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府东路北段(江滨东路瓯江路)道路延伸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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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州市府东路北段(江滨东路-瓯江路)道路延伸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 本)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Wenzhou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design & research institute国环评证乙字第2014号二O一三年十一月目 录1项目概况11.1 基本情况11.2工程内容11.3 工程征占地与拆迁分析22项目周围环境现状3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3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33环境影响预测43.1水环境预测评价43.2环境空气预测评价43.3声环境影响分析43.4社会、生态环境影响评价53.5对策措施63.6风险事故缓解措施64公众参与85审批原

2、则符合性95.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95.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105.3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106环评总结论127联系方式137.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37.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31项目概况1.1 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温州市府东路北段(江滨东路-瓯江路)道路延伸工程建设单位:温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范围:南起江滨东路,北至瓯江路;道路总长约408m,规划红线宽度为36m。设计标准: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车速为40km/h。建设内容:道路、给排水管网、道路照明、电缆沟土建、道路绿化、交通设施等。拆迁征地: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9.33亩,范围内拆迁建筑面积1

3、2100M2。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14780万元,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建设周期:2013年9月2014年5月 主体道路施工及附属设施施工。1.2工程内容(1)建设规模本项目南起江滨东路,北至瓯江路;道路总长约408m,规划红线宽度为36m。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给排水管网、道路照明、电缆沟土建、道路绿化、交通设施等。(2)建设标准道路等级:城市次干道;计算车速:40KM/h;设计年限:道路交通量达到饱和状态时的设计年限为15年,沥青砼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标准轴载:以轴载BZZ-100KN的双轮组单轴为标准轴载,各轮轮载25KN,轮胎压强0.7Mpa,单轮轮迹当量圆半径1

4、0.65cm,双轮中心间距3r,弯沉计算采用JN150黄河车;最大纵坡:3%;给水管道:工作压力0.4MPa,试验压力0.8Mpa。管道应进行内外防腐。雨水管道:按汇水面积暴雨强度及径流系数计算,重现期1.0-3.0年。雨水按满流计算。污水管道:按非满流计算,最大设计充满度0.55-0.75(按管径)。最小设计流量:污水管0.4-0.6m/s;雨水管0.6-0.75m/s。给排水管道管顶覆土应0.7m。1.3 工程征占地与拆迁分析1、拆迁面积范围及情况说明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府东路北段延伸部分,南起江滨东路,北至瓯江路。根据业主提供的初步调查数据统计,本项目实施范围内共有房屋建筑面积12100

5、平方米,涉及居民房屋19户,拆迁范围内无企业。对本项目涉及征收居民采取以货币安置为主方式。拆迁范围涉及到的具体门牌号:沿河西路34#、沿河西路36#、沿河西路38#、沿河西路40#、沿河西路42#、沿河西路44#;沿河西路59#、沿河西路61#、沿河西路63#、沿河西路65#、沿河西路67#、沿河西路69#、江顺路52#、江顺路54#、江顺路56#、江顺路58#、江顺路60#、江顺路62#、江顺路70#。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民宅,根据项目进度,用地范围内拆迁已逐步进行,而整个滨江商务区目前在建设中,由于拆迁具有不确定性,且本项目建设单位不承担拆迁任务,因此应与拆迁有关单位妥善沟通,使得运营期各阶段

6、污染防治措施尤其是噪声防治措施更具合理性和可行性。2、安置说明按照建设单位的安置计划,本项目涉及的被征收住宅拟采用货币方式予以安置。2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根据实地调研,本工程沿线现状为农田、三层以下旧民宅,无其它敏感点;项目涉及拆迁户数19户。另外,根据滨江商务区城市设计优化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杨府山涂村旧民宅将逐步拆迁,根据规划显示拟建道路东侧为规划二类住宅用地、幼儿园等,西侧为规划绿地等用地功能。本项目主要敏感保护目标见表2-1。表2-1敏感保护目标表项目敏感点桩号规模距离道路红线最近距离(m)方位声环境标准备注4a类区内户数2类区内户数评价范围总户数主要楼层道

7、路中心线两侧200m范围内现状民宅全线2793层以下16.1东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0m范围内4a类,30m范围外2类拆迁后保留现状敏感点现状民宅全线712193层以下10.1西侧拆迁后保留现状敏感点规划规划二类住宅用地、幼儿园用地*全线/10东侧规划敏感点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1、噪声评价: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2、大气环境评价: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3、水环境评价:路线附近的主要泄洪河道;4、生态评价: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临时堆场;5、社会环境评价:路线经过的滨江商务区。3环境影响预测3.1水环境预测评价1、地表径流的影响本工程营运期

8、无经常性污水来源,主要水污染源是非经常性污水,也就是指道路表面径流。拟建道路建成营运后,随着交通量逐年增多,沉落在路面上的机动车尾气排放物、车辆油类以及散在路面上其它有害物质也会逐年增加。上述污染物一旦随降水径流进入水体,对水体的水质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影响道路表面径流水量和水质因素较多,包括降雨量、车流量、两场降雨间隔时间等,其水量和水质变幅较大,污染成分十分复杂。根据目前国内对道路路面径流浓度的测试结果,降雨初期到形成路面径流的30 min内,水中的悬浮物和石油类浓度较高;半个小时后,其浓度随着降雨历时延长而较快下降,降雨历时4060 min分钟后,路面基本被冲洗干净,路面径流污染物浓度基

