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部设备分工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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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部设备分工细则(XZ03/008)目 录1 内容和适用范围2 引用标准3 设备分工原则和界限4 各专业之间设备分工界限5 设备部各班组设备分工6 职责7 检查与评价8 反馈1 内容和适用范围1.1 全厂设备划归四个专业,分别为汽机(化学)、电气、锅炉、热工,负责全厂所有设备的检修、维护管理。1.2 本细则规定了设备部机组及公用系统的生产设备的分工及管理。同时包含与生产有直接关系的沟道、地下管网等设备检修及管理。2 引用标准2.1 本细则依据XXXXX有限责任公司发电业务管理控制体系 “设备管理体系” 有关部分编写。3 设备分工原则和界限3.1 分工依据管辖范围分工界限:主要依据电力工业技术

2、管理法规,并结合公司设备及其系统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方便设备检修及管理的原则进行划分。3.2 各专业间分工界限原则 各专业设备范围划分除特殊规定外,原则上以检修各专业性质、检修工艺特点及其厂区平面布置图上所划区域划分。(即:专业+区域划分原则,特殊规定除外)主厂房区域划分:锅炉专业负责C列墙以北的机务设备;汽机专业负责C列墙以南的机务设备。其中B-C列之间的给煤机的设备归锅炉专业。3.2.1 管道、阀门:原则上以各专业区域界限为准,即锅炉区域归锅炉专业,汽机部分归汽机专业,其中穿墙管墙内部分,归流出介质方;以厂房墙壁为界的以外墙面为分界面;以阀门为界的以阀门侧的第一道焊口为分界点,焊口与阀门归

3、同一专业管辖;以支接点为界的是以支接点焊口为界点,焊口归支接管道管辖专业负责,其中,以阀门法兰和管道法兰为界时,中间的垫归阀门方。3.2.2 电缆:控制电缆、信号电缆及其电缆输送信号原则上实行谁送谁负责,以电缆终端端子排为界,端子排的检修维护由端子排归属控制回路(柜)所属专业负责。动力电缆由电气负责将动力电源送到使用专业配电盘开关上口为分界点,分界点电缆头、螺栓及分接点拆装归电气(单独检修时分接点由检修专业拆装)。3.2.3 转动机械:以联轴器为界,电机的拆装、就位归电气负责,联轴器螺栓及找中心归机械管辖专业,设备管辖专业配合;如设备单独检修时(如电机需拆除联轴器空载试转),电动机专业容量为2

4、0KW以下的,联轴器的拆、装由电气检修专业负责;电动机专业容量为20KW以上的,联轴器的拆除归相关机务专业,联轴器的回装及找中心由相关机务管辖专业负责,电气检修专业配合,垫片制作原则为谁检修谁制作。发电机油系统及轴瓦、密封瓦检修归汽机专业;带有叶轮的转动设备,如叶轮装在电机同轴上,如轴加风机等叶轮的拆装及找中心原则由谁主修谁负责,其它相关专业配合。3.2.4 轴承:电机滚动轴承归电气专业检修,滑动轴承归机务专业;所有外置式轴承电动机调气隙工作(发电机定、转子间隙)归电气(外置式轴承是指轴承座与电机外壳是分体的,轴承座不在电机的端盖上,比如给水泵电机)。3.2.5 氢冷系统:发电机氢冷系统的请冷

5、器、管路、门及其它管阀部分归汽机专业。 3.2.6 油系统及转动机械加油:锅炉油系统归锅炉专业负责;汽机油系统归汽机专业;空冷风机归汽机专业负责;电机附带油站归机务专业所有。其它设备由所属专业各自负责。辅机更换油脂由设备部专业各自负责。3.2.7 执行机构:3.2.7.1 所有电动、液动、气动执行机构归热工,以执行机构连接拐臂销轴为界,连接螺栓、连杆机构归所属区域机务专业负责。电动、液动、气动执行机构的拆装由热工负责,减速箱归热工专业。3.2.7.2 气动调整门执行机构除执行机构的电磁阀、定位器、减压阀及连接压缩空气导气管路(管路在8及以下的归热工专业,以上的归气动执行器所属区域机务专业)归热

