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导则.doc

上传人:文库蛋蛋多 文档编号:2700245 上传时间:2023-02-23 格式:DOC 页数:29 大小:12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导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9页
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导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9页
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导则.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9页
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导则.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9页
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导则.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导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导则.doc(2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导则一、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科学发展,规范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内容、方法和成果要求,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技术指导,特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 本导则所称国家森林城市是指生态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达到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并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授牌的城市。 第三条 国家森林城市规划范围为市域面积,包括城市所辖的市区县(旗)行政范围,城市建成区及其近郊区为重点规划区。 第四条 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规划期一般为10年,可23期进行建设。国家森林城市的创建期(指主要指标达到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的过程),一般不考虑在总体规划建设期内。 第五

2、条 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任务是在对城市自然、社会和经济条件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实行城乡生态统筹规划、一体化建设,大力发展城市森林生态体系、森林生态文化体系和城市森林支撑体系,“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建设城市与自然生态系统融合、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城市。第六条 编制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坚持以下基本原则:1、系统构建原则。按照森林生态系统内在规律和近自然林业理论,确定造林模式、树种配置、管护措施等,做到造林树种本地化,林分结构层次化,避免园林式整体划一和过度修剪。2、以林为主原则。充分发挥森林在城市生态、环保、景观、游憩等方面的综合功能,通过植树造林,增加森林

3、面积,做到林水相依、林路相依、林居相依、林村相依、林城相依。3、城乡统筹原则。把城乡生态建设放在一起统筹考虑,同等对待,做到生态建设规划的一体化、投资一体化、管理体制一体化。4、勤俭节约原则。坚持节水、节力、节财,原则上不搞大树、名贵树移栽,不搞运动式推进,不搞超财力投入,实现创建效益最大化。5、突出特色原则。根据区域自然地理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和风俗习惯等特点,建设具有区域自然和文化特色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建设和发展具有特色模式的国家森林城市。第七条 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林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旅游规划等相协调。二、规划基本要求第八

4、条 规划编制应根据森林学理论、生态学理论、近自然林业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美学理论、生态经济学理论进行编写,并充分吸纳最前沿的理论研究成果。第九条 规划程序1、准备:起草编制工作方案,确定技术路线,收集基础资料和开展补充调查。2、编制:整理分析基础资料,确定森林城市发展定位、目标、建设总体布局、主要工程措施及投资等,完成总体规划的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过程。3、公众参与:广泛征求当地政府、主管部门、专家及公众等相关利益方的意见,修改完善总体规划,形成送审稿。4、送审:申报城市的总体规划评审由国家林业局组织专家组到现场考察和评审,并对总体规划提出审查修改意见。申报城市应根据专家意见组织对总体规划进行修

5、改和完善。5、报批。总体规划最终稿报国家林业局审查备案。第十条 规划深度。要求能对一定时期内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定位、发展目标、规模、空间布局、主要建设指标以及相应工程建设内容、投资等进行综合部署,并能满足指导国家森林城市建设阶段性或年度实施方案的需要。第十一条 规划编制可采取指标分析法、SWOT分析法、GAF分析法和专家评价法等方法对森林城市建设现状进行分析评价。l、指标分析法:根据资源环境及其建设状况、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找出优势和不足。2、SWOT分析法:即态势分析,就是将与森林城市建设密切相关的各种主要内部优势、劣势和外部的机遇、挑战等,通过调查列举的方式,分别进

6、行详细分析,从中得出一系列对规划具有指导性的结论。3、GAP分析法:GAP分析全称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地理学方法,采用遥感和GIS技术与传统调查技术结合,对区域森林、绿地、主要生态廊道状况与建设状况、土地管理权属进行叠加分析,显示和统计具有重要建设、提升、优化价值区域,确立森林城市建设中的“空白”和优先建设区域。4、专家评价法:选择森林生态学、城市生态学、景观生态学等方面的专家,对森林城市建设评价体系进行预测,以打分等方式做出定量评价,将各专家的打分进行统计分析,得出指标最终权重值和预测值。三、调查与分析评价第十二条 基础资料是开展总体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包括规划范围的区域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建

