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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编号:QS/BZ-ZY31实验室样品留样制度1 目的 确保化验室检验样品的安全管理和保存。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化验室所有接收检验样品的保存及处理。3 职责3.1 化验室样品接收人员负责接收样品和留样样品的登记、保存和管理。3.2 化验室样品接收人员负责对留样样品处理的申请及样品处理措施的执行及处理情况的记录、汇报。4 要求4.1 化验室样品接收人员对每批样品进行来样登记,并根据检验项目及检验人员的要求分出检验样品和留样样品。4.2 来样样品的分类:4.2.1 同一类样品根据样品的数量、检验需要量及相关要求等分出两份,一份作为检验样品,另一份作为留样样品。4.2.2 对于检验样样品送交相关检
2、验科室进行相关项目的检验,对留样样品进行适当保存以备待查。4.3 留样样品的保存:根据样品的种类、特性等相关因素进行密封保存:冻品保存在18以下 鲜品保存在4以下。4.4 留样样品的标识:对留样的样品必须标识出样品的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接收样品日期、送样人等相关信息。4.5 留样样品的处理:4.5.1 根据留样样品的特性、保质期限等要求,由样品接收管理人员对留样样品提出处理申请,经主管领导结合产品销售消费情况,做出处理批示。4.5.2 留样样品无不合格情况或质量事故发生时,经过各部门风险评估后做正常产品处理。4.5.3 留样样品出经检验有不合格情况发生时,根据不合内容及各部门的风险评估按不合格品进行降级或销毁处理。5 相关文件化验室作业指导书不合格品处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