6、工,其它归机务。3.2.7.3 液动执行机构(液动调整门)门头、液压油系统归所属区域机务专业负责,控制部分归热工;汽机伺服阀上报计划归热工专业,安装归汽机专业,控制部分归热工专业。3.2.7.4 执行机构所控制调门的机械限位由机务负责定位,电气行程限位的调整由热工负责。3.2.8 电动门:所有电动门归电气专业,以电动门连接轴杆为界,连接螺栓、连杆机构归所属区域机务专业负责。电动头(包括电机)的拆装由电气专业负责,阀体归机务专业负责。3.2.9 电动(调)门、气动门、液动门控制与机械分界: 3.2.9.1 电动门机械部分及阀体归机务,门头及电气控制部分归电气专业负责。3.2.9.2 气动阀(全开

7、全关) 气动门头及气动装置(含气缸)归机务,控制部分、反馈装置归热工。3.2.9.3 气动调整门门头归机务,气动执行机构调整装置、反馈装置归热工。3.2.9.4 电动(调)门、气动门、液动门:有明显分界点的(如连接点为箭(槽)、三爪或二爪连接),以电气控制装置与机械部分连接第一道接合面为界;无明显分界点的,以电气控制装置与门体连接的第一道法兰螺栓结合面为界;法兰及连接螺栓归机务,电机及控制部分归电气、热工。3.2.9.5 电动(调)门、液动门、气动阀门设备的整体拆装由机械管辖专业负责;如电气、热工或机务专业单独工作时,由检修专业负责拆装,相关专业配合。3.2.9.6 气动头的气源设备(气源分配

8、箱、阀、管)由热工专业负责。液动门、气动门头的压力源管路以接入气源分配箱的阀门或第一道锁母前由机务专业负责,之后的归热工专业负责,空气过滤减压阀归热工专业;3.2.9.7 电动门、气动门、液动门的阀门机械限位由机务负责定位;热工、电气负责调整电气行程限位。3.2.10 消防系统:机组消防控制系统(火灾报警程控)归外委单位,消防泵控制回路归电气(就地);其它机组消防系统控制回路归电气;机械部分归所属区域专业。集控楼、检修楼及交叉部位的消防水系统归综合班。3.2.11 工业电视:全厂内工业电视系统(包括主机和摄像头)由信息班负责。3.2.12 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程序控制(柜)系统、电气控制回路

9、及其电动门控制回路(柜)归电气;管阀及其它机务部分归机务专业。3.2.13 煤水处理间及废水沉淀池:电气控制回路(柜)归电气;管阀及其它机务部分归机务专业。3.2.14 吹灰系统:吹灰程控逻辑归热工,电气控制部分、电缆及电机归电气,机械部分归锅炉专业。3.2.15 仪表测量管、阀:汽、水、油及热力系统的热工测量表管,以仪用一次门(包括串联门)为界,一次门及门前归所辖区域机务专业负责,一次门后归热工专业。没有一次门的以二次门(仪表门)为界,二次门及门前归所辖机务专业负责,二次门后归热工;仪表门如以法兰连接的归所属专业机务专业管辖;就地安装的压力表等没有取样阀门的,以表计接头为界,接头和管路归所属

10、机务专业,其他归热工专业。3.2.16 电气设备中埋入的温度测点:发电机、变压器等电气设备中热工测点元件的,由电气专业拆至露出热工温度测点,元件的拆装由热工专业负责,电气专业办理电气一、二种工作票;元件的检查及校验工作归热工。3.2.17 照明及临时电源:所有照明归电气专业负责;现场所有临时电源的接线与拆除,如检修电源箱有插座由检修专业自行负责(但电气必须保证检修电源箱的接线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接线柱、刀闸、插座完整);如检修电源箱无插座或无检修电源箱时,需在电气控制柜或其它设备控制箱内拉接电源时,由电气专业负责接线与拆除;控制盘内照明归盘、柜所属专业负责。3.2.17.1 临时照明拆、装所需的

11、材料,如灯具、接线、电源盘等由工作专业提供。3.2.17.2 检修现场附近无电源时,需远距离拉接临时电源,所需电源材料如电缆、刀闸、插座等由工作专业负责。3.2.17.3 拆接特殊电源,如行灯、电动工具、电源盘、焊机等,材料由使用专业负责,电气负责接线与拆除。3.2.18 设备及管道上的温度测点:所有机组设备及管道上温度测点的焊接管座归所辖区域机务专业负责。主蒸汽系统、再热系统、给水系统(含减温水系统)测温保护套管的拆、装归所属区域机务专业负责;测温元件由热工负责并提供备件。3.2.19 就地水位计:本体部分(含云母片的更换)归所属区域机务专业负责,有照明显示的,电气部分和灯光的调整归热工专业

