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大厦柴油发电机组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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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EC大厦柴油发电机组工程招 标 文 件招标人:北京恒新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00二年十月二十三日招标文件目录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书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 招标技术内容第四部分 附件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书 公司:我单位拟对CEC大厦柴油发电机组进行招标。贵公司业已通过我公司的资格预审,如贵公司愿意参加本工程的招标,请于2002年10月31日下午4时到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CEC大厦工地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一、招标范围及内容:1、 CEC大厦柴油发电机组的生产、运输、安装、调试;2、 机房附属设备的生产、运输、安装、调试;3、 机房消音降噪工程的实施

2、。以上内容详见招标技术要求部分。 二、定于2002年11月15日上午9:30前为回标期限,逾期做无效标处理。 三、答疑时间:2002年11月5日上午9:30 地 点:CEC大厦工地会议室四、招标地点:CEC大厦工地办公室 五、开标时间:2002年11月15日上午9:30 六、开标地点:CEC大厦工地会议室。 七、投标保证金:2002年11月15日上午9时前向我方交纳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支票)。招 标 人:北京恒新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 户 行:建行紫竹桥分理处帐 号:6510012102390000448联 系 人:罗军联系电话:(010)62525433传 真:(010)625254

3、33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是建设单位在本项目柴油发电机组工程招标过程中的规范性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等内容。和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答疑纪要一起是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编制投标书的依据,也是建设单位/机电总分包单位与中标承包人单位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作为承包合同的附件之一,与承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非合同另有约定的部分,以正式合同内容为准)。1.2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接受施工现场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规范、规程以及北京市地方或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和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招标技术要求等内容以及

4、北京市环保局的相关规定生产招标人要求的设备。 提供完整的设备技术文件。包括设备图纸(详细技术参数和说明、土建条件图、安装详图和接线图)、报价及报价说明等。设备运输至现场指定地(含卸车)包括在总价之中。现场安装调式包括设备运输至现场后的设备存放、二次转运、安装、调试以及验收过程的详细工作。 与总承包单位、相关分包单位及其他所有相关联之工程间的联系协调工作。 协助招标人进行机房设计工作,并应取得设计院认可。2 定义2.1 “招标人”系指北京恒新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2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人要求,并通过招标人资格审查后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应商。2.3 “货物”系指“招标货物一

5、览表”中所列柴油发电机组及与之相配套的设施、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方承担的现场勘察、测量、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售后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3 合格的投标方3.1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并满足以下条件的单位均可投标:3.1.1投标人必须是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3.1.2投标人所投标的产品须具有良好的销售、使用业绩(特别是北京地区)。3.2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3.3 投标人应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3.4 本次招标中的中标单位,将作为甲方指定的设备供应商,负责提供本次项目所需的柴油发电机组(包括必备的附件),负责提供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系统验收、售后服务、产品的质量保证、技术培训等任务。中标单位必须承诺:与工程总承包单位、机电总分包单位进行良好的合作,密切配合工程的实施。4 投标费用4.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投标邀请; ()投标方须知; ()技术规格及要求

7、(含相关设计图纸);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5.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方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 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事先检查招标书的内容,核对页数,一旦发现存有意义模糊或互相间矛盾之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无论何种原因,投标人如果在招标文件中(包括图纸等)发现有不明确或相互不统一处,须在截止投标日期7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予以解释。招标人对此要求及所做出的解释会抄送给所有投标人。只有招标人有权对招标文件进行解释、修改或补充,而且这类解释、修改、补充必须是以书面形式传送给每一个投标人,否则不具有效力

8、。7 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7.1 投标人应注意,在整个招标期间,只有招标人有权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订、删除,并可以向投标人发出进一步的书面指令,投标人必须依令执行,不得异议。另外,所有符合上述条件所做出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增订、删除、解释等文件今后将构成具有法律约束的合同文件的一部分。 8 要求8.1 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9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投标文件、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的简体中文书写。9.2 除在招标