7、设现状、生态需求、经营管理等。规划编制单位应根据规划编制的实际需要,提出基础资料和数据清单,并向有关单位获取准确、可靠并反映现状的基第十三条 对欠缺的基础资料和数据,规划编制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相关引、充调查,以满足规划编制工作的需要。第十四条 依据基础资料,评价规划区森林资源、城市绿地资源、湿地及水资源、生物多样性及保护状态、城市生态环境现状、森林城市建设现状和发展潜力等。第十五条 根据基础资料评价结果,结合城乡发展需要,进行森林城市建设的需求分析和必要性分析,分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维护城市生态安全,建设宜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区域示范等方面的作用。四、建设目标与总

8、体布局第十六条 依据当地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建设基础和发展潜力确定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特点、定位、发展方向和建设模式。第十七条 以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评价指标为基础,结合能反映本地区特色的指标,构建森林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并把未达到指标及特色指标作为重点建设目标。第十八条 根据指标体系中的主要建设指标进行量化、综合、归并,从森林生态体系、文化体系、支撑体系以及综合效果等方面,确定规划期内的总体目标。依据不同阶段的实施重点内容和考核内容,对总目标进行分解量化,确定为分期目标。第十九条 根据规划区域的地形地貌、气候特征、森林分布和功能定位等因素进行整体的规划布局,并分区确定建设方向和重点工程。根据河流

9、水系、道路交通、城市发展格局等,按照景观生态学原理,确定重点区域、生态廊道和生态节点。五、建设内容第二十条 森林城市支撑体系建设指森林生态体系建设、森林文化体系建设和森林产业体系建设。包括城镇村森林生态系统建设、生态廊道建设、重点生态区森林生态系统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森林生态经济发展等内容。1、城镇村森林生态系统建设:包括城市规划区的各种绿地建设和城郊区环城林带、城郊公园和风景区绿化、县(区、旗)城镇绿化和各类园区绿化及村庄(屯)绿化。2、生态廊道建设:包括对规划区域所有国道、省道、铁路、高速公路、城乡道路等宜绿化地段进行造林绿化,河(江、湖泊)岸两侧绿化和江、河、湖、海滩地绿化以及平

10、原农区的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3、重点生态区的森林生态系统建设:重点考虑规划区域内的江河源头、干流、主要支流两侧、沙化地区、水土流失严重区、库湖周围、县级以上城市周边、海岸前沿、高山和山地陡坡等生态环境脆弱区和重要区域。4、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重点考虑规划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生态功能区等区域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建设。5、森林生态经济发展:以有关的森林生态产业为基础,优化经济林和特色产业基地布局,同时,通过森林生态文化的挖掘,带动森林生态旅游业的发展。第二十一条 森林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包括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化保护与传播、生态文化产业发展和生态文明社区建设与示范等内

11、容。 1、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森林文化活动所要依托的场地、场馆、场所等硬件支撑和物质载体建设。2、生态文化保护与传播:主墅是指森林城市建设的各种公益广告、环境标示、科普标示、公益活动以及文化节事等建设。3、生态文化产业发展:依托森林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森林旅游、湿地旅游、文化场馆游等项目的规划建设。4、生态文明社区建设与示范:主要是指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开展森林生态示范乡镇、绿色示范村庄、低碳生态社区、花园式单位等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第二十二条 城市森林支撑体系建设。包括森林城市建设中有关苗木培育、森林管护、有害生物防控、森林防火和科研监测等方面内容。第二十三条 城市森林生态系

12、统典型设计。要根据立地类型和相关营造林技术标准(规程)规划林种;同时,按照景观设计近自然、树种选择近自然、管理方式近自然三个“近自然”原则进行群落配置。六、投资估算及效益评价第二十四条 投资估算包括估算依据、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等内容。投资估算应按总投资、项目投资、工程类别投资、分期投资等分别进行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应根据工程性质考虑国家、地方投入、社会筹资及自筹等渠道。第二十五条 效益评价应包括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评价等内容。七、规划成果要求第二十六条 组织保障。当地政府应该加大对创森工作的领导,完善国家森林城市规划实施的组织管理机构,同时,加强部门协助和分工。第二十七条 制度保障。当地

13、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政策,落实森林城市建设的造林及绿化用地指标,同时实行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全民义务植树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建立督查督办制度,完善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制度。第二十八条 资金保障。当地政府号退出生态建设所占财政的比重,纳入财政预算,来保证对创建森林城市的资金投入,同时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第二十九条 科技保障。应在森林城市的建设过程中加大先进适用技术应用力度、加强相关关键性技术研究,同时,加大对相关工程的技术咨询和科学决策八、规划成果要求第三十条 总体规划文件应包括总体规划文本、规划附表、规划附图、规划附件四部分组成。规划文本规格为A4或者A3格式。除以下原则要求外,鼓励规划单位根据具体

