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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工程量清单5.1工程量清单封面 工程工 程 量 清 单招 标 人: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工程造价咨 询 人: (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编制人: (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5.2 编 制 说 明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编制人: 复核人: 审核人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5.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施工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及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本页小计合 计5.4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2、 共 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合计注:本表适用于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施工措施项目按表4.3列表。5.5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序号子目名称计算基础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项明细详见表5.5-12暂估价2.1材料暂估价明细详见表5.5-22.2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详见表5.5-33计日工明细详见表5.5-44总承包服务费明细详见表5.5-5合计注:材料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5.5-1 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合计注:此表由招标
3、人填写。也可只列暂定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5.5-2 材料暂估单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元)备注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拟用在哪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2、材料包括原材料、燃料、构配件以及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设备。5.5-3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计费基数金额(元)备注合计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5.5-4 计日工表工程名称:
4、第 页 共 页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合价一人工1234人工费小计二材料1234材料费小计三施工机械1234施工机械费小计总计注:1此表项目名称、数量由招标人填写:5.5-5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序号工程名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费率(%)金额(元)12合计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如计价软件(须通过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测评的软件)打印出的表格格式与本文件规定的格式有差异时,以计价软件打印出的表格为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响 应 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若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
5、则为不合格投标人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若投标文件载明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且无正当理由说明的,则为不合格投标人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若投标文件载明的质量标准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则为不合格投标人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若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则为不合格投标人权利义务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1、投标报价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制的,应当由注册在本企业的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投标人委托他人编制投标报价文件的,应当委托
6、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委托合同,其投标报价文件应当注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并加盖各自法人公章,同时由被委托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应当与被委托人一致。2、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只得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编制投标报价文件。3、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4、低于(含等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5、投标报价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未低于规定标准,规费和税金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计价。6、投标报价中最终体现的
7、人工工资单价不低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最低人工工资单价。7、工程量清单中暂估价、暂列金额未发生变化的。上述若有一条不符合,则投标报价无效,按废标处理。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保修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为不合格投标人详见本章附表3-6评分标准遥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K1:0分项目管理机构K2:0分信誉评审K3: 20分投标报价K4: 8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符合招标控制价最终投标价0.9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最终投标价进入基准价计算 A1+A2+Ai+An基准价= N i=1in; Ai为
8、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N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的个数。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最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2.2.4(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详见本章附表3-1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正文部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按照湖南省住房及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采用综合评估法I。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
9、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原件与复印件查验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开标后资格审查)。2.1.3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开标后资格审查)。2.1.4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5 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l)信誉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10、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评分标准(1)信誉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根据本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1项规定提交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审查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开标后资格审查的)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以他人名义投标的;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3)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1、(4)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 评标委员会检查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有算术错误,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1.4 按本章第2.2.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进行合格性评审。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
12、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信誉部分计算出得分C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D。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 投标人得分C 十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
13、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 评标结果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件3-A
14、:评标详细程序评标详细程序A0.总 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些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A1.基本程序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评标准备;(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4)澄清、说明或补正;(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A2.评标准备A2.1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评标委员会签到表见附表3-2。A2.2 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
15、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但最终评审结果须全体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可。A2.3 熟悉文件资料A2.3.1 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A2.3.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
16、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标底(如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A2.4 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A2.4.1 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
17、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A2.4.2 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启。A3初步评审A3.1 形式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并使用附表3-3记录评审结果。A3.2 资格评审A3.2.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并使用附表3-4、附表3-5记录评审结果
18、。(适用于开标后资格审查的)A3.3 响应性评审A3.3.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并使用附表3-6记录评审结果。A3.3.2 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适用于设立招标控制价的情形)A3.4 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进行评审,并使用附表3-7记录评审结果。A3.5 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A3.
