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30万吨沥青混凝土生产项目104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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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产30万吨沥青混凝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环保部公告2012年51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年产30万吨沥青混凝土生产项目的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雅安市鑫路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将其建设的“年产30万吨沥青混凝土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评价单位在现场踏勘、收集工程资料、进行环境状况调查和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年产30万吨沥青混凝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编制情况及编制成果公示。一、建设项目概况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项目业主为雅安市鑫

2、路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位于本项目土地租赁处于雅安市雨城区姚桥镇蒙子村金鸡关工业废渣场。近年来,沥青混凝土作为一种新型绿色建筑材料,由于其具有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实现资源再利用等方面的优良性能,已逐步被人们所认知和重视。它的发展不仅充分体现了国家实现节能减排的战略方针,也是促进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措施之一。自“4.20庐山地震”后,雅安市灾后重建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公路、桥梁路面以及停车场、市政等建设项目将产生大量的沥青混凝土市场需求,项目有良好的市场前景,项目建成后将有力地促进雅安市交通灾后重建工作。雅安市鑫路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周边的市场调研及对雅安市及周边沥青预拌混凝土市

3、场进行分析,在雅安市姚桥新区管委会蒙子村建设一座年产30万吨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具有较广阔的发展空间。由于灾后重建时间要求紧迫,本项目已建成并在调试中,环评系补办手续。2、 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雅安市雨城区姚桥镇蒙子村金鸡关工业废渣场,总占地面积26000m2,新建沥青混凝土年生产能力为30万吨项目。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见下表1。表1 建设项目组成及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表类别项目内容运营期主要环境问题主体工程主要设备沥青砼拌和站:主要由地面配料机输送系统、石料烘干系统、热石料提升系统、石料筛选系统、热石料储存系统、计量系统、沥青系统、矿粉系统、搅拌系统、机架主体系统、气源供应系统、电气

4、及微机控制系统、除尘系统、导热油加热系统14部分组成。苯并芘、沥青烟、噪声公用工程供水姚桥新区供水管网提供-供电姚桥新区电网统一集中供给办公及生活辅助设施生活区办公室噪声、固废、生活废水厕所生活废水、固废仓储及其他大棚堆料场100m20m10m扬尘大棚煤仓40m15m10m3、建设项目选址选线方案比选,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项目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项目按照分类管理名录中J类(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第16项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类别执行,不属于国家发改委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正)中“限制类”和“淘

5、汰类”项目,根据国发令200540号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即“产业如不属于发展改革委令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鼓励、限制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相关要求。项目经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511802130904010007号同意备案。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项目建设规划和选址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土地租赁处于雅安市雨城区姚桥镇蒙子村金鸡关工业废渣场,由姚桥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原姚桥镇人民政府)代管。项目区北面、西面为林地或农田,项目区周围没有文化古迹、自然保护区等敏感点

6、。项目拟建地周围多为工业企业,项目用地北面350m(高差50m)是原雨城贡岩砖厂(已废弃);东面毗邻华森木业有限公司;东南面650m为振兴铸造厂;南面有金安公司废渣场、汇通租赁公司(建材)、废品收购站(收购纸板)、木材加工厂、报废汽车堆放场。东面约300m高差20m处有108国道,交通便利,有利于生产原材料及成品的运输。项目生产区东北方向有蒙子村农户22户,其中离厂最近的为220m(高差20m)处农户2户,项目生产区东北方向260m(高差20m)处农户4户;项目生产区西南方向(项目下风向)汉碑村农户约30户,其中离厂最近的为400m(高差50m)处农户3户,目前厂生产区周围200米内,无住户居

7、住,300m内的农户被项目租用作为职工宿舍,无农户居住(租用合同见附件)。根据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设置沥青混凝土拌合场的复函(雅住建函2014723号)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营。考虑拌合站主要为灾后重建使用,可允许在此设置临时性沥青混凝土拌合场,设置时间为两年(不再延期),到期后拌合站须自行拆除,并恢复原貌。期间如遇政府建设需要,须无条件进行拆除。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环境空气: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各评价因子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地表水:目前评价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参与评价的各项监测

