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溉发展总体规划技术大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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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灌溉发展总体规划技术大纲(征求意见稿)湖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二一二年六月目 录一、总则1(一)工作目标1(二)规划任务1(三)规划思路2(四)基本规定4二、灌溉发展现状评价5(一) 基本要求5(二)灌溉发展历程与现状分析6(三)灌溉用水现状分析6(四)灌排基础设施现状分析7(五)灌溉管理现状调查分析8(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8三、灌溉需求与水土资源平衡分析9(一)基本要求9(二)灌溉发展需求分析9(三)灌溉节水潜力分析9(四)灌溉可供水量分析10(五)水土资源平衡分析10四、发展目标与总体布局11(一)发展目标11(二)建设标准12(三)总体布局12(四)分区发展重点12五、主要建设内

2、容13(一)基本要求13(二)灌溉水源保障工程14(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14(四)大中型新灌区建设15(五)小型灌区建设15(六)林果草灌溉工程建设16(七)高标准农田灌排工程建设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16六、改革与管理17(一)完善投入机制17(二)强化灌溉管理18(三)加快体制改革18(四)推进水价改革19(五)加强信息化建设19(六)政策保障20七、实施安排、效果分析与环境影响评价20(一)实施安排20(二)规划实施效果20(三)环境影响评价20附表:21一、总则为做好湖南省灌溉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统一规划编制技术要求,保障规划成果质量,依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灌溉发展总体规

3、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2147号)文件精神,制定湖南省灌溉发展总体规划技术大纲(以下简称技术大纲)。(一)工作目标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工作方式,充分利用湖南水利普查成果和现有相关规划成果,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客观评价现状、搞好水土平衡、合理确定目标、明晰规划布局、制定对策措施、建立保障机制,确保今年8月20日前,编制完成湖南省灌溉发展总体规划,报长江委、珠江委审查。(二)规划任务本次规划是全省灌溉发展的顶层设计,是全省灌溉发展的指导纲领。省水利厅组织编制全省灌溉发展总体规划,并指导全省各级开展灌溉发展规划编制相关工作。市(州)水利(水务)局负责

4、提供本辖区新建跨县级行政区灌区的规划基础资料和数据,复核本辖区大型灌区管理局(处)及县(市、区)水利(水务)局提交的规划成果,并配合省规划编制。大型灌区管理局(处)负责整理分析和提供本灌区规划基础资料和数据。县(市、区)水利(水务)局负责整理分析和提供本行政区域内规划基础资料和数据,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编制县级行政区的灌溉发展总体规划。本次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六个方面:(一)客观评价现状。充分利用现有资料,结合水利普查成果及相关规划和科研成果,全面分析评价灌溉面积发展情况、灌溉基础设施、水资源开发利用及农业用水现状情况,查找灌溉发展突出的薄弱环节、存在问题和制约因素。(二)搞好水土平衡

5、。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水土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分析未来保障粮食安全对灌溉发展的需求,分析水资源对粮食生产的支撑能力,提出未来灌溉发展潜力,进行水土资源匹配关系和平衡状况分析。(三)合理确定目标。根据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和相关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合理配套水土资源,分解细化灌溉目标任务建设标准。(四)明晰规划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区划、水土资源配置格局、农业发展布局等,确定灌溉发展总体布局与分区发展重点、主要措施。(五)制定对策措施。针对灌溉发展的突出薄弱环节,提出灌溉发展的主要任务与对策措施;针对制约灌溉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提出促进灌溉发展的体制机制框架。(六)建立保障机制。根据灌溉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任

6、务,从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加大投入等方面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三)规划思路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2011年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深入分析全省灌溉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以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和效益、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推进农业和水利现代化为目标,加快灌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灌溉发展新机制,科学指导、有序推进灌溉事业发展。2、基本原则。一是统筹兼顾,全面规划。统筹考虑区域与流域水土资源条件和农业发展布局,灌溉与排水并重大中小微型工程并举,改造与新建相结合,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实施。二是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不同地区特点,确定灌溉

7、分区发展目标、任务和重点,优先现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根据水源条件适度发展新灌区。三是总量控制、以水定灌。以湖南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成果、湖南省用水总量控制红线指标确定的各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控制,以水确定灌溉发展规模。四是高效利用、科学发展。把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和效益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灌溉制度设计和技术推广,大力发展节水灌溉。五是建管并重、良性运行。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发展良性运行机制,促进灌区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重视政策制度制定和基层服务体系建设。3、技术路线。系统收集规划相关基础资料。主要收集全省水利普查成果、2008-2010年省、县统计年鉴、水利统计年鉴、湖南省水资源公报、省、市、县“

