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宗的整理、装订(全)资料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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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卷宗的整理、装订与档案管理,档案的基本知识,1、什么是档案?档案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2、档案的主要价值 凭证价值;历史研究价值。,诉讼档案的概念与特点,概念:诉讼档案是将在案件诉讼活动中形成的有价值的各种载体材料经过系统整理并作为历史记录归档保存而形成的档案。特点:数量巨大;利用频繁;对真实性与完整性要求很高。,诉讼档案形成的过程,立案:对收到的文书材料进行整理,并对材料进行同步数字化。审理(执行):对在审理(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进行整理并进行同步数字化。结案:整理与案件有关的全部纸质诉讼文书材料并形成电子卷,向审管办报结。归档:经

2、档案管理部门检查接收后诉讼文书材料转化为诉讼档案。,在办案件材料同步数字化步骤,扫描 对需要进行数字化的纸质材料用扫描仪进行扫描后形成JPEG或TIFF格式的图片文件。上传 将图片文件上传到法院信息系统中,形成对应案件的电子卷。,诉讼档案的载体类型,纸质载体:在诉讼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纸质材料。电子文件:在诉讼过程中利用各种电子设备形成的文件。如庭审录音、录像,法律文书的电子稿。光盘、U盘。其他形式的物证。,诉讼文书材料的立卷原则,一案一卷的原则。诉讼文书要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别,按照年度、审级、案号,单独立卷。保密与方便利用兼顾的原则。诉讼文书整理应当按照是否涉及审判秘密的标准将材料分为正副卷。收集

3、完整与鉴选结合的原则。与案件有关的文书材料应当收集完整,与案件无关或重复的材料应当剔除。,诉讼档案的主要构成部分,封面目录诉讼文书材料备考表证物袋卷底,诉讼文书材料整理的步骤,收集整理编目填写封皮装订,诉讼文书材料的收集要求,材料收集要做到齐全完整。无价值的材料不需要收集。,如何做到材料收集的齐全完整,1、能够反映案件审理过程的材料应当全部收集。2、材料的内容应当符合真实性与完整性的要求。3、尽量以原件入卷,哪些材料不需要收集?,(1)重份材料;(2)没有保存价值的来信、信封、转办单;(3)常用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复制件;(4)法律文书未定稿;(5)与本案无关的材料;(6)其他不需要归档

4、的材料。,材料收集时特殊情况的处理,对因客观原因暂时缺少部分材料而且在归档期限内确实不能补齐的案件,应当在备考表中注明情况后先行立卷归档。无法装订入卷的证物,应当尽可能采用拍照附卷的方法,原件另行处理。不能以拍照方式处理的证物可以装入证物袋,并标明证物名称、数量、特征、来源。不宜保存的物证,应当拍照附卷,实物经主管院长批准后销毁,并在备考表中注明。案件如果有光盘、磁带等声像材料,应当随同案件纸质材料一同归档。,诉讼文书材料整理的步骤,1、区分正副卷材料。2、对不规范的纸张进行适当修补。3、排序。4、分册与编页。,区分正副卷材料的方法,1、正卷材料指可以向外部档案利用者公开提供查阅的材料,如证据

5、材料、庭审记录。2、副卷材料指涉及审判秘密的,不应当向外部档案利用者公开提供查阅的诉讼文书材料,通常包括合议庭讨论记录、审理报告、审委会讨论记录、法律文书原稿。3、区分标准:材料内容是否涉及审判秘密。,文书材料修补的要求(一),修补的原则是便于装订整齐,不影响阅读材料内容。(1)凡卷内装有涉密文件的,都应当在案卷封面上标注密级。(2)诉讼文书材料用纸以A4纸为标准,凡大于A4纸的应当折叠。凡小于A4纸的、订口过窄的或有字迹的应当加衬粘贴。粘贴的材料互相不能覆盖。,文书材料修补的要求(二),(3)对用易褪色材料书写的诉讼文书材料,应当进行复印,将复印件排列在原件后面。(4)对需要归档的热敏纸材料

