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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洪泽湖搜救中心弱电工程项目项目编号:HZCG-2009001招标文件采 购 人:洪泽县地方海事处采购代理人: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招标时间:二00九年一月二十二日目 录 第一章 招标文件一、投标邀请-3二、投标人须知-5三、合同条款前附表-17四、合同条款-17五、合同格式-24六、技术要求-26第二章 投标文件一、投标函格式-41二、开标一览表-43三、投标报价表-44四、投标设备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52五、施工组织设计-52六、系统建设方案-52七、服务承诺-52八、培训方案-52九、系统图纸-52十、资格证明文件-53十一、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53示范格式文
2、件-54第一章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受洪泽县地方海事处的委托,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就该单位的洪泽湖搜救中心系统信息建设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项目名称编号:洪泽湖搜救中心弱电工程(HZCG-2009001)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洪泽湖搜救中心弱电工程建设,搜救中心是以通信网络为基础,以应用系统及其数据为依据的。从指挥的过程来看,应该包含信息采集信息处理信息表现指挥决策命令执行执行反馈等步骤。3、投标人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投标人除具备上述资质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8)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必须具有“网络系统集成安装服务”项目、有税务登记证;(9)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10)投标人针对本次项目必须提供一名以上具有弱电工程项目经理证书或计算机集成项目经理证书的工程技术人员;(11)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2005年10月1日以后施工过弱电工程造价在80万及以上项目(以施工合同
4、为准)。4、招标文件发售信息(购买文件方式):(1)购买文本文件:1)到洪泽县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文本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一旦交纳招标文件款,无论任何情况都不退还)。3)地点: 江苏洪泽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人民路12号)4)时间: 2009年1月22日-2009年2月11日(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5、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09年2月13日下午13:00-13:30 投标文件接
5、收地点: 淮安市洪泽县地方海事处三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刘希浩 电话:133014088016、开(评)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09年2月13日下午13:30开标地点: 淮安市洪泽县地方海事处三楼会议室评标地点: 淮安市洪泽县地方海事处三楼会议室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1)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陈建伟 电话:0517-83057653(2)采购人联系人(勘察现场及领取相关资料、技术咨询):刘处长:电话:0517-87281388黎主任:电话:0517-83338105(3)现场招标事项联系人:刘希浩 电话:13301408801(4)代理机构联系地址: 江苏.淮安市健康东路市
6、委东大院机关服务中心二楼(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8、其他事项:(1)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叁万元整人民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递送到开标现场。(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供应商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采购中心提交金额为中标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注: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及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一、总 则 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2.合格的投标人2
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投标人除具备上述资质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2.8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具有“网络系统集成安装服务”项目、税务登记证;2.9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10投标人针对本次项目必须提供一名以上具有弱电工程项目经理证书或计算机集成项目经理
8、证书的工程技术人员;( 2.11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2005年10月1日以后施工过弱电工程造价在80万及以上项目(以施工合同为准)。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构成4.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 招标文件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合同条款前附表四、合同条款五、合同格式六、采购配置及总体要求第二章 投标文件1) 投标函格式2) 开标一览表3) 投标报价表4) 投标设备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5) 施工组织设计6) 系统建设方案7) 服务承诺8) 培训方案9) 系统图纸10) 资格证明文
9、件11)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5.招标文件的澄清5.1任何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五日按投标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送达采购中心,代理公司对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五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邮寄或传真)。由于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代理公司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逾期递交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代理公司将不予收理)6.招标文件的修改6.1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6.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邮寄或传真、电子邮件),通知所有购买
10、招标文件(或已发送投标确认函)的投标人。由于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代理公司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6.3投标人在收到补充通知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正式书面回函代理公司。逾期不回的,代理公司视同投标人已收到补充通知。6.4采购人有权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或已发送投标确认函)的投标人。(注:由于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代理公司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公司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
11、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7.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构成1) 投标函格式2) 开标一览表3) 投标报价表4) 投标设备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5) 施工组织设计6) 系统建设方案7) 服务承诺8) 培训方案9) 系统图纸10) 资格证明文件11)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9.开标一览表9.1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开标一览表的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并用信封单独装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9.2开标一览表中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表中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完全一致,如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12、。10.投标报价10.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规格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0.2投标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1)货物的总价:包括制造和装配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售后服务的费用及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进口税、增值税、营业税和其它税费;(2)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备件价格;(3)运输费、保险费和货物交付使用前所产生的其它费用;10.3技术规格要求的安装、校准、调试和培训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10.4投标报价应为全包价(含配合费),不得在报价之外再产生或增加任何费用。10.5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13、。10.6当某一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时,评委会将测算完成该工程的社会平均成本,并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社会平均成本作出判定,同时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不出书面材料和有关澄清说明,评委会将对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11.技术规格的响应11.1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逐项作出实质性响应,DLP屏要求按照招标技术要求逐条响应。否则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判并可能被拒绝。12.服务承诺12.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基本服务要求的标准,并作出响应。13.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13.1
14、按照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提供货物和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的财务、物流保障方面的能力; 13.3 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14.证明货物的合格性或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4.1按照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主要货物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4.2货物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来源地的声明。14.3证明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1)货物
15、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说明;(2)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的货物、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或逐条填报投标报价表的技术规格响应表。14.4投标人在说明上述第14.3(2)的规定时应注意:招标文件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参照的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对投标文件具有限制性。15.投标保证金15.1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叁万元整人民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递送到洪泽县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代理公司及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代理公司及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15.8条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
16、标保证金。15.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外地投标人请携带汇票,本地投标人请携带汇票、转帐支票进账单等形式,不接受其它形式缴纳保证金。15.3投标保证金交纳信息:帐户:洪泽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帐号:3208290101201000165724;开户行:洪泽县信用联社营业部15.4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代理公司将视其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5.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正常情况下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5.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特殊情况下按第17.2条规定执行。15.7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15.
