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批版——哈尔滨市平房万米二片区(万米丽景小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环评变更报告.doc

上传人:文库蛋蛋多 文档编号:2688179 上传时间:2023-02-22 格式:DOC 页数:34 大小:4.80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报批版——哈尔滨市平房万米二片区(万米丽景小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环评变更报告.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4页
报批版——哈尔滨市平房万米二片区(万米丽景小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环评变更报告.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4页
报批版——哈尔滨市平房万米二片区(万米丽景小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环评变更报告.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4页
报批版——哈尔滨市平房万米二片区(万米丽景小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环评变更报告.doc_第4页
第4页 / 共34页
报批版——哈尔滨市平房万米二片区(万米丽景小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环评变更报告.doc_第5页
第5页 / 共3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报批版——哈尔滨市平房万米二片区(万米丽景小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环评变更报告.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报批版——哈尔滨市平房万米二片区(万米丽景小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环评变更报告.doc(3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评变更报告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平房万米二片区(万米丽景小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环评变更报告建设单位:哈尔滨平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5年11月黑龙江环盛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平房万米二片区(万米丽景小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环评变更报告 编制人员名单表编制主持人姓名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登记(注册证)编号专业类别本人签名王海棠HP0012693B17190051000社会区域主要编制人员情况序号姓名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登记(注册证)编号编制内容本人签名1王海棠HP0012693B17190051000评价适用标准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环境影响分析结论与建议2孙宝魁HP00

2、08381B17190031200项目基本情况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环境质量现状3杜波HP00016206B17190060600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目 录一、项目基本信息1二、项目变更缘由2三、变更内容3四、原项目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执行的排放标准6五、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变化情况分析8六、环保措施12七、环境影响分析15八、分析结论18附件1: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哈尔滨市平房万米二片区(万米丽景小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附件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边环境图附图3:项目一期平面布置图附图4:项目

3、二期平面布置图附图5:项目三期平面布置图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平房万米二片区(万米丽景小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环评变更报告建设单位哈尔滨平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曲育生联系人姜冬雪通讯地址哈尔滨黑龙江省平房区龙滨路21号联系电话13633632242传真-邮政编码150076建设地点平房区新疆三道街以北、何家沟以东、新疆三道街以南区域立项审批部门审批文号建设性质变更行业类别及代码K7010房地产开发经营占地面积(平方米)34754.3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48473.97其中:环保投资(万元)850所占比例(%)1.75二、项目变更缘由本项目为哈尔滨市平房万米二片区

4、(万米丽景小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环评变更报告,哈尔滨市平房万米二片区(万米丽景小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北京永新环保有限公司编制)已于2012年8月6日通过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审批文号为哈环审书201234号(见附件1)。原规划的建设内容为占地面积34754.30m2,总建筑面积123560m2,建设1#-5#楼为4-6层住宅,提供360套住宅,6#-10#楼为12层和18层商品房住宅(局部6层),提供560套住宅,设置停车泊位为140个的地下车库,给水泵房设置在地下设备用房内,新建换热站供暖。因哈尔滨市棚改计划要求,现整体项目分为三期工程,分期建设,分期投入使用。根据中

5、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平房万米二片区(万米丽景小区)棚户区改造建设一期(1#、2#、3#、S2#楼) 建设位置:平房区新疆三道街以北、何家沟以东、新疆三道街以南围合区域 建设规模:19011.51m22、建设项目名称:平房万米二片区(万米丽景小区)棚户区改造建设二期(S1商服) 建设位置:平房区新疆三道街以北、何家沟以东、新疆三道街以南围合区域 建设规模:11136.66 m2 3、建设项目名称:平房万米二片区(万米丽景小区)棚户区改造建设三期(4#-8#楼) 建设位置:平房区新疆三道街以北、何家沟以东、新疆三道街以南围合区域 建设规模:81789.7

