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复垦条例解读(精品资料).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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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耕地保护司 卢丽华全国土地复垦条例培训2011年7月24日 沈阳,土地复垦条例于今年3月5日颁布实施条例共7章44条第一章 总则(重点)第二章 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的复垦(重点)第三章 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复垦第四章 土地复垦验收第五章 土地复垦激励措施(重点)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则,从规定走向条例的历程 22年1988 199620062011条例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基础:条例着力解决的两大问题:新账、旧账重点建立三项机制:监督机制:监管环节、手段、内容、对象约束机制:资金、履行义务 遗憾:资金(资金提取、复垦费)激励机制:共同还账 遗憾:激励机制(置换政策),第一章 总则

2、共9条,规定了立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与定义、复垦责任主体、复垦利用原则、管理体制、复垦标准等,明确了建立土地复垦监测、信息发布制度、监督检查和奖励等4项制度。,第一条 为了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规范土地复垦活动,加强土地复垦管理,提高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条例。释义:立法的目的和依据关联: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条 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落实两个制度:最严格的耕

3、地保护制度 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追求三大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释义:复垦的定义比规定扩大,损毁非破坏复垦的对象:损毁的各类土地复垦的范围:新纳入自然灾害损毁土地(为什么纳入?)复垦的措施:整治措施(工程、生物、化学)复垦的目标:恢复到可供利用的状态目标,复垦的利用目标:恢复到可供利用的状态完全恢复到以前的状况。保留以前的土地利用价值和生态价值,恢复与以前相似状况。重新规划设计,达到更高更佳利用价值。如将被破坏的土地变为湿地、建成高尔夫球场,建公园等等。,澳大利亚-不留开

4、矿痕迹(采后八个月),第三条 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称土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无法确定土地复垦义务人的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以下称历史遗留损毁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复垦。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复垦。释义:规定了土地复垦的基本原则,明确的土地复垦的义务和责任主体,体现了土地复垦“不欠新账、快还旧账”的工作目标。,复垦的原则:延续了土地复垦规定的基本原则并进行延伸拓展(1)破坏损毁“谁损毁,谁复垦”的基本原则(2)“统一规划、源头控制、防复结合”原则(3)“土地复垦与生产建设统一规

5、划,同步计划,同步实施”(4)因地制宜的复垦利用原则(5)对历史遗留废弃地,“谁投资、谁受益”的激励原则,复垦的义务和责任主体:明确义务、分清责任(1)义务人不欠新账(2)政府快还旧账 由于历史原因无法确定土地复垦义务人的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称历史遗留损毁土地)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3)社会投资 还旧账,激励,第四条 生产建设活动应当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不占或者少占耕地;对依法占用的土地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土地损毁面积,降低土地损毁程度。土地复垦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经济可行、合理利用的原则。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释义:提出预防控制的原则和措施、土地复垦利用的原则,体现

6、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关联: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开采矿产资源,应当节约用地。,预防控制的措施:以井工(地下)方式开采矿产资源或施工的,应采取工程技术或充填措施,防止土地塌陷破坏。以露天方式开采矿产资源、烧制砖瓦、挖沙取土、采石、修建铁路、公路、兴修各种水利工程等活动的,应当采取措施,控制对地表的挖损,对将要造成破坏的耕地、林地、草地等进行表土剥离,用于复垦土地的土壤改良,表土剥离深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烧制砖瓦、挖沙取土、修建铁路、公路、兴修各种水利工程等活动的,应当统一规划、合

7、理确定取土位置、范围和深度。工业排放废气、废水、废渣、粉灰、废油等必须采取严格控制污染破坏土地的措施。提倡利用废弃物充填挖损区、塌陷区和地下采空区,并防止造成新的污染。,复垦利用的原则:二十字方针 科学规划:总体规划、相关规划、专项规划 因地制宜: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渔则渔 综合治理:工程、生物、化学 经济可行:合理利用:根据我国国情,要优先用于农业,合理利用,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关联:农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或由土地管理部门确定德意志民主共和国规定“为行使勘探权、开采权和贮存权而使用的土地应在矿山使用完毕后立即保质

