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的技术质量管理(中铁七局) .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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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建七局技术质量部,工 程 项 目 的 技 术 质 量 管 理,黄延铮,201208,目 录,技 术,技术:它是泛指根据生产实践经验和自然科学原理而发展成的各种工艺操作方法与技能。法国科学家狄德罗主编的百科全书给技术下了一个简明的定义:“技术是为某一目的共同协作组成的各种工具和规则体系。”,包含含义:运用科学理论达到最低成本的规则;技术进步推动社会生产水平的提高,使生产经营成本进一步降低。项目技术管理是按照工程施工工艺规则(工程设计、工艺标准、工程规范)指导、组织项目施工生产。,项目技术管理内容包括:施工组织、策划,技术管理制度建立,技术培训,图纸会审,测量定位,技术交底,科技成果推广、实施

2、,技术复核,中间、最终技术验收,资料形成、收集、审核、确认,技术总结等等。,项目技术管理的核心有两方面:,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优化 结合工程设计、施工现场、气候条件、人文环境等,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体现项目技术团队对工程设计、施工规范、项目组织、管理团队、劳务素质、社会资源等的把握和掌控,体现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价值和作用。案例:中旅城二期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案例:重庆瑞安超高层施工组织设计,一、过硬的专业知识,2、技术复核计算 对工程的技术重点、难点、影响工程施工安全性的技术计算复核能力。钢结构、高性能混凝土、吊装工程、大型模板支撑、脚手架、建筑物测量定位、

3、用电容量、深基坑支护与降水、箱池抗浮、悬挑结构、垂直运输机械工况等。,一、过硬的专业知识,案例1:复核高性能混凝土配合比;定性分析比较 C50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注意事项案例2:ansys模拟系统,对工程设计、施工过程的结构工况进行复核计算。,一、过硬的专业知识,3、技术创新 项目科技创新工作是企业科技进步的坚实基础,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总工是创新的主体。案例:我局“十一五”期间科技创新的“十个零突破”,一、过硬的专业知识,一是主编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实现“零”突破。2009年10月,我局独立主编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编号JGJ/T188-2009)、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基础数据标准(编号JGJ/T20

4、4-2010),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局“十一五”期间科技创新的“十个零突破”:,二是编写企业标准实现“零”突破。2007年,我局编写了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标准作为企业技术标准,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正式出版。三是国家发明专利实现“零”突破。2008年7月,我局首获发明专利箱梁竖向预应力锚垫板预留孔压浆孔上部压浆技术。全局到目前累计共有发明专利达18项。,我局“十一五”期间科技创新的“十个零突破”:,四是国家级工法实现“零”突破。2006年,我局编写现制防静电水磨石地面施工工法和建筑橡胶隔震支座施工工法荣获国家级工法,共有国家级工法18项。,我局“十一五”期

5、间科技创新的“十个零突破”:,五是科技进步华夏奖实现“零”突破。无主桁体挂篮施工技术、150米跨800吨管道大桥整体浮拖施工技术首获华夏奖。六是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实现“零”突破。2006年10月,山西祁临高速公路首次夺得建筑业“科技创新工程第七届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我局“十一五”期间科技创新的“十个零突破”:,七是鲁班奖工程实现“零”突破。2008年11月“安阳卷烟厂十五技改工程”获得鲁班奖,主参建共4项,参建6项鲁班奖。八是国家优质工程奖实现“零”突破。徐州第四人民医院病房楼工程(主承建)首获国家优质工程奖,共获主承建奖11项,参建奖12项。,我局“十一五”期间科技创新的“十个零

6、突破”:,九是国家专利实现“零”突破。2008年,首获国家专利证书,授权专利145项,受理专利达378项。十是荣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2010年12月,我局首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我局“十一五”期间科技创新的“十个零突破”:,1、技术组织能力 人员协调、资源配置、工序安排、计划调整等组织协调工作,落实质量策划、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方案等。沟通和融洽,赢得支持,赢得认可。案例:住建部十项新技术推广(2010版),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2、工程创优策划能力案例:工程局2007年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标准。,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3、创造技术经济能力在年度技术质量专业会上明确“科技工作应

