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招标文件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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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璧山县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施工招 标 文 件二一二年八月 特别提示各投标人:为保证各投标人利益,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作以下特别提示,敬请各投标人注意:1、本项目招投标均在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2、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经正式启用重庆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3家银行POS系统收取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各投标人在到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前须准备好有银联标志的、能够在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启用POS系统中的任一家银行上成功刷卡的银行卡,且卡上有足够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等。3、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及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相同,投标

2、人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2份),在规定时间内到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的银行POS机上成功刷卡交纳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后视为获得投标资格,否则不受理其投标。若出现部分投标人刷卡成功、部分投标人刷卡不成功的,由刷卡不成功投标人自行到银行解决,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的银行POS系统刷卡缴纳投标保证金。无论何种原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刷卡成功,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等,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接受其投标,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若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的银行POS系统都不能成功刷卡的,由交易中心收集所有在招

3、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现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进行封存保管,待解决好后再统一组织开标。4、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资质等原件时,请同时提供所交资质等原件的清单,经现场收件人和提交人清点签字后一起装袋,在将投标文件等送交评标委员会评标前一次性提交,提交后将不再补交。5、投标人在招标公告明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件大厅,视为响应了招标公告明确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要求,可以继续按秩序缴纳投标保证金、标书费和递交投标文件。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每个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点暂时关闭接件大厅入口,清点已到场还未成功缴纳投标保证金、标书费和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并

4、进行登记。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点后到达投标现场的,将不予受理。若仍出现部分投标人刷卡成功、部分投标人刷卡不成功的,由投标人自行到银行解决,并在进行登记的其他投标人全部刷卡完毕前在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的银行POS系统刷卡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不予受理。目 录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 招标文件14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16第五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23第六章 合同29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30第八章 施工合同文本.43第九章 施工技术要点.48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璧山县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璧山县20

5、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已经由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渝农综发201230、8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璧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璧山县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2、工程规模、计划投资和招标范围:本项目治理土地约18000亩,总投资约1884万元;招标范围为施工技术要点和标段工程量及投资控制表中所涉及的内容,即项目区内的衬砌渠道、蓄水池、机耕路、生产便道等工程的施工(详见各标段工程量及投资控制表)。 3、建设地点:璧山县七塘镇、八塘镇、大兴镇、大路街道、来凤街道。

6、4、本工程分4个项目区,共13个标段。其中:大兴片区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区:第1、2、3标段; 八塘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区:第4、5、6标段;璧北河流域七塘、大路片区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区:第7、8、9、10标段;七塘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区:第11、12、13标段。5、每一个投标单位只能投一个项目区,并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6、计划工期:各标段均需在2013年3月20日之前竣工。三、 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2、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

7、理办法渝建发【2012】130号规定,开标前已取得入渝登记备案证。其拟派人员必须是已备案人员。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方式:实行不报名和资格后审制。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4日起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时间:2012年9月25日8时 30 分起2012年9月25日 10 时30 分止。递交地点: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璧山县璧泉街

8、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及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相同,投标人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份)在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银行POS机上刷卡交纳投标保证金后视为获得投标资格。七、质疑截止时间: 2012年9月4日2012年 9月 16日17:00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八、答疑截止时间: 2012年 9 月 18 日17:00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重庆市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网上同时发布。

9、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璧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璧山县璧泉街道莲花街47号 联系人:廖先生电 话:023-41423788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璧山县璧城街道东林大道44号联 系 人:徐先生电 话:023-41403402 2012年9月4日特别提示: 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署名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对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的,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1工程名称璧山县2012年度农业综

