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管理规章与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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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管理规章与制度 1.作业目的质量管理的一个重要目的任务就是要如何依靠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度来事先预防,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质量事故,防止类似事故的重演。对于已经发生了的工程质量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处理时必须做到安全可靠,切实可行,经济合理,不留隐患,吸取教训,及时整改,责任明确,记录在案。2.主办岗位 总工程师:代表甲方参与处置重大质量事故。项目经理:协助总工程师处置重大质量事故,主持处置一般质量事故。土建工程师,设备工程师:协助项目经理处置一般质量事故。负责当场解决轻微质量事故。3.质量事故性质划分凡是未达到国家颁布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质量问题均属工程质量事故。其中:3.1当场能整改

2、处理解决的属轻微质量问题。3.2不能当场解决,但经监理单位或甲方现场管理组与施工单位商量处理能妥善解决且返修返工费用在5000元至50000元(不含50000元)的属一般质量事故。3.3将造成以下严重后果的属重大质量事故:3.3.1直接损失在50000元以上的;3.3.2有可能造成不可挽回损害的;3.3.3影响主体结构安全,需要加固补强的;3.3.4严重影响或丧失使用功能的。4.质量事故的发现土建工程师和设备工程师应每天巡视施工操作现场,同时考察监理单位相关岗位人员的工作质量。按约参加隐蔽工程的验收,及时发现工程质量事故的苗子。属于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或发现后不上报,不处理造成损失的,应追究相

3、关岗位人员的责任。对于必须采取应急或保护措施的质量事故,项目经理必须监督施工单位立即实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恶化。5.质量事故的调查报告5.1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现状描述和发展变化,提供确切的有关数据资料,对质量是否有进一步恶化可能及必须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提出意见。提供涉及人员和主要责任者情况。原因初步进行判断。分析原因切不可急燥武断,只要不至产生严重恶化,可以继续观察一段时间。急于求成,往往不能对症下药,造成多次返工不良后果5.2报告程序5.2.1轻微质量问题记载于施工日记。5.2.2一般事故以工程联系单形式立即向监理单位通报(必要时可先直接报告施工单位),限期处理解决,并将事故状

4、况,解决方法和结果在工程月报中向总工程师报告。5.2.3重大事故应立即专题报告,一式四份,其中一份交监理单位,一份交施工单位的上级技术部门,一份交总工程师,一份留底备查。项目经理应随即迅速收集整理有关技术资料(包括摄录像和测量资料),给处置事故和责任追究提供依据。6.质量事故的处理:6.1轻微事故由土建或设备工程师自己或指令监理人员当场监督整改解决,不留隐患。经常性地重复发生同类事故,虽然性质轻微,但应升级作为一般事故处理。6.2一般事故由项目经理为主会同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协商整改方案,由监理单位监督实施和检查整改质量,由项目经理复验。6.3重大事故处理6.3.1由总工程师为主会同项目经理,设

5、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和上级技术部门,召开专题现场会研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责任,整改方案和期限,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等。涉及索赔,而当场又没条件深入协商的,应把保留索赔权利的声明记录在案。6.3.2 处理方法常用的有封闭保护、复位纠偏、结构卸荷、结构补强、限制使用、拆除重建等。6.3.3 类似以下的情况可不作处理:尽管已成永久性质量缺陷,但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要求,如上、下墙体同步错位,虽然改变了设计分隔布置,但墙体上、下对直不影响结构安全,只要使用要求允许就不必拆除重砌,避免巨大经济损失;检验测试中的偏差,如混凝土试块强度不足,但工程结构实体复测符合要求,可不必处理;轻微质

6、量缺陷,通过后道工序可以弥补的,如混凝土墙板轻微蜂窝、麻面等;经设计单位复核验算,仍能满足设计要求的,如混凝土桩标号略有不足,经试打未发生不良后果的。6.4质量事故处理结论有以下几种:6.4.1 经返修返工后质量事故已排除,可以继续施工;6.4.2 经检测符合设计要求,隐患已消除;6.4.3 经设计复核,不影响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6.4.4 经加固补强,结构及主要使用功能满足使用要求; 6.4.5经降低使用标准或附带限制使用条件如减荷,缩短耐久期限,影响建筑外观等,基本满足使用要求;6.5整改完成后仍由上述单位共同参加验收,由项目经理编制事故处理总结报告报总工程师批准结案。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按框

