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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渔港建设“十二五”规划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二一一年十二月目 录一、渔港建设基本情况1(一)基本情况1(二)建设成就2(三)存在的主要问题3(四)基本经验5二、“十二五”渔港建设必要性7(一)加强渔港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7(二)加强渔港建设是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的迫切需要8(三)加强渔港建设是建设现代渔业的迫切需要8(四)加强渔港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9(五)加强渔港建设是加快实施国家海洋战略的需要9三、“十二五”渔港建设思路9(一)指导思想10(二)建设原则10(三)建设目标11四、建设重点及布局12(一)建设内容12(二)建设标准13(三)建设条件14(四)建设布局
2、14五、投资测算与资金来源15六、保障措施16(一)统一认识,加大渔港投资扶持力度16(二)科学规划,促进渔港可持续发展16(三)完善渔港建设投资机制17(四)加强渔港管理,完善配套法规建设17一、渔港建设基本情况(一)基本情况广西南濒北部湾,沿海岸线曲折,港湾众多,海岸线总长1595公里。沿海浅海滩涂资源丰富,内陆江河湖泊众多,具有丰富的渔业资源、良好的自然条件和得天独厚的渔业区位优势。全区有渔业乡镇5个,渔村203个,渔业户21.37万户,渔业人口88.40万人(传统渔民36.62万人),渔业从业人员68.96万人,其中海洋渔业有渔业乡镇5个,渔村111个,渔业户6.51万户,渔业人口25
3、.09万人(传统渔民11.32万人),渔业从业人员17.52万人;有海洋捕捞渔船1.38万艘、72万千瓦;内陆捕捞渔船1.76万艘、23万千瓦。渔业是我区我区国民经济中的重要行业,是农村经济的优势产业,特别是海洋渔业作为传统支柱产业之一,在沿海三市经济发展中一直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2010年,全区渔业产值247.2亿元,同比增长5.8%;人均水产品占有量53.9公斤,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4.5公斤。渔业已成为广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渔港是渔业生产的重要依托,是渔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其所具有的避风功能更是渔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全区现有渔港28个,其中中心渔港5个,一级渔港5个
4、,二级渔港1个,三级渔港3个,内陆重点渔港1个,其余为未评级的自然港湾。多年来,经过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渔民群众等多方筹集资金投入,尤其是国家1991年采取民办公助的方式对群众渔港进行资金扶持、1998年启动利用国债资金建设渔港、2002年启动新一轮渔港建设规划,我区渔港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据统计,1991年以来,全区共投入渔港建设资金2610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8650万元,自治区及市县配套7454万元;建设码头 2000米、防波堤2800米、新改建护岸7500米、围堰1350米、港池航道疏泼340万立方米、陆域回填65万立方米、综合执法办证用房0.2万平方米、沉箱42个,以及水电、通讯导
5、航等配套设施一批。广西渔港情况一览表序号渔港名称所在地等级港池面积()容纳渔船(艘)避台风(级)1南澫渔港北海市中心渔港400000100072北海港渔业港区北海市中心渔港5500002000123电建渔港北海市一级渔港250000600124咸田渔港北海市1000001505高德渔港北海市1700002006涠洲渔港北海市三级渔港2600003007营盘渔港北海市中心渔港12000002000 8沙田渔港合浦县一级渔港400003009大风江渔港合浦县三级渔港30000050010水儿渔港合浦县7500010011小苏江渔港合浦县 12金滩渔港合浦县 13犀牛脚渔港钦州市中心渔港600000
