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保证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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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保证措施1 施工安全管理目标1.1 为确保证现场作业施工安全,维护工地正常生产秩序,必须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反习惯性违章力度,把工程局制定的常见违章行为的危害和预防发至参加施工的每个职工,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做到岗位无隐患,个人无违章。1.2 安全生产目标:杜绝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大坝崩溃及水淹厂房事故;杜绝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杜绝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因工重伤事故频率控制在0.5次/年.千人内;争创无重伤及以上事故,尽量减少轻伤事故。2 施工安全管理措施2.1 建立以施工局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健全安全管理网

2、络。成立安全办公室,配备专职安全员5人,各队、班组设兼职安全环保员2人。设立治安保卫系统,配备治安员9人。负责工地日常安全生产、治安保卫的管理和检查。制定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施工局实行全员、全面、全过程、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同时建立在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的七个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齐抓共管,保驾护航。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级行政副职和其他人员对自己分管和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各级、各部门人员,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

3、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实行“立体防护”,对安全生产要目标一致,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2.2 认真执行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等提出的有关施工安全指令、通知、要求等,参加由发包方统一组织和管理的安全生产协调机构,并努力协调全工地的施工安全,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2.3 加强安全教育,做到安全教育制度化、经常化,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和作用,是使各级干部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牢固

4、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各级各类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安全纪律教育、典型经验及事故案例教育;安全知识与技能教育。主要包括一般生产技术知识教育,一般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安全管理理论和方法的教育。通过教育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总结以往安全管理的经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的应用。 生产岗位职工安全教育:新进厂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施工局(入厂)级、施工队(车间)级、班组(岗位)级三级安

5、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三级安全教育的对象是新进厂参加工作的职工(含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生),学徒工、临时工、农民合同工、在本施工局范围内协作施工队伍的人员。厂级安全教育由施工局领导负责,劳动人事办公室牵头,安全办公室配合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为二十学时;厂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应是: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本单位生产施工特点和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主要危险部位及要害部位,一般安全生产、施工防护知识和防火、防爆、电气、机械方面的安全知识。车间级安全教育由队长(主任)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为十学时;车间级安全教育应着重介绍:本队(车间)的生产施工特点、

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机械设备状况、危险作业、特种作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注意事项。发现事故时的急救和处理常识。岗位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为十学时;岗位级安全教育应包括:本班组(工种)安全生产施工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本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防护装置的作用和使用方法;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和保管;本班组施工生产环境、事故多发场所及危险场所的安全注意事项;本班组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三级安全教育的程序:所有进厂人员由劳动人事办公室组织召集进行入厂级教育,安全办公室等部门配合。教育完毕考试合格后,持“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分到

7、队(车间)进行车间级教育,然后到班组进行岗位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由各级教育者在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上签名,被教育者签名确认,归安全办公室存档。由安全办公室通知劳动人事办公室正式安排上岗,通知劳保库按确定的工种发放相应的劳保用品。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知识与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在学习期间的特种作业人员,不能进行独立操作。 职工换岗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级或班组岗位级安全教育。 职工工伤复工时,要进行复工安全教育。教育由劳动人事办公室牵头实施,重点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责任以及今后要采取防止重复

8、发生事故的措施;认真总结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并引以为戒,达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 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局领导、三总师,必须经政府部门或委托举办的安全教育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四十学时,并经考核合格,取得“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资格证”后,才能任职。 专职安全监察人员必须经工程局及上级有关部门举办的安全教育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一百二十学时,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员证,持证上岗任职。 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包括班组安全员)必须经工程局或施工局组织的安

9、全教育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二十四学时,并经考核合格后,发放“安全教育合格证”。 全员安全教育。面向全体干部、职工的定期安全教育,围绕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应知”、“应会”内容三者教育,知识更新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体制的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变化而进行的安全工作适应教育。 组织管理:施工局局长对本局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劳动人事办公室负责教育的日常管理工作,安全办公室协助负责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各施工队(工区)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对本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工作负责。 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本单位职工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并解决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质。 建立、健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并建立各种安全教育档