7、图处理顺序中的文字资料整理概括,并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防止今后类似事故发生的相关措施意见。施工质量问题处理制度为确保*项目施工质量达到合同要求,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提供顾客满意的产品,实现经理部制定的方针、目标,为公司创造良好的社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一、 质量问题整改与事故处理办法项目部质检员发现质量隐患或通病,首先可口头通知施工员(工程科长)整改。经二次口头提出而未得到及时认真整改时,质检员应填写限期整改通知单、停工通知单等(见附表),要求限期整改,施工员(工程科长)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并通知质检科复检。对有严重危害,可能造成质量事故的,质检员有权立即发出警告,要求立即整改,同时报告项

8、目经理、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意见不一致时质检员应向公司质安部反映。 由公司质安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发给项目部的整改通知,施工员(工程科长)应按时整改,由质检员复查整改结果并反馈。发生质量事故,项目部应立即向公司总工、质安部报告,同时应由事故人所在班组的班组长,分管施工员(工程科长)写出事故经过、原因、责任、损失的书面报告,经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核实后,报公司总工组织有关部门评审处置,必要时请监理、设计单位、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参加。二、 质量奖罚措施(一)、质量奖励1、在月评比中受到通报表扬的施工队伍,经理部将按月评比制度给

9、予奖励。2、认真按规范、图纸、技术交底、质量标准操作施工,质量合格率100%的奖励施工队伍10003000元。3、认真进行技术交底,组织施工班组进行质量自检,工程合格率100%时,奖励施工员(工程科长)500800 元。4、严格按国家规范、标准、图纸组织施工,认真执行质量“三检制”,认真主持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当月工程质量受到监理业主表扬,奖项目经理 300500 元。(二)、质量惩罚 以下每次处罚施工队伍时,其相关责任人处以罚金按施工队伍处罚金的10%计取。1、在月评比中通报批评的施工队,经理部给予罚款,罚款金额按月评比制度实施。2、将耕植土、表土用作路基填料的,每次处罚施工队1000

10、元,并作返工处理。3、填土没有路拱(要求2%4%),排水不畅的,每处处罚施工队500元。4、路基平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处处罚施工队500元。5、93、94、和96区填土未经平地机整平就进行压实施工的,每处处罚施工队1000元。6、松铺厚度或压实厚度超过规范要求或试验数据时,每处处罚施工队1000元,并作返工处理。7、特殊路基或溶洞、采空区处理不到位,或不按设计和项目部要求施工,每次罚施工队1000元。8、路槽底面以下080cm范围内,填料最大粒径不超过10cm,在80cm以下的填料最大粒径不超过15cm,违者每次罚款1000元(填石路堤除外)。9、确保填方边坡碾压密实,边坡坡面要夯实,路基

11、填筑宽度在设计基础上每边增加50cm,违者每处处罚施工队1000元。10、填土压实度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每处罚款500元。11、回填必须在上部构造安装完毕,结构物验收合格,且砼强度达到设计的85%后方可进行,违者每次罚款1000元。12、回填前必须在构造物两侧对称填筑压实,以免产生变形、破坏,每层松铺厚度不大于20cm,违者每次罚款1000元。13、构造物基底、基础等隐蔽工程施工不到位,或不按设计和项目部要求施工,每次罚款1000元。14、构造物砼蜂窝、麻面面积不得超过该面面积的0.5%,深度不得超过10mm,违者每次罚款500元,并作返工处理。15、砌体工程不满足下列规定者,每项罚款500元,

