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干杉乡板塘桥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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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YZJZTC-2011/10/06项目名称:长沙县干杉乡板塘桥拆建工程招 标 人:长沙县干杉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日 期:2011年10月总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A 总 则5B 招标文件6C 投标文件的编写7D 投标文件的递交10E 开标和评标11F 授予合同14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16合同通用条款(略)18合同专用条款19工程质量保修书24第四章 建设工程技术标准25A 工程技术规范25B 技术要求25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28投标承诺书(格式)29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3

2、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32工程量清单33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34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机械设备表37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38第一章 招标公告长沙县干杉乡板塘桥拆建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招标编号: YZJZTC-2011/10/06长沙县干杉乡板塘桥拆建工程已由长沙县发改委以长县发改投201140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受长沙县干杉乡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的投标人参与此项目投标。一、招标项目的概况:1、工程造价:本次招标项目工程估算总额约79万元。2、工程地点:长沙县干杉乡境内。3、

3、招标范围:对板塘桥进行拆除重建,新桥宽8米,长20米,跨径10米。(详见施工图纸和招标人提供的合同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的范围)。4、工期:90(日历天)5、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施工资质。3、本工程拟任建造师必须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公路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资质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建项目。4、长沙县外施工企业在近二年内(2009年10月-2011年9月)须具有过两个以上(含两个)类似工程(单项合同工程造价50万

4、元以上的桥梁工程)的施工经验(以施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长沙县外施工企业中标后必须到长沙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长沙县内与县外建筑施工企业的界定以长沙县建设局提供的名单为准;长沙县外施工企业必须执行长建发200833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通知、长建发20092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补充通知、长县建2009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长县建200999号文关于长县建2009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的实施细则,长沙县外施工企业中标后必须到长沙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地点:长沙县建设局的建管站企业管理科

5、(长沙星沙经济技术开区望仙路73号县建设局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731-84014036)。三、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开标会议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该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工程拟任建造师)出席。五、相关资料的获取: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2011年11月7日至2011年1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近二年内类似项目业绩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到长沙县招标采购局交易科 (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13

6、室)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交纳招标文件制作成本费400元人民币。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1年 11 月 29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点:长沙县招标采购局六楼开标室。七、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沙县干杉乡人民政府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3874924838招标代理公司: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地 址:长沙市香樟路393号联系人:王重任 苏镀电 话:073182918751传 真:07318291875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条款号内 容 规 定14工程综合说明:招标编号:YZJZTC-2011/10/06工程

7、名称:长沙县干杉乡板塘桥拆建工程 建设地点:长沙县干杉乡境内工程规模:本次招标项目工程估算总额约79万元, 对板塘桥进行拆除重建,新桥宽8米,长20米,跨径10米。(详见施工图纸和招标人提供的合同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的范围)。承包人式:包工包料。质量要求:合格。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时间为准。要求工期:90(日历天)。26投标人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施工资质;3、本工程拟任建造师必须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公路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资质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在

8、有效期内),且无在建项目;4、长沙县外施工企业在近二年内(2009年10月-2011年9月)须具有过两个以上(含两个)类似工程(单项合同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的桥梁工程)的施工经验(以施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长沙县外施工企业中标后必须到长沙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长沙县内与县外建筑施工企业的界定以长沙县建设局提供的名单为准;长沙县外施工企业必须执行长建发200833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通知、长建发20092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补充通知、长县建2009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长县建200999号文关于长县建2009

9、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的实施细则,长沙县外施工企业中标后必须到长沙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地点:长沙县建设局的建管站企业管理科(长沙星沙经济技术开区望仙路73号县建设局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731-84014036)。33资金来源:财政和自筹419投标有效期为90天(日历天)518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长沙县招标采购局指定银行帐户上。6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符合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2011年11月7日至2011年1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原

10、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近二年内类似项目业绩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到长沙县招标采购局交易科 (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13室)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交纳招标文件制作成本费400元人民币。711投标预备会(招标答疑会):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招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需要澄清的问题,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上进行澄清。820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9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时间:2011年11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点:长沙县招标采购局六楼开标室102

11、4开标时间:2011年11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点:长沙县招标采购局六楼开标室1125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详见招标文件规定。12 29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工程全部竣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同时交付所有施工资料文本,结算审计完毕)后一年内付至合同价款的80%,20%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保修期两年,工程款付款期间不计利息),每次拨付工程款凭施工方建安税务发票方可付款。 1328(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人民币柒万元整,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长沙县招标采购局指定银行帐户上,注意注明工程名称。 A 总 则1、适用范围1.1

