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管道铺设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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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谭家岭东路(城东路东环路)段天然气管道铺设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目 录一、本合同协议书二、本合同专用条款三、本合同通用条款四、中标通知书五、招标文件及其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代理资料)六、工程质量保修书七、廉政合同八、安全生产协议九、施工附加合同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余姚市城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绍兴市绿能管道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谭家岭东路(城东路东环路)段天然气管道铺设工

2、程 工程地点:余姚市谭家岭东路工程内容:天然气管道安装工程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余发改基 年 号资金来源: 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天然气管道安装工程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50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并经特种设备检测单位检测合格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陆拾叁万肆仟捌佰伍拾玖 元整(人民币)¥: 634859元 六、履约担保中标的投标单位应按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10%,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工期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3%,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

3、2%。中标单位应使用银行汇票、电汇或实时清算的转账支票形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三方共同核定违约责任后,将剩余部分无息退还。七、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通知书5、招标文件及其其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代理资料)6、工程质量保修书7、廉政合同8、安全生产协议9、施工附加合同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八、本协议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五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九、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十、

4、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一、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金额、双方签字盖章并公证后生效。发 包 方:(公章) 承 包 人:(公章)住所:余姚市新西门路219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总 经 理: 委托代理人: 电 话:总工程师: 传 真: 开户银行:工程部经理: 账号: 邮政编码: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合同文件组成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通知书;5、招标文件及其其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代理

5、资料);6、工程质量保修书;7、廉政合同;8、安全生产协议;9、施工附加合同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现行的施工以及验收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及验收。 4. 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开工前及时提供施工图4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保密不得将图纸擅自任意外流。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 二、双方一般权

6、利和义务5、工程师5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负责本工程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图纸以外增减的或按规定须按实计算的工程量需经发包人派驻工程师或授权的工地代表共同签证后有效);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人立即从工程中撤换其提供的、在工程师看来行为不轨或在履行其职权时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人员或认为其留在现场不适宜的人员,这种人员一旦撤换,无工程师的批准不得重新现场工作,任何被如此撤换的人员应从速予以替换。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对工程开工令和停工令;对施工进度的更改或对工程给予延续;对设计的变更;无权解除合同中承包人的义务;设计图纸外增加工程量的最终

7、审核权;其他涉及工程费用追加的事项。 以上职权具体以施工监理合同为准。5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职权: 负责对本工程的施工、监理的检查、监督和协调,会同项目负责人共同签证图纸以外增减的或按规定须按实计算的工程量。 5. 3项目负责人姓名: 吕志成 职务: 项目经理 6. 发包人工作6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开工前七天完成。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发包人配合承包人在开工前七天完成,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开工前七天提供场地,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8、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开工前七天提供上述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性。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名称及完成时间: 在承包人施工前叁天内完成,申请批准手续。 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开工前三天,进行现场交验。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前三天。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在施工中实际发生时协调处理,承担有关费用。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需要时双方另行商定。 6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接电、接水(费用已包括在报价内)。 7. 承包人工作7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需由

9、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开工前完成。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签订合同后七日内提供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每月28日提交本月进度表及下月进度计划。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均由承包人承担。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向发包人提供必须的办公场地。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达到规定的文明施工要求和标准。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工程未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承担。 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10、: 开工前完成。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8. 进度计划8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七日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总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七个工作日。 8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 9.工期延误9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及业主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重大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不可抗力。业主前期政策处理或房屋拆迁阻力而影响施工进度。四、质量与验收10.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01双方约

11、定中间验收部位: 11.工程试车111试车费用的承担: 由于设计原因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费用;因承包人施工原因达不到到验收要求的,由承包人承担费用。 五、安全施工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五条中20、21、22条执行。六、合同价款与支付12.合同价款及调整121本合同价款按 工程量清单(GB50500-2008)填报综合单价 方式确定,详见结算办法.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价格可以调整: 1、设计变更(需经发包人同意);2、技术联系单(需经发包人同意)。 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

12、本和酬金的约定: / 12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见本合同专用条款4546条补充条款。 13. 工程预付款13.1本工程预付款支付的额度: / 13.2发包人不按规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应承担的责任为: / 14. 工程量确认14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每月25日。 15.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15.1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开工前柒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扣除甲供材料)作为工程预付款;完工、试压合格(中压出具监检报告)并上报测量资料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5%(扣除甲供材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报送结算文件,竣工资料符合城建档案

