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金宏乙炔厂日产100瓶乙炔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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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莎车县金宏乙炔厂日产100瓶乙炔加工项目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简本) 建设单位:莎车县金宏乙炔厂评价单位: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O一四十月目 录1建设项目概况11.1建设项目由来11.2建设项目概况11.3与产业政策、总体规划的相符性2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42.1环境质量现状4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43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53.1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情况53.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63.3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73.4环境风险评价103.5污染治理措施可行性论证113.6清洁生产分析143.7总量控制指标154公众参与154.

2、1公众参与的目的164.2公众参与的原则164.3公众参与的对象174.4公众参与调查方式174.5调查结果与统计分析22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36联系方式231 建设项目概况1.1 建设项目由来随着莎车县阿斯兰巴格重工业园区新建的各类企业不断增加,对工业气体的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加。同时,乙炔气体属于甲类气体,具有易燃易爆危险性,因此不宜长途运输,是一种地域性较强的产品,销售半径一般在2030km为宜。并且阿斯兰巴格重工业园区以前市场上的瓶装乙炔主要通过莎车县、附近乙炔厂等地运输过来,成本较高。因此,莎车金宏乙炔厂决定在莎车县阿斯兰巴格重工业园区建设日产100瓶乙炔加工项目。本项目的建设在市场上具

3、有较大的开发和发展空间,能够满足当地对乙炔气体的需求。1.2 建设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莎车县金宏乙炔厂日产100瓶乙炔加工项目(2)建设单位:莎车县金宏乙炔厂(3)建设性质:新建(4)建设地点:莎车县阿斯兰巴格工业园,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N381336.27,E77629.41(5)项目投资:总投资2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占总投资额的7.86%(6)劳动定员:项目定员6人(7)工作制度:年工作日300天,每天8小时 (8)建设规模:项目占地6886.7m2,总建筑面积1700m2(9)生产规模:建设日产100瓶乙炔加工生产线1条,并配套储水池、硬化、绿化等附属设施(10)项目进度:

4、接受环评时,企业主体工程已建成,并已进入调试期间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具体内容见表1。表1 项目组成一览表名称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建设厂房550m2,业务用房300m2,生活用房450m2,库房400m2建设日产100瓶乙炔加工生产线1条辅助工程建设配电室、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等公用工程配电:由园区内10kV架空线路T形接入厂区配电室内给水:由莎车县阿斯兰巴格工业园供水管网供给,新鲜水用水量为7.36m3/d供暖:空调取暖环保工程电石法粉尘:有组织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无组织粉尘经密闭加料,减小落差,加强车间通风乙炔、H2S、丙酮废气:电石库做好防潮工作,

5、车间安装多台轴流风机,检查设备、管道、阀门和钢瓶的密封性生产废水、废酸废碱液、设备冷却排水:排至电石渣池,经沉淀后可全部回用于乙炔生产,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吸污车定期清掏外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待园区污水管道建成后,生活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噪声: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减震基础固废: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返回相应工序,电石渣外售至莎车县叶河桥砖厂,废油统一收集后送至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废干燥剂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送至莎车县垃圾处理场处理1.3 与产业政策、总体规划的相符性1.3.1 产业政策分析(1)本项目为日产100瓶乙炔加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

6、本)(修正)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等类别中规定的产品、工艺和规模,项目建设应属允许类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新疆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发改产业20121177号)和关于促进新疆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工信部产业2010617号)中提出“根据新疆产业发展实际,充分考虑各方面的环境和条件,对新疆重点产业发展实行有针对性的政策支持和引导”、“优先支持新疆困难地区加快发展”、“优先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赋予新疆特色优势产业特殊的发展政策,优先发展钢铁、有色、化工、建材、装备制造、轻工、纺织等具有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的产业”,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以上政策要求,属于以

