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公示东莞市大山木业有限公司268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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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表编号 年编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项目名称:东莞市大山木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东莞市大山木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5年5月11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东莞市大山木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东莞市大山木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曹新林联 系 人曹新林通讯地址东莞市桥头镇朗厦村华夏二环一街1号A栋C区联系电话13790110789传真邮政编码建设地点东莞市桥头镇朗厦村华夏二环一街1号A栋C区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N15、锯材、木片加工,家具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108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1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3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30

2、%评价经费(万元)1.2预计投产日期2015.6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概况及任务由来东莞市大山木业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桥头镇朗厦村华夏二环一街1号A栋C区(详见地理位置图)。项目厂址其在卫星影像图上的经纬度为:北纬23259.13,东经114426.5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需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受东莞市大山木业有限公司委托,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本次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一、项目工程内容项目总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1080m2,建筑面积1080m2;项目主要从事木材烘干的加工生产,项

3、目年加工烘干木材1200立方米。2、主要原辅材料表1 主要原辅材料及消耗量序号原辅材料名称年用量备注1木材1200立方米项目原辅材料均为外购3、主要设备表2 主要生产设备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工序1电烘干炉1台烘干2烘干房一间尺寸:7m2.4m2m另一间尺寸:7m7m6m2间烘干注:1)项目所有设备均使用电能;2)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4、能耗情况项目员工生活用水量为45吨/年,循环补充水量30吨/年,市政管网供给;耗电量约2万度/年,市政电网供给。5、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每天一班,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300天。员工总人数3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6、排水工程根据东莞市桥头镇近期截污干管总体布

4、置图,项目所在区域为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建设项目四置及平面布置示意图:项目位于东莞市桥头镇朗厦村华夏二环一街1号A栋C区。项目为新建项目,所用建筑系租用厂房,目前,原有企业已基本完成搬迁工作,故原有的废水、废气、噪声源已消失,同时对原有固体废物污染源进行了有效处理,故项目不存在原有污染源。项目东北面为工厂,西南面紧邻为工厂,东南面为工业区宿舍,西北面为工厂。项目具体平面四置示意图如下所示: 图1 建设项目平面四置示意图工厂1F 项目生产车间工厂门口图例说明 噪声监测点1#2#3#5m工厂工业区宿舍10m

5、12m1#生活污水排放口5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气候、气象、植被、生物多样性等):一、地理位置地形:桥头镇地处中国最发达的南部沿海经济带和亚洲著名的惠、莞、深、港经济走廊,位于东莞市东北部,处在东经1136028、北纬225838之间。桥头既有丘陵又有平原,是闻名中外、供水香港的东江-深圳供水工程的源头所在地。 桥头区域主要地层分布为下古生界石英片岩和下朱罗纪砂页岩。表土情况如下:东太湖地域是河流冲积层,耕作层深,属粘土类;中、西部山坑田为沙壤土,铁锈水较多;其余为沙泥适中的坑田和涌边田。旱地和山地多为红壤、赤红壤、黄壤石质土,宜种甘蔗、花生、荔枝、龙眼、

6、柑、桔等。地貌:桥头镇地处东江南部泛洪区,石马河北部,东部是一望无际的潼湖埔;中、西有连绵起伏的山岭,形成丘陵地带。地势东南高,西北低;河流走向由南向北,与山脉走向相符。 本地区山脉大多集中在中西北部,南北走向为主,所以地势是东南部高,西北部低;而西北部之北又略高,境内石马河水与山势走向一致,形成南北向,这种地势与东莞市地形基本吻合。据民国陈伯陶东莞县志所载,东莞山脉来源于宝安的梧桐山,该山北行入莞界者分为三大条:东条主峰为银瓶咀山,中条主峰为宝山,西条主峰为莲花山、大岭山。气候、气象:桥头镇位于北回归线以南,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受海洋调节作用,气候温和,长年无霜雪,夏长冬短,阳光充足,