8、和优先重新用于农业。如不能用于农业,和用于农业不符合国民经济和本地区的需要,则需要重新用于林业或其他方面”。“重新利用分为重新开垦和全部恢复肥力的措施(复原工作)”。美国还提出更高、更好的土地用途,(一)开补充耕地之源。废弃的土地优先复垦为耕地,可补充耕地1.2亿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贵州贵阳火力发电厂粉煤灰压占的土地,从前,现在,宜 耕 则 耕,(二)开农业结构调整和生态用地之源。宜林则林、宜渔则渔、宜草则草,可减少农业结构调整和生态建设占用耕地6000万亩。,辽宁市调兵山废弃的土地部分复垦为鱼塘,(三)开建设用地之源。宜建则建,可减少非农建设用地占用耕地2000万亩,促进集约节约用地。,

9、宜 建 则 建,安徽淮北昔日采煤塌陷地如今成了风光旖旎的南湖公园,江苏沛县在废弃的土地建成了博物馆,江西兴国将废弃的宅基地重新规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第五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土地复垦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土地复垦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各自的职责做好土地复垦有关工作。释义:规定了国土部门的监管职责,并体现共同责任机制按监管对象分:(1)上级国土部门对下级政府、国土;2)国土部门对有关行业、对复垦义务人。(3)行业主管部门对下属企业按复垦对象分:(1)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复垦(2)生

10、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的复垦共同责任机制: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如发改、财政、水利、交通、能源等,监管环节(土地复垦义务人):项目立项前期建设用地预审阶段对土地复垦的资金安排进行审核。办理用地申请或采矿权申请手续审查土地复垦方案。土地复垦年度报告对生产建设周期长的企业,要加强对损毁土地情况、土地复垦资金安排、计划实施和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管,对生产建设单位土地复垦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土地复垦竣工验收相关部门,权利人参与后期管护开展土地复垦效果的跟踪评价。建设用地批复、采矿许可证登记审核土地复垦义务履行情况,加强土地复垦费的征收使用管理。,监管内容(土地复垦义务人):土地复垦方案编报

11、建设用地预审阶段对土地复垦的资金安排进行审核。土地复垦方案实施,包括计划实施和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损毁土地情况土地复垦资金安排(重点)土地复垦效果土地复垦义务履行情况(重点),土地复垦费的征收使用管理。历史遗留废弃地的监管环节和内容:,监管手段:行政技术执法社会权利人,第六条 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实施土地复垦工程、进行土地复垦验收等活动,应当遵守土地复垦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遵守土地复垦行业标准。制定土地复垦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当根据土地损毁的类型、程度、自然地理条件和复垦的可行性等因素,分类确定不同类型损毁土地的复垦方式、目标和要求等。释义:规定了土地复垦活动应遵循的技术标准1

12、995年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试行了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土地复垦标准体系:体现差别化(因矿制宜)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通则)矿山土地复垦投资标准矿山土地复垦质量标准土地复垦验收规程等,土地复垦技术标准1995年 原国家土地管理局行业标准-采挖废弃土地复垦技术标准建设破坏废弃土地复垦技术标准工业排污破坏土地复垦技术标准水毁土地复垦技术标准,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土地复垦监测制度,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土地资源损毁和土地复垦效果等情况。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土地复垦信息管理系统,收集、汇总和发布土地复垦数据信息释义

13、:规定了地方国土部门应当建立监测制度,区别与14条对义务人的要求。土地复垦监测与信息发布制度。对本行政区域的土地资源损毁、土地复垦利用和土地复垦效果等情况进行动态、全程监测。土地复垦信息管理系统:一张图目的和作用:接受社会监督、提出预警,为监管、决策服务,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加强对土地复垦情况的监督检查。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扰乱、阻挠土地复垦工作,破坏土地复垦工程、设施和设备。释义:监督检查制度三方面的责任:国土部门:随时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和个人:配合监督检查其他单位和个人:老百姓有因为补偿问题拒绝复垦,复垦能

14、解决长久的生计问题,第九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土地复垦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先进的土地复垦技术。对在土地复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释义:奖励制度,鼓励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推广单位和个人:,第二章 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的复垦对复垦义务人进行监督本章共十条,是对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复垦的管理要求,规定了土地复垦方案编报与审查、土地复垦方案实施监督管理、土地复垦资金监管机制及土地复垦约束机制。,高度的社会责任意识严谨的方案制定过程科学的复垦工艺措施有效的复垦动态监测全程的公众参与管理,耗时费力的前期调查昆士兰布里斯班CRL矿业公司为例,澳大利亚土地复垦,对复垦义务

