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任务分工方案》若干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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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辽市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任务分工方案若干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机制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现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任务分工方案,制定如下措施。一、完善城乡社区服务格局(一)健全党建引领机制1 .压实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责任,建立健全街道党工委牵头、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的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加强党对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全面健全嘎查村(社区)党组织

2、引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导,嘎查村(社区)居民为主体,群团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驻区单位共同参与、协同开展社区服务的体制机制。全面落实党领导下的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围绕群众关心的服务事项广泛开展议事协商。全面加强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扎实做好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凝聚人心工作,组织引领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全面落实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制度机制,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到嘎查村(社区)开展服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各项任务落实,下同)2 .推动有物业服务的社区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

3、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强化社区党组织领导能力、居民委员会指导能力、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能力。健全党建引领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机制,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嘎查村(社区)党组织加强对社区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和领导。(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住建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二)完善多方参与格局3 .强化政府在基层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中的主体地位,优化嘎查村(社区)服务功能格局,促进服务资源高效配置和有效辐射。发挥嘎查村(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支持群团组织积极参与社区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妇联、总工会,团市委,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4 .健全社会力量

4、参与社区服务激励政策,组织实施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行动,推动社区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联动开展服务。支持引导驻区单位向社区居民开放停车场地、文化体育设施、会议活动场地等资源。支持社区服务企业发展,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入服务领域,鼓励开展连锁经营。(责任单位:市文明办、民政局、住建局、商务局、文旅广电局、体育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开展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行动5 .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计划。实施一批项目计划,开展系列主体活动,培育一批品牌社区社会组织和品牌活动项目,引导服务性、公益性、互动性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社区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5、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6 .社区志愿服务行动计划。依托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有效利用各类功能室(五大功能室雇立志愿服务站点搭建志愿服务组织(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以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为重点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大力开展邻里互助服务和互动交流活动。(责任单位:市文明办、民政局,团市委,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7 .社区社会工作服务行动计划。在苏木乡镇(街道)设置面向嘎查村(社区)服务的社会工作站,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社会工作室,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二、增加城乡社区服务供给(四)强化为民服务功能8 .聚焦幼

6、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和文体服务有保障,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嘎查村(社区)下沉。重点强化社区养老、托育、助残服务供给,做好对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关爱照护,推动社区与居家养老服务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文旅广电局、卫健委、体育局、医保局、妇联、残联,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9 .着力提升基层卫生、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做好传染病、慢性病防控和儿童保健等工作,推进健康社区和嘎查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卫健委、医保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10 .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在有条件的嘎查村

7、(社区)设立就业创业空间,重点为嘎查村(社区)居民中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等群体提供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11 .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助力构建终身学习体系。扩大文化、体育、科普等公共服务供给。加强婚姻家庭文化服务。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增加行政村和较大自然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提升邮政、金融、电信、供销、广播电视等公共事业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农牧局、文旅广电局、广电局、体育局、供销社、妇联、科协、邮政管理局,人民银行通辽市中心支行,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

8、发区管委会)12 .重点加强脱贫村和易地扶贫安全集中安置社区的教育、卫生、就业、社保、养老、社会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资源配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委、乡村振兴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五)全面强化便民服务功能13 .全面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服务便利化。引导市场、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托育、养老等服务业态。推动物流配送、快递、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施辐射符合条件的嘎查村(社区),鼓励发展社区物业、维修、家政、餐饮、零售、美容美发等生活性服务业,支持相关企业在嘎查村(社区)设置服务网点,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

