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8_5010940_工程签证索赔管理中的法律问题分析与操作实务PPT演示.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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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2/11,1,工程签证索赔管理中的法律问题分析与操作实务,2023/2/11,2,“会做工程不如会算工程”“工程管理利润实现的过程就是工程资料管理的过程”,2023/2/11,3,一、国外建筑商工程管理的“低中标、勤签证、高索赔”原则和发展趋势 签证索赔,往往是我们做工程最终获得利润、实现利润的基本方式。(1)、低中标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对外资的逐步开放,以及目前的建筑市场将长期是买方市场,建筑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越来越惨烈,建筑施工单位为能承接到工程、占领市场,在投标阶段、中标时,都会做很大的让步,无论国外还是国内,低价中标已成为当今承接工程的主要趋势。(2)、勤签证 世界通常

2、的做法是签证索赔金额一般平均占合同总造价的10%以上,有先进的索赔经验的建筑承包商,甚至可以达到更高的30%40%。中标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建筑商通常运用法律及履行合同过程中的实践技巧来获取工程签证索赔金额,实现项目的利润,这就是勤签证。但目前,我国的建筑企业的签证索赔金额一般平均占合同总造价的3%5%左右,和世界通行的做法相差较大。(3)、高索赔 对于一些发包人拒绝签证的情况和根据合同可以单方索赔的情形下,大量向发包人提出各种单方的工程索赔,并利用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工程索赔资料的显示,与发包人进行索赔的多次谈判,或通过仲裁诉讼方式,获得发包人的高额的经济赔偿、补偿或工期顺延。,202

3、3/2/11,4,三、签证、索赔的法律性质如何?1、什么是签证?工程签证:指工程承发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对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相互书面确认的签证即成为工程结算或最终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签证的法律性质:是一份补充协议、补充合同,是一份可以直接作为工程结算的凭据,有效的签证,就是工程价款或者工期。也就是说,你们在项目上的签证活动实际上就是不断在与业主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合同的过程。2、什么是索赔?工程索赔:是工程合同承发包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没有能获得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的书面确认,而在约定期限内向对方提出赔偿请求的一种

4、权利,是单方的权利主张。索赔的法律性质:是单方的权利主张,就索赔事项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未经对方确认。需要依据相关的工程资料作为证据,向发包人或承包人发起单方的赔偿、补偿、或顺延工期的要求,力图去得到对方的确认,如果得到确认,即索赔成功。索赔倾向于: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给自己造成的工程损失(包括费用损失、工期延误),而是发包方、其他施工单位、或客观条件造成的,则对于自己的损失,有权向对方要求赔偿。,2023/2/11,5,四、签证索赔流程,不具备合同约定的开工条件、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工期延误,,签证事由发生,合同约定的可以调整单价的材料价格上涨、其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与经济损失等等,

5、首先适用合同约定(一般发生之日起14天内),其次可以适用结算暂行办法第9条第10条规定为14天,再次合同法2年。下同,向监理/业主提交工程量、技术、工期等书面签证报告(详细),向监理/业主提交增加价款签证报告(详细),监理/业主收到签证报告之日起14天内,确认,不予确认,提出修改意见,不予答复,在收到监理/业主不确认的消息时,立即向监理/业主提交书面索赔报告。,与监理/业主协商、谈判,发书面函,告之“视为确认”,监理/业主收到签证报告之日起14天期限刚过,拒不签证,则进入索赔程序,索赔不成,进入仲裁或诉讼,业主支付进度款,结算款,增加工程量加入每月提交的月工程量报告、增加价款加入当期进度款请款

6、报告,2023/2/11,6,签证流程二:“先量后价”、“先技术后商务”某工程局签证经验流程:技术监理、业主商务业主、监理 具体为:设计洽商变更发生后,首先由项目工程技术部门计算出工程量,报经项目商务部门复核,然后由项目技术、生产人员与监理、业主沟通,办理完技术签证,然后制直接由商务人员在月报量向业主、监理申报。,签证事由发生,向监理/业主提交工程量、技术、工期等书面签证报告,确 认,增加工程量加入每月提交的月工程量报告、增加价款加入当期进度款请款报告,业主支付进度款,结算款,发生之日起14天内,2023/2/11,7,索赔流程:,索赔事由一般与签证事由相同,但比签证事由更加广泛。如图纸延误、