17、8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撤回其投标;(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3)投标人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4)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招标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5)投标人代表被证明在评标期间与采购人代表、评委、监督委员、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有私下接触;(6)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第33条规定签订合同;(7)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第34条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15.9中标人若发生本条第15.8款中的任何一种行为,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取消它的中标资格。16.投
18、标管理费16.1根据省、市财政厅(局)、物价局,苏财综2000188号、苏价费2000342号、淮财综2000863号、淮价费2000215号文件精神,中标供应商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按中标价的0.8%向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交纳投标管理费。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后三十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放弃投标,采购人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
19、期满后五天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8.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8.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第8.1条的要求,准备一式五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右上角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及开标一览表均需打印, 且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的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除姓名签署外,投标文件的任何内容均不允许手写。
20、委托受托人必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8.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受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18.4投标人的标书应是连续的页码并装订成册。应当还有目录。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信封(箱)中(正本一包,副本一包),且在信封(箱)上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信封(箱)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开标一览表应单独密封后随同投标文件
21、正本一并装入投标文件袋内提交。19.2信封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正本或副本及“请勿在2009年2月13日下午 13时30分(开标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19.3信封(箱)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及邮政编码,以便如果投标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19.4如果信封未按第19.119.3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公司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代理公司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20.投标截止日期20.1代理公司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即2009年2月13日下午13时30分之前。20.2采购人可以按第6条规定,通过修改招
22、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1.迟交的投标文件21.1代理公司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公司。22.2投标人的修改文件应按第18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签署,并按第19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同时还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字样。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接收地点。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
23、修改。22.4在投标截止期至采购中心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23.开标23.1代理公司将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现场监督开标活动。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23.2按照第21条规定,迟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23.3开标时请投标人代表、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代理公司当众拆封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各项内容,以及代理公司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23.4代理
24、公司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第23.3条规定在唱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23.5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一律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24.评标委员会 24.1 唱标结束后,代理公司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4.2 评委会由五人以上单数的行业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 24.3 评委会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4.4 评委会应对投标人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25.评标过程的保密25.1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权建议等,均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5、25.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向代理公司和参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5.3 评标委员会名单应在开标前确定,并在招标结果确定前保密。2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1开标后,代理公司将组织工作人员对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是否按第二章投标文件的相关格式填写资格证明文件,并检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对以委托受托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是否按第二章投标文件的相关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并检查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26.2开标后,代理公司将组织评委会对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且基本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26.3在详细评标之前,
26、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全部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期、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
27、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6.5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折扣数与按折扣率为基准计算的折扣数不一致时,以折扣率计算为基准进行修正。26.6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
28、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6.7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26.8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质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5)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6)投标人改变招标文件中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的;(7)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企业成本,投标人又不
29、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6.9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7. 投标文件的澄清27.1在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27.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受托人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
30、得做任何更改。 27.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第27.2条的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8.评标办法28.1本次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8.2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具体评标分值如下:(总分100分)1、价格:5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5分注:本工程最高
31、限价为145万元,如果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此最高限价的为废标。2、技术部分:21分(1)技术响应与方案:10分技术方案应包括清单中所能实现的所有系统功能目标,设备材料选型、主要设备参数、重要系统具体设计、系统原理、系统架构和系统图纸,而不仅仅是设备说明书。其中,方案明确说明施工材料计算与统计,2分,不足酌情扣分;描述与建议与其它施工单位配合,1分,不足酌情扣分;系统图纸完整情况,3分,不足酌情扣分;指挥中心具体应用描述,3分,不足酌情扣分;评委综合印象,1分。最优者得10分。其它酌情得分。DLP屏技术与服务要求带部分、UPS技术要求和会议系统技术要求等三项必须满足,任何一项不满足视同重大偏离,则“
