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审批261091718260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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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审批一、流程申请人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批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二、审批内容网吧设立。三、审批的法律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第四条。四、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总量控制,合理布局。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批。五、审批条件(一)设立网吧独立门店,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2、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3、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安装有网络运营监控管理软件;4、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相关

2、从业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1人、经营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1人以上;5、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计算机设备台数不得少于80台,单机占地面积不得少于3平方米(不含办公室、洗手间、小卖部、外走廊等附属用途建筑物的占地面积),场所总面积不得小于250平方米;6、符合我市网吧规划总量和布局要求。(二)设立网吧连锁经营企业的连锁门店(含直营连锁门店和加盟连锁门店),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2、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安装有网络运营监控管理软件;3、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相关从业资格的经营管理人员、安全管

3、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4、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计算机台数不得少于80台,单机占地面积不得少于3平方米(不含办公室、洗手间、小卖部、外走廊等附属用途建筑物的占地面积),场所总面积不得小于250平方米。5、符合我市网吧规划总量和布局要求。(三)网吧经营场所的选址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不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 2、不在居民住宅楼内;3、不得附设在工业建筑内;4、不毗邻危险物品仓库;5、不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6、应设在建筑的首层或二、三层;7、位于临街或路面宽度不少于6米的道路旁;8、网吧(包括独立门店、连锁门店)之间有一定的间隔距离,同

4、一街道的直线间隔距离不得少于300米,不同街道方圆距离不得少于150米。 (四)网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以下消防安全要求:1、安全出口数量、疏散宽度、距离和消防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2、商住楼内的网吧与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应分开设置;3、新建、改建、扩建或进行内部装修的,建设或经营单位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审核、验收,并应在开业或使用前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经验收、检查合格后取得建筑消防验收意见书及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方可使用或开业。六、申请材料(一)立项申请 网吧独立门店(含直营连锁门店和加盟连锁门店)立项申请必须向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

5、管部门提供以下材料:(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立项申请表(一式1份,收原件);(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一式1份,核实原件,收复印件);(3)企业章程(一式1份,收原件);(4)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非东莞户籍的还需提交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户口所在村或居委会对其在法律上无不良品行的证明(一式1份,核实原件,收复印件);(5)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意向书(一式1份,核实原件,收复印件);(6)经营场所平面图及周边区域200米,同一街道300米、不同街道方圆150米范围内方位图(一式1份,收原件);(7)1人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一式1份,核实

6、原件,收复印件),(8)同意网吧选址意见书(一式1份,核实原件,收复印件)。(二)发证申请申请人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提出发证申请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1、同意立项通知书(一式1份,收原件);2、网络文化经营许可申请表(一式1份,收原件);3、守法经营承诺书(一式1份,收原件);4、营业场所内布局、出入口设置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标志的照片(一式1份,收原件);5、与有资格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签订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合同(一式1份,核实原件,收复印件);6、市公安消防局核发的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一式1份,核实原件,收复印件); 7、市公安局核发的网络安全管理软件安装证书(一式1份

7、,核实原件,收复印件);8、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核发的网络运营监控管理软件安装证书(一式1份,核实原件,收复印件)。七、审批程序(一)获取网吧经营指标申请人按全市网吧布点情况,选择有经营意向的布点到布点所属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进行申请,并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交纳保证金,委托东莞产权交易中心编号,以抽签的方式产生网吧经营指标。(二)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获取网吧经营指标通知书向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办理立项申请后,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1、立项申请申请人持获取网吧经营指标通知书和其他立项材料向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提出立项申请。2、立项审核(1

8、)初审。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认真核对立项申请材料,并实地勘查确保网吧经营场所符合选址要求。初审合格的,由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并出具同意网吧选址意见书后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初审不合格的,退回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2)公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将初审合格的申办经营场所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合格的,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做出同意立项的决定,发给同意立项通知书;公示不合格的,不予立项,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3、安全审核。申请人凭同意立项通知书开展网吧筹建工作。完成筹建后,向市公安消防局申报消防审核、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经审核和验收检查合格后,向市公安局申请信息网络安全审