6、必须复印,复印件归档,原件不归档。(5)对需要归档的信封,要打开展平加贴衬纸,邮票不得取掉。(6)公告送达的报纸应整张装订入卷。(7)诉讼文书材料上的金属物必须剔除干净。,各类案件的材料排列顺序,各类案件的材料排列遵循的基本原则: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中确定的材料顺序进行排列,办法中未规定的材料种类按照诉讼流程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列。第一类:立案过程中产生的材料。第二类:审理或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材料。第三类:结案过程中产生的材料。,民事一审案件正卷材料排列顺序,流程信息表、立案登记表、案件移送表;起诉状、案件移送函等表明案件来源的材料;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送达回证;答辩状及送达回证;诉讼费

7、收取手续(含诉讼费减免手续和退费手续);当事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民事一审案件正卷材料排列顺序,调查笔录、询问笔录、法院调查取证材料;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含代理人调查材料);财产保全材料(含保全申请、担保材料、查封财产的民事裁定书及送达回证、解除查封的民事裁定书及送达回证);司法鉴定材料(含鉴定申请、移送鉴定表、业务庭与鉴定处往来工作函、不予鉴定的通知、鉴定报告);,民事一审案件正卷材料排列顺序,传票及送达回证;开庭通知、公告;庭审笔录;代理词;延长、扣除审理期限审批表;撤诉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决定书、司法建议书和其他结论性法律文书正本及送达回证;,民事一审案

8、件正卷材料排列顺序,宣判公告、宣判笔录;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材料;民事、行政执行材料(含当事人履行义务产生的各项材料);案件移送函存根;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上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正本;其他诉讼文书材料。,民事二审案件正卷材料排列顺序,流程信息表、立案登记表、案件移送书;上诉状、案件移送函等表明案件来源的材料;一审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送达回证;答辩状及送达回证;诉讼费收取手续(含诉讼费减免手续和退费手续);调卷函;,民事二审案件正卷材料排列顺序,当事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调查笔录、询问笔录、法院调查取证材料;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含代理人提供的调查材料);

9、传票及送达回证;开庭通知、公告;庭审笔录;代理词;延长(扣除)审理期限审批表;,民事二审案件正卷材料排列顺序,撤诉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决定书、司法建议书和其他结论性法律文书正本及送达回证(含委托送达材料);宣判公告、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材料;民事、行政执行材料(含当事人履行义务的各种材料);退卷函存根;其他诉讼文书材料。,刑事一审案件正卷材料排列顺序,流程信息表、立案登记表、案件移送书;起诉书等表明案件来源的材料;送达起诉书副本笔录;当事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辩护人身份证明材料;调查、询问、讯问笔录、法院调查取证材料;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含代理人提供的调查材料)

10、;提押票及送达回证;,刑事一审案件正卷材料排列顺序,开庭通知、公告;庭审笔录;辩护词、被告人陈述词;延长(扣除)审理期限审批表;撤诉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决定书、司法建议书和其他结论性法律文书正本及送达回证;宣判公告、宣判笔录;,刑事一审案件正卷材料排列顺序,死刑执行命令;物证处理材料;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材料;民事、行政执行材料;案件移送函存根;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上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正本;其他诉讼文书材料。,刑事二审案件正卷材料排列顺序,流程信息表、立案登记表、案件移送书;上诉状等表明案件来源的材料;一审人民法院裁判文书;调卷函;当事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辩护人身份证明材料;调查、询

11、问、讯问笔录、法院调查取证材料;,刑事二审案件正卷材料排列顺序,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含代理人提供的调查材料);提押票及送达回证;开庭通知、公告;庭审笔录;辩护词、被告人陈述词;延长(扣除)审理期限审批表;撤诉书;,刑事二审案件正卷材料排列顺序,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决定书、司法建议书和其他结论性法律文书正本及送达回证;宣判公告、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材料;民事、行政执行材料;退卷函存根;其他诉讼文书材料。,行政一审案件正卷材料排列顺序,流程信息表、立案登记表、案件移送书;起诉状等表明案件来源的材料;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裁决材料;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送达回证;答辩状及送

