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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资产业务说明固定资产是指企业所拥有的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有形资产,包括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某些物品虽不属于经营用主要设备,但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也应作为固定资产。不具备以上规定条件,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固定资产按经济用途分类,可分为经营用固定资产、非经营用固定资产;按使用情况分类,可分为使用中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分类,可分为自有固定资产、租入固定
2、资产;按实物用途分类,可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设备。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管理和核算的需要选择适合本行或机构的固定资产分类标准,进行固定资产核算。业务操作流程固定资产业务的流程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增加、固定资产折旧、固定修理、固定资产减少等环节。以下按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规定说明。固定资产增加计价方法主要有三种:1原始计价法,即按固定资产原始价值(在购建时所支付的货币总额)进行计价,它反映了固定资产原始投资,是一般情况下的计价方法。2重置完全价值计价法,即在现有价格水平下,重新建造、购置和安装某一固定资产所需要的全部支出。一般在盘盈时无法确定其价值、技术改造或技术进步使现有实
3、际价值和账面价值背离较大、根据国家规定的特殊需要重新估值等情况采用。3净值计价法,即原值减去折旧后的余值。计价原则现行制度规定,金融企业的固定资产按以下原则计价:取得固定资产时,应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取得时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根据以下具体情况分别确定:1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作价为入账价值。如果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
4、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3收到投资者作为投入资金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如果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比例等于或小于30%的,在租赁开始日,企业也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5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包括技术改造、更新改造等,下同),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6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
5、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抵债部分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7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认其入账价值: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证的,按凭证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捐赠方没有提供了有关凭证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 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受赠的旧固定资产,按照上述方法确认的价值,减去按该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8盘盈的固定资产,按以
6、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9经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入账价值。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中,还应当包括金融企业为取得固定资产而交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相关税费。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
7、定资产账面价值,但其增计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金融企业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固定资产折旧折旧时间金融企业一般应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折旧提足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应提的折旧总额。应提的折旧总额为固定资产原值减去预计净残
8、值;如果已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折旧方法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始价值、预计净残值和固定资产使用年限。金融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并根据科技发展、环境及其他因素,选择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旧方式。固定资产折旧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对技术进步较快或使用寿命受工作环境影响较大的固定资产,经财政部批准,可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计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平均年限法。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固定资产折旧年限100%;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年折旧率122工作量法。单位里程折旧额=
9、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规定的总行驶里程;每台班折旧额=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规定的总工作台时数3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100%;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净值年折旧率124年数总和法。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已使用年限)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100%;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12现行制度允许金融企业选择上述四种方法计提折旧,但在实行年度前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须在变更年度前,由金融企业提出申请,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折旧范围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有:房屋和建筑物;各类设备;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
10、出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有: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在年度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并调整已计提的折旧额,作为调整当月的费用处理。如果在年度内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按照估计价值入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调整原已提折旧额,同时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各项目。因改建、扩建等原因而调整固定资产价值的,应当根据调整后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和净残值,按选定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对于接受捐赠旧的固定资产,应按照规