12、并作返工处理:1)不得采用风化石,石料表面粒径30cm;2)勾缝不得有瞎缝、丢缝、裂纹和脱落现象,缝宽统一;3)砌缝不大于40mm,砌缝内砂浆均匀饱满,不得有空洞;4)按图纸要求布设泄水孔,排列整齐,无堵塞现象;5)截水沟与实际地形相结合,要求线形顺畅,地形无变化时,不得有弯曲。16、浆砌工程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罚款500元并作返工处理:1)铺砌厚度不满足要求的;2)垫层厚度不满足要求的;3)砌缝内砂浆不饱满的;4)砂浆不采用机械拌和的;5)砌缝没有错开的。17、防撞栏出现大量麻面;线形有明显波折、错台;墙角或接缝漏浆;表面多处露筋,每十米罚款500元,并作返工处理。18、构造物不按要求养生的

13、,每处罚款500元。19、砼施工时,未采取措施保证好钢筋保护层厚度就浇筑砼的,每次罚款500元。20、预应力筋有烧伤或划痕,必须立即撤换,违者每次罚款1000元。21、钢筋骨架已生锈,在浇筑砼前未作除锈处理的,每次罚款500元。22、预制梁施工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吊装位置准确,标高误差满足规范要求,违者每次罚款500元。23、在钻孔桩的施工中,泥浆循环系统未设置沉淀池的,每次罚款500元。24、桩基检测评定为类桩的,每根罚款1000元,并不予计量,出现不合格桩的,每根罚款2000元,并作返工处理。25、浇筑砼时,自由下落高度超过2m而不用串筒或溜槽的,每次罚款500元。26、砼施工配合比不按重量

14、比的,每次罚款500元。27、两梁板之间接缝不得有杂物,填充料符合设计要求,违者罚款500元。28、压浆不按配合比制浆,水灰比失控,强度达不到要求的,每次罚款1000元。29、压浆不饱满的,每条管道罚款1000元。30、预制现浇砼构件必须采用足够强度、刚度的大面积钢模,违者每次罚款500元。31、结构物外观质量不符合要求而修补的,必须作好修补方案,经试验确实可行,并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检查同意后,才能采取修补措施,无法进行补救的则一律返工。如有违反,每次罚款1000元。32、结构物标高尺寸误差超过规范允许值,每处罚款500元。33、达不到以下要求,每次罚款500元:1)在盖梁浇筑前,立柱应用薄膜

15、包裹,并用胶布密封固定,防止漏浆损坏立柱外观质量;2)裸露在砼外的结构钢筋,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必须采取防锈措施;3)钢模板表面平整、坚固、板面缝隙小,错台不大于1mm。34、对同一质量通病,经二次以上检查仍无明显改进时,对责任班组处以5001000元罚款。35、对违反项目部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或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班组,视其情节轻重,每次罚款 1000020000元。36、对不重视质量、违章指挥、对抗质检人员检查造成不良后果的生产人员或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 5001000元。37、施工管理人员接受手续不齐的设计修改文件或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按图施工)、施工管理人员未及时收集整理施工技

16、术、质量资料或资料不真实、不齐全、不完整或资料丢失,视情节轻重每次罚责任人 100200 元;施工班组不按设计图纸、标准图集、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作业指导书、质量标准、施工规范、地方标准及规定、技术交底(措施)等操作,造成不良后果,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 5001000 元。38、禁止施工管理人员介绍施工队伍到所在项目部参与施工,禁止兼作或变相兼作包工头。每违反一次,处以罚款1000元,并报请公司总经理进一步处罚。39、罚款由责任者本人承担,如发生罚款转嫁,一经查出,加倍处罚。40、不认真操作,粗制滥造,偷工减料,弄虚作假,或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的 施工班组,违反一次罚款 5001000元。41、

17、对施工班组复查整改不到位,每次罚款10002000元。42、工程施工中,施工员(工程科长)不负责任,把轴线、水平线、标高等放样工作交给班组做,每次罚施工员(工程科长)100200元,由此而造成质量事故的,再视情节严重罚款5001000元。43、质检员对工程质量不认真检查,对质量等级不认真核定,在结算单上签 字不实的,违反一次罚款200300元。44、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不坚持原则,发现问题不及时反映, 不督促整改,主管范围内经常发生质量事故,经教育仍无改进者,罚款 5001000元。45、项目经理、施工员(工程科长)经常不在工地,或对工程施工重进度轻质量, 使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较多、较