6、1000614龙门渔港钦州市一级渔港60000600915企沙渔港防城港市中心渔港2000000800816渔万渔港防城港市二级渔港15000030017渔洲渔港防城港市一级渔港50000018双墩渔港防城港市三级渔港42000030019万欧渔港防城港市40000010020红沙渔港防城港市21红星渔港防城港市22茅岭渔港防城港市64000023潭吉渔港防城港市60000010024京岛渔港防城港市94000025玉石滩渔港防城港市26四合内陆渔港梧州市备注:1、“等级”空白为没有定级;2、“港池面积”空白为未界定或无法界定;3、“容纳渔船”空白为不具备渔船停泊条件;4、“避台风”空白为不避
7、台风。(二)建设成就1、提升了渔业防灾减灾能力。目前全区海岸线平均每160公里有一个一级以上渔港,沿海每个重点渔业县市都有一级以上渔港,渔港综合防风水平提升到8级以上,部分缓解了沿海渔船回港航程远、避风难、安全保障低的问题,2、促进了渔区经济快速发展。渔港水陆域基础设施不断配套完善,带动了渔区水产品交易流通、冷藏加工、生产补给、休闲渔业等二、三产业迅速发展,拓展了渔民就业空间,增加了渔民收入,同时也促进了渔区经济结构调整,辐射和带动沿海地区乡镇(县)区域经济的发展。3、增强了渔船安全监管能力。通过对传统群众渔港的逐步升级改造,强化了渔港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改善了港内安全系泊条件,提高了渔船聚集度
8、。综合执法办证中心、港口监控、航标、消防等一系列设施的配套,一定程度上地拓展了渔港管理及服务功能,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执法成本,特别是加强了休渔期渔船管理和防台减灾指挥调度,对贯彻渔业安全管理法规、依法及时查处违规渔船、加强休渔期船舶管理、促进渔业资源养护及可持续利用发挥了重要作用。(三)存在的主要问题近二十年来,我区渔港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群众渔港多、基础设施薄弱,当前我区渔港建设的整体水平还比较低,与渔业安全生产和渔区经济发展需要还不能完全适应,与渔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需要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渔港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不能解决我区多数渔船的安全避
9、风问题。在我区现有的大小28个渔港中,已列入2002年以来新一轮国家和自治区投资建设的只有7个,还有21个渔港或港湾未被纳入投资建设范围。即使是列入投资建设范围的渔港,由于设计标准低,渔港的停泊避风功能仍然薄弱:一方面,渔港码头泊位不足,低于国家要求的每船一米的标准,渔船容纳量严重不足。每遇伏季休渔和台风季节,大量渔船进港往往造成港内渔船数量过多、密度过大,带来碰撞、火灾、风灾等不安全隐患等严重问题。如北海内港渔港原设计渔船合理容纳量为1500 艘,但由于船多港小,伏休期或台风期进港船数最多达4000多艘,造成港内异常拥挤,船舶相连成片,挤占了应急疏导航道,极易发生火烧连船的悲剧。另一方面,拦
10、沙、防波堤25年一遇的建设标准与国家推行的50年一遇的要求相距较大。渔港的建设首先需要解决的是渔船的避风和安全这个头等大事,而目前我区除了北海内港渔港、电建渔港能避12级强台风外,其他渔港都无法有效发挥防台避风的作用,像营盘、犀牛脚、南万等农业部批准建设的中心渔港,即使按计划完工后虽可增加近3000艘渔船停泊的港域面积,也仍不能有效解决10级以上台风袭击时的避风问题。每遇台风,全区近2/3的渔船(约8000多艘)不能就近在避风港内避风,而必须到上述4个渔港或广东、海南去避风。每年台风季节渔船防台压力安全隐患十分突出,经常有渔船在外出避风过程中出现机械故障或遭强风袭击而出现安全事故。2006年“
11、派比安”台风来临时,北海内港渔港港内船舶爆满,挤得水泄不通,最终迟归的40艘渔船和船上100多名渔民无法进港,只能冒着危险在廉州湾距岸百米远的浅水海域抗击台风,渔港和渔民的安全命悬一线。2、渔港配套设施不足,空间狭小,对渔区经济发展缺乏带动力。我区渔港码头、护岸及其陆域配套设施大都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标准偏低,配套不齐,设施陈旧落后,多数港区腹地狭少甚至根本没有腹地。陆区条件差,港口功能单一,与陆区其他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与区域经济和海洋经济的发展缺少有机的结合和紧密的联系,不仅制约着渔港自身的发展,也制约着临港型工业以及运输、休闲渔业等二、三产业的发展,无法适应稳定渔业生产、促进渔区经济
