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回复施工合同草案12.2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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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香府第项目一期C区合同编号:SXHT-SG-_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第一章 合同协议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烟台市容大置业有限公司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自愿以及完全清楚并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当地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合同工程的具体情况,于 2009 年 12 月30日在烟台市签署本合同。鉴于:1、甲方将委托乙方承担书香府第项目一期C区 楼及地下车库_区总包建设工程的供货、施工、施工管理、配合、维护、调试、竣工验收、修补、保

2、修、工程保险和工程服务等工作。2、乙方承诺有能力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书香府第项目一期C区 _楼及地下车库_区总包建设工程的上述工作。3、 作为一个有资质、有实力、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投标及签订本合同前已充分了解、研究并考虑到当地的有关规定,当地及周边市场和行业等状况,工程当前的进展情况,项目建设所处的阶段,甲方目前的项目准备情况,全部图纸,技术说明,承包范围,工地周边环境,交通道路,地上和地下情况,通讯设施,现场条件,生活条件,包装运输及二次搬运,人员,材料,机械,地上地下情况,安全施工,冬(雨)季施工,夜间、农忙及节假日施工,外地施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

3、,文明施工措施,建筑垃圾自行清理,施工期间的气候影响,对上述工程施工管理,履行承包管理和配合的责任及义务,甲方对工期和质量的要求,设计及工程变更,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检验,调试,验收,样品,工程管理,工程服务,所有税费的规定和缴纳等因素。4、乙方承诺完全接受甲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补充、谈判纪要等)内容,并保证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其自行承担。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书香府第项目一期C区 楼及地下车库 区1.2工程地点:烟台市高新区东泊子村内1.3工程内容:1.3.1乙方应按照甲方和监理方的要求(包括图纸、设计修改、工程量变更以及甲方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等)

4、,结合现场实际施工需要,负责组织书香府第项目一期C区 楼及地下车库_区工程的土建、水电安装等总包建设工程的施工和供货。1.3.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调整乙方的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工程范围等),由此而引起合同价款的调整,按本合同约定结算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不得因此而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任何形式的补偿。2、工程的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2.1投标人负责对本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为招标图纸、施工图纸、施工管理及技术规范要求中所含全部工程内容。2.2不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甲方分包工程,但包括建筑物定位及复合测量,包括分包工程的预埋(留)、暗配及构件(或设备、部件等)安装后的堵补(材料由分

5、包方提供并负责现场安装指导,乙方配合安装,不另做费用计取),包括为分包单位提供测量、脚手架的实时配合,包括为分包单位提供住宿生活区场地及水、电接口,并包括其他总包管理、配合及甲供设备的成品保护。不包括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及运输,但包括其卸车、倒运、验收及保管。 预埋(留)、暗配及构件(或设备、部件等)材料由分包方提供并负责现场安装指导,乙方配合安装。2.2.1甲方直接分包工程内容: 土石方机械挖填工程 边坡支护工程 防水工程 铝合金门窗、天窗、采光窗及风口供货安装 楼梯不锈钢栏杆、扶手 钢制入户门、单元门供货安装 防火门供货安装 柔性饰面砖外墙外保温工程 电梯工程 消防工程 太阳能一体化工程 智

6、能化工程 煤气工程 暖通工程 说明: 为确保书香府第项目质量标准统一,外观感整体一致及工程进度等因素的切实可行,发包方特将上述项目列为甲方分包工程,分别对外进行公开项目招投标。承包方可依据自己企业经营范围参加投标活动。中标项目价款另加入工程造价计入。上述全部甲方分包项目合同由甲方、乙方、分包工程承包方三方共同拟定拟定,工程管理责任均由乙方负全责,包括搜集整理全部分包工程的交竣工资料。甲方分包工程付款等其它约束条件于分包合同中三方另行商定。2.2.2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质量标准或实物封样。乙方供货施工安装内容: 除了甲供以外的所有材料、设备。2.2.3特殊说明: 施工场地内临时道路由建设单位修建,

