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上(最新版) 15468字 投稿:孙衟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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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上(2015最新版) 15468字 投稿:孙衟衠修订工作介绍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JTGF90-2015)浅析宣贯1-5章节 宣贯6-12章节2015年5月9日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发布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 ,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标准,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原公 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 07695)同时废止。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管理权 和解释权归交通运输部,日常解释和管理工作由主编单位中 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负责。 请各有关单位注意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

2、问题 和修改意见函告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 区德胜门外大街85号,邮编: 100088),以便修订时研用。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15年2月10日浅析规范1 总则 1.0.1 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保障施工安全, 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各等级新建、改扩建、大中修公路 工程。 1.0.3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1.0.4 公路工程施工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0.5 公路工程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 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 总则2 术语 2.0.1 危险源 hazards(

3、3,9) 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因素或 状态。 2.0.2 危险源辨识 hazards identification(3,9) 2.0.3 事故隐患 accident hazards2 术语发现、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 的缺陷。 2.0.4 应急预案 emergency response plan(3,5,9,12)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 案。应急预案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组成。2 术语 2.0.5 风险评估 risk

4、 assessment(3,8,9) 对工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风险及其影响程度进行综合分析 ,包括风险辨识、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和防控措施。 2.0.6 特种设备 special equipment(3,4,5) 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 、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等。 2.0.7 特殊作业人员 special operator(3) 从事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 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的从业人员。2 术语 2.0.8 危险性较大工程 major hazard working procedure(8) 在施工过

5、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 重大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工程。 2.0.9 警戒区 restricted area(22处) 作业现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的区域。 专项施工方案(20处) (没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项方案,安全施工方案, 专项安全方案)3 基本规定 3.0.1 公路工程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 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 产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具备相 应资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3

6、基本规定3 基本规定 3.0.2 公路工程施工应进行现场调查,应在施工组织设 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 附录A中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内容 见附录B),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或组织专家进行论 证、审查。序号 12类别 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需专家论证、审查 基坑开挖 1.开挖深度3m的基坑(槽)开 1.深度5m的基坑(槽)的土(石)方开挖 、支护、 挖、支护、降水工程。 、支护、降水。 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 2.深度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 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 境复杂的基坑(槽)开挖、支护 物安全,或存在有毒有害

7、气体分布的基坑( 、降水工程。 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滑坡处理 和填、挖 1.滑坡处理。 1.中型及以上滑坡体处理。 方路基工 程 2.边坡高度20m的路堤或地面 2.边坡高度20m的路堤或地面斜坡坡率陡 斜坡坡率陡于1:2.5的路堤,或 于1:2.5的路堤,且处于不良地质地段、特 不良地质地段、特殊岩土地段的 殊岩土地段的路堤。 路堤。 3.土质挖方边坡高度20m、岩 3.土质挖方边坡高度20m、岩质挖方边坡 质挖方边坡高度30m,或不良 高度30m且处于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地段 地质、特殊岩土地段的挖方边坡 的挖方边坡。 。 1.深度15m的人工挖孔桩或开挖深度不超 基础工程 1

8、.桩基础。 过15m,但地质条件复杂或存在有毒有害气 体分布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2.平均高度6m且面积1200m2的砌体挡土 2.挡土墙基础。 墙的基础。 3.沉井等深水基础。 3.水深20m的各类深水基础。35桥涵工程大型临 4 1.围堰工程。 时工程 2.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1.水深10m的围堰工程。 2.高度40m墩柱、高度100m索塔的 滑模、爬模、翻模工程。1.桥梁工程中的梁、拱 、柱等构件施工。 2.打桩船作业。 3.施工船作业。 4.边通航边施工作业。 5.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 接、混凝土浇注等。 6.顶进工程。1.长度40m的预制梁的运输与安装,钢箱梁吊装。 2.跨度150m的钢