8、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成果及近期编制的与农业灌溉相关的专业规划成果等;分析评价灌溉发展现状及水土资源平衡状况;在巩固现有灌溉面积及调整种植结构、缩减不合理灌溉面积基础上,在水土资源条件具备的地区发展灌溉面积,提高灌溉保障能力;统筹考虑人口增长、提高生活质量与水平等对粮食的刚性需求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需求,合理制定灌溉发展的目标任务与建设标准,提出全省灌溉发展分区布局与策略;确定灌溉发展主要工程建设与改革管理内容,并提出相应的重点项目、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四)基本规定1、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全省14个市(州)123个县(市)。2、规划水平年。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规划

9、水平年为2020年,展望到2030年。3、计算单元。各项灌溉面积等基础数据以大型灌区及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应按照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采用的全国水资源分区,以水资源三级区套地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现状和规划的灌溉工程以灌区为基本单元。4、有关基础资料和统计口径。现状经济社会指标、水资源开发利用、农业灌溉等基础数据资料应采用2010年统计年鉴,水利统计年鉴、水资源公报等发布的数据,部分缺乏统计资料的数据可进行典型调查,并对所采用的数据进行认真复核分析,保证基本资料的真实、合理。同时应做好与全省水利普查数据的衔接。5、加强与其他相关规划衔接。规划编制应加强与国土、农业等部门的合作,注意

10、与相关规划和成果之间的衔接。灌溉需水量应按照湖南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配置成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进行控制;主要建设任务应与全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全省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全省节水灌溉规划及正在编制的全省农业高效节水灌溉规划等相关规划协调。6、规划成果要求。市(州)县应按照技术大纲的要求加强规划的基础工作,对于事关各层次规划的基础资料、发展指标、方案以及难点问题,深入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确保规划进度和成果质量,及时提交相关资料与成果。市(州)水利部门负责对各县填报的基础数据的合理性分析,对县级提出的建设项目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审查把关,必要时应进行技术审查

11、。以保障制定的规划目标任务和对策措施切实可行。7、规划的组织与协调。应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规划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市(州)水利部门应成立规划领导小组,组建专门技术班子,各县应抽调技术骨干组成县级规划班子。二、灌溉发展现状评价(一)基本要求1、灌区灌排基础设施不包括为纯涝区服务的排水沟道及泵站等排水设施。2、灌溉面积包括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以及林、果、草的灌溉面积,不包括抗旱补水面积。抗旱补水面积指肩挑、人抬、马拉、水窖、水池等抗旱点种或抗旱补水的面积(注:附表1-3中“补充灌溉和抗旱补充灌溉面积”应与本条规定一致)。3、灌溉用水量包括农田、林、果、草的用水量,不包括抗旱补水量。4、列入

12、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单一水源供水面积不足30万亩的打捆灌区,不再列入本次规划的大型灌区,按设计灌溉面积填入相应的中小型灌区。5、填报的2010年灌溉基本情况表中,各类灌区间的灌溉面积等指标不应重复统计。附表1-2、1-3、附表2-1中大、中、小型灌区间的灌溉面积、灌溉用水量、粮食产量等数据不应重复统计,同一县级行政区大、中、小型灌区的灌溉面积之和、灌溉用水量之和、粮食产量之和应等于该县附表1-1中的灌溉面积、灌溉用水量、粮食产量。6、涉及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相关内容及表格由各大型灌区管理单位负责填报相关内容,灌区涉及县复核。附表1-5重点中型灌区(5-30万亩)、一般中型灌

13、区(1-5万亩)以县为单元分表填写。(二)灌溉发展历程与现状分析1、根据历史资料及统计数据,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湖南农业灌溉发展情况,重点分析灌区建设情况,包括灌溉面积、节水灌溉面积和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低压管灌、喷灌和微灌)等指标,以及灌溉保证程度等,分析灌溉事业的发展历程。2、根据统计数据、水利普查数据以及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等成果,统计整理全省大中型灌区以及小型灌区的灌溉面积和粮食产量、粮食单产等指标,填报省级规划附表1-1、1-2、1-3、附表2-1。(三)灌溉用水现状分析l、以市(州)为单元,根据全省水资源公报、水利统计年鉴以及典型灌区调查等资料,分析本地区灌溉农业用水变化

14、情况,分析不同类型灌区的亩均灌溉用水指标;重点分析近10年来的用水变化。2、以市(州)为单元,统计近年的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情况,包括渠道衬砌、管灌、喷灌、微灌等,分析各类灌溉节水技术包括灌溉方式的改进(如非充分灌溉)、抗旱作物品种、科学灌溉制度等方面的推广应用情况。3、以市(州)为单元分析近年的农业灌溉节水量、灌溉用水水平、灌溉用水效率的提高情况,初步分析灌溉效益。论证进一步推广各类农业节水灌溉技术的可行性及其范围。4、以市(州)为单元,根据耕地面积,灌溉面积统计指标以及亩均用水量等分析指标,评价现状水土资源匹配情况。(四)灌排基础设施现状分析1、根据统计数据和全省水利普查数据,各县填报数据统计

