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会员邮件1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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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编 法律事实第八章 法律事实概要【本章体系】【重要考点】法律事实的概念、事实行为【精选试题】法律事实一章所涉及的题目除法律行为外,即为与法律行为相对的事实行为,故将这一章的题目与法律行为一章合并进行精选和编排。此处略去。第九章 法律行为【本章体系】【精选试题】一. 单项选择题1. “吃巧克力”与“扔掉吃剩的巧克力“,两者从民法意义上看 A. 前者为负担行为;后者为处分行为B. 前者为事实行为;后者为法律行为C. 前者为有因行为;后者为物权行为D. 前者为法律行为;后者为事件2. “催告”属于?A. 法律行为B. 事实行为C. 准法律行为D. 事件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是

2、哪一个?A. 悬赏广告B. 债务免除C. 代理权授予D. 遗嘱行为4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一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对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A乙的行为可推定为购买甲新著的意思表示B乙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在此基础上成立的买卖合同可撤销C甲的行为属于要约,乙的行为属于附条件承诺,二者之间成立买卖合同,但需乙最后确认D乙的行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间并未成立买卖合同5.甲、乙在火车上相识,甲怕自己到站时未醒,请求乙在A站唤醒自己下车,乙欣然同意。火车到达A站时,甲沉睡,乙也未醒。甲未能在A

3、站及时下车,为此支出了额外费用。甲要求乙赔偿损失。对此,应如何处理?A由乙承担违约责任B由乙承担侵权责任C由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D由甲自己承担损失6.装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项工程后,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了物业管理公司乙。但甲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等业务。甲乙的买卖行为法律效力如何? A属于有效法律行为B属于无效民事行为C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D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7.送奶人误将王某订的牛奶放入其邻居张某家的奶箱中,张不明所以,取而弃之。张某行为的性质应如何认定?A构成不当得利B构成侵权行为C构成无权代理D. 并无不当8.单务民事法律行为是指? A. 民事法律行为的一方

4、当事人只负有义务,而另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 B只需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便可成立的法律行为C行为双方都为一人的法律行为D产生的民事权利与义务为单一的法律行为 9.甲乙双方约定:甲公司租乙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但乙方所附条件是:若到年底上述设备有富余。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 A附延缓期限的行为 B附否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C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 D附肯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10.民事行为的有效条件包括 A. 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 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C. 行为内容不违法 D. 行为的形式为书面形式 11.甲殴打乙致乙死亡,为此甲赔偿乙家属2万元。乙家属料理后事后,分割了

5、乙的财产。引起上述侵权赔偿关系和财产继承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分别是?A事件、行为 B行为、事件 C事件、事件 D行为、行为 12.下列行为中属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是?A授权行为 B遗嘱行为 C撤销行为D买卖行为 13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7 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万块钱买你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 赶走,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关于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合同尚未成立 B合同无效 C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 D乙应当履行

6、该合同二. 多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法律行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法律行为体现了实施法律行为当事人的效果意思与法律规定的效果意思的融合B. 有些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是合法的行为C. 能够引起法律规定效果的法律行为是合法的行为D. 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都是合法的行为2.甲因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连续三次均差一分而落榜,愤而弃其书于垃圾堆。清洁工人乙于清洁垃圾时发现该套书,喜拾之其傻子丙学习之用。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 甲所为意思表示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B. 甲所为意思表示为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C. 甲所为意思表示于完成时发生效力D. 甲氮意思表示于乙拾到时发生效力3.意思表示与法律行为在效力方