7、恶劣的气候条件、工程变更、外部环境引致、监理业主指令等,以及业主签证/监理拒不签证,索赔事件发生,向监理/业主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项目(分部分项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一般为发生之日起28天内,向监理/业主提交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详细书面索赔报告,收集充分证据:施工记录、函件、技术、图纸、工程量签证等书面文件,照片、录音、摄影等,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之后的28天内,监理/业主收到索赔报告之后的28天内,批 准,不 批 准,增加工程量加入每月提交的月工程量报告、增加价款加入当期进度款请款报告,进入仲裁或诉讼,

8、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14条、15条,业主支付进度款,结算款,2023/2/11,8,五、签证索赔的法律依据(一)合同法 1、第二百八十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2、第二百八十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3、第二百八十五条 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

9、,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4、第二百八十六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5、第二百八十七条 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即(第二百六十四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023/2/11,9,(二)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

10、 6、第十六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价款结算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7、第十九条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8、第二十条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

11、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2023/2/11,10,六、可以要求签证索赔的线索、事由:1、业主迟发图纸或工程指令引起工程进度的中断2、业主未按约定提供施工场地、施工作业面3、设计变更及工程量的增加减少变化4、发包人或监理或总包未按合同约定或我司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材料确认审核、工程量报告等任何需要审核的延迟5、恶劣的气候条件6、政府行为或传染病造成的人员或货物短缺7、业主及其雇佣的人员或其他承包商的延误、干扰8、公共当局、相关部门的延误或干扰9、非承包商原因的工程师指令导致的停工10、因业主方延误付款,承包商暂停

12、施工10、业主方违约导致的中止、终止合同1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止、终止合同12、因合同双方均无法控制的原因终止合同13、业主工期进度计划的变更13、配合业主方及其工程师指定人员的工作14、不利的外界障碍和条件,影响承包人施工的15、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超过一定幅度或材料价格涨幅超过一定幅度的,2023/2/11,11,16、因业主方要求减少工程量、删减工作内容,而引起的承包人为施工该部分工作内容所花费的准备费用损失 17、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使成本节约,承包人所花费的方案设计、人工等费用以及应获得的奖励 18、工程变更(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3

1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19、暂定金额 20、人工、材料价格的上涨 21、业主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利息 22、业主工程师提供的放线参数、图纸、工料做法、指令等的错误,导致的承包人的损失 23、工程师拖延检验和额外检验 24、业主方的延误、延期竣工验收,2023/2/11,12,25、业主提前使用部分工程26、业主妨碍竣工验收27、因非承包人原因的缺陷修复费用及完成扫尾工程费用28、结果表明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的重新检验29、结果表明非承包人原因的缺陷原因调查30、某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标准的任何变化30、工程师行使权利不当或错误31、现场出现特殊保护物品等造

14、成的承包人损失32、业主方的疏忽或责任造成的承包人的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33、修复业主风险导致工程及承包商损害34、因业主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使承包人招致索赔的35、应办理保险的一方,没有办理保险或未使保险有效,而致使承包人损失的36、因不可抗力使承包人无法履行施工义务的,2023/2/11,13,八、工程签证索赔的操作方法1、签证索赔的第一步:开工之前的签证索赔全面分析和谋划。(“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全面分析合同文件、投标文件、工料规范(质量技术标准)、招标合同图纸、施工图纸等资料。(1)对比“合同施工范围”与“投标报价文件”“实际施工范围”(深化施工图、施工现场):找出差别之处,分析哪些部

15、位可以作为工程变更项目,哪些部位可以推动业主产生工程变更、作为签证索赔的项目,哪些部位是属于合同范围内、但投标时漏量漏项的(尽量推动设计变更从而获取签证机会,或者尽量不做少做、降低漏量漏项损失)。例如:环球项目的合同图纸与施工图纸的图纸对比(2)对比“投标报价文件”与“工料规范、技术质量标准”“现场施工条件”:找出质量标准的差异,报价偏低、偏高的项目,从而搜索出签证索赔的项目。(具体见下面的“质量标准”部分)(3)根据上面的分析,制定出“签证索赔项目的线索及工作规划一览表”,全面列明所有明确的及潜在的签证索赔线索,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应的工作对策。,2023/2/11,14,2、大型项目施工过程中