7、该服务经营、支撑发展,引领未来”。案例1、中铁集团在国家规划青藏铁路之前的五年前,就着手研究高原寒冷、冻土条件下的工程施工,取得了多项成果,2000年开始修建青藏铁路时,其一这些科技成果,一举中标,承揽到青藏铁路的施工。,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技术增加值,具体量化技术贡献的方法技术增加值(Technologyvalueadded)简称TVA,是由巨建国先生提出,用于科学技术项目的评价。该指标作为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评价通则的核心指标之一,可以用来评价科研项目,管理科研项目,使得科学技术项目的评价达到可量化、可追溯的效果。,企业全价值=经济增加值(EVA)+技术经济增加值(TVA)EVA反映企业当

8、期盈利水平和股东当前价值;TVA反映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和股东潜在价值技术增加值在国标中的定义是:评价期末与期初技术就绪指数的差值。,技术增加值作为一个度量科研进度、研发经费投入产出的业绩指标,可以为激励制度的建立奠定基础。技术增加值是一套理论框架,可以解决科研项目管理和评价的问题。技术增加值的理念是将科学技术项目阶段化,标准化。通过工作分解结构和技术就绪水平,将科研过程科学的量化表述出来。,TVA=年末技术就绪指数年初技术就绪指数。TVA的计算是基于一整套的技术报表(技术投入产出表)生成的。技术隐性收益 technique recessive profit;TRP:已实现的技术增加值。技术显性收

9、益 technique dominant profit;TDP:已实现的经济收益。,科技投入产出率=(技术隐性收益率+技术显性收益完成率)/科技投入完成率 案例:“高新技术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免税、获得研发国家经费、企业核心竞争力。,4、培育科技质量管理文化能力 案例:我局的企业发展轨迹体现出的企业技术管理文化的转变:从劳动密集型到管理密集型,管理密集型到智力密集型,智力密集型到创新型企业。,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确保:,争创:,“5+5工程”,对每个项目五个确保和五个争取:,“5+5”工程实施方案,产学研一体化工程局与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重庆大学、郑州大学等的校企合作高科技企业,成立中建

10、智能公司企业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技 术,质 量,质量:事物、产品或工作的优劣程度。工程术语中:质量是产品或服务的总体特征和特性,基于此能力来满足明确或隐含的需要。GB/T19000:2008: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质量管理的含义:质量管理是为了确保项目达到客户所规定的质量要求所实施的一系列管理过程。质量管理应该重点抓好质量计划的编制实施、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三方面,强化建筑施工项目全过程的质量监控,从而解决建筑施工项目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工程质量管理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但可以依据“TQC”中人、机、料、法、环五大要素管理的理论和对施工全过程进行一般性的分析,明确项目质量控制的内容

11、。,1、工作质量的控制 在项目质量控制中,人、机、料、法、环这五大要素,人是决定的因素。管理、施工及操作人员自身素质的高低对工程质量起决定性的作用。人员素质高低对工程质量影响的表现形式就是工作质量,因此对工作质量必须进行严格管理。,2、工程所用原材物料的质量控制 工程所用原材物料是形成工程实体的原料,也是工程质量形成的基本要素。保证原材物料按质、按量供应和使用是项目质量控制的重要内容。,3、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 施工机械设备一般不直接用于工程实体,因此对工程质量不产生直接影响,但不能忽视它的间接影响。所以在工程方案的确定中,选用先进的、可靠的、适用的、符合技术要求的设备,对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

12、有举足轻重的作用。,4、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最基本的内容是工序质量的控制,工序质量控制的目的就是要发现偏差和分析影响工序质量的制约因素,并消除制约因素,使工序质量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以确保每道工序的质量。,5、成品保护养护的质量控制 周期长和多工种交叉作业的存在,决定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的重要性。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成对单位工程来说仅仅是产品完成过程中的一个工序,对已完成分部分项工程的保护养护对整个工程有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要严格按照规范及操作要求保护养护好已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国家、行业及企业的相关规范和制度,2011年新修订的建筑法第三条 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