12、和海洋经济发展的要求。 3、渔港建设投资渠道单一,维护资金不足。一方面,由于投融资机制不健全,渔港建设缺少广泛的社会参与,政府作为唯一的投资主体,往往造成财政负担沉重,建设资金不能有效保证,配套及附属设施等建设无法及时跟进。另一方面,2006年自治区取消渔港建设基金后,我区每年减少渔港维护经费600多万元。自2008年开始,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一部分渔港维护经费,虽暂时缓解了矛盾,但不足以根本解决问题,港口设施得不到经常有效的维护和保养,港区环境和渔港功能不断退化,渔港建设的成果也容易功亏一篑,前功尽弃。4、自筹资金压力大,列入建设规划的渔港不能按时开工或完工。2003以来,农业部陆续安排了北海
13、南澫中心渔港、钦州犀牛脚中心渔港、梧州四合内陆重点渔港、合浦沙田一级渔港、防城港企沙中心渔港、北海营盘中心渔港、北海电建渔港等7个渔港的建设。但由于地方财政配套不及时,上述已列入国家投资建设规划的3个渔港至今仍不能按要求开工,4个渔港虽然开工建设却不能按计划完工。列入国家投资建设规划的渔港不能按时开工和按计划完工,不仅影响了渔港功能的正常发挥,也给今后进一步争取国家投资带来困难。5、渔港管理法规不够完善,影响了渔港的建设和管理。为了加强渔港渔业船舶监督管理,2001年,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
14、业法颁布之后,广西壮族自治区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未能及时进行修改,部分条文只有原则性的规定,没有细化,如渔港等级的标准、渔港港口施工作业及港务管理、渔港的投资和受益的相关规定等方面,难以操作。(四)基本经验1、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是渔港建设的首要任务。近几年,超强台风,特大温带风暴潮等海上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繁发生,强度不断增大,破坏力明显增强。渔港是渔船防浪避难的主要场所,是避免和减少渔业灾害损失的第一道防线,如何在台风来袭时最大限度确保港内渔船停泊安全,确保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赋予渔港的重要使命,对渔港防台防风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渔业安全生产问题,2008年10月,国务
15、院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新建、扩建一批安全避风、配套完善的渔港,突出避风防灾功能,提高码头、防波堤和和护岸建设质量,完善航标、港口监控系统、港口消防和照明设施、抢险救灾船艇等配套设施设备,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安全生产重于泰山。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安全生产总体要求,从切实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出发,需要进一步加快渔港建设进度,提升建设标准,改善渔船避风条件,提高渔业防灾减灾能力,促进“平安渔业”建设。2、依靠财政扶持是渔港建设的根本保证。渔港基础设施建设是海洋渔业防灾减灾的公益性事业,需要各级财政的大力扶持。渔港项目建设往往涉及水面设施、水下工程和陆域配套设施等,
16、土建工程相对较大,资金投入较多,实践证明,单纯依靠渔民自筹建设或“民办公助”的形式,很难完成渔港基础设施建设,不仅规模小,惠及面窄,而且渔港功能单一,不具有区域服务功能。因此,在“十二五”渔港建设中,需要确立各级政府在渔港建设投资中的主体地位。3、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是渔港建设的客观要求。根据各国经验,“防台主要是避台”。实践证明,渔船就近、分散避风,能有效分散风险、最大限度降低台风灾害。渔港建设过于集中、规模过大、停泊渔船过多,不仅容易在避风或伏季休渔期间发生渔船碰撞、火灾等安全事故,一旦遭遇强台风正面袭击,容易发生大规模灾难,造成重大损失,而且不符合渔船就近避风的实际需求,增加生产成本,不能
17、从根本上解决我区“船多港少”的问题。此外,渔港港池水域面积过于开阔,在港内容易形成小风区风浪,渔船锚泊得不到安全保障。因此,建设大中小配置合理的渔港,并适当增加布局密度,既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条件、满足各类渔船安全监管要求,也分散了灾害风险,将台风损失降到最低。“十二五”期间,可在增加广西中心渔港、一级渔港布局密度的同时,将二级渔港列入中央投资范围,并将部分自然条件好的小型渔港升级为二级渔港建设,重点建设防灾减灾设施,充分发挥中小型渔港的避风作用,缓解广西“船多港少”、渔船避风困难的问题。 4、规划科学、制度完善是渔港建设的发展方向。渔港是一个具防灾减灾、生产服务和渔船管理的多功能体。充分发挥渔港