7、施工单位负责维护。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要求,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消防要求。临建宿舍、办公用房、食堂、厕所应按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搭设,并设置符合安全、卫生规定的其他设施,如淋浴室、娱乐室、医务室、宣传栏等,以保证农民工物质、文化生活的基本需要。现场要建立专项检查制度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确保上述设施的安全使用。 人工清槽按实际签证工程量确认。2.2.4本工程采用总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管理、包配合、包检验、包调试、包维护

8、、包风险、包验收合格(主体优良)。本合同的保修期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约定执行。3、合同工期3.1基础开工日期: 2009 年 12 月 31 日(以甲方实际通知日期为准)3.2竣工日期: 2010 年 12 月 31 日3.3尽管本合同已有其它规定,如因非乙方原因使得开工日期推后三个月内,乙方承诺按甲方和监理的要求在本合同规定的基础上增加劳动力和设备及材料的投入,确保本合同工程能在 2010 年 12 月 31 日前按时竣工验收合格。同时按甲方和监理审核确认的冬雨季施方案进行冬雨季施工,雨雪、强风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必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将工期赶上进度节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方式向甲方

9、提出顺延工期。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规范及当地行业质量标准实施并验收,全部工程一次性通过政府验收,主体烟台市优质结构。全部工程(包括材料、工艺等)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的现行规范合格标准,若这些规范标准有差异,按照最新版本、最高水准、最严格要求执行。5、合同价款5.1本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肆仟万元(RMB4000万元)。分为工程承包包总价和奖金两部分:工程包干总价按5.2条执行;奖金部分按5.7条执行5.2本工程预算费用计算根据2003年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年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进行套项,人工费省价、市价均按36元工日。建筑安装工程按二类工程取费,装饰工程按二类工程取费。不计取

10、总包服务费和工程排污费。施工措施费系数计取90%,其中模板按胶合板计取,模板周转次数按4次计取。乙方计取甲方所有分包工程总包配合费合计,按建筑面积1元/M2。混凝土顶棚不抹灰可以考虑打磨刮浆,按1.8元/M2(含税)包干,不再计取其它费用。除了甲定主材价格、人工费外,总价降 5.9% 5.3上述工程总价已包括以下费用: 甲方直接供货且由乙方负责施工的材料,乙方计取材料估算费用1%的搬运(包括二次搬运费)和验收、保管费、成品保护费(甲方供货的材料设备价格除外)。 停水、停电、下雨等不可预见造成的设备停滞、人员误工等费用按1元M2(建筑面积)包干使用,除不可抗力其它任何情况造成的停滞误工费用及工期

11、一个月内延误的抢工费用均包含在此费用中不再另计。 工程项目中所有成品保护由乙方负责。 施工项目的全部措施费用。 履行保修责任的所有费用。 乙方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所需的费用。 乙方履行本合同中约定义务所需的其他全部费用。5.4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调整按照预算计算标准进行计算取费并总价降点;结算费用不调整合同约定以外的政策性调整费用。5.5上述工程总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包含大型机械进退场和场内行驶等)、水电费、施工措施费、赶工费、夜间及节假日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费、场外租地及交通费、包装运输装卸保管费、二次搬运费、生产(生活)临建的搭设及搬迁和拆除、施工场地和临建场地清理、管理费、保险

12、费、利润、基地清理、不可预见费、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检验费(分包工程部分甲供材料除外)、甲方分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整理、调试费、税金、施工场地清理及垃圾外运(含收集、倾倒、堆放、处理等)、总包的责任和义务、工程服务、销售配合费、保密费、成品保护费、保函费、风险费等各项税费及结算审计超过5%的全部结算审计费用。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及其他所有费用也已包含在本工程包干总价内,不再额外计取。税金由甲方按烟台市地税局相关规定在乙方工程款中代扣向税务部门缴纳,水电费由甲方代扣代缴。5.6本工程的签证和计日工作的人工综合单价一律为人民币伍拾元整(RMB 50元/工日),此人工综合单价