13、工程安全标准。第四条 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第十四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第三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14、。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第七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

15、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条 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第七十条 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16、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七条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退休等原因离开该单位后,被发现在该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仍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

17、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有关条款,第一条 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

18、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住建部8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四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住建部8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六条 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

19、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第八条 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住建部8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九条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

20、会。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一)专家组成员;(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住建部8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十条 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实行施

21、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第十三条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住建部8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本办法第八条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第十五条 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住建部8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22、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第十七条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住建部8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

23、,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第二十条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专业类别建立专家库。专家库的专业类别及专家数量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专家名单应当予以公示。,住建部8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未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的,未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实施专项方案的;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或未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监理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

24、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住建部8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T 50300-2001)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0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 50358-2005),企业有关技术质量管理的制度和文件:,第九条各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和不同的施工阶段配备一定数量及相应专业的专职质量检查员,并实行动态管理:以下的项目至少应配备名专职质量检查员;项目的配备专职质量检查员不应少于人;以上的项目应设置人以上的质量管理部门,并应专业配套。,建七技201077号-中建七局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第三十二条

25、项目经理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保证国家、行业、地方及企业工程质量规章制度在项目实施中得到贯彻落实;、按照企业的有关规定,建立项目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并保持其有效运行;、贯彻落实企业总体工程质量目标和质量计划,并主持编制项目的质量计划,确定质量目标;、组织项目有关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参加项目的工程质量专题会议;、及时向上级报告工程质量事故,负责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建七技201077号-中建七局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第四十一条实行总承包施工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由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统一工程质量

26、标准、技术标准、工艺标准、技术档案编制标准。分包方的各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均应纳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体系之中。第四十二条总包单位必须严格控制分包方的技术管理工作,对分包方编制的施工技术文件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核、审批。使分包方编制的技术文件全面满足总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的要求。第四十四条由于分包方人员不服从总包单位或监理人员的管理,施工质量低劣,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除要其赔偿经济损失外,必须及时解除分包合同并将其立即清退出场。,建七技201077号-中建七局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第四十八条各施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工程技术管理工作,大力开展以提高工程质量为目的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及小组等活动。第五

27、十七条各施工单位应积极贯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创“过程精品”的项目质量方针,以工作质量保证工序质量,以工序质量保证分项工程质量,以分项工程质量保证分部工程质量,以分部工程质量保证项目的整体工程质量,使工程质量在过程中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第六十七条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工程质量检查与考核制度,通过对在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对已竣工工程的质量回访,及时掌握企业的工程质量状况,不断总结,不断提高。,建七技201077号-中建七局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北京某项目外聘项目总工,对高支模方案认真计算,精心编制施工方案,但与常规模板支撑钢管架间距不同,受到工人抵制,汇报到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支持方案要求。但模板支设完成

28、技术复核时,发现仍没按方案修正,报告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考虑马上要浇筑混凝土,支支吾吾,态度暧昧,此总工连夜辞职,第二天浇筑混凝土时,脚手架坍塌,5死10伤。此是项目经理渎职之案例。,案例1:项目经理渎职责任事故,2005年9月5日22时10分,由中冶二十二建设公司施工的北京市西西工程4#地项目工地,发生8死21伤的模板坍塌事故,原因是模板施工中不按专项施工方案,未履行审批手续就违章指挥施工,最终导致这起重大事故的发生。监理单位不按法规规定认真对模板专项施工方案审核查验,对在模板方案未审批就开始施工的行为不予制止。,案例2:项目管理系统渎职责任事故,在北京西单北大街西西4号地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工

29、程项目部土建总工程师李乐俊作为模板支架施工设计方案审核人,在该方案尚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便要求劳务队按该方案搭设模板支架。工程项目部总工程师杨国俊明知模板支架施工设计方案存在问题,但其对违反工作程序的施工搭建行为未采取措施,从而使模板支撑体系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案例2:项目管理系统渎职责任事故,工程项目部经理胡钢成在模板支架施工方案未经监理方书面批准且支架搭建工程未经监理方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对违反程序进行的模板支架施工不予制止并组织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吕大卫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在明知模板支架施工设计方案未经审批、已搭建的模板支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下,默许项目部进行模板支架施工。