13、馆存档要求,待结算经审计结算后,累计付至审定价款的95%;余款即总审定价款的5%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二年后柒天内付清。上述工程款的支付应由监理人、发包人审批后办理。 15.2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应承担的责任:延期超过三十天及以上时,支付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基准利率)。 七、材料设备供应1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16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无 16. 2发包人未按照条款约定的材料及设备的规格、数量、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供应材料设备,所应承担的责任是: 无 17.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17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所有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所有材料或设备在购买即使用前都须经发包人

14、或发包人委托的机构同意并验收。 17. 2特殊要求:PE管材、设备等在采购前10天必须以书面形式报业主,经业主确定规格、品牌后方可采购并实施(暂定价材料及设备还要由业主确定价格)。 17. 3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担返工损失和工期、质量的违约责任。八、设计变更181当本工程设计需要变更时,由承包人、业主、监理方联合签发工程变更洽商单。结构变更或其他重要部分变更应由设计单位出设计变更联系单,并经业主认可。18. 2 新增工程及变更费用按招标文件结算办法进行结算。九、竣工验收与结算19. 竣工结算(1)发包人代表应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日内组织验收.本工程验收达到约定条件后,承包人应在60日内提供

15、工程结算报告。发包人在收到完整的结算报告后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审核。(2)工程结算办法:按合同29款工程结算办法进行结算。 十、保修(1)本工程保修期限按国家规定为:按现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保修金按总审定价款的5%,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二年后付清.(2)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内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承包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十一、违约、索赔和争议20. 违约20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违约应承

16、担的违约责任: /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 20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支付合同价的万分之三/天,以日累计。(详见通用条款范本第14.2款)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须支付质量违约金。(详见通用条款范本第15.1款) 双方约定的承包有其他违约责任: / 23. 争议23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请 约定的仲裁委员会 调解;采取第 二 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 约定的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 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其它24.工程分包241本工程发包

17、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 分包施工单位为: / 25. 不可抗力25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本合同的通用条款第39.3条执行。26. 保险26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发包人投保内容: 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承包人投保内容: 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 27.担保27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合同价款的5% 作为本合同附件。工

18、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发包人同意归还承包方。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 28.合同份数28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正本贰份,副本肆份。 29. 工程结算条款29.1原有项目结算办法:工程量按招标统一口径、施工图、设计变更单、施工技术联系单、发包人签证、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用手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其中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附录D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中“040101001挖一般土方” “040101002挖沟槽土方” “040101003挖基坑土方”及“040102002挖沟槽石方”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调整为按

19、“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土石方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中的计算规则等规定计算;综合单价按中标价,如单项工程量发生变化,凡合价金额占投标总价2%以上(不含2%)的项目,如数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单项工程量15%的(不含15%),其增减超过15%以上部分工程量相应综合单价应重新组价并经发包人审核签证确认,组价原则同新增加项目结算办法(牵引价格直接按市场价重新组价)。29.2新增加项目及变更的结算办法:工程量计算按29.1-执行;定额套用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无市政定额的可套用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材料价格按中标人投标时的价格并结合工程实施期

20、间的市场价经发包人认可后确定,无价材料由业主结合市场行情签证确认;定额人工单价根据甬发改投资【2009】368号文件,人工市场信息价一类人工按50元/工日、二类人工按54元/工日、三类人工按62元/工日计算,调差部分仅计税金;工程机械费结算按执行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费实施动态管理的通知(甬建价20077号)文件,按施工期间机械价格指数的平均值执行;综合费用率按浙江省建设工程取费定额(2003版)三类市政燃气中间值执行,施工组织措施费按第14.3条规定执行,规费费率为3.3%,规费费率为0.14%,税金费率为3.513%;总价下浮5%,(但规费、税金及人工补差不下浮 )。(变更指材料品牌变更及

21、施工方式变更等)29.3由于新增项目、变更或增减工程量造成工程造价发生变化时(设备及材料价格调差除外)施工组织措施费结算办法:a、如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合计调整比例为10%范围内(含10%),则施工组织措施费按投标文件中报价结算;b、如超过10%,则施工组织措施费增减按同比例调整,计算公式为:施工组织措施费=结算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合计投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合计(110%) 投标施工组织措施费合计。29.4本工程招标时人工费已进行补差,除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在结算时可调价外,人工、机械及材料均不作调整。29.5、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本工程施工期间每月到岗率不得低于22天,每天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以