12、。3.2.20 盘车:控制回路(柜)归电气,机械部分归汽机专业。3.2.21 泵、容器与管阀的界限:泵、容器与管阀连接的第一道法兰为界,无法兰的以第一道焊口为界, 法兰归泵、容器所属专业负责;如单独检修时,法兰之间垫子或焊口由工作专业负责。3.2.22 辅机冷却系统:电气控制回路(柜)归电气,机械部分归机务专业,辅机冷却水系统以冷却水管与辅机本体(水泵、风机等转动机械)连接第一道门为界,辅机侧管道归辅机所属专业,其余归所属区域机务专业负责。3.2.23 电加热器及其伴热:控制回路(柜)归电气(热工仪表伴热除外,但电源系统由电气负责),机械部分归相关区域机务专业。压力、流量变送器以及气源分配箱内

13、的表管(如石灰石系统、床料输送系统)伴热归热工。3.2.24 化学加药及取样系统:控制回路(柜)归电气;加药泵及取样归汽机专业。3.2.25 管网:所有室外供汽、供水、供暖管网(含管、阀)、消防水管网、采暖换热站、机组排水槽归汽机专业负责;各专业室内(厂房内)使用的汽、气、水、油、采暖、通风等设备的各种管路、阀门、附件等均由所辖区域的机务专业负责。其它供汽、疏水、回水,压缩空气等管路以机、炉主厂房墙壁为界,墙内归使用专业负责,墙外归外委设备分管单位负责。3.2.26 电缆沟、槽架:机、炉、电、化学、公用系统区域的电缆沟、电缆架、电缆夹层由电气专业负责。热工电子设备间下热工设备的电缆夹层归热工负

14、责。进出设备线缆的小槽盒维护由电缆所属专业负责,如涉及两个专业,由电缆数量多的专业负责。3.2.27 油系统净化装置:控制回路(柜)及其附属设备归电气,机械部分归机务专业。3.2.28 专用工具:专用车辆、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等日常维护工作由使用专业负责。3.2.29 起重设备:全厂所有区域行车使用归汽机专业;电动葫芦归所属区域专用设备机务专业使用,维护归综合班。3.2.30 燃油系统: 以主厂房墙体为界,主厂房内燃油系统本体归锅炉负责,主厂房外所有燃油系统由外委维护管理。3.2.31 制氢系统:电气控制回路(柜)归电气,机械部分归汽机专业,热工测量仪表归热工专业。 3.2.32 其它:3.2.

15、32.1 未进入DCS远程控制的其它电气控制回路(柜)归电气;带DCS远控的电气控制回路,就地控制回路(柜)归电气,远控部分按信号电缆归属原则划分(3.2.2)。3.2.32.2 控制回路附属设备,如电磁阀、电磁铁、操作开关、操作按钮、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等归控制回路所属专业负责。如无明显专业界限划分的附属设备,归控制回路所属专业负责。3.2.32.5 外委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人员(工作负责人)的委派及工作票的办理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所属专业负责全程跟踪监督安全、质量、进度。3.2.32.7 全厂所有管、阀及其它设备的保温,由所属设备或区域机务专业负责管理,保温由外委队伍施工;特殊项目根据公司有

16、关规定执行。3.2.32.8 全厂所有设备的焊接工作由综合班负责。3.2.32.9 柴油发电机房的机务日常维护归汽机专业、电气部分归电气专业。4 各专业之间设备分工界限4.1 汽机专业与其它专业的分工界限4.1.1 机组辅汽系统、主汽、再热汽及给水系统穿墙管道按介质流向划分,以墙为界,由炉侧流向机侧时,以炉侧墙面为界;由机侧流向炉侧时,以机侧墙面为界;锅炉、汽机房以内由所辖专业负责。4.1.2 所有油管路上的电磁阀、电液转换器与汽机专业以接合面为界,电磁阀、电液转换器线圈,线圈上部所有设备包括控制回路电磁阀、转换器线圈都归责任专业,上、下部分设备的连接及下部所有设备包括转换器归汽机专业。4.1