14、情况对内容进行调整,并鼓励规划单位以此为基础增加创新性内容。1、规划文本应该包括项目背景及意义、建设条件与分析、规划总体思路与建设布局、森林生态体系建设、城市森林建设支撑体系建设、森林生态系统建设典型设计、投资估算和效益评价、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九个主要章节。2、规划附表应包括各类现状统计表、投资估算表等各类统计表。3、规划附图应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森林资源现状图、总体布局图、各类建设工程布局图、主要工程的节点意向图等。4、规划附件应包括评审意见、有关文件、证明等。ICSB L Y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LY/T LY/T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Indicators system for eva

15、luating national forest city(草案)2009-10-04发布 2010-10-0l实施国 家 林 业 局 发 布LY/T 1687-2007前 言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公室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公室、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研究所、国家林业局城市林业研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红、叶智、王成、马大轶、贾宝全、邱尔发。本标准首次发布。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所要求的综合指标、覆盖率、森林生态网络、森林健康、公共休闲、生态文化、乡村绿化等指标。本标准适用于对我国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目的城市的考核评价。2 术语和

16、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 森林城市 forest city 是指城市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市域范围内形成城乡一体、稳定健康的森林生态系统,各项建设达到以下指标并经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授牌的城市。2.2 城市森林 urban forest 是指在城市及其周边地区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主,促进人与自然协调,满足社会发展需求,由以树木为主体的植被及其所在的环境所构成的森林生态系统,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2.3 乡土树种 native tree species指本地区有天然分布的树种。根据城市绿化的特点,对于一些引种期长、生长良好、已经经过本地区极端温度等环境条件考验,没有入侵

17、性,达到引种成功标准的树种,也可以作为乡土树种使用。2.4 近自然森林 close to nature forest是指城市森林的营造、养护管理方式同潜在的天然森林植被的自然关系接近,形成种类组成和群落结构接近顶级群落的人工林。2.5 城市森林生态网络 forest network是指市域范围内的郊区各类森林斑块和城区各类森林绿岛,通过道路、水系、农田等森林廊道连接起来,形成片、带、网结合的一体化城市森林生态系统。2.6 生态文化 ecological culture是自人类诞生以来,不同人类种族、民族、族群适应和利用地球上多样性的生态环境之生存模式的总和。人类适应和维护不同的生态环境而在生存

18、和发展中积累下来的一切物质和精神财富,都属于生态文化的范畴。3 总则3.1 规划编制与落实3.1.1 编制了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通过人大审议、颁布实施。3.1.2 城市森林建设按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严格实施2年,能按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并有相应的检查考核制度。3.2 政策法规与执法3.2.1 国家和地方有关林业、绿化的方针、政策、法规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相关法规和管理制度配套齐全。3.2.2 执法严格有效,无严重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森林和树木事件,近三年没有发生破坏绿化成果案件。3.3 政府组织与资金保障3.3.1 政府高度重视、大力开展城市森林建设,创建工作指导思想明确,组织机构健全,政

19、策措施有力。3.3.2 把城市森林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其建设资金和日常管护费用有保障并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3.4 科技支撑与示范作用3.4.1 城市森林建设有长期稳固的科技支撑,制订了包括森林营造、管护、更新等技术手册。3.4.2 在城市森林建设中,创造出富有特色的建设模式和成功经验,对全国有示范、推动作用。3.5 档案管理3.5.1 城市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完整、规范。3.5.2 城市森林相关技术图件齐备,实现信息化管理。4 指标体系4.1 综合指标4.1.1 采取近自然状态的路径选择。按照森林生态系统的内在规律建设城市森林、树种选择、管护方式等各个环节都要近门然,以乡土树种为主,

20、通过乔、灌、藤、草等植物合理配置,营造各种类型的森林和以树水为主体的绿地,形成以近自然森林为主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4.1.2坚持城乡一体的发展统筹。城市森林建设必须坚持城乡统筹考虑,把郊区农田生态系统,新农村建设中生态环境建设纳入城市森林建设之中,强调规划、投资、管理的城乡一体。4.1.3形成林水相依、林城相依、林路相依、林村相依、林村相依、林居相依的空间体系布局。城市森林与水、路、城、村、居的建设紧密结合。4.1.4 具有浓郁鲜明的地方特色。森林城市建设要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气候地理特点和文化历史传承出发,自然与人文相结合,历史文化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相交融。4.1.5 按照城市安全、防灾