15、人进行监督1 土地复垦方案编报与审查制度(11-13)2 土地复垦监测和评价制度(14条)3 土地复垦资金保障制度(15条)4 土地复垦质量控制制度(16条)5 土地复垦年度报告制度(17条)6 土地复垦费征收使用管理与代复垦制度(18条)7 损毁土地补偿制度(19条)8 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制度与公众参与(28-30)9 土地复垦效果跟踪评价制度(31条),第十条 下列损毁土地由土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一)露天采矿、烧制砖瓦、挖沙取土等地表挖掘所损毁的土地;(二)地下采矿等造成地表塌陷的土地;(三)堆放采矿剥离物、废石、矿渣、粉煤灰等固体废弃物压占的土地;(四)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

16、其他生产建设活动临时占用所损毁的土地。释义:复垦义务人的责任范围 1、规定了损毁的类型:包括挖损、塌陷、压占 2、明确了复垦监管的两类活动:开采矿产资源、基础设施建设,第十一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按照土地复垦标准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编制土地复垦方案。释义:土地复垦方案编报与审查制度(11-13)关联:总则第六条。背景:81号 1、作用:实施土地复垦方案的规划指导 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依据 提取安排土地复垦费用或收取土地复垦费的依据 2、标准:2010年5月,颁布实施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通则)及露天煤矿、井工煤矿、金属矿、建设项目、石油天然气(含煤层气)项目和铀矿山六个分行业的土地复垦

17、方案编制规程(分则)3、资格:水利、环保、土地整治(国土推荐的方式)4、表现方式:报告书、报告表,第十二条 土地复垦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项目概况和项目区土地利用状况;(二)损毁土地的分析预测和土地复垦的可行性评价;(三)土地复垦的目标任务;(四)土地复垦应当达到的质量要求和采取的措施;(五)土地复垦工程和投资估(概)算;(六)土地复垦费用的安排;(七)土地复垦工作计划与进度安排;(八)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第十二条 土地复垦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项目概况和项目区土地利用状况;释义:为确定复垦标准、用途提供依据,是维护权利人利益,确保参与复垦的基础工作 问题:破坏

18、前土地利用现状如何?地形、地貌,什么类型的土地?谁的地?(关联第四章第二十八条)这块地的土壤、植被怎样?如果是耕地,耕地质量和农作物产量怎样?,第十二条 土地复垦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二)损毁土地的分析预测和土地复垦的可行性评价;释义:为明确土地复垦责任、目标任务提供依据问题:1、土地损毁分析预测(现在和将来)什么环节?时序?以什么方式损毁的?在什么范围?损毁影响面积多大?损毁土地的类型?损毁程度?关联第十四条:矿山企业还应当对土地损毁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价,以此调整预测情况 2、土地复垦的可行性评价(适合干什么)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在经济可行、技术合理的条件

19、下,充分尊重土地权益人意愿,根据原土地利用类型,对损毁土地可复垦性的评价,确定拟复垦土地的最佳利用方向。3、可行性评价应当进行案例类比(选择最佳),第十二条 土地复垦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三)土地复垦的目标任务;释义:确定土地复垦义务人的责任(在前言应概述)1、目标确定依据:根据损毁土地的预测,以及土地复垦的可行性评价,提出土地复垦的目标任务。2、目标确定原则:体现第四条二十字复垦利用方针,做到 因地制宜、经济可行、技术 合理。3、目标内容和指标:面积、用途、复垦率、投资等。4、目标标准:不露开矿痕迹(国外)体现第二条:达到可供利用的状态(我国)达到社会、经济、生态效益三统一。,第十二条 土

20、地复垦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四)土地复垦应当达到的质量要求和采取的措施;释义:(1)土地复垦质量要求质量内容和基本指标:土地平整、表土层厚度、配套设施、土壤肥力、对种植农作物的无度无害性等。土地复垦质量制定不宜低于原(或周边)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地质量与生产力水平。确定质量的依据:生产建设活动前土地利用现状、国家或地方质量标准、复垦区实际情况、复垦后用途等。(2)土地复垦措施。拟采取的预防与控制措施(体现第四条第一款)、工程、化学、生物(植物选择)、监测与管护等,释义:土地复第十二条 土地复垦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五)土地复垦工程和投资估(概)算;垦实施的依据,已损毁和五年内的要达到规划设计的