7、雨量充沛,常有台风侵袭,夏季炎热,又是台风洪水季节。根据多年的气象资料统计:本地区历年平均气温21,历年最高气温38,最低气温-0.5,平均相对湿度为78,年平均日照1,926小时,年均降雨量1.759mm,降雨量多集中在69月。风向季节性明显,冬季以偏北风为主,夏季以偏南风为主,全年的主导风为东南风,次主导风为北风,年平均风速1.8米/秒。桥头水资源丰富,水质良好,流经本镇的东江是珠江在广东省内三大水系中水质较好的江河。水文:东引运河道建成于1970年,引水口位于桥头镇建塘口,河道按东江水位28米时引水量53m3/s设计,宽约43米,最高洪水位5.67米,最大径流620m3/s,按50年一遇

8、洪水位设防。近年来,由于东江水位降低,引水口无法引水,该河主要收集沿途雨水和城市污水排放。植被、生物多样性:本区域的主要植物类型为马尾松、柠檬桉,台湾相思、水麻黄、南洋杉,木棉、细叶榕,大王椰、假槟榔、鱼尾葵、石栗、刺桐、百千层、白兰等乔木以及各种果树、花木等。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发展、社会民生、教育、文化等):【桥头镇概况】桥头镇位于东莞市东部。截至2013年,面积56平方公里,辖11个村和6个社区。户籍人口3.67万人,常住人口16.83万人。2013年,桥头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6.47亿元(第一产业5625万元,第二产业43.74亿元,第三产业42.17亿元),比上年增长15.29%;

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6.64亿元,增长23.23%;总用电量15.47亿千瓦时,增长8.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99亿元,增长14.15%;实际利用外资8582万美元,增长42.44%;外贸出口总额31.61亿美元,增长27.44%;各项税收总额12.45亿元,增长38.4%;镇级可支配财政收入6.25亿元,增长14.37%。获评“广东省摄影之乡”,获评全市镇街领导班子工作良好镇街,特色文化建设工作获评全市“单打冠军”。【桥头镇经济建设】招商引资2013年,桥头镇确立招商专攻部门,强化和理顺投资服务中心招商职能,整合全镇招商人才和资源。开展“大招商”活动,组团赴台湾开展招商引资,赴深

10、圳、珠海等地拜访重点企业总部。全年新引进大型优质项目6宗,包括投资6.8亿元的力嘉包装项目、投资2.5亿元的鸿裕纺织项目和投资2.5亿元的新望机械项目等。全年合同利用外资1.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4%;实际利用外资8582万美元,增长42.4%。项目建设2013年,桥头镇成立镇基础设施协调、企业服务、规划建设等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领导班子包项目挂帅督办机制,推进市重点项目士克来以及镇重点项目美盈森二期、多美图二期、长江机械、汇林包装等项目建设步伐,市、镇重点项目提前完成年度投资计划。企业发展2013年,桥头镇加强企业服务,深入企业开展“大走访”活动,落实企业减负政策,减免行政事业收费,规范再生

11、资源回收管理,全年为企业减负达3600万元。成立湖南工业大学东莞包装学院,联合江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上海理工大学等高校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推动5家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协助办理专利补助164件,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家,新增省名牌产品1个、省著名商标1个。【桥头镇城市建设与管理】规划建设2013年,桥头镇完成镇中心城区(西片)、桥东工业园、田新青枣场片区、虎尾岭片区等规划设计。加快道路升级,完善省道S120附属配套设施,推进经三路、李屋至屋厦路等村级联网路工程,完成桥新工业园八纵路建设。加快市政工程建设,推进水利防灾工程建设进度,完成东江大道、桥新路、桥龙路和莲湖路等主要路段绿道网工程和莲湖景区升

12、级改造工程。优化居住环境,推进御荷二期、石竹山水园六期、山水江南花园、鸿隆温馨家园等房地产项目建设,向市场推出大茶岭房地产地块。城市管理2013年,桥头镇强化交通整治,开展“平安公交”“平安车站”创建活动,打击非法营运和违章经营行为。完善市政设施管理,对一批环卫设施、公交候车亭和公园配套设施进行更新维护,整治城市“六乱”,加大“牛皮癣”整治力度,开展在建违法建筑后续清理行动,推进公路景观整治工作,规范城市绿化管理,全镇市容环境明显改善。生态建设2013年,桥头镇创建国家级生态镇,推进畜禽养殖业后续清理工作,推进河涌生态修复、污水次支管网等工程建设,统筹工业锅炉污染整治和关停改造,加大对重点污染