18、的多功能性,服务平安渔业和现代渔业建设是渔港建设的目标。新世纪以来,渔港防灾减灾和生产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区域性服务功能日趋明显,沿海渔港体系建设日臻完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需要科学规划今后一个时期渔港建设的重点任务,更加突出渔港的公益性事业,提高渔港防灾减灾和综合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布局密度,更广泛地为渔船渔民服务。同时,应必须坚持建设与保护并重,不断完善渔港管理制度,切实发挥渔港建设功能。二、“十二五”渔港建设必要性渔港是渔民生产生活的重要场所,是渔船避风停泊的重要基地,在渔船和渔业生产管理、“平安渔业”建设、渔业水域环境保护以及渔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强渔港建
19、设,是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现代渔业的重要举措,对于全面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渔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加强渔港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是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最基本要求。渔港的基本功能之一就是提供避风场所,在台风、风暴潮等极端气候灾害来临时,保护渔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渔业损失,为渔船和渔民提供一个安全的“家”。因此,渔港建设是直接关系广大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渔区社会和谐稳定的民生问题。加大政府对渔港建设的投入,改善渔港基础设施
20、,尤其是防风避浪设施,使渔港真正成为渔船的避风港、渔民的家,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渔区、保障渔区民生的迫切需要。(二)加强渔港建设是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的迫切需要受全球气候变化等因素影响,近几年台风、风暴潮、洪涝等自然灾害总体呈数量增多、程度增强、影响增大的趋势,对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渔业生产安全造成的直接影响和威胁日益严重。近几年平均每年登陆我国并造成灾害的台风达7个以上,2009年和201O年分别达10个和9个,并且呈现登陆早、密度高、风力强、变化多、破坏力大的趋势,不但给渔船、渔港、养殖设施等造成比较大的损失,还对渔民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2O08年 “黑格比” 台风登陆我区时
21、,近在北海市渔港就造成1艘渔船沉没、10几艘渔船损坏。为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迫切需要加大渔港投资力度、加快建设步伐,提高防灾减灾的能力。(三)加强渔港建设是建设现代渔业的迫切需要加快建设现代渔业是“十二五”期间我区渔业发展和渔业工作的中心任务。建设现代化渔港,确保水产品有效供给和生产安全,是建设现代渔业的重要方面。渔港不仅仅是为渔船提供停泊和避风的场所,更是为捕捞业和养殖业提供必要的后方基地,有条件的渔港还可以建成渔港经济区,具有带动加工贸易、发展休闲旅游业和促进渔区人口集聚、城镇建设等多重功能。渔港建设可以带动社会资金到港区从事物资补给、水产品交易、加工、流通、渔船修造、餐饮、娱乐
22、等设施建设,有效延伸渔业产业链条,提高产业关联度,拓展渔业发展空间。加强渔港建设,对促进实现现代海洋捕捞、加工和物流业的快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建设现代渔业的重要平台。(四)加强渔港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渔港是渔区、渔村发展的重要依托。加强渔港建设,有利于整合渔区人流和物流资源、改善沿海渔区落后面貌、促进渔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而带动渔区小城镇建设和发展。将渔港建设总体规划与城镇发展规划相衔接,把民族传统、渔业特色、时代精神融入其中,利用渔港建设推进小城镇建设,发展渔业经济和区域经济,使渔港成为水产品集散和加工中心,渔业信息、技术推广和文化教育中心,实现以港兴镇、以港兴市,整
