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NZS609682001CHN.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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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S/NZS 60968-2001AS/NZS 60968TM澳大利亚新西兰标准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安全要求(IEC 60968,MOD)AS/NZS 60968:2001本澳大利亚新西兰联合标准由EL-041照明及相关设备委员会制订。经澳大利亚标准协会在2001年10月2日批准,新西兰标准协会在2001年10月12批准,2001年11月29日出版。下列组织在EL-041委员会中提出建议:咨询工程师协会,澳大利亚澳大利亚工商联合会澳大利亚电子电器制造商协会澳大利亚消费者联合会澳大利亚电子产品测试协会电气法规管理委员会新西兰能效和节能管理局澳大利亚新西兰照明工程学会新西兰国际认可组织(IANZ)新

2、西兰经济发展部标准是一个反映当代人们在科学、技术及生活方式不断进步的资料。所有的标准都会被定期评估,并发布新版本,维持流通。版本、修改单之间可能会重新确认,标准亦可能被作废。标准用户需要确认自己使用着当前的、有效的标准。购买标准时,应包括所有出版了的修改单。澳大利亚新西兰联合标准的详细信息可以在澳大利亚标准网站.au或新西兰标准网站www.standards.co.nz得到,且可以在在线目录中浏览参考标准。两个组织都出版了印刷版的年度目录,其中包括了全部当前有效标准的详细信息,以供选择。对于更多的修订、修改单、作废的目录或通知,澳大利亚标准和新西兰标准提供了许多的更新服务,关于这些服务的更多信

3、息,用户可以联系本国的标准化组织。我们欢迎用户提出关于标准的改进建议,特别欢迎通知我们标准中任何错误或歧义的地方,请将你的建议发到澳大利亚标准协会或新西兰标准协会的地址(在封底中)。本标准以DR 01055草案发布以供讨论AS/NZS 60968-2001TM澳大利亚新西兰标准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安全要求(IEC 60968,MOD)AS/NZS 60968:2001第一次出版版权所有 澳大利亚标准协会新西兰标准协会未经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手段(机械的、电子的,包括复印)复制或节录本标准的任何部分。Standards Australia International Ltd, GPO Bo

4、x 5420, Sydney, NSW 2001 和 Standards New Zealand, Private Bag 2439, Wellington 6020联合出版。ISBN 0 7337 4166 5ii前言本澳大利亚新西兰联合标准由EL-041照明及相关设备委员会制订。本标准规定了照明工业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的安全要求。本标准已批准为国家标准,并且采用IEC 60968:1988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安全要求 及修改单1(1991),修改单2(1999)。修改单1和修改单2 修改的内容,在相应页边空白处划垂直线标识。example本标准同IEC 60968:1988的差异将

5、在适当的地方标识。在本标准中删除IEC的表格、附图、段落文字用删除线表示(example)表示;在本标准中增加澳大利亚新西兰表格、附图、段落文字时,在其适当的地方用阴影( )表示。增加的图表的阴影不在附图上面,而是在附图的周围。作为采用国际标准的标准,以下适用于本标准:(a) 标准号不在每页上标出,仅在封面和扉页上出现;(b) 源文本“本标准(this standards)”应称为“本澳大利亚新西兰标准(this Australian/New Zealand Standard)”;(c) 在涉及十进制标记时,应使用逗号代替实心点。在本标准中,采用下面打印形式: 要求部分:Arial字体(译注:

6、中文无Arial字体,采用宋体字); 试验要求:斜体字 注释:小号Arial字体(译注:中文无Arial字体,采用小号宋体字);iii目录页码1 总则11.1 范围11.2 参考标准12 定义22.1 自镇流灯22.2 型号22.3 额定电压22.4 额定功率22.5 额定频率22.6 灯头温升()22.7 带电部件22.8 型式试验22.9 型式试验样品23 一般要求和一般试验要求24 标志35 互换性36 预防触电47 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57.1 绝缘电阻57.2 介电强度58 机械强度59 灯头温升610 耐热性611 防火与防燃712 异常状态7图1 标准试验指9图2装有螺