13、企业监管力度,启动全镇注塑机节能改造计划,完成全镇主干道路和公共室内LED节能改造目标。【桥头镇民生实事】社会管理2013年,桥头镇开展“粤安13”“雷霆扫毒”等专项行动,打击违法犯罪,推进“治摩”工作。开展“四化五警”建设,实行治安巡逻常态化,社会治安好转。落实安全生产,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交通安全、校园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企业欠薪逃匿防控。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全镇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突发事件。主要编制依据及环境功能属性主要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2015年1月1日执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14、2003年9月1日起执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执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6月29日起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2.29修改)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53号);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1-2011)、(HJ2.2-2008)、(HJ/T2.3-93)、(HJ2.4-2009)、(HJ19-2011);10、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15、(发展改革委令2011第9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11、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粤发改产业【2008】334号);12、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13、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粤环函【2005】111号);14、东莞市产业结构调整规划(20082017);15、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2008年本);16、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府函2013231号);17、东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

16、动实施方案(2014-2017年)(东府201481号);18、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粤府20146号);19、关于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粤环201427号);20、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粤府2012120号);21、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配套环保政策的通知(粤环20147号);22、东莞市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东环201489号);23、东莞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第二阶段(2013年-201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东环2013141号);24、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本)。项目所在地环

17、境功能属性: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如下表所列:表3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表编号项 目内 容1水环境功能区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东引运河属类水域,根据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粤环201313号)、东莞市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实施方案(东环2013140号)及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监测数据,东引运河近期的水质控制目标为类,即近期执行类水体标准。2环境空气功能区属二类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3环境噪声功能区属3类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4基本农田保护区否5风景名胜保护区否6水库库

18、区否7城市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是,属于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8是否属煤气管道范围否9是否环境敏感区否10是否属水源保护区否 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项目位于桥头镇,属于埔田片区,根据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2013年埔田片区的空气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如下表:表4 空气环境质量现状表监测因子年均浓度值SO2NO2PM10PM2.5监测结果(mg/m3)0.0250.050 0.0670.046评价标准(年平均值)(mg/m3)0.060.040.070.035污染指数(无量纲

19、)0.4171.250.9571.314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中评价因子SO2、PM10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评价因子NO2、PM2.5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监测结果表明该地域环境空气质量一般。PM2.5超标主要是受到房地产施工扬尘的影响,NO2超标主要是受到日益增长的汽车尾气影响。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外排生活污水经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东引运河(桥头段)。根据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4年11月提供的东引运河(桥头断面)的水质监测结果如下表:表5 项目纳污水体水质监测表河流水质控制目标水质类别达标

20、状况主要超标项目/超标倍数东引运河(桥头断面)V类劣V不达标氨氮/4.70、总磷/0.90监测结果表明,东引运河2015年水质控制目标为V类,水质现状为劣V类,总磷超标0.90倍、氨氮超标4.70倍,达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质标准,项目所在地地表水水环境质量较差,主要是受到河道两岸以及上游工厂和居民生活污水的影响。三、声环境质量现状本评价单位于2015年5月9日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监测期为1天,昼夜各1次,气象条件是晴天。监测结果如下表:表6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结果(单位:dB(A)测点昼间夜间1#(东北厂界)57.847.52#(东南厂界)57.54

21、6.63#(西北厂界)58.748.4从监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所在区域各声环境监测点监测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的要求【即昼间65dB,夜间55dB】,从总体来看,本区域噪声现状的环境质量较好。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是保护好项目所在地附近周围评价区域环境质量。要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使项目的建设和生产运行中保持项目所在地区域原有的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1、使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控制废气排放对附近周围环境的影响。2、使项目区域内水环境质量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22、(GB38382002)中的V类标准。控制生活污水排放对附近水环境的影响。3、使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控制各种噪声声源,要求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保护目标妥善处理本项目固废,使之不成为区域内危害环境的新污染源。5、生态保护目标保护项目评价区内生态环境质量,不致因项目营运而趋于恶化,控制项目营运期对土壤环境、植被资源及原有地貌的破坏程度和范围,把生态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采用适当的环境措施,防止生态环境恶化。6、环境敏感点及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对项目所在地的实地踏勘,项目周围100米

