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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有效地开展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通知、*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方案。一、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情况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要求,以人为本,扎实工作,地质灾
2、害防治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效。明确了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全面完成了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十二五”规划“十有县”建设任务。实质性推进了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工作。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做好了突发天气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布三级地质灾害预报5次。全年未发生因地质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列入*市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而未治理的地质灾害重要隐患点未发生明显变形,但仍处于不稳定状态,受强降雨和不合理的人为活动影响,仍有发生灾害的可能。二、全市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及威胁对象(一)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目前,我
3、市境内存在的地质灾害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海(咸)水入侵为主。崩塌、滑坡、泥石流为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崂山、大泽山、小珠山、大珠山、铁镢山等山地丘陵区,在有采矿坑分布的准平原区也有崩塌分布;海(咸)水入侵为渐变性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东南沿海河流入海口处的下游平原区,及平度西北部与莱州湾南岸咸水分布区邻接的地区。(二)地质灾害威胁对象1.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发地质灾害主要威胁区内人员和工农业生产设施,主要包括居民、游人、作业人员,城乡居民点、建筑、桥梁、道路,交通安全、水利设施、输电线路、通信光缆等。2.海(咸)水入侵不仅制约当地的工农业生产,同时造成人畜饮水困难、地
4、方病发病率增高等经济损失和社会问题。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强降雨是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根据市气象台预测,预计2013年全市平均降水量680-730毫米,正常略多;雨季于7月初开始,8月底结束,接近常年。预计有12个台风外围影响*地区及近海。依据我市降水的气候特点,确定我市2013年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为6月15日至9月15日。期间每小时降雨量大于50mm、日降雨量大于100mm或累计过程降雨量大于150mm的时段是重点防范时段。台风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台风降雨开始时至台风过后降雨停止后24小时时段。对地质环境扰动强烈的工程活动,特别是切坡、采矿等活动易诱发崩塌、滑
5、坡灾害,应当全年防范。四、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一)防治重点1、崂山区王哥庄办事处青山村滑坡2、崂山区王哥庄办事处返岭前滑坡3、崂山风景区沿线隐患点4、城阳区惜福镇街道书院水库公路旁崩塌5、经济技术开发区积米崖港区管委会毛家沟村泥石流6、经济技术开发区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山子西村崩塌7、即墨市鳌山卫镇滹沱村南部滑坡8、即墨市鳌山卫镇李家白庙崩塌9、平度市大泽山镇秦姑庵村北滑坡10、平度市大泽山镇所里头泥石流(二)工程建设施工场地、切坡建房或采矿、修路等工程活动所形成的高陡人工边坡、危岩及采空区等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场地与地质灾害密切相关,易发生地质灾害,为重点防范区域。由于地质灾害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
6、各级人民政府、有关单位和工程建设项目业主、矿山企业必须做好防范工作。各区市要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本行政区域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监测预报和预防治理。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安排防灾经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政府既是责任主体,又是工作主体,要把每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落实到区市和乡镇政府的具体领导,落实到最基层专职监测人员,确保“点点有人管、处处有人抓”。各区市政府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省地质环境保
7、护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120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和要求,明确责任,层层抓落实。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项用于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规划修编和地质灾害防灾应急工作的组织、抢险救助、避让搬迁、应急治理,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开展。(二)落实工作责任制,形成防灾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通知(国办函201194号)要求,坚持分层级防范与分行业联动相结合,密切协同配合
8、,形成防灾合力。共同做好在建工程、交通沿线、风景名胜区和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政府新闻办、市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教育、公安、民政、财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环保、交通、农业、水利、安监、商务、卫生、旅游、粮食、食品药品监管、气象、保监、铁路、供电和武警支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2117号)确定的责任分工及要求,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防治工作。(三)强化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各区市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本地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组建完善应急处置与救援
9、队伍,配备应急装备。要高度重视基层地质灾害防灾能力建设,加强对农村基层地质灾害监测员应急能力的培训,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习,增强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识别、避让、应急处置地质灾害的能力。地质灾害多发的乡镇(街道)应根据本地实际,有机地整合各类气象灾害监测员,平时加强沟通联系和信息共享,灾情一旦发生,要齐心协力,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四)健全和完善群测群防体系要通过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和设立“明白墙”等手段,让群众充分了解和掌握地质灾害的基本情况、监测预报的主要手段和方法以及应急避险的措施,保障灾害发生时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转移。进一步完善市、区(市)、镇(街道)、村
10、(社区、居委会)4级监测体系,健全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网络,以农村村组、城镇社区、基层单位和抢险救灾施工单位、施工工地为单元组织群众参与防灾。(五)强化宣传,提高社会防灾意识各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气象防灾减灾知识的有关法律常识和科学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和科普宣传。向全社会尤其在农村中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防灾减灾氛围,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灾避灾意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六)加强风险预警工作各级国土资源、气象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申请区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建设地质灾
11、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发布不同级别的风险预警,并提出针对性防范措施和建议。各级国土资源、气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建立技术总结机制,不断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技术水平。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电话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各区市、乡镇(街道)要根据预警地域、等级,结合当地气象条件,采取防范措施。*省、*市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6月1日开始运行,届时在*卫视、*人民广播电台新闻频道气象预报栏目、“*地质环境信息网”()和*电视台“天气预报”栏目中发布三级以上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产品。(七)加强队伍建设各区市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实技术人员,加大科技投入,配置技术装备,提高地质灾害信息采集、处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促进管理信息化和决策科学化。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应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的能力,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水平。重点防范期防灾工作结束后,各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将区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结于2013年10月10日前,通过金宏网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