9、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编制要求 10.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包括对招标人优惠的付款方式、比例)、技术偏离表、经济偏离表、投标书附件(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彩色复印件)、法人代码证书(彩色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制造厂商的授权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方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10.2编制要求如下:l 投标书综合说明;l 整个柴油发电机房的整体设计方案(包括机房消音降噪和机械

10、排烟部分)l 按技术规定提交技术方案、设备生产、运输以及安装、调试、验收计划(以12月30日签订合同,2003年4月10日进场为假设,同时必须写明每个阶段所要求的外部条件);l 维修保养计划:列出免费维修保养标准的详细内容及维修保养计划,其免费维保的标准应按照此标准严格执行;l CEC大厦柴油发电机组工程报价汇总表(包括详细的设备清单、设备主要元器件的清单及原产地、品牌和技术数据)和报价编制说明;l 提供备品备件清单并提供单价清单;l 商务要求:法人代表授权书、安装、调试主要人员名单;l 公司情况:公司资质证书、业绩、质量认证体系证书以及其它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部分;l 二次深化设计计划(配合

11、设计院确定土建条件和安装详图以及需要其它专业具备的条件)。投标书应对土建的基础和预留预埋部分进行详细的设计和说明,并给出详图; l 技术要求;l 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部分。本工程要求按照上述内容编制标书,并按照标书中所附的投标书规格编写,并要求打印装订成册。并且标书中下列纸张必须盖章: 11 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附件)。11.2 投标方必须对本招标文件“招标货物一览表”所列的所有分包进行投标,并不得将一个分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2 投标报价 12.1 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附件中附件

12、投标报价表格式填写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投标方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2.2 投标报价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投标报价中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等分项费用。 技术规格中要求的安装费用。12.3 投标方按上述12.2款要求填写报价供招标方评标方便,但不限制买方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 13 投标货币13.1投标书、投标报价表及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 14 证明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按附件5的要求提交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

13、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得到货物原厂商和或技术拥有者向投标人提供经销该种货物或服务的正式“经销证明”和“投标授权书”;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及要求”所规定的由承包方在交货地点提供保修、维修、供应备件的技术支持和服务。15 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5.1 投标方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一份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

14、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附件)。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6.2 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交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16.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方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6.4 投标保证金应以支票方式在投标之前提交(在投标有效期满前,因票据即将到期,招标方有权暂时行使票据权力)。 16.5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6 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按33.2款的规定予以无息退还。 16.7 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方交纳中标服务费后,经银行扣除手续费后,

15、予以无息退还。 16.8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开标后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如果中标方未能做到: 按本须知第35条规定签订合同; 按本须知第36条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在招标人评标和定标过程中以各种非正常的手段(如用行贿、许诺、威胁、造谣等手段影响评标小组成员公正评标或利用对对手的无端攻讦来影响定标工作的行为)影响招标人的正常工作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并且确认是否已经发生这种行为的认定权属于招标人,各投标人不得异议。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17.2 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方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

16、应为书面形式。投标方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方,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8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表签字,副本也可复制。 18.3 除投标方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签字。18.4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

17、接受。18.5 投标文件作为中标单位和招标人签署合同的依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非合同另有约定的部分,以正式合同内容为准)。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方可以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信封密封在一起,但须标明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 19.2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方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装入招标文件密封袋中密封。 19.3 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之前(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 19.4 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按19.119.3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邀请注明的地址送至招标方。

18、 19.5 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信封密封。 内层信封的封装与标记同19.119.3规定。 外层信封装入19.1条及19.2条所述之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货物名称、招标方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同时应写明投标方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19.6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20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 根据21条规定,所有投标文件不论派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递交,都必须按招标方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方。20.2 出现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方修改通知规定的

19、时间递交。21 迟交的投标文件21.1 招标方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2.1 投标方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全权代表签字。 22.2 投标方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18条和19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 22.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2.4 投标方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招标方将按16.8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3 开标 23

20、.1 招标方在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方派代表参加。23.2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唱正本“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招标方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记录。 24 评标委员会 24.1 招标方将根据招标采购货物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招标人聘请的技术、经贸、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的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24.2 评标期间,希望投标方派代表参加询标。 25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5.1 开标后,招标方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