32、技术响应与方案”不得分。(2)评委会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系统图纸以及对技术方案和关键部位技术要点的现场描述、答辩以及项目合理化建议进行酌情打分,最优者3分。注:答辩人可为投标人或项目经理。每个投标单位最多可允许两名人员进场,进场人员须为投标商自有员工或法定代表人。没有参加现场描述和答辩的不得分。(3)品牌信誉度 5分 综合布线;、网络设备;、投影机;、安防设备(摄像机、镜头和监控线缆等)、中控系统;UPS使用推荐品牌或著名品牌各得0.5分,总计3分;DLP屏和会议系统(话筒、功放、音频处理器、均衡器、音箱、调音台)使用推荐品牌或著名品牌各得1分,总计2分。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8分(1)施工组织
33、计划:4分评委会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计划进行酌情打分3-4分。注:如施工组织计划无重大偏差,则得分不少于该项目分值的60%。经三分之二以上评委认定施工组织计划存在重大偏差的,本项不得分。(2)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4分评委会将根据投标人提供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进行酌情打分3-4分;注:经三分之二以上评委认定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存在重大偏差的,本项不得分。4、商务部分:12分(1)投标人具有建筑智能化三级资质的得1分,二级及以上的得2分。(2)投标人针对本次项目所提供能够驻点的项目经理具有省级智能化建筑项目经理得0.5分,省级以上部门的得1分,未提供者不得分。注:该项目经理必须为公司自有职工,须
34、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否则不得分。(3)投标人在本次项目实施过程中安排1名经UPS厂商认证工程师的得2分,未提供者不得分。(4)投标人在本次项目实施过程中安排1名经网络设备厂商认证工程师的得1分,未提供者不得分。(5)投标人在本次项目实施过程中安排1名经监控设备厂商认证工程师的得1分,未提供者不得分。(6)培训方案:2分评委会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酌情打分。最优者2分。(7)其它:3分为保证渠道与服务,投标人能够提供所选设备和材料厂商针对本次项目授权书的得3分。主要有:摄像机、DLP、交换机,少一个扣1分,扣完止。5、业绩:2分投标人针对本次派出的项目经理自2006年以来在江苏省内做过弱电
35、系统工程80万元-140万元得1分,140万元以上的得2分.6、售后服务:2分投标人能够承诺提供三年内1小时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服务的得1分。投标人能够承诺提供三年内1小时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服务的得2分。根据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若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六、授予合同29.合同授予标准29.1评委会按第26条规定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最终按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将在淮安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
36、日。29.2评标结束后,将由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由采购人、出资方、纪检、监督等部门领导组成)必要时可邀请采购中心共同对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最终审查,最终审查包括对投标人资质、信誉以及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他问题。29.3最终审查的方式可以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询问或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29.4接受最终审查的中标候选人,必须如实回答询问或接受考察,并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29.5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根据最终审查结果,确定中标人。30.中标通知书30.1代理公司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并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30.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0.3在中标
37、人按照规定向采购人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代理公司将及时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并按照第15条规定退还其投标保证金。31.签订合同31.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经代理公司见证。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2.履约保证金32.1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供应商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采购人中心提交金额为中标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32.2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32.3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工程验收合格后28天。履约保证金应在有效期满后3天内退还
38、给中标人,不计利息。33.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32条或31条的规定去做,代理公司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标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前附表序 号内 容1付款均应按下列条件进行:(1)合同签订并经见证后,施工形象进度过半,付合同总价的 30 ;(2)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经审计后二个月内付至审计价的 90 ;(3)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2年后无质量问题的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2工期:本工程工期为60天(约2009年 月 日竣工)3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4工程地点: 洪泽县高良涧进水闸上游北导流堤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39、 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买方与卖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方与卖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必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运输过程中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卖方应承担的义务。(5)“买方”系指洪泽县地方海事处。(6)“卖方”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40、。(7)“见证方”系指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2.技术规格2.1卖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相一致。3.专利权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专利侵权,卖方应负全部责任,且买方拒付全部货款。4.包装要求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制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标
41、识。5.装运条件5.1根据采购人指定地点,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卖方承担。6.付款6.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6.2卖方应按照与买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卖方向买方提供下列单据,买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1)发票;(2)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3)装箱单;(4)采购人加盖公章证明货物交付使用合格的验收表。6.3买方将按“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计划安排付款。7.伴随服务7.1卖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7.2除第7.1条规定外,卖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3)在合同中卖方承诺的期限内
42、对所提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4)在项目交货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7.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8.质量保证8.1卖方所提供货物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不低于国家有关标准。8.2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缺陷而发生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
43、。8.3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8.4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8.5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9.检验9.1在发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
44、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9.2买方将在卖方交货后叁天内组织验收,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相符,买方应及时填写验收表,加盖公章后报给采购中心,如果货物的质量的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应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查,并有权凭其出具的检验报告向卖方提出索赔。10.索赔10.1买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向卖方提出索赔。10.2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和由此给买方带来的一切相关损失。(2)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损失的数额,卖方必须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合同的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和或修补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蒙受的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