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邦服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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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简称:美邦服饰,证券代码:002269,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十月,),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特别提示,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2、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邦服饰”或“公司”

2、,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590 万份的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100,500 万股的 0.587%,其中首次授予 532.5 万份,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100,500 万股的 0.530%;预留 57.5 万份,占本计划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 9.75%,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057%。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 1 股美邦服饰股票的权利。本计划的股票来源为美邦服饰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3、预留部分的授予由董事会提出,监事会核实,公司在指定网站对包括激励份额、激励对象职务、行权价格等详细内容做出充分的信息披露后,按中国证,监会

3、相关要求进行备案,并在完成其他法定程序后进行授予。,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24.95 元。美邦服饰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在该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时由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5、美邦服饰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6、行权安排:本计划有效期为自首次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2-,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过 6 年

4、。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48 个月内分四期行权。本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行权期第一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时间自本次授权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本次授权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本次授权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本次授权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本次授权日起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本次授权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本次授权日起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本次授权日起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期权数量比

5、例25%25%25%25%,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自相应的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48个月内分四期行权,行权时间如下表所示:,行权期第一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时间自预留部分期权的授权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部分期权的授权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部分期权的授权日起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部分期权的授权日起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6、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期权数量比例25%25%25%25%,7、美邦服饰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8、美邦服饰承诺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未参与本激励计划。9、美邦服饰承诺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30 日内,公司不进行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10、本激励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美邦服饰股东大会批准。11、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之日起 30 日内,公司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权,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3-

7、,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目,录,一、释义.5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目的.6三、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6四、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7五、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7六、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8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10八、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10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13十、股票期权会计处理.14十一、公司授予股票期权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15十二、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16十三、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如何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17十四、

8、附则.18-4-,指,指,指,指,指,指,指,指,指,指,指,指,。,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一、释义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美邦服饰、本公司、公司 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本计划股票期权、期权激励对象,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美邦服饰股票为标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计划。美邦服饰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获得股票期权的美邦服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授权日有效期行权可行权日行权价格行权条件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9、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元,指指指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从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之日起到股票期权失效为止的时间段。激励对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使其所拥有的股票期权的行为,在本计划中行权即为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设定的条件购买标的股票的行为。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本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美邦服 饰股票的价格。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元。-5-,、

10、,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目的为进一步完善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订了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三、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2、激

11、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目前担任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二)激励对象的范围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计 194 人,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如下:,姓名王泉庚徐卫东周文武程伟雄尹剑侠韩钟伟黄兴其他人员,职务董事、副总经理董事、副总经理董事、总部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共 187 人,具体激励对象名单及其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定,公司监事会核查,需报-6-,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还应当履行

12、相关程序。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董事会提出,经监事会核实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预留激励对象指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特殊人才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三)激励对象的核实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四、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一)授出股票期权的数量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590 万份的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100,500 万股的 0.587%,其中首次授予 532.5 万份,占本计划签署时公

13、司股本总额 100,500 万股的 0.530%;预留 57.5 万份,占本计划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 9.75%,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057%。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 1 股美邦服饰股票的权利。本计划的股票来源为美邦服饰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二)标的股票来源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美邦服饰股票。五、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姓名王泉庚徐卫东周文武程伟雄尹剑侠韩钟伟黄兴,职务董事、副总经理董事、副总经理董事、总部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本

14、次获授的股票期权份数(万份)50302530201510,占本次授予期权总数的比例8.47%5.08%4.24%5.08%3.39%2.54%1.69%,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0.0498%0.0299%0.0249%0.0299%0.0199%0.0149%0.0100%,-7-,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 187 人预留期权数合计,352.557.5590,59.75%9.75%100.00%,0.35%0.057%0.587%,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

15、东或实际控制人。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3、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须在每次授权前召开董事会,确定本次授权的权益数量、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价格、业绩考核条件等相关事宜,经公司监事会核实后,报相关监管部门备案,并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本次授权情况的摘要及激励对象的相关信息。六、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本计划有效期为自首次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 6 年。(二)授权日授权日在本计划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中国证监会无异议、美邦服饰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首次授予部分期权

16、的授权日应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之日起 30 日内,届时由公司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权,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权日由每次授予前召开的董事会确定。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1、定期报告公布前 30 日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 2 个交易日;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三)等待期-8-,、,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

17、权激励计划(草案),指股票期权每次授予后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本计划每次授予等,待期均为一年。(四)可行权日,在本计划通过后,每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各次的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 2 个交易日;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

18、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计划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五)禁售期,禁售期是指对激励对象行权后所获股票进行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

19、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9-,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24.95 元。(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20、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取下列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 1 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 30 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三)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预留部分在每次授权前召开董事会,并披露授权情况的摘要。行权价格取下,列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1、本次授权情况摘要披露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2、本次授权情况摘要披露前 30 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八、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一)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

21、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1、美邦服饰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

22、10-,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件:1、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2、行权安排:本计划有效期为自首次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 6 年。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48 个月内分四期行权。本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行权期第一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时间自本次授权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本次授权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本次授权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本次授权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23、日止自本次授权日起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本次授权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本次授权日起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本次授权日起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期权数量比例25%25%25%25%,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自相应的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48个月内分四期行权,行权时间如下表所示:,行权期第一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时间自预留部分期权的授权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部分期权的授权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

24、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部分期权的授权日起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部分期权的授权日起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期权数量比例25%25%25%25%,公司每年实际生效的期权份额将根据公司当年财务业绩考核结果做相应调整。计划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未行权的该部-11-,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分期权由公司注销。3、行权条件:本计划首次授予在 20102013 年的 4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每个会计年度考