21、以单价为准;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若投标方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5.2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招标方将依据投标方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方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25.3 招标方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完全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投标方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

22、投标方的公平竞争地位。 25.4 招标方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5.5 招标方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方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6 招标方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26 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方有权向投标方质疑,请投标方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方有责任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其指派的专人应有投标人法人的委托书委托其履行这一工作。26.2 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但不得

23、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7 对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7.1 招标方及其组织的评标委员会将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估和比较。 27.2 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价和技术服务费以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投标方所提供设备的先进程度; 投标文件中所报交货期及付款方式; 货物的技术水平、性能和供货能力; 货物的质量及适用性; 配套设备的齐全性(如需要的话); 投标方在用户所在地提供零备件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零备件、专用工具及相关服务的费用; 技术规格所要求的有关服务的费用; 安全及环保; 其他要求因素。 28 评标原则及方法 28.1 对所有投标方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4、 28.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8.3 在评标时将根据第27.2款经综合分析、比较,确定出最低评标价。 28.4 本次评标采用打分法,其中价格因素占30以上。28.5 评标期间不接受任何价格调整。 29 保密 29.1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方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29.2 投标方不得干扰招标方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 30 定标准则 30.1 合同将授予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买方最为有利的投标方。30.2 招标人不保证一定接受投标价最低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不会解

25、释选择或否决任何投标的原因。 31 资格最终审查 31.1 招标方将审查初步确定的中标方的财务、技术、生产和供货能力及信誉,确定其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31.2 如果确定该投标方无条件圆满履行合同,招标方将对其它1个或1个以上的投标人资格做出类似的审查,以确定最终中标单位。32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32.1 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 33 中标通知 33.1 定标后日内,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如果中标通知书不能在15日内发出,则发出时间不应超过投标有效期。 33.2 招标方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

26、,通知落标的投标人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扣除银行手续费后无息退还)。33.3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4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34.1 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35 签订合同 35.1 中标方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35.2 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36 履约保证36.1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中标人须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招标文件附件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37 中标服务费 37.1 中标方按中标合同总价的1%向招标方交纳中标服务费。37.2 在合同生效后10

27、天内按规定的标准一次向招标方缴清中标服务费。第三部分 招标技术内容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CEC大厦 1.2 工程地点:北京中关村西区第区22#地块 1.3 工程规模:根据初步设计图纸的说明,工程总占地面积13458m2,总建筑面积124490.19m2,其中地上面积82376.37m2,地下面积42113.82m2。地下三层,裙房三层,东楼17层,西楼21层。 1.4 主体建筑:功能区分及布置详见图纸 1.5 建筑高度:86米 1.6 工程性质:新建工程1.7 现场交通情况:较好1.8 招标人:北京恒新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9 设计人: 方案设计:美国NBBJ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

28、计:中元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1.10 社会监理单位:北京双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1.11 设计图纸状态:施工图设计已完成。1.12 本次柴油发电机组投标生产厂家生产的柴油发电机组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每台设备应有齐备的技术文件、图纸、说明书、合格证。具体数量见下表:CEC大厦柴油发电机组工程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参考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柴油发电机组备用功率1600KW套1包含成套设备的供应和安装、调试以及机房降噪处理施工2机房附属设备3机房降噪处理含防火隔音门两樘 2 总则2.1 总体要求2.1.1本技术规格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包括所购设备的详细规格、条款、资料以及有关条款;2

29、.1.2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各章节条款的内容和顺序逐项做出实质性应答。无论招标文件如何表述,评标人欢迎投标人尽可能用数据响应技术要求。所投产品的技术要求与技术规格书所规定的任何偏离都必须列入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性能偏离表中(见附件4),任何不按此要求的投标文件将承担被拒绝接受的风险。中标后,投标人在合同谈判中的任何偏离都不得超越此偏离表中已被招标人确认的条款;2.1.3投标人应提供成熟的、已被广泛使用的、具有高可靠性和稳定性的、合格的产品与配置,业主不接受为次此投标单独设计配置的产品;2.1.4投标人应提供完整的、正规的所投产品的样本、详细介绍(包含产品的彩色图片和结构分解详图)以及本技术规格书