12、达回证;诉讼费收取手续;当事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调查、询问笔录、法院调查取证材料;,行政一审案件正卷材料排列顺序,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含代理人提供的调查材料);司法鉴定材料;传票及送达回证;开庭通知、公告;庭审笔录;代理词;延长(扣除)审理期限审批表;撤诉书;,行政一审案件正卷材料排列顺序,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决定书、司法建议书和其他结论性法律文书正本及送达回证;宣判公告、宣判笔录;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材料;民事、行政执行材料;案件移送函存根;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上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正本;其他诉讼文书材料。,行政二审案件正卷材料排列顺序,流程信息表、立案登记表、案件

13、移送书;上诉状等表明案件来源的材料;一审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送达回证;答辩状及送达回证;诉讼费收取手续;调卷函;当事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行政二审案件正卷材料排列顺序,调查、询问笔录、法院调查取证材料;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含代理人提供的调查材料);传票及送达回证;开庭通知、公告;庭审笔录;代理词;延长(扣除)审理期限审批表;撤诉书;,行政二审案件正卷材料排列顺序,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决定书、司法建议书和其他结论性法律文书正本及送达回证;宣判公告、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材料;民事、行政执行材料;退卷函存根;其他诉讼文书材料。,

14、各类案件副卷材料排列顺序,阅卷笔录;案件审理报告;合议庭评议案件笔录;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记录;延长审理期限的申请及批示材料;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决定书、司法建议书和其他法律文书原本;执行死刑照片和其他执行死刑材料;其他不宜对外公开的材料。,卷内材料排列顺序的变化点,除死刑复核案件、执行案件外,其他案件材料排列顺序应按照新的立卷规范执行。上诉状的顺序调整到上诉移送函之前。正确的顺序为:上诉状上诉移送函一审法院法律文书。撤诉书的顺序调整到庭审笔录之后。委托宣判函的顺序调整到法律文书送达回证之后。,延长审限有关材料的处理,延长审理期限审批表应当放入正卷,装订顺序应在代理词与撤诉书之间。延长审理期

15、限的申请及批示材料应当放入副卷,装订顺序应在审委会讨论记录与法律文书原本之间。,执行案件立卷的特殊点(一),执行请示、异议、协调、复议案件形成的材料可以不分正副卷,全部按照副卷管理,不对外提供查阅。执行监督案件应当分正副卷,但按照副卷管理。对中止执行的案件恢复执行后所产生的文书材料进行整理时,应当将其作为增加卷按照原案号归档。,执行案件立卷的特殊点(二),执行案件中特别重要的材料:执行款物的收付材料;收取执行款物的收据存根;交付、退回款物后当事人开具的收据;划款通知书;法院扣收申请执行费、实际支出费的票据;以物抵债裁定书及抵债物交付过程的材料;双方当事人签订和解协议后交付款物的收据复印件。,执

16、行案件正卷材料排列顺序(一),立案登记表;案件移送表;申请执行书;执行依据;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案件受理费及实际支出费收据;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及送达回证;,执行案件正卷材料排列顺序(二),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身份证明、工商登记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函;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案外人举证材料;询问笔录、调查笔录、听证笔录、执行笔录及人民法院取证材料;采取、解除、撤销强制执行措施文书材料;追加、变更执行主体裁定书正本;,执行案件正卷材料排列顺序(三),强制执行裁定书正本;执行和解协议;执行和解协议履行情况证明材料;以物抵债裁定书及相关材料;中止、终结

17、、不予执行裁定书及执行凭证;执行款物收取、交付凭证及有关审批材料;延长执行期限审批表;结案报告、结案审批表;裁定书送达回证。,执行案件程序与对应材料(一),1、申请人提出执行申请或由相关业务庭直接向执行局移交。相对应的材料:执行申请书或移交执行申请书。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执行案件程序与对应材料(二),2、法院经审查后受理案件。相对应的材料:审查决定书。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执行案件程序与对应材料(三),3、通知申请执行缴纳执行费用。相应的材料:缴纳执行费发票。缴费通知书。实际支出费收据。,执行案件程序与对应材料(四),4、通知被执行人申报财产、自动履行义务。相对应的材料:执行通知书

