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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伙企业法,一、合伙企业概述,1.定义合伙企业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2.特征(1)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出资(2)以合伙协议为设立基础(3)合伙财产共有(4)合伙事务共同执行(5)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除有限合伙人外。,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2、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3.合伙形式的分类,民事合伙和商事合伙(大陆法系)以适用法律规范基础做划分,我国不适用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英美法系)以是否存在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显名合伙和隐名合伙 以合伙中是否存在不公开合伙人身份、姓名且不参与合伙事务管理的合伙人,我国合伙企业的分类,普通合伙特殊的普通合伙用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与普通合伙的区别在于一定情况下的承担责任方式不同。(T57.1、T58)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第五十七条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
3、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第五十八条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二、合伙企业的成立,(一)成立的条件1.两个或以上的合伙人普通合伙没有合伙人数上限,有限合伙企业不得超出50人(61条)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无、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48条、50条)国家公务员、法官、检察
4、官、警察不得成为合伙人。,2、要有书面合伙协议合伙企业成立和存续的基础。合伙协议经当事人全体签章后生效。3、认缴或实缴的出资(没有规定数额。可以用劳务进行出资。不强制要求法定验资机构验资。)4、有合伙名称(注明“普通合伙”或者“特殊普通合伙”字样)、生产经营场所(二)程序申请登记签发执照签发执照之日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合伙人可以用以下哪些财产或权利出资?A货币B知识产权C劳务D土地使用权,A,B,C,D,合伙企业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A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B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C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D合伙的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ABCD,下列各项,可以认定
5、为合伙的是?()A甲、乙合伙经营鸭绒业务,甲提供厂房,乙提供鸭绒。双方请求丙以技术性劳务入伙,丙未予明确答复,但丙提供了技术性劳务,并参与了当年的分红。B甲、乙、丙三人各自出资10万元、6万元、4万元,并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合伙从事汽车零配件经营。C赵某与钱某仅口头协议,有孙某、李某在场见证,但未签订书面合同,在闹市区租门面房合伙经营服装店。D孙某同意将门面房折价2万元加入刘某与张某的合伙,但不参与经营,只每半年收取经营收益的10。A,B,C(民事合伙),D,三、入伙与退伙,(一)入伙1.条件和程序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入伙人与原合伙人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向入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
6、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2.后果入伙人与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人对入伙前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退伙,1.声明退伙(自愿退伙)(1)协议退伙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2)通知退伙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在不造成合伙事务不利影响前提下,合伙人可以不经其他合伙人的同意而退伙,但应当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2、法定退伙,(1)当然退伙自然人合伙人的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个人丧失偿债
7、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合伙人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法定或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人资格丧失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财产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若发生合伙人被认定为无、限制行为能力人,则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换为有限合伙人。不能统一的,合伙人退伙。,(2)除名退伙,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人义务,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3.退伙的效力,(1)退伙人丧失合伙人身份退伙人对退伙后的合伙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对退伙前已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为合伙人对外责任。(2)合伙财产的清算
8、和结算退还退伙人财产份额,可以退还货币或实物。当退伙后合伙人少于两人则导致合伙企业解散。,某合伙企业原有合伙人甲乙,后丙入伙,当时企业负债20万。入伙后,企业连年亏损,丙退伙,当时企业负债50万,尚余20万资产。后合伙企业解散,尚欠70万债务不能偿还。对丙的责任,哪种说法正确?A 丙应对70万负连带责任B 丙仅对其参与合伙期间的30万新增债务负连带责任C 丙对其退伙前50万负连带责任D 丙对其退伙钱50万负连带责任,但应扣除其应分得财产份额答案:C,【解析】合伙企业法第44条第2款规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第53条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
9、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本题中古某应当对其退伙时合伙企业已负的5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故应选C。对于D项,尽管合伙人时于合伙盈亏的负担在其内部会区分各自的份额,但是这并不能免除法律所规定的合伙人在外部对合伙企业债务所负的连带责任,故D项错误。,甲、乙、丙、丁四人合伙设立一粮油加工企业,甲出资1万元,乙负责购买机器,丙提供自家闲置的西房作为厂房,丁因为懂加工技术,由其负责日常的经营和维修工作。在企业创建的第一年,企业效益很好,共赢利4万元,甲、乙、丙、丁四人各分得1万元。然而市场变化莫测,粮油加工产品滞销,该合伙企业发生了一系列事情。请根据有关法律,回答:若丙退伙时该企业亏损4万元,
10、丙分担了1万元,而甲、乙、丁三人仍无力偿还剩余3万元债务,则应如何处理()A因丙已经退伙,因此对剩余3万元债务不再承担清偿责任B丙虽已退伙,仍对3万元债务负连带责任C丙虽已退伙,仍需对3万元债务按实际盈余比例承担责任D丙虽已退伙,仍需以其在合伙企业所获利润偿付合伙企业债务B,(三)、合伙份额的继承,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份额归其继承人继承,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其继承人方成为正式合伙人。合法继承人如果是无、限行为能力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转为有限合伙人。不能统一则退还份额。,四、解散与清算,(一)解散事由第八十五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
11、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二)清算,1.程序确定清算人通知公告债权人清偿清算完结和注销登记2.清算人的确定第八十六条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
12、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 通知公告债权人,第八十八条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4.清偿顺序清算费用、劳动债权、税款、普通债务返还合伙人出资5、清算完结注销登记后合伙企业消灭,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的债务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其破产,普通合伙人仍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92,企业破产法135),甲、乙、丙、丁四人合伙设立