7、上意见中鼓励和允许的项目。(3)该项目生产工艺装备、产品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产业2010第122号公告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规定的相关内容。(4)本项目已取得莎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本项目立项的批复:莎发改字201227号。1.3.2 选址合理性分析1.3.2.1与园区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阿斯兰巴格工业区总体空间布局可以概括为“双核双十字、三园双组团”的结构。双核是指在工业区北部,以胡杨林公园为依托的生态核心和以生活区公共服务设施为依托的公共核心,引领沿工业区主要干道形成的十字发展轴线。三园双组团是以喀群公路为分界,形成了南北两大功能

8、组团,在工业组团中,依据不同的产业门类又进一步划分为三个产业园。该工业区以建材加工、冶炼和化工产业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工业区。本项目位于阿斯兰巴格工业区化工组团区域内,工程用地为规划的三类工程用地,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阿斯兰巴格工业区产业定位及总体规划。1.3.2.2与园区规划环评的符合性分析根据莎车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1-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鼓励入区项目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鼓励类项目;(2)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鼓励引入的项目;(3)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相关产业准入条件;(4)符合园区产

9、业发展规划,产业关联度大,符合国内外投资趋势和市场需求;(5)入园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不得低于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主要生产乙炔气,生产工艺成熟可靠,产品属于阿斯兰巴格工业区主导产业中化工产业链条上相关企业,因此,本项目属于鼓励入园项目,符合莎车县工业园区规划环评的要求。1.3.3 总体规划分析本项目土地证:莎国用2014第282号。本项目取得了莎车县城规委办公室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莎城规委办653125201200035号。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 环境质量现状(1)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根据喀什地区环境监测站于2014年9月16日9月22日、谱尼测试于2014年9月11日9月15日对区域环

10、境空气质量现状进行监测的结果可知,项目PM1024小时平均浓度监测期内数据超标,是由于监测时当地天气风沙较大影响导致,为自然因素导致;除PM10监测因子外,其它各项监测因子污染指数均小于1,SO2、NO2 1小时平均浓度和24小时平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一次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的要求,H2S小时浓度、丙酮一次浓度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的相关标准要求。(2)地表水环境根据喀什地区环境监测站于2014年9月10日对叶尔羌河相对厂区上游5km,厂区附近,厂区下游1km监测点地

11、表水水质进行监测的结果,各项评价因子污染指数均小于,满足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要求。(3)地下水环境根据喀什地区环境监测站于2014年9月10日对喀勒提拉村、本项目、汉都维村监测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的结果,各项评价因子污染指数均小于或等于1,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类标准要求。(4)声环境根据喀什地区环境监测站于2014年9月10日、11日对厂界四周进行监测的结果可知,各监测点的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1)大气评价范围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范围确定为以污染源为中心半径为2.5k

12、m的圆形区域。(2)水环境评价范围地表水:叶尔羌河上游5km,下游1km。地下水:项目上游方向2.5km,下游2.5km,侧向各2.0km,共计20km2。(3)声环境评价范围噪声影响评价范围:厂界外1m。(4)风险评价范围根据风险评价等级,确定本项目风险评价范围以生产车间为原点,半径3km范围内的区域。3 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1 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情况(1)废气本项目矿石破碎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净化效率99%)处理后排放浓度为0.21mg/m3,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的污染防治措施首

13、先采用预防为主的原则,一是对电石投料时提升至乙炔发生器投料口投料,减小落差;生产厂房采用框架式结构,加强车间通风;进出厂内的运输车采取加盖封闭措施,厂区内运输道路及厂区通往主干道的道路要硬化,其余部分要绿化;二是对电石库应做好防潮工作,减少电石库存量,以避免电石受潮而释放废气;乙炔生产、充装车间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安装多台轴流风机;加强生产车间和库房的通风,并且在车间内安装自动报警装置;企业应加强生产管理,要求操作工人严格安装生产操作规程操作,并做好设备、管道、阀门和钢瓶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连接处的密封性,则可以杜绝气体的跑冒。(2)废水本项目乙炔发生器产生的电石渣废水、废酸废碱、循环冷却

