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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化教育督导改革 转变教育管理方式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攻坚方向和重点举措,提出“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强化国家教育督导”,这是教育督导第一次出现在中共中央全会的决定中,为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指明了方向,是新时期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指南。下面,我就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谈一谈自己的体会,供大家参考。 充分认识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势在必行 教育督导是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基本教育制度,世界一些教育发达国家,无一不将教育督导作为重要抓手,保障和推动本国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督导在保障“两基”历史任务全面完成
2、、推动国家重大教育政策项目落实、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水平提高、督促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科学服务教育决策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 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后,各地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为深化教育督导改革积累了丰富经验。2012年,国务院颁布实施教育督导条例,成立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从法律法规、体制机制两个方面,对推进教育督导改革与发展做出了战略部署。教育督导条例对教育督导制度进行了系统设计,使教育督导有法可依。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是新中国历史上最高层级的教育督导机构,为建立权威、独立、有效的教育督导体制开创了新的局面。 当前,教育改革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促
3、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对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发挥教育督导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亟需我们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转变教育管理方式,深化教育督导改革。 1.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是转变教育管理职能的重要抓手 教育决策和教育督导是教育管理的“两个轮子”,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实现管办评分离,需要“两个轮子”平行运转。为此,既要简政放权,完善教育决策职能和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也要强化督导,加强对地方政府和学校执行教育决策的监督与指导,并在政府的主导下,培育一批专业评价机构和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它们在评估监测中的作用,努力强化政府
4、的标准制定、政策指导、监督检查、评估监测、信息服务职能。要通过有效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确保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2.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是落实教育督导条例的必然要求 教育督导条例提高了教育督导的法律层级,丰富了教育督导的内涵,扩大了教育督导的范围,规范了教育督导的类型和程序,为推动教育督导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落实教育督导条例,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督导制度,健全督导机构,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强化督导问责,充分发挥好督导的监督、指导、评估、评价和监测功能。 3.深化教育
5、督导改革是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迫切需要 当前,教育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依旧突出,学前教育入园难、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学校乱收费、素质教育难以推进、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差、高等教育学术行为不端等,反映出教育发展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的期待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虽然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但执行中缺乏落实,违规违纪行为缺乏监管。督促各级政府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切实推进素质教育和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需要我们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作用,在做好事前规划引导的同时,建立健全教育督导报告、复查和奖惩制度,落实好事后监管和督促。 明确深化教育督导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深化教育督
6、导改革,需要统一思想,明确思路。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督导条例,按照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支持的原则和强化国家教育督导、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的要求,立足我国实际,借鉴国际经验,建立督促地方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督政机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办学提高教育质量的督学体制、科学评价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监测体系,形成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为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制度保障。 围绕这一思路,我们的工作目标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一是督政,要建立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机制,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引导地方政府优先
7、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督学,要完善督学队伍管理,实行督学责任制,监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三是评估监测,要建立教育督导部门归口管理、专业机构提供服务、社会组织多方参与的专业化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对各级各类教育进行科学、系统、权威的评估监测,为改进教育教学、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和支撑。 准确把握深化教育督导改革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1.加强督政工作,促进教育公平 督促地方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是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保障的有效办法。目前的督政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包括:工作内容基本限于对各级政府履行发展义务教育职责的督导,对政府履行发展其
8、他各级各类教育职责、统筹规划、教育投入等方面的督导尚未有效开展;没有建立综合评价体系,临时性、政策性检查多,制度性、常态化监督少;督导问责机制尚未建立,削弱了督导的实际效果。 我们将以建立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机制,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引导地方政府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在督政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制度,提高督政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研究制定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开展对地方政府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等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综合评价。二是建立专项督导制度。就一些普遍性问题和教育重
9、点工作,如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支持民办教育发展,以及学校安全工作等开展专项督导。落实教育重大突发事件专项督导暂行办法,做好教育重大突发事件专项督导工作,督促各地各校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应对并妥善处理教育重大突发事件,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三是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按照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要求,继续对申请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地区进行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研究制定省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在此基础上开展省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考核评估,发布省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报告,推动省级政府统筹本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四是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提高督导的权威性。完善教育督导报告发布制度,规范流程,丰富载体,提高实效,强化结果使用。建立健全公示、公告、约谈、奖惩、限期整改和复查制度,明确督导结果是资源配置、干部任免和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加大整改复查和监督问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