30、要求的测试报告,投标文件中性能参数与样本和测试报告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2.1.5本技术规格书仅指所购设备的主要要求,不应作为完整的详细要求。对本技术规格书中未描述的但为保证设备能正常有效使用而所必须的设备、材料的详细要求和配置,投标人也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说明,并将此费用计入投标总价;2.1.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指明所投产品(整套设备、主要部件或主要元器件)的规格、型号、制造商、生产地、生产厂及生产规模,并附相应的产地证明文件;2.1.7所有技术文件应为简体中文书写;2.1.8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各产品的标准配置清单(即装箱单)。2.2本文件包含的服务范围2.2.1本招标文件包含CEC大厦柴油

31、发电机组工程一览表中的设备制造、运输、安装以及相应的服务;2.2.2为保证本项目的完整性,并满足使用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设备能正常有效使用而所必须的所有必要配件、设备、工具及服务;2.2.3各投标人应对本招标项目有一个整体的概念,即招标人所需要的是对柴油发电机房整体的招标,所以各投标人必须对机房进行整体设计,并提供机房整体设计图纸,同时对相关配合专业条件如送风、排风井道、基础尺寸、基础做法等提出专业意见。2.3产品标准和规格2.3.1本技术规格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2.3.2设备的材料、制造、试验等应采用适用于该项目的相应质量标准、试验规格和技术标准以及在本技术规格书中规定的任何其它标准;2

32、.3.3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交该产品现行的标准或规范的名称与代号。只有当推荐的标准和规范等效于或优于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时,才可能为招标人接受。2.4技术资格能力以下内容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将被视为不能满足要求。2.4.1卖方应具有三年所投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历史,投标时供货方须提供设备在国际和国内的销售业绩表,并提供相关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业主将对所投产品近三年内的运行状况、售后服务等指标进行综合考核;2.4.2产品制造厂商已取得并在投标时出示ISO9000质量体系和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证书者,评标时将优先考虑;2.4.3在北京市内应设常驻维修机构,并委派专

33、职的、具有三年以上服务维修经验的技术服务工程师;2.4.4设备的主要配套部件应有三年以上的配套历史。2.5卖方义务2.5.1卖方有义务使所供应的全部设备及服务达到或超过本技术规格书中规定的标准和规范;2.5.2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本技术规格书中所购的每件产品的主机、随机附件、所需要的配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应计入投标总价中;供货方应对投标内容所涉及的专利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业主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设计、文字、商标和技术专利侵权引起的诉讼、法律裁决和费用均与业主无关。2.6资料要求2.6.1根据技术规格书要求需提供样本、设备清单、技术资料和设备设计、制造、验收执行的标准、

34、规范的名称和代号;2.6.2提供设备的制造许可证、出厂许可证、该机的性能测试报告和出厂前的随机检测记录;2.6.3供货方需提交产品操作与维修手册,使业主及有关人员事先熟悉所供产品。手册内应包括控制程序、操作与维修的程序等。每一本手册应包括不少于以下的资料:l 所有产品的规格及详细的中文版操作手册、调试手册及质量检测报告;l 整机和主要部件常见故障说明,包括配件机装配图、一般事故说明。说明书需包括操作及使用手册;l 机组系统各部机构尺寸数据l 油水系统图l 附属设备安装图l 机组电气结构图l 建议的定期保养期及项目;l 建议紧急安全程序;l 紧急维修中心的电话、地址及负责人的联系方式;l 备件目