14、水排水都排至电石渣池,经沉淀后可以作为二次水全部回用于乙炔生产。生活污水排入玻璃钢生物化粪池处理后由吸污车定期清掏外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待园区污水管道建成后,生活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为防止污水随着治理环节的跑、冒、滴、漏进入地面,对地下水环境带来威胁,必须采取以下严格的防渗措施:电石渣池和电石渣堆场地表先用三合土夯实后,上铺一层2mm厚高密度聚氯乙烯(HDPE)土工膜,然后地面采用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10-10cm/s;化粪池采用玻璃钢结构,其地基为素土夯实,压实系数0.95;四周池壁为1:2.5水泥砂浆加5%防水剂抹面厚20mm;项目排水管

15、道采用耐腐蚀塑料管材;场区内道路及地面必须硬化,如铺砖并用防腐水泥抹面。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防止废水中污染物通过跑、冒、滴、漏对地下水环境带来的威胁。(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是压缩机、乙炔发生器、循环水泵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声压级在7085dB(A)之间。为了控制噪声污染源的噪声污染,本项目在选用噪声较小的新型设备基础上,将生产设备全部安置在厂房内,并对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尽量降低噪声源强,再经距离衰减、绿化吸声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本项目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电石渣外售用于建筑材料,废

16、油统一收集后送至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废干燥剂由生产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送至莎车县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理。采取上述处理措施后,项目在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建设项目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治理措施可行。3.2 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与保护级别见表2,风险评价保护目标见表3。表2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敏感点一览表环境要素保护对象方位/距离(m)人口保护目标环境空气汉都维村NE/22951800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尤勒滚巴格村NE/9231357人乌达力克乡团结农场NE/1325550人地下水区域地下水(农业井

17、)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声环境厂界外1m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表3 风险评价保护对象一览表序号名称方位距离风险源距离(m)人口类别1汉都维村NE22951800人村庄2尤勒滚巴格村NE9231357人村庄3乌达力克乡团结农场NE1325550人村庄4部队弹药库SE8503.3 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3.3.1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本项目接受坏评委托时,企业主体工程已建成,并已进入调试期间,因此不对施工期进行环境影响分析。3.3.2 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3.4.2.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估算结果根据SCREEN3估算模式进行计算结果表明,厂区内排

18、放的无组织粉尘、乙炔、H2S和丙酮对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最大落地浓度处无环境敏感点;粉尘、乙炔、H2S和丙酮对周围厂界外颗粒物贡献浓度分别为00.005448mg/m3、00.04582、04.71E-05mg/m3、00.0001026mg/m3,粉尘、乙炔、丙酮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H2S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乙炔、H2S和丙酮,预测各种气象条件下,仅考虑本项目贡献值,正常工况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在评价范围内各预测网格点处的小时浓度

19、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大气污染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大气导则要求,利用估算模式对拟建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恶臭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为无超标点,因此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3)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估算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结果为厂界外无超标点,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为100m。就本项目现状来看,厂址周围100m内无居民区、供水水源及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军事设施、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符合相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但根据本项目特性、地理位置和风险情况分析,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本项目营运后,周围100m内不应再建以上相关的设施和

20、机构。规划部门不应再将周围100m规划为居住、学校、医院等用地。3.4.2.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乙炔发生器产生的电石渣废水、废酸废碱、循环冷却水排水都排至电石渣池,经沉淀后可以作为二次水全部回用于乙炔生产;生活污水排入玻璃钢生物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浓度分别为COD52.5mg/L、SS20mg/L、氨氮14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由吸污车定期清掏外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因此,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因此,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3.4.2.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

21、实施后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主要途径有:A、排污管道的渗漏。厂内废水收集管道破裂造成地下水下渗,污染附近区域的地下水。B、电石渣池、电石渣堆场、化粪池四周及底部防渗措施达不到要求时,会下渗污染地下水。(1)地下水污染影响因素分析A、区域地质条件:地下水能否被污染以及污染程度的大小,与本区域环境地质条件有关,特别是包气带的地质结构、厚度、岩性、渗透系统等。B、污染物的理化性质:决定了其在地理化学环境中迁移能力。(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污染物通过降水、河流、沟渠等垂直渗透途径进入包气带,在通过包气带物理、化学、生物作用,经吸附、转化、迁移和分解转至地下水。由此可知,包气带是联接地面污染源与地下含水层的