9、管拱安装施工。 3.高度40m的墩柱、高度100m的索塔等的施工。 4.离岸无掩护条件下的桩基施工。 5.开敞式水域大型预制构件的运输与吊装作业。3.支架高度5m;跨度10m 3.支架高度8m;跨度18m,施工总 ,施工总荷载10kN/m2;集 荷载15kN/m2;集中线荷载20kN/m 中线荷载15kN/m。 。 4.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 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附着式 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4.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吊篮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承重支撑体系, 脚手架工程;自制卸料平台 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以上。 、移动操作平台工程;新型 及异型脚手架工

10、程。 5.猫道、移动模架。 5.挂篮。 6.便桥、临时码头。 7.水上作业平台。66.在三级及以上通航等级的航道上进行的水上水下 施工。 7.上跨或下穿既有公路 7.转体施工。 、铁路、管线施工。 1.隧道穿越岩溶发育区、高风险断层、沙层、采空 区等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质环境;V级围 隧道工程 1.不良地质隧道。 岩连续长度占总隧道长度10%以上且连续长度超过 100m以上;VI级围岩的隧道工程。 2.软岩地区的高地应力区、膨胀岩、黄土、冻土等 2.特殊地质隧道。 地段。 3.浅埋、偏压及邻近建 3.埋深小于1倍跨度的浅埋地段;可能产生坍塌或滑 筑物等特殊环境条件隧 坡的偏压地段;隧道

11、上部存在需要保护的建筑物地 道。 段;隧道下穿水库或河沟地段。 4.IV级及以上软弱围岩 4.IV级及以上软弱围岩地段跨度18m的特大跨度隧 地段的大跨度隧道。 道。 5.连拱隧道;中夹岩柱1倍隧道开挖跨度的小净距 5.小净距隧道。 隧道;长度100m的偏压棚洞。 6.瓦斯隧道。 6.高瓦斯或瓦斯突出隧道。 7.水下隧道。7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 起重吊 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装工程 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 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 的工程。 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 装、拆卸。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 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 装工程。 2.起重量300k

12、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 装、拆卸工程。附录B 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内容 B.0.1 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概况:工程基本情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 件。 2 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 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 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 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 6 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 计算书及相关图纸。8拆除、 爆破工 1.桥梁、隧道拆除工程。 程1.大桥及以上桥梁拆除工程

13、。2.一级及以上公路隧道拆除工程。 2.爆破工程。3.C级及以上爆破工程、水下爆破工 程。3 基本规定 3.0.3 公路工程施工前应进行危险源辨识,并应按要求对 桥梁、隧道、高边坡路基等工程进行施工安全风险评估, 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内容见附录C),现场应监控。 附录C 风险评估报告的内容 C.0.1 风险评估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编制依据 1)项目风险管理方针及策略。 2)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及规定。 3)项目设计和施工方面的文件。 4)项目各阶段(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详细设计等)审查意见。 5)设计阶段风险评估成果。3 基本规定 2 工程概况 3 评估过程和评估方法 4 评估

14、内容 1)总体风险评估。 2)专项风险评估,包括风险源普查、辨识、分析以及重大风险源的 估测。 5 对策措施及建议 6 评估结论 1)重大风险源风险等级汇总。 2)级和级风险存在的部位、方式等情况。 3)分析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可行性、合理性及存在的问题。 3.0.4 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培训 不得上岗。特殊作业人员(见附录D)应按相关规定经 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持证上岗。3 基本规定 附录D 特殊作业人员范围 D.0.1 特殊作业人员应包括下列人员: 1 电工。 2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 3 架子工。 4 起重信号司索工。 5 起重机械司机。 6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

15、工。 7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8 锅炉司炉。 9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 10 电梯司机 11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司机。 12 制冷与空调作业人员。 13 从事爆破工作的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 14 瓦斯监测员。 15 工程船舶船员。 16 潜水员。 17 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作业人员。3.0.5 公路工程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安全技术要求 、风险状况、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 安全生产承担责任。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 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及安

16、全生产技术交 底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 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公路水运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 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依法对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 度,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 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本条所称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是指公路水运工程每项工程实施前, 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 班组、作业人员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的制度。 3 基本规定 3.0.6 公路工程施工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使用安全 生