22、发包人委托的监理人考勤为准,若每缺一天,处违约金每人每天500元,工作时间不足,按比例计算,并每月底结算,费用在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项目负责人月到岗率不足规定时间的75%时,发包人有权清退该承包单位,并由承包单位负责相应的损失。29.6、项目负责人、施工员等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置要求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实际施工时应符合相关的规定(甬建发2009269号文件),否则由此引起的开工延误的责任由中标方承担。29.7、承包人自行配备发电机组,费用在报价中自行考虑,结算时不补,且停电因素不作为工期顺延的理由。29.8、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发包人前期政策处理而影响施工进

23、度,工期经发包人认可并签证后相应顺延,但不得向发包人提出经济索赔。29.9、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具的工程变更单及材料价格签证单,其费用增减应经监理单位专业的工程师审核,报建设单位确认。29.10、工程结算审核时,其核减率超过5%以上部分的追加审计费用及核增工程价款的追加审计费用(追加审计费率为5%),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后交造价咨询服务单位。29.11、工程单次变更增加造价占合同价5%(或10万元以上);工程变更累计增加造价50万元以上,应按余政发200552号文件的规定提前办理“工程变更签证单”手续。29.12、依据国家施工标准、规范、规程、规定而产生的且按规定应由承包人承担

24、有关工程的检测费和力学试验费均由承包人承担。29.13、本项目的保险险种包括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和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已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以险养险范围。投标方在中标后,向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办理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险的投保手续,代办被保险人为建设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手续,不得向其他任何保险机构投保上述两类保险业务,费率按余农保20091号文执行。(第三者责任险已有业主缴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竣工决算时按实扣除)29.14、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

25、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29.15、工程造价的结算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第三部分、通用条款本工程的“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的示范本的通用条款。第四部分、中标通知书(附后)第五部分、招标文件及其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代理资料)第六部分、工 程 质 量 保

26、修 书发包人(全称):余姚市城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绍兴市绿能管道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为保证谭家岭东路(城东路东环路)段天然气管道铺设工程(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等。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谭家岭东路(城东路东环路)段天然气管道铺设工程 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

27、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土建工程为 /年;2、其他约定: 管道工程为贰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结算价的5%,本工

28、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结算价的 5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二年后付清。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总经理: 法定代表人: 总工程师: 委托代理人: 工程部经理: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七部分 廉 政 合 同项目名称: 谭家岭东路(城东路东环路)段天然气管道铺设工程项目地址: 余姚市谭家岭东路发包单位名称(以下称甲方): 余姚市城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承包单位名称(以下称

29、乙方):绍兴市绿能管道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为加强本市政府采购及其招投标市场的廉政建设,规范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和市场经营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本项目发包承包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勘测设计合同、采购合同、代理合同等)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者外)

30、,双方人员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就费用、材料供应、工程量变动、验收、质量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政府采购及其招投标市场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本合同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项目的工作人员,在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准在乙方报销

31、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不准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及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承包本项目有关的设备材料供应、项目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五)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和服务等。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及其招投标市场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

32、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二)不准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双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健身、娱乐和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为甲方单位和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和装修住房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

33、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建议余姚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乙方相应处罚。 (三)乙方如将部分辅助项目分包,乙方有责任向分包单位交代本合同的具体内容,并严格执行本合同之规定,分包单位如有违反上述责任行为的,乙方将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余姚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监察局和市检察院负责监督。市以上重点工程的日常监督单位为余姚市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他合同的日常监督单位为各专业招标办。同时,甲方的监察部门和主管单位对

34、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 本合同作为谭家岭东路(城东路东环路)段天然气管道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七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完成验收合格时止。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监督单位一份,送招标代理机构一份,送余姚政府采购一份备案。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总 经 理: 法定代表人:总 工 程 师: 地 址:工程部 经理: 电 话: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监督单位(盖章):年 月 日第八部分 安全生产协议天然气安装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编号:立约单位:余姚市城市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

35、方) 绍兴市绿能管道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将天然气安装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天然气安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一、 承包工程项目工程项目名称:谭家岭东路(城东路东环路)段天然气管道铺设工程工程地址:余姚市谭家岭东路承包范围:天然气管道安装1、 承包方式: 全包二、 工程项目期限:三、 协议内容: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分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

36、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腰认真勘察现场:(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要求;(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

37、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胡东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规定。甲乙双方经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时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

38、、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10、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放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单位负责承担。11、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12、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13、甲乙双方的施工中,应注意地管线及高低城市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14、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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