21、、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城市周边、城市组团之间、城市功能分区和过渡区建有绿化隔离林带,树种选择和配置合理,缓解城市热岛、净化污染效应等效果显著。4.1.6 江、河、湖等城市水系网络的连通度高,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完好,功能完善,水源涵养作用得到有效发挥,近5年来水质不断改善。4.1.7实行开放互动的管理模式。森林城市中的森林公园、城市公园和绿地,要免费或者定期免费向市民开放,使城市居民能够最大限度地享受森林对身心的愉悦和陶冶。4.1.8 注重节水、节力、节财的效益控制。城市森林建设要提倡推广节水、节力、节财技术措施和管理控制手段,节约建设管护成本,使城市森林建设更加符合森林生态系统的内

22、在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4.1.9 城市森林覆盖率南方城市达到35%以上,北方城市达到25以上。天然水面(湿地)面积超过市域面积20%以上的城市,其森林湿地覆盖率应达到40%以上。(国家文明城市,城市森林覆盖率以我们这个标准为上限)4.1.10 城市郊区森林覆盖率因立地条件而异山区应达到60以上,丘陵区应达到40以上,平原区应达到20以上。4.1.11 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应该85。(国家园林城市中为公众对城市生态环境的满意度85;生态市标准中为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90%)4.2 城近郊区绿化4.2.1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地率达到33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平

23、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园绿地达到5平方米以上。4.2.2 建成区内建有多处以各类公园为主的休闲绿地,并大力推进城区组团状、带状森林建设,使多数市民出门500米有休闲森林绿地。4.2.3 城近郊建有面积20公顷以上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郊野公同等大型生态旅游休闲场所5处以上,分布均匀,基本满足本市居民日常休闲游憩需求。4.2.4 大力开展阳台绿化美化,积极推进立交桥、墙面、屋顶等立体绿化,取得良好效果。4.2.5 注重提高城市树冠覆盖率,东部城市郊区居住区35,城市居住区25,市中心商业区15(西北干旱、半干旱地区城市的郊区居住区 35,城市居住区18,市中心商业区9)。城市新区或住宅小区绿

24、化建设应该注重乔灌木比例,其栽植面积不低于绿地面积的60。4.2.6 推进城市绿荫停车场建设,近2年新建停车场的树冠覆盖率应达30以上。(美国)4.3 乡村绿化4.3.1 保护居民点具有传统文化的林木和林地,并按照村庄所处的山地、丘岗、平原等不同地带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模式开展乡村绿化。4.3.2 尊重乡风民俗,选择经济价值高、景观效果好、地方特色鲜明的树种,对乡村周围及乡村庭院、道路、水岸和游憩场所进行绿化,充分体现地方乡村特色。4.3.3 乡镇所在地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一般乡村达25以上。(绿化模范城市)4.3.4 近5年来乡村绿化投入逐年增加。4.3.5 郊区观光、采摘、休闲等多种形

25、式的乡村旅游和林木种苗、花卉等特色生态产业健康发展。4.4 森林生态网络4.4.1 重点生态区之间建有贯通性的城市森林生态廊道。骨干河流、道路的沿线建设一定宽度的近自然森林景观绿带。4.4.2 江、河、湖、海等水体沿岸注重自然生态保护,水岸绿化率达80以上。在不影响行洪安全的前提下,采用近自然的水岸绿化模式,形成城市特有的风光带。4.4.3公路、铁路等道路绿化注重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的结合与协调,绿化率达80以上,形成绿色景观通道。4.4.4 城市郊区农田林网建设按照国家要求达标。4.5 森林健康4.5.1 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保护区及重要的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得到合理保育。受保护地区占国土

26、面积的17以上。(生态城市) 4.5.2 城市森林树种丰富,植物以乡土树种为土乡土树种数量占城市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80以上。(国家园林生态城市中为:木地植物指数0.7,算法为城市建成区内全部植物物种中本地物种所占比例)4.5.3 城郊森林的自然度应不低于0.5。(这个指标主要针对郊区山地森林,国家森林资源清查有这项指标的数据,也是反映近自然森林理念的指标。)4.5.4 植物选择与配置注意鸟类等野生动物栖息环境的营造。4.5.5 注重绿地土壤环境改善与保护,城市绿地和各类露土地表覆盖措施到位,绿地地表不露土。 4.5.6 全市绿化苗圃地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2以上,并建有1处以上优良乡土绿化树种培