23、范围内没有学校、医院、名胜古迹等重要环境敏感点。10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执行V类水质标准;表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V类标准摘录(单位:mg/L)项 目CODCrBOD5DONH3NTP标准值401022.00.4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执行二级标准;表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标准摘录(单位:ug/m3)SO2NO2PM10PM2.51小时平均日平均年平均1小时平均日平均年均日平均年平均日平均年平均5001506020080401507075353.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

24、96-2008)执行3类标准(昼间65dB,夜间55dB);4.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GBZ12010)。污染物排放标准1.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表9 项目废水排放标准 摘录 (单位:mg/L)项 目CODcrBOD5NH3-NSS动植物油(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500300400100(GB18918-2002)一级B标准60208332. 工业企业厂界

25、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总量控制标准表10 建议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 吨/年指标CODcrNH3-NSO2NOX总VOCs排放量0.00810.0008000控制总量00000注:项目生活污水纳入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我国目前的环境管理要求,污水排放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的建设项目主要水污染物的总量控制由该污水处理厂统一调配,不再另行增加批准建设项目主要水污染物的总量指标。11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根据现场勘察,项目厂房系租用厂房,相关建筑已建成,故项目不存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问题。项目运

26、营期工艺流程图如下: 木材烘干的生产工艺流程:木材出货烘木W 图例:循环水:W。工艺说明:项目将木材放进烘干房,通过电烘干炉提供热量加热,烘干后出货。烘干:项目通过加热电烘干炉中的自来水,把热量提供到烘干房,进行烘干木材,此过程由于加热自来水会产生少量的水蒸气。由于电烘干炉在加热过程中会损耗一定量的自来水,需定期补充水量。施工期主要污染:项目厂房系租用厂房,相关建筑已建成,故项目不存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问题。主要污染工序:一、空气污染源1)工艺废气项目在烘木工序中由于加热会产生少量的水蒸气,无其它废气的产生及排放。2)员工食堂项目员工不在项目内食宿,故不设厨房食堂,故无相关厨房油烟和火烟产生和排

27、放。二、水污染源电烘干炉用水:项目通过加热电烘干炉中的自来水,把热量提供到烘干房进行烘干木材,电烘干炉用水为普通自来水,其循环使用,不外排,循环水量为4t。另外,因电烘干炉在工作过程中的蒸发损耗,需对其定期补充新鲜水,补充水量约为30t/a。生活污水:项目设有员工及管理人员总数为3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所排放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主要为卫生间污水)。按广东省用水定额,人均用水量按0.05t/d计,则每天用水约0.15t,一年300天计算,生活用水约为45t/a。项目生活污水排污系数按0.9计算,则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40.5t/a,该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为CODCr(250mg/L)、BOD

28、5(150mg/L)、SS(150mg/L)、NH3-N(25mg/L)。三、噪声源项目的主要噪声为:普通加工设备的运行噪声,噪声值约为6570dB(A);机械通风所用通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为7075dB(A)。四、固体废弃物污染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成份是废纸、布类、皮革、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塑料等。员工生活垃圾排放量计算如下:0.5公斤/人日3人1.5公斤/天,即0.45吨/年。普通生活垃圾量为0.45吨/年,此部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运走。13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

29、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大气污染物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的产生和排放水污染物生活污水40.5t/aCODCr250 mg/L0.0101t/a200 mg/L0.0081t/aBOD5150 mg/L0.0061/a120 mg/L0.0049t/aSS150 mg/L0.0061t/a120 mg/L0.0049t/aNH3-N 25 mg/L0.001t/a 20 mg/L0.0008/a电烘干炉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总循环水量约为4吨,补充水量约为30吨/年。固体废物员工生活生活垃圾0.45t/a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噪声普通加工设备的运行噪声,噪声值约为6570dB(A);机械通风所用通风机运