8、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要求。环境噪声:评价区域声学环境质量现状良好,监测点的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地下水:目前评价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参与评价的各项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类标准要求。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环境空气:项目拟建地周围44km2范围内。地表水:项目所在区域涉及的地表水体主要为姚家沟,故本次地表水评价范围为项目污水排水沟与姚家沟汇水处上游100m至下游1000m的河段。地下水: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中

9、相关要求,项目地下水评价范围为以项目为中心,周围20km2范围内。噪声:本项目厂界周围200m范围内区域。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1、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类型、排放浓度、排放量、处理方式、排放方式和途径及其达标排放情况,对生态影响的途径、方式和范围、废气本项目为沥青混凝土生产项目,其在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粉尘、沥青烟气、加热导热油炉、烘干炉产生燃煤烟气等。(1)粉尘项目生产所需要的合格原料(砂石、矿粉)均采购进厂,骨料(砂石)从料场以斗车送入烘干筒内预热,再经提升机进入振动筛,符合产品要求的骨料经计量后送入拌合缸,少数不合规格的骨料被筛分后由专门出口排出,作铺路

10、材料使用;矿粉经粉料提升机提升后,再经计量进入搅拌缸内,因此在原材料的卸料点、斗车装载点、设备进料点、提升机提升阶段、振动筛筛分阶段、烘干筒烘干阶段均有粉尘产生。项目整体生产装置为密闭系统,设有抽风系统,生产过程中提升机提升阶段、振动筛筛分阶段、烘干筒烘干阶段的烟粉尘经抽风系统收集,再经引风机(风量8万m3/h)引入旋风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2)燃煤烟气本项目骨料烘干、沥青加热阶段均以燃煤为燃烧介质,故在燃烧时会产生燃煤烟气。项目有两个燃煤器,一个燃煤器为导热油加热炉用于加热沥青,另一个的燃煤器用于烘干炉加热干燥砂石。LB2500型沥青混合料搅拌机为成套设备,各产尘点产生粉尘和烘干炉的煤粉

11、燃烧器燃煤烟气由系统内设置的除尘器进行收尘处理,采取旋风布袋二级除尘器(除尘率为98.5%)进行除尘处理后由7.5米高排气筒排放。加热导热油锅炉的燃煤烟气由设备自配的陶瓷多管除尘器除尘处理(除尘率为70%)后由9米高排气筒排放。 四川省华检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废气污染源(1#号点位导热油加热系统和2#号点位LB2500型沥青混合料搅拌机主生产系统)监测的结果如下表所示。监测期为项目正常工况。根据监测项目废气如下表所示。表3 项目废气排放情况表项目产生浓度(mg/m3)产生速率(kg/h)风量(m3/h)措施效率(%)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1号点烟粉尘

12、200711053727旋风+布袋除尘98.530.11.653.96SO231216.5-31216.539.6NOx231.23-231.232.952号点烟尘5431.462725多管除尘70%1630.441.06SO216.50.045-16.50.0450.11NOx39.40.108-39.40.1080.261号点和2号点位由于排气筒高度均未达到15米,故排放标准值严格50%执行,按此标准,1号点SO2和烟粉尘的监测浓度值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干燥炉标准(烟粉尘浓度100 mg/m3)、SO2425 mg/m3)),2号点烟尘不能达标。环评

13、建议将2号点主生产装置除尘系统的排气筒加高到15米,并1号点烟气引入2号点一并处理后达标排放。引入处理后,项目烟气排放情况如下表所示能达标排放。表4 项目废气总排放情况表(整改后)项目产生浓度(mg/m3)产生速率(kg/h)风量(m3/h)措施产生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排放量(t/a)排放标准(mg/m3)烟粉尘2056110.4453727旋风+布袋除尘, 效率98.5%2651.6630.93.98200SO2307.8516.5439.716.5430839.7850NOx24.91,3383.211.338-24.93.21、环评建议:环评建议将2号点

14、主生产装置除尘系统的排气筒加高到15米,并1号点烟气引入2号点一并处理后达标排放。建设单位为确保除尘设备的运行良好,应进行除尘设施的长效管理,经常检查除尘设施的完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减少因除尘设备故障产生的事故性粉尘排放。(3)无组织粉尘排放:原料堆场(大棚堆料场和大棚煤仓)是粉尘的一个产生点。项目石料堆放区(堆放于大棚堆料场)位于厂区西侧,堆场细分为多个堆场,堆料高约3-4米。项目燃煤对于厂区东侧的大棚煤仓。在卸料和铲料时,会有部分扬尘产生,为减少无组织粉尘产生和物料流失,堆场砌有1m高的护墙,进行洒水抑尘,加上堆场中的石料场粒径较大,其属间歇性排放,故其产生的影响不是很大。本项

