监测;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预防为重,协同应对;及时反应,科学处置。1.5 风险评估通过对影响我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因素的分析比较,能够导致我区发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风险因素,主要有以下方面:气候因素。台风、风暴潮、海啸、大面积持续干旱及冰雪冻害、持续强降雨或降雪等因素,对我区生活必需品生产、供应及交通运输影响较大。地震因素。我区及周边蔬菜主产区临近地震带,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将会对当地蔬菜生产及交通运输造成较大破坏,对我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造成较大影响。疫情因素。突

4、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可导致局部交通运输管制,或将波及我区生活必需品供应;动植物疫情或滥用药物的情况,也会给相关动植物产品生产供应带来一定风险。环境或工业污染等因素。化工企业等发生大面积环境或工业污染、水污染,会对我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造成一定的安全风险。重大活动期间保障供应。随着市国际城市建设的加速推进,举办重大活动的次数越来越多和规格越来高,存在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的可能性。1. 6分类本预案所指生活必需品主要分为A、B两大类:A类生活必需品包括面粉、大米、食用植物油、猪肉、蔬菜(大白菜、圆葱、土豆)、豆制品、食盐、食糖。B类生活必需品包括方便面、饼干、牛奶(液态奶、奶粉)、瓶装饮用水。1.7事

5、件分级按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发生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由低到高分为一般(IV级)、较大(I级)、重大(级)、特别重大(I级)四个等级。1.7.1 一般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IV级)区域内生活必需品供应较为紧张,持续出现居民排队购买现象,并同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IV级):(1)波及范围在全区内的;(2)预计持续时间在4天以上6天以下的;(3)生活必需品周平均价格环比涨幅在30%以上50%以下的;(4)法律法规或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1.7.2 较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In级)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持续出现居民争

6、相购买现象,并同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m级):(1)波及范围在全区内的;(2)预计持续时间在6天以上8天以下的;(3)价格快速上涨,生活必需品周平均价格环比涨幅在50%以上70%以下的;(4)法律法规或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1.7.3 重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II级)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持续出现居民抢购现象,并同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II级):(1)发生范围:波及范围在全区内的;(2)预计持续时间在8天以上10天以下的;(3)价格快速上涨,生活必需品周平均价格环比涨幅在70%以上Io0%以下的;(4)法律法规或上级

7、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1.7.4 特别重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I级)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出现脱销或供给中断,居民抢购现象十分严重,并同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I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I级):(1)发生范围涵盖我市绝大部分行政区的;(2)预计持续时间在10天以上的;(3)价格急剧上涨,生活必需品周平均价格环比涨幅在100%以上的;(4)法律法规或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2.组织机构及职责2. 1指挥机构一旦发生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区政府根据区商务局建议,成立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商务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委

8、宣传部、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等部门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商务局局长兼任。2.1.1 指挥部主要职责: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处置进行统一领导和指挥,组织本预案的实施;代表区政府宣布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时间;协调、指导、监督各相关责任部门履行职责,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代表区政府请求市政府紧急支援;组织开展统一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2.1.2 办公室主要职责:提出启动本预案的预警报告,报指挥部和区政府决策;根据指挥部要求,负责本预案启动及实施过程中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建立

9、信息网络平台,及时收集、汇总我区及外地的生产、储备、销售、价格等信息,分析市场变化和发展趋势;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区专项应急指挥部设立以下工作组,分工协作开展处置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2.1.3 综合协调组。由区商务局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资料收集归档,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2.1.4 .监测分析组。由区商务局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组成。负责市场信息的监测、收集、汇总、调度、报告,必要时对相关单位报告的信息进行核实;预测与分析市场供应发展趋势,判断市场异常波

10、动的情形,及时进行预警预报,研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2.1.5 市场供应保障组。由区商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及时掌握生活必需品供需情况,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设,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负责做好生活必需品的质量安全监督。2.1.6 1.6市场秩序维护组。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分局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做好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工作、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查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等工作。2.1.7 通运输保障组。由交警大队牵头,区城

11、管局、公安分局组成。负责及时协调做好运力保障工作,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政策,协调保障道路交通运输通畅。2.1.8 1.8经费保障组。由区财政局牵头。负责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经费或价格调控专项资金的拨付。2.1.9 1.9宣传报道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组成。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和报道,赴现场媒体记者的管理,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处置。2.1.10 专家组:区商务局牵头组建,由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和行业领域专家组成。负责指导或参与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评估工作,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影响

12、范围进行会商研判,并提供科学、有效的决策方案和意见建议。2.2部门职责专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在生活必需品应急处理中承担以下职责:2.2.1 区商务局:牵头行使区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协调保供商品市场供应和整顿规范保供商品市场秩序;负责猪肉、蔬菜、豆制品等“菜篮子”商品的储备和市场应急供应工作;当本区保供商品不能保障供给时,协调市有关部门和企业做好外地采购,保证供应。做好常态和应急状态下的市场监测、预测预警和信息上报。2.2.2 区发改局:区发改局按照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处的相关要求,协助做好粮食、食用植物油的储备、委托加工及市场投放;组织粮油加工企业做好粮油加工和市场供应;搞好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