9、核,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申请安装网络运营监控管理软件。4、发证申请。申请人凭市公安消防局核发的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市公安局核发的网络安全管理软件安装证书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核发的网络运营监控管理软件安装证书以及其他申请材料,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提出发证申请。5、勘查发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收到发证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实地勘查,重点勘查计算机台数和场地面积。审核合格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书面说明理由并限期整改。对半年内未能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收回指标。 (三)申办营业执照申请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的应到工商

10、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申请人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个工作日内,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别报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备案。八、申请表格(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立项申请表;(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申请表。九、审批时限镇初审时限为5个工作日,立项20个工作日,审批15个工作日(实地检查和公示期不包括在审批时效内)。十、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十一、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领取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申领工商执照,开展经营活动。十二、年审或换证网吧实行年审制度,每五年换证一次。注: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派专人根据原件核对复印件,并且由核对

11、人签名,加盖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印章。咨询电话:22807083 受理日期: 档案号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立项申请表申 请 者: 申请日期: 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制单位名称设立地址营业面积计算机台数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移动电话邮政编码E-mail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心初审意见除需核查申请单位提交的文件材料外,还需实地核查如下内容:是否1、是否不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2、是否不在居民住宅小区内; 3、是否不毗邻重要仓库或危险仓库;4、网吧经营场所在同一街道的直线间隔距离是否不少于300米,不同街道方圆距离不少于150米; 5、是否位于临街或路面宽度不少于

12、6米的道路旁;6、是否不在工业建筑内;7、是否在建筑物的地面首层以上、三层以下;8、是否不在建筑物袋形走道(即仅有一个出入口的走道或有两个出入口但其中一个十分狭窄的走道)的两侧或尽端;9、设在商住楼内的是否与居民住宅分开设置安全出口;10、其他。 签名: 年 月 日 提交申请资料目录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资料是否齐全是()否()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企业章程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4非东莞户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5户口所在村、居委会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在法律上无不良品行的证明6营业场所的自有房产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意向书 7经营场所平面图及方圆2

13、00米,同一街道300米、不同街道方圆150米范围内方位图81人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9同意网吧选址意见书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批意见公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文化市场与产业科意见 签名:年 月 日分管副局长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同意立项通知书编号发出日期年 月 日注:此表一式一份,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晰,涂改无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应整齐折叠粘贴在此页)企业章程 (应整齐折叠粘贴在此页)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非东莞户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 (应整齐折叠粘贴在此页)村、居委会对法定代表人或者

14、主要负责人在法律上无不良品行的证明(复印件) (应整齐折叠粘贴在此页)营业场所的自有房产产权证明或租赁意向书(复印件) (应整齐折叠粘贴在此页)经营场所平面图及方圆200米,同一街道300米、不同街道方圆150米范围内方位图(复印件) (应整齐折叠粘贴在此页)1人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应整齐折叠粘贴在此页)同意网吧选址意见书(复印件)(应整齐折叠粘贴在此页)受理日期: 档案号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申请表单位名称: 申请日期: 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制单位名称设立地址企业类型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手 机E-MAIL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住址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技术管理

15、员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安全管理员身份证号联系电话ISP提供商上网方式营业面积上网台数计算机主要配置带宽或电路条数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批意见勘验场地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文化市场与产业科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分管副局长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签发许可证编号发证日期 年 月 日发证人领证人注:1、此表一式一份,用钢笔或签名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晰,涂改无效。2、申请者领取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后,应到工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3、领取营业执照三个工作日内,将执照复印件分别报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和市文广新局备案。提交申请资料目录需提交材料的复印件材料是否齐全是()否()1同意立

16、项通知书2守法经营承诺书3营业场所内布局、出入口设置未成年人进入标志的照片4与有资格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签订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合同5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6网络安全管理软件安全证书7网络运营监控管理软件安装证书同意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应整齐折叠粘贴在此页)守法经营承诺书 (应整齐折叠粘贴在此页)营业场所内布局、出入口设置未成年人进入标志的照片(应整齐折叠粘贴在此页)与有资格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签订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合同(复印件) (应整齐折叠粘贴在此页)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 (应整齐折叠粘贴在此页)网络安全管理软件安装证书(复印件)装订线