13、已包含各种税费,不再计取任何其它税费。5.7奖金约定:n 及时提出重大设计错漏,避免甲方重大损失的,每次给予相关技术管理人员每人500-1000元奖励;n 投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采用,给予相关负责人员总额不超过降低成本额10%的奖励(每次每人最少不低于500元,最多不超过5000元);n 质量控制中表现突出的质检技术人员,在月度例会上受到甲方通报表扬的,每次每人给予500元奖励;n 参与甲方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及质量问题攻关,提出有效成果,每次给予相关分管人员1000-2000元奖励。6、工程款支付6.1、 本合同的工程承包范围内书香府第项目一期C区地下车库北区封顶,13#、14#、15#、20#

14、楼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确认全部主体框架5层主体完工后支付已完工作量的70%(同时扣除需乙方承担的各种款项);以后按月支付至已完成工作量(不够整层的不予结算)的70%;工程竣工无质量问题,或对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已整改并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具备验收条件后付至甲方审定进度款总额的80%;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检部门确认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甲方审定总价款的85%;工程结算审查定案并具备备案手续(乙方部分)后一年内付至工程造价的95%。余款5%为保修款,支付方式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的规定执行。6.2、 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按甲方和合同的规定提交上月25日至当月24日已完工程(包括已完工程量及已经审核的工程变

15、更、材料价差)的工程量及月份进度结算报告;并报当月25日至下月24日材料进场计划及采购价格申请,监理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报甲方。月份结算累计至具备工程进度款付款条件后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格式填写完成的工程量,填报付款申请,监理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报甲方。6.3、 乙方须于签署本协议后交甲方人民币壹佰万元整(RMB1,000,000元)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待乙方设备进场后由甲方无息返还给乙方。如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履约保证金100万元不予返还,并且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7、组成合同的文件7.1、 本合同包括下述各章及各章中的各条、款、项:第一章 合

16、同协议第二章 合同条件7.2、 组成合同的文件有互为注释的性质,甲方招标文件、施工方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谈判记录等在签订合同前双方签署的全部书面文件,合同签定后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以及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等文件,经甲方签署的有关的指令、通知、工程会议纪要,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材料工程定价单和甲方确认签发的图纸以及技术质量标准等均视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7.3、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签发的各种工作程序(指:规范现场的管理、或明确质量标准、或确立双方业务往来的流程和标准、或在本合同中有特殊规定的、或完成本合同所必须的)及现场管理规定都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乙方均具有

17、约束力,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程序本身有错误的情况除外)或其他要求。如程序本身有错误,乙方应在收到这些程序后的七天内提出书面意见,否则视为乙方已接受。7.4、 除特别明确外,本协议及合同其他部分的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章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8、合同生效8.1、 本合同为甲乙双方间对书香府第项目一期C区 楼及地下车库 区总包建设工程签署的政府备案合同的补充和更为详细具体的约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实际操作时按本合同规定执行,如本合同与备案合同规定不一致处,一律以本合同约定为准。8.2、 本合同的正本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一份。副本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18、8.3、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人民币壹佰万元整(RMB1,000,000元)履约保证金后生效。甲方:烟台市容大置业有限公司乙方: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第二章 合同条件1、定义在下面第1.2款所定义的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意:1.1、 合同:除特别明确外,本合同所指的“合同”包括第一章合同协议中第6条所提及的全部合同文件及其有效组成部分。1.2、 图纸:指由甲方随时提供或乙方提供并经甲方确认,满足乙方施工所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

19、和有关资料设计及甲方设计部的变更)。1.3、 甲方: 烟台市容大置业有限公司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4、 乙方: 以及经甲方书面认可的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5、 设计单位:指甲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的 烟台市建筑设计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1.6、 监理:指甲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的 监理公司1.7、 工程:除特别明确外,本合同所指的工程是第一章合同协议中所约定的按合同和甲方书面指令所规定和描述的合同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临时性工程。1.8、 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确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履行合同义务的所有款项。

20、1.9、 年、季度、月、日:除合同特别明确外,指公历的年、季度、月、日。1.10、 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需要永久地留在现场,并通过施工、竣工、维护、保修而加以实施的合同工程。1.11、 临时性工程:指工程施工中乙方所需的各种临时性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仓库、车间、工棚、临时道路、物资堆放和加工场地等。1.12、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本、现场书面指令、信件和电文(包括电报、加盖公司或项目部公章的传真,但不含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1.13、 工程验收:指为确保工程符合合同及国家、地方、行业的规定,依据合同及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规定,工程经过甲方、监理、勘察、设计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检

