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YZDY535高空作业车械检验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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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细则适用于高空作业车的监督检验。在用高空作业车应当按照本细则对监督检验规定的内容,每年进行一次检验。检验中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请示检验机构认可,检验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增加检验项目。1 准备工作1.1 检验人员现场检验至少由2名持起重机械检验员以上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 1.2 检验器具与实验荷载应符合规定的精度要求,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必须经检定合格,且在计量检定周期内1.3 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具备下列检验条件:1.3.1 被检设备状况、检验现场的环境和场地条件符合相关标准及使用说明书的要求。1.3.2 检验现场应整洁,不应有影响高空作业车检验的物品、设施和与检验无关的人员。并放置表

2、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1.4 安全防护1.4.1 现场检验时,检验人员应当配备和穿戴检验作业必需的个体防护用品。 1.4.2 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高空作业车,以及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损害时,检验人员可以终止检验并必须书面说明原因。 2 检验工作2.1 审查技术资料2.1.1 制造单位应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随机文件;必要时应提供型式试验报告。2.1.2 改造(大修)单位应提供改造(大修)部分的清单、主要部件合格证、改造部分经改造单位批准并签章的图样和计算资料、改造(大修)后的自检报告。2.1.3 使用单位应提供注册登记和运行管理制度资料以及设备技术

3、档案(内容包括1.1和1.2项要求的资料,维修保养、常规检查和故障与事故的记录等)。新增设备的监督检验,此项仅核查运行管理制度资料。2.2 安全标志2.2.1 高空作业车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额定载重量标志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2.2.2 在臂架适当位置用醒目的字体写上“臂架下方严禁站人”。吊篮侧板、回转尾部和外伸支腿要有黄黑相间的危险部位标志。2.3 金属结构2.3.1 高空作业车的主要受力构件不应有整体失稳、严重塑性变形和产生裂纹。整体失稳时不得修复,应报废;产生塑性变形使工作机构不能正常运行时,如果不能修复,应报废;发生锈蚀或腐蚀超过原厚度的10%时应报废;产生裂纹应修复,否

4、则应报废。2.3.2 金属结构的连接焊缝无明显可见的焊接缺陷。螺栓或铆钉联接不得松动,不应有缺件、损坏等缺陷。高强度螺栓连接应有足够的预紧力。2.3.3 臂架与支腿2.3.3.1 箱形臂架各箱形臂侧向单面调整间隙不大于2.5mm,伸缩工作时不得有异常现象。2.3.3.2 桁架臂架由多节组装成的桁架臂架应保证中间臂具有互换性。2.3.3.3 当高空作业车处于行驶状态时,支腿应收回并可靠地固定。2.3.3.4 在作业时,支座盘应牢靠地连接在支腿上,支腿应可靠地支承高空作业车。2.3.3.5 X、H型活动支腿与固定支腿的单侧间隙不大3mm,垂直平面内间隙不大于5mm。2.4 操纵室操纵室应宽敞,视野

5、良好,操纵室的内部宽度不小于700mm,高度不小于1400mm,前窗应配置刮水器和遮阳板,门窗应开关方便,固定可靠,上车操纵室的门全开位置应有锁定装置,门应有锁,室内应有额定载重量表,起升高度等参数的标牌。2.5 主要零部件与机构2.5.1 吊篮2.5.1.1 吊篮应有标记和防护栏等装置,并有拴挂安全带的装置。2.5.1.2 吊篮不应有裂纹、剥裂等缺陷,存在缺陷不得补焊。2.6 液压系统2.6.1 液压系统应有防止过载的安全装置。安全溢流阀的调定压力不得大于系统额定工作压力110%,同时不得大于液压泵的额定压力。2.6.2 平衡阀和液压锁与执行机构的连接必须采用刚性连接。平衡阀和液压锁工作应可

6、靠有效。2.6.3 液压油箱应有过滤装置。2.6.4 有相对运动的部位采用软管连接时,应尽可能缩短软管长度,并避免相互刮磨,易受到损坏的外露软管应加保护套。软管不得老化。2.6.5 液压管路、接头、阀组等元件不得漏油。2.6.6 系统中采用蓄能器时,必须在蓄能器上或靠近蓄能器的明显部位有安全警示标志。2.7 安全装置及防护措施2.7.1 高度限位器高空作业车应装有起升高度限位器,起升高度限位器应能可靠报警并停止吊篮起升,只能作下降操作。2.7.3 幅度指示器高空作业车应装有读数清晰的幅度指示器(仰角指示器)。2.7.8 喇叭高空作业车上应装有喇叭,喇叭按钮位置应便于司机操作。2.7.9 风速仪