10、案。 对于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凡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以及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而造成职工伤害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协作施工队伍的人员必须按此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相应收取教材资料费。2.4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活动,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文明、优质高效地进行。安全检查是一项具有方针政策性、专业技术性和广泛群众性的工作,因此,安全检查必须有目的、有要求地进行。通过安全检查,起到宣传、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国家安

11、全生产法规、标准,提高领导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安全意识;发现工程施工中不安全、不卫生的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整改,有效防止伤害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查清安全生产现状 ,总结交流经验教训,促进劳动保护工作的开展。安全检查的内容:查领导,检查一个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首先要检查领导对安全生产是否有正确的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否真正关心职工的安全健康;是否重视安全工作,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且付诸实施;是否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效益的关系;是否做到“五同时”、按“三不放过”原则办事以及安全施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查思想,查全体职工是否牢固树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各有关部门及人

12、员能否做到,当生产、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查制度,查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内容是否正确、完善,并能否严格执行。 查管理,检查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即查安全组织管理网络,全员管理、目标管理和生产过程管理的工作。查隐患,深入作业现场,查管理上的漏洞,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查违章违纪;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设置;查文明施工情况。 安全检查的形式:日常安全检查,是按检查制度规定的,每天都进行的,贯穿于生产过程的检查。以队、工区安全值班领导、安全员和班组长、班组安全员为主体开展的每天例行安全检查。主要检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状况;施工人员遵章守纪情况;设备、工器具的安全可

13、行程序;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等。采用班组班前会、交接班的班后小结及安全员巡回检查等方式进行。从而达到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的安全监控。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如遇各自范围内的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寻求解决。定期安全检查,一般是综合性的安全检查。根据生产特点和安全检查制度的规定,由施工局领导带队,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参加,对施工区域、生活办公场所进行全面检查,主要是查安全防护设施、施工道路、设备、交通、消防、文明生产及施工用电、生活用电等,具体查脚手架与井架、高处作业与防坠落措施、开挖与边坡稳定、起重机械与安全运行、施工用电与防触电措施、“四口、五临边”防护,生活锅炉与锅炉房、分承包与协作

14、单位施工状况等。检查组成员应适当分工,有所侧重,最终汇总评议。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确定整改措施,并责任到人,限期整改并组织验收。施工队同样要定期组织综合性安全检查。由队长带队,安全员、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参加。重点是查施工部位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工器具和施工人员的操作行为,查班组安全管理和现场文明施工状况等,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立即进行整改,确需施工局协调解决的要及时书面上报。季节性安全检查,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台风季节等)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而进行的安全检查。通常按季节进行,由分管生产的领导带队,安全、施管、技术部门和各施工队长参加,对于检查出的问题要提出防范措施。雨季以防汛

15、、防坍塌、排水畅通、高处作业防滑及防触电为重点;夏季以防暑降温、防淹溺、搞好食堂饮食卫生为重点;冬季以防冻、防滑、防寒保暖、防火、防雷击、防高处坠落等为重点;台风季节以防倒塌、河道清障、道路线路畅通等为重点。专业性安全检查,由职能部门组织,分管领导带队、有关部门、施工队长、安全员参加,针对某专项(设备、脚手架、井架、起重机械、施工用电、锅炉压力容器、防尘防毒、爆破、消防等)的安全检查。此类检查专业性较强,一般应有专业技术人员及本行班组长参加。专业性安全检查为不定期进行,要根据实际施工状况而定。阶段性安全检查,在以上四类安全检查基础上,还应适时组织在施工尾工阶段、节假日期间、突击赶工期阶段等的安

16、全检查,防止纪律松懈、思想麻痹和情绪急燥、冒险蛮干等忽视安全生产的现象发生。安全检查的时间:除每天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还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定期的综合性安全大检查。施工局每季度至少一次;项目工地每月一次;施工队、工区每旬一次;班组每周一次。 安全检查的工具:安全检查表是安全检查最有效工具。它是为检查某一系统的安全状况而事先拟好的问题清单。按照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可以提高检查质量,不致漏掉重要的危险因素。检查表制定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发现问题的处理:检查是手段,目的在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检查过程中或以后,本着自力更生的精神,发动群众及时整改。整改应实行“三定”(