22、主要通道和过滤带,既是污染的媒体,又是污染的防护层,地下水能否被污染以及污染程度取决于包气带的岩性、组成及污染物的种类。包气带防护能力与包气带厚度、岩性结构、弱渗透性地层的渗透性能及厚度有关。若包气带粘性土厚度小,且分布不连续、不稳定,即地下水自然防护条件就差,那么污水渗漏就易对地下水产生污染,若包气带粘性土厚度虽小,但分布连续、稳定、而地下水自然防护条件相对就好些,污染物对地下水影响就相对小些。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排至电石渣池,经沉淀后可以作为二次水全部回用于乙炔生产,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若污水发生渗漏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污染物主要是COD、NH3-N、

23、SS、S2-、C2H2。污染物通过土层垂直下渗首先经过表土(SS被截留),再进入包气带,并且生产区地面等均采取防渗处理,可有效阻止污染物通过地面入渗进入包气带,同时该区域包气带厚度较大,对于污染物随入渗水进入包气带后,一方面被土壤颗粒、粘土吸附、凝聚、离子交换、过滤而被截留,另一方面由于土壤颗粒、亚粘土具有疏松、多孔的特性,适于微生物的生长繁殖,在微生物的作用下,污染物被降解。资料表明,废水中的污染物经10m厚的包气带降解后去除效率可达95%以上,包气带可有效地阻隔废水下渗对地下水的污染。且工程废水污染物浓度低,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3)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为防止污染物对区域地下水

24、的渗透污染,厂区拟采取防渗措施:A、电石渣池及电石渣堆场地表先用三合土夯实后,上铺一层2mm厚高密度聚氯乙烯(HDPE)土工膜,然后地面采用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10-10cm/s;B、化粪池采用玻璃钢结构,其地基为素土夯实,压实系数0.95;四周池壁为1:2.5水泥砂浆加5%防水剂抹面厚20mm;C、项目排水管道采用耐腐蚀塑料管材;D、场区内道路及地面必须硬化,生产区做防腐防渗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防止废水中污染物通过跑、冒、滴、漏对地下水环境带来的威胁。3.4.2.4声环境影响分析由预测结果可知,拟建工程噪声污染源对厂界各评价点的贡献声级在21.97-38.

25、39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3.4.2.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固废主要有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电石渣、废干燥剂及职工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废油属于危险废物。电石在破碎过程中由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为0.099t/a,作为生产原料回用于发生工序。本项目乙炔发生工序中产生电石渣浆为8616t/a(含水质量分数为90%),其主要成分为Ca(OH)2,电石渣浆排入电石渣池,经过重力沉淀、分离和浓缩机的搅拌、浓缩,池底部的浓电石渣经过压滤后外售,电石渣池上部的清液回用于发生工序,作为乙炔发生器的生产用

26、水循环使用。每年外运的电石渣约3255t/a(含水质量分数为25%),外运出售至莎车县叶河桥砖厂(外售协议见附件)。.在压缩干燥工序中会产生少量废油,约0.008t/a,属于危险固废,统一收集后送至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产生的废干燥剂约2.4t/a,由生产厂家回收再生利用。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年产生量为0.9t,送至莎车县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理。3.4 环境风险评价本项目乙炔的储存量在生产、贮存场所均未超过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表2中规定的临界量,不属于重大危险源。电石和丙酮的储存量在生产场所未超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表1中规定的临界量。

27、NaOH和硫酸虽属强腐蚀物质,但均未对其生产场所和储存区储存量进行规定,不属重大危险源。通过对项目事故类型及其影响的环境途径分析,本项目风险类型主要为乙炔气柜、管道的泄漏引起的易燃易爆事故,丙酮、硫酸储罐泄漏引起的中毒事故。为了预防环境风险,本项目在设计中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事故预防、事故预警、事故应急处置等措施,主要包括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措施、防火防爆措施、本质安全技术措施、自动控制措施、检测及报警措施、消防安全措施、防渗措施、水体污染三级防控措施等。建设单位应确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风险防范措施、应急处置及救援资源和应急预案应纳入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三同时