23、体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渔民就业,增加渔民收入,促进渔民转产转业和渔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强渔港建设是统筹渔区城乡发展,促进渔区小城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五)加强渔港建设是加快实施国家海洋战略的需要。我国是海洋大国,海洋问题事关国家根本利益。亘古以来,海洋渔业始终是我国利用海洋、维持生存、垦疆戍边的重要体现,现阶段更是在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扩展国际空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中央“开发南沙,渔业先行”、以南沙渔业“突出存在”的重要决策,更加凸现出渔业在国家海洋战略中的重要地位。渔港是海洋渔船生产补给、海洋产品上岸以及海洋渔政执法的主要基地,加强渔港建设既是强
24、化海洋管理、提升海洋公益服务能力、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手段,也是实施国家海洋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三、“十二五”渔港建设思路渔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行业,是农村经济的优势产业,渔港是渔业发展最主要的基础设施,也是十分重要的民生工程和防灾减灾工程。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工作,200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都强调要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夯实“三农”发展基础,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并作出了一系列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战略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措施,这些都为渔港建设创造了有利的政策环境和难得的发展机遇。当前,要科学分析和把握“十二
25、五”时期渔业和渔区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抓住机遇,始终突出渔港建设公益型功能,积极争取增加建设投入,努力开创渔港建设新的发展局面。(一)指导思想以全面提高渔港防灾减灾能力和生产服务能力为核心,以加强渔港公益性设施建设为基础,以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为保证,充分依靠各级政府齐抓共管,进一步完善渔港避风和锚泊条件,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密度,尽快建成规模上大中小配置合理、互为补充,布局上重点突出、综合平衡,功能上定位明确、各有侧重,管理上依托现代科技、配套完善的渔港体系,促进现代渔业发展,推动渔区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实现渔业增效、渔民增收和渔业可持续发展。(二)建设原则 一是政府主导,财政扶持。强化政
26、府在渔港公益性设施投资建设主体地位,明确渔港公益性设施建设资金全部由各级政府承担。争取中央资金扶持沿海中心渔港、一级渔港、二级渔港和内陆重点渔港建设。提高自治区级财政配套比例,减少市、县财政配套压力,对地方财政能够全额落实配套资金的渔港予以优先建设。加强政策引导,调动企业、社会团体和公众共同参与渔港后方陆域经营性设施建设。 二是布局合理,突出重点。根据各地渔港建设条件和防灾减灾不同需要,科学确定渔港布局和建设标准,突出重点,综合平衡。沿海地区以综合型渔港和小型避风渔港建设为主。内陆地区以综合型渔港建设为主。具体到单个渔港建设,在现有港界范围内合理布局,优化资源利用,突出建设重点,集中资金加强建