7、面的关系如何?A. 有意思表示,法律行为方可有效B. 法律行为的效力取决于意思表示的合法性C. 效果意思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内容和范围D. 意思表示的瑕疵,能够决定法律行为无效或可撤消3.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是法律行为的重要分类,下列行为中,属于处分行为的有哪些? A. 抵押合同B. 债权放弃的书面意思表示C. 将房屋交给承租人占有、使用而自己不占有、使用D. 订立书面赠予合同并公证4.下列关于抛弃的正确判断是哪些? A. 抛弃是单方法律行为B. 不动产物权的抛弃,需办理注销登记C. 对设有他物权的物抛弃后,他物权即消灭D. 被抛弃的物,再为他人所有,必为原始取得5.下列行为中,不得附条件的有哪些

8、?A. 法定抵消B. 结婚C. 票据背书D. 借款行为6.下列行为中,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的是?A授权行为B行使撤销权的行为C买卖行为D行使法定抵销权的行为7.下列对绝对无效法律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 当事人认为无效即无效B. 自始无效C. 需法院确认后无效D. 任何人均可主张其无效8.关于法律行为的下列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些:A法律行为要求行为人的目的意思与效果意思相一致B可撤销的法律行为在撤销前是不合法的行为C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可作为同义词使用D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判断法律行为效力的依据三. 简答题1.试述民事法律行为生效应当具备的条件。2.法律行为无效与可撤销的区别与联系四分析题1试论民

9、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要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2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3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及其条件的法律特点。【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B考点:法律事实的分类解析:吃掉是一种事实上的处分,为事实行为。扔掉是法律上的处分,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参见内容:详见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43页。2.答案:C考点:准法律行为解析:催告属于准法律行为之一种参见内容:详见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49页。3.答案:D考点:意思表示的分类解析:遗嘱中的继承人仅仅

10、是受益人,并不是相对人。遗嘱的生效与继承人无关,不是意思表示的相对方。故D为当选项。参见内容:详见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57页。4.答案:D考点:意思表示解析:此题颇具理论性,应结合意思表示的有关理论进行分析。意思表示的要素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目的意思、效果意思和表示行为。其中目的意思是意思表示据以成立的基础。具体到本题,鉴于学生乙并未认识到在签字本上的签字有承诺的法律效果,而将其作为一般签字本对待,因此学生乙的签字行为并无表示意识,即目的意思包含在内,根据前述意思表示理论,不能构成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意思表示,故合同未成立。5.答案:D考点:情谊行为解析:本题可以

11、按照情谊行为来处理,即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唤醒一事达成的意思仅属于不受法律拘束的情谊行为,双方当事人在该意思成立之时就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拘束力,因此当发生损失时,任何损失均应当由受损者自己承担。6.答案:考点: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解析: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依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包括三项,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本题中装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项工程后,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了物业管理公司乙。甲乙的买卖行为完全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属于有效法律行为,虽然甲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

12、等业务,但是并不影响该行为的合法成立。参见内容:详见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71页。7.答案:考点:法律事实解析:本题适用排除法来解题。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上的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事实。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是:()一方取得利益,即其财产增多;()造成他人损失,即其财产减少;()受益与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须没有合法根据,即一方取得利益没有合法的原因。本题中张不明所以将牛奶取而弃之,即张某并没有取得利益使其财产增多,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因此可排除选项。本题中送奶人误将王某订的牛奶放入其邻居张某家的奶箱中,张不明所以取而弃之的行为不属于违反民法

13、对权利保护规范的不法行为,因此可排除选项。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的民事行为,包括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本题中张某与王某之间不存在代理关系,因此可排除选项。8.答案:A考点:单务法律行为解析: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将法律行为进行不同的分类。其中单务法律行为是指一方当事人只负有义务,而另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的民事行为,故A正确。注意与单方法律行为的区别,只需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便可成立的法律行为为单方法律行为,故B错误。参见内容:详见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53页。9.答案:C考点:条件的分类解析: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