10、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1.2工程地点璧山县七塘镇、八塘镇、大兴镇、大路街道、来凤街道。1.3工程规模治理土地面积约1.8万亩,分4个项目区,共13个标段,总投资约1884万元。1.4投资性质财政投资。1.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1.7工期要求各标段在2013年3月20日之前竣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日期为准。2.1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技术要点和标段工程量及投资控制表中所涉及的内容,即项目区内的衬砌渠道、蓄水池、机耕路、生产便道等工程的施工(详见各标段工程量及投资控制表)。3.1投标人的资格确定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11、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市内投标单位提交在有效期内的资质等级证书;市外投标单位还须提供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3.3资格审查方 式资格后审。4.1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5.1投标货币人民币。6.1限 价本项目设置主要工程单价最高限价,在限价范围内的报价(小于或等于最高限价)为有效报价,报价超出最高限价为废标。最高限价见附表一。7.1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8.1投标担保 1.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人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并提交2份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半小时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现场银行POS机刷卡转账)。 2. 投标保证金

12、金额:贰万元整(¥20000.00元)。 注:投标人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或银行POS机刷卡缴款凭条和购买投标文件收据递交投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转帐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订立书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将合同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据备案出具鉴证证明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银行基本帐户转帐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4、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成交确认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2)投标人在成交确认书发出前撤消或修改其

13、投标文件的; (3)中标人在收到成交确认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4)本招标文件其他规定的。9.1质疑、答疑截止时间及方式 在2012年9月4日2012年9月16日17:00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在2012年9月 18 日17:00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10.1投标文件组成及数量投标函部分一式1份。资格审查部分一式1份。1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时间及地点:时间:2012 年9月 25 日 8 时 30 分起2012年 9 月 25日 10 时 30 分止。地点: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璧山县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14、。12.1开标会开标时间:2012年 9 月 25 日 10 时 30 分开标地点: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璧山县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13.1评标办法详见第五章开标、评标和定标14.1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方式: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控制价的10%提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合同签订后未能按合同价完成工程建设的,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记入黑名单)。中标人在收到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支付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记入黑名单,且取消其中标资格

15、。同时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中依次重新确定中标人。15.1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每标段为3000元人民币,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16.1公示在评标结束后3日内,招标人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重庆市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网上公示3天。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查询。公示期结束没有收到在本次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投诉或相关质疑或投诉、质疑不成立的,将按规定发出成交确认书。17.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各投标人自行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19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19.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与资格审查有关的

16、资料,且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应真实、可靠,招标人可通过多种方式予以核查,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投标无效,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经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9.2招标答疑或补充通知的获知:招标人针对本工程所发布的答疑或补充通知的电子文档均公布于“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19.3与资格审查相关以及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料原件单独密封(不统一提供密封袋,自编目录并注明投标人名称及所投项目区)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在评标结束后领取以上原件资料。19.4本工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招

17、标。19.5招标方及各标段中标方需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合同控制价的1.5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其中:招标方承担30%,中标方承担70%。缴纳时间为:招标方和中标方在中标公示期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前。19.6参加开标会的人员要求: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其投标资格。委托代理人可以是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或本单位的其他人员。2、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市外投标单位在渝分支机构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其投标资格。19.7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按照渝建发【2010】158号文件执行,其费用已分摊在各项子项目清单里。不再另外计

18、取。19.8工程款须支付到中标人的基本账户。投标人须知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工程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工程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资性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工程技术要求本工程技术要求按招标人制定的施工技术要点和施工设计图执行。2招标范围2.1本工程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本次招标共分4个项目区,13个标段,各标段划分情况及工程量详见附表三。工程量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3投标人的资格确定3.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踏勘现

19、场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项规定的内容自行踏勘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信息。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4.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因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

20、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5.1投标货币:人民币。6.1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投标担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1质疑及答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投标文件组成及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开标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评标办法:详见第五章开标、评标和定标14.1履约担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1招标代理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1公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1投标费用

2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负责承担这些费用。19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组成1.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招标文件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提交 第五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六章 合同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章 施工合同文本第九章 施工技术要点招标文件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所发布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答疑书、补充通知等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2.招标文

