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改革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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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展和改革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发展和改革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统筹兼顾、系统治理的方针,有效治理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努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进一步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XX富庶文明大西关。 1.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用2年左右的时间

2、,对2010年以来规模以上的开工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2.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管,严肃查处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坚决纠正、处理违反工程建设领域法律法规的行为。 3.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的规章制度建设,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建立健全长效监控机制,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 (二)工作原则 1、整体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结合。一方面,要坚持齐抓共管,按照方案的总体部署,实现工作的整体推进并不断向纵深发展。另一方面,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善于抓住关键环节,以点带面,在全面推进中突出重点。当前,尤其要以国家统一部署的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兼顾其他项目,着力解

3、决一批因条件不具备长期未能解决的问题。 2、严肃惩治与有效预防相结合。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既要坚决纠正违规问题,严肃查办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件,也要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积极探索治本的措施,着力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问题的发生。 3、集中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通过专项治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的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同时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延伸到日常监管中,实现工程建设领域规范管理。 4、自查自纠与重点督导相结合。要把自查自纠和重点督导作为相互依托、相互促进的两项重要工作环节,既全面排查本系统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又加强对业务股室工作的

4、督促指导和统一协调,帮助解决工作进展缓慢地区和一些薄弱环节的问题,做到边清理、边纠正、边规范,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二、主要措施和责任股室 (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行为 目标要求:按XX市、XX区政府的要求着重解决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项目规划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健全政府投资决策机制、规范政府投资资金管理,简化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改进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 主要措施: 1.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的监管。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核准、概算、招标、建设、决算、审计、竣工验收等管理程序,规范项目决策,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

5、规模、工程造价和标准,认真落实施工许可证制度、开工报告制度。 2.配合环保部门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监管。 3.健全重大项目决策制度。推行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 4、配合建设部门积极推行政府投资项目 代建制 ,实施 交钥匙工程 。 5.向社会公示建设项目信息,明确审批流程,及时公布审批结果。健全政府投资制衡机制,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和社会监督机制。 责任科室:综合计划股 (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转包和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

6、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主要措施: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和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发改法规20111361号),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要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2、全力协助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各项工作。 3、配合区有关单位进一步发挥查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违法违纪案件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健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

7、和举报投诉处理机制,严格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 责任科室:综合计划股 (三)加强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的管理。 目标要求:全力配合区有关部门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资金管理使用混乱以及工程严重超概算等突出问题,规范物资采购活动,促进工程建设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 主要措施: 1.配合区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工程建设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的监管口 2.配合区有关部门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监管,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严格概算管理,控制建设成本,确保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等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 3.配合区有关部门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严重

8、超概算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责任科室:综合计划股 (四)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目标要求:大力配合有关单位着重解决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公开透明,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 主要措施: 1.配合区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公开项目招标过程、施工工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相关建设信息。 2.配合区有关部门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信用公开,建立和完善XX市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征集和整合相关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并通过互联网向全社会免

9、费公开。 3.配合区有关部门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不良行为记录等市场信用记录,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综合性数据库。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 4.配合区有关部门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强化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责任科室:综合计划股 三、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1年8月开始,共分四个阶段,用2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主要任务。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阶段(2011年8月至10月) 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广泛动员,充分认识中央和省、市集中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局专项治理领

10、导小组要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和各阶段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1.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局成立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综合计划股负责人具体负责,并明确部门内部牵头科室和联络员。 2.制定工作方案。局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综合计划股要按照实施方案的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进度。提出治理措施。 (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阶段(2011年11月至201年2月) 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进行排查,找准突出问题,分析原因。 1.转发区领导小组文件,对全面排查作出具体安排。综合计划股要对所承担的项目进行排查工作

11、作出安排。 2.认真开展自查。综合计划股要紧密结合实际,开展 自查自纠,摸清需要自查项目的底数,找出存在问题。要按照市、区统一部署,重点对2010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固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进行自查,主要是对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法律法规,认真查找项目审批、项目核准和工程招标投标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并分类梳理,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并将有关情况汇总后由办公室于201年2月20前书面报告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3.深刻分析原因。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从主观认识、法规制度、权力制约、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 4

12、.重点检查。综合计划股要选择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组织督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及时向局领导小组报告。局领导小组根据自查情况,选择部分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三)认真整改、健全制度阶段(201年3月至2013年3月) 要根据全面排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完善法律制度体系,逐步建立健全防治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长效机制。 1.及时纠正问题。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帐制度,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确保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廉洁。 2.落实监管责任。要针对本局全面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强化行政监管。要依照有关

13、法律规定,认真履行对项目立项、招投标核准等环节的行政管理职责。要按照职责分工,重点做好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 3.推广典型经验。及时总结各业务科室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创造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并予以推广,典型引导,以点带面,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4.完善法规制度。要针对在全面排查中发现的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要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完善重大项目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实施严格的招标公告发布和信息公开制度。 (四)巩固治理成果、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4月至2013年11月) 适时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

14、,不打折扣。 及时把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法规制度,进一步提出需要完善的法规制度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局要形成专项治理的总结报告,于2013年11月20日前报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四、保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关于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局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股室各负其责的要求,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要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统筹兼顾,加强协调配合。要把排查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有机衔接起来,协调推进。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与治理商业贿赂、推进政务公开、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工作相结合,把握工作之间的有机联系,统筹安排和部署,形成合力。要落实工作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务求把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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