6、2 m2三、变更内容本项目建设分为三期建设,一期总建筑面积19011.51m2,建设内容为3套6层住宅楼(1#、2#、3#楼)和1栋2层公建楼(S2#楼),3套多层住宅总建筑面积为17292.72 m2,公建总建筑面积为835.99 m2,其中包括物业管理、社区服务中心、变电室、开闭所、垃圾转运站;新建地上停车泊位25个;新建地下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为882.80m2,其中包括换热站、生活水箱间、消防水池。二期总建筑面积11136.6m2,建设内容为3层商服1栋(S1楼)建筑面积为6195.57 m2;地下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为4941.09 m2,包括公建、设备用房、停车场(含人防)。三期总建筑

7、面积81789.72m2,建设内容为5栋主体18层,局部6层和12层住宅楼(4#、5#、6#、7#、8#楼)和2栋公建(S3#、S4#楼),其中多层住宅建筑面积为10257.37 m2,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为56966.47m2,公建建筑面积为843.20m2,包括社区警务室、社区卫生站、社区图书馆、公共厕所、老年人及未成年人活动中心,停车泊位471个(地上95和地下376个);地下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为13722.68 m2,包设备用房和停车场。本项目总体变化内容见表1。表1 项目总体变化内容项目内容原规划内容变更后实际建设内容备注总投资48473.97万元48473.97万元无变化占地面积347

8、54.30m234754.30m2无变化总建筑面积123560m2其中:住宅面积99422.02m2公建面积11607.98m2地下停车场5241.78m2人防设施建筑面积12000.00 m2111937.89m2一期建筑面积:19011.51 m2二期建筑面积:11136.66 m2三期建筑面积:81789.72 m2建筑面积减少11622.11m2采暖面积减少,集中供热燃煤分担量减少续表1 项目总体变化内容主体工程住宅楼:5栋多层建筑(1#、2#、3#、4#、5#楼),5栋高层建筑(6#、7#、8#、9#、10#楼)规划住宅920户,约为3220人住宅楼:一期建设内容:3栋住宅楼(1#、

9、2#、3#楼)和1栋商服楼(S2#楼),规划住宅268户二期建设内容:1栋商服楼(S1楼)三期建设内容:5栋住宅楼(4#、5#、6#、7#、8#楼)和2栋公建(S3、S4楼)规划住宅760户使用功能不变户数由3220人减少到3084人人数减少,引起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减少地下停车场车辆增加,引起汽车尾气排放量增加商服楼:1栋商服楼,建筑面积7642.98m2,位于1#楼和2#楼南侧,为3层建筑,与1#楼和2#楼相连商服楼:商服楼为二期S1#楼,住宅楼内不允许开办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中禁止的项目,防止产生污染扰民的问题,进驻商服项目必须按规定另行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地下停车场:占地面积5

10、241.78m2,地下停车场停车泊位140个一期工程:停车泊位25个二期工程:停车泊位114个(其中地上66个,地下54个)停车场(含人防面积1154.38m2)三期工程:停车泊位471个(地上95个,地下376个)停车场12330.29 m2市政供水市政自来水管网提供生活用水,设置水泵站1座市政自来水管网提供生活用水,设置水泵站1座无变化排水工程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小区的生活污水在化粪池沉降后,经地下排水管网进入平房污水处理厂,由平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小区的生活污水在化粪池沉降后,经地下排水管网进入平房污水处理厂,由平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人数减少,

11、引起生活污水量减少;本项目无需设置污水处理系统集中供热由哈尔滨平房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房集中供热,新建换热站1座由哈尔滨平房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房集中供热,新建换热站1座采暖方式无变化。供电工程供电由平房区供电局提供,小区内设箱式变电亭2座供电由平房区供电局提供,小区内设箱式变电亭2座无变化绿化绿化面积3710m2一期绿化面积3149.64m2二期绿化面积2400m2三期绿化面积5110.5m2绿化面积增加项目变更前后,项目建设地点未发生变化,用地范围未发生变化,一期工程已竣工并且投入使用,二期和三期工程土地已平整,尚未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哈尔滨市平房区新疆三道街以北、何家沟以东、新