17、.3 汽机主厂房内所有热工就地一次测量元件与汽机专业界限:以一次门为界,一次门及门前管路归机务专业,一次后归热工专业。如果没有一、二次门的测点以套管为界,套管归机务专业,测点以上归热工专业。4.1.4 热控调节门,角行程执行器以输出拐臂销子为界,执行机构归热工;直行程执行机构以电气控制装置与机械连接的第一道接合面为界,销子及以外设备与门体的连接归机务设备管辖专业负责。4.1.5 锅炉汽包加药系统,汽水取样管道以汽机房墙为界,外墙以内由外委单位负责,外墙至化学侧归汽机专业。4.1.6 发电机氢冷器、法兰及其余部分由汽机专业负责。4.1.7 汽轮发电机以汽轮机和发电机联轴器为界,联轴器的拆装归汽机

18、专业,发电机设备拆装调整测量归电气专业,发电机轴瓦、密封瓦等油系统及对轮拆卸找中心归汽机专业。4.1.8 全厂所有检修工作需使用行车时的起重配合工作。4.2 电气专业与其它专业的分工界限4.2.1 电气送到热工的信号及电缆以进入热控端子柜第一个端子排为界,端子排归热工,以下至电气设备的控制回路电缆归电气专业;热工送到电气的信号及电缆以进入电气控制柜第一个端子为界,端子归电气,以下至热工设备的控制回路电缆归热工专业。4.2.2 DCS系统所有电气部分测量、逻辑,电气专业提出修改建议,经相关部门许可,由热工专业负责在DCS系统修改;电气专业负责测量、逻辑的正确与否及传动检查,热工配合。4.2.3

19、工程师站及电子设备间的电源(含UPS)由电气送至热控电源箱开关上口,电源开关下侧由热工负责(包括盘内照明、检修电源)。4.2.4 电气负责热控控制盘的进线电源检修与维护。4.3 锅炉专业与其它专业的分工界限4.3.1 锅炉吹灰器机务部分由锅炉专业负责,吹灰器控制部分、就地盘柜、电缆等由电气、热工专业负责。4.3.2 压缩空气管路以进入各区域的墙面为界,墙内由设备所属的专业负责,墙外归外委单位负责。4.3.3 点火装置控制油枪及推进器机械部分归锅炉,其余归热工。4.3.4 全厂所有热工就地一次测量元件与锅炉专业界限:以一次门为界,一次门及门前管路归锅炉专业,一次门后归热工专业。如果没有一、二次门

20、的测点以套管为界,套管归锅炉专业,测点以上归热工专业。4.3.5 热控调节门,角行程执行器以输出拐臂销子为界,执行机构归热工,直行程执行机构以电气控制装置与机械连接的第一道接合面为界,销子及以外设备与门体的连接归机务设备管辖专业负责。4.3.6 汽水取样管以锅炉房墙面为界,锅炉侧归锅炉,以外部分一直到取样间归汽机专业。4.3.7 加药系统的机务设备,加药房内设备归汽机专业,加药房外设备归所属专业,汽机房内部一直到加药间归汽机专业。4.3.8 锅炉区域内工业水系统、生活水系统、上下水、消防水以厂房外墙为界,区内的所有设备归锅炉专业负责。4.4 热工专业与其它专业的分工界限4.4.1 所有容器的电

21、接点水位计及浮筒部分归热工专业负责,法兰连接的,法兰螺栓的拆装,由所属区域机务专业配合。 4.4.2 热控调节门,角行程执行器以输出拐臂销子为界,执行机构归热工,直行程执行机构以电气控制装置与机械连接的第一道接合面为界,销子及以外设备与门体的连接归机务设备管辖专业负责。4.4.3 各系统的压力取样管路(含空气管)以一次门为界,一次门及门前归设备管辖专业,门后归热工,一次门前有隔离罐的,拆装归所属区域机务管辖专业。没有一次门的以二次门(仪表门)为界,二次门归所辖机务专业负责,二次门后归热工专业。4.4.4 全厂流量以节流孔板或喷嘴取样的一次门为界,一次门及孔板(喷嘴)由所属区域机务专业负责,门后