16、的签证索赔操作管理过程,对于收集上来的签证索赔线索,由预算员负责根据合同的约定、图纸、报价文件、工程指令,分析每条签证线索项目是否可以变更签证、索赔,以及签证索赔的依据理由,并报告项目经理。(预算员找各个提供线索的人进行配合核实具体情况。),根据预算员的汇报,由项目经理会同技术负责人、预算员等一起商议确定每条签证线索项目的处理方式:1、可以签证索赔的项目(有签证索赔依据),安排预算员整理资料,向业主提交签证索赔报告文件(并安排专人跟踪、确定时间进度限定、业主相关人员的锁定与跟踪);2、没有明确的签证索赔依据的项目,而变更此项目对我司获得利润减少损失非常有必要的,项目经理应安排主动推动业主进行工

17、程变更、出具书面工程指令的活动(并安排专人跟踪、确定时间进度限定、业主相关人员的锁定与跟踪);3、没有签证索赔可能的项目,项目经理应安排相关设计、施工人员进行降低成本的处理方式。,项目经理定期召集上述具体负责人,了解各项签证索赔的进展情况,并商议安排下一步的具体推进措施,有必要时,项目经理需直接参与协助推进各项的签证索赔。,每天或每周向项目的预算员提交此线索登记表,如果获得确认成功的签证索赔项目,则项目经理需安排推进此项目的签证索赔价款的支付工作(包括放入已完工程量报告申请进度款、单项申请付款等)。如果签证索赔不成功,则需合理安排相关后续的施工方式,减少损失,并作为项目成本风险控制的项目。,收

18、集签证索赔的线索: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各专业工长、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等每天或每周根据自己的管理工作范围内的认为是签证索赔的事项,填写登记签证索赔线索登记表(见下表)。,2023/2/11,15,3、重视项目资料的管理、专门的签证索赔资料管理(1)合同文件。包括合同文件及其附件、合同补充协议、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中标通知书、招标合同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工料规范等。(2)书面的工程指令(注意原件的保存、复印件的收发文签字登记)(3)会议纪要(4)照片、录像、录音。拍摄范围:“记录工程每一时刻”,包括但不限于:进场之时,施工范围内看得见的基本条件全部拍已做好的隐蔽工程

19、验收前任何单位影响我司施工顺利进行的任何情况工程变更、增加部位(与图纸对照)材料商送货数量、地点、货物外观质量劳务队伍、我司分包单位的施工违章行为、施工质量不合格部位我司已采取的合格安全措施、其他单位、劳务队伍、我司分包单位的安全违规行为竣工验收过程工程成品被破坏、工程移交场景业主进驻使用场景(开业典礼)(拍别人不好的地方、拍自己好的地方、拍标志性事件,一拍到底)照片可打印出来用来附在函件或其他文件后作为说明问题的重要依据。,2023/2/11,16,录音案例:中建七局某项目经理在项目结算时,与业主始终谈不下来,争议焦点在于:工程变更部分的增加价款380万元是否应该支付。该项目经理经与业主多次

20、谈判,但无济于事,业主意见:结算可以,但把工程变更增加部分去掉,而事实上该增加部分是确实已发生。在项目结束几个月后,项目经理请业主的主管该结算的负责人吃饭,并在饭局上谈话时,该业主坦露心声:“其实你们这次结算中的变更增加部分是有这个事,按道理也应该给你们这部分的钱,但是”。之后该项目经理起诉到法院,在法院认定该工程变更增加部分价款是否实际发生、是否应支付时,项目经理向法庭出示了一重要证据,与业主吃饭时的录音。后法院根据该录音及其他工程资料,作出认定工程变更增加部分价款应支付给施工方的判决。,2023/2/11,17,(5)来往函件。及时做好来往信函的签收工作,来往函件的签收在一定条件下可作为一

21、种签证、协议。(6)工程检验记录、检验批、材料报审资料、分部分项验收记录、施工进度计划及进度修改计划、材料进场记录、工作面移交记录等等。这些一般不直接涉及到价款,但能反映出工程量的变化、工程施工的事实、工期计划的变化、工作面的移交时间、质量合格与否等。(7)工程通知资料。如开工令、开工报告(8)其他单位的书面证明资料。如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相关证明文件等等“白纸黑字是最具有历史沉淀的东西!”“工程一做完,你什么都没留下,除了建筑(是别人的),只有文字能够证明你曾经来过、做了些什么、经历了哪些苦难、应得到哪些报酬等等!”,2023/2/11,18,4、变更指令(1)无工程指令的变更项目,既无口