27、设。 三是定位明确,各有侧重。根据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和目标,明确各类型渔港的功能定位、建设标准,做到互为补充,各有侧重。沿海中心渔港、一级渔港和内陆重点渔港在完善防灾减灾设施建设的同时,可结合小城镇建设,充分发挥区域性服务功能和经济拉动能力,二级、三级渔港和避风锚地以防灾减灾设施建设为主。根据功能要求,分别确定各类型渔港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中央、自治区财政补助比例。 四是建管并重,占补平衡。建立健全渔港管理制度,坚持渔港建设与保护并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注重渔港建成后管理,落实维修养护资金,延长渔港使用年限,保证渔港投资效益。对确需占用规划内的渔港,应征得自治区以上渔业部门
28、同意,并遵循先补后占的原则,在不低于同等规模易地重建后占用,保护渔民合法权益。(三)建设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13号)要求,综合我区经济发展现状、渔业发展要求和防灾减灾需要,考虑各地渔业资源、渔业经济比重、渔船数量、渔港基础设施现状和自然条件,在现有渔港基础上,合理规划渔港建设布局,突出防灾减灾功能,促进我区渔业经济持续发展。从2011年到2015年末,规划建设沿海中心渔港2个,一级渔港4个,二级渔港2个,避风塘1个;改扩建中心渔港4个、一级渔港1个,三级渔港1个,建设内陆重点渔港 6个,使规划期末国家中心渔港达到6个,一级渔
29、港达到7个,二级渔港达到3个,三级渔港达到1个,避风塘1个;内陆重点渔港达到11个,全区海岸线平均每120公里有一个一级以上渔港,每100公里有一个二级以上渔港,每90公里有一个三级以上渔港,能够为近95%的海洋渔船提供服务,满足12000多艘渔船安全避风需要。在全区形成以沿海中心渔港、一级渔港、二级渔港和内陆重点渔港为主体,以三级渔港、避风塘为补充,以自然港湾和内陆小型河汊为支撑的渔港安全体系和经济服务体系。中心渔港建设目标:规划建设的中心渔港应达到规定的建设标准,成为集渔船停泊避风、装卸补给、执法管理、加工流通、渔船修造、技术推广、信息服务、休闲渔业和环保消防等功能为一体的区域性渔业基地;
30、与小城镇建设紧密结合,成为经济带动力强、辐射范围广、能够展示现代渔业发展的综合型渔港。一级渔港建设目标:规划建设的一级渔港应达到规定的建设标准,基础设施齐全,配套设施完善,为渔船避风、水产品装卸、执法管理提供保障;具备区域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能力,并能促进小城镇建设。二级渔港建设目标:规划建设的二级渔港应达到规定的建设标准,防灾减灾设施齐全,配套设施基本完善,满足当地中小型渔船避风需要。三级渔港建设目标:规划建设的三级渔港应达到规定的建设标准,具有鱼货卸港、水产品加工、集散交易、后勤补给等基本服务功能,能满足小型渔船避风需要。内陆重点渔港建设目标:规划建设的内陆重点渔港,应基本满足渔船停泊避难、
31、水产品交易、冷藏加工、物资供应、渔船维修、综合管理等需要,并能促进小城镇建设。四、建设重点及布局(一)建设内容沿海中心渔港、一级渔港和内陆重点渔港:主要建设防波堤、 拦沙堤、码头、护岸、港区道路、渔政渔港管理用房等水陆域建筑物和通讯助航、系泊、监控、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以及港池航道疏泼、陆域形成等。沿海二级渔港:主要建设系船建筑物及设施、防波堤、拦沙堤、上岸码头和通讯助航、水电消防等配套设施以及港池航道疏浚等。沿海三级渔港:主要建设系船建筑物与设施、上岸码头、监控指挥和通讯助航等配套设施以及锚地航道疏浚等。(二)建设标准1、中心渔港。在现有中心渔港、一级渔港基础上改扩建
32、,也可在临近传统渔场,已形成一定生产服务、贸易集散能力,停泊渔船数量多,经济腹地较好的一级以下渔港或区域新建中心渔港。具体标准为:港内有效掩护水域(泊稳条件:采用50年重现期标准,设计高水位时,在各向波浪作用下,有效波高在0.5米以内。下同)不小于40万平方米,码头岸线长度不小于600米,陆域面积不小于20万平方米,渔港综合防风等级达到11级,设计年鱼货卸港量8万吨以上。可满足800艘大、中、小型渔船停泊、避风和补给需要。防波堤工程设计波浪采用50年重现期标准。2、一级渔港。在现有一级或一级以下渔港基础上扩建。具体标准为:港内有效掩护水域不小于30万平方米,码头岸线长度不小于400米,陆域面积
33、不小于10万平方米,渔港综合防风等级达到11级,设计年鱼货卸港量4万吨以上。可满足600艘大、中、小型渔船停泊、避风和补给需要。防波堤工程设计波浪采用50年重现期标准。3、二级渔港。选择天然屏障好、水深和地质适宣、岸线与深槽稳定、泥沙运动较弱的一级以下渔港或自然停泊点进行建设。具体标准为:港内有效掩护水域不小于15万平方米,渔港综合防风等级达到 11级,满足200艘中、小型渔船停泊和避风需要。4、三级渔港。在有天然屏障掩护、适宜渔船坐滩避风或浅水锚泊的区域建设。具体标准为:港内有效掩护水域不小于10万平方米,渔港综合防风等级达到 11级,可容纳100艘小型渔船避风。5、内陆重点渔港。在大江大河