9、。(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健委、邮政管理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14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引进专业化物业服务,建立健全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双向选择机制。完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职责。依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供销合作社等强化农村地区农产品收购,农村供应等服务供给。(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住建局、供销社、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六)强化安民服务功能15 .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加强嘎查村(居)民委员会下属治安保卫委员会建设,健全完善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机制,提升嘎查村(社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0、)16 .加强嘎查村(社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做好用气、用电、用火以及地震、洪灾等防灾监测、预警发布和应急避险安全防护工作,对噪声扰民行为及时劝阻、调解。完善嘎查村(社区)应急组织体系和工作预案,强化应急和风险防范物资储备保障,健全应急广播体系,拓展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加强嘎查村(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健全完善微型消防站(点),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应急处置。(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文旅广电局、消防救援支队,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17 .巩固充实嘎查村(居)民委员会下属人民调解委员会,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11、推动嘎查村(社区)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等法律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司法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18 .加强嘎查村(社区)反邪教工作能力建设。强化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刑满释放人员帮扶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居民提供应急庇护救助服务。建立健全发现报告和家庭监护监督制度,加强嘎查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支持各类专业组织、机构在嘎查村(社区)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完善疏导机制,强化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委政区管委会)19 .推进建设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区结构和社区环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责任

12、单位:市民委、民政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七)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20 .社区固本强基行动。健全以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基础的嘎查村(社区)组织体系,推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全覆盖,组织党员参加以服务群众为内容的设岗定责活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21 .社区养老服务行动。支持一批旗县市区建设连锁化运营、标准化管理的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提供失能护理、日间照料以及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等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o建成一批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更好地满足

13、老年人多方面的需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卫健委,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22 .社区未成年人关爱行动。推进苏木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儿童友好社区建设,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拓展社区托育服务功能。推动在社区普遍建立校外实践教育场所,开展学龄前儿童课后托管和寒暑假集中看护服务,在嘎查村(社区)推广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23 .社区助残服务行动。开展社区残疾人康复,做好家庭医生签约、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支持性服务等。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托养和护理照料服务。结合智慧城市、乡村建设行动等,同步推进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强化残疾人基层服务组织建设,实

14、现嘎查村(社区)残疾人协会组织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住建局、卫健委、乡村振兴局、残联,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局、开发区管委会)24 .社区就业服务行动。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重点为嘎查村(社区)居民中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等群体提供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25 .社区卫生服务行动。深化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拓展医养结合服务。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科学规划布局,结合群众需求,突出服务特色。(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旗

15、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26 .社区教育行动。创新发展社区教育,推动开展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统筹嘎查村(社区)教育协调发展,优先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27 .社区文化服务行动。引导各类文化资源向城乡基层倾斜,提高嘎查村(社区)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基层服务点覆盖率。(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28 .社区体育服务行动。整合社区服务资源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实现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体育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

16、区管委会)29 .社区科普服务行动。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图书馆等拓展科普服务功能、开展科普活动,支持社区科普设施流动巡回服务,加大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进嘎查村(社区)服务力度。(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科协,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30 .平安社区建设行动。加强社区警务工作保障,推进警务室与嘎查村(社区)两委同址办公,配齐必要装备设施,开展平安嘎查村(社区)建设活动。(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31 .法律服务社区行动。推进嘎查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全面升级,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发展壮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加强嘎查村(社区)人民调

17、解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普法宣传教育、法开发区管委会)32 .社区应急服务行动。推进经济信息化建设,完善应急广播体系,定期开展应急避险知识宣传和应急避难演练活动。全市所有嘎查村(社区)均设置1名灾害信息员。(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文旅广电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33 .社区共建共治共享行动。全面落实嘎查村(社区)协商制度,建立居民需求、服务资源、民生项目三项清单工作制度,实现资源与需求有效对接、治理成果共享。(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三、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效能(八)优化服务设施布局34 .编制城乡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推进

18、新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标。确保2025年全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210%。(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商务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35 .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鼓励通过新建、换购、划拨、租借等方式,统筹利用社区各类存量房屋资源增设服务设施。确保2025年全市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保持100%,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33平方米。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租赁住宅楼底层商业用房等其他符合条件的房屋开展社区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自然资源局、