13、,并向区政府和指挥部办公室报送价格监测信息。2.2.3 2.3区工信局:负责协调应急处置所需相关生活必需品(B类)的生产、储备和保障供应。做好食盐的储备和市场投放、市场监管;组织食盐批发企业做好市场供应。224区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能依法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流通领域扰乱市场等违法行为,确保市场秩序稳定。负责生产、流通环节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查处计量违法行为。负责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生活必需品质量监督管理,实施价格监督管理。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依职查处价格违法行为,配合做好反垄断执法。2.2.5 公安分局: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14、。2.2.6 交警大队:对入区的保供商品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确保交通运输畅通。2.2.7 区财政局: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处置专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保供商品的储存、轮换等费用补贴,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的合理经费及时到位;监督相关资金的使用。2.2.8 区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和街道保障群众基本生活。2.2.9 区委宣传部:协调事件处理部门及时有序地进行新闻发布,组织市内媒体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原则进行宣传报道,把握正确舆论导向。2.2.10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行使价格监督检查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行政处罚权。2.2.11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生活必需品市场

15、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收集、报送辖区内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及需求情况,维护本辖区的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确保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3.预防预警机制3. 1预警和监测系统建立区级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应急商品数据库等公共商务信息服务系统。正常情况下,每周对全区3户生活必需品样本企业进行价格、销量监测和预测分析。应急状态下,启动生活必需品监测日报制度,及时向指挥部和区政府报告市场信息,为政府应急调控提供信息服务。3.2 信息报告制度区商务局会同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报告制度。当有市场异常波动时,有关单位应第一时间向指挥部和区政府电话报告相关信息,并在1个小

16、时内进行书面报告。有关部门接到信息后应当立即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按规定报告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目前已采取的措施。应急处置过程中,要随时续报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3.3 预警信息确认、响应和发布3.4 .1预警分级按照市场异常波动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确定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IV、III、n、I四个级别,预警信号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分别代表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为蓝色预警:(1)气象、地震等行业主管部门发布蓝色预警,经会商研判,可能引发或造成

17、我区生活必需品一般突发事件的;(2)市生活必需品主要产源地、周边区(市)发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可能引发或造成区生活必需品一般突发事件的;(3)经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它有可能引发或造成区生活必需品一般突发事件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为黄色预警:(1)气象、地震等行业主管部门发布黄色预警,经会商研判,可能引发或造成区生活必需品较大突发事件的;(2)市生活必需品主要产源地、周边区(市)发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可能引发或造成区生活必需品较大突发事件的;(3)经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它有可能引发或造成区生活必需品较大突发事件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为橙色预警:(1)气

18、象、地震等行业主管部门发布橙色预警,经会商研判,可能引发或造成区生活必需品重大突发事件的;(2)市生活必需品主要产源地、周边区(市)发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可能引发或造成区生活必需品重大突发事件的;(3)经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它有可能引发或造成区生活必需品重大突发事件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红色预警:(1)气象、地震等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红色预警,经会商研判,可能引发或造成区生活必需品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2)市生活必需品主要产源地、周边区(市)发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可能引发或造成区生活必需品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3)经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它有可能引发或

19、造成区生活必需品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3.3.2预警发布(1)蓝色预警:由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同时报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2)黄色预警:由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批准后,以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名义发布,同时报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3)橙色和红色预警:由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批准后,以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名义发布,同时抄报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并按规定向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报告。预警发布的内容包括发布机关、发布时间、事件的诱因和类别、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以及可能起始时间、影响范围及后果、咨询电话等。区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要密切关注生活必需品市场

20、异常波动状况,依据事态发展趋势提出的预警建议,适时调整预警级别。预警信息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短信、微博、微信、新媒体等方式发布。3. 3.3预警响应(1)蓝色预警响应:由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好预警信息的解释和相关情况的通报工作,各成员单位做好应对准备。(2)黄色预警响应: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人,赶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各成员单位做好预警响应准备。(2)橙色预警响应: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在全区范围内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配合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各成员单位做好预警响应准备。(4)红色预警响应:在橙色预警响应的

21、基础上,在全区范围内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配合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响应准备。3. 3.4预警解除根据市场异常波动变化情况,经确认市场异常波动基本消除,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由原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4.应急响应4.1 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当突发事件发生或市场异常波动时,通过以下途径迅速向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指挥部办公室经核实、评估后迅速向指挥部报告。4.1.1 突发事件的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在接到情况后40分钟内,向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情况。商场、超市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40分钟内,向区商务流通主管部门或所属街道办事处报告。4.1.2