25、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表所示(在不考虑公司未来再融资对净资产带来的影响下):,行权期第一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第四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2010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0%,2010年净利润相比2009年增长不低于25%2011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0.5%,2011年净利润相比2009年增长不低于56%2012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1%,2012年净利润相比2009年增长不低于95%2013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1.5%,2013年净利润相比2009年增长不低于144%,预留部分在 2011-2014 年的 4 个会计年度中,各年度业绩

26、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行权期第一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第四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2011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0.5%,2011年净利润相比2009年增长不低于56%2012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1%,2012年净利润相比2009年增长不低于95%2013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1.5%,2013年净利润相比2009年增长不低于144%2014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2%,2014年净利润相比2009年增长不低于205%,以上净资产收益率与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二者孰低者作为计算依据,2010 年、2011 年、2012年、2013 年、

27、2014 年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若公司在本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期间发生再融资行为,则发生再融资当年及未来考核年度的净资产为扣除再融资募集资金金额后的净资产值。对具体测算方法和操作实施程序的解释归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2-,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期权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上述条件,则激励对象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数量由公司注销。除此之外,股票期权等待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九、股

28、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一)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QQ 0(1n),其中:Q 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2、配股,QQ 0 P1(1n)/(P1P2n),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P1 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 为配,股价格;n 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

29、公司总股本的比例);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3、缩股QQ0n,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缩股比例(即 1 股公司股票缩为 n,股股票);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二)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PP0(1n),-13-,;P,P V P,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30、,2、配股,PP 0(P 1 P 2 n)/P 1(1n),其中:P 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P 1 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 2 为配股价格;n 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3、缩股,PP 0 n,其中:P 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缩股比例;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4、派息PP 0-V,其中: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为每股的派息额;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程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当出现前述情况时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行权价格、股票期权数量。律师应当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和股票期权计划的规

31、定向公司董事会出具专业意见。,十、股票期权会计处理,(一)期权价值的计算方法,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2010年7月29日用该模型对首次授予的532.5万份(不包括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了预测算(授予时进行正式测算):公司每份股票期权价值为5.01元,首次授予的532.5万

32、份股票期权总价值为2667.83万元。,(二)期权费用的摊销方法,-14-,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假设公司 2010 年 11 月初授予期权,以每份期权价值为 5.01 元进行测算,则 2010 年-2014 年期权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期权份额,期权价值,期权成本,2010 年,2011 年,2012 年,2013 年,

33、2014 年,(万份),(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532.5,5.01,2667.83,231.58,1278.33,666.96,352.00,138.95,根据公司 2009 年年报:2009 年公司的净利润约为 60,423 万元,且今后各年度利润将实现逐年增长。期权成本不会对公司的利润产生不良影响。十一、公司授予股票期权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一)本计划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交美邦服饰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在对股权激励计划进行投票表决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并且公司在提供现场投票方式时提供网络投票

34、的方式。(二)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并且符合本计划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公司三十日内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并符合本计划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三)股票期权授出时,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协议书,以此约定双方的权益义务关系。股票期权协议书也是授出股票期权的证明文件,应载明姓名、身份证号、住所、通信方式、编号、调整情况记录、行权情况记录、各种签章、发证日期、有关注意事项等。(四)期权持有人在可行权日内,以行权申请书向公司确认行权的数量和价格,并交付相应的购股款项。行权申请书应载明行权的数量、行权价以及期权持有者的交易信息等。(五)公司在对每个期权持有人的行权申请做出核

35、实和认定后,按申请行权数量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15-,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六)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董事会进行公告后,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进行,备案,并在完成其他法定程序后进行授予。,十二、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一)公司的权利与义务,1、公司具有对本计划的解释和执行权,对激励对象进行绩效考核,并监督,和审核激励对象是否具有继续行权的资格。,2、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3、美邦服饰承诺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30 日内,公司不进行,增发新股、资产注入

36、、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4、公司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申报、信息披露等义务。,5、公司应当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行权。但若因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原因,造成激励对象未能按自身意愿行权并给激励对象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责任。,(二)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1、激励对象应当按公司所聘岗位的要求,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2、激励对象可以选择行使期权或者不行使期权,在被授予的可行权额度内,,自主决定行使期权的数量。,3、激励

37、对象有权且应当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行权,并按规定锁定股份。,4、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行权的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资金。,5、在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可以分次行权,但是必须及时向公司提交行权,申请书并准备好交割款项。,6、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7、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交纳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16-,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十三、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如何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一)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本计划即行终止:,1、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2、公司出现合并、分立等情形;,3、最近一个会计年

38、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4、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当公司出现终止计划的上述情形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1、当发生以下情况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并且公司可要求激励对象返还其已行权的股票期权收益。,(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或发生劳动合同约定的失职、渎职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或给公司造成直接或

39、间接经济损失;,(2)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该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存在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经营和技术秘密等损害公司利益、声誉等的违法违纪行为,直接或间接损害公司利益;,(3)因犯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1)成为独立董事、监事或其他不能持有公司股票或股票期权的人员;(2)单方面提出终止或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3)与公司所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期满,个人提出不再续订;(4)因个人原因而致使公司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包括被公司辞退、,除名等);,-17-,上

40、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5)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6)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7)因考核不合格或经总经理办公会认定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经公司董事,会批准;,(8)其它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认定的情况。,3、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继续保留行权权利,并在 6 个月内完成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1)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到期后,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2)到法定年龄退休且退休后不继续在公司任职的;(3)经和公司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4)因经营考虑,公司单方面终止或解除与激励对象订立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5)其它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认定的情况。,4、其它未说明的情况由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十四、附则,1、本计划在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美邦服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本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0 年 10 月 10 日,-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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