27、育基地。4.5.7 科学栽植、管护树木。严格控制大树移植。4.6 生态文化4.6.1 生态科普宣传设施完善,建有4处以上森林或湿地等生态科普知识教育基地或场所。4.6.2 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以上。4.6.3 广泛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参与绿化活动,并建有各类纪念林基地。4.6.4 每年举办各类生态科普活动3次以上。4.6.5 古树名木管理规范,档案齐全,保护措施到位。附录A指 标 说 明A1 森林城市建设与考核范围森林城市建设是对这个城市市域范围进行的城乡一体森林生态系统建设,重点考核市区和郊区,同时兼顾城市所辖的区

28、市县的城市森林建设的情况。A2 指标的计算A2.1 森林覆盖率:是指以行政区域为单位森林面积与土地面积的百分比。森林面积,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面积和竹林地面积、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面积、农田林网以及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林木的覆盖面积。A2.2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指在城市建成区的绿化覆盖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绿化覆盖面积是指城市中乔木、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A2.3 建成区绿地率:指在城市建成区的园林绿地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A2.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指在城市建成区的公园绿地面积与相应范围城市户籍人口之比。按照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国际大都市生态环境主要绿化标准为

29、绿化覆盖率40,人均绿地面积4060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0平方米。A2.5城郊森林自然度:是对区域内森林资源接近地带性顶级群落(或原生乡土植物群落)的测度,可用公式表示为:区域森林自然度N =Qi- / (i=I, V) 式中:N为区域森林自然度;Mi为区域内自然度等级为i的森林资源面积;Qi为区域内自然度等级为i的森林资源权重。一般根据森林群落类型或种群结构特征位于次生演替中的阶段划分等级。A2.6林水覆盖率:指行政区域范围内森林和天然水面面积之和与行政区域土地面积的百分比。A3 北方城市和南方城市的划分北方城市和南方城市的划分以秦岭淮河界限。lCS 备案号: L Y中 华 人 民 共

30、 和 国 林 业 行 业 标 准LYT 一2010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技术规范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the Master Planof National Forest City Construction(初稿)国 家 林 业 局 发 布LY/T2010前 言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宣传中心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负责解释。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林业局宣传中心、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唐小平、黄桂林、覃鑫浩、蒋亚芳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于宁楼、卜楠、谢仲军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国家森

31、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调查、评价、区划、布局、内容及成果等技术性、原则性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编制和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协定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8337.3 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LY/T 1812-2009 林地分类CJJ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T85-2002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

32、规定(国家林业局);城乡大环境绿化 环境保护林建设规程(国标2010)(报批稿);“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3 术语和定义3.1 森林城市在城乡(镇)规划范围内,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具有丰富的生态与社会服务功能的城市。3.2 国家森林城市生态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达到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并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授牌的森林城市。3.3 城市森林在城市地域内,以乔、灌林木为主体,构建城市生态安全屏障、满足城乡居民生态及文化等多样性需求的植被。3.4 森林文化人对森林的敬畏、崇拜与认识,反映人与森林关系的文明现象。3.5 城市生态廊道在规划范围内,具有明显生态防护、环境美化、休闲游憩和生物多样性

33、保护功能的线状和带状景观要素。4 一般要求4.1 规划范围一般为城市行政区域范围,包括城市所辖的区市县行政范围;年降水量在4 0 0毫米以下的城市可限市区和郊区。4.2 规划宗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城市生态安全屏障,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满足人民生态文化需求为目的,实行城乡生态统筹规划、一体化建设,人力发展城市森林生态体系、森林生态文化体系和城市森林支撑体系,提升城市生态品质,促进城市生态文明,“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实现城市与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融合、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城市。4.3 规划原则4.3.1生态系统建设的原则应按照森林生态系统内在规律和近自然林业的理论,确定造林模式、