22、头指令,也无书面指令:第一、只按合同范围施工,不轻易变更施工范围、变更施工程序;第二,如果对我司有利的需要变更的项目,主动提出书面建议或口头要求,推动业主进行工程变更的处理、发出变更指令。(2)业主仅发出口头指令,要求我司施工,但无书面指令:第一、要求业主方立即发相应的书面指令;第二、如果业主不发书面指令,我司立即发变更签证文件要求业主确认;第三、施工上,态度积极、准备积极、但不实质行动,等书面指令或业主确认我司的签证文件;(3)有工程指令,但仅有工程变更事实,没有明确工程量、单价等:已具有工程变更的法律效力,但尚存在工程量、单价的争议,若进入法律程序,需进行造价鉴定。第一、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

23、立即向业主发出带有具体工程量的变更确认书面文件(签证单),或者,带有具体工程量、单价的变更签证文件,要求业主给我司确认;第二、如果不确认,根据工程指令,在进度已完工工程量报告中体现此项变更内容的具体数量,并加入到进度款申请报告中;第三、后期及时要求书面确认变更项目的工程量、单价。(4)对于业主或监理单位在签证文件上签署的“情况属实”:第一、已具有确认工程变更事实的法律效力;第二、如果该签证单上没有列明工程量或单价,则此签证单仅具有确认工程变更事实的法律效力,但工程量、单价尚存在争议;,2023/2/11,19,5、工程签证索赔项目的阶段性成果,及时形成书面确认文件:不管是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

24、签证,还是结算时集中核对工程变更部分,都应做到:阶段性的签证索赔成果、及时进行阶段性的书面确认。用有效的书面确认文件,以使阶段性的商谈成果得到有效的确认。6、签证文件上对工程变更事实的描述方法:可以在工程变更事实描述文字之后列明具体的工程数量(如100等),或者描述清楚详细的具体工程部位等(如合同图中总经理办公室5轴6轴线等);因为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具有反映工程变更事实或数量的书面文件,也视为有效签证文件;但如果量、价的具体数目均不能得到证明的话,则量、价存在争议,须进行造价鉴定。7、“隔日告知界定延误”方法:出现非因我司原因导致的工期滞后的事项时,于事项发生之日起立即向业主或总包、监理发函

25、告知,并于事项消失之日再次发函告知,并要求顺延工期、赔偿损失。,2023/2/11,20,8、关于签证索赔期限:这是个需要引起承包人高度重视的法律问题,案件中经常遇到超过签证索赔时效而不能索赔的情况。关于索赔时效有三种情况:一、当事人合同中约定了的期限,但没有同时约定“过期不能签证索赔”,那么其签证索赔的时效应为发生签证索赔事件后两年;二、当事人约定了的期限,并同时明确约定过期不能索赔,则索赔时效就是约定的期限,过期就作废了,视为承包人放弃签证索赔的权利;三、当事人对索赔期限没有约定,这属于约定不明,则承包人随时有权提出索赔,没有时效的限制。9、书面开工通知(开工令)(1)开工令上载明的开工日

26、期(而非开工令发出之日或签收之日)是计算工程工期的起点,对于竣工结算时工期罚款的计算及工期责任的承担,极其重要。对于施工方来说,开工日期越往后拖延越有利,施工准备时间就越充分、从容,工期延误的时间就越短。(2)进场之前,如果我们已做好了充分的人力物力财力准备,且施工现场也具备了装饰施工的基本条件比如装饰施工工作面、办公场地、基本设计方案图纸等(包括硬件条件、软件条件),则可向业主或总包单位索要书面开工通知(开工令)。否则,要么不要急于进场,等待业主或总包提供具备装饰施工条件后再进场,再要求书面开工通知(开工令)(上面记载的开工日期应为进场之日);要么我司可以先进场进行前期工作,准备人力物力条件