35、录;l 附属工具和备件清单;l 制造厂商的质量证明书;l 产品结构图及维修手册。2.6.4如果业主认为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不能满足需要时,业主有权提出补充要求,供货方应按要求无偿提供所要补充的技术资料。 3 技术规格书3.1对设备制造厂商的基本要求3.1.1所有设备和材料在供应、安装、调试和运行中应满足规定的功能及性能要求; 3.1.2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均应为制造厂的原装产品(原装进口产品),并附有原产地证明资料。3.2设备的技术规范要求投标人应注意:在下述设备型号、功能和技术性能方面表达的内容,仅作为说明但不作为限制条件,投标人可以在投标中选用技术性能和参数更优化的设备,但应满足设计院的图纸设计及

36、技术说明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3.2.1柴油发电机组3.2.1.1机组输出功率:1600KW(备用功率)3.2.1.2电压:l 额定电压:400/230V 三相四线制 星形接线l 稳态电压调整率: 1l 瞬态电压调整率:15+20l 恢复时间: 1.5秒l 波动率: 0.8l 线电压波形正弦性畸变率: 33.2.1.3频率:l 额定频率:50HZl 稳态频率调整率: 0.5l 瞬态频率调整率: 5l 恢复时间: 3秒l 波动率: 0.83.2.1.4额定功率因数:0.8(滞后)/额定转速:1500转/分3.2.1.5起动方式:直流24V电起动,自动与

37、手动两套操作,机组本身具有应急手动起动与停机装置3.2.1.6励磁方式:无刷励磁3.2.1.7机组可靠性:机组在十年内使用时间或累计运行时间不超过大修期内,平均故障间隔时间应能达到2000小时或更长。3.2.1.8机组空载电压的调整范围为额定电压的95105。3.2.1.9机组应设有良好的专用减震装置,满载运行时其最大振幅不大于0.5mm。3.2.1.10机组应能使用国产柴油为燃油及国产机油为润滑油。3.2.1.11机组应具有维持应急准备运行的预加热装置。3.2.1.12机组与市电电源之间应有可靠的电气和机械连锁。3.2.1.13机组应有防潮和抗无线电干扰措施。3.2.2自动控制功能3.2.2

38、.1自动起动市电停电、缺相、电压超出范围(380V -15%+10%,可调)或频率超出范围(50HZ5%)时,延时10秒(可调)自动切断市电电源,之后再延时0300秒(可调)启动柴油发动机组。起动成功率应不小于99。机组可连续三次启动,两次启动之间的间歇时间为10秒。机组启动成功后,应能在30秒内带额定负载运行。3.2.2.2自动停机市电恢复时间达1030秒(可调)后,负载由市电供电,机组继续空转运行,约5分钟(可调)后自动停机。3.2.2.3自动保护3.2.2.3.1发动机出现下列故障时,发电机组应自动保护停机并报警(声、光):l 机油压力过低;l 转速高;l 转速低;l 三次启动失败;l

39、水温过高(对水冷机组);3.2.2.3.2发电机出现下列故障时,发电机组应自动保护停机并报警(声、光):l 过电流l 供电母线短路l 断相l 电压过高、失压l 逆功率3.2.2.4自动补给l 机组的燃油可以自动补给,燃油喷射应采用电子技术控制;l 自动对启动蓄电池充电。3.2.2.5机组应具有自动计时功能。3.2.3机组的遥控、遥信和遥测性能3.2.3.1 机组应能通过继电器干接点实现下列遥控、遥信功能:l 遥控项目:遥开机组;遥关机组。l 遥信项目:过压、欠压、过载、油压低、水温高、频率(转速)高、启动失败、启动电池电压低、油位低告警;机组工作、机组故障、充电整流器故障、自动转换开关(ATS

40、)状态等。l 遥测:三相电压、三相电流、输出功率、输出频率(转速)、水温、油压、启动电池电压、燃油位等。3.2.3.2 机组应提供RS232或RS485通信接口,通过这个接口能实现但不限于下列遥控、遥信和遥测功能。并应随设备提供详细的通信协议,完全开放通信协议内容,免费为用户拷贝ROM程序,并协助弱电集成商完成机组自动系统进入大厦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BMS)的集成。3.2.4柴油发电机组成套装置3.2.4.1自动化柴油发电机组1台(包括柴油机、无刷发电机、自动电压调节器、排气消音器和排气软连接、机组隔震装置等);3.2.4.2电源控制柜:上出线,可与4000A密集型母线连接,在生产配电柜时应和