34、树种配置、管护措施等,做到造林树种本地化,林分结构层次化,不搞园林式整体划一和过度修剪。4.3.2以林为主的原则应充分考虑发挥城市森林在生态、环保、景观、游憩等方面的综合功能,通过植树造林,对城市各组成部分进行生态功能|的完善和提升,做到林水相依、林路相依、林居相依、林村相依,实现“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 。4.3.3以人为本的原则森林城市建设要为人民群众服务。直接为人民提供生态产品,使人民可感受森林绿地;最大限度为人民开放,使人民可以亲近。4.3.4城乡一体化的原则应把城乡生态建设防在一起统筹考虑,同等对待,做到规划的一体化、投资一体化、管理体制一体化。4.3.5勤俭节约的原则应坚

35、持节水、节力、节财,不搞大树、名贵树移栽,不搞运动式推进,不搞超财力投入,实现创建效益最大化。4.3.6突出特色的原则应根据区域自然地州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和风俗习惯等特点,建设具有区域自然和文化特色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建设和发展具有特色模式的国家森林城市。4.4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的通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等政策性文件;造林技术规程、森林抚育规程、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等规范与标准;城市发展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生态建

36、设规划、林业发展规划、旅游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水资源综台管理规划等专项规划;最近的土地利用调查、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绿地调查、湿地调查、野生动植物调查、社会经济状况调查等成果,国家与地方有关建筑工程定额指标和实地调查收集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4.5 规划期按照预定达标验收期确定规划期,并注意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相衔接。一般为515年,可以分期规划。4.6 规划内容规划范围和森林城市发展定位;建设条件分析与评价;建设目标与总体布局;森林生态体系规划;森林生态文化体系规划;城市森林支撑体系规划;城市森林生态系统的典型设计;投资估算;效益分析;规划实施保障措施。5 综合调查一般包括以下内容:自然条件:

37、包括地质地貌、水文水质、气候、土壤、植被和适宜的乔、灌、草种类等;社会经济:包括规划区内的人口、土地利用、产业结构、经济收入,以及交通、通讯、电力、生活能源等配套基础设施状况;建设现状:包括城市生态用地(林地、绿地、湿地等)数量、分布与结构,森林、林木等数量、分布与结构,以及各类生态工程的实施状况、建设成效等;LY/T2010生态需求:包括城市生态用地(游憩休闲、生态文化)等方面的主观愿望;经营管理:包括森林城市建设及相关生态建设的管理体制、机构、人员、制度、投入、政策、经验和成绩等;其他补充调查。6 现状分析与评价6.1 评价内容6.1.1森林资源现状评价森林资源数量:包括森林面积、森林覆盖

38、率、林业用地面积、活立木蓄积量的现状评价。森林资源质量:树种组成比例、单位面积生长量和蓄积量、平均郁闭度和胸径和病虫危害程度等指标评价。森林资源管理:包括林业用地利用情况、林地权属、乡土树种利用、林政执法等评价。6.1.2城市绿地资源评价建成区绿地: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生产绿地等建设数量、质量和管理状况。村镇绿地建设数量、质量和管理状况。6.1.3湿地及水资源包括湿地资源、水资源及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数量、质量及建设状况。 6.1.4生物多样性及保护状态评价包括湿地资源、水资源及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数量、质量及建设状况。6.1.5城市生态环境现状评价包括环境污染(大气环境、水环境、土

39、壤环境和声环境等)、自然灾害和社会经济条件评价。6.1.6森林城市建设现状评价对照国家森林城市各项创建指标进行对照分析。6.1.7发展潜力评价包括环境容量、生态用地,生态用水、森林和绿地发展潜力等方面的内容。6.2 分析方法可以采用下列一种或几种方法来对现状进行分析:指标分析法:根据资源环境及其建设状况主要情况、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找出优势和不足。SWOT分析法:即态势分析,就是将与森林城市建设密切相关的各种主要内部优势、劣势和外部的机遇、挑战等,通过调查列举的方式,分别进行详细分析,从中得出一系列对规划具有指导性的结论。GAP分析法:GAP分析全称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

40、地理学方法(A Geographic Approach to Protect Biological Diversity)。借鉴GAP分析法 ,采用遥感和GIS技术与传统调查技术结合,对区域森林、绿地、主要生态廊道状况与建设状况、土地管理权属进行叠加分析,显示和统计具有重要建设、提升、优化价值区域,确立森林城市建设中的空白和优先建设区域。专家评价法:选择森林生态学、城市生态学、景观生态学等方面的专家,对森林城市建设评价体系进行预测,以打分等方式作出定量评价,将各专家的打分进行统计分析,得出指标最终权重值和预测值。6.3 评级结果建设经验:包括主要建设成果、在组织、管理、投资、技术等方面的经验等;

