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的德育研究结题报告.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村留守儿童的德育研究结题报告.doc(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农村留守儿童的德育研究结题报告一、课题提出的背景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都外出务工,孩子被迫与父母分开留在当地读书的儿童。大部分是未成年人,这些孩子由于过早脱离了父母的关爱和教育,其生活、学习和心理都会经受前所未有的影响。父母在外务工,孩子就交给爷爷奶奶看护,或委托其它亲戚照看,甚至有的是一个人独立生活。但是监护人对这些孩子的教育毕竟不如孩子父母更负责和严格,也不能给子女应有的爱。他们一到节假日就四处闲逛,有的和社会上的一些闲杂人员混在一起。有的染上抽烟喝酒的不良习气,有的打架闹事,甚至小偷小摸,给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留守子女多为未成年人,正处在人生的关键时期,还没有形成自己独立的价值观、世界观
2、,可塑性很强,在复杂的社会情况下,如果得不到良好的教育,就会影响他们的一生,也会给国家、社会带来不利因素。因此,留守儿童的德育教育已成为现阶段国家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二、产生问题的成因分析 1、人力流动与城乡壁垒的矛盾。随着城市化进程步伐的加快,农村劳动力出现了大规模的转移和流动,但是城乡二元结构的壁垒使得进城打工的家长无法将孩子带在身边,只能将其留在家乡。主要原因在于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以及与这种户籍制度伴生的子女免费教育或低收费入学、在原籍所在地中考、高考等制度存在矛盾,这种社会发展进程与原有的制度屏障不合拍,直接导致了留守儿童这一群体的产生和壮大。 2、经济效益与子女成长的失衡。产生
3、留守儿童问题的另一源头在于家长的认识。为了让孩子生活得更好,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离开家乡和孩子去城里打工,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家庭生活条件,有一部分人从此告别贫困,过上富裕的生活。在这种直接经济利益的驱动下,越来越多的人面临经济利益与子女成长之间的两难选择,而且当两者出现冲突的时候,他们往往选择前者。也就是说经济效益与子女成长两者的关系出现了失衡,导致留守儿童问题的频频出现。 3、教育能力与教育需求的落差。教育能力与教育需求的落差揭示了留守儿童问题的一个悖论性存在,一方面监护人由于受教育水平和教育能力的限制而将教育子女的责任乃至监护孩子的责任“转嫁”给学校,从而加重了学校、教师的负担;另一方面,
4、留守儿童和家长的这种需求在学校和老师看来是“不能承受之重”,因为教育资金的不足、专业资源的匮乏使得学校、老师显得有心无力,这种悖论导致了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真空”。 4、社会环境与成长条件的缺位。在农村,存在着部分“三不少年”不上学、不就业、不做事。他们三五成群,无所事事,四处游荡。部分留守儿童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与之为伍,或小偷小摸,或寻衅滋事,最终成为问题儿童。有的网吧业主为了赚钱不择手段,违反国家规定接纳未成年人,造成部分留守儿童上网成瘾,甚至逃课,彻夜不归。社会环境并没有为留守儿童的成长提供一片纯净的蓝天,为他们的成长提供各种保障,相反在这其中充满诱惑,从而使得留守儿童由于禁不住诱惑而
5、成为不良少年。 教育子女本是为人父母义不容辞的责任,但外出务工人员为了承担生活的重任,不得不背井离乡。对子女的教育显得鞭长莫及,是“没法管”。父母出门在外,虽然委托长辈或其他亲友代管自己的孩子,但亲友一般只管孩子的吃住,祖辈又多半溺爱孩子,且教育观念、方法陈旧,教育辅导水平较低,是“不会管”。这样,该管的无法管,代管的不会管。在这种情形之下,留守儿童缺乏必要的教育引导,极易产生种种不良表现。 三、课题研究的方法(1)调查法。通过问卷访谈等方式把握留守儿童的现状与需求,改进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2)总结法。及时总结研究当中的经验。(3)文献资料法。多查阅相关资料、文献,参考相关的研究成果,力求不
6、断完善。四、研究过程1、准备阶段(2008年10月11月),完成课题方案的制定、申报工作,进行理论2、资料的准备。通过调查分析,起草“课题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3、研究阶段(2008年12月2009年11月),根据实施计划进行研究,查阅资料,并整理分析,写成阶段性研究报告。4、总结阶段(2009年12月),完成结题报告并提出申请。五、对策与建议 留守儿童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并非由某一个部门及在短期内就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它所涉及的关系力量十分广泛,包括教育、法律、心理、卫生及政策等诸多方面,我们应从全局的角度和用开阔的视野来看待它。基于目前针对留守儿童问题较为成功的实践探索,我们提出如下对
7、策与建议: 1、明确责任主体,促进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合作 近年来,留守儿童问题确实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政府各职能部门也都尽其所能参与到帮助与关护留守儿童的队伍中来,然而,至今到底谁应该首要地对留守儿童问题或工作负责仍旧模糊不清,所以尽快确立最有优势负责留守儿童工作的责任主体是首要迫切的问题。有一个专门部门对留守儿童进行主体性地负责,有利于更好地协调各方面的力量与关系,也有利于形成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单纯依靠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部门来协调开展工作难度较大,他们在工作性质与职能上有一定的局限,许多实际问题难以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建议成立由党