13、一粮油加工企业,甲出资1万元,乙负责购买机器,丙提供自家闲置的西房作为厂房,丁因为懂加工技术,由其负责日常的经营和维修工作。在企业创建的第一年,企业效益很好,共赢利4万元,甲、乙、丙、丁四人各分得1万元。然而市场变化莫测,粮油加工产品滞销,该合伙企业发生了一系列事情。请根据有关法律,回答:若因为合伙企业亏损,甲、乙、丙、丁四人一致同意解散合伙企业,则清算人的担任应如何()A由全体合伙人担任B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一合伙人担任C经全体合伙人绝大多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委托第三人担任D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由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A,B,C,D,2
14、002年3月,甲、乙、丙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以现金8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人民币6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人民币4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照相同的比例分配利润、分担亏损,合伙企业于2002年3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2万元,期限为1年。2002年9月甲经乙、丙同意退伙并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2002年10月丁入伙,丁入伙后,因经营环境变化,企业严重亏损,2003年1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资产价值人民币10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未予清偿。基于以上情况,请回答:2003年3月,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找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遂分别向甲、乙、丙、丁
15、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下列4人主张不正确的是哪些?A甲称自己早已退伙,因而不负清偿债务B丁称该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其不负责负责清偿C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D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A,B,C,D,某合伙企业解散时,在如何确定清算人的问题上,四位合伙人各执一词,下边说法,哪些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A合伙人甲:建议由我们四人共同担任清算人B合伙人乙:我是大家一致委托的事务执行人,应该由我担任清算人C合伙人丙:建议从我们四人中推选一名清算人D合伙人丁:合伙企业清算人不允许由合伙人担任,所以我建议请一名律师来担任B,D,某合伙企业清算时,其企业财产加上各合伙
16、人的可执行财产,共计有5万元现金和价值15万元的实物。其负债为:职工工资1万元,银行贷款4万元和其他债务16万元,欠缴税款6万元。现清算人提出的清算方案包含了以下内容,其中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A现金5万元,先用于偿还职工工资1万元B偿还职工工资后余下的现金4万元偿还银行贷款C前项清偿后其他债务16万元和欠缴税款6万元,以实物变现所得偿还D前项清偿后债务和欠税未获清偿的部分,由全体合伙人在今后5年内偿还。5年期满,若有仍未偿还的部分,则不再偿还B,C,D,五、普通合伙企业,1.出资货币、知识产权、实物、土地使用权均可,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应依照约定出资,出资瑕疵履行的,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17、(130条)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将其除名。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过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人可以增加、减少(34条),2.合伙企业财产,合伙企业的财产由两部分组成:合伙人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合伙人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在企业清算前,原则上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该财产,合伙人如果私自转移或者处分该财产,合伙企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合伙份额的转让,合伙人之间发生转让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份额时,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转让合伙份额的协议生效起
18、,受让人取得合伙份额。,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1】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2】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3】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4】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第三十三条)禁止协议约定把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也不得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吴某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对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其以个人名义和高某订立一买卖合同,高某要求其提供担保,吴某将其作为合伙企业出资的汽车一辆交付给高某,且与其签订质押合同,就该质押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质押行为有效,成立质押的善意取得B 质
19、押行为无效,因该质押没有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C 质押行为有效,其他合伙人可以向吴某追偿损失D 质押行为无效,合伙企业可以收回汽车,吴某应赔偿高某损失BD,合伙人以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对于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人享有相同的权利。合伙企业的事务可以由1名或者数名合伙人代表全体合伙人执行,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只能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事务的决定,合伙事务的决定只能由合伙人依法作出,不得委托其他合伙人或合伙人以外
20、的人进行。(一)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合伙事务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改变合伙企业名称;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如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延长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等事项。(二)其他的合伙事务的决定或由全体合伙人决定,或依合伙协议约定决定,而且合伙协议的约定优先。,合伙事务执行方式,可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可由数名合伙人共同执行或1名合伙人单独执行各人分别执行每一合伙人有权将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权委托其他合伙人代理,而自己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
21、。委托执行的情况下,其他合伙人不再参与执行,他们享有监督权(异议权)。,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在单独执行企业事务时,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独自决定实施了下列行为。其中哪一项行为的实施,违反了合伙企业法的规定?A为合伙企业购置房产B为购房而向银行贷款C以企业的设备为乙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抵押D聘请律师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c,第三十一条【合伙人的对内责任】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
22、提供担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第三十七条【对外责任】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九十七条合伙人对本法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后果的承担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组织,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事务执行人对外代表企业,合伙企业对执行事务人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选择,合伙人负有以下哪些忠实义务?A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
