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关于继续医学教育的实施方案2.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院关于继续医学教育的实施方案2.doc(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医院关于继续医学教育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托克继续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托克卫生局、托克人事局关于印发托克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建立和完善适合我院医学科技发展需要的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与业务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托克继续教育实施细则的要求,继续医学教育的经费,采取医院、个人等多渠道筹集的办法解决,卫生技术人员本人承担一定的费用。按照卫生技术人员工资总额的1.5%建立继续医学教育经费个人账户,做到专款专用,以科室为单位建立继续医学教育经费个人账卡,每年按
2、卫生技术人员个人工资总额的1.5%注入个人账卡,卫生技术人员本人按照参加继续教育情况有计划的使用,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节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超支部分自负。另外,医院再按照卫生技术人员个人工资总额的1%建立继续教育经费医院账户,由医院集中使用。二、继续教育经费使用范围1、论文的发表2、参加学术交流、短期学习班、上岗培训班3、外出进修三、发表论文管理办法(一)论文寄送办法 1、医疗、医技、护理卫生技术人员撰写论文由科主任(护士长)审查、登记,在寄送论文登记卡上签字同意后到医务科审核,办理投稿手续。3、奖励办法:每年11月份由医务科、护理部、人事科组织有关专家对当年发表的论文进行审核、评定,召开科技
3、工作会议时,进行总结、表彰和奖励,所用经费从医院集中使用的经费中列支。四、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及短期学习班、上岗培训班管理办法1、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及短期学习班、上岗培训班审批程序。各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自己获得学分情况,持与个人专业有关的学术会议或短期培训班通知向科主任(护士长)申请,经科主任(护士长)同意签字后到医务科登记,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外出,费用先由个人垫支。各科主任(护士长)要根据科室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安排科室人员外出学习,并做好登记。2、报销程序。各级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或短期学习班、上岗培训班回院后,必须在2周以内写出书面汇报材料,以讲座的形式在科内汇报,汇报材料
4、科主任(护士长)登记签字存档。当年的11月份以科室为单位进行统计,(上一年12月份至当年的11月份为一结算年度,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以开会日期为准),并将科主任(护士长)签字的通知、正规发票、汇报材料等交医务科,由医务科在进行审核、登记,按规定统一报销。总费用(会务费、资料费、住宿费、交通费等)个人承担20%,医院承担80%,医院承担部分从个人继续教育经费帐卡中列支,超出个人帐卡内存有经费部分全部自负。3、局级以上(含局级)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及其他同等级别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每年根据科室安排可增加一次外出学习机会;科主任、护士长及院内学科带头人三年内可增加一次外出学习机会,但均须经过医务科
5、审核登记、分管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学习,费用按医院原有关差旅费报销规定执行,从院集中使用的继续医学教育经费中列支,报销办法同上。4、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及短期学习班超过通知规定时间,由科室负责从当年的工休假中扣除,当年假期使用完者,从下一年度扣除。5、外出参加上岗培训班者若未取得合格证书,学习费用自负。五、外出进修管理办法(一)基本要求:选送外出进修人员,要根据医院业务发展规划及本科室专业发展需要,坚持专业对口,择优选送的原则,每年10月份各科将下一年外派进修计划报医务科、经院务会研究批准后实施。(二)选派条件:1、政治思想进步、事业心强,热爱所从事专业,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医
6、德医风。2、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刻苦钻研业务,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临床实践经验,是本专业有培养前途的业务骨干。3、研究生毕业工作2年、本科毕业取得医师资格工作3年、专科毕业取得医师资格工作4年、中专毕业取得医师资格工作6年方可申请进修;护理专业及其它特殊需要另行研究;新调入的职工必须在我院工作满2年又符合以上条件者方可申请进修。4、由于专业发展特殊需要,尤其是新技术、新业务开展的需要,科室需要特殊安排进修时,由科主任申请,经医务科同意,分管领导批准后选派进修人员,人选不唯年限,不论资排辈,可数次进修,也可到省外、国外研修。5、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2年内不得外出参加进修。(三)进修前须先
7、到医务科办理进修手续并签订合同后方可外出进修。(四)进修学习结束后,半月内写出学习总结及开展工作计划,并在科内汇报,一年内至少要开展1项经学术委员会认可的新业务,2年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五)为积极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学习,进修期间除不享受奖金外,其他待遇与在职职工一样。进修结束回医院后,凭进修单位证明发给保健费、夜班费(每月不超过5次)。(六)为保证我院专业人才梯队的稳定性,进修结业后5年内不得调离医院,强行调离者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并签订合同。(七)所有进修费用先由个人垫支,待进修结束返院工作1月内持科主任(护士长)签字的进修总结、开展工作计划、交费发票到医务科审核、登记备案、院长签字、然后按规定报销。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费用从院集中使用的继续医学教育经费中列支。六、各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学分授予办法及标准按托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执行。每年的11月份以科室为单位统计,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获得的学分证书(证明)交医务科进行审核、登记、建档。七、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参照执行。八、上级主管部门指令性会议,市级以上(含市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以上(含副主任委员)人员,省级以上(含省级)专业委员会委员,参加专业年会,经院长批准签字后方可参加,实报实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