21、程度。(1)土地复垦工程设计。根据(二)到(四)确定的土地复垦方向和质量要求,针对不同土地复垦单元以及所采取的不同措施进行复垦工程设计。(2)工程量测算。对应土地复垦工程设计,根据目标任务,分别测算复垦工程量并列表汇总。(3)土地复垦投资估算。关联第十八条:确定土地复垦费的数额,应当综合考虑损毁前的土地类型、实际损毁面积、损毁程度、复垦标准、复垦用途和完成复垦任务所需的工程量等因素。因在做工程量测算时考虑前面因素,在此投资估算根据前面工程量测算结果即可,人工费和材料费等等按照实际价格水平,首先估算静态投资;考虑物价指数,估算动态投资。,第十二条 土地复垦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六)土地复垦费用

22、的安排;释义:对应前“土地复垦工程和投资估(概)算”,应根据土地复垦工作计划安排,明确各阶段土地复垦任务所需费用安排的具体方案。已破坏和五年内安排要细化。费用来源:生产成本与建设项目总投资。原则:足额预存、专款专用、企业所有、国土监管目的:防止又欠新账。实施复垦的资金保障 管理部门的资金监管依据国外做法:澳大利亚,费用确定采取比较法、奖惩分明、信任度。加拿大,前提达到一定比例,后期逐年分摊,第十二条 土地复垦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七)土地复垦工作计划与进度安排;释义:依据(二)到(六)进行计划安排。已损毁或者前期五年的要细化方案(1)要求:土地复垦工作计划安排中,应根据土地损毁预测情况,结合

23、土地复垦方案服务年限,合理划分复垦工作的阶段,原则上以5年为一阶段进行土地复垦工作安排。(2)内容:拟复垦面积、用途、位置、主要措施、工程量、投资概算等组成。(3)原则:体现“边损毁、边复垦”原则(4)目的:国土部门监管、复垦义务人监管的依据(5)注意:要与(六)土地复垦费用的安排相对应。,第十三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在办理建设用地申请或者采矿权申请手续时,随有关报批材料报送土地复垦方案。土地复垦义务人未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或者土地复垦方案不符合要求的,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不得批准建设用地,有批准权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得颁发采矿许可证。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或者领取采矿许可证,本条例施行后

24、继续从事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地损毁的,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补充编制土地复垦方案。释义:是约束手段不是行政许可,随有关报批材料的必备要件监督对象:可能或已经对土地造成损毁的生产建设项目 生产项目开采矿产资源、烧制砖瓦等项目 建设项目 交通、水利、能源等项目监督环节:办理建设用地申请或者采矿权申请手续约束手段:不得批准建设用地,不得颁发采矿许可证编制范围:新建(立办),改扩建、在建、已投产项目补办,休息一会儿一刻钟后再见,第十四条(第一款)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开展土地复垦工作。矿山企业还应当对土地损毁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价。释义:土地复垦方案实施 土地复垦

25、监测和评价制度(14条)关联:第七条是对国土部门提要求;本条针对矿山企业。目的:对实施土地复垦方案提出要求,鉴于矿山企业在矿产资源开发中,损毁土地的范围、程度预测较难,需要对土地损毁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价。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预测,实施土地复垦方案。大型建设项目根据实际也可实行。,第十四条(第二款)生产建设周期长、需要分阶段实施复垦的,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对土地复垦工作与生产建设活动统一规划、统筹实施,根据生产建设进度确定各阶段土地复垦的目标任务、工程规划设计、费用安排、工程实施进度和完成期限等。释义:边生产建设、边实施复垦 做到统一规划、统筹实施、同步生产、同步复垦关联:第十二条(七)土地复垦

26、工作计划与进度安排;在生产建设周期长的情况下,土地复垦方案只能作为对复垦工作的总体规划,还需编制土地复垦规划设计,通过阶段土地复垦计划和年度土地复垦实施计划安排资金、落实复垦任务。,第十五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将土地复垦费用列入生产成本或者建设项目总投资。释义:土地复垦资金保障制度(15条)明确资金来源和渠道建设用地预审时审查投资概算关联第十二条(六)土地复垦费用的安排;土地复垦方案应当明确费用安排根据生态补偿意见,列入成本的复垦费用拟于税前扣除生产建设周期长的,可以分期存放、提取使用。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或者采矿许可证前(在生产建设前)签定协议,实施时按照双方协议执行,第十六条(第一款)土地复