19、住建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36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体建设,促进便民利民服务集聚集群发展、项目化系统化供给。建设智能快件箱(信包箱)和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配套设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邮政管理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37 .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网络,确保2025年全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保持100%,农村牧区社区试点数达到1136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农牧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38 .统筹利用益农信息社等村级服务站点,增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功能。加快建设易地扶

20、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确保2025年实现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财政局、农牧局、乡村振兴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39 .按照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优先的原则,优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促进各类服务设施功能差异互补、内容衔接配套。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毗邻建设,推进社区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和无障碍建设。精简整合办公室间推行开放式办公,增加居民活动区域面积。确保2025年实现居民活动区域面积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比例60%。(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卫健委、残联,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1、)40 .农村牧区要合理规划群众举办红白喜事等活动的公共场所,统筹考虑布局公益性安葬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农牧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九)开展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41 .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用好现有资金渠道,支持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扩建、新建综合服务设施,基本满足服务群众需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42 .完善城镇老旧小区社区服务设施。完善城市宜居宜业功能,因地制宜补齐城镇老旧小区社区服务设施短板,提升设施综合利用和社区服务

22、水平。(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住建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十)创新服务机制43 .以旗县(市、区)为单位统筹用好各项支持社区的政策,以及面向社区的服务资金、资源、项目等,以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和一站办理,实现政务代办服务嘎查村(社区)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44 .完善及时响应机制,推广接诉即办等基层经验,社区服务设施开放和服务时间一般不少于每天8小时群众关切项目应开展24小时,保留必要线下办事服务渠道,及时响应居民需求。(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旗县市区

23、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45 .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明确购买服务项目立项、经费预算、信息发布、项目管理、绩效评估长效配套措施,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广泛参与社区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46 .完善服务评价机制,健全群众满意度调查评估制度,实现组织开展社区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查覆盖所有嘎查村(社区)。推广社区服务好差评评价激励制度,普遍建立精准匹配嘎查村(社区)居民需求的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47 .完善嘎查村(居)民自我服务机制,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引导嘎查村(

24、居)民广泛参与社区服务,增强自治能力,提高自我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四、加快社区服务数字化建设(十一)提高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48 .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作用,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延伸覆盖。加快部署政务通用自助服务一体机、完善嘎查村(社区)政务自助便民服务网络布局。确保2025年城市社区政务通用自助服务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局、大数据中心,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49 .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完善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

25、区)地理信息等基础数据,根据服务群众需要,依法依规向嘎查村(社区)开放数据资源,发挥嘎查村(社区)信息为民服务实效。充分依托已有设施,鼓励多方参与建设开发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和简便应用软件,增加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办理数量和种类。(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中心、民政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50 .充分考虑老年人、残疾人习惯和特点,推动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感知设施、家庭终端和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互联互通,发展实施监测、智能预警、应急救援救护和智慧养老等社区惠民服务应用。(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力、,市民政局、应急管理局、大数据中心,各旗县市

26、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51 .深化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中国智慧社区服务网推广应用,拓展社区服务功能,组织开展在线服务评价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十二)构筑美好数字服务新场景52 .开发社区协商议事、政务服务办理、养老、家政、卫生、托育等网上服务项目应用,推动社区物业设备实施、安防等智能化改造升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大数据中心、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局、卫健委,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53 .集约建设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开发智慧社区移动应用服务,加速线上线下融合。推进数字社区服务圈、智慧家庭建设、促进社区家庭联动智慧服务生

27、活圈发展。(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中心、民政局、住建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54 .大力发展社区电子商务,探索推动无人物流配送进社区。推动互联网+与社区服务的深度融合,逐步构建服务便捷、管理精细、设施智能、环境宜居、私密安全的智慧社区。(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大数据中心、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55 .以旗县(市、区)为单位,支持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深入组织开展智慧社区、现代社区服务体系试点建设,高效匹配社区全生活链供需,扩大多层次便利化社会服务供给。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智慧社区,运用第五代移动通信(5G)