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工程项目。2、定义2.1 “招标人”系长沙县干杉乡人民政府2.2 “招标代理机构”系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2.3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施工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施工企业。3、资金来源财政及自筹,项目资金已基本落实。4、工程概况招标编号:YZJZTC-2011/10/06工程名称:长沙县干杉乡板塘桥拆建工程 建设地点:长沙县干杉乡境内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工程估算总额约79万元, 对板塘桥进行拆除重建,新桥宽8米,长20米,跨径10米。(详见施工图纸和招标人提供的合同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的范围)。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招标方式:公开

13、招标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时间为准工期:90(日历天)。5、招标文件及设计文件的索取符合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2011年11月7日至2011年1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近二年内类似项目业绩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到长沙县招标采购局交易科 (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13室)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交纳招标文件制作成本费400元人民币。6、投标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

14、期内。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施工资质;3、本工程拟任建造师必须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公路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资质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建项目;4、长沙县外施工企业在近二年内(2009年10月-2011年9月)须具有过两个以上(含两个)类似工程(单项合同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的桥梁工程)的施工经验(以施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长沙县外施工企业中标后必须到长沙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5)、注意:本项目无投标建造师申报和考察环节。开标时对投标建造师进行资格后审,对投标建造师的在建项目查询将在投标截止时进行。投标人在确认投标建造师时

15、,不得将有在建工程的建造师作为投标建造师,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长沙县内与县外建筑施工企业的界定以长沙县建设局提供的名单为准;长沙县外施工企业必须执行长建发200833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通知、长建发20092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补充通知、长县建2009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长县建200999号文关于长县建2009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的实施细则,长沙县外施工企业中标后必须到长沙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地点:长沙县建设局的建管站企业管理科(长沙星沙经济技术开区望仙路73号县建设局

16、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731-84014036)。7、招标与投标委托7.1 招标人全权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业务,协调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关系。7.2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8、现场踏勘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取与本工程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踏勘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9、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B 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组成10.1 招标文件

17、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还包括:1)工程图纸及其它有关资料;2)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前发放的所有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等文件。10.2 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时,应检查页数和附件数量。投标人发现任何页数或附件数量的缺漏,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应告之招标代理机构补全或澄清。如果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检查招标文件而造成不良后果,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1、招标答疑11.1请各投标人注意,招标代理机构不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和召开招标预备会(答疑会议)。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文件内容存在疑问要求澄清的,须用书面或传真形式通

18、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苏先生、王先生,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393号,传真号码:0731-82918755),但不得迟于开标前7个工作日,即2011年 11 月 21 日下午5点前(北京时间)使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逾时收到的要求澄清或质疑的问题,将不予答复。11.2招标代理机构在质疑提交的截止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澄清文件在WWW.ZBCG.CSX.CN(长沙县招标采购网)和长沙县招标采购局的公示栏进行公示,请各投标人及时上网查看或到长沙县招标采购局交易科领取。 12、招标文件的修改 12.1 为了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的修改

19、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在WWW.ZBCG.CSX.CN(长沙县招标采购网)和长沙县招标采购局的公示栏进行公示,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写明。 12.2招标人从招标文件发出后直到开标时间前都有权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招标澄清(答疑)文件、补充修改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时,以最后公布的文件和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上网查看或到长沙县招标采购局交易科领取。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或领取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C 投标文件的编写13、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3.1 投

20、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用简体中文。13.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4、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组成,胶装装订成册。商务文件按下述要求顺序装订,并按第五章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编制。14.1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即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好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抽签确定中标单位。14.2投标文件的组成应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以下所要求的内容编制,不得漏项。投标文件组成如下(投标文件封面须

21、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1)投标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格式见附件一);(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长沙县外投标人在近二年内(2009年10月-2011年9月)两个以上(含两个)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桥梁工程的施工合同复印件,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原件进行审核)。(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正本原件)(投标人盖公章)(格式见附件三);(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商务文件正本为原件,商务文件副本为复印件;如果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投标

22、文件中不需要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5)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书(按招标人提供的标价工程量清单承诺合同单价和承诺合同总价作为投标报价),标价工程量清单所有部分(包括工程量清单封面及编制说明)必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逐页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6)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项目管理部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相应的上岗证书(复印件),其中安全员还需提供C证(复印件),建造师和安全员证书上的持证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

