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东营仲裁委员会2017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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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出租人(甲方):地址:电话:传真:银行账户号:承租人(乙方):地址:电话:传真:银行账户号:一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本合同一经签订,在法律上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第一章合同说明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和委托,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购进第二条规定的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并由乙方承租。第二章租赁物根据文件批准,乙方拟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O甲方经审查同意支付设备价款及有关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购进租赁物件后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明细表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

2、分。第三章租赁财产的交货、验收、交货地点和使用地点(-)租赁财产由供货方直接运交乙方的指定的交货地点,向乙方交货。(二)租赁财产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一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并将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如果在_天内乙方未按前项规定向甲方交付验收收据的,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四)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品质、规格、数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_天内从商检部门取得商检证明并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供货方签订的购货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

3、,办理索赔等事宜。第四章租期租期为一年,从乙方验收设备之日起算。第五章租金总租金为一元,从乙方接受所租设备之日开始计租。在租赁期内,月租为一元,应于每月一号前交入银行的甲方账户。双方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减租。如果乙方不准时交租,则应向甲方交付比该行长期贷款利率_%的利息作为处罚。签约后一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中国银行出具的保函,担保乙方按合同规定交租。第六章租金的担保(一)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双方商定的保证金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规定为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

4、给甲方的款项。(二)乙方委托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七章租赁物件的购货、交货和验收(一)购货方式有以下三种,甲乙双方商定采用一种方式。1、根据贸易有关规定,甲方同意乙方自行签订或委托代理人签订购置租赁物件的合同,乙方或其委托的代理方对该合同承担一切义务。对该合同的履行及租赁物件质量等问题引起的后果,甲方均不承担任可责任,购货原始发票及合同副本、委托书副本交甲方保存。2、租赁物件甲乙方确定后,购货合同由甲方签订。乙方作为甲方代表,负责处理购货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切问题,并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乙方的过失所造成的经济责任。3、乙方与供货方签订购货合同,应由甲方确认盖章后生效,

5、采用托收承付方式付款,供货方办理托收承付时,必须交付铁路运单或乙方自提证明单据。甲方见单后付款并对货物享有所有权。如在运输中发生问题或货物有其他质量、短缺等问题由乙方负责与供货方联系解决,甲方不参与也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二)租赁物件运达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三十天内负责验收(包括进行试车),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一式二份书面附验收结果交给甲方。(三)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四)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由于卖方责任造成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

6、疵等情况时,由乙方直接向卖方交涉处理并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如卖方延期交货,由乙方直接催交。(五)甲方应于装船后把合同号码、品名规格、件数、毛重、净重、发票总值、载货船名、预计到达时间和目的港以电传通知乙方以便提货。同时还要向乙方航寄下列单据:1、提单正本一份;2、发票_份;3、装船单一份;4、甲方的厂家出具的关于所租设备的品质、数量检验证份。(六)货到一天后,乙方要委托检验机构检验所租货物。如有品质、规格、数量等与合同规定不符,乙方有权在货到一天内凭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证书向甲方提出索赔;或者要求甲方自费及时更换不合格的零件或机器。第八章租赁物的灭失及毁损(一)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承担租

7、赁物灭失或毁损的风险。(二)如租赁物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1、将租赁物复原或修理至可正常使用之状态。2、更换与租赁物同等状态和性能的物件。(三)租赁物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中记载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给甲方。当乙方将损失赔偿金额及其他应付的款项缴纳给甲方时,按双方约定办理。第九章保险(一)自还租期限起算日开始,甲方以购买合同价及本合同规定的币种办理必要的保险;保险应包括第三者责任唆,并使之在还租期限内持续有效。保险费由乙方负担,计入实际成本。(二)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国人

8、民保险总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以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三)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索赔。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外币支付,由乙方负担。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四)保险金不足以支付上述款项时,由乙补足。第十章对租赁物件的权利和义务(-)在租赁期内合同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分租、抵押、投资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

9、的行为。(二)租期内租赁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义务合理和适宜地保护租赁物件,并对由于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对租赁物件的灭失或损害负有赔偿义务。()在设备到达厂房一个月内,甲方要派出一名技术员到指导所租设备的安装,然后培训乙方的技术员和工人,使他们能达到掌握有关操作、修理和保养所租设备的技术。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同意付给每人月薪一元;其他一切费用则由甲方承担。(四)为了保证租赁物件的正常使用和运转,乙方负责对租赁物件按技术要求进行正常的、适时的维修和保养。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付。租期内,租赁物件无论发生任何属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不

10、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五)甲方有权对租赁物件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内,乙方每半年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财务报表,并向甲方报告经营情况。(六)甲方应按优惠价格向乙方提供原料、燃料和部件。(七)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件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如乙方在此期间由于债务纠纷或依法破产,乙方应向法院、债权人或清算委员会申请对租赁物件不具有所有权,亦不得以租赁物件充做诉讼保金或抵偿债务,同时必须及时报告甲方。(八)租赁期满后,本合同租赁物件的处理:1、留购:甲方同意按合同附表所列的留购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留购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全部实际

11、租金和留购货价以及出现合同第三条的情况(如有时)增加的税款、利息或延付利息和罚款利息付清后,甲方将租赁物件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2、续租:甲方同意乙方对合同的租赁物件进行续租,其续租租期、租金金额、租金交纳日期等租赁条件由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协商确定,并另订续租合同。(注:留购或续租任择一种,双方确定一种后,另一种在合同中无任何法律效力。)第十一章违反本合同(一)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造成卖主逾期交付租赁物,甲方购买租赁所支付款项在逾期期间所发生的利息由甲方承担。(二)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即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或收回租赁物自行处置,所得款项抵

12、作乙方应付租金及迟延利息,不足部分应由乙方赔偿。虽然甲方采取前述措施,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第十二章甲方权利的转让和抵押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将本合同赋与甲方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或提供租赁物作为抵押,但不得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章租赁物所有权的转移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租金及其他款项,并再向甲方支付租赁物的残值一元(人民币)后,由甲方向乙方出据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证明书,租赁物的所有权即转归乙方所有。第十四章声明及保证甲方:(一)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二)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三)在签

13、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四)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乙方:(一)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二)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三)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四)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

14、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十五章保密保密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一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十六章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因不可抗

15、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第十七章通知(一)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二)各方通讯地址如下:0(三)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第十八章争议的处理(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

16、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九章解释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第二十章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二十一章合同生效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自年_月_日至_年_月一日。本合同用中、英两种文字写成,两者具有同等效力。正本一式一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一份,送_留存一份。签署地点:省市区签署时间:年月日出租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承租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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