18、严重的,处以200300元罚款。46、试块制作作假、制作组数不足、未按要求养护、超龄送压、试块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使用未经检验材料或使用不合格材料,对有 关责任人罚每次罚款 100200元。47、砼、砂浆配合比未换算,检查拌制砼所用原材料的品种、规格、用量每工作班少于 2次;检查砼在浇筑地点的坍落度,每工作班少于 2次,每次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0200元。48、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项目部隐瞒不报,每次罚项目经理1000元,并报请公司总经理进一步处理。49、施工项目在监理和业主的监督管理过程中,因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质量隐患被停工,通报批评或下达工作指令分别罚质检员、施工人员、施工队伍300元、50

19、0元、1000元。50、编造虚假检测数据,每次罚款100元。51、施工队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用于施工,每次罚款500元。52、关键工序未按规定要求或规定频率对工程实体进行抽检,每次罚款100元。53、施工队在施工中,上一道工序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进行下一道工序,每次罚款200元。54、试验检测资料未及时整理和归档,每次罚款50元。55、施工作业未记录或未按规定表格进行施工记录,每次罚款50元。56、水泥、钢筋、钢绞线、钢筋笼等存放不满足要求的,每次罚款200元。(三)、质量奖惩的实施:1、项目部设立质量奖励基金,奖罚款项归入质量奖励基金,专款专用。2、质量惩罚填写罚款单(见附表)。本

20、制度自公布之日执行,不完善处可书面向公司质安部反映。附件:1、限期整改通知单2、停工通知单3、罚款单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切实落实“以质量求效益,以品牌求发展”的管理工作方针,建立质量管理网络,明确职责,使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开发修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等的质量管理工作。第二章 质量管理组织体系第三条,公司实行工程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的三级质量管理组织体系,以保证质量管理工作

21、协调有效地进行。第四条,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向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的工程质量、技术负直接的主管领导责任。第五条,总工程师协助工程分管副总经理管理工程质量、技术,协调工程各专业之间技术矛盾,处理和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和关键问题。第六条,工程技术部在工程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现场代表和各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现场对质量进行控制,组织质量评价,研究和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控制方法,对工程质量负监督管理责任。第七条,甲方现场代表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现场责任人,由土建结构工程师担任,在工程技术部领导下负责协调现场各专业技术工程师,监督参建单位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供应商的质量责任行

22、为是否符合合同和规范要求,检查设计图纸质量、材料设备质量、隐蔽工程质量、工艺工序质量,办理现场设计、技术变更和工程量收方事项,建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台帐,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第三章 质量管理方针、方法、标准和工作流程第八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PDCA)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第十条,工程质量管理标准1、符合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要求。2、符合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签定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和要求。3、符合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要求。4、符合

23、工程建设各项规范和技术标准及政府部门有关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5、保证按项目任务书、设计图、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完成工程,顺利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实现使用功能。第十一条,工程质量管理按下列工作流程实施:一、确定工程项目质量目标。1、每个项目在可研阶段完成后,由工程技术部经理负责组织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根据公司的项目任务书和投资收益计划,针对工程技术标准、材料设备的规格档次、使用年限、工程规模、达到的使用功能等质量标准,协调工期、成本、质量三者矛盾,在一周内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项目质量目标。2、质量目标报经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主持的专门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定稿后报总经理批准下发给每个参与工程管

24、理的人员,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标准。二、编制项目质量管理计划。1、在确定项目质量目标并经批准后,由工程技术部经理负责组织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根据项目质量目标的要求在两周内编制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2、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要体现从设计质量、材料设备质量、工艺工序质量、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到单位工程质量的全程管理控制。其内容应包括:编制依据项目概况质量管理任务细分组织机构及责任人员质量控制及管理组织协调的系统描述设计质量管理控制材料设备质量管理控制施工工艺质量管理控制施工工序质量管理控制隐蔽工程验收管理控制各分部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管理控制建立质量档案必要的质量管理控制手段事前预控措施(各阶