17、产费用。 财政部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 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企201216号) (二)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 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 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3 基本规定 3.0.7 公路工程施工应为从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 用品和用具,并定期更换。从业人员在施工作业区域内 ,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3 基本规定 3.0.8 施工现场、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应按 规定配备满足要求且有效的消防设施和器材。3 基本规定 3.0.9 公路工程施工应编制综合

18、应急预案、专 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应急物 资,并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培训和演 练。3 基本规定 3.0.10 公路工程施工 前,应全面检查施工现 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 护设施等,施工条件应 符合安全要求。用于施 工临时设施受力构件的 周转材料,使用前应进 行材质检验。3 基本规定 3.0.11 公路工程施工使用的特种设备(见附录E )应按相关规定取得生产许可,应经检验合格并 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附录E 特种设备名录 E.0.1 特种设备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 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主要包括下列设备: 1 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

19、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 的参数,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 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 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2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 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 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 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 (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 标准沸点等于或者

20、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3 基本规定 3 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 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 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 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4 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 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5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 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

21、定起重量大于或者 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 6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仅在工厂厂区、施工场地等特定区域使用 的叉车、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等专用机动车辆。 3.0.12 机械设备上各 种安全防护、保险限 位装置及各种安全信 息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必须按照使用说明 书规定的技术性能、 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 操作、使用,严禁超 载、超速作业或任意 扩大使用范围。3 基本规定 3.0.13 危险作业场所应按规定设置警戒区或其他 安全防护、逃生设施。3 基本规定 3.0.14 施工现场出入口、沿线各交叉口、施工起 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以及脚手架等临

22、时设施、 民爆物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孔洞口、基坑 边沿、桥梁边沿、码头边沿、隧道洞口和洞内等 危险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必要的安 全防护设施。3 基本规定 3.0.15 工程货运车辆严禁运送人员。3 基本规定 3.0.16 六级及以上大风和大雨、大雪、大雾 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作业。2011年10月29日7时30分,中铁十九局兰渝铁路一标段位于定西市临洮 县漫洼乡百花村境内的隧道施工现场,发生一起运送施工人员车辆翻车事 故,截至目前已造成23人死亡,5人受伤。4 施工准备 4 施工准备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

23、6) 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J 211) 河港工程总体设计规范(JTJ 212)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4.1 驻地和场站建设 4.1.1 施工现场驻地和场站应选在地质良好的地段,应避 开易发生滑坡、塌方、泥石流、崩塌、落石、洪水、雪崩 等危险区域,宜避让取土、弃土场地。2006年7月20日凌晨1:40分 左右,云南蒙新高速公路第 七、八合同段通山河沿线出 现局地单点暴雨(范围集中, 连续2个小时降水达33.9毫 米),引发山洪灾害,造成8 人死亡,5人受伤,27人失 踪(伤亡和失踪人员全部为 施工人员)。4.1 驻地和场站建设 4.1.2 施工现场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应分开

24、设置,距 离集中爆破区应不小于500m。 4.1.3 施工现场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生产区、生活区、 办公区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 全技术规范(GB 50720)的相关要求。4.1 驻地和场站建设 4.1.5 施工现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预制构 件等堆放及机械、设备停放应整齐、稳固、规 范、标识清楚,且不得侵占场内道路或影响安 全。4.1 驻地和场站建设 4.1.6 材料加工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设围墙或围栏防护实行封闭管理,并宜设排 水设施。 2 场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及相关工种的 操作规程。 3 加工棚宜采用轻钢结构,并应采取防雨雪、防 风等措施。4.1 驻地