17、 (应整齐折叠粘贴在此页)网络运营监控管理软件安装证书(复印件)装订线 (应整齐折叠粘贴在此页)网吧连锁企业认定一、流程申请人总部所在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批核发网吧连锁企业认定证书二、审批内容总部设在东莞市内的网吧连锁企业认定。三、审批的法律依据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文市发200935号)第六条。四、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没有数量限制,符合我市网吧规划总量和布局要求,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批。五、认定标准(一)申报认定网吧连锁经营的企业其总部在东莞市的由东莞市文化行政部门负责认定,报省文化厅备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2、必须

18、采取直营的经营方式,不允许以加盟门店的形式申报;3、全资或控股的直营门店在本省范围内不少于5家(含家);4、连锁直营门店和连锁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一致;5、有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财务管理、统一形象标识和统一计算机远程管理的形式;6、所有直营门店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未受过有关部门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做出的罚款(含罚款)以上的行政处罚;7、符合本行政区域网吧规划总量和布局要求。(二)申报全国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的,直接向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1、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2、全资或控股的直营门店数不少于30家,且在3个以上(含3个)的省(

19、自治区、直辖市)设有直营门店。六、申请材料(一)网吧连锁经营企业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收原件); (二)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申请书(一式一份,收原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一式一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一式一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五)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一式一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六)各直营门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一式一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七)各直营门店工商营业执照(一式一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八)各直营门店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一式一份,

20、核原件,收复印件); (九)统一的财务制度、具备可联网的计费软件系统与技术管理软件的说明文档、服务器架设地址、托管或线路租用合同及客户端分布情况(一式一份,收原件); (十)自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所属直营门店未受过罚款(含罚款)以上的行政处罚的声明(一式一份,收原件)。七、审批程序(一)初审申请人持相关材料报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签署意见后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二)审核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20个工作日内认真审核,需要公示的依法向社会公示。审核通过的,核发网吧连锁企业认定证书;审核未通过的,退回申请材料并说明理由。八、申请表格网吧连锁

21、经营企业认定申请表。九、审批时限镇初审时限为5个工作日,审批20个工作日(实地检查和公示所用时间不包括在审批时效内)。十、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网吧连锁企业认定证书。十一、年审网吧连锁企业实行年审制度,每五年换证一次。注: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派专人根据原件核对复印件,并且由核对人签名,加盖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印章。咨询电话:22807083受理日期: 档案号码:网吧连锁经营企业认定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制单位名称连锁总部地址各直营连锁门店情况(不够页可另附)直营连锁门店名称直营连锁门店地址门店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企业类型注册资本

22、从业人员数平均定价服务器架设地址ISP提供商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提交申请资料目录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资料是否齐全是()否()1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4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5各直营门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6各直营门店工商营业执照7各直营门店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8统一的财务制度、具备可联网的计费软件系统与技术管理软件的说明文档、服务器架设地址、托管或线路租用合同及客户端分布情况9自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所属直营门店未受过罚款(含罚款)以上的行政处罚的声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

23、版局审批意见总部所在镇(街)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公示反馈意见情况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文化市场与产业科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分管副局长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认定证书编号发出日期年 月 日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申请书(原件) (应整齐折叠粘贴在此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应整齐折叠粘贴在此页)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应整齐折叠粘贴在此页)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原件)(应整齐折叠粘贴在此页)各直营门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应整齐折叠粘贴在此页)各

24、直营门店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应整齐折叠粘贴在此页)各直营门店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应整齐折叠粘贴在此页)统一的财务制度、具备可联网的计费软件系统与技术管理软件的说明文档、服务器架设地址、托管或线路租用合同及客户端分布情况(应整齐折叠粘贴在此页)自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所属直营门店未受过罚款(含罚款)以上的行政处罚的声明(原件)(应整齐折叠粘贴在此页)连锁企业的形象标识(原件)(应整齐折叠粘贴在此页)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地址变更审批 一、流程图申请人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初审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查新址申请人按要求备齐相关材料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5、审批二、审批内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地址三、审批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第十三条。四、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没有数量限制,符合我市网吧规划总量和布局要求,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批。五、审批条件(一)营业场所设立满2年;(二)变更后的地址必须在原中签区域范围内(确实属于政府拆迁无法在原中签区域选址的,由规划部门出具证明,经当地镇政府批准,报文化主管部门重新核定选址区域);(三)变更后的地址必须符合“三个距离”的要求,即不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同一街道的直线间隔距离不得少于300米,不同街道方圆距离不得少于150米;(四)变更后的地址必须符合以下条