28、”检查内容。建议企业根据环办2010号和环发2010113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针对本项目特点及环境风险类型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相互协调,并与园区应急预案相互衔接。项目业主应充分利用区域安全、环境保护等资源,不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确保应急预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3.5 污染治理措施可行性论证3.5.1 污染治理措施可行性论证3.5.1.1 废气(1)有组织废气本项目矿石破碎粉尘采取“集气罩+大功率负压风机+布袋除尘器”的治理措施。在捕集面积合理、风机功率较大且为负压集气的情况下,对粉尘的捕集效率可达到98%以上。粉尘净化设备有干法和湿法两种,干法一般采用布袋除尘

29、器、静电除尘器等,湿法一般采用麻石水膜除尘器、冲击式除尘器等。除尘设备的选择要考虑气体性质、设备性能、工程投资、设备使用寿命、运行费用等多种因素,根据实际情况,本工程选择布袋除尘器对粉尘进行净化处理。袋除尘器是目前各企业最常用的除尘设备之一,可适应各种含尘废气的治理。其主要特点是:除尘效率高,特别是对微细颗粒物具有较高的除尘效率,除尘效率可稳定在99%以上;适应性强,可以捕集不同性质的粉尘,不受粉尘比电阻的影响,便于回收干料;操作弹性大,除尘效率受入口气体浓度变化影响不大;结构简单、使用灵活、运行稳定、维护方便。本项目矿石破碎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净化效率99%)处理后排放浓度为0.21mg/m3

30、,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2)无组织废气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电石输送、储存和投放产生的电石粉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乙炔、丙酮、H2S等微量气体,均为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污染防治措施首先采用预防为主的原则,一是对电石投料时提升至乙炔发生器投料口投料,减小落差;生产厂房采用框架式结构,加强车间通风;进出厂内的运输车采取加盖封闭措施,厂区内运输道路及厂区通往主干道的道路要硬化,其余部分要绿化;二是对电石库应做好防潮工作,减少电石库存量,以避免电石受潮而释放废气;乙炔生产、充装车间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安装多台轴流风机;加

31、强生产车间和库房的通风,并且在车间内安装自动报警装置;企业应加强生产管理,要求操作工人严格安装生产操作规程操作,并做好设备、管道、阀门和钢瓶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连接处的密封性,则可以杜绝气体的跑冒。根据SCREEN3估算模式进行计算结果表明,厂区内排放的无组织粉尘、乙炔、H2S和丙酮对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最大落地浓度处无环境敏感点;粉尘、乙炔、H2S和丙酮对周围厂界外颗粒物贡献浓度分别为00.005448mg/m3、00.04582、04.71E-05mg/m3、00.0001026mg/m3,粉尘、乙炔、丙酮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

32、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H2S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因此,项目废气治理措施可行。3.5.1.2 废水(1)废水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本项目乙炔发生器产生的电石渣废水、废酸废碱液、循环冷却水排水都排至电石渣池,经沉淀后可以作为二次水全部回用于乙炔生产。电石渣废水是碱性废水,同时含有硫化物等物质,净化工序排出的废酸废碱液与电石渣废水混合后,可充分利用废酸废碱液的剩余氧化性,部分除去澄清液中硫化氢和磷化,并且起到中和作用。待澄清液返回乙炔生产发生器后,即使有部分未被氧化的杂质进入粗乙炔气中,仍然可以再净化工序得以除去,不会造成硫化氢和磷化氢在系统内的积

33、累。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288m3/d,排入玻璃钢生物化粪池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外排COD浓度为52.5mg/L、NH3-N浓度为14mg/L、SS浓度为20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二级标准,由吸污车定期清掏外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待园区污水管道建成后,生活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2)地面防渗、防腐措施可行性分析为防止污水随着治理环节的跑、冒、滴、漏进入地面,对地下水环境带来威胁,必须采取以下严格的防渗措施:电石渣池和电石渣堆场地表先用三合土夯实后,上铺一层2mm厚高密度聚氯乙烯(HDPE)土工膜,然后地面采用1015cm的水泥进行