14、将条件进行不同的分类,停止条件是限制法律行为发生效力的条件,即当条件发生时法律行为开始发生效力,又称为延缓条件。以作为条件之事实是否发生为标准分为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又称为肯定条件和否定条件。肯定条件是指以事实的发生作为条件。故C正确。参见内容:详见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73页。10.答案:B考点:法律行为生效的要件解析:法律行为生效的要件包括:行为人具备相应的(而非完全,故A错误)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法律行为符合法定形式或当事人约定的形式(不一定要求是书面形式,故D错误);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仅仅不违法还不够,故C错误);法律行为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

15、三人的利益。故B正确。参见内容:详见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71页。11.答案:B考点:法律事实的分类解析:侵权赔偿关系的产生的法律事实说甲殴打乙致乙死亡的行为,而财产继承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是乙死亡这一事件。故本题答案为B。 12.答案:D考点:双方法律行为解析:双方法律行为是指由两个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故D正确。ABC均为单方法律行为。参见内容:详见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54页。13.答案:C考点:附条件的法律行为解析:合同自当事人达成合意时成立,附条件的合同中的条件成就与否影响合同的效力,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为自己的

16、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本题中,双方达成合意合同成立,且所附条件未成就不是因为当事人恶意所为,合同未生效,因此乙有权拒绝拒绝履行该合同。二. 多项选择题1.答案:ABD考点:法律行为的合法性解析:法律行为的合法性可以在三个层次上理解,一个是成立效力,一个是预期效力,一个是作为一种法律事实的效力。C错误,能够引发单纯作为法律事实的效果的行为不一定是合法行为。2.答案:BC考点:意思表示解析:抛弃为单方法律行为,属于无相对人的意思实现。参见内容:详见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53页。3.答案:ACD考点:法律行

17、为与意思表示解析:B项失之绝对,法律行为的效力不仅仅取决于意思表示的合法性。仅就意思表示而言,还要求意思表示真实,另有其他有效条件。参见内容:详见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71页。4.答案:AB考点:处分行为解析:处分行为是指直接作用于某项现存权利的法律行为,是可以直接使权利发生变动的法律行为。故AB正确。C项属于出租人对自身义务的履行,属出租房屋的交付行为,本身不引起法律关系的变动,故错误,订立赠与合同,发生债权债务关系,为负担行为,故D错误。参见内容:详见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157页。5.答案:ABD考点:抛弃解析:以抵押权为例

18、,物品的所有权人抛弃所有权后,抵押权人还是可以通过抵押权来优先受偿的,所以C错误。6.答案:ABC考点:附条件的法律行为解析:形成权一般不得附有条件,形成权一般是使某一项法律关系明确化,附条件将不明确。结婚属于身份行为,不得附条件。票据行为附条件,要么条件无效,要么行为无效。故ABC为当选项。参见内容:详见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73、174页。7.答案:ABD考点:单方法律行为解析:单方法律行为是指依据单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其特点是无需征得他人同意,行为人直接作出意思表示即可。A项授权行为是授权人直接把代理权限授予他人,无需征得他人同意;B项行使撤销

19、权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请求撤销某种行为使该行为失去效力的行为,无需征求他人是否允许撤销的意思;D项行使法定抵销权以抵销权人通知他方即可完成。因此,ABD三项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符合题意。而C项买卖行为的成立,仅有当事人单方的意思表示不足,还必须双方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因此,买卖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参见内容:详见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53页。8.答案:BD考点:法律行为的无效解析:法律行为的无效是自始无效、绝对无效(即无需任何人主张,也无需经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确定无效。故其无效不必经过法院确认,仅满足法律规定的无效条件,任何人均可以主张无效。但注意的是需要满足法律规定

20、的无效原因,故亦并非当事人主张无效即无效。故AC错误。参见内容:详见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78页。9.答案:AD考点: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解析:单方行为来说,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的一样的;就合同行为而言,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就不一样了,意思表示仅是法律行为的要素,故C选项是错误的。A选项考查法律行为的概念,法律行为是目的意思与效果意思的结合,故A选项是错误的。B选项,例如重大误解的是可撤销的,但是在撤销前并不是不合法的,故B选项是错误的。D选项,任何法律行为都先判断成立与否,然后再考虑效力问题,故D选项正确的。三. 简答题1.答案:民事法律行为简称法律行为,是指公民、