22、由热工负责。4.4.5 所有执行器(锅炉侧)、气动门、空气气源等控制柜内的电磁阀、气源电磁阀、减压阀等均为电动或气动门的控制系统附件,介质管路以进入控制柜前管路第一个锁母连接点为界,锁母归机务拆装,气源分配箱内的母管、阀门归机务负责。各气动头的分支控制管路至气动头部分归热工负责,控制柜管路锁母连接点外的管路、非热工部分归机务。 4.4.6 DEH油系统电液伺服阀归热工专业,伺服阀安装归汽机专业。4.4.7 化学仪表输入的最后一道接口和输出第一道接口之间归热工专业,其它归机务专业。4.4.8 热工专业对给煤机的计量标定,锅炉专业负责给煤机人孔的拆装以及皮带存煤的清理。5 设备部各班组设备分工5.

23、1 汽本班设备维护范围5.1.1 汽机主厂房内所有地沟盖板、消防系统、平台、栏杆。5.1.2 双机主机及油系统的所有设备:润滑油系统、顶轴油系统、密封油系统、EH油系统。5.1.3 #1、2机主机包括高中压主汽门、主机各段抽汽、高排逆止门以内的所有附件及逆止门后法兰为界(包括主机抽汽逆止门)。5.1.4 厂区内所有氢系统的检修(包括管道、阀门等所有附件)。5.1.5 机组快速冷却装置的维护。5.1.6 两台机组真空系统的维护,包括真空泵、板式换热器、阀门、抽真空管道、凝结水回水管道、排气装置及内置所有设备、空冷岛所有设施等。5.1.7 两台机组给水泵,包括油系统、冷却水、前置泵及给水泵滤网,以

24、滤网为界(包括滤网)。5.1.8 两台机柴油发电机房内的机务设备设施的维护;5.1.9 两台机组闭式水系统的维护,包括闭式水泵、滤网、阀门、板式换热器、及到各个转机冷却水的管道阀门等。5.2 汽辅班设备维护范围5.2.1 全厂所有深井泵、排污泵至水化集水池的地下管网设备;5.2.2 两台机组主汽管道系统、再热管道系统、高低旁管道系统、主给水管道系统、疏水系统、通风阀系统(包括疏水系统与本体管辖抽汽管道的第一道焊口及法兰)、高低加、除氧器、辅汽联箱、轴封加热器系统、精处理系统所有管道及阀门;5.2.3 水化所有设备的维护,包括水化设备、消防系统、酸碱系统、精处理系统、高温取样间、化学加药间、机组

25、排水槽、工业废水系统、生活污水系统、原水预处理系统、综合水泵房、热水换热间、锅炉补给水加药系统的维护;5.2.4 开式水系统的维护,包括开式水泵、阀门、机力塔的所有管道阀门等。5.2.5 主凝结水管道系统的维护,包括凝结水泵、滤网、管道、阀门的维护。5.2.6 厂区内雨排水系统的维护。5.2.7 厂区内公用系统维护,包括厂区的生活水管网、综合管架的检修、消防水管网、采暖加热站、工业水管网维护工作。5.2.8 厂区内汽机专业管辖范围内所有水池的检修维护工作。5.3 炉本班设备维护范围5.3.1 锅炉房10米平台以上所有暖通设备以及锅炉房0米排水沟盖板。5.3.2 #1、#2锅炉主厂房内所有消防系

26、统。5.3.3 锅炉主厂房内所有紧身封闭、墙体保温及炉顶门窗。5.3.4 锅炉区域内上下水管道、钢制楼梯、平台、步道等维修。5.3.5 锅炉本体设备:汽包及附属设备、水冷壁、联箱、省煤器、过热器、再热器以及本体范围内的联络管等设备及其附属设备、阀门。5.3.6 锅炉四大管道、减温水(包括除尘器减温水系统)、疏放水系统、排污系统、排空系统、取样系统、辅汽联箱至吹灰器、辅汽联箱至暖风器管道阀门及其支吊架等。5.3.7 点火油系统范围内的所有设备、管道、阀门(包括蒸汽吹扫管线范围内的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以及保温,炉前燃油系统排污管道、点火油枪及推进器等)。5.3.8 物料循环系统内的分离器、返料器。

