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家庭道德伦理观与教育比较.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美家庭道德伦理观与教育比较.doc(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中美家庭道德伦理观与教育比较 内容摘要:古今中外各国都很重视家庭在个人道德形成中的作用,但教育的内容和方式却有很大的差别。本文主要对中美家庭道德伦理观与教育等方面作一比较分析。关键词: 中国 美国 家庭伦理观 道德教育一家庭维系纽带“情意至上”与“理性主义”中国的家庭道德教育,以人伦为基础,以情感情理为法则处理家庭人际关系。中国人以血缘关系为基本坐标,在处理家庭关系的时候,中国人的血亲本位导致对情感的异常关注。然而,中国人也不忘遵循一定的“理”替爱的大树修枝整叶,“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的标准使得中国人的感情有章可循,有理可依。中国家庭惯于通过涵养德性,克己复礼,将心比心来建立为人、待
2、人的伦理关系,使家庭中每个成员的人格得以训练和磨合,家庭整体的合一。美国的家庭道德教育推崇以个人为中心,以理性的基本原则对待家庭成员和家庭事务。在美国家庭中,个人是本位,个体具有最高价值,不依赖他人存在,独立于家庭关系之中。家庭可以为他们作出种种牺牲,而不要求很多的服从和尊敬。但独立的个体在家庭中除了享受自由、平等,还必须依照理性的基本原则行为做事,在保障“我的一切由我个人负责”权利的同时,也要求服从对他人负责的原则。美国父母把抚养、教育孩子的义务,与对社会应尽的义务一样看待,不图回报;孩子18岁以后,离家租房单住,求学或打工,也没人会指责父母不近人情。显然,中国家庭讲共性、“和为贵”,人情味
3、十足;美国家庭重个性,理性色彩浓厚。二家庭义务“仁爱”与“公正”义务始终与权利相伴而生。中国人情感至上,义务始于心,发于情;美国人重视理性,强调义务与权利的统一。中国的家庭道德以儒家“仁爱”精神为核心,仁爱重在爱人,这极大地肯定和调动了家庭成员的内在高尚动机。权利与义务的对应关系在中国人的道德观念中显得并不重要。权利是隐形存在,不已公开的方式约定,或者说是通过义务与义务之间的对等性间接表达出来。尽义务不以追求自己的权利为前提,在自己尽义务时使他人享受权利,这始终是中国家庭的一大基本信念。美国人以公正为道德原则,凡符合公正的即是道德。而这“公正”是理性的,甚至冷漠的,并且认为义务与权利的对立统一
4、才是公正的。美国人对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十分明确。付出劳动便要取得报酬,包括付出的爱,求助他人便当以惠相报。例如,使用亲戚的电话要交费,孩子帮父母洗车要索取报酬,父母到儿女家小住需交饭钱。美国人的义务权利观与他们内在的爱并不一致,追求权利与义务的同时存在,是美国家庭的公正的原则。三家庭教育方式“服从”与“自由”在家庭道德教育的方法上,中国与美国各有千秋。虽然中国的传统思想更重视“家教”,但不可否认美国许多独特的教育思维模式更符合他们的历史文化传统。中国数千年的传统历史文化对中国的家庭教育方式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孔子的“仁者爱人”,孟子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这些思想无
5、不渗进每个家庭;作为家训的书籍、篇章数不胜数,如北宋史学家司马光的家范,清末两汉总督曾国藩的家训,其中的义、礼都被中国父母借鉴用于训其子孙。另外,历代道德楷模在人们心中树立不可磨灭的丰碑,形成民族的社会心理积淀。用高尚的精神塑造人,用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中国浑厚的传统历史文化熏陶着每一个家庭。中国的父母善于说服教育。他们过分重视孩子,以忽视和牺牲自己为代价;他们甚至任劳任怨地承担着帮助孩子成长的责任,在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紧紧牵着孩子的手,惟恐他摔倒、吃苦。为了让孩子站在他们起点上往前走,他们力图使孩子不走或少走他们的弯路。说服教育在这种动机下发挥得淋漓尽致,父母非常懂得运用在家庭中的权威来争取