27、垦义务人应当建立土地复垦质量控制制度,遵守土地复垦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保护土壤质量与生态环境,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释义:土地复垦质量控制制度(16条)质量控制:为达到质量要求所采取的作业技术和活动质量要求:同时符合土地复垦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保障措施:要实行质量监测注意事项:保护和改善生态,避免造成新的污染。如将有毒有害物质堆放到其他地方,第十六条(第二款)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首先对拟损毁的耕地、林地、牧草地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用于被损毁土地的复垦。释义:实施中落实表土剥离制度,确保土地复垦质量。关联: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

28、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1)表土是十分珍贵的复垦资源。土地复垦义务人在土地损毁之前应依据土地复垦方案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存放与保存工作。(2)不限于耕地的耕作层,园地、林地、草地的腐殖质层,其剥离厚度根据原土壤表土层厚度、复垦土地利用方向及土方需要量等确定(3)作用:保证土源、保证土壤质量、保存当地植物种子,短期内能取得更好复垦效果(如澳大利亚)。,第十六条(第三款)禁止将重金属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用作回填或者充填材料。受重金属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土地复垦后,达不到国家有关标准的,不得用于种植食用农作物。释义:对土地复垦的环境和食品安全要求。关联:农业法第六

29、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治理,防治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排放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造成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故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给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造成损失的,有关责任者应当依法赔偿。,关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4月29日)第三章 农产品产地(15、17、18条)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根据农产品品种特性和生产区域大气、土壤、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状况等因素,认为不适宜特定农产品生产的,提出禁止生产的区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30、第十七条 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区域生产、捕捞、采集食用农产品和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第十八条 禁止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第四十五条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关联:环境保护法。背景知识:重金属污染:由重金属造成的环境污染。主要指汞、镉、铅、铬以及类金属砷等生物毒性显著的重金属,也指具有一定毒性的一般重金属如锌、铜、钴、镍、锡等。目前最引起人们注意的是汞、镉、铬等。有毒有害物质:是在其生产、使用

31、或处置的任何阶段,都具有会对人、其他生物或环境带来潜在危害特性的物质。其危险特性包括:持久性、生物蓄积性、毒性、致癌性、基因诱变性、生殖系统毒性、干扰内分泌、神经系统毒性 等。背景: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注意:1、根据生产工艺设计的回填要采取环保措施,符合环评要求 2、不得从其他地方重金属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搬运过来用于复垦 3、复垦后的土地达不到国家食品安全要求,不得种植食用农作物(制定复垦质量标准时应予注意),第十七条(第一款)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年的土地损毁情况、土地复垦费用使用情况以及土地复垦工程实施情况。释义:土

32、地复垦年度报告制度(17条)规定了义务人的责任,落实复垦的重要手段关联:呼应第八条“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主动接受监管 根据第十二条(六)土地复垦费用的安排;(七)土地复垦工作计划与进度安排,以及第十四条监测评价结果,由复垦义务人主动报告年度土地复垦方案实施和土地复垦进展情况。,第十七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土地复垦义务人使用土地复垦费用和实施土地复垦工程的监督。释义:规定了国土部门监督管理的职责,监督复垦义务人实施土地复垦方案,履行复垦义务的情况关联:(呼应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加强对土地复垦

33、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依据:1、依据土地复垦方案和义务人提交的年度报告、土地复垦费用监管协议 2、根据第七条国土部门监测结果监督检查方式:内业核查与实地核实相结合监督检查环节:通过年度报告制度设立了新的监督检查环节,对矿山企业可以配合年检开展工作。,第十八条(第一款)土地复垦义务人不复垦,或者复垦验收中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由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代为组织复垦。释义:土地复垦费征收使用管理与代复垦制度(18条)关联: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条: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缴纳复垦费的条件:根据土地复垦方案、年度报告和核查结果,土地复垦义务人没有复垦或者开展了

34、复垦工作,但经验收并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可以收取费用。缴纳复垦费的环节:1、申请用地或申请采矿许可证 2、年度监督检查结果(抓实)复垦费的管理使用:土地代复垦制度,实现了土地复垦责任的转移,将按照政府投资实行项目管理,由国土部门组织实施。,第十八条(第二款)确定土地复垦费的数额,应当综合考虑损毁前的土地类型、实际损毁面积、损毁程度、复垦标准、复垦用途和完成复垦任务所需的工程量等因素。土地复垦费的具体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释义:规定了土地复垦费征收应考虑的因素。征收标准的确定:损毁前的土地类型(原用途)损毁类型与复垦标准用途实际损毁情况与复垦标准用途矿种或