8、委、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厅、公安厅、司法厅、民政厅、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多部门组成的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可明确组织部或教育厅具体负责牵头和主抓,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如制定并落实相关规划,加大人、财、物投入等。要将留守儿童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目标,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层落实”,同时广泛发动社会力量,与他们“手拉手”、“结对子”,形成以留守儿童为中心、以学校为主体、以村镇为重点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网络,切实为农村留守儿童献爱心、办实事。 2、加大倾斜力度,进一步推动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 近年来,
9、农村中小学由于布局调整,大部分留守儿童的住处距离学校较远,最远的离学校有10多公里。从安全和方便教育管理的角度,应该让这些留守儿童寄宿学校,接受统一管理和教育。这样做的好处,一是通过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可以有助于这些父母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使素质教育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可以为经过近年来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不方便就近入学的留守儿童提供就学保障,并有效减少留守儿童在家或上学途中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实行寄宿制办学,可以不断缩小农村小学与城市小学在教育质量上的差距,有助于实现城乡小学教育的均衡化发展。实践证明,寄宿制学校是目前解决留守儿童教育和管理问题最有效的途径之一。然而从目前情
10、况来看,各地现状不容乐观。调查情况表明,现在农村中学已经基本上解决了包括绝大多数留守儿童在内的学生寄宿问题,问题主要在农村小学,特别是在我们苏北有些地区,虽然大多乡镇中心小学都具备一定的寄宿条件,但普遍存在规模小,接纳能力低的问题,不能满足大多数有寄宿需求的农村小学生的要求,优先考虑留守儿童住校也难以完全做到,还有少数地区的乡镇没有一所具备寄宿条件的小学。3、完善规范制度,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设良好条件 农村寄宿制学校作为直接面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单位,可以优先对留守儿童在思想上给予更多的关心,学习上给予更多的辅导,生活上给予更多的照顾。具体来说,要建立起以下几项规章制度。一是建立委托监护制度。家
11、长或代理监护人要与学校共同签订教育管理责任书,保证适龄儿童完成义务教育;二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准确记载家长、代理监护人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和儿童日常学习、品行等情况,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三是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动员教职工、非留守流动儿童,开展与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结对帮扶活动;四是建立亲情交流制度。开设“亲情通道”,让农村留守流动儿童与家长定期或不定期地保持联系;五是建立安全保障制度。加强对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六是建立心理辅导制度。学校要配备心理咨询室和相应教师,推广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制度,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咨询服务;七是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在家长与学校之间建立广
12、泛而经常性的联系,坚持校访和家访相结合,推广家校联卡记录制度,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八是建立身心锻炼制度。要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有益于孩子们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努力做到“四个不让”,达到“三个一样”。“四个不让”即力争做到不让一个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出现空档,不让一个留守儿童辍学,不让一个留守儿童成绩出现严重滑坡,不让一个留守儿童心理出现问题;“三个一样”即达到留守儿童跟其他学生享受一样的教育,接受一样的管理,实现一样的目标。 4、加强校外教育,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家庭教育机制 留守儿童主要分布在农村,居住地比较分散,学龄前主要接受的是家庭教育。虽然入学后可以得到比较集中的管理,但大部分
13、学生课后则与学校分离。即使寄宿在校的学生,周末和寒暑假等也都要回到自己家中。因此,加强对孩子们学前和校外的家庭教育和管理不容忽视。这就需要不断地拓宽关护网络,使关护的触角伸向留守儿童所在的每个角落。在这方面仅仅依靠政府和学校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充分发挥社会各组织的力量,充分利用其特殊的资源。如,针对农村教育资源薄弱,留守儿童家长及监护人教育观念落后,缺乏管理及教育意识的现状,各级妇联、关工委要借助牵头家庭教育工作以及“五老”队伍等人力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农村家庭教育指导站、家长学校、校外教育辅导站、“留守儿童之家”等的作用,广泛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家教实践活动,通过开设爷爷奶奶培训