17、定措施、定时间、定负责人),“四不推”(个人能解决的,不推到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推到工区;工区能解决的,不推到施工队;施工队能解决的,不推到施工局)。为了督促搞好事故隐患整改,应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指定被查单位限期整改,而被查单位必须严肃对待,认真执行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应分别情况处理。对领导违章指挥、工人违章操作等,应当场劝阻,情况危急时应制止其作业,并通知现场负责人严肃处理;对生产工艺,劳动组织、设备、场地、操作方法、原料、工具等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危及职工安全健康时,应通知责任单位改进;对严重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规,随时有可能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装备设施,应立即查

18、封,并通知责任单位处理。2.5 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文件,认真执行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安全要求和规定 ,针对本工程特点,制定专项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和措施。1. 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和减少各类因工伤亡事故、职业病与职业中毒事件的发生。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在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劳动环境的同时,在认真编制并及时落实各项安全卫生技术管理组织措施基础上,为保护职工在生产、工作、施工等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而采取的一项辅助防护措施。防护用品配备和发放标准本着职工在什么岗位、什么环境条件进行作业就按该岗位、该环

19、境的相应劳动防护要求制订。明确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领用使用保管的规定。2. 制定工伤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工伤事故的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是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具有很高的技术性和严格的政策性。搞好事故的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对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防止重复事故发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事故报告:工伤事故发生后,受伤人员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所在班组、施工队应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伤害方式、负伤程度、受伤人员姓名、工别等概况立即逐级上报安全部门和施工局领导。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应直接报告安全部门和施工局领导,并迅速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报告,向工程局和当地劳动部门等报告。

20、事故单位要尽快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而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并妥善保管有关物证材料。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班组长、施工队长必须在三天时间内,写出详细的事故经过原因,责任分析书面材料报到安全部门。填写人身事故卡片,同时交纳工伤事故手续费10元。工伤人员就医后的医疗诊断证明应及时向安全部门提供。事故调查:发生人员工伤事故后,应严格遵循事故调查处理“三不放过”原则,实事求是地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分清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轻伤事故由安全部门主持,协助施工队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提出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施工队负责填写工人职员伤亡事故登记书一式两份

21、,一份报安全部门,一份存入施工队事故档案。重伤事故由施工局领导主持,组织安全、技术、劳动工资、生产、保卫、工会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同时应报建设、监理单位和当地劳动等部门邀请派员参加。事故调查清楚完结后除填报工人职员伤亡事故登记书、人身事故卡片外,还需填报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报工程局审批结案,并报建设单位备案。死亡事故由工程局领导主持,工程局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会同当地劳动、工会、公安、检察院联合调查。施工局领导及有关部门配合,共同对事故进行综合的调查分析,形成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上报当地劳动部门核查后由当地政府审批结案。审批结案材料报工程局和建设单位备案,同时

22、单独填报死亡人员工伤表和人身事故卡片。事故调查报告一般应在事故发生后20天内报出,情况复杂时也应在30天内报出。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单位、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凡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均应在事故调查书上签字确认。凡与事故发生有牵连或与事故受害者有直接关系的人在事故调查中应主动回避,以保证事故调查的客观性。事故调查程序。组织调查组、做到任务、人员、时间三落实;调查事故前的生产情况和事故现场情况,索取有关施工、工艺、设备、物资等资料;收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证言;调查事故的后果和损失,做必要的技术鉴定。从而查明事故经过、原因,并分清责任。

23、事故调查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专业工龄、文化程度、受过何种安全教育或培训、特种作业持证情况、事故性质、伤害部位、伤害程度、事故类别;导致事故发生的起因物、致害物、受害人及其操作人员的操作内容、任务分工、协作配合、作业环境等;作业时的施工条件、作业方法、安全防护状况等;计算事故经济损失,并绘出事故现场示意图,拍摄有关照片。事故原因分析。应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再分清主次。属下列情况的为直接原因: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属下列情况的为间接原因: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教育培训不够或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

24、操作技术知识;劳动组织不合理;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事故责任分析。以调查结果确认的事实为依据,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按有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在事故过程中的作用分清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直接责任者: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领导责任者:违反安全职责或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对贯彻上级提出的安全要求和反事故措施不力;对频发的重复性事故不能有力制止,对职工安全培训不力,考核不严,造成职工不能安全操作者;现场规章制度不健全;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不全或不合格;重大设备缺陷未及时组织排除;违