25、段设计审查、施工图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质量通病防范)关键和重要节点的确定以及控制程序与施工阶段相适应的检查、试验、测量、验证要求更改和完善质量计划的程序完成质量计划的标准和时间要求等3、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报经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主持的专门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定稿后报总经理批准下发给每个参与工程管理的人员,作为工程质量管理具体实施的依据。三、执行计划1、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落实和实施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每个管理人员应按照分工控制质量计划的实施,并按照规定保存控制记录。当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时,必须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体现PDCA循环控制方法。2、在执行计划过程

26、中,切实做好国家建筑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属建设单位质量责任的以下工作:(1)公司领导层负责将工程以招投标的方式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供应单位,并不得肢解发包。(2)公司领导层负责不得迫使承包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竟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3)工程技术部负责向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原始资料(4)工程技术部负责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和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5)工程技术部负责办理政府强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6)工程技术部负责办理政府质量监督登记注册。四、对内检查监督1、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经理是对内

27、检查监督的责任人,检查监督的对象是公司内部分工负责的现场代表、各专业技术人工程师、造价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等。2、工程部经理应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每个管理人员按照分工负责制原则,对照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内容检查验证质量计划实施的情况和效果。3、每周召开有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参加的工作例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并安排责任人进行落实,事后由工程部经理负责复查并向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汇报结果。4、对重复出现问题的人和事或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时,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专门调查和研究,对相关责任人员依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

28、罚。五、对外检查监督1、工程部经理、公司内部分工负责的现场代表、各专业技术人工程师、造价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等是对外检查监督的责任人。检查监督的对象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供应单位。2、工程部经理应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每个管理人员按照分工负责制原则,对照与上述单位签定的合同书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内容,检查验证其质量责任行为和效果。3、每周由工程部经理主持召开有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必要时设计、勘察、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参加的工作协调例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并安排责任单位进行落实,事后由工程部经理安排公司人员负责复查并向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汇

29、报结果。4、对重复出现问题或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时,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专门调查和研究,对相关责任单位依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第四章 对勘察、设计单位的的质量管理第十二条,从大的、著名的设计院中考察选择勘察、设计单位,不仅考察其资质等级、业务范围、质量能力及信誉,还要考察其过去工程的质量水平、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以及同类工程经验。第十三条,采用招标方法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多角度审查比选方案,鼓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方案优化并采取奖励措施。聘请专门研究单位和专家对方案进行咨询研究,进行全面技术经济分析,最后选择优化的方案。第十四条,由工程技术部组织对设

30、计工作进行评价,勘察、设计的质量标准须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和合同要求,设计文件清晰、直观明了、易于理解,各专业协调无矛盾,设计文件完整齐备,有相应的概预算和各种经济技术指标,设计成果正确,深度符合有关规定。第十五条,由工程技术部组织施工图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甲方、勘察、设计方、监理方、施工单位、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均应参加,解决好他们之间的协调问题,充分考虑施工的可能性、便捷性和安全性。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尽量优化细化设计作法。确保施工前所有设计文件都应是确定的、正确的、不能有任何疑问。第五章 对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第十六条,依据监理委托合同将施工工艺、施工工序质量、建筑材料与设备质

31、量的确认权与否决权,工程量与工程价款支付的确认权与否决权,工程建设进度和建设工期的确认权与否决权等管理权力授予监理单位。并对施工的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第十七条,监督监理单位切实履行如下质量责任行为(1)监理单位资质、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审批和执行情况。(3)对材料、构件、设备用于工程前进行复检审查的情况。(4)见证取样的实施情况。(5)对重点部位、重要节点、关键工序实施旁站并执行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的情况。(6)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7)组织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情况。(8)监理资料收集整理和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2、情况。第六章 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第十八条,在公司领导层的具体指导下,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认真选择施工承包商,在委托任务、商讨价格、签订合同时应注意考察其质量能力、信誉、技术水平、装备水平、管理能力、特别是项目经理、技术总工的经历、经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以往工程的质量标准,企业等级,资信及企业形象等。第十九条,严格执行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要求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清楚说明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的措施和方法,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对这些措施和方法的适用性、科学性、安全性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依据。第二十条,由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方对施工质量绝对的检查和监督权力,并将工程施工质量责任落实