15、目选用进口LB-2500沥青混凝土搅拌设备,正常运行排放情况下,根据华检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的监测报告(见下表),粉尘无组织排放项目上方向监测浓度为0.2630.383mg/m3,项目下风向监测浓度为0.4200.487mg/m3。监测期为项目正常工况。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的无组织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SO2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0.4mg/m3。为进一步降低粉尘带来的大气污染,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强化管理,可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配备环保设施,尽量将无组织源

16、转化为有组织源:建议将2号点主生产装置除尘系统的排气筒加高到15米,并1号点烟气引入2号点一并处理后达标排放。 建议建设单位制定严格操作规程,加强管理,健全文明生产制度并落实,尽可能减少粉尘事故和非正常工况下的无组织排放量; 从工艺着手,做好设备的密闭,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量,同时防治跑、冒、滴、漏,粉粒状物料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其露天堆放,以减少因物料露天堆放导致的无组织排放量; 汽车行驶产生的扬尘与汽车行驶的速度、载重量等因素有关,因此汽车在厂区要文明、慢速行使;路面洒水降尘。 加强绿化,改善厂区内环境。(4)沥青油烟沥青油烟是指石油沥青及沥青制品生产中排放的液态烃类有机颗粒物质和少量在常温下的

17、气态烃类物质,它是含多种化学物质的混合烟气,以烃类混合物为主要成分,其中含多环芳烃类物质尤多,以苯并a芘为代表的多环芳烃类物质是强致癌物。大气中多环芳烃类物质的存在,是引起呼吸道癌症上升的一个重要原因。纯苯并a芘为黄色针状晶体,熔点179,沸点310左右,能溶于苯,稍溶于醇,不溶于水,是石油沥青中的强致癌物,可引起皮肤癌症,在沥青油烟中,其通常附在直径在8.0um以下的颗粒上。本项目生产所需沥青先通过导热油炉加热,再由沥青泵送入搅拌缸中,沥青从输送到拌和全部在密闭管道和设施中进行;因此,生产过程主要是在出料敞开口处才会散发出沥青烟恶臭污染物。目前放料过程对沥青烟(苯并芘)气体未采取措施,属无组

18、织排放。参考工业生产中的有害物质手册第一卷(化学工业出版社,1987年12月出版)及有机化合物污染化学(清华大学出版社,1990年8月出版),每吨石油沥青在加热过程中产生苯并a芘气体约0.10g0.15g。本次环评取平均值0.125g,本项目沥青使用量为12600t/a,则投产后苯并a芘废气产生量约为1575g/a,生产时间为2400h,则苯并a芘的排放速率为0.66g/h。根据GB16297-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7条规定,新建污染源的无组织排放应从严控制,一般情况下不应有无组织排放存在。据此原则,本报告表建议该项目应对沥青油烟排放口进行局部密封,将沥青油烟经集气净化装置(吸附法)统一

19、收集、处理达标后经15米排气筒外排。(5)异味项目所用原料之一为石油沥青,它是石油气工厂热裂解石油气原料时得到的副产品,平时储存在密闭的储罐中,生产时使用导热油将其加热至150-180,然后用沥青泵送至搅拌站与砂石进行拌和,拌和好的成品温度约为150。根据沥青特性,当温度达到80左右时,便会挥发出异味,沥青在整个生产过程中虽然温度始终保持在150左右,但由于沥青从输送到拌和全部在密闭管道和设施中进行;因此,生产过程主要是在出料敞开口处才会散发出沥青烟恶臭污染物。根据同类型沥青混合料生产厂家的沥青臭气类比调查结果,在下风向厂界处臭气感到微弱臭味,在距厂界约80米处感觉不到臭味。2014年1月13