22、市场突发异常波动的报告。大型零售企业、农贸及批发市场如出现商品抢购或脱销断档现象,或保供商品价格在几天内上涨30%以上(食盐和粮油以分项预案确定的价格上涨指数为准),应在1小时内向区商务流通主管部门或所属街道办事处报告。4.1.3 市场预测预警的报告。根据生活必需品监测系统监测信息,如一周内两种以上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30%以上,销售出现异常,经市场调查和预测预警分析后,迅速将情况报告同级指挥部办公室。4.2 应急预案的启动程序指挥部接到情况报告后,迅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分析市场形势,研究、确认应急响应等级,提出应急响应意见,向区政府报告。经区政府同意后,发布启动应急预案指令,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23、。同时,上报市商务局。4.3 IV级应急处置4.3.1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及时召开应急工作会议,根据事态发展变化,研究部署应对措施。4. 3.2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迅速组织骨干流通企业、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加大保供商品货源组织、调运、将库存保供商品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适时投放市场。4 .3.3区商务局、区发改物价等部门加强应急值守和事件信息监控、收集,密切关注事态发展。5 .3.4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保持通讯畅通,维护市场秩序,按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报告,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4.4In级应急处置4. 4.1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迅速组织骨干流通企业、批发市场,将库存保供商品,迅速投放市场。4. 4.2视情协调上

24、级部门投放政府储备。4.4. 3流通部门迅速组织骨干流通企业、批发市场,加强保供商品采购,按应急预案要求组织上市。4. 4.4交警部门按应急预案要求保证交通畅通。4. 4.5相关部门按应急预案要求,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4.5. 级应急处置4. 5.1区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迅速协调市级相关部门,从市控应急商品数据库企业调集库存,组织骨干流通企业、批发市场加强保供商品货源采购,并从外地没有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保供商品投放市场。5. 5.2申请动用政府储备。组织政府储备商品投放。6. 5.3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和市场需要迅速组织保供商品的生产、加工和上市。7. 5.4根据情况制定并发布相关通告和限

25、购令、限价令。视情对城市特困家庭增加补助。8. 5.5交警部门根据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对保供商品运输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保证保供商品运输。4.6. I级应急处置各成员单位按照区委、区政府和指挥部的要求,迅速到位,按职责开展应急工作。4.6.1 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迅速组织市场货源。4.7. 6.1.1协调市相关部门,从市控应急商品数据库企业迅速调集库存投放市场。4.8. 1.2组织骨干流通企业、粮油批发市场、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加强保供商品货源采购,迅速投放市场。4.9. 1.3申请市政府紧急调入,并从外地没有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保供商品。4.6.2相关部门按政府指令组织政府储备商品投放,

26、自指挥部发出统一调配指令时间起,储备原料在24小时内足额运达加工企业;政府储备商品在24小时内、新加工的产成品在原料运达后24小时内运达各零售网点。必要时,申请动用国家储备。4.6.3相关部门按职责迅速组织保供商品的生产、加工和上市。4.6.4根据情况发布实施保供商品管制令,实行定量配给、供应,并对城市特困家庭增加补助。1.1.1 6.5交警部门根据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对保供商品运输开辟“绿色通道”,采取必要措施,优先保证保供商品运输。4.6.6 区财政部门保证相关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必要时,区发改物价部门提请市、省授权对部分生活必需品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4.6.7 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必要

27、时实行联合执法。1.1 障措施1.2 1市场监测本预案启动的同时,区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迅速启动生活必需品监测日报制度,区发改物价部门迅速启动价格监测日报制度,实施市场监测分析,及时向指挥部、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送市场监测信息。1.3 信息收集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深入企业和市场,检查了解情况,及时发现潜在隐患和可能发生的市场波动等问题,向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情况。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报送辖区内市场供应及需求情况。指挥部办公室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和评价,并提出意见和措施,及时向区政府报告。根据区政府意见,进一步组织应急实施。1.4 信息发布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信息发布口径和内容,协

28、调媒体刊播政府公告、通知及相关信息,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消除恐慌心理,稳定社会秩序。1.5 工作纪律本预案一经启动,各相关责任部门、保供企业必须按要求做好人力、物力等各方面的准备工作,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保证各项工作按时落实到位。6.应急终止事态降级变化或基本平息后,指挥部组织成员单位进行分析、论证,经评价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实施应急预案的建议,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后,宣布结束实施应急预案。1.1 1恢复重建突发事件和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平息后,各有关部门、责任单位要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恢复生产经营,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1.2 总结提高指挥部办公室对应

29、急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查找预案运行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修改意见,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1.3 实施奖惩6 .3.1对应急处置中忠于职守、工作及时到位,出色完成任务或表现突出者,由区政府或指挥部给予表彰和奖励。7 .3.2对应急处置中因玩忽职守、隐瞒、缓报、谎报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听指挥,没有按预定要求采取措施的;信息沟通不及时和组织协调不力,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 .附则9 .1预案制定本预案由区商务局负责制定、管理、解释,并具体组织实施。10 2预案修订按照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应急处置和演练发现问题,由区商务局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11 3宣传培训和演练生活必需品应急预案每2年至少组织1次桌面推演或应急演练。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总结评估及演练音像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12 4联动机制本预案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持衔接联动,如遇全市范围内各类突发事件,市级预案启动后,本预案随即启动。13 5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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