18、。财产申报通知书。财产申报清单。,执行案件程序与对应材料(五),5、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向法院递交身份证明材料。相对应材料:身份证明、工商登记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执行案件程序与对应材料(六),6、当事人向法院递交证据材料。相对应材料:申请执行人举证材料。被执行人举证材料。案外人举证材料。,执行案件程序与对应材料(七),7、法院依职权进行调查取证。相对应材料:询问笔录。调查笔录。听证笔录。协助调查函。其他调查材料。,执行案件程序与对应材料(八),8、如被执行人不自动履行义务,法院将依调查结果采取强制措施。相对应材料:以强制执行措施为主要内容的裁定书、通知、协助执

19、行通知等材料。解除强制执行措施文书材料。撤销强制执行措施文书材料。,执行案件程序与对应材料(九),9、如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可以由被执行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也可以由被执行人将执行款物交法院,再由法院交申请执行人。相对应材料:执行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明材料。执行款物收取、交付凭证。,执行案件程序与对应材料(十),10、如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执行,或出现其他不宜继续执行的情况,则裁定中止、终结或不予执行。相对应的材料:终结裁定书。中止裁定书。不予执行裁定书。,执行案件程序与对应材料(十一),11、结案。相对应的材料:结案报告。结案审批表。,执行监督案件正卷材料排列顺序(一)

20、,立案登记表;执行监督申请书;原执行裁定书;当事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执行监督案件正卷材料排列顺序(二),听证笔录、调查笔录;督办函;执行法院书面报告;监督结果或有关裁定书;结案报告;结案审批表;送达回证。,执行协调案件材料排列顺序(一),立案登记表;请求协调报告及相关证据材料;协调函;被协调法院的报告及相关证据材料;协调会议记录;承办人审查报告;,执行协调案件材料排列顺序(二),合议庭评议笔录;执行局研究案件记录及会议纪要;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记录及会议纪要;协调意见书;结案报告;结案审批表。,执行请示案件材料排列顺序,立案登记表;请

21、示报告及相关证据材料;承办人审查报告;合议庭评议案件笔录;执行局研究案件笔录及会议纪要;审判委员会评议案件笔录及会议纪要;向上级法院的请示或报告;批复意见;结案报告、结案审批表。,执行案件副卷材料排列顺序(一),阅卷笔录;执行方案;承办人与有关部门内部交换意见的材料或笔录;有关本案的内部请示及批复;上级法院及有关单位领导人对案件的批示;,执行案件副卷材料排列顺序(二),承办人审查报告;合议庭评议案件笔录;执行局研究案件记录及会议纪要;审判委员会讨论记录及会议纪要;法律文书签发件;其他不宜对外公开的材料。,对外委托鉴定管理案件卷内材料排列顺序(一),司法鉴定对外委托鉴定申请书(申请表)文证资料管

22、理工作流程记录协商鉴定机构通知书及回执选定鉴定机构记录司法鉴定对外委托书鉴定机构工作计划书,对外委托鉴定管理案件卷内材料排列顺序(二),预交鉴定费通知书来往工作函鉴定报告书(或拍卖成交报告书)结案函鉴定费划拨通知单及鉴定费收据复印件,对外委托请示案件材料排列顺序,对外委托鉴定请示登记表请示报告有关附件材料复函,分册的要求,1、每册卷宗的厚度不应超过15毫米,材料过多的,应当按顺序分册装订。2、每册的张数不超过200页。,编页的要求(一),1、材料顺序排列好后应当编写页码。每册页码应当从1开始按照顺序编写,不可将几册连续编写。2、页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编写。3、单面打印或书写的材料,页码编写在有字