20、15日(监测期为项目正常工况)对上下风向厂界外2米处进行沥青烟和苯并芘的无组织监测:上风向厂界外2米处沥青烟浓度为0.1220.294mg/m3,下风向厂界外2米处沥青烟浓度为0.2150.297mg/m3;上下风向厂界外2m处,均为检出苯并芘。监测结果表明苯并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本项目位于姚桥新区金鸡关垃圾填埋场废气工业用地内,项目区下风向最近的居民点在下风向(西南方向)385m处,经整改后本项目使用活性炭吸附法对下料口的沥青烟气进行吸附处理后,生产设备将无明显的无组织排放存在。、废水项目运营期生产无需用水,用水主要为员工日常

21、生活用水,故项目区运营期废水排放主要为生活废水。根据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本项目运营期内工作人员按每人每天用水0.1m3标准计,项目预计工作人数达10人,分为3班,平均每班10人工作10小时,则用水量约为270m3/a(1.0 m3/d),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本项目废水产生量约为216m3/a(0.8 m3/d)。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等,其产生浓度计产生量见下表:表5 污水处理前后情况一览表污染物名称产生浓度产生量SS200mg/l 0.043t/aBOD580mg/l 0.017t/aCODcr200mg/l 0.043t/aNH3-N35mg/l 0

22、.008t/a该污水属于一般生活污水,生活区生活污水产生量小,目前项目生活污水通过旱厕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灌溉,清理物作为绿化用肥。环评建议修建小型沼气化粪池处理其生活污水。、噪声本项目运营期间噪声主要为厂区内各机械设备运行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声源强度在85-95dB(A)之间。各整体声源的平均噪声级见表19。表6 声源的平均噪声级 单位(dB(A))设备名称声级(dB(A))措施烘干筒95减震引风机90减震、隔声提升机85减震搅拌缸90减震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来自沥青搅拌区的烘干筒、拌合机等,对这些高噪声设备,首先在设备选型时,应考虑选择噪声值较低的环保型设备,其次对这些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在

23、设备安装及设备与管路连接处可采用减震垫或柔性接头等措施。项目均白天生产,故夜间对周围无影响。由监测报告中厂界噪声和敏感点监测结果看(见表11),可见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厂界噪声影响不大,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项目周围影响不大。环评建议严格控制搅拌机、提升机等噪声源,保证减震、消声、隔声措施稳定运行;进行厂区绿化,厂界种植乔灌结合的绿化带,进一步减轻噪声的影响。、固体废弃物本项目运营期间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滴漏沥青、筛分阶段产生的废石、拌和残碴和沥青油烟处理产生的废弃的活性碳。(1)废石项目生产原料为砂石,烘干后通过提升机进入振动筛

24、,筛分后合格的砂石进入搅拌缸内搅拌,筛选不合格(粒径过大)的废石料则不能进入生产线,根据类比调查,振动筛筛选出来的废石料产生量较少,约为3t/a。该部分固废用于铺设和修补项目区路面。(2)滴漏沥青、拌和残碴滴漏的沥青、拌和残碴属于在生产过程中泄漏的原材料和产品。对于滴漏沥青和拌和残碴,首先应加强生产管理水平,定期对沥青输送管道和储罐进行检查、维护,降低此类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其次对此类固体废物加以充分回收利用,指定专人在沥青滴漏处和拌和残碴泄漏处用专用的容器接装,将其回收利用。(3)废活性炭项目采用活性碳吸附处理含苯并a芘的沥青油烟,产生失效的活性碳物质,根据类比调查分析,废活性炭年产生量约为4

25、2t/a。由于活性炭吸附的苯并a芘为有毒、强致癌物质,对照国家危险固体废物名录,沥青油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失效活性碳属危险固体废物,其编号为HW11。故废活性炭应按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储存,最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或交回生产厂家进行处理。本项目存储过程中应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厂内应建有专门的废活性炭储存设施; 废活性炭必须先储存在容器内,容器上必须粘贴相应的标签; 危险废物外运前应进行检验,确保通相关单位预订接受的危险废物一致,并登记注册; 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需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及出库日期、接收废物单位名称; 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

26、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4)生活垃圾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年生产作业270天,按每人每天产生垃圾1kg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7t/a。生活垃圾应及时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对外随意排放,以最大限度的减少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5) 煤粉灰渣项目石料烘干系统中热源采用的煤粉燃烧器,煤粉灰主要是煤渣和没燃烧完的煤粉,煤粉灰有下烟道收集后,外售给雅安市金石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见附件)。(6)烟粉尘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枚粉燃烧器的烟气,收集的烟粉尘可返回生产工序重新利用不外排。小结:煤粉灰外售做建材;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废石用于铺