28、、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智慧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民政局、财政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五、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十三)选优配强社区工作者队伍56 .组织实施社区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规范嘎查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面落实嘎查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建立健全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依法选优配强嘎查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综合考虑服务居民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社区工作者配备标准。通过选派、聘用、招考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确保2025年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不低于18人。(责任单位

29、: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人社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57 .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立岗位薪酬制度并完善动态调整和职业成长机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到嘎查村(社区)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十四)加强社区服务教育培训58 .加强社区服务人才培训管理,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能力指标体系,健全完善分级培训制度,用好现有培训基地和在线培训平台。依托各级各类干部网络培训平台开放共享社区服务精品课程,推动优质网络培训资源直达嘎查村(社区)。(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30、、宣传部,市民政局、人社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59 .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开展社区服务相关人才培养和社区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强化社区服务人才供给。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不断促进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快培育发展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社区志愿者,加强社会组织人才建设。结合农牧民工自身特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农牧民工从事社区服务业。(责任单位:市文明办、教育局、民委、民政局、人社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六、深化政策机制保障(十五)健全政策机制60 .按规定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嘎查村(社区羯织有钱为民办事,确保管理服务有效覆盖常住人口。统筹利用

31、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社区服务项目和设施建设。鼓励通过慈善捐赠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乡社区治理领域。(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人民银行通辽市中心支行,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61 .切实保障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托育、助残、未成年保护等服务。落实城乡社区服务税收、公共事业收费、用工保险和社会组织登记等优惠政策。社区服务网点的水、电、气、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卫健委、残联、税务局,人民银彳亍通辽市中心支行,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62 .完善社区公共服务目录及准入制度,全面规范、清

32、理嘎查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事项,推动为嘎查村(社区)减负增效,让社区工作者有更多时间服务群众。完善嘎查村(社区)志愿服务、社区工作专业服务制度。(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司法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63 .探索建立养老、托育、家政、物业等领域社区服务信用管理体系。推进社区服务标准化建设,鼓励各地制定社区服务标准,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居民隐私保护。加强嘎查村(社区)服务档案建设,提高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民政局、住建局、卫健委、档案馆,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64 .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健

33、全规划实施监测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综合评估和专项评估。(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七、保障措施(十六)建立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各旗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强化主体责任,为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各旗县市区要将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通辽市十四五城乡社区建设发展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指标作为民生项目,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谋划和推动,积极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切实做好资金统筹、推进实施等工作。各旗县(市、区)要明确工作目标,统筹用好各项支持社区的政策,以及面向社区的服务资金、资源、项

34、目等。苏木乡镇(街道)要整合调动各类资源,做好各项彳壬务的具体落实工作。嘎查村(社区)要定期调度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为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提供机制保障。(十七)建立完善政策保障机制各旗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落实经费保障,支持嘎查村(社区)服务项目和设施建设,确保嘎查村(社区)管理服务有效覆盖常住人口。落实城乡社区服务税收、公用事业收费、用工保险、社会组织登记等优惠政策,社区服务网点的水、电、气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各盟市要指导所属旗县(市、区)进一步完善社区公共服务目录及准入制度,推动为嘎查村(社区)减负增效。鼓励通

35、过慈善捐赠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乡社区治理领域。探索建立养老、托育、家政、物业等领域社区服务信用管理体系。(十八)建立完善推进落实机制各旗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按照通辽市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任务分工方案的配套措施,细化完善具体落实措施,按照年度明确目标任务,推动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市有关部门要按照季度将工作任务推进情况报送至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委要跟踪和督促各项任务的落实。(十九)建立完善考核评估机制通辽市将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对各旗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综合指标体系,进行考核。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委要建立重点工作任务监测台账,会同有关部门健全规划实施监测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综合评估和专项评估,做好跟踪指标和分析研判,重要事项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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