34、硬化,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10-10cm/s;化粪池采用玻璃钢结构,其地基为素土夯实,压实系数0.95;四周池壁为1:2.5水泥砂浆加5%防水剂抹面厚20mm;项目排水管道采用耐腐蚀塑料管材;场区内道路及地面必须硬化,如铺砖并用防腐水泥抹面。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防止废水中污染物通过跑、冒、滴、漏对地下水环境带来的威胁。因此,项目废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治理措施可行。3.5.1.3 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是压缩机、乙炔发生器、循环水泵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声压级在8085dB(A)之间。为了控制噪声污染源的噪声污染,本项目在选用噪声较小的新型设备基础上,将生产设备全部安

35、置在厂房内,并对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尽量降低噪声源强。隔声:是把一个噪声源或是把需要安静的场所封闭在一个小的空间中,与周围环境隔绝起来,一般噪声值可降低2530dB(A),具有投资少、管理费用低的特点,因此是许多工厂控制噪声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减振:机器在运转时把振动传到基础、地板甚至整个建筑物,成为噪声源发射噪声,采用减振和软连接等措施可减弱设备传给基础的振动,达到降低噪声的目的,一般可降低510dB(A)。消声器:消声器是一种允许气流通过使声能衰减的装置,一般安装在空气动力设备的气流通道上,可以降低设备噪声15-40dB(A)之间,并且具有结构简单,使用寿命长,便于安装、维护的特点

36、。本项目经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后,噪声源强可降低2035dB(A),降噪效果显著,通过噪声影响预测,厂界四周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因此,噪声防治措施是有效、可行的。3.5.1.4 固废本项目产生固废主要有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电石渣、废干燥剂及职工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废油属于危险废物。电石在破碎过程中由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为0.099t/a,作为生产原料回用于发生工序。本项目乙炔发生工序中产生电石渣浆为8616t/a(含水质量分数为90%),其主要成分为Ca(OH)2,电石渣浆排入电石渣池,经过重力沉淀、分离和浓缩机的搅拌、浓缩,池底部的

37、浓电石渣经过压滤后外售,电石渣池上部的清液回用于发生工序,作为乙炔发生器的生产用水循环使用。每年外运的电石渣约3255t/a(含水质量分数为25%),外运出售至莎车县叶河桥砖厂(外售协议见附件)。莎车县叶河桥砖厂建有一条年产500万标块轻质砖生产线,可全部接纳本项目产生的电石渣,电石渣临时堆场位于电石渣池南侧,堆场采用硬化防渗措施,上部设防雨顶棚,且周围设废水截流渠,截留的废水排入电石渣池。.在压缩干燥工序中会产生少量废油,约0.008t/a,属于危险固废,统一收集后送至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产生的废干燥剂约2.4t/a,由生产厂家回收再生利用。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年产生

38、量为0.9t,送至莎车县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理。采取上述处理措施后,项目在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建设项目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3.6 清洁生产分析(1)产品分析乙炔是基本有机合成工艺重要的原料之一,同时被广泛的应用与金属材料的切割、焊接和加热,适用市场范围广,具有节约能源、建设污染、安全可靠、使用方便等优点,该产品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能力。因此,企业在产品选择上体现了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2)工艺选择及设备先进性本项目使用的工艺技术,在国内其他地区被广泛采用,技术成熟、可靠。本项目采用国内最先进的自控式、直投式敞口发生器制备乙炔,具有工艺简单、设备结构简单、实际运行费用低、净化

39、效果好、对环境影响小、设备维修方便等优点。建设项目对生产过程中易出现危险的部位采取了可靠的防护措施,提高设备的自动化水平,加强管理,以降低危险事故的发生。通过采取措施,有效的体现了“预防为主”的方针,符合国家清洁生产指标中的对设备先进性的要求。(3)资源利用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以原料全部转化为产品,三废产生量很小,并得到有效的治理,生产过程中的冷却水循环使用。资源利用率较高。(4)污染物产生分析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污染程度小,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电石渣废水、气体净化工序产生的少量废酸及废碱液、循环冷却水排水都排至电石渣池,经沉淀后可以作为二次水全部回用于乙炔生产;生活污水厂区内泼洒抑尘,不外排;产生的