34、、界江界河水域建设。能够满足200艘以上大、中、小型渔船停泊、避风需要,并达到一定的卸港量。前后方有一定发展空间,水、陆域面积能达到总体规划发展布局要求,岸线、码头长度达到相应标准。(三)建设条件1、港权清晰规划科学。有政府批准发布的红线图和港章,港区水陆域范围明确,符合城镇发展规划。中心、一级渔港须有县级以上渔港监督机构进驻,有渔港建设总体规划,水域作业、停泊、补给分区设置,陆域设施相应配套,并为今后发展留有足够空间。2、条件优越功能配套。综合型渔港需有足够的水域面积和岸线长度,水深较好,无严重淤积及冲刷。有水产品交易、冷冻加工、后勤补给、渔船修造、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交通便利,靠近城镇经济
35、腹地,离渔场近。闸下渔港水工建筑物及水域布置应充分征求水利部门意见,尽量减少对开闸泄洪的影响。3、资金落实管理规范。渔港建设配套资金落实,建成后有明确的渔港管理机构、运行机制和管理办法,日常维护经费落实,确保渔港良性运转。(四)建设布局2011-2015年,规划建设沿海渔港15个,其中,中心渔港6个(新建2个、改扩建4个),一级渔港5个(新建4个、改扩建1个),二级渔港2个,三级渔港1个,避风塘1个,建设内陆渔港10个。1、沿海渔港布局。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现状、渔业发展要求和防灾减灾需要,综合考虑各海域和地区渔业资源条件、渔船数量、渔港基础设施现状, 2011-2015年全区沿海渔港布局如下:北
36、海市:共建设沿海渔港8个,其中中心渔港4个,一级渔港2个,二级渔港1个,三级渔港1个。钦州市:共建设沿海渔港2个,避风塘1个。其中中心渔港1个,一级渔港1个。防城港市:共建设沿海渔港4个,其中中心渔港1个,一级渔港2个,二级渔港1个。2、内陆渔港布局。综合考虑我国内陆渔港建设的现状和发展需求,根据大江、大湖及重要边境渔业水域现有渔船数量和分布,渔货交易量,渔业执法需要,择优选择10个内陆重点渔港进行规划建设。包括柳州市凤凰岭内陆渔港、贵港市罗泊湾内陆渔港、百色隆林天生桥内陆渔港、河池天峨县龙滩内陆渔港、来宾市河西内陆渔港、梧州市藤县白沙内陆渔港、桂林市平乐县渔港码头、桂林市全州县渔港码头、防城
37、港市上思那板库区渔港码头、崇左市归龙渔港码头在内的10个内陆渔港。五、投资测算与资金来源20112015年,广西规划建设渔港25个,共需投入建设资金15.95亿元。按照中央与地方投资比例1:0.3,需要中央投资12.27亿,地方配套3.68亿元。其中:中心渔港共需投资7.8亿元。其中新建中心渔港2个,北海内港中心渔港规划投资10000万元,北海白龙中心渔港(完全建设)投资48000万元;改扩建中心渔港4个,北海南澫中心渔港投资5000万元、北海营盘中心渔港投资5000万元、钦州犀牛脚中心渔港投资5000万元、防城港企沙中心渔港投资5000万元。一级渔港需投资6.8亿元。其中新建一级渔港4个,北
38、海大风江一级渔港投资4000万元、钦州沙角一级渔港(完全建设)投资10000万元、防城港渔洲一级渔港投资48000万元、防城港双墩一级渔港投资4000万元;改扩建一级渔港1个,北海沙田一级渔港投资2000万元。二级渔港需投资4000万元。其中新建2级渔港2个,北海火禄二级渔港投资2000万元,东兴天鹅二级渔港投资2000万元。三级渔港和避风塘需投资1500万元。其中改扩建三级渔港1个,北海涠洲渔港投资500万元;钦州犀牛脚丝螺港避风塘投资1000万元。内陆渔港需投资8000万元;新建内陆渔港10个(柳州市凤凰岭内陆渔港、贵港市罗泊湾渔港、百色隆林天生桥内陆渔港、河池天峨县龙滩库区渔港、来宾市河
39、西渔港、梧州市藤县白沙渔港、桂林市平乐县渔港码头、桂林市全州县渔港码头、防城港市上思那板库区渔港码头、崇左市归龙渔港码头)。每个投资800万元,共需8000万元。六、保障措施(一) 统一认识,加大渔港投资扶持力度各级政府应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把渔港建设作为造福渔区的“生命线”工程,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对渔港的投入力度,加快渔港建设步伐。对渔港航标、通信、消防、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渔港维修养护项目所需投资和经费,各级政府应通过基建投资或一般性财政预算大力支持,提升渔港的防灾减灾能力,确保渔港功能充分发挥,促进渔港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 科学规划,促