23、合伙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B合伙人不得受他人委托,为他人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C合伙人非经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多数合伙人同意,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D合伙人在对外执行事务中不得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A,B,D,普通合伙人的忠实义务竞业禁止绝对禁止交易相对禁止(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同意),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事项须由全体合伙人同意才能作出决议?A修改合伙协议B改变合伙企业名称C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D吸收新的合伙人A,B,C,D,甲与乙、丙成立一合伙企业,并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乙、丙授权甲在3万元以内的开支及30万元内的业务可以自行决定。甲在任职期间内实施的下列行为哪些是法
24、律禁止或无效的行为?A.自行决定一次支付广告费5万元B.未经乙、丙同意,与某公司签订50万元的合同C.未经乙、丙同意,将自有房屋以1万元租给合伙企业D.与其妻一道经营与合伙企业相同的业务cd,甲、乙、丙分别出资1万、2万和3万元成立一个合伙企业(已登记注册,其中甲为劳务出资,由于3人为亲戚关系,当初订立合伙协议时并未约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的比例。经营1年的结果是亏损6000元,对此,甲认为应按出资比例负担亏损,而丙则认为应平均分担亏损,由此两人意见发生分歧。对此以下分析不正确的是()。A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的比例时,应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丙的意见正确B虽然合伙协议中未约
25、定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的比例,但是甲乙丙3人的出资比例是明确的,故应采纳甲的意见C由于甲是以劳务出资,乙丙为货币出资,故应由甲负担1000元亏损,乙丙各负担2500元亏损D对于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比例的情况,合伙企业法中未有明确的规定;甲乙丙3人只能通过仲裁或诉讼来解决A,C,D,5.合伙与第三人的关系,(1)合伙人法定对外代表权合伙人或聘用的经营管理人执事合伙企业事务是受约定或法律规定的限制,但这些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37条),(2)与企业债权人的关系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债务的
26、债权人应当先向合伙财产求偿;只有该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才应向各合伙人求偿。各合伙人对于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而不以出资额为限。此即合伙的无限责任。,A 每个合伙均须对全部合伙债务负责,债权人可以依其选择,请求全体、部分或者个别合伙人为清偿,被请求的合伙人即须清偿全部的合伙债务,不得以自己承担的份额为由拒绝B每个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清偿,均对其他合伙人发生清偿的效力C 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债务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3)与合伙人债权人的关系,禁止两类行为:(41条)A 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
27、债务;B 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实现债权的两种方式:(42条)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某合伙企业欠甲2万元,同时合伙人乙欠甲1万,某日甲向该企业借款1万,甲该债务可因何种原因消灭?A 甲向企业支付1万B 甲以对企业的2万债权主张抵消C 乙向该企业支付1万,同时了结乙对甲的债务D 甲对乙的债权与该付款义务相抵消ABC,六、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至少有一个有限合伙人。1.出资只能以财产权出资不得以劳务出资2、事务执行由普通合伙人执
28、行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也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其主要享有监督权,3、有限合伙人的特殊权利,(1)债务清偿有限合伙人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人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的债务也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跟普通合伙人均承担连带责任,只在于连带的量上不同。,(2)自我交易与竞业禁止第七十条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十一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3)对合伙份额的处分,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合伙中的财产
29、份额出质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只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4)入伙和退伙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得要求其退伙。,5、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的转换,(1)当有限合伙人只剩普通合伙人时,有限合伙企业进行变更登记转为普通合伙。(2)当有限合伙企业只剩有限合伙人时,该企业解散。,(3)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可以转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
30、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问: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不同?利润分配自我交易竞业禁止财产份额继承取得合伙资格入伙,假设2008年3月,甲、乙、丙、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从事商品流通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了以下事项:(1)甲以现金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另外以商标权作价5万元出资,丁以现金10万元出资;(2)丁为普通合伙人,甲、乙、丙均为有限合伙人;(3)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4)合伙企业的事务由丙和丁执行,甲和乙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5)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的,不需要经过其他合
31、伙人同意;(6)合伙企业名称为“稳信物流合伙企业”。,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并分别说明理由:(1)合伙人丙以劳务作价出资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答案(1)丙以劳务作价出资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丙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因此不得以劳务作为出资。,(2)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方式是否符合规定?(2)合伙企业的事务由丙和丁执行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由于丙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因此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做法是不符合规定的。,(3)关于合伙人转让出资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3)合伙人转让
32、出资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按照该规定,只要合伙协议中约定了转让的方式,那么就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来处理。,(4)合伙企业名称是否符合规定?,(4)合伙企业名称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该企业名称中并没有标明“有限合伙”,因此是不符合规定的。其名称应该为“稳信物流有限合伙企业”。,(5)各合伙人按照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的约定是否符合规定?,(5)各合伙人按照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的约定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因此,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来处理。,甲公司注册资金为120万元,主营建材,乙厂为生产瓷砖的合伙企业。甲公司为稳定货源,决定投资30万元入伙乙厂。对此项投资的效力,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经甲公司股东会全体通过即为有效B经甲公司董事会全体通过即为有效C经乙厂全体合伙人同意即为有效D.依公司章程的约定及合伙协议的约定或全体合伙人的同意与否来判断该投资行为的效力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