27、并等待业主或总包准备装饰施工的基本条件之后,于现场具备了装饰施工的基本条件后,索要开工令(上面记载的开工日期应为具备装饰施工基本条件之日),否则不要接受该开工令。,2023/2/11,21,(3)不管进场之时是否具备施工的基本条件,当我司进场之日应给业主或总包发一个进场书面函件,如“进场通知函”或“告知函”(描述进场之时的现场详细的工程条件,如已具备了什么,缺什么,一一记录,并于函后附上进场之时的照片、图纸或其他书面资料),如不具备装饰施工的基本条件,则应于函中说明我司进场之日并非我司接受或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仅为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此函件内容也可通过进场之时我司同业主或总包的进场工程会议上的会

28、议纪要进行重复或体现(注意:项目经理须在会议上把现场的详细工程条件一一提出并要求解决,以便记入会议纪要)。(4)注意开工令是个单方面的指令,我司并不一定要接受,如果开工令上载明的开工时间并非按合同或具备一般装饰施工的基本条件的日期,则我司可不予接受,要么不签收开工令,要么收到后立即发回函,要求将开工日期定为具备基本施工条件之日,并附上证明资料(上述之进场通知函或会议纪要等),即使业主不更改,留待以后算工期罚款时也有依据。或者改变策略,就不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要求业主进行工期顺延,或工期签证或工期补偿,即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案例:北京某建筑公司在拿到中标通知书后应业主

29、甲公司的急切要求,于5天后就进入场地施工,并收到甲公司的开工令,从当天起算工期。之后双方施工合同中约定了2万元/天的工期延误罚款额。入场后发现应由土建单位提供的工作面大部分不具备,如地面找平层未铺完、土建内隔墙尚有大面积没完等,于是乙公司入场后仅做些基本的施工前准备工作,无法进行正式装饰施工。直至20天后才可进行地面墙面的装饰施工。该施工单位并没有获得相关的签证书面文件,最终,该工程竣工结算时,因工期延误55天和业主资金紧张,结算时被扣除110万元工期罚款。,2023/2/11,22,10、会议纪要(1)会议纪要是重要的工程书面记录,它可较全面反映整个工程的施工过程,往往成为诉讼中的重要证据。

30、有时候会议纪要的法律性质上就是个有多人见证或多人参与的双方或多方协议合同。(2)项目经理或项目其他人员开会时,注意多提工期顺延问题、多提工作面没有及时移交我司、多提已完成工程质量通过验收合格的事实、多提工程变更工程签证索赔事情、多提其它单位影响我司施工问题、多提业主付款滞后问题、多提业主或监理材料审核逾期滞后、多提业主或总包监理各种审批滞后、多提需要业主或总包解决的施工障碍、少做工期、质量或其他方面不利我司的承诺或确认、认可。并多要求将我司会议上的要求或有利地方记录进入会议纪要,会后签收确认会议纪要时,须注意核对会议纪要内容是否与会上我方及其他各方的表示内容一致,一致才可签字确认,否则拒绝签字

31、要求更改。签字后,须索要各方都签字或盖章的会议纪要原件或复印件。(3)项目经理或项目其他人员与其他单位开会讨论重要问题时,均须有书面记录,没有业主或总包的会议纪要,则我司可自己制作会议记录于会后发各单位签收。,2023/2/11,23,例:有关会议纪要的诉讼案例 1995年12月,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产公司)签订承接大楼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建筑公司于1996年8月工程开工,至同年11月完成桩基工程。因房产公司资金不到位,大楼建筑工程停工。1999年1月大楼工程由其他公司承接。1999年3月6日,建筑公司、房产公司召开大楼承发包协调会,达成以下会议纪要:

32、第一,分包问题。同意建筑公司继续部分分包大楼工程;如果分包没有成功,则考虑补偿问题;第二,补偿问题。若分包成功,则房产公司补偿建筑公司10万元,若分包不成功,则房产公司补偿未施工部分的工程造价的5%,即130万元。此后,建筑公司未成功分包大楼工程。1999年4月12日,按照3月6日的会议纪要,房产公司支付给建筑公司工程补偿费10万元后,并与建筑公司签订终止大楼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协议。建筑公司在该收据中注明:“具体按会议纪要办事”。建筑公司为此根据3月6日的会议纪要要求房产公司支付未施工部分的工程造价的5%,即130万元。房产公司认为双方签订终止协议并由其向建筑公司支付工程补偿费10万元是双方协