33、到具体的施工单位,通过合同、委托书或任务单明确质量的要求,确定质量的标准、检查和评价方法、奖惩办法。第二十一条,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切实履行如下质量责任行为(1)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的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工人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和执行情况。(3)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配置和执行情况(4)按审查批准的施工图等设计文件及工程技术标准的实施情况。(5)分部、分项、单位工程质量的试验检验评定情况。(6)质量问题整改、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7)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按作业指导书施工的情况。(8)对分包单位的管

34、理情况。(9)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情况。 第二十二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工期拖延、费用超支时,由工程技术部负责首先考虑修改或制定周密的计划,防止施工单位以牺牲质量为代价赶工和降低成本。第二十三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序交接“三检”制度。执行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每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专职检并签字送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勘察经过现场检查或获取试验报告后签署认可意见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第二十四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会签制度钢筋工程、悬挑工程、防水工程、上下水管、暗配电气线路等必须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专职检并签字送监理,会同甲方、

35、设计、勘察经过现场检查或获取试验报告后签署认可意见方可覆盖。第二十五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审批管理程序施工单位提出变更必须以书面申请方式,经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审核并就变更造价、工期达成协议后批准实施。由甲方、设计院、监理等提出设计变更经与设计院、监理协商并与施工单位就变更造价、工期达成协议后通知施工单位执行。第二十六条,工程质量事故严格按程序处理出现工程质量事故后,甲方、监理、设计院、施工单位按照原因分析、责任分析、商定处理措施或方案、处理实施、效果检查的程序进行。并对责任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进行处罚。第二十七条,严格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由监理单位立

36、即下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拒付工程款(1)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2)隐藏工程未经验收签字即覆盖。(2)质量下降经指出不改或改正效果不好(3)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4)将工程转包(5)自行变更设计图纸要求第二十八条,严格竣工验收程序单位、单项和项目竣工验收在审核工程技术文件和整理建档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政府质量监督程序实施。第七章 奖罚管理第二十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奖优罚劣,违规必罚”原则。第三十条,对公司内部工作人员依照本制度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每月进行一次集中考核检查,评价各责任人员的质量管理工作成绩,依据评价结果进行奖罚。考核检查采取各责任人员先行自查,工程技术

37、部经理作出初步评价,总工程师考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审查认定的程序进行。对考核检查结果在工程例会上进行讲评,对严格执行制度和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员进行表扬、表彰或奖金奖励。对违反制度、工作失职、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时的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处罚分为批评、书面检查、罚款处理、辞退等,具体内容另行制定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对于设计、监理、施工、材料供应单位的奖罚同样实行“奖优罚劣,违规必罚”原则。其程序是1、在合同中依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明确奖罚实施细则和条款,并约定上述单位同样执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2、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检查上述单位日常质量工作情况,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每月进行一次

38、集中考核检查,并召开专门会议评价各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成绩。3、依据评价结果和合同的约定对上述单位进行奖罚。第三十二条,该制度经公司批准后施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中的质量标准承诺,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全面提升总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增强总公司的竞争力和信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2、方针和目标2.1 质量管理方针:精细管理、科技创新、质量取信、持续改进。2.2 质量目标:达到合同/协议承诺,竣工验收一次通过,杜绝重大质量事故。3、管理依据3.1 中国(或工程所在国)有关工程质

39、量管理政策和法规。3.2 中国(或工程所在国)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验收标准。3.3 有关工程项目的批准文件。3.4 合同、协议或会议纪要。3.5 集团公司有关的管理办法、文件、通知和会议纪要。4、管理组织及职责4.1 集团公司决策层集团公司总经理是总公司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副总经理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4.2 技术管理部技术管理部在集团公司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对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管理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4.2.1 组织编制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4.2.2 审查质量检测试验、项目

40、质量计划、项目质量规划和重要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提出审核意见。 4.2.3 组织实施对子公司、直管项目质量管理行为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进行监督和考核。4.2.4 审核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和措施,汇总上报有关材料。4.2.5 组织上报有关质量管理统计报表和材料,编写质量工作总结。4.2.6 参加工程竣工质量验收。4.2.7 参加重要工程质量管理和分析会议,监督有关质量工作的落实。4.2.8 受理质量投诉,并组织调查、处理和回复。4.2.9 参加原材料质量控制工作。4.2.10 负责审核重要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4.3 采供管理部采供管理部负责工程所需设备物资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4.4 子公