15、整理灌排渠道长度、渠系建筑物数量、灌排泵站等灌排设施情况,分析灌排基础设施的覆盖范围、完善程度等。2、分析复核灌区灌溉水源工程现状,包括水源工程属性、数量以及不同水源工程供水能力等情况。3、对大中型灌区,统计分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发展情况,包括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的范围、改造程度等。4、选取典型灌区进行调查,初步分析灌排骨干工程的完好程度、田间配套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情况。5、分析灌排基础设施的运行效率及保障能力,对灌排基础设施现状进行评价。(五)灌溉管理现状调查分析大型灌区、县级水利(水务)局按以下六点提供相关资料。1、调查分析灌溉管理情况,包括不同类型工程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现状与改

16、革情况,“两定”工作落实情况。2、调查“两费”的落实情况,工程建设及管护资金投入使用情况,主要工程的管理情况。3、调查分析灌溉用水管理情况、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水价制定标准及现行水价执行情况,水费收取和使用情况。4、调查分析大中型灌区的信息化建设情况,农田抗旱应急预案建设情况。5、调查分析工程运行管理及基层水利站情况、农民用水协会与农村集体管水组织情况、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等。6、通过以上各项调查分析,对灌溉管理水平、运行效率、服务水平等状况进行评价。(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重点对灌溉用水现状中水土资源匹配、节水灌溉建设及技术推广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灌排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存在的问题,

17、对灌溉管理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问题,按照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进行全面的剖析,查找问题存在的原因及解决问题的主要制约因素。三、灌溉需求与水土资源平衡分析(一)基本要求1、按照省水资源综合规划强化节水模式等的节水要求,合理分析现状灌溉节水潜力。2、以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配置成果为依据,以用水总量指标为控制,合理确定规划水平年灌溉可供水量。3、按以水定灌的原则,根据灌溉可供水量、灌溉定额以及近年灌溉面积发展趋势,预测规划水平年灌溉发展规模与发展模式。(二)灌溉发展需求分析1、结合湖南省“十二五”相关规划有关粮食生产目标,从完善和扩大灌溉面积、改善灌排条件、增加灌溉保证率等方面

18、分析保障粮食安全对灌溉发展的需求。2、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从土地条件、合理调整种植结构、提高农作物产量和品质等方面,分析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对灌溉发展的需求。3、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从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等方面分析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灌溉发展的需求。(三)灌溉节水潜力分析1、现状灌溉用水水平分析。在现状灌溉用水情况调查的基础上,根据灌溉用水定额及灌溉用水效率指标的分析计算,进行不同时期、不同地区间的比较,特别是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比较,找出与先进标准的差距和现状灌溉用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2、灌溉节水潜力估算。在现状灌溉用水水平与效率及灌溉节水目标分析的基

19、础上,分析现状灌溉用水水平与规划水平年年灌溉节水目标指标的差值,并根据灌溉面积发展指标,对区域的灌溉节水潜力进行综合分析,提出不同水平年通过节水工程措施可能形成的灌溉节水量。同时,提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发展高效节水灌溉等节水措施。(四)灌溉可供水量分析1、灌溉可供水量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和其他水源供水量。地表水可供水量应与灌区续建配套与更新改造工程、新建水源工程等规划供水量相衔接。地下水可供水量应以地下水可开采量为控制,在地下水超采区,要逐步减少地下水开采量;在地下水开采量已接近可开采量的地区,要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2、在区域配置用水总量的基础上扣除生活、工业及河道外生态环境用水量,即为农

20、业灌溉用水量。3、各地要根据区域配置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做好灌溉用水量与区域用水总量的协调,在区域用水总量指标不突破的情况下,根据农业节水水平和高效节水设施发展情况,合理拟定灌溉用水量上限。(五)水土资源平衡分析1、按以水定灌的原则,根据未来灌溉发展需求、灌溉可供水量、灌溉定额以及近年灌溉面积发展趋势,预测规划水平年灌溉面积。灌溉发展面积应与土地利用规划、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等相关规划相协调。2、对现有灌区,应复核其现有灌溉面积,分析灌区续建配套与扩建能力,合理确定灌区改造恢复、改善和扩大灌溉的面积。对土地利用性质发生变化的灌溉面积,应进行核减;对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现状尚不能保