33、商的最终结果,其不再需要支付130万元。双方发生争议,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为,建筑公司要求房产公司给付130万元,无事实依据,法院不支持建筑公司的主张。建筑公司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房产公司虽然向建筑公司支付了10万元合同终止补偿费,但在房产公司出具的收据上明确“具体按会议纪要办事”,表明会议纪要的约定对双方仍有约束力。原审法院认为会议纪要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是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也不符合施工惯例的。法院最终判决:房产公司向建筑公司支付未施工部分的工程造价的5%,即130万元。,2023/2/11,2

34、4,11、工程质量(1)研究合同规定的本工程施工规范:如果规范比国家规范的合格标准普遍高些,则注意:在劳务分包合同、材料合同、工程分包合同中对劳务队伍、材料商、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标准的约定应与工程施工合同的施工规范或业主的其他特殊施工要求保持一致。(“风险平移”原则)寻找施工规范中的词语歧义,争取有利于我司的意义。若施工中分包单位、劳务队伍等达不到该规范质量标准,马上给分包单位、劳务队伍发整改通知函说明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并要求立即整改且不给其顺延工期 因规范质量标准的提高会导致我司工程造价的增加,则我司须:先与业主等要求变更施工做法(减低标准),行不通,则发造价增加的索赔函,进行签证索赔。(

35、2)注意收集保存我司劳务队伍、分包单位、材料供应施工方等的施工质量不合格(包括过程中后来整改合格之前的)的证据资料(照片、监理文件、罚单等),以便与分包等结算时处理。(3)如有甲供材料的工程,则一旦因加工材料质量引起施工质量问题或工期延误的,则立即向业主发函告知,并索赔、要求顺延工期。案例:环球工程施工规范里面的防火卷帘门的“固定装置”,2023/2/11,25,12、政府工程的结算:政府采购法中“第四十九条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6、。”,2023/2/11,26,九、签证索赔经验案例(一)我司自己项目经验 1、杭州电信:李火斗口述:(1)熟悉法律规范、图纸、合同,与现场进行对比 每日从项目经理到工长均晚上看合同、图纸、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材料表等,材料样板与材料变更(2)做好业主、监理的工作。给别人留下干实事的好印象 拆除:投标100m3,实际1000m3,亏10万也做。工程量清单超15增加量,合价超过2,找定额站咨询拆除项目(3)签证工作的责任心:积极发现签证索赔事件(积极签证)创造条件去签证(影响或改变施工)(主动签证)(4)处理好业主、监理、设计师关系:尊重他们、认同他们、保证他们业主利益及其个人利益。业主口头:门

37、的拆除,后又因业主个人错误导致又须重装上,我司不找其签证。后业主很感谢、互相理解、多沟通(材料单价上主动给我加4元)(5)注意细节:节日送礼(无等级之分)、领导可私下。“鲜花战略”:三八节,送鲜花给现场监理单位的每个女员工和给业主现场的每位女代表。铝板的补充的例子:先大气,后业主补偿 材料招标的钱去找业主要。甲定乙供材料先只给我8,后给我22。“胆大、心细、脸皮厚”(6)建议:鼓励工长、质检员、内业去发现签证索赔机会,需激励机制或绩效考核。宝冶“每一项签证成功,奖50100元”。对于大量签证,尽量签补充协议,以确定效力。,2023/2/11,27,2、温州行政中心:吊顶标高加高 3、环球幕墙:

38、五六百万的索赔 4、瑞安签证经验:因地砖排版更改、材料变更而已经订货等导致的我司损失的索赔签证,2023/2/11,28,(二)、签证索赔案例 案例一:上海某高层办公楼主体结构质量缺陷引起重大诉讼 案情:1993年12月15日,上海某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建设单位)与南昌某建筑工程公司(下称施工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协议书(下称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承建建设单位投资的某综合业务楼,开工日期为1993年12月30日,竣工日期为1996年6月30日,工程质量标准为优良。1995年11月,综合业务楼1号楼主体结构封顶,但是,在安装电梯时发现电梯无法垂直安装。为查明质量问题的

39、成因及严重程度,该大楼开始了长达10年的鉴定工作。依据有关权威机构鉴定出具的鉴定报告,该大楼出现了严重的不均匀沉降及倾斜现象,至2002年6月底,大楼的累积平均沉降已经达到260mm左右,观测点最大倾斜率达5.7,造成1号楼与2号楼之间的抗震缝几乎无存。大楼的上述质量问题主要原因是施工过程中发生截桩,导致大楼自1996年6月停工至今,始终无法交付给建设单位。2004年3月,建设单位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施工单位赔偿包括所有建设投入损失、银行贷款利息损失、房租损失、工期延误违约金在内的经济损失,共计约1.25亿元。目前,本案正在审理过程中。,2023/2/11,29,以上案例中三大复