30、,案例2:项目管理系统渎职责任事故,项目监理员吴亚君未认真履行职责,在明知模板支架施工设计方案未经审批、已搭建的模板支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施工方已进行混凝土浇筑的情况下,不予制止。由于李乐俊等五人上述违规行为,导致2005年9月5日22时许,在进行高大厅堂顶盖模板支架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现场浇筑施工时,发生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造成现场施工工人8人死亡、21人受伤的严重后果。2005年9月27日,被告人李乐俊、杨国俊、胡钢成、吕大卫、吴亚君在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传唤后共同向公安机关投案。,案例2:项目管理系统渎职责任事故,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李乐俊身为土建总工程师,作为模板支架施工设

31、计方案审核人,未发现方案中的错误,在方案未经有关专家论证且未上报审批的情况下,要求劳务队按此方案搭设模板支架,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技术管理责任。杨国俊作为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编制、审批重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本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但其无视规章制度,明知模板支架施工设计方案存在问题且未按程序报批,不采取措施,从而使模板支撑体系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技术管理责任。,案例2:项目管理系统渎职责任事故,胡钢成身为项目经理,对模板支架施工设计方案未上报审批且未经监理单位批准、已搭建的模板支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是明知的,在这种情况下,其为赶工程进度,违章组织

32、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终审判处李乐俊有期徒刑四年,杨国俊、胡钢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吕大卫、吴亚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对总经理处以10万元罚款。,案例2:项目管理系统渎职责任事故,2007年2月12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广东省八建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正在施工的广西医科大学图书馆二期工程,演讲厅舞台屋盖工程发生坍塌事故。造成7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21万元(以下简称“212”事故)。工程事故联合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人员有章不循,有法不依,未履行法定职责,有关监理人员严重失职渎职、玩忽职守而导致的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

33、故。,案例3:项目总工渎职责任事故,剪刀撑有问题直接导致事故“212”事故调查组查明,二期工程演讲厅舞台屋盖高大模板支架在搭设时,没有设置水平剪刀撑和横向剪刀撑,纵向剪刀撑严重不足。加上连墙件的数量和设置方式未达到要求,严重违反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致使模板支架整体不稳定,是导致“212”事故的直接原因。,案例3:项目总工渎职责任事故,技术人员编制的演讲厅高支模专项施工方案,并没有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审查,存在一系列重大原则性错误。而在二期工程演讲厅舞台屋盖高大模板支架搭设前,施工单位没有召开技术交底会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施工技术交底。模板搭设完成后,没有组

34、织验收,没有取得工程监理组同意就进行混凝土浇注。这些都是造成“212”事故的主要原因。,案例3:项目总工渎职责任事故,监理失职渎职埋下重大隐患 施工单位有法不依,监理单位严重失职渎职,为二期工程埋下了重大事故隐患。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3项。调查组调查发现,事故发生时,二期工程监理组总监理工程师宾龙,担任了7个建设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案例3:项目总工渎职责任事故,在二期工程监理组,除了宾龙外,监理公司还违规任命了张毅(仅有监理员资格,但公司违规任命张为

35、土建监理工程师)、聘用工作人员莫晓辉(不具备监理员资格,但公司违规任命莫晓辉为监理员)为监理组成员。,案例3:项目总工渎职责任事故,而该工程的演讲厅高支模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梁伟南编制完成后,梁于2007年1月15日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交由项目经理李伟签字“报送监理审批”。同日,张毅在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栏内签名“同意按此方案施工”,宾龙在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栏内签名,但该方案并没有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审查。,案例3:项目总工渎职责任事故,按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有关规定,相关各专业工程之间,应进行交接验收,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