7、起升高度大于50m的高空作业车应在臂架头部安装风速仪。当风速大于13.8m/s时,应能发出停止作业的警报。2.7.10 联锁保护装置可两处操作的高空作业车应设有联锁保护装置,以防止同时操作。2.8 操纵系统2.8.1 各手柄、踏板在中位不得因振动产生离位。2.8.2 所有操纵手柄、踏板的上面或附近处均应有表明用途和操纵方向的清晰标志。2.9 电气2.9.1 高空作业车上应设置对工作场地和操纵位置的合适照明。2.9.2 高空作业车用外部电网供电和内燃机供电系统时,高空作业车应设有短路保护、零位保护、过流保护、紧急断电开关。当司机操作位置上设有切断总电源开关时,可不另设紧急断电开关。2.9.3 外

8、部电网供电的高空作业,应采用TN接地系统。2.10 试验2.10.1 空载试验根据技术要求观察起升、下降、变幅、伸缩、支腿、收放回转时的压力值。起升、下降、变幅、伸缩、支腿、收放回转,反别以低速和高速在最大允许工作范围内进行,各种安全装置工作可靠有效;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操纵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工作正常。2.10.2 额定载荷试验放支腿,平台承载额定载荷,以稳定的低速和高速,起升、下降、伸缩到最高起升高度进行左右回转360再下降到行驶状态位置,并在起升、下降、变幅、伸缩、回转过程中各进行12次正常停止、起动。观察高空作业车起升、下降、变幅、伸缩、回转时的压力值。制动器及安全装置在正常工作载

9、重量下工作可靠,无异常。2.10.3 静载试验大修、改造后的高空作业车应进行该项试验。按额定载重量试验工况在相应幅度下负载1. 5倍额定载荷,允许最大作业幅度,在空中停留至少15min,卸载后高空作业车不应有裂纹、联接松动、构件损坏等影响整机性能和安全的缺陷。2.10.4 动载试验按照额定载荷1.25试验的工况,检查液压系统个中安全溢流阀的开启压力,试验额定载荷试验条件下各种工况。2.10.5 作业稳定性试验选择稳定性最小的位置和工况最不利的位置进行试验。支承反力与支承能力测定:放高空作业车支腿,平台承载1.25倍额定载荷,在允许最大作业幅度的工况下,在360范围内回转,用油压计或传感器测定平

10、台在360范围内不同的位置时,各支点对地面的压力,绘制支腿压力平台方位关系曲线,计算支腿盘对地面的比压。 3 填写原始记录3.1 检验记录应采用规定的术语、用语、书写应规范、清晰。3.2 检验(含复检)项目中要求记录检测数据的,其原始记录上应记载所采用的仪器装备、数据、计算过程和结果。3.3 记录应当有检验人员的签字和检验日期,并应当有校核人员的校核签字。4 签发整改通知书对要求整改的项目,应及时一式三份下达整改通知书,其中一份交使用单位,一份交修理(或改造)单位(必要时),一份由使用单位签收后返回检验单位存档备查。5 签发检验报告5.1 检验报告书中有测试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在“检验结果”一栏

11、中填写实测或经统计、计算处理后数据;无测试数据要求但有需要说明或特殊情况的项目,可在“检验结果”一栏中简要说明。“结论”一栏中只填写“合格”、“不合格”、“/”(无此项时)等单项结论。5.2 检验报告中只允许使用“合格”、“不合格”、“复检合格”、“复检不合格”等四种检验结论。5.2.1 检验判定条件:重要项目(相应检验报告中注有的项目,下同)全部合格,一般项目(相应检验报告中未注有的项目,下同)不合格不超过5项(含5项)且参照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第18条第3 款要求时,可以判定为合格。5.3 检验结论必须有检验、审核、批准的人员签字和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5.4 判定为“不合格”或“复检不合格”的高空作业车,检验机构应将检验结果报本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便及时采取安全监察措施。5.5 检验报告书一式三份,由检验机构、使用单位和修理(或改造)单位(必要时)分别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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