25、和场站建设 4.1.7 预制场、拌和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合理分区、硬化场地,并应设置排水设施。 2 拌和及起重设备基础的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要求,材料及 成品存放区地基应稳定。 3 料仓墙体强度和稳定性应满足要求,料仓墙体外围应设 警戒区,距离宜不小于墙高2倍。 4 拌和及起重设备应设置防倾覆和防雷设施。 4.1 驻地和场站建设4.1.9 储油罐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储油罐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15m,并应远离明火作业区 、人员密集区、建(构)筑物集中区。 2 储油罐顶部应设置遮阳棚。 3 应按要求配备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沙土袋、沙土箱等灭火消 防器材及沙土等灭火消防材料。

26、4 应设防静电、防雷接地装置及加油车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10。 5 应悬挂醒目的禁止烟火等警示标识。4.2 施工便道 4.2.1 施工便道应根据运输荷载、使用功能、环境条件进行设计和施工,不 得破坏原有水系、降低原有泄洪能力,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双车道施工便道宽度不宜小于6.5m。 2 单车道施工便道宽度不宜小于4.5m,并宜设置错车道,错车道应设在视野 良好地段,间距不宜大于300m。设置错车道路段的施工便道宽度宜不小于 6.5m,有效长度宜不小于20m。 3 路拱坡度应根据路面类型和现场自然条件确定,并应大于1.5%。 4 施工便道应根据需要设置排水沟和圆管涵等排水设施。 5

27、施工便道在急弯、陡坡、连续转弯等危险路段应进行硬化,设置警示标志 ,并根据需要设置防护设施。 6 施工便道中易发生落石、滑坡等危险路段应根据需要设置防护设施。4.2 施工便道 4.2.2 施工便道与既有道路平面交叉处应设置 道口警示标志,有高度限制的应设置限高架 。 4.2 施工便道 4.2.3 施工便桥应根据使用要求和水文条件进行 设计,并应设置限宽、限速、限载标志,建成后 应验收。4.3 临时码头和栈桥 4.3.3 临时码头应按照 使用要求和相应的技 术规范进行设计、施 工和验收,并应设置 安全警示标志,配备 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4.3 临时码头和栈桥 4.3.4 栈桥和栈桥码头应按照使

28、用要求和相应的技术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航水域搭设的栈桥和栈桥码头应取得海事和航道管理部门批准,并应按要 求设置航行警示标志。 2 栈桥和栈桥码头的设计应考虑自重荷载、车辆荷载、波浪力、风力、水流力 、船舶系靠力及漂浮物、腐蚀等,并应按施工期可能出现的最不利荷载组合进 行验算。 3 栈桥和栈桥码头应设置行车限速、防船舶碰撞、防人员触电及落水等安全警 示标志和救生器材。 4 栈桥上车辆和人员行走区域的面板应满铺,并应与下部结构连接牢固。悬臂 板应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5 栈桥两侧和栈桥码头四周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2m的防护栏杆。防护栏杆上杆 任何部位应能承受100

29、0N的外力。 6 栈桥行车道两侧宜设置护轮坎。 7 长距离栈桥应设置会车、掉头区域,间隔不宜大于500m。 8 通过栈桥的电缆应绝缘良好,并应固定在栈桥的一侧。 9 发生栈桥面或栈桥码头面被洪水、潮汛淹没,或栈桥被船舶撞击,或桩柱受 海水严重腐蚀等情况,应重新检修、复核原构筑物。 10 栈桥应设置满足施工安全要求的照明设施。 11 栈桥和栈桥码头应设专人管理,非施工车辆及人员不得进入,非施工船舶不 得靠泊。4.4 施工临时用电 4.4.2 施工用电设备数量在5台及以上,或用电设 备容量在50kW及以上时,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4.4 施工临时用电 4.4.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

30、直接接地 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 定: 1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 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 采用二级保护系统。变压器总电源隔 离开关总漏电保护器(兼有短 路、过载、漏电保护功 能的漏电断路器)L1相线(黄色) L2相线(绿色) L3相线(红色) 工作零线(浅蓝色) 保护零线(绿黄双色) 工作接 地 PE线重 复接地 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正 常不带电的外露可导 电部分) PE线重 复接地4.4 施工临时用电 4.4.5 铺设电缆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埋设电缆沟槽边缘的安全距离 不得小于0.5m。 2 地下埋设电缆应设防护管。 3 架空