36、一道工序施工。2007年1月18日,二期工程演讲厅舞台屋盖高大模板在没有召开技术交底会情况下,项目部施工员郑汉英安排架子工长组织架子班开始搭设模板架子。2月3日至11日,模板支架搭设、模板安装和钢筋架安装相继完成后,项目部都没有按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组织验收。监理人员张毅也发现了立杆间距离及步距不符合施工方案要求、没做剪刀撑、水平拉杆没有与立柱连接等问题,但他没有向项目监理总工程师汇报,没有采取强制性措施制止,也没有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监理组在上述施工过程中,严重失职渎职,为二期工程埋下了重大事故隐患。,案例3:项目总工渎职责任事故,事故有关责任者被依法处以重罚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

37、公司分别被处以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梁伟南被建议移送到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项目经理资质。施工员郑汉英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施工人员的资格,并被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项目部经理李伟则被吊销一级项目经理资质,同时被处以20万元的行政处罚。,案例3:项目总工渎职责任事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吊销了宾龙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书,且终身不予注册,并按照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给予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张毅的监理员资格,处以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作为监理公司的负责人陈旭能,被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另外,二期

38、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人梁武超和许观福,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二期工程项目部架子工班长王革生则被企业解聘,并进行经济处罚。,案例3:项目总工渎职责任事故,案例4:2003年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71”重大工程事故 此事故直接催生我国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监理的企业将承担起对工程安全进行监督的职责。事故发生在上海地铁4号线越江隧道区间用于连接上、下行线的安全联络通道旁通道工程施工,施工改变“先挖旁通道,再挖竖井”的开挖顺序,采取错误的先竖井后旁通道的开挖顺序。,6月28日,“冻结法”施工冷冻设备出现故障,导致温度回升两度多的时,技术人员将情况汇报,项目副

39、经理说“不要紧,继续施工”,6月30日晚,出现流沙,施工单位采取用干冰紧急制冷措施。7月1日凌晨,作业面内,管片之上的流水和流沙压力突破极限值,大量的水和流沙涌入,导致喷沙,引起隧道部分结构损坏及周边地区地面沉降,造成3栋建筑物严重倾斜,黄浦江防汛墙局部塌陷并引发管涌。由于报警及时,隧道和地面建筑物内所有人员全部安全撤离,没有造成伤亡。这是一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工程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5亿元左右。,案例4:2003年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71”重大工程事故,工程监理单位当时只在技术管理层面上把关,有关负责人根本就不在4号线施工现场,施工方案变更单一直放在抽屉里。事故调查表明:施工单位在用于

40、冷冻法施工的制冷设备发生故障、险情征兆出现、工程已经停工的情况下,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险情,现场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施工,直接导致了这起事故的发生。同时,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程序调查施工方案,且调整后的施工方案存在欠缺。总包单位现场管理失控,监理单位现场监理失职。,案例4:2003年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71”重大工程事故,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其中3人因涉嫌“重大事故责任罪”被批准逮捕:施工单位北京中煤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项目副经理李柱和、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袁强华,监理单位上海地铁咨询监理科技有限公司总监代表李关强;上述单位另有3人被取保候审,他们是:中煤上海分公司项目经理、地铁监

41、理公司总监、隧道公司项目技术负责人。,案例4:2003年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71”重大工程事故,对相关单位领导追究领导责任:上海隧道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行政撤职;上海地铁运行公司总经理行政记大过;上海城建集团总经理行政记过;国家有关部门还建议,对北京中煤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主要领导、中国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分管领导、中煤上海分公司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责任追究。,案例4:2003年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71”重大工程事故,对相关责任单位也作出处罚:上海隧道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由特级降为一级;北京中煤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由一级降为二级;上海地铁监理公司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由甲级降为乙级的处罚,案例4:2003年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71”重大工程事故,质 量 创 优,在项目上实施项目质量底线管理,按照市级优质工程标准进行质量策划,全面推行创建鲁班奖工程实施指南和工程质量技术创优标准,通过做法标准和创优示范,推动工程整体质量水平的提升。,1、屋面工程,2、装饰装修工程,3、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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