30、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为7075dB(A)其他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量少,而且不存在对土壤、植被等造成危害的污染物,因此项目正常营运对生态基本没有影响。随着企业的建成,生产人员的增多,会从本项目所在的生态系统以外输入大量能量和物质(例如电、原料等),同时会向生态系统排放一定量的废物(例如,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使整个生态系统由自然生态系统向人及其它生物共同为中心的复合生态系统转变。14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项目厂房系租用厂房,相关建筑已建成,故项目不存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问题。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一、环境空气影响分析项目在烘木工序中由于加热会产

31、生少量的水蒸气,无其它废气的产生及排放。项目员工均不在项目内食宿,故无相关食堂油烟和火烟产生和排放。二、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通过加热电烘干炉中的自来水,把热量提供到烘干房进行烘干木材,电烘干炉用水为普通自来水,其循环使用,不外排,循环水量为4t。另外,因电烘干炉在工作过程中的蒸发损耗,需对其定期补充新鲜水,补充水量约为30t/a。项目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0.5t/a,主要为污染物CODcr、BOD5、SS、NH3-N等。根据东莞市桥头镇近期截污干管总体布置图,所在区域属于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则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

32、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说明: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选址于桥头镇朗厦区小海河西侧,占地面积约66191平方米,设计总规模16万吨/日,纳污范围为桥头镇全镇生活污水。首期建设规模4万吨/日,采用A2/O工艺,总投资预算4585万元,以BOT模式建设,由中标单位广东三正集团有限公司成立的东莞市桥头朗厦三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建设、运营,合同期25年(含建设期)。该污水处理厂水质可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的要求。

33、三、噪声影响分析项目的主要噪声为:普通加工设备的运行噪声,噪声值约为6570dB(A);机械通风所用通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为7075dB(A)。为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标,采取以下治理措施: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采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加强防震、隔声、消声措施;使用中要加强维修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噪声的产生。项目产生的噪声再经自然衰减后,根据项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监测期间,项目已正常投产),项目厂界噪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要求,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轻微。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普通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

34、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经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五、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在烘木工序中由于加热会产生少量的水蒸气,无其它废气的产生及排放,故项目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及卫生防护距离。六、清洁生产推行清洁生产,不但可以减少污染,而且可以提高产量。为使项目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控制污染,推行清洁生产势在必行,项目已采取的清洁生产措施主要有:生产环节:本项目加工工序主要为烘干工序。项目通过加强设备的维护、提高设备完好率;积极推行优化节能措施;提高自动化操作水

35、平。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已分类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污染环境。加强清洁生产做到综合回收利用。为使项目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根据建设单位的实际情况,提以下几点建议:产品包装环节:选用环保包装材料,尽量使用可回收利用的包装材料,避免二次污染。环境管理要求:要求项目加强管理,提高员工得总体素质,严格规范员工操作水平。七、产业政策及选址可行性分析(1)与城市规划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东莞市桥头镇朗厦村华夏二环一街1号A栋C区。根据东莞市桥头镇总体规划图(见附图4),项目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故项目的建设是符合城镇规划和环境规划要求。(2)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根据东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20

36、14年11月28日通过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粤府函【2014】270号),项目所在地不属于东莞市水源保护区。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不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项目所在区域为声环境3类区,不属于声环境1类区。项目在烘木工序中由于加热会产生少量的水蒸气,无其它废气的产生及排放。项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音设备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对周围影响较小。项目所在地没有占用基本农业用地和林地,符合东莞市城市建设和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且具有水、电等供应有保障,交通便利等条件。项目周围没有风景名胜区、生态脆弱带等。故项目选址是合理的。(3)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

37、11年本)(发展改革委令2011第9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本)(粤发改产业【2014】210号)、东莞市产业结构调整规划(20082017)和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2008年本)没有对本项目的工艺和设备作出淘汰和限制的规定。可以认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的产业政策要求。(4)项目与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的通知(东环2014190号)的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东莞市桥头镇朗厦村华夏二环一街1号A栋C区,所在地不属于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敏感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集中供热区域。项目主要从事烘干木材的加工生产,不属于家具制造、