27、设和修补项目区路面,烟粉尘和滴漏沥青、拌和残碴,都及时返回生产工序不外排;吸附含苯并a芘的沥青油烟的废活性炭按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储存,最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或部门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目前,项目各项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5)、地下水根据2013年9月四川省地质工程集团公司雅安市鑫路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雅安市鑫路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租用雅安市雨城区金鸡关工业废渣场土地39亩,场地高程585m。根据评估区实地调查:评估区内为河谷平坝区,为雅安市雨城区金鸡关工业废渣厂。该区域上部覆盖15m的废渣以及第四系全新统残坡积冲洪积层堆积物,

28、主要为含砾粉质粘土,下伏基岩为白垩系中统灌口组粉砾质泥岩,岩性软、节理发育、工程力学性质较好;评估区东北区有姚家沟流过,地下水类型主要为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和基岩裂隙水,补给来源主要为大气降水,总体上,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良好;区域改造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一般。综上所述,评估区域处于河谷平坝区,地形平坦,地层岩性,地址构造较简单,地震基本烈度为VII度,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地下水对工程建设影响较大,水文地址条件良好。人类工程活动一般,对评估区地质环境的影响较小,地质环境复杂程度属简单。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表7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保护目标方位距离(相对)高差环境要

29、素姚家沟W500m50地表水环境项目厂界-环境空气、噪声蒙子村农户22户NE300m800 m30m环境空气、噪声汉碑村农户30户W400m1000 m50m环境空气、噪声地下水-地下水环境3、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施工期影响由于项目已建成,随着施工期结束,施工期主要污染问题已结束,无遗留的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和污染问题。、营运期环境影响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粉尘和燃煤烟气粉尘主要来源于烘干筒。骨料烘干、沥青加热阶段均以燃煤为燃烧介质,故在燃烧时会产生燃煤烟气。项目LB-2500沥青混凝土搅拌设备整体生产装置为密闭系统,设有抽风系统,生产过程中提升机提升阶段、振动筛筛分阶段、烘干

30、筒烘干阶段的烟粉尘经抽风系统收集,再经引风机引入旋风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除尘效率可达98.5,由7.5米高排气筒排放。沥青导热油加热炉产生的燃煤烟气由设备中配置的多管除尘装置处理排放,除尘效率70,由9米高排气筒排放由于两个排气筒高度均未达到15米,故排放标准值严格50%执行,按此标准,骨料烘干用煤粉燃烧器加热后烟气由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沥青导热油加热炉烟尘未达标排放,本环评建议厂方将沥青加热阶段的燃煤废气导入主除尘系统中一并处理,并将排气筒加高到15米后达标排放。经整改处理后烟(粉)尘、SO2排放浓度达到工业炉窑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加热炉标准。2)沥青油烟

31、中苯并芘本项目沥青烟苯并芘产生速率为0.66g/h,该项目设计中未对含苯并芘的沥青油烟采取治理措施,属无组织排放。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第7条规定,该项目应配套沥青油烟集气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的沥青油烟经15米排气筒外排。环评建议增加活性炭吸附装置去除沥青烟中的苯并芘,净化处理率达达到99.5以上。经整改后沥青烟中的苯并芘的排放浓度为0.0610-3mg/m3,排放量为0.003310-3kg/h (7.92g/a),排放浓度和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二的2级标准(0.0510-3kg/h 、0.310-3mg/m3)。3)异味沥青混凝土生产过程中会向四

32、周散发引起人民嗅觉不愉快的恶臭污染物-沥青烟。项目对上下风向厂界外2米处进行沥青烟和苯并芘的无组织监测:上下风向厂界外2米处沥青烟浓度为0.1220.297mg/m3;上下风向厂界外2m处,均为检出苯并芘。监测结果表明苯并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本项目位于姚桥新区金鸡关垃圾填埋场废气工业用地内,项目区下风向最近的居民点在下风向(西南方向)385m处,经整改后本项目使用活性炭吸附法对下料口的沥青烟气进行吸附处理后,生产设备将无明显的无组织排放存在。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该项目的废水主要来源于职工的生活废水,采用沼气化粪池处理后作绿化。对