31、铺设电缆应沿墙或电杆做绝缘固定。 4 通往水上的岸电应用绝缘物架设,电缆线应留有余量, 作业过程中不得挤压或拉拽电缆线。4.4 施工临时用电 4.4.6 水上或潮湿地带的电缆线必须绝缘良好并具有防水 功能,电缆线接头必须经防水处理。安全生产现场监督 4、安全用电60 引堤 电缆铺设604.4 施工临时用电 4.4.7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独立设置开关箱;开关箱必须装 设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严禁设置分路开 关;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用插头和插座做活 动连接。 4.4 施工临时用电4.4.8 配电箱及开关箱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

32、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开关箱与分 配电箱的距离不得大于30m,开关箱应靠近用电设备,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水平距离不宜大 于3m。 2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合并设置的配电箱,动力和照明应分路设置。 3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存在瓦斯、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 介质的场所。 4 配电箱、开关箱应选用专业厂家定型、合格产品。 5 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额定 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得大于30mAs。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 电流不得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

33、大于0.1s。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 用防溅型产品,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s。 6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 1.4m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 应为0.8m1.6m。 4.4 施工临时用电 4.4.9 遇有临时停电、停工、检修或移动电气设备时,应 关闭电源。5 通用作业5 通用作业 5.1 测量作业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 5.2 支架及模板工程 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 碳素结构钢(GB/T

34、700) 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 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 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 50214)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 5.3 钢筋工程 5.4 混凝土工程 5.5 电焊、气焊5 通用作业职业眼面部防护 焊接防护 第1部分:焊接防护具(GB/T 3609.1) 焊接防护服(GB 15701) 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5 通用作业 5.6 起重吊装 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

35、范(JGJ 276)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一部分:总则(GB 6067.1) 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JGJ 215) 施工升降机(GB/T 10054)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 5 通用作业5.7 高处作业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 高处作业分级(GB 3608) 安全网(GB 5725) 安全带(GB 6095) 高处作业吊篮(GB 19155) 建筑施工碗扣式脚手架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脚手架安

36、全技术规范( JGJ 128)5 通用作业 5.8 水上作业 5.9 潜水作业 产业潜水最大安全深度(GB 12552) 空气潜水减压技术要求(GB/T 12521) 甲板减压舱(GB/T 16560) 潜水员水下用电安全规程(GB 16636) 5.10 爆破作业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5 通用作业 5.11 小型机具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 3883.1) 5.12 涂装作业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安全管理通则(GB 7691)5.1 测量作业 5.1.2 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工作时,测量人员的身体和测量 设备外沿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的安全距

37、离应符合现行施 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的有关规定 ,安全距离无法实现时,应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 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5.2 支架及模板工程 5.2.4 支架周转材料使用前应按照现行建筑施工扣件式 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建筑施工碗 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要求检查, 达不到设计要求时不得使用。5.2 支架及模板工程 5.2.5 支架支撑体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支架基础应根据所受荷载、搭设高度、搭设场地地质等 情况进行设计及验算。 2 支架基础的场地应设排水措施,遇洪水或大雨浸泡后, 应重新检验支架基础、验算支架受力

38、。冻胀土基础应有防 冻胀措施。 3 支架基础施工后应检查验收。 4 支架在安装完成后应检查验收。 5 使用前应预压。预压荷载应为支架需承受全部荷载的 1.051.10倍。 6 预压加载、卸载应按预压方案要求实施,使用沙(土) 袋预压时应采取防雨措施。 7 支架应设置可靠的接地装置。5.2 支架及模板工程 5.2.12 大型钢模板应设置工作平台和爬梯,工作平台应 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和限载标志。5.2 支架及模板工程 5.2.13 模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吊装模板前,应检查模板和吊点。吊装应设专人指挥。 模板未固定前,不得实施下道工序。 2 模板安装就位后,应立即支撑和固定。支撑和固定未完