12、疆三道街以南区域,西临新达街已修建完成。本项目占地面积为34754.30m2。该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本项目周围环境照片见附图2,本项目变更后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附图4、附图5。四、原项目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执行的排放标准1、废水处理本项目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卫生间排水接至室外化粪池,然后与生活污水及其他污水经室外生活排水管网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再排入平房污水处理厂,经平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松花江。屋面雨水采用外排水系统,雨水经屋面雨水斗排至室外地面,然后经室外雨水排水管网排入市政排水管网。达标后排入松花江。2、废气处理本项目由哈尔滨平房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集中供热,燃煤分担量49

13、42.4t/a。大气污染物燃煤SO2、烟尘、NOX分担排放量分别为25.2t/a、11.86t/a、13.3t/a。本项目地下停车场共有停车泊位140个,在地下停车库附近产生污染物最多,车辆进出地下停车库期间,慢速行驶下排放的废气中污染物浓度较大,主要污染物有HC、CO、NOX。根据有关调查所得到的资料表明,如果停车库内排风设备完善,轻型车辆在怠速工况下排放的废气中污染物对居住小区及外界环境的影响基本上可以接受。因此,地下车库中机械排风系统正常运行时,地下车库设置6个排放口,废气通过排风管在高于地面2.5米排入大气,排气筒均匀分布于车库周围的绿化带内,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轻微。地下车库尾气污

14、染,地下室经6次/小时的换气,及通过排风机的新鲜空气补充,地下室及排至地面上的废气能达到国家规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中的二级标准。3、固体废物处置本项目生活垃圾及污泥有市政部门统一处置,垃圾收集方式采取分类收集(可回收物质和不可回收物质),采用袋装化,集中到每栋楼前封闭移动式垃圾箱内,然后送到垃圾转运站,再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做到小区内的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到100%,每天清运12次。4、噪声环境影响本项目地下车库内设置水泵房、换热站、高层区变电所和风机,给多层住宅供电的变电亭位于绿化带内。供水泵房、换热站及停车场风机房设备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如下:对噪声源强较高的设

15、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本项目换热站、供水泵房、车库风机设在地下车库内独立的设备间内,机房、泵房墙壁要加贴吸声材料,并设隔声门窗。 对风机进、出口加装消声器,长距离风管道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口,弹簧吊钩固定,防止因振动产生的噪声。对风机、电动机、泵等高发声设备的安装基础加减震装置,外加隔声罩。地下车库的墙壁及顶棚加贴吸声材料。五、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变化情况分析项目变更前后,污染物的种类无变化,污染物的数量将有所变化。1、废水处理本项目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变更后,一期工程运营期入住约为268户,804人,绿化面积为3149.64m2;二期工程为商服用水,商服建筑面积为11136.66m2,绿化面积

16、为2400m2;三期工程运营期入住约为760户,2280人,绿化面积为5110.5m2。小区居民用水量按120L/人.d计,小区绿化用水按5L/m2.d计,商服用水按5L/m2.d计,排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表2本项目变更后排水情况工程内容排水量CODSSNH3-N一期工程29683.98t/a9.499 t/a5.937 t/a1.039 t/a二期工程17411.52t/a5.572 t/a3.482 t/a0.609t/a三期工程19864.56t/a6.357t/a3.973t/a0.695t/a合计66960.06t/a21.427t/a13.392t/a2.344t/a该项目污水

17、水质简单、污染因子单一,污水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的要求(COD500mg/l标准),可以达到平房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纳污水体松花江。2、废气处理本项目由哈尔滨平房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集中供热,一期供暖面积19011.51m2,燃煤分担量760.46t/a。大气污染物烟尘、SO2、NOX分担量分别为0.119t/a、0.548t/a、1.565t/a;二期供暖面积11136.66m2,燃煤分担量445.47t/a,大气污染物烟尘、SO2、NOX分担量分别为0.0