7、口式灯头的灯作扭矩试验用灯座10图3装有插口式灯头的灯作扭矩试验用灯座11图4球压试验装置12iv笔记澳大利亚标准协会新西兰标准协会澳大利亚新西兰标准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 安全要求(IEC 60968:1988, MOD)任何IEC的表格、附图、段落文字通过阴影标识,则它们不属于本标准的一部分,澳大利亚表格、附图、段落文字(用阴影标识)作为本标准的一部分。1 总则1.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家庭和类似场合作普通照明用的、把控制启动和稳定燃点部件集成为一体的管形荧光灯和其它气体放电灯(自镇流灯)。本标准对该种灯规定了安全和互换性要求,以及试验方法和检验其是否合格的条件。适用范围如下: 额定功率60 W

8、以下; 额定电压100 V 250 V ; 爱迪生螺口灯头或卡口灯头。本标准的要求只涉及型式试验关于全部产品的检验和批量产品的检验方法正在考虑之中。1.2 参考标准AS3117 卡口灯座 批准和试验规范3140 爱迪生螺口灯座 批准和试验规范AS/NZS4695.2.2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试验方法 针焰试验4695.707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测定固体电气绝缘材料暴露在引燃源后燃烧性能的试验方法IEC60061-1 Ed. 3.0 (b) 灯头、灯座及检验其安全性和互换性的量规 第1部分:灯头60061-3 Ed. 3.0 (b) 灯头、灯座及检验其安全性和互换性的量规 第3部分

9、:量规60238 Ed. 7.1 (b) 爱迪生螺口灯座60360 Ed. 3.0 (b) 灯头温升的标准测量方法60695-2-10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2-10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法 灼热丝装置和通用试验方法2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2.1 自镇流灯即含有灯头、光源及使灯启动和保持稳定燃点所必须的装置并使之为一体的灯,不损坏灯,它们是不可拆卸的。2.2 型号具有相同额定光电参数而灯头型号可以不同的灯。2.3 额定电压灯上标明的电压或电压范围。2.4 额定功率灯上标明的功率。2.5 额定频率灯上标明的频率。2.6 灯头温升()指与灯装配在一起的标准试验灯座表面的温升,测量时

10、应按照IEC 60360介绍的标准测试方法进行。2.7 带电部件在正常使用时可能引起触电的导电部件。2.8 型式试验为检验某一产品的设计是否符合有关标准的技术要求,对型式试验样品进行的一次或一系列的试验。2.9 型式试验样品为进行型式试验而由制造厂家或销售商提供的由一套或数套相同的部件组成的样品。3 一般要求和一般试验要求3.1 自镇流灯的设计和结构应当保证灯在正常使用中其功能可靠,对用户和周围环境不会产生危害。一般来讲,检验合格性时要对所有规定项目都进行试验。3.2 除另有规定外,全部的测试项目均应在温度为(251)的无对流风的试验室中,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进行检验。如灯上标明的是电压范围,

11、则取该电压范围的平均值做为额定电压。3.3 自镇流灯的各个部件均是工厂封装的,是不能修理的,不得将其打开来进行试验。如果需要检验灯和测试其电路,则应与制造厂或销售商协商,让其提供专为进行模拟异常条件试验的灯(见第12章)。4 标志4.1 灯上应有清晰、牢固的下列指示标志:1) 来源标志(可采取商标、制造厂家或销售商名称的形式);2) 额定电压和电压范围(以“V”或“伏特”表示);3) 额定功率以“W”或“瓦特”表示);4) 额定频率(以“Hz”表示)。4.2 制造厂应在灯上、或在包装上、或在使用说明书上补充下列标志:1) 灯的电流;2) 如果灯的燃点位置有限制的话,在标志上注明;3) 如果替换

12、灯的重量大大超过被替换灯重量,则应该注明增加的重量可能会降低某些灯具的机械稳定性;4) 灯在使用时必须遵循的特定条件和制约,如在调光电路中使用时。如果灯不适用于调光电路,可以使用下面的标志标识:4.3 按照下列条款检验其合格性a) 用外观法检验有无4.1要求的标志及标志的清晰度。b) 按照下述方法检验标志的耐久性:用一蘸有水的布轻轻擦拭标志15 s,待其干后,再用一块蘸有己烷的布擦拭15 s,试验之后,标志仍应清晰。c) 采用外观法检验有无4.2所要求的标志。5 互换性5.1 为了保证互换性,灯应采用符合IEC 60061-1规定的灯头。5.2 使用表1所规定的检验其互换性的量规来检验成品灯的