11、定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和净残值,以及选定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现行制度规定,如果金融企业的固定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即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其中销售净价是指资产的销售价格减去所发生的资产处置费用后的余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固定资产,应当全额计提减值准备:1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2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3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
12、定资产。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金融企业在建工程预计发生减值时,如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也应当根据上述原则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少固定资产减少主要包括出售、报废、毁损、向其他单位投资转出、盘亏、经批准无偿调出等。对于盘亏的固定资产应由会计部门和行政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批准后在作相应的账务处理;不能继续使用,需作报废处理的固定资产,应按程序报批;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毁损而无法修复的固定资产,按规定需由外部监督部门审批的,其损失金额要逐级上报审批。固定资产退出企业需首先转入清理核算,待处理完毕后作相应账务处理。现场检查流程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内
13、部控制制度1检查方法:查阅现行固定资产业务的各项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等;查阅固定资产业务管理、核算、保管使用等部门的岗位责任制;将现行固定资产业务各项制度与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政策和银行监管当局要求进行比较。2风险提示:未完整建立固定资产业务会计核算制度;未完整建立固定资产业务授权管理制度;未完整建立固定资产业务预算管理制度;未完整建立固定资产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未完整建立固定资产业务集中采购管理制度;未完整建立固定资产业务招投标制度;未完整建立固定资产业务验收制度;未完整建立固定资产业务清查盘点制度;未完整建立固定资产业务实物保管制度;未完整建立固定资产业务账务核对制度;未完整建立固定资产业务检查监
14、督制度;未建立科学的固定资产业务风险识别、预警、评估、监测、控制和考核机制;未完整建立规范的固定资产业务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未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业务操作和审批监督约束机制;未建立固定资产业务的风险管理责任制和业务岗位责任制;现行固定资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与国家金融法规政策规定、银行监管当局和上级行的要求不相符;未及时修改和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操作程序和实施细则。授权管理1检查方法:查阅各级授权和转授权书;查阅总账、明细分户账,有关合同、计划、批准书、抽调有关部门会计凭证。2风险提示:未核定分支机构固定资产权限;未对分支机构、业务部门或有关人员进行授权或转授权;对分支机构业务部门或有关人员进行授
15、权或转授权不全面、不完整;超范围转授权;未适时调整固定资产权限;未经授权审批增减固定资产;超越权限审批增减固定资产。业务操作1检查方法:实地查看各岗位的分工情况;查阅职工出勤及休假情况登记;查阅固定资产业务会计传票。2风险提示:部分不相容岗位职责没有实现分离;对固定资产业务岗位未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违反程序办理固定资产业务。集中采购1检查方法:查阅集中采购会议记录。2风险提示:应集中采购的固定资产没有完全实行集中采购。招标投标1检查方法:查阅招、投标情况记录。2风险提示:未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实物管理1检查方法:查阅、核对固定资产登记簿、卡片 和有关清查盘点记录等。2风险提示:
16、未完整建立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卡片;未及时登记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卡片;未按规定清查、盘点固定资产。账务核对1检查方法:查阅有关部门账务核对情况记录。2风险提示:未及时核对固定资产业务的账务。信息统计1检查方法:查阅固定资产业务统计报表。2风险提示:未完整、准确统计上报固定资产业务情况。风险管理1 检查方法:查阅检查、清查盘点等档案资料、明细分户账、抽调相关会计凭证等;根据检查情况评估业务风险。2风险提示:账外固定资产形成损失;固定资产毁损形成损失;违规低价出售公有住房;固定资产闲置形成损失;固定资产盘亏形成损失;固定资产产权待确定形成损失;停缓建在建工程形成损失;纠纷在建工程形成损失。合规性比例管理
17、1检查方法:复算比率并与核定比率进行比较。2风险提示:固定资产净值占资本金的比率超财政部核定比率。固定资产增减1检查方法:查阅固定资产明细分户账、登记簿、卡片;调阅有关凭证、购建指标单、审批文件、合同、清查盘点报告等。2风险提示:未经审批、逆程序办理固定资产增减业务;挤占成本、信贷资金或用其他应收款、往来资金等购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增减的账务核算不真实。在建工程1检查方法:查阅在建工程明细分户账;调阅有关立项审批批文及工程决算文件等。2风险提示: 未经审批擅自增加工程项目;在建工程计价不合规;未及时办理工程决算、违规挂账。固定资产折旧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31检查方法:查阅固定资产明细分户账、登
18、记 簿、卡片等;复算当期应提取的折旧金额与实际提取金额核对;查阅累积折旧总账及相关费用账户,检查账务处理的准确性。2风险提示:折旧计提范围不合规;折旧计提方式、方法不合规;折旧计提金额不准确;折旧的账务核算不合规。固定资产修理1检查方法:查阅固定资产及有关费用科目明细分户账,调阅有关凭证。2风险提示: 违规摊销固定资产修理费;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账务核算不合规。减值准备1检查方法:查阅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政策,与国家金融法规政策规定 和银行监管当局的要求进行比较;查阅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有关费用科目及有关会计凭证;复算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与已计算情况进行比较。2风险提示:
19、未制定或未完整制定计提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已制定的计提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政策与国家金融法规政策规定和银行监管当局的要求不相符;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范围不准确;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方法不准确;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比例不准确;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不准确。监督检查1检查方法:查阅内审部门对固定资产业务的检查报告、记录及有关整改报告;与内审人员会谈。2风险提示:内审对固定资产业务检查频率不足够;内审对固定资产业务检查内容不全面;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及时、欠有效。检查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年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06年修正)3企业财务通则(2006年)4金融企业财务规则(2006年)5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200633号)6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149号)7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银监会令20076号)8关于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监管若干问题的通知(1999年)9对金融机构违反会计制度规定等问题定性的说明(1998年)10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银监会令20077号)11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742号)1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办法(银监会令20075号)业务操作流程图现场检查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