39、 成前,不得升降或移动吊钩。 3 模板应按设计要求准确就位,且不宜与脚手架连接。 4 模板安装完成后节点联系应牢固。 5 基准面以上2m安装模板应搭设脚手架或施工平台。5.2 支架及模板工程 5.2.14 模板、支架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板、支架的拆除期限和拆除程序等应按施工组织设计和 施工方案要求进行,危险性较大模板、支架的拆除尚应遵守 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2 模板、支架的拆除应遵循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 、自上而下、分层分段拆除的顺序和原则。 3 承重模板应横向同时、纵向对称均衡卸落。 4 简支梁、连续梁结构模板宜从跨中向支座方向依次循环卸 落;悬臂梁结构模板宜从悬臂端开始顺

40、序卸落。 5 承重模板、支架,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拆除。 6 模板、支架的拆除应设立警戒区,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 7 拆除人员应使用稳固的登高工具、防护用品。5.3 钢筋工程 5.3.5 作业高度超过2m的钢筋骨架应设置脚手架或作业平 台,钢筋骨架应有足够的稳定性。5.3 钢筋工程 5.3.6 吊运预绑钢筋骨架或成捆钢筋应确定吊点的数量、 位置和捆绑方法,不得单点起吊。5.4 混凝土工程 5.4.2 维修、保养或检查清理搅拌系统、供料系统应封闭 下料口、切断电源、锁定安全保护装置、悬挂“严禁合闸” 安全警示标志,并派专人看守。5.4 混凝土工程 5.4.7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检查模板、

41、支架、钢筋骨架的 稳定、变形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应整修 加固。5.5 电焊、气焊 5.5.5 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得大于5m;二次侧焊接 电缆线应采用防水绝缘橡胶护套铜芯软电缆,长度不宜大 于30m,且进出线处应设置防护罩。5.5 电焊、气焊 5.5.10 使用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桶槽、管道、 舱室等,动火前必须清洗,并经测爆合格。5.5 电焊、气焊 5.5.10 使用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桶 槽、管道、舱室等,动火前必须清洗,并经 测爆合格。5.5 电焊、气焊 5.5.15 雨天严禁露天 电焊作业。潮湿区域 作业人员必须在干燥 绝缘物体上焊接作业 。危险品、火工品

42、危险品、火工品5.6 起重吊装 5.6.4 吊装作业应设警戒区,警戒区不得小于起吊物坠落 影响范围。5.6 起重吊装 5.6.6 钢丝绳吊索的安全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利用吊索上的吊钩、卡环钩挂重物上的起重吊环时, 不得小于6。 2 当用吊索直接捆绑重物,且吊索与重物棱角间采取了妥 善的保护措施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5.6 起重吊装 5.6.8 施工升降机作业应符合现行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 、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15)、施工升降 机(GB/T 10054)的有关规定。5.6 起重吊装 5.6.9 塔吊作业应符合现行塔式起重机 安全规程(GB 5144)的有关规定。5.6 起

43、重吊装 5.6.10 流动式起重设备通行的道路、作业场 地应平整坚实,吊装前支腿应全部打开,并应 按要求铺设垫木。5.6 起重吊装 5.6.11 高空吊装梁等大型构件应在构件两端设 溜绳。5.6 起重吊装 5.6.15 双机抬吊宜选用同类型或性能相近的起重机,负 载分配应合理,单机载荷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两 机应协调起吊和就位,起吊速度应平稳缓慢。5.6 起重吊装 5.6.17 起重机严禁吊人。5.6 起重吊装 5.6.18 严禁采用斜拉、斜吊,严禁超载吊装,严禁吊装 起吊重量不明、埋于地下或粘结在地面上的构件。5.6 起重吊装 5.6.20 作业人员严禁在已吊起的构件下或起重臂下旋转 范围内作业或通行。5.7 高处作业 5.7.3 高处作业下方警戒区设置应符合现行高 处作业分级(GB 3608)有关规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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