22、件的澄清2.1投标人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项中关于提交质疑书所规定的截止时间,及时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质疑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款所载明的时间和方式予以澄清或答复。招标人有关澄清招标文件的任何形式的函件都将作为招标文件的合法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2.2无论投标人对所有招标文件是否认真阅读,招标人均认为投标人对所有招标文件已不

23、存在疑义并已充分理解,其投标文件已充分考虑到本招标工程所存在的各种风险。3.招标文件的修改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15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3.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告知所有下载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文件一经修改,将以修改后的为准,对所有投标人均产生约束力。3.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均以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相互矛盾时,以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最后发布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

24、法律约束力。3.4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给所有投标人。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视其修改的工作量,酌情考虑是否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修改后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给投标人。4.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应按照须知前附表8.1项的规定执行,没有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

25、、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使用其他语种的资料应附有经权威翻译机构核准的中文译文。对资料的理解将以中文译文为准。1.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组成。2.1投标函部分包括的内容:2.1.1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承诺书(格式附后)。2.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附后);2.1.3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2.1.4招标文件确认书(格式附后);2.2资格审查部分包括的内容: 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1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交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

26、鲜章,原件备查)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市内投标单位提交在有效期内的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市外投标单位还须提供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3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4注册建造师资格贰级(含贰级)以上水利或市政或房屋建筑类的注册建造师且注册单位为本单位。提供有效的相关执业证书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5信誉要求(1) 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2) 最近三年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败诉记录;(3) 最近三

27、年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4) 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提交信誉声明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是否满足资格审查标准中的信誉要求。如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格式附后,提交原件)6法定代表人承诺书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法定代表人承诺书。提交法定代表人承诺书(格式附后,提交原件)7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提交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附后,提交原件,如项目经理一经查实有在建项目,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8备 注1、 以上内容资料复印件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2、采用符合性审查进行资格审查,以满足全部条件者为通过

28、资格审查。3、招标人保留对资格后审合格单位提供的资格后审申请材料进行进一步查验的权利。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依据有关法规处理。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一旦发现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4、资格审查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带至开标会现场。评审时查验原件,缺一项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说明: A、表中所要求提交的复印件及表格(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均须装入“资格审查部分”标袋中(文件袋自备,样式不作要求)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资格无效。B.若招标人发现投

29、标人有不良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则投标申请人的投标资格无效。C、对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投标资格;骗取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D、上述所列条件为必备条件,有一条不满足,其投标人投标资格无效。3.工程报价、结算3.1 报价范围:八塘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区,璧北河流域七塘、大路片区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区,七塘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区只对“M7.5浆砌条石、M7.5浆砌混凝土砌块、干砌条石、钢筋砼预制空心板(含钢筋制安)、手嵌片石、泥结碎石”共6个单项工程成品方报综合单价。大兴片区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区只对“M7.5浆砌条石、干砌条石、钢筋砼预制空心板(含钢筋制安)、手嵌

30、片石、泥结碎石”共5个单项工程成品方报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表一。3.2招标范围内的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转运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风险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等。3.3招标文件中规定了直接进入合同的项目工程及综合单价,投标人不需报价,投标人参加投标,即视为对其单价认可。详见附表二。3.4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合同单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将不获批准。3.5投标人应结合企业自身水平、市场行情、施工技术要点、国家及地方的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等自主报价。若投标单位有漏项或未报价,则视为废标。3.6工程

31、结算与支付:(1)结算价=合同单价实际完成工程量。(2)合同单价:以单个项目区内的所有标段中标人同类工程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项目区各标段中标人同类工程的合同单价(以元为单位,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价范围外的工程项目,其合同单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单价执行(详见附表二)。(3)实际完成工程量以施工方、监理单位、项目镇街、招标人、县财政局相关人员签字认可的并以审计部门核准量为准。(4)工程款支付方式:在施工合同中约定。(5)结算审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编制结算报告,经监理单位和业主审核后,报审计部门审计确认工程最终结算价。3.7结算货币人民币。4.投标有效期4.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从