35、者生产方式(吨煤或者吨矿石量)依据土地复垦方案,完成复垦任务所需的工程量(考虑了上述各项因素)征收数额的确定:征收标准*面积 总工程量*单价,第十八条(第三款)土地复垦义务人缴纳的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释义:规定了土地复垦费的管理和使用。关联: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条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项用于缴费单位和个人损毁土地的复垦,不得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复垦费缴纳后,土地复垦的义务转移,由征收方负责组织实施土地复垦。,第十九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对在生产建设活动中损毁的由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

36、体所有的土地,除负责复垦外,还应当向遭受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损失补偿费。损失补偿费由土地复垦义务人与遭受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释义:损毁土地补偿制度(19条)关联: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开采矿产资源给他人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接受补偿的必须执行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不得阻挠复垦补偿期限:损毁期间直至复垦后达到原土地生产力水平按照实际损失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提起民事诉讼,第二十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在申请新的建设用地时,有

37、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不得批准;在申请新的采矿许可证或者申请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注销时,有批准权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得批准。释义:建立了约束机制,明确了监督环节关联: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批准建设用地或者批准履行义务方式:自行复垦或缴纳复垦费判定依据:依据土地复垦验收合格确认书、土地复垦费用监管协议或者土地复垦费缴纳情况,并经国土部门确认(需明确哪一级)监督环节:申请新的建设用地 申请新的采矿许可证 申请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注销,第四章 土地复垦验收共四条 规定了复垦义务人自行复垦和政府组织复垦项目的验收程序、内容和要求,并要求对复垦效果进行评价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制度(28条-30

38、条)土地复垦公告制度(28条第二款)土地复垦效果后评价制度(31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土地复垦义务人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完成土地复垦任务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验收,接到申请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农业、林业、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释义: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制度(28条)对于生产建设周期短的,一次性提出验收申请;对于周期长分阶段实施的,可以根据阶段性实施计划,如年度计划,分阶段申请验收。部应当根据本条制定验收办法验收主体是国土部门,根据复垦用途,会同农业或者林业部门,涉及环境问题较多的金属矿要请环保部门。,第二十八条

39、(第二款)进行土地复垦验收,应当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踏勘,查验复垦后的土地是否符合土地复垦标准以及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核实复垦后的土地类型、面积和质量等情况,并将初步验收结果公告,听取相关权利人的意见。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复垦完成情况提出异议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核查,并将核查情况向相关权利人反馈;情况属实的,应当向土地复垦义务人提出整改意见。释义:规定了验收的方式、依据,验收中的环节等验收依据:土地复垦标准以及土地复垦方案验收环节:现场踏勘:国土、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 公众参与:土地复垦公告制度 听取权利人的意见 验收核查:权利人有异议 整改:复垦义务人要按要求整改,第二十九条

40、 负责组织验收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接到土地复垦验收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向土地复垦义务人出具验收合格确认书;经验收不合格的,向土地复垦义务人出具书面整改意见,列明需要整改的事项,由土地复垦义务人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验收。释义:规定了国土部门验收的时限和验收情况处理规定了验收期限,目的是防止国土部门拖而不验,保护义务人复垦的积极性验收合格确认书是关联第二十条证明完成复垦任务的重要依据,验收合格确认书格式需要规范。验收不合格的,需要出具整改意见复垦义务人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整改不合格,关联第十八条“复垦验收中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第三十一条

41、 复垦为农用地的,负责组织验收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验收合格后的5年内对土地复垦效果进行跟踪评价,并提出改善土地质量的建议和措施。释义:土地复垦效果后评价制度(31条),责任延续关联:第七条土地复垦监测制度,重视复垦土地质量 国土部门对土地复垦效果进行跟踪评价,确保政府组织实施的复垦项目或者复垦义务人的责任继续延续。提高土地质量的任务由复垦项目实施者或者复垦义务人负责,可以通过补偿资金的方式,委托土地使用者提高土地质量。借鉴:澳大利亚的责任无限延续,工程验收合格,冻结或者收取10%的复垦费用,以确保复垦工程质量和改善土地质量。,第五章 土地复垦激励措施 相比较88年的土地复垦规定