41、变电站生产厂商协调一致,对诸如低压配电切换柜的母线出线方式、项序排列、和双重绝缘密集母线槽的连接关系、连接方式母线终端箱和配电柜的连接等问题应完全考虑清楚,以便现场安装时不出现因考虑不周而发生意想不到的问题。应提供对市电切换柜中切换开关以及相应部分的具体技术要求以及推荐的开关规格型号要求。3.2.4.3辅助设备3.2.4.3.1燃油补给系统,日用油箱容积按满载运行2小时考虑并符合设计图纸要求。3.2.4.3.2启动蓄电池及充电整流器;3.2.5机房要求位于地下一层的柴油发电机房应考虑消音降噪处理。吸音材料原则上采用穿孔石膏板,门采用防火消音门。经消音处理后在室外应达到40dB(深夜)/60 d

42、B(白天)左右的噪声水平。应根据机组复核送风量及送风部位设计图纸以及和排烟系统的关系问题。4 安装和现场工作4.1投标人应根据业主提供的图纸资料制订出设备生产、运输、设备初验、安装、调试、试运行、最终验收的计划,以作为评标的依据之一;4.2投标人将负责所提供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最终验收以及机房附属设备、机房消音降噪工程施工等工作。投标人应将相应计划在供货前书面通知最终用户,以便安排安装、调试、试运行与最终验收工作;4.3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卖方在现场的所有相关工作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安全规章和规定及普遍接受的安全标准;4.4卖方应提供全部安装、调试过程中所用的图纸、技术文件、特殊工

43、具、专用仪表、低值消耗品、易损件等。5 检测与检验5.1产品制造单位在设备制造过程中和出厂前,应按其现行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对设备进行检查和试验,并提出检验报告;5.2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货物到达现场后3天内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5.3只有当满足下列条件后,买方才向卖方颁发验收合格证书: 5.4.1卖方已按合同提供了全部货物和技术资料;5.4.2设备安装完毕,系统运行和性能试验已经正常并且已经通过正式验收。6 投标价格投标报价应为货物到工地并安装、调试并完成机房附属设备安装、机房消音降噪工程施工直至验收合格为止的价格(含卸车费用)。7 工期要求7.1交货期为合同签订日起4个月(投标人可自报确定的交

44、货期,供货延误的赔偿以每天3万元人民币计,不设上限),以上供货期包括供电局对设计图纸的审核时间;7.2交货地点为CEC大厦工地买方指定的卸货地点;7.3机房工期要求为2003年7月1日,各投标人可自报工期,工期延误的赔偿以每天3万元人民币计。 8 免费培训供货厂商应免费为建设单位培训值班人员,使他们对设备有一定的认识,并掌握设备的常规操作知识,可以胜任简单故障的排除工作及日常保养工作。投标人应提供培训计划和培训的详细内容。 9 包装包装坚固可靠,箱外有标记,箱内有完整的装箱单,要适合陆运和吊装,具有防潮、防震、防腐蚀措施,保证设备在运输途中不损坏。设备包装箱必须标识清楚,应能从外包装的标识上明

45、确识别箱内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重量以及在图纸上的标识号等内容。每件设备的零部件或备品备件必须单独包装并明确标识后和对应的设备一同装箱。设备发货前应书面通知业主和施工单位,书面通知应有对所运输的设备有详细的描述,如包装箱的大小尺寸、重量等相关内容,得到书面回复确认后再发货。设备到达现场后的卸车以及室外、楼内运输应由生产商负责。. 10 产品不可代替供货厂商在没有取得甲方的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转交其他生产厂商或以其他厂商的产品替代。 11 售后服务11.1在北京市应设有常驻维修机构,每天24小时提供维修服务。保修期内在接到报修通知后,维修人员应在4小时内进行维修,直至故障排除完全恢复正常运转为止。若不能按要求到达现场,业主有权委托其它维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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