6、孩子,也擅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而作为中国的孩子,从小尊敬长辈,尊敬经验,一方面惟恐自己不听话得不到“养亲之欢”,另一方面也乐于吸取父母现成的经验,何必多操心。父母的说教成功也多归公于家庭双方的一拍即合。在美国家庭道德教育中,美国父母让孩子拥有选择的自由。现在的美国孩子拥有他们父母不曾有过的多种选择,但是,时代的复杂性已使他们的选择日益困难。美国的父母不会代替孩子选择,而是给予孩子绝对的自由去选择他们的道路。一方面,父母自己心中没有严格的道德标准。另一方面,既然父母过去的经验不能完全解决孩子未来变幻莫测的困境,他们最后必须自己去发展自己的价值观,那么父母将给予的只有信任和自由,让他们自己蹒
7、跚而行,绝不又推又拉。使孩子真正成为社会人是美国家庭教育的最终目标,正是这个目标,使孩子过早地拥有了家庭中的许多权利。应该说,美国父母教给孩子的是开门的钥匙。美国教育界基本上有一种共识,那就是父母、教师不应给孩子灌输某种既定的规范,每个人都可以根据各自的价值观去选择,教育的重要职能在于引导他们怎样进行选择。父母在给予选择的自由的同时,对选择的后果提供证据,他们特别重视提供择友、订婚、结婚这类选择的后果,希望孩子不完全凭第一印象或直觉办事。父母鼓励孩子“付诸行动”坚信实践能缩短认知与行为的距离。无论何时,父母的双眼总是反映出:我理解你并且爱你。四家庭是社会经济形态的缩影中美家庭道德价值观为什么有
8、如此大的差异?原因很多,但根本的原因是社会经济形态不同。从经济形态来看,中国封建社会封闭式的自然经济延续数千年,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使世世代代的中国人习惯性地束缚在土地上,个人失去了独立发展的条件,甚至失去了土地,家族就不能生存。由于经济领域的情况,使中国人在政治上忠心耿耿地维护着既是统治他们也是他们赖以生存地家庭体制。几十年的计划经济,也未能让中国人摆脱依赖性,只是从对家族、土地的依赖转向对组织的依赖。意识形态上,“中和”的道德尺度成为大家与小家共同的规范。然而,美国在近代资本主义经济结构中,充满活力的商品经济过早地排斥了自然经济,它不仅打破了本民族自给自足,而且由于世界市场的开拓和日益扩大
9、,都极大地冲击了各民族的保守性和局限性。个人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相对独立,个人只有提高自我,扩展自我,才能在商品经济竞争中立足和发展。无论在经济领域,政治领域还是意识形态领域,社会都是开放的、主动的,外界强烈地刺激着社会细胞家庭,“依靠竞争求得个人独立”成为家庭教育迫不得已的选择。从社会关系来看,家国同构是中国社会的一大典型特征。封建社会的国家完全是家族权,血亲关系是构成家国同构的基础。在中国如果抽掉了血缘,中国人的理智和情感就会失重,就会失去安身立命的基地。所以,作为个体,在社会中的定位基本取决于家族血缘关系,特别是父母与孩子之间,孩子获得的一切,包括教育程度、财产、社会地位,都来自父母血缘
10、上天生的赐予。而在美国,遵循的完全不是这套血缘逻辑。国家是人们依照契约而形成的。公民的地位本身,是一个关于权利、责任、相互尊重和双边义务概念,对美国人如何在社会立足具有决定性作用。从文化价值来看,中国人奉行天人合一的整体取向,“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是中国人的人生信条。从古至今,“自我”这个概念总是与他人相伴而生,父与子,夫与妻,兄与弟以及现代人们常说的个体与整体。个人的价值只有在与他人的关系中才得以体现,他人和群体对自我的评价往往比自我评价更为重要。个体价值的实现也实现他人价值为前提,必须是“我为人人”;同时,他们也遵循同样的逻辑,达到“人人为我”。而美国人的价值取向是以个人为本位的个体至上。
11、美国人有一句口号是“人人为自己,上帝为大家”。在确立“自我”这个概念时,美国把自我视为自然的一部分,又因人“具有理性”而独立于自然。这种理性的个体是孤立的,个人价值的实现只有依靠个体自身的奋斗。社会,家庭仅是自我价值实现的手段,而他人的利益,他人的价值均由上帝负责,“上帝为大家”。因此,美国青年多是“精神上无牵挂,独来独往,与事与人无固有的或绝对的关系”。尽管国与国,地区与地区之间的贸易往来日益频繁,信息传播媒介也越来越发达,“地球村”使得国与国之间产生日益广泛而紧密的联系,但历史形成的文化价值观念,仍然影响着人们的思维和行为,了解这一点,对每一个想做一个合格的“地球村”的村民的人都是有意义的;同时,如果看不到商品经济的共有规律而引起的思维模式的趋同,也是不够的。参考书:1、鲁洁、王逢贤:德育新论,江苏教育出版社,新世纪版。2、罗国杰、宋希仁:中国传统道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3、袁桂林:当代西方道德理论,福建教育出版社,1995。4、沃尔鲁斯:家庭沟通,郑慧玲、肖燕译,北京:轻工业出版社,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