21、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合法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要件应具备以下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是民事法律行为要具备的首要条件。所谓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同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要相适应。对法人而言,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条件是其所进行的民事活动应与其业务活动性质、范围相适应。 (2)意思表示真实 。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有二项基本要求,一是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与其内心意思相一致,二是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是行为人自愿作出的,不是在受到他人欺诈、威胁的情况下作出的。(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法律行为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或当事人约定的形式

22、。(5)法律行为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参见内容:详见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71页。2.答案:联系:结果相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区别:(1)原因不同(根据民通与合同法规定详细列举原因)。(2)是否需主张不同。(3)性质不同:无效是从未生效,也无生效的可能性;可撤销则在撤销前为有效行为,又成立生效行为的可能性。(4)是否受时间限制不同。撤销权的行使受除斥期间的限制。参见内容:详见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76-184页。第十章 法律行为的代理【本章体系】【精选试题】一. 单项选择题1.甲旅馆委托乙公司代购50台彩电,甲

23、乙双方约定,乙公司与第三人丙成交后,由乙通知甲方向第 三人付款。乙与丙订了电视机买卖合同,乙丙合同约定:乙方为完成委托任务向丙方购买电视机,乙方应在收到电视机后,由甲方立即付款。之后,丙方按约定交付了电视机,乙方通知甲,甲旅馆支付了电视机价款。这里的关系为 A. 显明代理关系 B. 复代理关系C. 隐名代理关系 D. 共同代理关系2.能够代理的行为有?A. 表现行为B. 法律行为 C. 事实行为D. 占有行为答案:B3.在下列与代理的关系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有委托必有代理B. 委托是基础关系而代理是单方授权的结果C. 超越代理意味着修改合同D. 代理是委托的外部表现行为答案:B4.张某

24、是某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该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对外签约。后张某因收取回扣被企业除名,但空白合同书未被该企业收回。张某以此合同书与他人签订购销协议,该购销协议的性质应如何认定?A不成立B无效C可撤销D成立并生效5.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 )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A被代理人 B自己 C被代理人或者自己 D行为人 6.下列行为中属于民事代理的是? A. 代为书写遗嘱 B. 代拟发言稿 C. 代买办公用品 D. 代为主持会议 7.根据代理权产生依据的不同,可将代理分为?A法定代理、指定代理与委托代理B自己代理与双方代理C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D显名代理与隐名代理8.下列情形中,导致委托

25、代理关系终止的是?A代理人经委托人同意,转托他人代理 B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C作为代理人的法人法定代表人更换 D被代理人死亡 9.在一般情况下,委托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转委托代理的,在下列( )情况下,复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直接承担?A. 委托代理人事先通知被代理人B. 委托代理人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的C. 委托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的D. 转委托代理的后果对被代理人有利的二. 多项选择题1下列行为中,不发生代理的法律效果的有哪些?A.甲有朋自远方来,甲不在,邻居乙代甲招待该客人的行为B.甲为某公司董事长,甲以该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的行为C.甲为贸易货栈,将乙委

26、托给自己出卖的自行车以自己的名义出卖给丙的行为D.甲将邮局转来的给乙董事长的信件送给乙董事长的行为2.甲委托乙前往丙厂采购男装,乙觉得丙生产的女装市场看好,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义向丙订购。丙未问乙的代理权限,便与之订立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甲有追认权B丙有催告权C丙有撤销权D构成表见代理3.下列各项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是?A超越代理权 B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C自己代理 D双方代理 4.某甲对某乙说:“张某要我告诉你,他有一部使用了一年的25英寸的松下电视机,拟以3000元转卖给你,你要不要?”某甲的言语( )A. 构成代理B. 构成传达C. 构成单方法律行为D. 为非单方