40、进渔港可持续发展珍惜港口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传统渔港,科学规划渔港建设。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和城乡规划,合理规划渔港建设布局。正确处理产业布局与渔港布局的关系,渔港开发与渔区经济发展的关系,渔港规划与小城镇规划关系。把渔港建设规划纳入当地城镇发展规划中,明确港章、港权、港域,并为渔港的发展留出必需的空间。在渔港改造建设中,要根据港口的自然条件及发展状况,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发展,因地制宜,科学设计,确保渔港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三)完善渔港建设投资机制渔港基础设施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水域的水工建筑,另一部分是陆域的后勤生活设施。渔港码头、护岸、防波堤
41、、拦沙堤及港池航道的疏浚工程是水域部分的水工建筑,属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对渔港公益性项目应改变“民办公助”的做法,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对陆域部分的供水、供冰、水产品流通市场、渔民新村等渔业后勤服务等经营性的项目,应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政府适当引导扶持进行建设。要继续加大引资力度,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吸引社会各界以及外商投资建设渔港从而形成滚动发展,相互促进,实现“以港养港”的良性循环。 (四)加强渔港管理,完善配套法规建设依法加强管理。要进一步明确渔港产权、管理权,加强项目管理。在工程建设管理方面,要认真做好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执行工程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和项目法人
42、责任制,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把好工程质量关;要按照项目竣工验收包括申请环境保护验收等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各级渔业行政部门要加强渔港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在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方面,要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要求,从严掌握;要建立渔港建设专项资金账户,专款专用,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建立健全审计制度。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保证本地区国家级渔港建设配套资金的落实,确保本地区渔港建设专项资金拨付渠道的畅通,防止搞假配套和资金被挤占、挪用、滞留。 尽快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等配套规定,形成完整的渔港管理法规体系,明确渔港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渔港的职能,避免“
43、多头管理”、“一港两督”、“港中有港”等不正常现象。各级政府要注意协调好相关职能部门对渔港的管理关系,进一步加快各地执法队伍的建设,增加执法设备的经费投入,全面提高渔港监督管理机构的执法地位和管理水平。项目建设计划表渔 港 名 称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北海内港中心渔港北海火禄二级渔港百色隆林天生桥内陆渔港钦州犀牛脚丝螺港避风塘防城港上思那板库区渔港码头钦州犀牛脚中心渔港北海大风江一级渔港柳州市凤凰岭内陆渔港梧州市藤县白沙内陆渔港东兴天鹅二级渔港北海白龙中心渔港北海南澫中心渔港来宾市河西内陆渔港防城港渔州一级渔港防城港企沙中心渔港贵港市罗泊湾内陆渔港北海沙田一级渔港钦州沙脚一级渔港北海营盘中心渔港北海涠洲渔港河池天峨县龙滩内陆渔港崇左市归龙渔港码头防城港双墩一级渔港桂林市平乐县内陆渔港桂林市全州县内陆渔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