27、5.3.9 锅炉安全门、PCV阀及各消音器及其附属管道。5.3.10 定排扩容器及附属设备、暖风器疏水箱及附属设备。5.3.11 锅炉房内所有管道、阀门、电动门(电动门电气控制回路外)及执行机构等附属设备的机务部分。5.3.12 锅炉吹灰系统范围内的吹灰器、管道、阀门及其保温等。5.3.13 锅炉本体范围内的热风道(空预器出口)及其挡板、膨胀节等。 5.3.14 烟道:以锅炉厂房为界,厂房内部分归炉本,厂房外部分归外委单位。5.3.15 暖风器系统除暖风器疏水泵、 暖风器疏水泵出入口门、 暖风器本体设备归炉辅班维护外,其余设备归炉本班维护。5.3.16 石灰石系统:主厂房墙内外石灰石系统设备维

28、护由锅炉本体管理。5.3.17 除渣系统:冷渣器出口管道与链斗输送机结合面为界,以上为乙方管理。5.3.18 锅炉厂房内的压缩空气系统管道及设备归炉本班。5.4 炉辅班维护设备范围5.4.1 锅炉房10米以下所有暖通设备及引风机房暖气(包括锅炉0米的暖气疏水箱、疏水泵、阀门及其管道)。5.4.2 风烟系统:引风机、一次风机、二次风机、高流风机及附属设备调节挡板、电(气)动门、执行机构的机务部分以及冷却水系统。风道:以空预器入口为界,与风机相连的冷风管道以及冷风支管路。5.4.3 高压流化风系统:从高压流化风机出口至出口电动门,出口门归炉辅班维护,之外归炉本班维护。5.4.4 风道内暖风器归炉辅

29、班维护,进汽及疏水管路归炉本班维护5.4.5 刮板给煤机及出口电动门归炉辅班维护,以下的落煤管归炉本班维护。5.4.6 锅炉称重给煤机、刮板给煤机、上床料系统等范围内的所有设备。5.4.7 链斗输送机系统的所有设备,链斗输送机与斗提机法兰为界,法兰之前管道及设备归炉辅班。5.4.8 暖风器疏水箱底部第一道法兰接口至疏水泵出口门之内的设备管路(包括疏水泵、出入口门)由炉辅班负责,其余由炉本班负责。5.5 电气一次班设备维护范围5.5.1 负责500KV 系统所有一次设备。 5.5.2 负责110KV 系统所有一次设备。 5.5.3 负责6KV 系统所有一次设备。5.5.4 励磁系统的所有一次设备

30、包括柜内刀闸、母线、开关等。5.5.5 发变组和启备变系统的所有一次设备(包括封闭母线、微正压装置、氢气冷却器)。5.5.6 负责全厂所有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的检修维护。变压器冷却系统的控制部分由二次班负责,其他由一次班负责。温度测点、温控仪的拆装、瓦斯继电器压力释放阀的拆装由一次班负责,备件(温度测点、温度表除外)归电气二次储备。控制、保护、测量和信号回路由二次班负责。5.5.7 400V PC 及MCC 所带一次设备(不包括输煤、除灰、除尘),控制回路由二次班负责。框架式断路器保护装置、端子排及端子排至开关本体的二次线由二次班负责;开关本体及框架由一次班负责。5.5.8 全厂高低压交直流电动

31、机(不包括输煤、除灰、除尘)。5.5.9 全厂所有蓄电池、直流充电柜、联络柜和UPS柜内的一次设备、直流盘柜及其馈线由一次班负责,所有直流分屏及到各回路的连接电缆和直流系统的监视、控制、信号回路及设备由二次班负责。直流系统的接地由二次班负责查找。直流系统接地按照上述分工进行消除。5.5.10 全厂避雷设备。5.5.11 全厂接地网系统,二次设备接地线由二次班负责连接至接地网、线。5.5.12 负责锅炉专业、综合专业所需电焊机、临时照明、临时电缆(含伴热带电缆)的拆接线工作。5.5.13 全厂检修箱、动力箱由一次班负责,照明配电箱按照明所属划分。5.5.14 电气盘柜内的照明回路由二次班负责,盘