13、灯头尺寸。表1中的量规均引用自IEC 60061-3。对于爱迪生螺口灯座,按5.1和5.2章节的测量方法进行测量检验,并合格;且把灯头插入灯座,按AS 3140的测量方法进行测量检验,并合格,以确保兼容性。对于卡口灯座,按5.1和5.2章节的测量方法进行测量检验,并合格;且把灯头插入灯座,按AS 3117的测量方法进行测量检验,并合格,以确保兼容性。5.3 装有B22d灯头或E27灯头的自镇流灯,其质量不得超过1 kg,且灯与灯座之间的弯矩不得大于2Nm。通过测量检验其合格性。表 1 检验互换性的量规和灯头尺寸灯头用量规检验的灯头尺寸量规活页号自IEC 60061-3B22dorB15dA最大

14、值和A最小值D1最大值N最小值插脚的径向位置插脚插入灯座中的长度插脚在灯座中的固定位置7006-10和7006-117006-4A7006-4BE27螺纹最大尺寸灯头螺纹外径最小尺寸接触性7006-27B7006-28A7006-50E26螺纹最大尺寸灯头螺纹外径最小尺寸7006-27D7006-27EE14螺纹最大尺寸灯头螺纹外径最小尺寸接触性7006-27F7006-28B7006-546 预防触电自镇流灯的结构设计应保证,在不装有任何灯具形状的辅助外壳情况下,当灯旋入符合IEC 60238规定的灯座后,触摸不到灯头内的金属件或灯头上的带电金属部件。采用图 1 规定的试验指检验其合格性,如

15、果有必要,施加10 N 的力。采用爱迪生螺口灯头的灯,其结构设计应符合普通照明(GLS)用灯泡防止意外接触的要求。或用测量或用测量可借助IEC 60061-1-3最新版本中7006-51A规定的用于检验E27灯头的量规 ,6006-55规定的用于检验E14灯头的量规 来检验其合格性。注:对采用E26灯头的自镇流灯的检验要求正在考虑之中。对采用 B22或B15灯头的自镇流灯的检验要求与采用同样灯头的白炽灯的检验要求相同。除了灯头上的载流金属部件以外,灯头外部的金属部件都不得带电或容易带电。为了试验,任何可拆卸的导电材料均应在不使用工具的情况下,置于最不利的地方。采用绝缘电阻和耐电强度试验(见第7

16、章)来检验其是否合格。7 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灯的载流金属部件与灯的可能触及部件之间,要有充分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7.1 绝缘电阻灯应先在相对湿度为91% 95%的潮湿箱内放置48 h,箱内空气温度要控制在20 30之间的任一值上,温差在1之内。绝缘电阻应在潮湿箱内进行测量,先在灯上施加大约500 V 的直流电压,1min之后开始进行绝缘电阻测试。灯头上载流金属件与可触及到的灯部件(测试时在灯的可能触及到的绝缘件上包一层金属箔)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于4M。注:卡口灯头外壳与触点之间的绝缘电阻正在研究中。7.2 介电强度耐电强度试验紧接着在绝缘电阻测试后进行。试验时,在上述规定的部位

17、上施加下述交流电压试验1 min。ES灯头:螺口灯头的壳体与灯的其它可触及的部件之间(在可触及到的绝缘部件上包一层金属箔):HV 型 (220 V 250 V);4 000 V(有效值 r.m.s)BV 型 (100 V 220 V); 2U +1 000 VU = 额定电压试验期间,应将灯头外壳和眼片短路。开始时,所加电压不超过规定电压值的一半,然后逐渐将电压升至上述规定值。试验应在潮湿箱内进行,试验中不允许出现飞弧和击穿现象。注:金属箔与载流部件之间的距离正在研究中。卡口灯头:外壳与电触点之间(正在研究之中)。8 机械强度抗扭矩力进行下述扭力矩试验时,灯头应牢固地粘结在灯体上或灯上用来旋进