9、本稳定在较低水平。2、突发性事故影响突发性事故影响的分析见环境风险影响分析章节,通过加强风险管理,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突发性事故应急预案,使事故发生的概率降至最低,使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达到最低。3.2环境空气预测评价1、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中PM10、SO2、NO2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2、预测结果表明:由于本工程建成运营后,近中远期道路通车后汽车尾气中CO和NO2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有限,只要严格控制不合格车辆的驾驶,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明显影响。3.3声环境影响分析1、现状噪声监测结果表明:所有测点昼夜噪声均

10、达到标准要求。2、预测结果表明:昼间、夜间分别距离道路红线15.927.7m以外、34.765.4m以外符合2类标准要求,距离道路红线1.03.6m以外、13.622.8m以外符合4a类标准要求。通过选取项目沿线200m范围内第一排建筑物进行预测可知,临近道路的部分民宅在近中远期均有不同程度上的超标,近中远期昼间均达标,夜间超标量约为0.5-4.9dB。3、在采取双层中空玻璃隔声窗和自然通风降噪窗后,可确保各噪声预测超标的建筑室内噪声符合使用功能要求,但需对临路其它敏感建筑进行跟踪监测,若仍有超标需采取加装自然通风降噪窗等措施。在综合采纳本评价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总体措施的前提下,本工程对沿线敏

11、感点噪声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3.4社会、生态环境影响评价1、根据片区规划,府东路北段属区内次干道,是贯穿和连接瓯江路和江滨东路。该道路的建设不仅可以解决沿线地块的出入问题,同时能满足沿线地块的各类市政管线接入需要,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加快城市路网建设,特别是对温州市滨江商务区道路框架的形成,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外,道路作为基础设施建设,有助于带动周边地块的开发建设。本工程位于温州市滨江商务区范围内,建成后可充分发挥新建道路的作用,带动该片区的发展。2、项目总用地面积19.33亩。本项目涉及拆迁住宅19户,建筑面积12100m2。对此引起的征地补偿,道路建设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

12、,合理、足额、及时给予补偿。3、道路工程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应做好交通事故、尤其是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4、本工程的建设,给区域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土地资源可利用率降低,工程建设直接占用大量土地;土地植被的破坏,造成地表裸露,造成水土流失和景观破坏;土地开挖和弃土堆放,如遇暴雨或台风,加剧原有的水土流失,并流入附近河道,造成河道淤积。5、工程所需水泥、砂、石子、木材等地方材料就近可供应,为政府制定的合法料场;弃渣场由温州市建筑渣土消纳管理办公室指定。工程的土石方平衡坚持“最大限度的减少弃土弃渣量,减少资金的投入”,基本可以回填利用的就近现场利用,不能利用的外运到渣场

13、消纳,并应采取有效水土流失防治措施。3.5对策措施建设期1、防治水土流失是建设期环保措施的主要内容,应按本工程水土保持报告的要求落实有关措施,其中土石方开采地等主要点必须落实边坡防护工程、景观保护、植被恢复及绿化措施。2、对永久性和临时性占用土地,应按国家有关政策进行补偿,临时性占地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3、在民宅附近时,应禁止夜间施工,确需连续作业应经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告知附近群众。在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对强噪声施工机械采取临时性的隔声围护措施。4、为防止施工现场大气污染,施工场地应勤洒水抑尘。5、加强施工现场的环保管理,施工期生活利用附近现有设施,生活垃圾定点集中清运。钻孔桩泥浆设泥浆固化池沉

14、淀处理,污泥干化后统一运往临时堆渣场堆放。6、应将施工期的环保措施列入标书内容,落实到施工单位和施工场地。运行期1、道路两侧进行植树绿化、边坡植草,各主要环境敏感点应考虑设置绿化带,以减少汽车尾气和交通噪声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2、加强交通管理,限制车流量中重型车辆比例,夜间禁止重型车通行,发生堵车应及时疏导,以防过往车辆发生怠速排污,影响周围环境空气。3、加强路面维护,加强交通管理等措施,以减少交通噪声影响。4、因本项目沿线主要规划为二类居住区等功能,因此本工程应尽量避免运输危险化学品。严格执行危险品运输有关规定,一旦发生危险品运输事故,应立即通知公安、消防、交管、环保等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应急

15、处置措施,做好应急预案。3.6风险事故缓解措施评价结果显示,本工程运输事故发生的风险水平不高,但一旦发生事故,由此造成的环境影响和公众危险较大,且事故发生无法完全消除。道路管理处配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风险事故处理,并备有必要的应急设施,以便在出现事故时迅速作出反应,及时通知当地消防、卫生和环保部门。建议采取下列风险事故的防范措施:a. 建议本工程营运部门编制有关本路段危险化学品运输风险事故应急计划,配备必要的资金、人员和器材(包括通讯器材、防护器材和处理、处置器材),并对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b. 加强车辆运输管理。运送化学危险品必须向道路管理站申报,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办理危险品准