21、查验收。1.14、 通知、同意、批准、证书和决定:除另有规定之外,合同文件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认可、确认、证书或决定均应是以书面形式体现,任何这种书面形式均不应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延误,也不应免除双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15、 技术规范:指国家、行业、工程所在地及甲方关于工程施工、设计、供货、检验、调试、验收、维护、保修等方面自行制定的规范和标准,它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甲方项目总监以书面形式对上述这些文件的修改或增加的内容也属于本合同的技术规范,乙方必须遵照执行。1.16、 不可抗力:(1) 战争(不管宣战与否)、外敌入侵、空中飞行物体坠落,以及国内

22、发生的叛乱、动乱、暴动、内战,但由于乙方及乙方雇员的原因引起的骚乱及其它灾难性事件除外;(2) 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3) 作为一个有经验的乙方无法预见或预防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及保了险的风险; (4) 本合同所指的所有不可抗力事件必须是对本合同的实施发生实质性影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7、 现场:指工程在其地面、地下、在其中或通过其进行施工的土地和其它场地,以及甲方提供的用于合同工程的任何其它土地和场地,上述这些场地除甲方特别明确外,这些场地应该是在本工程的总平面红线范围以内。1.18、 工程变更:指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甲方对在合同签定时已书面确认的工程进行的修改,这种修改

23、包括质量、形式、性质、种类、位置、尺寸、标高和线路的增添、替换、更改、变动和施工的具体顺序方法和时间的变动等。1.19、 本合同中的“人员”兼指与这些人员有关的厂商和公司。1.20、 除非另有不同规定,否则下文中的条和款号数指的是本合同条件的中的条和款号数。2、甲方项目总监和甲方现场代表2.1、 甲方工程部部长 在本合同履行时代表甲方,但无权减轻合同中规定的乙方的责任或义务。甲方工程部经理可以随时向甲方现场代表授予甲方工程部部长的任何权力,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确认。甲方工程部发出的所有文件必须经甲方盖章并按甲方项目管理程序签字后方为有效。2.2、 甲方现场代表 应对甲方工程部负责,他的职责是监督

24、工程、试验、调试和检查与工程有关的任何材料、设备或施工工艺,他无权减轻合同中规定的乙方的责任或义务。2.3、 甲方工程部和甲方现场代表的更换和委派,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2.4、 甲方委托烟台 监理公司 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监理驻工地总代表为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批准的本工程的监理大纲和监理细则的规定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理指令和工作安排监理无权减轻合同中规定的乙方的责任或义务。3、乙方的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3.1、 乙方项目经理 全权代表乙方对本工程的建设进行全面管理,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的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乙方项目经理部或乙方公司公章后递交

25、甲方。除此以外,乙方项目经理还要代表乙方接受甲方项目总监或甲方现场代表发出的指示和指令。乙方项目经理应该常驻工地现场。3.2、 为了本工程的施工、安全和维护,乙方应向现场提供和雇佣以下人员:(1) 对本行业精通并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能胜任管理工作的技术负责人、工长等;(2) 为正确并及时地进行工程施工和维护所必须的技工,半熟练技工和非技术工人;(3) 需要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必须有相应上岗证,乙方应在开工前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的上岗证。3.3、 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合同规定组织施工,乙方项目经理部全体管理人员的正式名单在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报甲方最终认可,但乙方不得擅自调整定标时已明确的项目经理部人

26、员。乙方项目经理部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并将其列入组织机构表中,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工作。乙方如需对人员安排、施工机械、施工方案等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3.4、 甲方项目总监在与乙方沟通协调后,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乙方的任何人员(包括乙方项目经理),乙方在接到甲方项目总监的通知后应在一周内自费更换乙方的人员,新到岗的人员需事先报甲方批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再将因此而撤走的乙方人员雇用于本工程供职。3.5、 在甲方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准确地提供其现场所有人员的花名册和半身照片,供甲方识别、查验。3.6、 乙方如因工