18、70t/a、0.321t/a、0.917t/a;三期供暖面积81789.72m2,燃煤分担量3271.59t/a,大气污染物烟尘、SO2、NOX分担量分别为0.511t/a、2.356t/a、6.733 t/a。表3项目集中供热燃煤分担量一览表工程内容供暖面积燃煤分担量SO2分担量烟尘分担量NOX分担量一期工程19011.51m2760.46t/a0.548t/a0.119t/a1.565 t/a二期工程11136.66m2445.47t/a0.321t/a0.070t/a0.917t/a三期工程81789.72m23271.59t/a2.356t/a0.511t/a6.733 t/a合计11

19、1937.89m24477.52 t/a3.224t/a0.700t/a9.215t/a本项目地下停车场共有停车泊位430个,停放的均为小型车,车辆进出时排放的汽车尾气中主要污染物是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非甲烷总烃。二期地下停车场面积为1527.93m2,三期地下停车场面积为12330.29m2,车库高度均为5m,每小时换气量为6次,地下车库设置6个排放口,废气通过排风管在高于地面2.5米排入大气,排气筒均匀分布于车库周围的绿化带内。地下车库停车场污染物年排放量按365天/年,5小时/天计, 小区地下车库停车场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见表4。表4项目集中供热燃煤分担量一览表工程内容停车场面积CO排放量H

20、C排放量NOX排放量一期工程0000二期工程1527.93m21514.14kg/a342.98kg/a61.90kg/a三期工程12330.29m212219.01kg/a2767.84kg/a499.56kg/a合计13858.22m213733.15kg/a3110.82kg/a561.47kg/a地下停车场安装强制通风装置,尾气经设置在绿地上的排气筒排放。3、固体废物处置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和商业垃圾,类比同类城市,生活垃圾日产生量1kg/人.d,商铺员工、顾客产生的生活垃圾按0.03kg/m2d计算,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见表5。表5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工程内容日产生

21、量年产生量一期工程(生活垃圾)0.804t/d293.46t/a三期工程(生活垃圾)2.28 t/d832.2 t/a合计(生活垃圾)3.084 t/d1125.66 t/a二期工程(商业垃圾)0.334t/d121.95t/a本项目生活垃圾和商业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置。4、噪声环境影响进行合理规划,对产生噪声设备须采取使用隔声墙体、安装软连接、隔声垫等有效的减震降噪措施,防止扰民。小区进出口应设置禁鸣、限速等设施和标志,合理规划车辆进出路线,减少对环境的影响。该项目噪声排放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2类标准。临街一侧的住宅应采取安装隔声窗、种植绿化带等措施,减少外界环

22、境对本项目住宅楼产生的污染,保障小区居住环境。项目变更后,由于居住人数增加,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有所增加;采暖面积减少导致集中供热燃煤大气污染物分担量有所降低;停车场停车位增加,引起汽车尾气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具体变化情况见表6。表6 污染源及污染物变化情况表项目原有污染源污染物原有产生量变更后污染源变更后产生量水污染物生活污水COD氨氮污水量:113179.2t/aCOD:36.2t/a氨氮:3.96t/aSS:22.6t/a生活污水污水量:66960.06t/aCOD:21.427t/a氨氮:2.344t/aSS:13.392t/a大气污染物地下停车场(车位140个)汽车尾气氮氧化物一氧化

23、碳非甲烷总烃CO:5193.95kg/aHC:1177.125kg/aNOX:211.7kg/a地下停车场(车位430个)CO:13733.15 t/aHC:3110.82t/aNOX:561.47t/a续表6 污染源及污染物变化情况表大气污染物集中供热工程分担量烟尘SO2NOx燃煤分担量:4942.4t/a烟尘:11.86 t/aSO2:25.2t/aNOx:13.3 t/a集中供热工程分担量燃煤分担量:4477.52t/a烟尘:0.700t/aSO2:3.224t/aNOx:9.215t/a固体废物生活垃圾-1175.3t/a生活垃圾1125.66t/a商业垃圾-商业垃圾121.95噪声水