3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本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招标人作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1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5.投标担保有效期5.1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4.2款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有效期,对同意延

33、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5.2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答疑7.1按照投标人须知第9.1款的规定办理。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第9.1款有关时间安排,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将质疑书匿名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第9.1款的有关时间安排,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以答疑书形式向所有投标人做出澄清和解答。答疑书(如果有)的有效性规定按照第三章第 3.3 款规定执行。7.2未提出投标质疑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8.投标文件的格式及其签署8.1 投标文件包括本章第 2 条中所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

34、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8.2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部分必须采用打印(签字、盖章除外),采用手写则投标文件作废。8.3投标函部分统一采用A4纸装订,并按要求签字或盖章。8.4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的内容编制,要求文字清晰、语意明确。9.投标文件的密封9.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文件袋由投标人自备,样式不作要求)A、“投标函部分”袋: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确认书、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承诺书装入 “投标函部分”标袋中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B、“资格审查部分”袋:按本章第 2.2 款表中所有内容,装订成册后装入 “资格审查部分”标袋中密封并加

35、盖投标人单位公章。C、“投标函部分”袋 、“资格审查部分”袋共2个标袋一并装入“投标文件大袋”递交。D、“投标文件大袋”:在投标文件大袋上用白纸粘贴并注明以下内容(采用打印),未按以下要求进行注明和粘贴的将拒绝接受。、所投项目区: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 9.2“投标函部分”袋 及“资格审查部分”袋分别在投标文件袋上用白纸粘贴并注明以下内容(采用打印),未按以下要求进行注明和粘贴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受。 招标人名称:璧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工程名称:璧山县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所投项目区: 资料名称:资格审查部分或投标函部分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 投标人电话:

36、 2012年9月25日10时30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9.3投标文件份数:投标函部分一式1份。资格审查部分一式1份。10.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 .1项所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0.2招标人可按本章第 4 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1.迟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款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2.投标文件

37、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2.1在本次招标代理活动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12.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12.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第五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1.1招标人将按照须知前附表在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可以是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或本单位的其他人员)、投标人的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

38、、市外投标人的在渝分支机构负责人和监督机构均应参加开标会议。 1.2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2.1 宣布开标纪律; 1.2.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1.2.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点名确认投标单位应参加开标会的人员是否到场,并核验其合法身份: (1)若投标人是重庆市内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当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第二代)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当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第二代)原件;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必须

39、参加开标会,并随身携带建造师注册证和本人身份证(第二代)原件,若项目经理为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以备核验其身份合法有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若投标人是重庆市外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当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第二代)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当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第二代)原件;分支机构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第二代)原件及分支机构入渝登记证副本原件,以备查验;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开标会,并随身携带建造师注册证和本人身份证(第二代)原件,若分支机构负责人或项

40、目经理为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以便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人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查验,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4)授权代理人可以由拟派项目经理或在渝分支机构负责人担任。 1.2.4展示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并核验保证金收据内容,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5 密封情况检查: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九款的规定密封,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九款的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则当众原封退还。 1.2.6 开启投标文件顺序:按项目区随机开启该区投标文件。 1.2.7 按照宣布

41、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先开启投标大袋,再开启投标函部分袋,并公布投标人名称及投标报价,按照定标办法对有效的投标报价进行排序后开启资格审查部分袋。 1.2.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2.9 开标结束。2.评标准备2.1 组建评标委员会(1)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承担。评标委员会由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在纪检监察、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的监督下,从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8人和业主方确定业主代表1人,组成评标委员会。(2)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工作。2.2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应依法按下述原则进

42、行评标:(1)公平、公正、科学、择优、诚实、廉洁履行职责;(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3)反不正当竞争;(4)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5)评标活动及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2.3评标准备(1)招标代理机构介绍项目情况、前期招标工作情况,宣读评委守则。(2)熟悉相关文件资料:评标委员会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文件主要条款。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以外的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投标文件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重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3.初步评审关于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属于重大偏差,凡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该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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