42、关于免交农业税、承包用地的规定,条例根据新情况、新形势采用单独一章,规定了土地复垦激励措施,可见,立法对土地复垦激励措施的高度重视。拉动约束机制、监督机制、激励机制三驾马车,共同做好土地复垦工作。土地复垦义务人及时履行复垦义务的退税政策;社会投资者复垦历史遗留废弃地或者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谁投资、谁受益”激励措施;土地权利人自行复垦为耕地补贴政策;地方政府将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的补充耕地指标奖励。,第三十二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生产建设活动临时占用或者造成地表塌陷的耕地、林地、牧草地等农用地复垦恢复原状的,依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释义:土地复垦义务人及

43、时履行复垦义务的退税政策;需要和税务部门进一步明确操作程序。关联: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或者其他农用地的,应当依照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用耕地原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第十四条: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比照本条例的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退税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复垦+恢复原状,第三十三条 社会投资复垦的历史遗留损毁土地或者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属于无使用权人的国有土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投资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

44、生产。社会投资复垦的历史遗留损毁土地或者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或者有使用权人的国有土地的,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投资单位或者个人与土地权利人签订土地复垦协议,明确复垦的目标任务以及复垦后的土地使用和收益分配。释义:明确复垦主体和“谁投资、谁受益”激励措施关联:根据物权法,复垦土地不改变土地权属。比较原土地复垦规定,第三十三条关联:第三章第二十三条,对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投入资金进行复垦,或者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吸引社会投资进行复垦。土地权利人明确的,可以采取扶持、优惠措施,鼓励土地权利人自行复垦。共还旧账社会投资:土地无主的(

45、属于无使用权人的国有土地):依法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给投资者从事农林业生产;用于非农建设的,依法按照建设用地审批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有主的(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或者有使用权人的国有土地):国土部门组织投资者与土地权利人签订土地复垦协议,明确复垦目标任务以及复垦后土地使用和收益分配(如,山西阳泉华通集团的做法)。,第三十四条 历史遗留损毁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人,以及历史遗留损毁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自行将损毁土地复垦为耕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给予补贴。释义:土地权利人自行复垦为耕地补贴政策。关联:第三章第二十三条,对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和

46、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土地权利人明确的,可以采取扶持、优惠措施,鼓励土地权利人自行复垦。土地权利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国有农场)、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人条件:将损毁土地复垦为耕地、符合当地的规划要求、验收合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以复垦耕地的等级、面积等为依据,成本法。资金来源:开垦费、新增费、复垦费或者出让金等等。,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历史遗留损毁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作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进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时的补充耕地指标。释义:地方政府将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的补充耕地指标奖励。国土资

47、源部关于加大补充耕地工作力度确保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120号),其中规定的建立补充耕地储备制度,就包括了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为了开辟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资源渠道,以下两种情况可以在实施细则拓展:1.在复垦义务人将属于自己的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的;2.政府将非耕地复垦为耕地的。,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至第四十三条 共八条)一是针对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复垦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种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包括违法许可,截留、挤占、挪用土地复垦费,在验收中弄虚作假,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者不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等,规定了依法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等相应的法律责任

48、。二是针对土地复垦义务人在复垦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各种违法行为,包括未按照规定补充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安排土地复垦费用、进行表土剥离、报告有关情况、缴纳土地复垦费,将重金属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用作回填或者充填材料,拒绝、阻碍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等等,规定了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治理、罚款、吊销采矿许可证等相应的法律责任。,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年8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为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第二十二条 开采矿产资源,应当统筹规划,制定合理的开发利用方案,采用合理的开采顺序、方法和选矿工艺。采

49、矿许可证颁发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开发利用方案中的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矿山水循环利用率和土地复垦率等指标依法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颁发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颁发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开采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矿山企业在开采主要矿种的同时,应当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和伴生矿实行综合开采、合理利用;对必须同时采出而暂时不能利用的矿产以及含有有用组分的尾矿,应当采取保护措施,防止资源损失和生态破坏。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矿山企业未达到经依法审查确定的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矿山水循环利用率和土地复垦率等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

50、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采矿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总 结一是,条例明确了土地复垦的义务主体和责任主体。二是,条例完善了土地复垦义务履行的约束机制。三是,条例强化了土地复垦的激励机制。四是,条例明确了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五是,条例加大了法律责任。,总 结切实把好土地复垦“六道关”:第一,在项目立项前期,在建设用地预审阶段对土地复垦的资金安排进行审核。第二,在办理用地申请或采矿权申请手续时,要审查土地复垦方案。第三,建立健全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土地复垦年度报告制度。第四,做好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开展土地复垦效果的跟踪评价。第五,在建设用地批复、采矿许可证登记时,审核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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