24、泵房、风机房、换热站、变电亭噪声6885dB(A)水泵房、风机房、换热站、变电亭6885dB(A)六、环保措施1、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及落实情况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对哈尔滨市平房万米二片区(万米丽景小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中的主要内容及项目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求见表7。表7 环评批复的污染防治措施序号主要内容实际落实情况1根据环保部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0870号)要求,项目单位在预售房时必须公示有关环评及环保验收信息,让购房者充分了解项目所在位置及周边环境质量状况,以及周边环境可能会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项目单位在预售房时必须公示有关环评

25、及环保验收信息,让购房者充分了解项目所在位置及周边环境质量状况,以及周边环境可能会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2该项目冬季供暖由哈尔滨平房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热源,不得新建燃煤设施。同时,加强对地下停车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安装集中通风系统和报警装置,合理设置排风口。该项目冬季供暖由哈尔滨平房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热源,没有新建燃煤设施。同时,加强对地下停车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安装集中通风系统和报警装置,合理设置排风口。3按照哈尔滨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办法,该项目在前期规划设计中,应相对集中规划和建设餐饮业经营场所。餐饮业所在建筑物应当设置专用烟道,大灶需使用清洁能源,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确保油烟净化

26、处理后,经专用烟道于楼顶高空排放,避免产生扰民污染。建议商服用房应与居民住宅分开建设,防治进驻项目经营性活动产生扰民污染。商服用房已与居民住宅分开建设,商服单位单独办理环保手续。4该项目产生全部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入平房污水处理厂,排放浓度需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该项目产生全部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入平房污水处理厂,排放浓度需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5换热站、水泵房以及空调风机等容易产生噪声的设备,应单独设置设备间,在居民楼下应尽量避免直接垂直于居民楼位置,室外挂机安装应避开周边近距离居民楼,并采取有效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

27、小区应设置禁鸣、限速等设施和标志,合理规划车辆进出路线,防止噪声污染。该项目噪声排放要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临街一侧应采取中止绿化带、安装隔声门窗等有效措施,减少周边环境对居民居住区的影响,防止噪声扰民,保证居民居住环境质量。换热站、水泵房以及空调风机等容易产生噪声的设备,单独设置设备间,位于公建用房内。并采取有效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小区应设置禁鸣、限速等设施和标志。该项目噪声排放要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续表7 环评批复的污染防治措施6进驻其他商服项目必须按规定另行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居民居住区域内禁止开办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

28、境保护条例中限制开办的项目。商服为二期建设内容,尚未施工建设7建设单位应选用对环境无污染或少污染的建筑材料,污染物排放要达到国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规定。建设单位应选用对环境无污染或少污染的建筑材料,污染物排放要达到国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规定。8项目应切实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按哈尔滨市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落实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噪声,切实落实有关防护措施,防治对周边近距离环境保护目标产生影响。在项目开工15日以前。须到所在地环保分局办理建筑施工噪声申报登记手续,确保施工期噪声达标排放。项目应切实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按哈尔滨市防治城市扬尘

29、污染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落实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噪声,切实落实有关防护措施,防治对周边近距离环境保护目标产生影响。在项目开工15日以前。须到所在地环保分局办理建筑施工噪声申报登记手续,确保施工期噪声达标排放。9该项目环保治理工程实行招标制、监理制,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并将治理方案报市环保局备案。该项目环保治理工程实行招标制、监理制,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并将治理方案报市环保局备案。2、变更后新污染源采取的环保措施本项目变更后运营期未新增污染物种类,主要是污染物的排放量有所变化,原有生活污水、车库废气、生活垃圾和公用设施噪声等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均无变化。3、变更项目

30、污染物排放总量项目变更后,由于人数增加,生活污水有所增高,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采暖面积减小导致集中供热燃煤大气污染物分担量有所降低。变更前后污染物排放量见表8。表8 项目变更前后污染物排放分担量一览表污染要素污染源污染物变更前污染物总量(t/a)变更后污染物排放总量(t/a)变化量(t/a)大气污染物集中供热工程分担量燃煤分担量4942.44477.52-464.88SO225.23.224-21.976烟尘11.860.700-11.16NOx13.39.215-4.085水污染物生活污水COD:350mg/L氨氮:35mg/L生活污水量113179.266960.06-46219.14CO