25、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或违章作业等。在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中,根据其在事故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次要责任者:对事故的发生起次要作用的人。事故处理:制定防范措施。根据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着重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等方面进行,根据具体原因,拟订防范措施。 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伤亡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按照“三不放过”原则和惩前毖后、依法办事的精神进行处理。由事故调查组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对事故的责任者,包括主要责任者、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次要责任者,在教育为主的基础,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具体规定进行

26、处理。执行说清楚制度:事故有关人员、当事人应实事求是,负责任地陈述事故情况,事故责任人员应写出深刻的检查和对事故的认识,真正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凡发生轻伤事故,当事人、班组长、队长(主任)必须在一周内到安全部门说清楚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分析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及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并作出个人书面检查。事故简况和班组长的姓名在“安全简报”上通报;凡发生重伤、死亡事故,事故发生的队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在10天内向施工局领导说清楚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分析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及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并作出个人书面检查,事故简况和单位负责人姓名在施工局内部刊物上通报;施工局局

27、长在15天内向工程局局长说清楚。如施工队连续2年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应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调整,并作行政处理以严肃安全生产纪律。事故处理结案后,安全部门应向事故单位职工宣布事故调查情况和对事故责任者处理的结果。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决定和事故整改措施,切实教育职工认真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充分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和自我安全保护意识,有效地防止事故的再发生。自觉接受建设单位和当地有关部门的安全监察和事故调查,及时整改各种不安全隐患;承担由于发生事故和不安全隐患而导致的处罚。事故统计是为了对事故及时进行综合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寻求防范对策,避免事故再次发生的必要工作和基础工作。事故统计是研究、分析

28、、预防事故的统计方法。一般有按经验年限统计事故,按年龄统计事故,按时间统计事故,按月统计事故等方法。事故发生后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登记书、人身事故卡片、重伤、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有关的附件(事故的有关旁证材料、事故照片、事故现场示意图,经济损失计算、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医院诊断证明复印件、当地劳动部门和地方政府结案批复原件等)均需一式三份报工程局。各种表格中需填写的栏目均应填写清楚、齐全并实事求是。书写须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事故结案后,归档资料:职工工伤事故登记表、职工重伤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及结案批复;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物证、人证材料;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计算材料

29、;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注明参加调查组的人员姓名、职务、单位。绘制相应的统计表和控制图。3. 制定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管理规定,搞好设备、物资存放,安全地投入工程建设是企业内部管理的关键环节,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管理办法”和“物资管理实施细则”,加强管理工作。设备物资办公室是施工局的职能部门,也是设备物资管理的责任部门。设备、物资存放安全要求:设备、物资的堆放和存储要尽可能地定点放置,分类保管,符合安全、文明生产的要求。物资仓储要符合十二防(防锈、防火、防盗、防霉烂变质、防爆、防冻、防漏、防鼠、防虫、防潮、防雷

30、、防丢)要求,堆放稳固。现场作业中使用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收回,分类存放。对职工健康有害的物质,如油漆及其稀释剂等应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的专用库房;沥青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场所。搞好仓库卫生,勤清扫,经常保持货垛、货架、包装物、苫垫材料及地面的清洁,防止灰尘及污染物飞扬,侵蚀物资。做好季节性的预防措施。根据气候变化做好防护工作,如汛期到来前,要做好疏通排水沟,加固露天物资的苫盖物和防潮防霉工作;霉雨季节,注意通风散潮,使库内湿度保持在一定范围内;高温季节,对怕热物资要采取降温措施;寒冷季节,对怕冷物资要做好防冻保暖工作。安全保卫制度:保管员每日上下班前,要检查库房、库区、场区周围是否有不安全的

31、因素存在,门窗、锁是否完好,如有异常应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向保卫部门反映。在规定禁止吸烟的地段和库区内,应严禁明火吸烟,仓库禁止携入火种。保管员对入库人员有进行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的义务。对危险品物资要专放,对易燃易爆物品要采取隔离措施,单独存放。消灭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保管员应保持本库区内的消防设备、器具的完整、清洁,不许他人随意挪用;对他人在库区内进行不安全作业的行为,有权监督和制止。保管员对自己所管物资,对外有保密的责任。领料人员和其它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库防,如确需领料人员进库搬运的物资,要在库内点交清楚,不得在搬运中点交,以防出现差错和丢失。保管员休假或较长时间外出时,不得把仓库钥