27、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总包(销售)配合等责任被甲方要求调换或调岗、调职者:(1) 项目正、副经理被要求调离,每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2) 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现场工程师、质量员被要求调离,每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仟元。3.7、 甲方有权将违反以下条款的乙方人员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并要求乙方支付1000元/人.次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在48小时内以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1) 需持证上岗的岗位,无证上岗者;(2) 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3) 现场实际人员与施工组织设计或与甲方批准的不符者;(4) 不能积极配合

28、监理、甲方正常工作(包括销售)及各分包商人员工作者;(5) 对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分部分项工程经两次验收仍不能满足要求的主要责任者;3.8、 以上违约金经甲方和监理签字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如有异议,应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逾期视同乙方接受。4、甲方的基本责任4.1、 甲方所提供的水、电接口必须在红线内。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4.2、 甲方负责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施工许可证、施工临时占用道路等手续,乙方应予以全力协助。4.3、 甲方应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地下构筑物资料,但乙方不得因为这些资料与实际不符

29、为由要求索赔,必要时乙方应自费进一步探明。乙方对地上(下)管线负有保护责任,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4.4、 甲方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提供给乙方,并于现场交验。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乙方自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担。4.5、 甲方组织有监理、乙方、设计及其它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的对总体图纸的会审,作好会议纪要,并发放给乙方。4.6、 甲方在施工期间应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院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等。4.7、 根据施工和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设计图纸、工期和工

30、序等进行变更或调整。4.8、 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和监理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4.9、 由于乙方未及时提供合法发票或提交合格的资料或交还占用的场地等原因,造成有关甲方垫付保证金或押金未能全部或部分退回的,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回。5、乙方的基本责任5.1、 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指令,按照合同、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工程的施工、管理和配合,并对工程的完整性、稳定性、质量、进度、现场的所有操作和安全负责。5.2、 乙方应对他所施工的图纸、细目、文件

31、及资料的错误、不精确、不一致和疏漏等应及时上报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提请处理。如未及时上报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5.3、 无论是临时性工程还是永久性工程,只要是合同明文规定的或为合同条文所隐含的,乙方均必须仔细地积极地按照合同要求,提供为完成这些工作所需的所有人员、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工器具、现场设施以及其他物品。5.4、 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自费向有关部门和法定团体呈交其统计文件并抄送甲方,并且应向甲方提交所需的统计资料。5.5、 乙方应负责其施工区域内工地现场临时设施、道路、管线的施工和保养,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并有义务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围地下管

32、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5.6、 乙方后一道工序必须对甲方直接分包工程的前一道工序的成品进行有效保护,并对下一道的分包工序做好明确的移交工作,因移交工作不清,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后一道工序对甲方直接分包工程的前一道工序的成品造成污染、损坏,经甲方和监理确认后,由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清(处)理或赔偿,对此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5.7、 乙方应对本工程(包括甲方直接分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现场保安等负有不可推卸的总包管理和配合的责任。5.8、 乙方应该在需要时,或者应甲方的要求,或应法定主管机构或其他保卫部门的要求,为保

33、护工程或保证公众和其它方面的安全和方便,在需要的地方对工程提供照明、警戒、围栏和门卫,其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中。5.9、 乙方有责任在工程中间验收、竣工验收、档案验收过程中为甲方提供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的服务,并协助甲方办理相应手续。5.10、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根据当地的有关规定,协助甲方进行本工程的总承包招投标及开工许可证等施工证件的办理事宜,并保证其合法性,由此而发生的招标代理费、招标管理费、合同审查费,甲乙双方按照烟台市相关规定及行业管理分担。上述费用由甲方先行垫付,甲方有权在任意一次对乙方的工程付款中进行扣回。6、付款条件6.1、 工程款的支付与质量进度挂钩,付款比例按照合