31、D36.221.427-14.773氨氮3.962.344-1.616SS22.613.392-9.208七、环境影响分析1、空气环境影响分析(1)汽车尾气变更后建有停车泊位610个。其中地上停车位180个和地下停车位430个,地下停车泊位比变更前共增加290个,汽车尾气是本项目的大气污染物之一。汽车尾气主要是指汽车进出车库及在车库内行驶时,汽车怠速及慢速(5km/h)状态下的尾气排放,包括排气管尾气、曲轴箱漏气及油箱等燃料系统的泄露。汽车尾气主要污染因子为CO、HC、NO2、醛类、SO2等。变更后汽车尾气中污染物排放量为CO:13733.15kg/a、HC:3110.82kg/a、NOx:5

32、61.47kg/a。分别比变更前增加了8539.2kg/a、1933.70kg/a、349.77kg/a。变更后汽车尾气的环境治理措施不变,加强对地下停车场的管理,安装通风系统和报警装置,排风口设置远离人群等措施。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分担废气项目变更后,供热面积由原来的123560m2,变更为现在的111937.89m2,变更后的燃煤分担量4477.52t/a。比变更前减少了464.88t/a,变更后的烟尘分担量为0.700t/a、SO2分担量为3.224t/a、NOX分担量为9.215t/a(除尘效率99.5

33、%,脱硫效率85%,脱氮效率30%计)。分别比变更前减少了11.16/a、21.976t/a、4.085t/a。2、水环境影响分析变更后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水为住宅楼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总排水量约66960.06t/a,比变更前减少了46219.14t/a,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SS,其中COD浓度320mg/L,产生量21.427t/a,氨氮浓度35mg/L,产生量2.344t/a,SS 200mg/L,产生量13.392t/a。分别比变更前减少了14.773t/a、1.616t/a、9.208t/a。所排生活污水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的要求(COD

34、500mg/l标准),可以达到平房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纳污水体松花江。3、噪声环境影响本项目营运期主要的噪声污染源为换热站的噪声,主要噪声源65-85 dB(A)。换热站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弹簧垫;穿过楼板的管线与楼间采用软性密封,以防振动;主要噪声源设立独立工作间或加装隔音罩等。其他采取的声环境影响措施不变。 综上所述,变更后本项目区域内的主要噪声源对项目区域内的声环境质量影响变化不大,该项目噪声排放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2类标准。临街一侧的住宅应采取安装隔声窗

35、、种植绿化带等措施,减少外界环境对本项目住宅楼产生的污染,保障小区居住环境。4、固体废物变更后的工程主要固体废物为住宅楼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商业垃圾,生活垃圾量为1125.66t/a,比变更前减少了49.64t/a,增加了121.95t/a的商业垃圾。由市政部门定期清运及统一处理。本项目执行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修正)(2013.2.20实施)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污染环境的废品收购站及从事污染环境的废品贮存、处置活动,具体内容见表9。表9 本项目与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序号主要内容实际落实情况1第七条 在居民居住区内开办餐饮、服务、文化娱乐等商业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的

36、,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环保部门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商服单位单独办理环保手续,满足环保要求。2第十一条 开发、改造居民居住区时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的要求,将住宅楼和商业经营用房实施分开规划建设。不具备分开规划建设条件的,新建商住综合楼应当规划建设商业经营用房的专用烟道。商服单位与居民住宅分开建设。续表9 本项目与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3第十三条 在居民居住区,应当逐步发展集中供热。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不得新建燃煤供热锅炉,已建的应当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造入网,或者使用清洁能源。该项目冬季供暖由哈尔滨平房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热源。4第十六条 在居民居住区内的