23、迹面的右上角,双面打印或书写的材料,正面页码编写在右上角,反面页码编写在左上角。,编写的要求(二),4、一张A4纸上粘贴有多张票据的,每张票据不能重叠覆盖,并在空白处注明票据张数。5、卷宗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证物袋、卷底均不需要编页码。,目录的填写,、目录应当包含以下三部分内容:序号、材料名称、页码。、填写材料起止页码时应当注意:案卷的最后一项材料页码应当写明起止页号。例如:除了最后一项材料,其他所有材料的页码只需要写起始页号。,刑事、行政档案的封面,民事档案的封面,执行档案的封面,封面填写的注意事项(一),、刑事、行政案件共用一种封面。填写时需要写明案件类型为“刑事”或“行政”。、所有封

24、面都应当填写审级。、案号、案由、当事人、审判员等项目均按照判决书上列明内容填写。、当事人如果太多,可在最后一行写明“等共人”。,封面填写的注意事项(二),、收案日期按照立案登记表填写。、结案日期按照送达日期填写,切勿按照判决书上日期填写。、一审案件不需要填写原审法院和有关案号等项目。、一审结果、二审结果、再审结果应尽量填写判决书内容,不应当简单填写“判决”、“调解”等。,刑事案件保管期限的确定标准(一),按刑期划定 刑期十五年以上的案件 永久 刑期五年以上不满十五年的 60年 刑期不满五年的 20年,刑事案件保管期限的确定标准(二),按主体身份划定 涉及省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犯罪的案件 永

25、久 涉及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犯罪的案件 60年 党政军、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中职务相当于厅级、师级以上干部犯罪的案件 永久 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教授、研究员或同等职级以上人员犯罪的案件 永久 社会知名人士犯罪的案件 永久,刑事案件保管期限的确定标准(三),按案件的影响程度和审理程序划定 在本地区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永久 经再审改判的案件 永久 宣告无罪的案件 永久 减刑假释案件 20年,民事案件保管期限的确定标准(一),按诉讼标的大小划定标的较大的 永久标的一般的 60年标的较小的 20年,民事案件保管期限的确定标准(二),按当事人身份划定省级以上人民代表、政协委员为当事人的 永久县级

26、以上人民代表、政协委员为当事人的 60年 党政军、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中职务相当于厅级、师级以上干部为当事人的 永久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教授、研究员或同等职级以上人员为当事人的 永久社会知名人士为当事人的 永久,民事案件保管期限的确定标准(三),按案件的影响程度和审理程序划定在本地区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永久涉外、涉港澳台、涉民族宗教的案件 永久再审改判的案件 永久判决或调解后当事人反复申诉的案件 60年撤诉、移送、中止的案件 20年,民事案件保管期限的确定标准(四),按案件的性质划定著作(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案件 永久 不动产物权纠纷的案件 永久 侵犯肖像、名誉、荣誉、姓名权的案件

27、 永久环境污染责任纠纷的案件 永久调解结案的民事案件,保管期限可以降一个等级。,行政案件保管期限的确定标准(一),按当事人身份划定国务院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所属工作部门为当事人的案件 永久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及所属工作部门为当事人的案件 60年省级及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当事人的案件 永久县级及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当事人的案件 60年,行政案件保管期限的确定标准(二),按案件的影响程度和审理程序划定在本辖区内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永久涉外、涉港澳台、涉民族宗教的案件 永久经再审改判的案件 永久判决、裁定后当事人反复申诉的案件 60年撤诉、移送、终止的案件 20年,行政

28、案件保管期限的确定标准(三),按案件性质划定涉及房屋、土地、山林、水利等不动产权益的行政案件 永久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 永久海关处理的案件 永久,卷底,卷底填写的注意事项,立卷册数为本案件的总册数。包括并卷归档的案卷数。从面到底的面数应当包括不编页码的封面、目录、备考表、证物袋等。如本册不附证物袋,在卷底上要注明不附证物袋。检验人应由本案承办审判人员签名,不宜由书记员代签。,装订要求,1、卷宗必须用线绳三孔一线的方式装订。2、三孔长度以180毫米左右为宜。3、结扣前应当将线绳拉紧。4、在卷底装订线结扣处应当粘贴封条,由立卷书记员骑缝加盖姓名印章或签名。5、卷底右侧多余部分应当进行折叠,保持与卷