23、一致。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上岗证书上初始单位非本投标单位,则必须在标书中附社保部门出具的上述人员近半年(2011年4月至9月)社保缴费个人查询单的复印件(社保缴费个人查询单必须盖有社保部门的单位公章);且不能一人多职;(7)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机械设备表。15、投标内容填写说明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6、工程投标报价16.1本工程计价办法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具体详见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有关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09406号文件)。16.2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承诺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同单价和合同总价作为

24、投标价,投标价格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16.3招标人提供的标价工程量清单所有部分(包括工程量清单封面及编制说明)必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逐页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16.4所有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均为人民币表示。16.5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承诺合同单价和承诺合同总价报价,若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修改了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工程内容

25、及子目单价、合价,则按废标处理。17、投标工期及质量17.1 工期:90(日历天)。17.2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18、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18.1投标人应提供人民币壹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并同时预交人民币柒万元整的施工履约保证金至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指定银行帐户。单位名称:长沙县招标采购局开户银行:长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银行帐号:8008 1050 0093 0932 2012请各投标人注意: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只能由投标人本单位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长沙县招标采购局指定帐户,并在银行进帐单的“款项来源”栏内注明项目名称(长沙县干杉乡板塘桥拆建工程保证金,其中投标保证

26、金壹万元,预交履约保证金柒万元),保证金不能以现金缴款的方式缴入或其它帐户转汇入。如以现金缴款的方式缴入或其它帐户转汇入,招标人不承认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已递交,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8.2请各投标人注意银行转帐的时间差及时交纳好投标保证金和(预交)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转帐)银行受理回单,与长沙县招标采购局的银行收帐通知核对,投标人未能按时(2011年11月29日上午9:30 前(北京时间)出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转帐)银行受理回单,或者长沙县招标采购局在2011年11月29日上午9:3

27、0前(北京时间)未收到其足额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者,招标人将视为该投标人未按时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拒收其投标文件。18.3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和本项目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招标人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8.4 投标人未中标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和预交的施工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法定中标公示期(10天)满后5日内退还(不计利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和预交的施工履约保证金一律采用转帐方式汇至投标人帐户;投标人已中标的,投标保证金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同样采用转帐方式汇至中标人帐户,预交的施工履约保证金

28、即转为施工履约保证金,由长沙县招标采购局转汇至招标人帐户;投标人开标后撤出投标或者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所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向中标人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19、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9.1 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9.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的形式进行。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致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商务标)的签署及规定20.1 组成投

29、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按本须知第14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20.2 投标书一式4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3份,否则按废标处理。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20.3投标书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复印。20.4 投标文件不能用拉杆夹装订或打孔夹等进行装订,必须进行胶装,否则将按不合格投标文件处理。20.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同一签署人在修改错漏处签字(或盖章)或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作废标处理。20.6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D 投标文件的递交2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21.1 投标文件封皮上写明招

30、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封口处应盖有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21.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21.3如果一个投标人提交两套以上(含两套)投标文件,且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均盖有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该投标人所有的投标文件。22、投标截止时间22.1 投标文件必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22.2招标代理机构将凭足额的投标保证金和足额的本项目(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转帐)银行受理回单及招标文件制作成本费收据收受投

31、标文件,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22.3 招标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2.4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视同废标)。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3.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23.2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等字样。23.3

32、撤回投标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书面通知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为准。23.4 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E 开标和评标24、开标24.1 招标人将于前附表第10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应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该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建造师)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24.2 投标证照24.2.1本次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应带齐: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

33、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限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限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该代理人必须是拟任该项目的投标建造师)、5)参与投标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6)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备案登记表原件(未取得长沙县招标采购局出具的基本帐户备案登记表的投标人,需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7)、长沙县外施工企业还须提供近二年内(2009年10月-2011年9月)须具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桥梁工程)的施工合同原件。如果规定的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

34、因,不能带至开标现场者,应在开标时间前出示县级及以上建管部门或年检、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正式证明必须有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24.2.2以上证件必须在 2011年 11月 29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交齐,否则以上证件缺少个(或个以上)或经查验1个(或1个以上)无效,评标委员会有权以资质证件不齐无法核实为由,鉴定该投标人为不合格投标人。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即拟任建造师)所带身份证,必须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不能用第一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其他证件代替,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评定为不合格投标人。24.3开标会议在县招标采购局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

35、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进行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2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即拟任建造师)均未参加开标会议或抽签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24.5 招标代理机构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适当的其它内容。25、评标25.1 评标内容的保密25.1.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确定中标单位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都不应向投标人和评标无关的其它人泄露。25.1.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评标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