32、匙带出去;工作时间不得将钥匙乱扔乱放;人离库时应即锁门,不得擅离职守。保管员在发完料后,应在发料凭证上签字,同时也要请领料人员签认,并给领料人员办理出门手续。仓库是存放国家物资的场所,任何人不得随意将私人物品存入库内。4. 制定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安全防护用具,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安全防护用具的采购、保管由设备物资办公室负责,所购用具应有鉴定合格证书,否则不准采购和使用。安全帽的管理:安全帽必须符合安全帽国标GB2811-89标准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安全帽应贮存在室内干燥通风的架子上,严禁堆放在露天或潮湿处,不应与酸、碱、硬物放在一起。按照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发放施工作业管理

33、人员,个人保管使用。如因使用不周或保管不善而损坏,丢失等,视使用期限折价赔偿后补领。安全帽每年进行一次检验。检验由安全办公室牵头,召集有关人员以外观检查为主,对不合格的限期更换。安全带的管理:安全带必须符合安全带国标GB6095-85标准。安全带应贮存在空气流通、干燥,避免与酸碱及尖锐硬物放在一起。根据高空作业需要,发放个人保管使用,记卡管理。安全带每次使用前均应检查,新带使用一年后抽样试验;旧带每隔六个月抽查试验一次。经检试不合格品,及时更换。安全网的管理:安全网必须符合安全网国标GB5725-1997标准。安全网在贮运中,必须通风、遮光、隔热,同时要避免化学物品的侵袭。安全网必须由专人保管

34、,发放。暂时不用的网应按规定存放在仓库或专用场所。旧网在重新使用前,应由专人负责进行全面的检查,并签发检查结果证时。5. 制定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定,建立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容器操作,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及制度,建立容器的技术档案,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管理,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管理,压力容器事故报告。6. 制定高处作业安全规定,高处作业的标准: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和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级别:高度在2m至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在5m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在15m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

35、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作业人员:凡经医生诊断,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精神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和穿软底鞋,不准穿塑料底和带钉子的硬底鞋。高处作业人员,精神要集中,不得打闹,不得麻痹大意,防止坠落。高处作业人员使用电梯、吊栏、升降机等设备垂直上下时,必须装有灵敏、可靠的控制器、限位器等安全装置。作业要求: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上,应铺设固定脚手板和1m高护身栏杆。高处作业下面或附近遇有煤气、烟尘及其它有害气体时,必须采取排除或隔离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在陡坡、坝顶、悬崖、屋顶、杆塔、吊桥脚手架以及其它危险边沿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临

36、空一面必须搭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安全网必须随着建筑物升高而提高,安全网距离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超过3m。安全网搭设外侧比内侧高0.5m,长面拉直拴牢在固定的架子或固定环上。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等,不准掉下。严禁使用抛掷方法传送工具、材料。小型材料或工具应该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内。在3m以下高度进行工作时,可使用牢固的梯子或高凳,禁止站在不牢固的物件上进行工作。高处作业下方,应设数人警戒,严禁人员通行或工作,否则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进行隔离,以免掉物伤人。高处作业前,应检查架子、脚手板、马道、靠梯和防护设施等,应符合安全要求,不得迁就使用。高处作业严禁烤火取暖,使用喷灯,气焊注意火焰不要靠近脚

37、手架或其它易燃物,焊接作业的下方或附近,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消防器材和专人看管。雪天高处作业,必须及时将各走道、脚手板等处霜、雪、冰清除干净并采取防滑措施,否则不得施工。在带电体附近进行高处作业时,距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当带电体电压10KV及以下时,工器具、安装构件、接地线等与带电体的距离2m;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为1.7m。超过10KV电压时,按规程规定增大距离,如遇特殊情况,则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应随用随吊,用后及时清理,在脚手架或其它物架上,临时堆放物品严禁超过允许负荷。上下脚手架、攀登高层构筑物,应走斜马道或梯子,不得沿绳、立杆或栏杆攀爬。高处作业时,不得