19、5.1 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条件),在本章附件3-B中集中列示。A3.5.2 本章附件3-B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废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A3.5.3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3-B中规定的废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A3.6 算术错误修正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评标委员会对算术错误的修正应向投标人作书面澄清。投标人对修
20、正结果应书面确认。投标人对修正结果有不同意见或未作书面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重新复核修正结果,再次按上述程序分别进行确认、复核。A3.7 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进行。A4.详细评审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A4.1 详细评审的程序A4.1.1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1)信誉评审和评分;(2)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并对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
21、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投标报价,判断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3)汇总评分结果。A4.2 信誉评审和评分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和相应的评分标准,对信誉进行评审和评分,信誉评审的得分记录为C。A4.3 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仅按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分)A4.4.1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A4.4.2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各个已通过了初步评审、技术标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并且经过评审认定为不低于其成本的投标报价的“偏差率”。A4.4.3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照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分别对各个投标报价进行评分,投标报价的得
22、分记录为D。A4.4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根据本章第3.2.4项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附件3-C中规定标准和方法,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竞标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A4.5 澄清、说明或补正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A4.6 汇总评分结果A4.8.1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照附表3-15的格式填写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A4.8.2 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按照附表3-16的格式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细
23、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A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A5.1 推荐中标候选人A5.1.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1) 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 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废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
24、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A5.1.2 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A5.2 编制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3.4.2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5)废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
25、、说明、记录等文件);(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A6.1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A6.1.1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除特殊情况外,评标活动不得暂停。A6.1.2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特殊情况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A6.2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A6.2.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
26、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A6.2.2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A6.3 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附表3-6:响应性评审记录表响应性评审记录表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序号评审因素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1投标内容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是否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2工期投标文件载明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是否提供正当理由说明3
27、工程质量投标文件载明的质量标准是否低于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是否短于招标文件规定5权利义务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是否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否出现本章前附表第2.1.4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情形7技术标准和要求是否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投标文件载明的保修承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审结论合格或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附表3-10:算术错误分析及修正记录表算术错误分析及修正记录表投标人名称: 单位:元序号子目名称投标价格算术正确投标价差额有关事项备注修正后的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差额)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权
28、数取值表 序号项 目权 数具体权数取值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1技术标(K1)0.15-0.25无2项目管理机构(K2)0.10-0.15无3信誉(K3) 0.15-0.250.15-0.250.24投标报价(K4)0.75-0.850.45-0.600.8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 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湘建价2009406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以下简称“计价办法”)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计价办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在本章第1.4款约定;计价办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且本章第1.4款也未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向省级
29、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裁定或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1.3 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1.4 补充子目的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暂无。1.5 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
30、更、索赔和工程结算。1.6 本条与下述第2条和第3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2.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及公布内容2.1 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2.1.1 本招标文件;2.1.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1.3 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湘建价2009406号)、关于印发及有关工程消耗量标准统一解释汇总及勘误的通知(湘建价计200734号)、关于印发和工程消耗量标准水平动态调整及统一解释的通知(湘建价计200831号)、关于印发和工程消耗量标准水平动态调整及统一解释(第3辑)的通知(湘建价计200929号)、关于印发与工程消耗量标准和城市轨道交通估价表水平动
31、态调整及统一解释(第4辑)的通知(湘建价计201036号);2.1.4 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取费标准、计费程序、人工工资单价;2.1.5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2.1.6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2.1.7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计价依据与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2.1.8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2.1.9 其他的相关资料(招标人可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细化);2.2 本招标控制价由 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并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人根据情况选择)编制,并已报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备案。
32、2.3招标控制价公布内容2.3.1 招标控制价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十日前在 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公示。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2.3.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前,可对招标控制价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异议;招标人对招标控制价若有调整,则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公示。投标人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2.3.3 招标控制价公布的内容(1)招标控制价有关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暂列金额;暂估价;总承包服务费计算方式;暂估价中的专业分包工程金额;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取费率依据等)(2)工程总造价(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
33、其中:土石方工程、铺装工程、苗木种植工程)(4)各措施项目清单费(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增加费)(5)其他项目费(其中: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6)规费(其中:养老保险费、职工教育经费)(7)税金(8)主要材料单价(9)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10)其他说明:招标控制价公布的内容除第(1)项和第(2)项和第(5)项中的暂列金额、暂估价内容必须公布外,第(3)项至第(9)项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选择需公布的内容,第(10)项由招标人根据需要进行补充招标控制价需公布的内容。5.工程量清单5.1工程量清单封面 工程工 程 量 清 单招 标 人: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
34、人: (签字或盖章)工程造价咨 询 人: (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编制人: (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5.2 编制说明编 制 说 明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编制人: 复核人: 审核人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5.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施工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施工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及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本页小计合 计5.4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序号项目名称
35、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合计注:本表适用于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施工措施项目按表4.3列表。5.5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序号子目名称计算基础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项明细详见表5.5-12暂估价2.1材料暂估价明细详见表5.5-22.2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详见表5.5-33计日工明细详见表5.5-44总承包服务费明细详见表5.5-5合计注:材料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5.5-1 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合计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也可只列暂定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5.5-2材料暂估单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元)备注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拟用在哪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2、材料包括原材料、燃料、构配件以及按规定应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