26、件:1、不在居民住宅楼内;2、不得附设在工业建筑内;3、不毗邻危险物品仓库;4、不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5、应设在建筑的首层或二、三层;6、位于临街或路面宽度不少于6米的道路旁。(五)其他法定条件。六、申请材料(一)选址审核授权网吧在申请重新选址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重新选址申请表(一式一份,收原件);2、申请书(一式一份,收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一式一份,核原件,收复印件);4、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一式一份,核原件,收复印件);5、变更后经营场所平面图及方圆200米,同一街道300米、不同街道方圆150米范围内方位图(一式一份,收原件)。(二)换证审

27、核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变更申请表(一式一份,收原件);2、原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一式一份,核原件,收复印件);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一式一份,收原件);4、原营业执照(一式一份,核原件,收复印件);5、同意网吧重新选址意见书(一式一份,核原件,收复印件);6、营业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合同(一式一份,核原件,收复印件);7、所在镇(街)文化执法分队出具的原场所已停止营业的证明(一式一份,收原件);8、与有资格的互联网接入服务运营商签订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合同(一式一份,核原件,收复印件);9、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和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28、证(一式一份,核原件,收复印件);10、网络运营监控管理软件安装证书(一式一份,核原件,收复印件);11、网络安全管理软件安装证书(一式一份,核原件,收复印件)。七、审批程序(一)选址审核授权网吧在原中签区域范围内选址后报当地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由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严格按照“三个距离”等变更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签署意见后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5个工作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并进行复核(10个工作日)。合格的,发出同意网吧重新选址意见书;不合格的,退回材料,并向经营者书面说明理由。(二)消防审核申请者重新确定经营地点后,必须

29、凭同意网吧重新选址意见书到消防部门申报消防审核,领取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及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三)安全审核授权网吧筹建后,必须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市公安局申请安全审查,重新安装网络运营监控管理软件和网络安全管理软件,取得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出具的网络运营监控管理安装证书和市公安局出具的网络安全管理软件安装证书。(四)换证审核申请人如实填写东莞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地址申请表,送所在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后,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批,审批通过的,重新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未通过的,退回申请材料并说明理由。八、

30、申请表格(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重新选址申请表;(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申请表。九、审批时限重新选址审核20个工作日,最终审核15个工作日。(实地检查和公示所用时间不包括在审批时效内)注: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派专人根据原件核对复印件,并且由核对人签名,加盖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印章。咨询电话:22837083受理日期: 档案号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重新选址申请表单位名称: 申请日期: 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制网吧名称许可证编号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中签布点区域原设立地址申请变更地址应提交的材料材料是否齐全是()否()提交申请资料1申请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3

31、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4变更后经营场所平面图及方圆200米,同一街道300米、不同街道方圆150米范围内方位图5不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的证明备注所有复印件由核对人签名并加盖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印章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意见除需核查申请单位提交的文件材料外,还需实地核查如下内容:是()否()1、是否在原中签区域范围内;2、是否不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3、网吧经营场所是否在同一街道的直线间隔距离不少于300米,不同街道方圆距离不少于150米; 4、是否不在居民住宅小区内;5、是否不毗邻重要仓库或危险仓库;6、是否位于临街或路面宽度不少于6米的道路旁;7、是否不在工

32、业建筑内;8、是否在建筑物的地面首层以上、三层以下;9、是否不在建筑物袋形走道(即仅有一个出入口的走道或有两个出入口但其中一个十分狭窄的走道)的两侧或尽端;10、设在商住楼内的是否与居民住宅分开设置安全出口;11、场所经营面积是否不小于250平方米。审核意见: 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批意见公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文化市场与产业科意见 签名:年 月 日分管副局长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备注同意网吧重新选址通知书编号发出日期年 月 日注:此表一式1份,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晰,涂改无效。申请书(须说明申请原因)(原件)(应整齐折叠粘贴在此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整齐折叠粘贴在此页)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应整齐折叠粘贴在此页)变更后经营场所平面图及方圆200米,同一街道300米、不同街道方圆150米范围内方位图(原件)(应整齐折叠粘贴在此页)不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的证明(复印件)(应整齐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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