41、确定建设模式:包括森林城市建设特点、定位、发展方向和建设模式;问题分析:包括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面临的挑战。7 建设目标7.1 指标体系确定在国家城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内,确定森林城市建设的具体指标,已经达到的指标可以弱化,不放入考核指标,把未达到及特色指标作为重点建设目标。7.2 目标确定总目标:对指标体系中的主要建设指标进行量化、综合、归并,从森林生态体系、文化体系、保护体系以及综合效果等方面,确定规划期内的总体目标。8 规划布局8.1 总体布局根据地形地貌、气候特征、森林分布、功能定位等因素进行整体的规划分区。分区域确定建设方向和重点。 根据河流水系、道路交通、城市发展格

42、局等,按照景观生态学原理,确定重点区域、生态廊道和生态节点。8.2 重点项目布局依据建设现状、存在问题、发展方向等确定森林生态体系、森林文化体系和支撑体系的重点建没项目的布局。9 森林生态体系规划9.1 森林生态体系构成一般包括:城镇村森林生态系统建设、生态廊道建设、重点生态区森林生态系统建设、生物多样性(含湿地)保护与恢复,森林生态经济发展等内容。9.2 城镇村森林生态系统建设 市区绿化:工程范围包括城市规划区;建设内容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同时对屋顶、平台及建筑立面进行绿化,以增加城市单位空间绿量。城市郊区绿化应以环城林带、城郊公园和风景区绿化为主体,营造大面积的郊

43、区片林,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县(区、旗)城镇绿化和各类园区绿化:工程范围包括市城区辖以外的县城镇、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建设内容包括公同绿地、生产绿地、环城镇防护绿地、专用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内容。城镇绿化要体现整体协调和统筹城乡一体化绿化的观念。对道路、居住区等各种绿地类型统一规划布局;优先考虑绿化的生态效益,树种选择以乔木为主,合理配置树种,创造景观效果,把生态园林理念融人到城镇绿化规划中。村庄绿化:范围包括城镇区范围的所有行政村,重点规划好国家及地方的各级示范村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农田林网、道路绿化庭院绿化的基础上,加强村镇公共休闲绿地、街头绿地建设。村庄绿化必须田地

44、制宜,应与林果发展、民俗旅游及村庄长远规划相结合,充分利用庭院地、公共场所、闲散地、废弃地、四旁地绿化。建设中村庄绿化要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保护、发掘、继承和发展各地的特色,保护好原有的古树、大树和风水林,充分展示乡村风光。9.3 生态廊道建设道路廊道绿化:对规划区域所有国道、省道、铁路、高速公路、城乡道路等宜绿化地段进行造林绿化,建设内容包括未绿化道路的绿化方案、已绿化道路的林木抚育和补植、道路重要节点景观林与园林小品布置等。水系廊道绿化:水系廊对。j fj竹为,4(江、湖泊)岸两侧绿化和|上、河、湖、海滩地绿化两部分建改内释包括八f造林及林丹i*护岸建殴、湿地植被营建、园林小品布置等。农

45、田防护林:在平原农区,应对建设渠、路、林田四配套的农田防护林体系,最终实现农田林网化。9.4 重点生态区的森林生态系统建设将规划区域内的江河源头、干流、主要支流两侧、沙化地区、水土流失严重区、库湖周围、县级以上城市周边、海岸前沿、高山和山地陡坡等生态环境脆弱区和重要区域,作为森林生态系统建设的重点区。规划内容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护岸林、自然保护林、景观生态林和国防林等规划。9.5 生物多样性保护将规划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生态功能区为对象,进行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规划内容包括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保护基础设施、能力建设等。9.6 森林生态经济发展以现有有关的森林生态产业为基础,优化经济林和特色产业基地布局,加大规模和后续加工产业的配套发展,促进森林生态经济发展,实现森林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整体提升。同时,通过森林生态景观的优化提升,森林生态文化的挖掘,带动森林生态旅游业的发展。10 森林生态文化体系建设规划10.1 体系构成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文化保护与传播、生态文化产业发展、生态文明社区建设与示范四个方面内容。10.2 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基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项目建议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