32、柜内照明灯具由盘柜所属的班组负责。5.5.15 负责风机油站控制柜、吹灰器控制柜。5.5.16 空冷岛、锅炉侧电动门及其回路的检修维护由一次班负责。 5.5.17 锅炉本体(以主厂房C列墙为界,C列墙(柱)上所安装的灯具朝锅炉房照射者归一次班维护,朝向汽机房照射者及空冷岛区域归二次班维护)、升压站区域、化水系统域内的照明由一次班负责;厂区路灯、草坪灯、门房电源的检修维护归一次班负责 ;5.5.18 电缆桥架和沟(隧)道以机组(机组蓄电池室建筑物东西连线的垂直中分线为界线分划机组)辅以区域包片的方式进行分工,机组划分为主,区域划分为辅:1机炉组、综合管架、化水系统、升压站归一次班负责。5.5.1

33、9 各类通风设施(含屋顶风机、轴流风机、百叶窗,不含空调)及各类加热器上的工作按照本细则第18条“电缆桥架和沟(隧)道”分工执行5.5.20 负责全厂所有设备的高压试验和绝缘监督工作。5.5.21 负责全厂所有电动工器具、绝缘工器具的定期检定工作。5.6 电气二次班设备维护范围5.6.1 全厂所有继电保护装置、励磁装置(包括励磁功率柜内的风机、整流管)、安全自动装置、同期装置、远动装置、快切装置、测控装置、故障录波器、试验电源专用柜、各类变送器及其专用屏。5.6.2 全厂所有开关、刀闸的保护、仪表及回路。 5.6.3 电气 NCS 系统的所有设备。5.6.4 全厂所有控制箱柜(不包含动力电缆)

34、、启停按钮、事故按钮。5.6.5 二次班负责全厂所有控制电缆的检修维护,一次班负责全厂动力电缆维护检修;但电动门电源电缆不在此例,电动门电源电缆由电动门归属班组检修维护。5.6.6 全厂所有变频器、UPS及其控制回路。5.6.7 负责全厂所有直流系统除蓄电池、充电机以及蓄电池连接至直流盘柜动力电缆以外的直流系统设备的检修维护。5.6.8 负责汽机专业、热控专业所需电焊机、临时照明、临时电缆(含伴热带电缆)的拆接线工作,5.6.9 负责500KV系统、110KV系统、发变组及启备变系统的所有端子箱归电气二次,柜内一次设备如:电机归电气一次。5.6.10 起重设备电气部分的控制回路;5.6.11

35、全厂各种电压表、电流表、电度表、综合保护装置等仪表、保护装置的校验、调校、继电保护定值计算、设定;全厂生产及辅助生产设备盘上的电气仪表,便携式和试验室标准电气仪表、仪器修校或向上级计量单位送检。5.6.12 汽机侧电动门、化学水电动门、公用系统电动门及其回路由二次班负责。5.6.13 电缆桥架和沟(隧)道以机组(机组蓄电池室建筑物东西连线的垂直中分线为界线分划机组)辅以区域包片的方式进行分工,机组划分为主,区域划分为辅:2机炉组、主厂房以北、办公楼、生活楼、检修楼、物资库、后勤楼归二次班负责。5.6.14 各类通风设施(含屋顶风机、轴流风机、百叶窗,不含空调)及各类加热器上的工作按照本细则第1

36、3条“电缆桥架和沟(隧)道”分工执行5.6.15 汽机本体(以主厂房C列墙为界,C列墙(柱)上所安装的灯具朝锅炉房照射者归一次班维护,朝向汽机房照射者及空冷岛区域归二次班维护)、检修楼的照明由二次班负责; 5.6.16 发电机绝缘过热在线检测装置、发电机在线局放监测装置。5.6.17 负责全厂所有电气设备的继电保护监督、电能监督、电测监督工作以及节能监督和环保监督的配合工作。5.6.18 全厂继电保护和电测技术监督和归口管理。 5.6.19 全厂继电保护定值计算和管理。 5.6.20 全厂开关的动作特性试验。5.7 热工一班设备维护范围5.7.1 负责汽机侧DEH系统、TSI、ETS系统热工所