36、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25.2 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25.3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5.3.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5.3.2 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招标人的权力及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

37、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5.3.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5.4 评标办法25.4.1 评标原则评标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5.4.2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投标须知前表第11项规定的评标办法评定,评标是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推荐中标人的活动。评标分两阶段进行,即:第一阶段: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确定不合格投标人和确定进入公开随机抽签的

38、投标人的名单。有下述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认定其为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轮抽签定标阶段:(1) 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不同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2) 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质量等级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3) 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4) 投标文件对合同中招标人的权力及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的;(5) 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证书、证明材料有假或伪造的或无效的;(6) 投标文件未采用胶装装订的;(7) 投标文件未按第14.2条规定编制的,或者编制的内容有缺项漏项的;(8) 投标文件封面未加盖单位公章的;或投标文件封面未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签字(

39、或盖章)的;(9)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0) 投标书中实质内容部分字迹辩认不清,或者有涂改而又未按20.5条执行的;(11)其它未能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12)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或投标人不能提供24.2.1条所列资料证明其法定资格及投标资格的;(1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足额投标保证金和足额(预交)履约保证金的;(14)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未带第二代个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即拟任建造师)参加开标会议未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人第二代个人身份证原件的;(15)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即投标的建造师)所带身份证不是第二代身

40、份证原件的;(16)法定代表人或拟任建造师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17)投标书出现两个以上(包括两个)不同的投标总报价而又不能通过澄清的;(18)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或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签字(或盖章)的,或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19)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2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四)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或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或盖章)的,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未签字的;(如果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在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21)标价的工程量

41、清单所有部分(包括工程量清单封面及编制说明)有一页(或一页以上)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一页(或一页以上)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22)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属于长沙县建设局按长建发200833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通知及长县建200967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中有关清出制度规定的;(23)工程量清单与招标人提供的合同价工程量清单在工程内容,工程数量、合同单价、合同合价上有不一致的;(24)参与投标的建造师经查询有在建项目的;(25)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情况不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的;(26)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施工机械设

42、备配备情况不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的。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将进入下一轮的抽签定标阶段。第二阶段:抽签定标(即抽签确定中标人)摇号定标分两轮进行,第一轮:通过审查的各位投标人按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通过摇号机确定各投标人所对应的号码;第二轮:业主代表通过摇号机抽取一个号码, 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摇号机所摇取的号码必须由进入抽签定标阶段的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即拟任建造师)亲自抽取并签字进行确认。如抽签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即拟任建造师)未准时出席抽签会议,则视为自动弃权。摇号结果作书面记录并由招标人、投标人、行政监督等人员代表共同签字确认。抽取结果在招标公告发布

43、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10日。招标人在公示期满之日起10日内依法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F 授予合同26、中标通知26.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中标人。通知也可以电话、传真的形式,但需要随后以书面确认。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公示期满后到长沙县招标采购局办理有关手续,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向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计取。26.2 当中标方按第27条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中标施工合同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其它投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标原因的解释。26.3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

44、一个组成部分。27、签订合同27.1 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定中标施工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合同金额等于中标价格。27.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合同组成部分。27.3 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中标施工合同时,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履约担保金。28、履约保证金28.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由长沙县招标采购局转汇至招标人的(预交)履约保证金将转为施工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柒万元整),中标人应到招标人处办理相关手续。履约保证金返还:在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后全额返还(无利息)。 28.2 中标人在收

45、到中标通知书后于七天内与招标人签定施工合同。28.3 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签定合同,则招标人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中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9、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工程全部竣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同时交付所有施工资料文本,结算审计完毕)后一年内付至合同价款的80%,20%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保修期两年,工程款付款期间不计利息),每次拨付工程款凭施工方建安税务发票方可付款。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长沙县干杉乡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长县政发200579号

46、文件、长县政发2007107号文件、长县政发200822号文件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修建 长沙县干杉乡板塘桥拆建工程并接受了承包人对该项工程投标书,现由 长沙县建干杉乡人民政府 为一方和 (以下简称“承包人”)为另一方于 年 月 日共同达成并签订本协议如下: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长沙县干杉乡板塘桥拆建工程工程地点:长沙县干杉乡境内工程内容: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长县发改投【2011】408号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工程承包范围:完成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量(含开标前补充设计说明、第四章招标人招标说明及变更设计)和合同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的范围。三、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1 年 月 日,以发包人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工期为90日历天。四、工程质量标准:(A)本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B)本工程质量检验验收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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