37、饮食服务业应当设置处置油烟的装置或者设施,并通过专用烟道排放,其高度、位置和所排放的浓度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应当安装隔油池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使排放的污水达到城市排污管网进水标准;其产生的残渣、废物不得排入下水管道。商服单位单独办理环保手续,满足环保要求。5第十七条 在新建住宅楼内禁止设置锅炉房、水泵房、换热站和机房、变压器房等。在居民居住区内设置的锅炉房、水泵房、换热站和中央空调等,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要求采取隔声、减振、防辐射等措施。水泵房和换热站位于配套用房地下一层,采取了隔声、减振等措施。餐饮业在单独办理环保手续时,应严格执行哈尔滨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办法,满足环保要求。八、分析结论本

38、项目变更是在哈尔滨市平房万米二片区(万米丽景小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总占地面积不变,总建筑面积减少至111937.89m2。本项目建设分为三期建设,一期总建筑面积19011.51m2,建设内容为3套住宅楼(1#、2#、3#楼)和1栋公建楼(S2#楼),3套多层住宅总建筑面积为17292.72 m2,公建总建筑面积为835.99 m2,其中包括物业管理、社区服务中心、变电室、开闭所、垃圾转运站;新建地上停车泊位25个;新建地下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为882.80m2,其中包括换热站、生活水箱间、消防水池。二期总建筑面积11136.6m2,建设内容为商服1栋(S1楼

39、);包括公建建筑面积为6195.57 m2;地下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为4941.09 m2,包括公建、设备用房、停车场(含人防)。三期总建筑面积81789.72m2,建设内容为5栋住宅楼(4#、5#、6#、7#、8#楼)和2栋公建(S3#、S4#楼),其中多层住宅建筑面积为10257.37 m2,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为56966.47 m2,公建建筑面积为843.20 m2,包括社区警务室、社区卫生站、社区图书馆、公共厕所、老年人及未成年人活动中心,停车泊位471个(地上95和地下376个);地下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为13722.68 m2,包设备用房和停车场。供热方式不变。项目变更后,主要减少采暖燃

40、煤大气污染物均为分担量, 生活污水的水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增加,各类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能被周围环境所接受。因此,本项目变更在环境上是可行的。附件1:附件2:本项目位置500m比 例 尺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项目东侧为居民区 项目西侧为新达街 项目南侧为新疆大街 项目北侧为新疆三道街延长线附图2 项目周边环境图附图3 项目一期平面布置图附图4 项目二期平面布置图附图5 项目三期平面布置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黑龙江环盛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平房万米二片区(万米丽景小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环评变更报告建

41、设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区,南临新疆大街,北临新疆三道街延长线,东临居民区、哈尔滨市第三医院,西临新达街设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建筑面积111937.89m2建设性质新建项行业类别K7010房地产开发经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编制报告表目总投资(万元)48473.97环保投资(万元)850所占比例(%)1.75建设单位名称哈尔滨平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633632242单位名称黑龙江环盛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936329340单位通讯地址哈尔滨黑龙江省平房区龙滨路21号邮政编码150076评 价 单 位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里大道与金江路交口汇智广场西楼邮政编码150070法人代表

42、 曲育生联系人姜冬雪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719号评价经费(万元) 万元建设项目所处环境质量等级环境空气:二级地表水:IV类 地下水:环境噪声:4a、2类 海水:土壤:其它:区域环境现状环境敏感特征污现有工程(已建+在建)本工程(拟建或调整变更)总体工程(已建+在建+拟建或调整变更) 染物排排放量及主要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1)允许排放浓度(2)实际排放总量(3)核定排放总量(4)预测排放浓度(5)允许排放浓度(6)产生量(7)自 身削减量(8)预测排放总量(9)核定排放总量(10)“以新带老”削减量(11)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消减量 (12)预测排放总量(13)核定排放总量(14)排放增减量(15)放废水大 化学需氧量* 21.427021.427021.427(+21.427)标 氨 氮*2.34402.34402.344(+2.344)与石 油 类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项目建议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