29、面平齐。,诉讼文书材料收集中常见的问题,1、当事人提交的多份申诉材料是否都需要收集?2、邮寄送达或委托送达的案件缺少送达回证如何处理?3、合并审理的多个案件只有一份庭审笔录或合议笔录的,如何处理?4、证物袋中必须装哪些材料?5、邮寄送达的案件邮寄回单是否一定需要邮局日戳?,分立正副卷实务中常见的问题,1、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案件是否都不需要分正副卷?2、审限扣除审批表应当装入正卷还是副卷?3、分立正副卷的案件中不是审理案件的审判庭形成的合议笔录和法律文书原稿应当装入正卷还是副卷?4、有领导批示的当事人申诉材料应当装入正卷还是副卷?5、法院之间的工作函应当装入正卷还是副卷?,材料检查和修补的常

30、见问题,1、订口有字迹的材料怎样加衬比较合理?2、邮寄送达的文书材料被退回后,在粘贴信封前信封内的文书是否需要取出?3、证物袋中材料上的金属物是否需要取出?4、热敏纸材料如何处理?,卷内材料排列顺序的常见问题,1、各种材料的送达回证是否可以集中装订在结论性法律文书之后?2、诉讼保全材料的排列顺序是怎样的?3、代理人提供的调查笔录应当排列在什么位置?4、送达多种材料的同一张送达回证应当排列在什么位置?5、不分正副卷的案件中合议笔录和法律文书原稿应当排列在什么位置?6、规范中未涉及的材料应当排列在什么位置?,分册与编页的常见问题,1、一卷多册的案件材料页码应当怎样编写?2、一张粘贴纸上贴有多张票据

31、的页码如何编写?3、备考表、证物袋、卷底是否需要编写页码?,目录与卷皮填写的常见问题,1、填写目录时序号是否应当填写?2、目录中卷内材料的页码应当怎样编写?3、备考表是否一定需要填写?4、书记员是否可以代审判员填写检验人姓名?,卷宗装订的常见问题,1、在底部封条加盖签名章应当怎样加盖?2、卷内材料的对齐方式是怎样的?3、卷脊是否可以留空?4、卷底右侧有多余部分怎样处理?,归档的具体要求,1、案件应当在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归档。2、因特殊情况需要继续使用的,也应当先行归档,再办理调档手续借出使用。3、归档时应当逐卷填写归档清册,列明案号、当事人、册数和保管期限。4、归档时应当同时生成电子卷宗并填写

32、网上归档信息,并保证与纸质档案信息一致,然后同步提交归档。,网上归档的操作程序,登录案件承办人的法院信息系统。点击左侧菜单中“我的审理”选项并搜索已结案件。点击要进行归档操作的案件。在弹出窗口中点击左侧菜单中“提交归档”选项。填写右侧窗口中相关案件信息。填写完成后保存并点击右上角“提交归档”按钮。,已归档案件增减材料的处理,已经归档的案卷不得擅自增添或抽取材料,确需增减材料的,应当说明增减材料的理由,经相关审判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征得档案工作人员同意后,按立卷要求办理,审批材料应装入卷宗,并在备考表中说明情况。,调阅档案的具体要求,1、调阅档案应当尽可能调阅电子档案,如档案未经数字化或调阅电

33、子档案不能满足要求的再申请调阅纸质档案。2、调阅档案应当在网上提交申请或填写纸质调档审批单,并经有关领导审批。3、应当爱惜调借的档案,不可转借他人。4、调档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向档案室办理续借,续借的时间为三个月。,诉讼档案利用范围的确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后果的诉讼档案,在归档前应当由相关审判业务部门进行审查,确定利用范围,并在卷宗封面与网上归档信息中进行标注,归档的同时告知档案工作人员。在利用时,要由审判业务部门审查决定是否同意。,调阅电子档案的操作程序(一),登录通达海档案管理系统。在左边菜单中点击“档案借阅”,再点击下拉菜单中的“借阅