34、同条件执行,付款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付款申请;(2) 工程验收单,截止工程费用报告编制之日时,已完成的形象进度说明或工程竣工状况说明;(3) 变更、签证审定单及完成情况证明;(4) 按甲方要求格式提供分项工程量费用计算书,采用预算软件编制工程费用报告的乙方在提交工程费用报告时应同时提交相同内容的电子版;(5) 发票或收据;(6) 合同规定的其他资料。6.2、 乙方上报的进度款申报额,不应高出甲方最终审定的5%,否则,由此影响到工程款的核对进度和支付进度的责任由乙方承担。6.3、 为了核实工程费用报告的准确性,乙方应按甲方或监理的要求提供进一步资料。乙方应在施工中做好所有工程资料的记

35、录、整理、收集和保管工作,对于因计算依据欠缺、资料前后矛盾造成的争议,经甲方催要后十天内仍未提交时,甲方有权选择其中他认为合理的数据进行结算,乙方不得对此再提出异议。6.4、 乙方申请付款必须按照合同及甲方财务的月度付款时间规定、工作程序的要求,填报有关的表格并向甲方和监理提供必要的支持性文件、资料和说明。否则甲方有权按照他认为合理的金额进行结算和支付,乙方对此不得提出任何异议。超过甲方和合同规定时限的上述文件和资料,甲方和监理有权不予确认。6.5、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对乙方的任何一笔违约金、扣款、招投标和合同审查备案等行政性费用,甲方均有权在任意一次对乙方的付款中进行扣留。7、工期7.1

36、、 里程碑工期要求如下:序号里程碑 名称里程碑描述完成日期等级1基础开工基础施工准备就绪2009-12-31B2车库封顶合同工程内的车库工程(含0.000),达到消防、暖通等设备安装条件。2010-4-30A3主体结构封顶合同工程的主体结构完工,主体结构经甲方和监理初验合格。2010-9-20A4样板房施工完成装修图纸全部内容和参观通道的搭设,达到对外开放的条件2010-10-10A5内檐初装、外立面完工落架合同工程的屋面和外立面工程全部完工,外墙脚手架全部拆除。2010-11-15A7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同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移交甲方使用。2010-12-31A8取得竣工

37、验收备案证明书按照甲方、监理和本市市城建档案验收归档的要求,完成合同工程中所有单体工程竣工资料(包括甲方分包工程等)的收集和整理,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2011-1-15B9所有竣工资料全部验收合格按照甲方、监理和合同的要求,完成合同工程的全部竣工资料(包括甲方分包工程等)的收集和整理,获得相应的城建档案验收合格,并按合同规定移交给甲方。2011-1-25DA级里程碑每延误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20000元的违约金;B级里程碑每延误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C级里程碑每延误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D级里程碑每延误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2000元的违约金;甲

38、方根据实际形象进度,在当期进度款中扣除上述规定的违约金,甲方仍有权保留进一步追偿其他损失的权利。7.2、 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计划不相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监理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7.3、 甲方不因节假日、法定假日、周末、夏收、秋收人员短缺而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乙方不应因此而造成工期拖延。因抢工所发生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造价内。7.4、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甲

39、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且工期不予顺延。7.5、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全部或局部工程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直至甲方进一步指令。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不承担乙方因暂停施工而造成的工期损失,由此造成的相应增加费用乙方应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7.6、 如果乙方的实际施工进度滞后于合同规定的里程碑,同时甲方和监理均认为乙方很难保证合同工期,那么甲方有权将乙方所承包的工程部分或全部委托给其他单位负责施工,乙方须无条

40、件接受。7.7、 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甲方有权调整施工的顺序和工期的安排,乙方对此不得提出任何异议。7.8、 尽管合同已有其它规定,若因乙方工期延误而引发购房者退房时,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损失,甲方有权在任意一次对乙方的付款审核中考虑是否扣除该损失,同时甲方有权保留向乙方进一步追偿的权利。但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将不承担此项责任。如果工期的延误是多重原因决定的,应明确各个原因所占的比重,根据该比重由责任方分别承担责任。8、工程质量8.1、 乙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因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原因未达到合格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