38、汽车涂装、及其他工业涂装项目,生产过程中电烘干炉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且项目不设锅炉。故项目建设符合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的通知(东环2014190号)相关要求。八、环保投资估算分析项目在建设和生产期间,必须实施“三同时”制度,即污染治理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针对本项目情况,提出如下环保项目和投资:表11 建设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序号污染源主要环保措施投资金额单位:万元1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12噪声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适时添加润滑油13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合计2九、对排污口规范化的要求依据国家标

39、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和国家环保局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试行)的技术要求,所有排污口(包括水、渣、气、声),必须按照“便于采样、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和规范化要求,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绘制企业排污口分布图。同时在污水排放口安置流量计,对治理设施安装运行监控装置。排污口的规范化要求如下:1、废水排放口项目废水排污口原则上只设一个,排污口位置根据实际地形位置和污染物的种类情况确定。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将在厂内设有一个废(污)水总排口。2、废气

40、排放口废气排放口必须符合规定的高度和按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便于采样、监测的要求,废气设置直径不小于75mm采样口。3、固定噪声排放源按规定对固定噪声源进行治理,并在边界噪声敏感点且对外界影响最大处设置标志牌。4、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普通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5、设置标志牌要求排放一般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置提示性标志牌,排放有毒有害等污染物的排污口设置警告性标志牌。标志牌设置位置在排污口(采样点)附近且醒目处,高度为标志牌上缘离地面2米。排污口附近1米范围内有建筑物的,设平面式标志牌,无建筑物的设立式标志牌。项目所设有生活污水

41、排放口位置见图1【项目四置及厂区平面布置图】。表12 项目排污口情况一览表编号排放源废气量/废水量污染物名称排放浓度及排放量排放去向1#污水排口生活污水40.5t/aCODcr200 mg/L0.0081t/a市政污水管网BOD5120 mg/L0.0049t/aSS120 mg/L0.0049t/aNH3-N 20 mg/L0.0008/a十、区域削减分析一)大气环境区域削减分析由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2013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部分评价因子已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监测结果表明该地域环境空气质量一般。为了更好的保护大气环境,必

42、须通过区域削减等手段解决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污染问题,为此,东莞市人民政府近年来出台了关于划定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通告(东府【2014】23号)和东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14-2017年)(东府【2014】81号)一系列文件用于区域削减,具体措施如下:1、根据关于划定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通告(东府【2014】23号)在各镇区划定了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2、东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14-2017年)(东府【2014】81号)提出十大大气区域消减工作任务:强化工业源综合整治,推进脱硫脱硝工作落实;全面削减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加大PM2.5和臭氧污染控制力度;强化

43、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交通行业污染控制;强化面源污染综合整治,遏制扬尘和有毒气体排放;严格准入制度,有效控制大气污染物增量;强化产业优化布局,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强化发展绿色经济,淘汰压缩污染产能;强化优化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强化环境监管,提升环保执法监管效能;加强监测体系建设。同时还针对清洁能源治理工程、重点工业园区集中供热改造工程、燃煤电厂降氮脱硝等项目制定了详细的完成时限和任务分工表。以上措施的实施,将大幅削减进入大气的污染物总量,从源头上控制了污染排放,将对区域大气环境改善产生明显的效果。二)水环境区域削减分析项目纳污水体东引运河已超过V类标准,纳污水体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为了更好的保护水环境,必须通过区域削减等手段解决项目纳污水体水环境污染问题,区域削减措施如下:1、污水处理工程的投入使用进入东引运河的水污染源部分来自河流两岸镇村、居民排放的生活污水,目前,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已建成运行,目前桥头镇各类生活污水经简单预处理后进入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至东引运河,减轻了纳污水体水污染负荷。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选址于桥头镇朗厦区小海河西侧,占地面积约66191平方米,设计总规模16万吨/日,纳污范围为桥头镇全镇生活污水。首期建设规模4万吨/日,采用A2/O工艺,总投资预算4585万元,以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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