41、司子公司具体负责所属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和质检工作,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的管理、监督。子公司总经理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本单位的质量目标,主持工程重大质量问题的研究、处理等工作,对工程质量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具体职责如下:4.4.1 负责本级公司内质量管理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4.4.2 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有关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编制本级公司的质量管理实施细则。4.4.3 审核下属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将重要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报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备案。4.4.4 监督检查本级公司质量管理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4.4.5 加强对原材

42、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的监督检查。 4.4.6 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审查处理方案或措施,并督促责任单位尽快纠正。4.4.7 参加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监督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组织编写质量工作总结。4.4.8 负责上报工程质量报表和有关资料。4.4.9 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质量管理活动。4.5 直管项目(公司)直管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和质检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公司技术部门的管理、监督。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本项目的质量目标,主持工程重大质量问题的研究、处理等工作,对工程质量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具体职责如下:4.5.1 严格执行有关质量管

43、理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上级有关规定,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和审核合格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4.5.2 严格按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配齐施工质量保证资源:4.5.2.1 制定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报子公司审核,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备案。 4.5.2.2 独立设置质量管理部门,配足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和管理人员,其技术职称和工作能力满足质量管理要求。4.5.2.3 配置满足质量控制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仪器,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得到有效控制。4.5.2.4 从事技术、质检、试验、材料、设备等主要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4.5.3 严格原材料和施工质量控制,做好原材料检测

44、、隐蔽工程和特殊过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保证各种原材料和每道工序质量合格。4.5.4 落实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做好工程质量回访工作。4.5.5 提供真实可靠的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文件。4.5.6 参加集团公司或子公司组织的质量管理活动。4.6 各级质量管理部门技术管理部、项目管控部、安全质量部是本级单位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质量管理的具体工作,组织解决工程质量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对本级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安全质量部具体负责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指导工作,对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负直接管理、检查、监督的责任。具体职责如下:4.6.1 审定质量管理规章、质量计划和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45、。 4.6.2 审查工程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4.6.3 组织召开质量管理和分析会议,研究部署质量工作。4.6.4 负责组织调查和处理质量事故,审定处理方案。4.6.5 领导开展质量监督检查、评比和考核等活动。5、项目实施过程质量管理制度5.1 质量档案管理制度5.1.1 档案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质量活动记录,工程日志,技术交底记录,设计文件审查记录,设计变更签证记录,定位复测及各项工程观测记录,隐蔽工程检查签证记录,质量评定记录,历次质量检查记录,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等。5.1.2 建档要求所有工程项目都要按照集团公司或客户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档案。

46、从项目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5.2 质量教育制度5.2.1 加强对全员的质量法规、标准、规则和质量意识教育,增强全员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全员质量意识。5.2.2 深入学习各类法规、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严格按规定要求操作,不断增强全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5.2.3 员工培训要做到有计划、有目的,并建立培训档案,培训合格的人员方能上岗。有关质量管理人员、质检人员和质量体系内审员必须要做到持证上岗。5.2.4 技术管理部负责提出质量培训计划并对质量管理人员进行考核,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质量教育的组织实施。5.3 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制度质量监

47、督检查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质量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来减少事故的发生和损失。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分别采用社会监督、专业监理公司监督和内部质量管理机构监督中的一种或几种质量监督方式。技术管理部等各级质量管理机构和专兼职质量管理人员是内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责任者,负责各级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5.3.1 定期质量检查制度5.3.2 不定期质量检查制度5.3.3 开工前质量监督检查内容及要求: 5.3.4 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内容及要求5.3.5 三检制度5.3.6 隐蔽工程检查签证 5.4 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如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按规定进行检查、签证。工程质量报告制度5.4.1 月度(季度)工程质量统计报表6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6.1 质量事故分类6.2 事故报告 6.2.1 一般质量事故,在每月工程质量报表中填写,要写明地点、事故原因、损失情况。6.2.2 发生严重及重大质量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报告上级质量主管部门。事故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3 日内提出书面工程质量事故报告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包括: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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