18、或旋出的部位:B22d 3 NmB15d 1,15 NmE26和E27 3 NmE14 1,15 Nm试验采用图2和图3所示的试验灯座。其他适当的灯座可以使用除不采用粘结方式固定之外的灯头。扭力不应突然施加,而应逐渐从零增加到规定值。对于不采用粘结方式固定的灯头,可允许在灯头与灯体之间有相对移动,但不得超过10。机械强度试验之后,样灯应符合可触及性的要求(见第6章)。9 灯头温升按IEC 60360测量成品灯的灯头温升时,其温升在灯的启动期间、稳定期和稳定以后的时间内均不得超过下列规定值:B22d 125 KB15d 120 KE27 120 KE14 120 KE26 正在研究所有试验应采用

19、额定电压进行。如果灯上只标有电压范围,则应采用该电压范围的平均值进行试验,但电压范围的上下极限值与其平均电压值的差别不得大于2,5%。对于宽电压范围的灯,试验时则采用其范围中的最高值。10 耐热性自镇流灯应具有充分的耐热性。灯的外部防触电绝缘部件和固定带电部件的绝缘部件均应具有充分的耐热性。采用图4 所示的球压试验装置检验其是否合格。试验应在加热箱中进行,箱内温度应比第9章有关部件正常工作温度高(255)。对于固定带电部件的绝缘部件来说至少应为125,其它部件应为80。受试部件的表面应水平放置,将直径5 mm的钢球以20 N的力压在受试部件表面上。试验之前,先将试验负载和支撑装置放置在加热箱内

20、加热足够时间,以保证使其达到稳定的试验温度。施加试验负载之前,受试部件要放进加热箱内加热10 min。试验时, 如果受试表面出现弯曲,则应将钢球所压的部位支撑起来。为此,如果不能在一个完整的样品上进行试验,则可从其上面取下适当的部分来进行试验。样品厚度至少要有2,5 mm,如果该样品达不到这样的厚度,可将两个以上的样品放置在一起。在正研究中1h之后,从受试部件上取走钢球,将受试部件放入冷水中浸泡10 min,待其冷却到接近室温后,测量受试部件上的压痕,其直径不得超过2 mm。如果出现弯曲表面使压痕呈椭圆形,则应测量其短轴,长度为压痕直径。如果有疑问,则测量压痕深度,并用公式计算直径,公式中P为

21、压痕深度。陶瓷材质部件不进行此项试验。11 防火与防燃固定带电部件的绝缘部件及外部防触电的绝缘部件,应能承受IEC 60695-2-1规定的辉光灯丝试验; 试样为成品灯。为了进行试验可从灯上去掉无关部分,但必须保证试验条件与实用中的条件基本一致。 将试样安装在支架上,施加1 N力将其压在辉光灯丝顶部,灯丝距试件上部距离最好为15 mm或大于15 mm,同时要处于受试表面的中心。辉光灯丝穿透试件的深度要用机械法限制到7 mm;如果因为试样太小,而不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试验时,则可取一块相同的材料作为试验样品,该样品为30 mm的正方形,其厚度为成品试样最小厚度; 辉光灯丝顶部的温度为650 ,30

22、s 后将试样从辉光灯丝顶部移开。在开始试验之前,辉光灯丝的温度和加热电流应恒定1 min。但要保证在此期间热辐射不得影响试样。采用恺装高灵敏热电偶丝测量辉光灯丝顶部温度,热电偶的结构与校准应符合IEC 60695-2-1的要求。 试样从辉光灯丝上移开后,试样上的任何燃烧火焰均应在30 s内熄灭,并且任何燃烧着的下落物质不得点燃水平放置在试样下面的,距离为20025 mm的薄纸。陶瓷材质部件不进行此项试验。任何的印刷电路板基材及连同的所有涂层或封装,应能承受AS/NZS 4695.2.2规定的针焰试验。无论如何,移开试验火焰后,任何燃烧火焰应在15 s内熄灭。火焰施加于板上正常使用定位时散热效果

23、最差的边缘的一个点,如果有可能,施加火焰离(试样)边角至少10 mm。由符合AS/NZS 4695.707要求的FV-0材料制成的基材,不进行针焰试验。做AS/NZS 4695.707试验的材料试样,其厚度不应超过其相应印刷电路板的厚度。12 异常状态自镇流灯在特定使用中可能会出现异常状态,但在异常状态下工作不应降低其安全性能。依次进行下述异常状态试验,以及由此而伴生的其它异常状态。每个异常状态试验使用一个试样。a) 在开关启动线路中,启动器被短路。b) 电容器之间短路。c) 因一阴极损坏,灯不启动。d) 虽然阴极线路完整不缺,但灯不启动(去激活灯)。e) 灯工作,但一阴极已去激活或损坏(整流