41、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对购房人的经济补偿),乙方还应赔偿损失。8.2、 当月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低于80%(含80%),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每项RMB5000元的违约金。乙方经监理和甲方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两次仍不能通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每项RMB10000元的违约金。8.3、 监理、甲方在当月的质检中发现乙方同一类质量问题重复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每项RMB5000元的违约金。8.4、 乙方须有完善的交接检验制度且签认手续齐全,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有明确的技术质量交底且签认手续齐全,否则,每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RMB5000元的

42、违约金。8.5、 乙方在施工中关键部位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修复,自己无法修复,甲方有权另外委托其他单位修复,修复费用由乙方负责,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每项RMB5000元的违约金,并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8.6、 工程结构实体不能一次通过质量验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RAB50000元的违约金;8.7、 施工现场发现不合格的施工材料或未经检验合格的施工材料用于施工,每发现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每项RMB1000元的违约金。8.8、 保修期投诉率超过1.2条/户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0.5%违约金。8.9、 乙方应负责自身和所有分包商的成品保护工作,对于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成品损坏,由

43、乙方负责修复,并且甲方有权视损失程度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8.10、 甲方有权对乙方已检验合格的材料和设备进行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其复验费用和由此延误的工期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由乙方负责更换为合格产品,复验费和因此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并有权保留进一步的追偿的权利。8.11、 乙方的违约行为及违约金经监理、甲方签字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如有异议,应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逾期视同乙方接受。8.12、 乙方应建立包括整个工程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保证大纲和手册,并予以有效实施,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8.13、 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不得因国

44、家、行业、地方有关工程施工、工程管理、质量标准、施工规范、检验验收等方面的调整,以任何形式或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补偿,无论这种调整是否会增加乙方的费用。9、总包职责9.1、 乙方应负责对甲方直接分包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并及时提供总承包配合。无论合同是否有其他规定,甲方直接分包工程如在乙方开工前已基本完成,或者在乙方工程竣工后或进场后施工的,甲方及甲方直接分包单位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9.2、 乙方总包配合、管理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乙方负责协助甲方、监理发放由他们所发出的所有工程指令,并负责督促所有分包商贯彻执行。 乙方负责组织和主持与所有与分包商有关的协调和图纸会审会议,并在会议后三天之内

45、向甲方、监理提交会议纪要或图纸会审纪要。乙方应建立每周1-3次的分包工程例会,每月一次月计划会议和每季度一次的季计划会议;施工高峰期间,应进行每日碰头会制度,用以协调第二天作业面的矛盾;所有分包商应提前一周在例会上提出对道路运输、场地使用、楼面占用、大型机械吊运等要求。 乙方需对工程整体进度负责,熟悉各分包工程的具体要求,尤其是对影响土建施工进度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特别注意。乙方应要求各分包商提供专业承包的施工组织设计与进度计划,进行汇总分析,对施工程序中有矛盾的地方进行协调并找出解决办法。 提供具备甲方直接分包工程的开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操作场地、材料临时堆放场地以及进入这些场地的通道和入口等)

46、,并于7日前向甲方和监理提交甲方直接分包单位的专业配合时间和进退场时间。同时应按月提出对各分包商的进度、质量和施工方面的要求及对各分包商上个月的工作评价。乙方对甲方直接分包单位的评价将作为甲方对分包工程款的支付依据之一。 安排和提供指定分包单位的施工、办公、生活、仓储等用途的场地,分包单位自行解决办公设施和仓储设施。 在甲方和监理的统筹安排下,甲方各直接分包单位均可以无偿使用乙方设置于现场已有的起重机械、井架、电梯或脚手架等施工机械和设施,但地面或楼面的水平运输由各分包商自行解决。为工程设备的安装就位,如乙方现有的起重机械或者机具设备无法满足需要,而需另外制订方案,原则上由甲方直接分包单位自行承担,或者由其再委托乙方。 乙方应服从甲方和监理的安排,有效完成脚手架或井架等现场所有设施的搭设、移动、修补、拆除等工作,并事先报甲方和监理批准、备案。 在工作面提供分包施工用水电接驳点,设置配电箱及引出分电箱。为确保施工用电安全和各线路的负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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