16、运证。道路管理部门对此类车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安检。运输过程中车辆要有明显标志,并保持车速与车距,防止发生事故。对于春运及梅雨季节等交通事故多发期,尤其要加强监控。c. 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减少人为交通事故的发生。在敏感路段设警示标志,提醒司机注意安全。d. 管理部门应制定具体的应急预案,需配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风险事故的处理,并备有必要的应急处理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故,能根据事先制订的危险品事故急救预案迅速做出反应,并及时通知当地消防、环保和卫生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将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4公众参与项目的环保公示分别于2013年8月15日和2013年9月30日两次分别

17、于项目所在地滨江街道办事处进行张贴,公示期均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没有群众来电和来信反映。随着公众的环境意识日益提高,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也日渐提高。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按国家法规要求,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与妥善处置,确保该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统一。对于不了解本项目的附近民众,当地政府、建设单位等需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形式,使民众了解该项目的建设情况和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以取得民众对该项目建设的理解和支持,避免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引起环境纠纷。5审批原则符合性5.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

18、) 建设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本项目为温州市府东路北段(江滨东路-瓯江路)道路延伸工程,位于滨江商务区中部区域,道路整体呈南北走向,南起江滨东路,北至瓯江路。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温州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内容,项目拟建地块为鹿城老城区城镇优化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为优化准入区,编号1-40302D01。该功能小区主要承担城镇发展、保护和恢复历史街区、美化城市人居环境的功能。建设开发活动环境保护要求:改造提升商贸流通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建设以商贸服务、休闲娱乐、旅游购物为主的现代商住区。建成区内原则上不再新上工业项目,逐步将现有污染企业关停或搬迁;

19、新建其他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任何建设不得侵占河道水系的城市生活岸线和生态资源保护岸线。本工程建设属于基础设施建设,不属于污染性项目,有助于区域城镇发展,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与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功能区冲突,符合区域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要求。(2) 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建成后在正常工况下主要污染源为:交通噪声、汽车尾气,通过加强道路检查,淘汰不合格的车辆,降低车辆的辐射声级和减少尾气的排放;加强交通管理,避免堵塞,减少刹车、起动的次数,从而降低由起动、刹车引起的噪声。并通过合理规划道路两侧的用地可减少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对敏感点的影响。本项目经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

20、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3) 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工程营运后,道路上通行的车辆将产生一定量的NOx、CO和THC,但同一区域的同一时间运输量是一定的,不通过本道路行驶必然通过其他道路行驶,因此在本项目道路上排放的尾气量如果不在本道路排放,将在其他道路排放,并没有因本工程的建设而增加排污量。(4) 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本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等在处理达标排放对纳污水体水质影响较小;施工期汽车扬尘等在采取一定防治措施后对道路沿线居民影响较小。施工期噪声对沿线居住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在营运期采取低噪声路面后

21、交通噪声能满足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采取一系列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够做到维持现有环境质量。5.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1) 清洁生产要求的符合性本项目属于道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先进的工程管理与施工模式,建成后为沥青路面,可以明显降低道路运行噪声,降低车辆轮胎磨损率,路灯采用节能环保的灯源,在建设过程及道路营运过程中加强管理,可以符合道路建设和运行清洁生产要求。(2) 公众参与要求的符合性从总体上看,被调查者对本项目持支持态度。多数人认为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应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保护群众生活质量和工作条件,提出项目的实施关键要落实其环保治理措施,做到污染源达标排放,减轻对周边环境的污染,要求相

22、关部门督促和加强环保治理工作,确保环保治理达标排放;建设单位应对本项目进一步作宣传,以取得更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遵守国家有关政策,以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因此,本项目能为公众所接受。5.3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1) 建设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根据温州市滨江商务区城市设计优化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等相关规划,本项目为滨江商务区的配套工程,为基础设施建设,符合滨江商务区道路系统规划要求。根据温鹿预审20130302048号,本项目涉及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市政府统筹

23、解决,耕地占补平衡由用地单位负责落实,以划拨形式供地;本项目实施范围内涉及居民房屋19户,拆迁范围内无企业,涉及的被征收住宅拟采用货币方式予以安置。因此项目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交通规划的要求。(2)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经查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正本),该项目属于基础设施建设目,属于鼓励类。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本省产业政策。6环评总结论温州市府东路北段(江滨东路-瓯江路)道路延伸工程,是温州市滨江商务区的重要市政基础设施,对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交通规划的要求。但项目在建设、营运过程要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经分析和评价,采用科学管理与恰当的环保治理手段可以控制环境污染。项目在建设和投入营运期间,应取有效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中有关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承受的,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可行的。7联系方式7.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温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13356101233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宏国大厦7.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评价单位名称: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 地址:温州车站大道神力大厦7楼联系人:吴魏 电话:0577-88991159 Email:rs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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