27、法律行为5.授权委托书在意定代理中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A. 委托合同B. 代理权C. 被代理人的意思表示D. 有偿的法律行为6.下列哪些项的表述是基于代理关系中所处的层次为标准对代理进行的分类?A. 本代理B. 共同代理C. 复代理D. 积极代理7.下列哪些项属于代理的分类?A. 单独代理和共同代理B. 法定代理和意定代理C. 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D. 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8.下列哪种情况下,被代理人死亡不影响代理权的存续?A. 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B. 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均予承认的C. 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权终止的D. 在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进行,而在被代理人死亡后为被代

28、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完成的三. 简答题1.有效代理的法律要件2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区别3.简述表见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和效力4.试举例说明什么是表见代理,并简要说明该制度的合理性。四分析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要求分析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制度构成和制度价值)。2.我国民间有一种说法:“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请运用代理的理论知识对其加以辨析。【答案解析】一. 单项选择题1.答案:C考点:隐名代理解析:以代理是否以本人的名义实施

29、为标准可以将代理分为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隐名代理是指不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代理,但第三人知道或根据情况可以得知被代理人的代理。故C正确。参见内容:详见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99页。2.答案:B考点:代理的范围解析:有效代理的要件之一即为代理行为必须是法律允许并可以代理的行为。代理只适用于财产性的法律行为,故B正确。参见内容:详见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20页。3.答案:B考点:代理权的授予与委托解析:代理权的授予与委托是两个问题。一般而言,委托是代理权授予的基础关系。委托属于外部关系,代理则为内部行为。超越代理会导致超越部分的代

30、理行为无效。故B正确。参见内容:详见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10、211页。4.答案:考点表见代理解析:所谓表见代理,本属于无权代理,但因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具有外表授权的特征,致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法律使之发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效果。表见代理成立的特别要件是:()须行为人无代理权。()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这是成立表见代理的客观要件,这一要件是以行为人与本人之间存在某种事实上或法律上的联系为基础的。这种联系是否存在或是否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应依据一般交易情况而定。通常情况下,行为人

31、持有本人发出的证明文件,如本人的介绍信、盖有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等,这些证明文件构成认定表见代理的客观依据,对这一客观依据,依据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相对人负有举证责任。本题中张某被开除后,以盖有该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他人签订购销协议,即属于表见代理的情形,故该购销协议已经成立并生效。此外需要考生注意的是,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盗用他人的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合同的,一般不认定为表见代理,但本人应负举证责任,如不能举证则构成表见代理。对于借用他人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的合同,一般不认定为表见代理,由出借人与借用人对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负连带责

32、任。参见内容:详见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31页。5.答案:A考点:代理的概念和有效代理的要件解析:代理是指一人在法定或者约定的权限内,以他人名义为法律行为,而法律行为的结果却归属于该他人的行为。该他人称为被代理人或者本人。代理人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法律行为是代理有效的要件之一。参见内容:详见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94页。6.答案:C考点:代理的范围解析:代理行为的范围具有以下限制:代理只能适用于财产性的法律行为;非法律行为不能代理;在法定代理,单方法律行为(形成权的行使除外)不能代理。故C正确。参见内容:详见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

33、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20页。7.答案:A考点:代理的分类解析:法定代理、指定代理与委托代理,是根据代理权产生的原因进行划分。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以是否以被代理人名义为标准区分;显名代理与隐名代理,是根据第三人是否知道代理人与本人之间的代理关系进行划分。自己代理,是指代理人与自己订立合同;双方代理,是指代理人既代理本人,又代理第三人为同一民事法律行为的代理。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都是滥用代理权的情形。参见内容:详见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01-204页。8.答案:B考点:代理终止的原因解析:复代理人依然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而不是代理人的代理人。故A错误。作为