40、电石渣综合利用,外售至莎车县叶河桥砖厂做红砖原料;生活垃圾送至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理。3.7 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及总量控制指标见表4。表4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及总量控制建议指标 单位:t/a总量控制因子污染物排放量总量控制建议指标废气SO200NOX00废水COD0.00450氨氮0.001204 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一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进行公众参与的调查工作。本次环评工作中公众参与调查形式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

41、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发2010238号)中的有关规定进行。4.1 公众参与的目的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同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通过调查可达到以下目的:(1)全面了解项目所在地环境背景信息,及时发现潜在环境问题,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2)充分考虑工程所涉及的各方面利益,化解不良环境影响可能带来的社会矛盾。(3)提出经济、有效、切实可行、并减缓不利社会影响的环保措施。(4)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5)推动各级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同时,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实施公众参与可提高评价的有效性,提高公

42、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完善,提高环境质量,有利于项目实施可持续发展。 4.2 公众参与的原则(1)知情原则:在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后,建设单位须在7日内向公众公告项目及环评工作等信息,以便保证公众对项目的充分知情。(2)真实原则: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真实地向公众披露建设项目的相关情况。(3)平等原则: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尽最大努力与当地公众坦诚交换意见,相互信任,不回避矛盾和冲突,避免主观和片面。(4)广泛原则:选择公众参与调查对象时,应综合考虑地域、职业、专业知识、表达能力等因素,尤其不能忽略弱势群体以及持反对意见的公众。(5)主动原则:建

43、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应以积极主动的态度,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及所涉及区域公众的特点,选择恰当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方式,并鼓励和推动公众积极参与,力争达到较好的公众参与效果。4.3 公众参与的对象公众参与调查对象的范围应尽可能的包括项目所在地范围内的各个阶层,以保证调查的全面性和公正性。根据本项目的评价区域,本次调查对象主要为本项目周边村庄的居民。4.4 公众参与调查方式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结合本项目环评的具体情况,公众参与在项目环评整个过程中实施完成。(1)第一次信息公开第一次信息公开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环评单位于2014年8月

44、18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网站进行了为期10个有效工作日的信息公示,并同时在本项目周边村庄张贴信息资料。公开信息内容见表5,公示情况见图1。(2)第二次信息公开第二次信息公开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进行,环评单位于2014年9月17日起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网站进行了为期10个有效工作日的信息公示,并同时在本项目周边村庄张贴信息资料。第二次公开信息内容见表6,公示情况见图2。表5 第一次信息公开内容一览表表项目内容项目名称莎车县金宏乙炔厂日产100瓶乙炔加工项目建设地点莎车县阿斯兰巴格工业园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占地6886.7m2,总建筑面积1700m2,其中:厂房550m2

45、,业务用房300m2,生活用房450m2,库房400m2。建设日产100瓶乙炔加工生产线1条,并配套储水池、硬化、绿化等附属设施。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莎车县金宏乙炔厂通信地址:莎车县金宏乙炔厂联系人:袁金坡电话:13565650181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联系人:蒋涛电话:15699464466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56号方圆大厦11层1101-1104单元邮编:100000 电话(传真):0991-3841610环评工作主要内容对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以及环境特征调查,分析项目运营后污染物排放情况,结合所在地区环境功能区划和城市总体规

46、划要求,预测项目建成后主要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影响范围。同时分析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与合理性,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污染防治措施,并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等措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地域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与周围环境功能区是否协调。预测项目建设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提出供决策的环境可行治理方案和减缓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在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2)您认为本项目的实施是否能够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3)本项目实施后,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哪方面的? (4)你认为应采取什么措施减少或避免您所关心的环境问题?(5)您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提出意见或建议方式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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