24、效应)。f) 断开或跨接线路中的其它触点,而线路图表明这种异常状态可能降低灯的安全性能。灯的检验及其线路图一般应给出所要进行的异常状态。进行异常状态试验时,应按最便利的顺序依次进行。制造厂或销售商应提交有关进行异常状态试验的专用灯,并且尽可能提供通过操作灯外部的开关,即可进行异常状态试验的方法。不能短路的零部件或装置不应跨接。同样地,不能开路的零部件或装置不应断开。制造厂或销售商应提供证明,灯的零部件具有不降低其安全性的性能,如说明其符合有关标准。关于异常状态a),b)或f),合格性通过下述方法检验:将受试灯在室温下点燃,施加的电压为额定电压的90%和110%,如果是电压范围,则采用该电压范围

25、平均值的90%和110%,一直达到稳定状态,然后进行异常状态试验。关于异常状态c),d)或e),操作方法与上述相同,但是试验一开始就引入异常状态。然后对灯进行历时8 h的试验,在此试验期间,灯不得起火、或产生易燃气体,而且带电部件不得变成可触及的。采用高频火花发生器检验从零部件释放出的气体是否是易燃的。根据第6章要求的试验来检验可触及的部件是否能变成带电体。采用大约1 000 V的直流电压来检验绝缘电阻(见7.1)。 长度以mm为单位没有具体规定的有关尺寸公差:试验指材料:例如,经过热处理的钢。试验指的两个接合处可以弯曲,但只能向同一方向弯曲。为了把弯曲角度限制在,采用销子和凹槽来控制只是其中

26、办法之一。因此,这些部件的尺寸与公差在图中没有作规定,实际设计中必须保证可弯曲角度90,公差为0。图1 标准试验指以mm为单位附图仅表示灯座的基本尺寸其螺纹应符合IEC 60061规定的灯座螺纹。图 2 装有螺口式灯头的灯作扭矩试验用灯座注:如果在测试应用中产生疑问,只需检验上图所示的灯座的主要尺寸。图 3 装有插口式灯头的灯作扭矩试验用灯座图4 球压试验装置澳大利亚标准协会澳大利亚标准协会是一个独立的有限公司,制订和颁布绝大部分的澳大利亚自愿性技术和商业标准。这些标准的开发是邀请相关方在一个开放的过程中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根据同联邦政府签署的谅解备忘录,明确了澳大利亚标准协会是澳大利亚公认

27、的、最高的国家标准化机构。新西兰标准协会新西兰第一个国家标准化组织是在1932年成立。新西兰标准协会是国家权威的标准制订机构。新西兰标准协会是按照1988 标准化法成立的,由贸易工业部主管的标准协会。澳大利亚/新西兰标准澳大利亚/新西兰标准是在澳大利亚标准协会和新西兰标准协会积极合作下,由工业、政府、消费者和其他行业组成的专家委员会编写的,发布的标准中的要求或建议是他们达成的共识,同时,也考虑了其他来源的建议。标准发映了最新的科学技术和工业经验。澳大利亚/新西兰标准出版后,会不断的评估、检定,并定期考虑,以包含不断更新的技术。国际合作澳大利亚标准协会和新西兰标准协会有责任在制订国际标准时,提出

28、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建议,同时根据国际经验,将国际标准纳入国家联合标准中。这将在协助本地工业在国际市场上竞争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两个组织都是ISO(国际标准化组织)和IEC(国际电工委员会)的国家成员。我们的网址:.au www.standards.co.nzGPO Box 5420 Sydney NSW 2001行政部门电话 (02) 8206 6000传真 (02) 8206 6001Email mail.au客户服务电话 1300 65 46 46传真 1300 65 49 49Email sales.au网址 .auLevel 10 Radio New Zealand House155 The Terrace Wellington 6001(Private Bag 2439 Wellington 6020)电话 (04) 498 5990传真 (04) 498 5994客户服务 (04) 498 5991信息服务 (04) 498 5992Email snzstandards.co.nz网址 www.standards.co.nzISBN 0 7337 4166 5 Printed in Austra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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