40、杂问题司法解释给出的答案:1、施工过程中已完工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施工单位的法律责任,司法解释有一系列的规定,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无效合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整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而如不能整改则不能取得工程款;司法解释第十条,第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及有效合同的质量不合格,参照第三条处理。据此本案中施工单位应承担整改、费用。2、对长达十年的停工损失,应运用司法解释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条明确规定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争议,视鉴定结论而定,如经鉴定质量不合格,工期不能顺延。据此,本案中长达十年的停工损失应由施工单位承担。3、对于本案中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责任划分,司法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如设计有过错,责任由发包人

41、承担。司法解释第十九条还规定签证和索赔的举证方法,如施工单位不能举证证明设计单位同意截桩,则由此引起的巨大损失将主要由施工单位承担。这一严重的教训值得引起所有施工单位极端重视,并吸取教训,大力加强签证管理。,2023/2/11,30,案例二:1994年,建筑商与发包人签订两栋高层住宅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商预约进场施工,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双方对商品混凝土差价、泵送费补差的计取问题争议较大,后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存在争议的问题有:1.地基基础商品混凝土补差问题,涉及差额人民币902,491元;2.商品混凝土泵送费补差问题,涉及差额人民币387,352元。两者共计1,289,843元。法院委

42、托的司法审价单位对上述两项有争议问题做出审价结论。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混凝土预算价与实际价的差额部分,按实结算,具体商品混凝土范围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程量按图计算,如有超用,以甲方签证为准。”发包人在一审开庭时否认地基基础施工时使用商品混凝土及在施工过程中商品混凝土采用泵车,且认为合同规定必须以签证为准,故一审法院判决认为建筑商使用商品混凝土及在施工过程中商品混凝土采用泵车既没有签证,又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故法院不支持建筑商的主张。1999年6月,建筑商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上诉过程中,经调查,取到了建筑商在承建该工程中的地基基础时确实使用商品混凝土及在工程施工过程

43、中商品混凝土采用泵车的证据(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照片等)。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虽然建筑商使用商品混凝土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商品混凝土采用泵车,且发包人在使用过程中未提出异议,故法院最终认定商品混凝土差价及泵车使用费的结算可按实结算,支持建筑商的主张。,2023/2/11,31,工期索赔两案例,应重视工期索赔案例三:1994年,中建某公司承建了某开发公司投资的某花园工程,原定工期为400天,后因种种原因延至开工4年后的1998年才通过甩项验收。2004年初,因开发公司长期拖延结算且拒不支付剩于工程款,中建某公司将开发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开发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及停工损失等。被告开

44、发公司接到诉状后,随即提出反诉,要求中建某公司支付工期延误违约金1900余万元。法院受理后委托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工程审价。经审价,工程总价为1.1亿元,扣除被告已经支付的工程款。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开发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531万元,同时判决原告中建某公司支付被告工期延误违约金527万元。两者相抵,中建某公司花费20余万元诉讼费和80万元造价鉴定费提起起诉的官司,最终只获得几万元。,2023/2/11,32,案例四:某建筑公司于1999年与某开发公司签订某房地产项目施工合同,约定工期为600天,因种种原因,建筑公司在工程完成至正负0.00以下工程后(此时距开工已1000天)停止了施工。2004年

45、4月建筑公司起诉至珠海中院要求开发公司拖欠的工程进度款2000余万元。开发公司随即提出反诉,要求赔偿因工期延误造成的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庭审中,某省建筑公司就工期问题答辩称,工期延误属实,但延误的原因在于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以及开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等,故延误的责任应由发包人承担。被告开发公司则认为,虽然有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事实,但由于承包人中铁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从未提出过工期顺延请求,未按合同规定办理过任何工期签证,因此可以认为承包人放弃了增加工期的权利。法院审理后认为,依据有关法律,建筑公司对工期顺延的请求有举证责任,结果建筑公司始终拿不出过硬的证据。此案尚未判决,但结果不难推测。工期索赔:业主只需要两个证据:工程合同的工期,竣工验收日期即可 施工单位需举证证明工期延误与自身无关,难度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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