38、坐在平台、孔洞、井口边缘,不得骑坐在脚手架栏杆,躺在脚手板上或安全网内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外的探头板上工作和凭借栏杆起吊物件。高处作业周围的沟道、孔洞井口等,应用固定盖板盖牢或设围栏。在电杆上进行悬空高处作业前,应检查电杆埋设是否牢固,强度是否足够,并应选合适杆型的脚扣,系好合格的安全带,严禁用麻绳等代替安全带登杆作业。在构架及电杆上作业时,地面应有人监护联络。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没有特别可靠的安全措施,禁止从事高处作业。特级高处作业,应与地面设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应有专人负责。在轻型或简易结构上施工可进行修补,拆装工作等,必须拴安全带或采取可靠的防护措离,防止滑倒、踩空或因材料折断而坠落伤人。

39、进行三级、特级和悬空高处作业时,必须事先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前,应向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否则,不得施工。7. 制定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本规定中所指危险物品系: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放射性等有毒有害物品。各类危险物品的贮存、运输、管理、使用、销毁应按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执行。从事危险物品工作人员,应是政治可靠,工作认真负责并掌握有关物品性质和安全技术的人员担任。危险物品管理应建立的安全措施:仓库应有严格的保卫制度,人员出入必须进行登记。仓库区域内严禁烟火。严格执行有毒有害物品入库验收,出库登记和检查制度。各种物品包装要完整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等,须立即进行处理。装过危险品的容器,应

40、清洗干净集中保管和销毁。销毁、处理危险物品,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所在地有关部门同意。使用易燃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危险物品仓库四周,应有良好的排水,设置刺网或围墙,高度不小于2m,与仓库保持规定距离,库区内严禁有可燃物品。易燃物品的使用和管理:使用易燃物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进库、出库、领用必须有严格的制度。使用易燃物品时,应加强对电源、火源的管理,作业场所应备足相应的消防器材,严禁烟火。遇水燃烧、爆炸的易燃物品,使用时应注意防潮、防水。怕晒的易燃物品,使用时应注意采取防晒、降温、隔热等措施

41、。怕冻的易燃物品,使用时应注意保温、防冻。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物品使用时应经常检查、分类存放,发现可疑情况时,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作业结束后,及时对散落、渗漏的易燃物品清除干净。化学毒品的使用和防护。化学毒品领用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化学毒品只限于生产必须使用时,方可领取,否则应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领取;如发现丢失或被盗,应立即报告。使用保管化学毒品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领发人员有权负责监督投入生产为止;一般一次领用量不得超过当天所用数量。使用单位对化学毒品必须严格管理,应放在专用的厨柜内,必须加锁,此厨柜不得兼作它用。禁止在使用化学毒品场所,吸烟、就餐、

42、休息等。使用化学毒品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专用工作服、口罩、橡胶手套、围裙、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此防护用品不得拿出作业场所。工作完毕,应更衣洗手、嗽口或洗澡,要定期进行体检。使用化学毒品的场所,应备有防毒用具、急救设备,保证空气清洁,各种工艺设备应尽量密闭,并遵守有关操作工艺规程。工作场所应有消防设施,注意防火。工作完毕,应清洗工作场所和用具,对散落的毒品应清除干净,凡有毒物质的废液、废气和废渣的排放,均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放射性物品的使用与防护。在现场进行射线探伤时,应遵守以下规定:根据现场防护要求,规定安全范围,设置红色安全围栏,悬挂醒目警告牌,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操作时应由1人操作,

43、1人监护,并经常测量工作场所的射线剂量。射源处于工作状态时,工作人员严禁离开现场,并密切注意工作场所状态。利用射源进行探伤时,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防止射源失落。若发生失落时,现场所有人员应立即全部撤离。设专人守卫,并及时报告领导和保卫部门,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有组织的用仪器寻找。在进行探伤时,工作人员应极其小心谨慎,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守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发生意外。如工作场所在室内时,应注意经常换气。射源丢失或被盗时,应保护好现场,立即报请有关部门查处。凡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均应有防护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及橡皮手套、工作服等防护用品应经常洗换,洗涤被污染的工作服应在专门的洗衣房或洗衣池内