34、申请”,再点击右上角的“申请”按钮,页面会弹出“档案网上借阅申请单”窗口。,调阅电子档案的操作程序(二),“档案网上借阅申请单”中的带红色星号的项目属于必填项,必须填写完整。点击“档案网上借阅申请单”中的“新增”按钮,页面会弹出“案号选择”窗口,请选择年度和案号进行查询,查到所需案件后在案号前面的小方框中打勾,再点击“确认”按钮,完成后点击“档案网上借阅申请单”上方的“提交审批”按钮。,调阅电子档案的操作程序(三),审批:利用人填写完借阅申请信息后,由所在部门领导登录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借阅审批,审批后由档案室进行借阅授权。经档案室工作人员查阅授权后,利用人即可登录档案信息系统,在左边菜单中点

35、击“档案借阅”,再点击下拉菜单中的“借阅申请”,在右边窗口中点击已经授权的申请,再点击“查看”下的放大镜按钮,即可阅读电子档案。,可申请查阅案件材料的外部人员主体身份,上级法院同一辖区的同级法院、下级法院有工作需要的有关单位(如其他辖区法院、检察院、公安、政府机关等)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外部人员查阅案件材料的规范(一),上级法院可以查阅、调阅下级法院的案件材料。包括正卷和副卷全部内容。经案件所在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同级法院之间可以查阅、复制案件正卷材料有关内容。经案件所在人民法院审查同意,下级法院可以查阅、复制上级法院案件正卷材料有关内容。,外部人员查阅案件材料的规范(二),有工作需要的相关单

36、位,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工作证,经案件所在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可以查阅、复制案件正卷材料有关内容。检察院在办理抗诉、申诉案件过程中,可以调阅诉讼卷宗正卷,且法院与检察院之间调阅诉讼卷宗程序应由办公室负责办理。,外部人员查阅案件材料的规范(三),案件当事人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当事人是法人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工商登记证明复印件),可以查阅案件正卷有关内容。律师持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可以查阅案件正卷有关内容。,外部人员查阅案件材料的规范(四),其他诉讼代理人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可以查阅案件正卷

37、的有关内容。但是,其查阅案件材料不得影响案件的审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应当填写阅卷单,阅卷单应当装订入卷,装订位置在正卷的最后一页(备考表之前)。,外部人员查阅案件材料的规范(五),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申请摘抄或复印所查阅的案件材料,但应当经过有关部门的同意。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摘抄或复印的材料可以要求管理部门在复印材料上盖章确认,要求盖章的,不盖院印,应加盖提供材料部门的印章。,阅卷单,文书档案的归档要求,文书档案一年一归。通常是在当年的上半年对上一年度的文件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归档文件应当由各业务部门按照本院的文书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进行收集整理装盒归档。,文书档案的收集,

38、各业务部门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并办理完毕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纸质文件材料均属于文书档案的收集范围。例如: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本部门拟稿的院级发文。本部门承办的年度工作会议有关材料。,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的确定,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10年。保管期限的确定应当按照本院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进行确定。例如: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30年 临时性的通知 10年,文书档案中件的确定和装订,文书档案的整理以件为单位。通常以每份文件为一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会议记录一本为一件;来文与复文为一件。归档文件按件装订。装订时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

39、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复文在前,来文在后。较薄的使用不锈钢订书钉装订,较厚的使用三孔一线的方法装订。,文件的排列和编制归档号,在对文件按不同的保管期限进行区分后,对同一保管期限的文件应当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排列。排列完成后,应对每一件文件编制归档号,归档号填写在归档章内,归档章采用红色印泥,加盖在文件首页上端居中的空白位置上。,归档章的填写,装盒的注意事项,归档文件应按件号顺序装入档案盒。档案盒封面、盒脊应当按照盒内文件情况全部填写。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不能装在同一盒中。每一盒中不需要装入卷内目录,必须装入备考表,备考表上应有整理人和检查人的签名。,归档文件目录的编制和移交,整理人应当按照整理好的文件顺序将相关信息填入通达海公文管理系统。没有电子文的应当对纸质文件进行扫描后将电子文件上传到通达海公文管理系统。在对纸质文件进行归档的同时,应将通达海公文系统中自动生成的归档文件目录打印一份移交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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