34、代理人的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更换,由更换后的法定代表人担任代理人,故C错误。被代理人死亡并不必然导致代理权的消灭,参见民通意见第82条。故D错误。参见内容:详见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16页。9.答案:B考点:复代理解析: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时,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故B正确。但紧急情况下,为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委托他人的除外,本题中的设定条件是“一般情况下”,故C错误。参见内容:详见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03页。二. 多项选择题1.答案:ABCD考点:代理与类似制度的区别解析:在民法中,代理一般仅限于法律行为

35、。A为情谊行为,不属于法律行为范畴,故错误;B中甲与所在公司具有同一人格,为代表行为,而非代理,故错误。C为行纪,属于间接代理,不直接发生代理的法律效果,故错误。D属于传达,故错误。参见内容:详见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04-207页。2.答案:ABC考点:无权代理解析:无权代理,就是没有代理权的代理。无权代理不是代理的一种形式,而是具备代理行为的表象但是欠缺代理权的行为。无权代理在法律上并非当然无效,应当根据具体情形具体分析。表见代理,指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客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况,且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因而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效力。表见代理属

36、于广义的无权代理的一种。本题中,乙并没有使丙信其有代为购买女装的权利的表象,所以,本题应属于无权代理。丙无法知道乙的具体权限,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乙无权采购女装,属于善意相对人。合同法第48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可见,ABC都正确。参见内容:详见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21-223页。3.答案:A考点:滥用代理权解

37、析:滥用代理权包括两种情况: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一方损害被代理人。在改版前的江平主编的民法学一书中的滥用代理权的相关表述中包括有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但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并不必然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法律亦不必然对其采否定态度。而依照改版后的民法学的表述,则本题没有正确答案,此处列出,提醒考生注意。参见内容:详见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13、214页。4.答案:BD考点:传达解析:传达是指向相对人表示委托人已经决定的意思或将已完成的意思表示传达给相对人。传达人传达的是他人的意思表示。传达与代理最大的区别在于,传达中无传达人的独立意思表示的参

38、与,而且不要求传达人的行为能力。故BD正确。参见内容:详见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04、205页。5.答案:BC考点:代理权的授予解析:代理权的授予与委托合同有诸多不同之处。代理权授予属单方法律行为。参见内容:详见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10页。6.答案:AC考点:代理的分类解析: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对代理进行不同的分类。在多层代理中以代理关系所处的层次为标准可以将代理分为本代理和复代理。故AC正确。共同代理是以代理权属于一人或多人为标准而进行的分类的一种;积极代理是以代理人所为的行为内容为标准而进行的分类的一种。参见内容:详见江平主编

39、: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03、204页。7.答案:ABD考点:代理的分类解析:本题很容易出错,关键在于考生极易将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也归为代理的分类中,但实际上,间接代理根本不是代理,只是为表述方便而进行的划分,故C错误。参见内容:详见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00页。8.答案:ABCD考点:被代理人死亡对代理权消灭的例外解析:被代理人死亡,并不必然导致代理权的消灭,对此民通意见第82条有规定。参见内容:详见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16页。三. 简答题1.答案:有效代理的要件如下:(1)代理人应当具有代理权(2)代理

40、人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法律行为(3)代理人个人至少应是限制行为能力人(4)代理行为必须是法律允许并可以代理的行为。参见内容:详见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07-220页。2.答案: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存在下列不同:(1)概念不同。(2)构成要件不同(3)类型化的不同(4)产生的法律效果不同参见内容:详见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20-231页。3.答案:表见代理是指被代理人因疏忽的表见行为引起了善意第三人对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的合理信赖,为保护这种合理信赖而让无权代理产生如有权代理相同的结果。表见代理应具备以下构成条件:(1)客观要件:必须有