44、进行,不许和普通衣服混在一起洗,以免污染。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时,对射源要轻装轻卸,严禁肩扛、背负、摔掷、碰撞等。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工作完毕,必须脱掉个人防护用品,更衣洗手,最好洗澡后才能就餐、饮水、吸烟等。建立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的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测定个人累积剂量,记录在个人剂量卡上。沾染放射性物质的污物,应放在专门的污物桶中,切不可任意乱放。废水、废气需达到国家允许的排放标准后,才能排放。废渣送到指定地点处理。发生污染事故,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在做好防护措施下,进行消除污染的处理。8. 制定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车辆使用单位应认真组织、合理安排各类车辆的施工作业,严禁违章冒险

45、作业。因领导迫使、怂恿、支持驾驶员及非驾驶员违章开车而由此发生交通事故的,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驾驶员管理:机动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工程局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驾驶作风,谨慎驾驶、文明行车。驾驶员要积极参加本单位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服从本单位领导、交通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听从调度的安排。对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无故刁难者,除在行政上给予处理外,报工程局交警队处罚。非工程局在册职工的正式、实习驾驶员因聘、借用来我施工局工作的,事先应持原单位或乡、镇证明与劳动人事部门签定聘用合同,并到工程局、交警队办理手纽,在未办妥有关手续之前,严禁上岗作

46、业。在工地内部驾驶车辆的驾驶员(包括在册,借、聘用驾驶员)及请事假7日以上,回家探亲的长途、小车驾驶员必须将驾驶证交保卫办集中保管。对无故不交者,年审时不出示有关审验证明。严禁驾驶员酒后驾驶车辆,对酒后驾驶车辆而造成机械损坏、发生交通事故的,除按规定处罚外,驾驶员本人应负部份或全部经济损失及赔偿。驾驶员不得穿拖鞋驾驶车辆;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准私自出车或将车交于他人驾驶和驾驶他人保管的车辆;不得将自卸车驶出工地范围。违反者给予200元以下的罚款,并由当事人承担一切损失和费用。回家探亲的驾驶员因私自驾驶车辆而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赔偿由驾驶员本人自负,单位概不负责。车辆在行驶途中发

47、生交通事故(不论大小、责任轻重),驾驶员都必须及时向单位领导和车管部门如实汇报,并写出事故经过和检查,不得隐瞒或伪造、破坏事故现场。严禁无证驾驶各种机动车辆。对无证驾驶人员及将车辆交于无证人员驾驶的驾驶员,一经发现,给予双方各200元的罚款;发生交通事故的,由驾驶员及无证驾驶人员共同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全部损失。无证驾驶车辆死亡的,一律不予抚恤。机动车辆的牌照办理,落户转籍,检验和运管稽征部门规定的季检,年终审验等业务,以及驾驶员的学习、转正、审验等业务,一律由车管人员统一向工程局交警队提出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无特殊情况,个人自行办理的一切费用由本人自负。执行外出任务的驾驶员应遵守交通管理条例的

48、各项规定。由于驾驶员自身原因违章而被交警部门处于罚款的,一律不予报销;因车况差等特殊情况而被罚款的,须由保卫办公室审核,施工局领导签字,方予以报销。车辆管理:驾驶员应爱护车辆,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工作。因车辆失保和操作不当引起的机械事故,视情节赔偿员失。修复后车辆需试车时,应由驾驶员驾驶,任何无证人员不得以试车为由将车开出修理车间。凡工地内部使用的各种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将车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地点,不得私自将车开回生活区或在非指定地点停放。由此而造成的车辆损坏和配件、燃料被盗的,经济损失由驾驶员自负。车辆装载、运输:车辆在工地内部必须限速行驶,自卸车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装载机、工程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同类型车辆不得超越,争道抢行;自卸车在倒料作业时,严禁边落顶杆边起步。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事故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并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内部倒运超长、起重、超宽的物资设备时,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人货混装。自卸车除驾驶室内,车头等部位严禁乘人,如因此造成人员伤害的,责任及经济损失由驾驶员和乘坐人负责。外出执行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不得私自绕道行驶或任意加长行驶路线;途中严禁私自带货。由于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切损失均由驾驶员本人负责。9制定安全档案资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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