37、有设备检修维护工作;5.7.2 负责汽机电子间热工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5.7.3 负责DCS系统#1机组和公用系统工程师站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5.7.4 负责汽机和公用系统逻辑保护传动和定期试验工作;5.7.5 负责汽机定期工作开展;5.7.6 负责润滑油系统、除氧给水系统、汽机本体及凝结水系统、高低加、疏水系统、开式/闭式水系统热工所有设备检修维护工作;5.7.7 负责汽机侧DCS、220VAC电源柜系统维护工作及试验;空冷、抽汽系统、辅汽、热网热工所有设备检修维护工作;5.7.8 负责汽机侧气动门、气动执行器、电动执行器检修维护工作;5.7.9 负责单元汽水分析系统热工所有设备检修维护工作

38、;5.7.10 负责化学水车间、综合水泵房、制氢站、原水预处理、污废水车间、烟气监测所有热工设备维护工作。5.8 热工二班设备维护范围5.8.1 负责炉侧汽水、烟风、给煤机、燃油、锅炉本体、冷渣器、吹灰、石灰石程控、床料系统热工所有就地设备检修维护工作;5.8.2 负责锅炉本体温度、压力、流量等所有热工设备检修维护工作;5.8.3 负责锅炉电子间热工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5.8.4 负责DCS系统#2机组工程师站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5.8.5 负责锅炉逻辑保护传动和定期试验工作;5.8.6 负责锅炉定期工作开展;5.8.7 负责机组连排、定排系统热工所有就地设备检修维护工作;燃油泵房DCS系统设

39、备检修维护工作;5.8.8 负责锅炉侧DCS、FSSS、MFT、220VAC电源柜系统维护工作及试验;5.8.9 负责锅炉侧气动门及执行器、电动执行器的检修维护工作;5.9 综合班设备维护范围5.9.1 负责维护范围内的检修焊接工作。5.9.2 主厂房内的所有步道、楼梯。5.9.3 负责全厂范围内的起重设备(电动葫芦以及行车),日常维护和消缺检修管理工作。5.9.4 负责锅炉、空冷电梯的日常维护和消缺检修管理工作,督促设备外委单位及时消缺。5.9.6 负责临时外委队伍的管理。5.9.7 主厂房内所有封闭、墙体保温及机顶门窗。5.9.8 负责集控楼、检修楼及交叉部位消防水系统的维护。5.10 信

40、息班设备维护范围5.10.1 SIS系统、MIS系统、大屏幕、工业电视、现场通信网络的日常维护工作。5.10.2 厂区电话及网络的日常维护工作。6 职责6.1 制度负责人 由萨拉齐电厂设备部经理或经理助理担任,制度负责人的职责包括:6.1.1 确保按照神东电力管控体系的规定,订立和完善制度。6.1.2 确保制度执行人了解本身的职责并且认真执行。6.1.3 收集本实施细则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建议。6.1.4 确保推行本实施细则所必要的宣传工作。6.1.5 及时反馈、评估执行结果,并向有关的管理层汇报。6.2 制度执行人6.2.1制度执行人(设备部各专业主管、班长)的职责:6.2.1.1 负责本部门

41、检修责任分工,并明确责任人。6.2.1.2 及时向部门反馈本制度执行情况。6.2.1.3 依据本制度编制检修文件包或检修项目实施方案。6.2.1.4 组织检修工作的实施,并对检修质量、工期、文明施工等负责。6.2.1.5 检修完工后,有关技术记录、验收评价、竣工总结等有关资料整理完成归档,同时送有关部门备案归档。6.3 员工6.3.1 所有设备部工作的员工均须执行本制度。6.3.2 向设备部管理层反馈执行程序中的信息并提出改进建议。7 检查与评价7.1 检查各专业对设备分工细则的执行结果,试行期间每半年一次,以后每年一次。7.2 审核设备分工是否符合公司有关制度规定,每年一次。7.3 调查并且确定检修维护分工不清造成的事故数目,每半年一次。7.4 必要时适当更改和修订本设备检修分工细则,每年一次。8 反馈本制度根据以下情况和意见反馈进行修订和完善,一般每年回顾一次。制度改善的信息来源是:8.1 制度负责人、制度执行人检查评估报告后所得出的结论。8.2 设备部的员工提出的制度改进建议。8.3 设备部专业主管以上人员会议提出的改进意见。8.4 萨拉齐电厂、其它部门及有关专业提出的修改意见。8.5 本制度经过适当修订后,制度执行人必须确保为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订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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