14、班、临时托管亲属培训班,举办家庭教育知识讲座,让家长及监护人懂得教育孩子的方法,优化养育和监护行为。要充分利用节假日、农忙等家长集中回乡的有利时机,由村提供场所,学校提供教师,遵循“就近教育”原则,组织召开返乡家长会,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家教知识讲座和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引导留守儿童家长树立正确的教子观,掌握科学的家教知识和方法,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的责任。 5、完善政策法规,确保留守儿童监护、权益及救助保障落到实处 一直以来,政府及社会各界对留守儿童的关注都体现在其自身学习、生活的层面,却忽视了法律制度的完善对保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为其营造健康成长环境的重要性。实际上,留守儿童问题是一个涉及劳
15、动、用工、“三农”、监护制度及户籍制度等多方面的综合性问题。而落实在法律层面的问题就集中体现在监护制度上。随着父母的外出,留守儿童留守在家必然需要一定的责任人进行监护,有效的监护是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主要途径,而解决留守儿童的监护问题,必须得到法律和政策的支持。所以尽快建立监护制度尤为关键,首先必须强化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的法律责任,不能因为自身的工作原因难以顾及孩子而随意地放任自流,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其监护职责不力的表现,需要在法律的层面上对其进行制约。其次,要完善委托监护制度,父母外出一般都将子女委托给第三方,而监护人究竟应具备哪些条件,承担哪些义务等都需要法律给予规范。第三,必须建立国
16、家监护制度,对无人监管的留守儿童都需要政府来担任监护人,而这仍需要法律的明确规定。 6、加大教育投入,设置留守儿童专项基金并确保其专款专用 留守儿童的出现也引发了一系列相关的社会问题。由于父母外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责任几乎全部转嫁到学校身上。农村教育在教师配备、资源占有等诸多方面都存在着严重不足的问题,硬件尚不能满足教育的需求,更何谈切实将留守儿童工作落到实处。另外,教师承担了过多责任,与此同时,激励及补偿机制却难以跟上,也使得留守儿童工作的开展遭遇重重阻碍。所以加大对留守儿童教育的投入,并及时设置针对留守儿童问题和工作开展的专项基金刻不容缓。如果专项基金一时难以成立,建议通过财政渠道,拨
17、付一定额度的专项工作经费。有了经济上的保证,开展留守儿童工作就更容易放开手脚,游刃有余。同时,对基金或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与监督需要制定相关政策进行规定与规范,这对更有效地利用基金开展留守儿童工作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全省大部分地区已经建立了家庭教育指导站、校外教育辅导站等,但由于没有基本的经费投入,给建站特别是建站后有效地开展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这方面的问题不解决,工作将难以为续。 7、加快经济发展,从源头上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问题 发展当地经济,拓展农村就业市场,增加农民收入,加速提高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尽可能实现劳动力就地或就近转移,使农村劳动力转移离土不离乡,在解决
18、就业的同时不耽误下一代的教育抚养,走出“钱袋”和“后代”两难选择的困惑,让他们得到正常家庭应有的父母亲情和家庭教育,这是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最佳选择和最终出路。同时要坚持“流入地政府负责,公办中小学接纳为主”的原则,制订出台与当地市民子女“一视同仁”的入学政策,逐步取消义务教育的入学户籍限制,努力把流动儿童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力争做到按包括流动儿童在内的在校生数核拨公办学校的公用经费和教师编制,打通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子女进城入学的通道,使农村儿童也能与城市儿童一起享受比较优质的教育资源。此外,加强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的互动交流也是填补留守儿童亲情空白的一剂良方,而这项工作的推进必须
19、在政府及制度的保证下进行落实。如,可以组织电信部门和有关学校、社区、村居共同开通“亲情热线”电话,向留守子女优惠开放;要求用人单位向外来务工人员开通他们与自己留守子女的“亲情电话”;在政府及社会各界的积极努力与倡导下,转变企业管理观念,使企业在吸收劳工进厂的同时能够充分考虑农民工的实际情况,将关注留守儿童纳入企业关怀员工的一部分,自觉成就一种企业文化,在积极配合与参与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中贡献一份力量。六、结语农村留守儿童是特定时代下的产物,而且将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并不断壮大。为此,留守儿童是当今农村教育面临的新问题,新难题,我们每一位教育工作者都应引起高度重视,都应用实际行动去研究和解决这一新问题。积极探讨教育方法和经验,让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一样沐浴在爱的阳光里,愉快地接受教育,健康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