33、声环影响分析:项目营运后,应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声源设备,并对设备声源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减轻对内、外环境的影响;加强厂内管理,减轻生活噪声对内、外环境的影响。采取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场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级标准。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分析:本项目运营期间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滴漏沥青、筛分阶段产生的废石、拌和残碴和沥青油烟处理产生的废弃的活性碳。1)废石振动筛筛选出来的废石料产生量较少,约为3t/a。该部分固废用于铺设和修补项目区路面。2)滴漏沥青、拌和残碴滴漏沥青及拌和残渣年产生量参照同类企业类比,约为2t/a。滴漏的

34、沥青、拌和残碴属于在生产过程中泄漏的原材料和产品。对于滴漏沥青和拌和残碴,首先应加强生产管理水平,定期对沥青输送管道和储罐进行检查、维护,降低此类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其次对此类固体废物加以充分回收利用,指定专人在沥青滴漏处和拌和残碴泄漏处用专用的容器接装,将其回收利用。3)废活性炭项目采用活性碳吸附处理含苯并a芘的沥青油烟,产生失效的活性碳物质,根据类比调查分析,废活性炭年产生量约为42t/a。由于活性炭吸附的苯并a芘为有毒、强致癌物质,对照国家危险固体废物名录,沥青油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失效活性碳属危险固体废物,其编号为HW11。故废活性炭应按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储存,最后交由有资质

35、的单位或部门进行处理。4)生活垃圾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4t/a。生活垃圾应及时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对外随意排放,以最大限度的减少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5)煤粉灰石料烘干系统中煤粉燃烧器产生的煤粉灰,外售给雅安市金石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见附件)。6)烟粉尘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烟粉尘返回生产不外排。4、对涉及法定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应单独介绍对环境敏感区的主要环境影响和预测评价结果本项目不涉及法定环境敏感区。5、按不同环境要素介绍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标准、达标情况及效果,生态保护措施及效果表8 环保治理措施及投资估算一览表项目现有环保措施环评建议新增环保措施费用(万元

36、)大气污染加热导热油烟气陶瓷多管除尘器将其燃煤烟气引入主除尘系统处理10筛分、烘干、计量产生的烟粉尘旋风布袋除尘器除尘系统的排气筒加高到15米产品下料口沥青烟气无活性炭吸附剂,由 15米高排气筒排放20噪声安装消音器、吸声材料、减震垫等;项目均白天生产,故夜间对周围无影响-5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列入营运成本废石用于项目区路面铺设和修补-滴漏沥青、拌和残碴收集后返回生产工序重新利用不外排-收集后的粉尘-煤粉灰外售-废活性炭-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或部门处理水污染生活污水旱厕处理后污水用于绿化灌溉,清理物用作绿肥新建沼气化粪池3地下水生产设置区为重点污染防治区,做好防雨、防渗、防腐措

37、施,使重点污染防治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项目办公区、绿化区域、部分公用工程区(堆料场等)等属非污染区,可采取非铺砌地坪或普通混凝土地坪,不设置专门防渗层生产设置区为重点污染防治区,做好防雨、防渗、防腐措施,使重点污染防治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20绿化种植花草树木等5环评建议新增环保措施投资63万元占总投资2.03%6、建设项目防护距离内的搬迁所涉及的单位、居民情况及相关措施本项目不涉及搬迁安置情况。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为雅安市鑫路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沥青混凝土生产项目,根据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设置沥青混凝土拌合场的复函(雅住建

38、函2014723号)文件要求:该拌合站已建成,主要为灾后重建使用,而设置的临时性沥青混凝土拌合场,设置时间为两年(不再延期),到期后拌合站须自行拆除,并恢复原貌。按以上要求,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生产工艺成熟,拟采用的生产管理及生产工艺满足清洁生产要求;污染防治措施可行;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整改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并确保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则从环保角度本项目在雅安市姚桥新区蒙子村原金鸡关工业垃圾填埋场临时建设可行。六、联系方式建设单位:雅安市鑫路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地址:雅安市姚桥新区管委会蒙子村 联系人:李健 电话:13908169912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8号 电话:028-85530375传真:028-85530375 电子邮件:zhanghua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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