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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南市规字( )第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作为审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依据。建 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嘉陵区都尉路西侧拟出让Dd-2-3地块建设单位名称建设项目依据南土资函2013415号建设位置嘉陵区都尉路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面积9594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面积 建设用地使用性质 商 业可兼容性质容积率 2.5建筑密度 40%绿地率 20%集中绿地面积建筑高度 建筑层数地上:地下:建设规模:地上:地下:建筑退用地界线距离:按规定执行建筑退红线距离:按规定执行规划设计条件建筑间距:应符合南充市城市规划管
2、理技术规定的要求。交通出口方位:按规范执行停车数量:机动车:1个/百平方米(地下) 非机动车:4个/百平方米:城市设计要求:市政工程要求:建设基地标高:配套要求:其 它: 1、总用地面积为9594平方米,其中含广场用地1088平方米,广场须临地块东侧道路设置,并对社会开放;2、项目机动车停车位须地下设置,且停车位数量不低于1个/百平方米;3、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及其他要求。核发机关(盖章) 2013年11月20日附件附图名称用地红线图南土资函2014415号五届第31次规委会纪要(南府阅201466号)遵守事项: 一、本通知所列规划设计条件是我办审批设计方案的依据。 二、本通知计算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的用地面积的计算以我办确定的用地红线内的用地面积(不含道路用地)为准,计算容积率时建筑面积的计算不含地下空间面积。 三、本工程涉及消防、人防、文物等问题时,应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联系。 四、本通知有效期壹年(从发出之日算起)逾期无效。 五、本通知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交建设单位。南充市城乡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南充市城乡规划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