41、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外观,而且这些外观由一系列的情况构成,这些事实使一个正常人会毫不怀疑地信赖代理人具有代理权。(2)主观要件。第一,信赖的正当性,亦即要求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第二,被代理人的可归责性。参见内容:详见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28、229页。另见(2006年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入学考试专业课试题民法第7题)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和效力4.答案:交易安全说认为,把表见代理理解为保护交易安全的制度,在客观上有代理权存在的外观的情形,保护无过失地信赖该外观的相对人,便是表见代理。合理信赖是交易安全的另一种说法,合理信赖比交易安全更具体、更客观、更容易判断,利于司法适

42、用。表见代理说认为,在表见代理制度的背后,存在着表见法理,以作出违反真实的外观这种归责性为前提,保护有正当理由信赖该外观的人。应该说“表见代理说”更合理。因为,如果法理让一个无权代理产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理后果,若没有能够合理信赖存在授权的外观,若无被代理人的可归责性及信赖这种授权外观的正当理由,则难以将这种结果归属被代理人。如果仅仅从“动态安全”的角度来说明表见代理的合理性,就等于说,动态安全优于静态安全,那么,任何一个交易的相对方在交易完毕后都会由动态变为静态,其立即会从一个制度的受益者变为该制度的受害者。因为静态是目的,而动态仅仅说手段。四. 分析题1. 答案:表见代理是指被代理人因疏忽

43、的表见行为引起了善意第三人对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的合理信赖,为保护这种合理信赖而让无权代理产生如有权代理相同的结果。表见代理应具备以下构成条件:(1)客观要件:必须有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外观,而且这些外观由一系列的情况构成,这些事实使一个正常人会毫不怀疑地信赖代理人具有代理权。(2)主观要件。第一,信赖的正当性,亦即要求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第二,被代理人的可归责性。该制度起协调本人利益和相对人利益的作用,通过对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而起到维护交易安全的目的。在表见代理制度的背后,存在表见法理以作出违反真实的外观这种归责性为前提,保护有正当理由信赖该外观的人。表见代理成立后,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被

44、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享有其权利,承担其义务。被代理人有权要求无权代理人赔偿因无权代理而造成的损失。参见内容:详见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25-231页。2.答案: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代理概念、代理权的产生根据或代理方式、代理权行使规则、滥用代理权、代理的适用范围。由于本命题已经告知考生运用代理理论分析,而代理理论无非是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的分类、代理权及其行使、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以及代理关系的消灭等。运用这些理论分析该说法时,除了进行恰当的判断外,按照一定的逻辑思路串联起委托代理的概念、代理权限范围内行使代理权、履行代理职责、不得擅自转委托、不得滥

45、用代理权、亲自完成代理事务、违法代理等关键短语,回答即为圆满。(1)该说法用代理理论分析有一定道理,但不完全正确。(2)“受人之托”是指接受他人委托,“忠人之事”是指按照委托要求完成委托人交给的任务。该说法反映了委托代理制度。委托代理是指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产生的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是根据法律规定取得代理权而产生的代理。(3)在委托代理中,代理人接受委托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代理权行使规则行使代理权。即代理人应当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行使代理权,不得进行无权代理;代理人行使代理权应当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恪尽职守,积极履行代理职责;代理人应当亲自完成代理事务,不得擅自转委托;代理人不得滥用代理权,为自己代理、双方代理和恶意串通代理而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从这一角度说,该说法是正确的。(4)由于并非是任何行为都可适用委托代理。有些行为虽然“受人之托”,但却不能做“忠人之事”如委托从事违法行为。此外还有人身性质的行为、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应当由特定的人亲自为之的行为不能适用委托代理。从这个角度讲,该说法不正确。第十一章 民法上的时间【本章体系】【重要考点】诉讼时效的计算、除斥期间)【精选试题】一. 单项选择题1.甲向乙借款3000元,约定当年6月底归还,但届期甲未还钱。乙7月底向甲催讨,甲表示:“现无钱,保证年底归还”,乙同意。但至10月底时,乙就要求甲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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