21、证充分灌溉的灌区,不宜扩大灌溉面积,要通过节水改造等措施维持甚至退减现有灌溉规模;对地下水超采、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地区,在没有新水源的情况下,应规划退减现有灌溉面积。3、对新建灌区,应在水土资源匹配条件较好的地区,结合水源工程建设发展灌溉面积,其规模应与水源工程建设规划相衔接。四、发展目标与总体布局(一)发展目标在灌溉发展需求分析、节水潜力分析、水土资源平衡分析的基础上,按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等方面的要求,从灌溉发展规模与水平、效率与效益、改革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合理拟定全省灌溉发展的目标。我省现状耕地面积5022万亩、有效灌溉面积3933万亩。耕地面

22、积有效灌溉率约75.7%。灌溉发展目标初步设定为:1、大型灌区:2020年有效灌溉面积达到设计灌溉面积;2、中型灌区:2020年:76处重点中型灌区(设计灌溉面积5万亩以上)有效灌溉面积达到设计面积的95%,2030年有中型灌区基本达到设计灌溉面积;3、小型灌区:2020年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耕地面积的85%,2030年达到95%。全省:2020年有效灌溉面积达到4500万亩,2030年达到5000万亩。节水灌溉工程面积:现状476.7万亩。2020年全省综合节水灌溉面积应达到有效灌溉面积的70%、2030年全面实现节水灌溉。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20年:达到有效灌溉面积的20%,2030年达

23、到有效灌溉面积的30%。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根据用水效率红线控制指标,2020年全省平均应达到0.55,2030年达到0.6,各市(州)应达到相应的红线控制指标。上述指标,可作为大型灌区及各县填报灌溉发展规划表格的参考依据。(二)建设标准按照推进农田水利现代化的要求,根据自然地理条件、水土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灌溉现状水平,在系统总结分析各地建设经验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联合提出的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指标标准,从灌溉水源保障、灌溉设施建设、灌溉排水保障程度以及灌溉制度、灌溉运行管理等方面,提出一整套适用于不同地区、不同灌溉方式的建设标准。

24、(三)总体布局遵循以水定灌溉发展的原则,根据水土资源平衡的情况,确定灌溉发展的总体布局。(四)分区发展重点综合考虑水文气象条件、地形地貌状况、农业生产布局、作物种类、可供灌溉水资源条件等因素,根据灌溉发展的现状与需求、以及主要目标与任务,参考省农业厅相关规划成果,因地制宜确定灌溉分区发展的方向、重点以及主要发展模式。五、主要建设内容(一)基本要求1、从水源工程、输配水工程、田间灌溉工程、灌溉技术模式等方面对灌溉发展保障提出建设任务。2、规划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灌溉水源保障工程、灌区建设、林果草灌溉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灌排工程建设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3、灌溉供水保障工程要做好与水资源综合规划、

25、流域综合规划、湖南省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对水源工程建设提出安排。4、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建设要做好与全省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的协调,明确要求2020年前全部完成骨干工程的改造任务。5、田间灌溉工程建设要做好与全省节水灌溉规划、全省农业高效节水灌溉规划、国家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的协调,对应于不同灌区及林果草等分类对田间工程的建设提出安排。6、为提高规划实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本规划在对水源、输配水及田间灌溉工程进行系统规划的基础上,对高标准农田灌排工程建设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等进行重点规划,提出建设内容、任务和投资。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在本规划中指管

26、道输水灌溉、喷灌和微灌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灌排工程建设标准暂行参考省农业综合开发办的有关规定。7、规划建设工程投资估算以2011年末的价格水平为准,依据国家和行业现行颁布的有关规定、估算办法和估算标准以及单项工程规划设计文件等资料进行投资估算。(二)灌溉水源保障工程1、大中型灌区水源建设。如有,对已有大中型灌区水源,要在现状供水能力和灌溉面积分析复核的基础上,提出灌溉水源建设和改造的方案;对于新建灌区,要在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与近期大中型灌区发展相适应的水源工程。2、小型灌区及林果草灌溉区水源建设。以县为单元,结合灌溉面积发展情况,确定小型灌区的水源工程建设内容;结合林果灌溉面积发

27、展情况及城郊蔬菜生产特点,确定林果草灌溉区及蔬菜基地的水源工程数量及供水能力等。对塘坝、窖池、小泵站、引水堰闸等小型地表水供水工程,合理规划,对工程数量、供水能力进行必要说明。3、为避免重复安排投资资金,本规划大中型灌区水源工程不做建设投资估算,但对小型灌区、林果草灌溉区的机井和小型地表水(蓄、引、提水)工程,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合理投资估算。(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1、根据近期大型灌区节水改造规划成果,结合规划目标提出规划新增面积、改造面积。2、分析大中型灌区用水量变化和用水效率。3、在现状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基础上,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按照到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和重

28、点中型灌区节水改造任务的目标,提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的主要建设任务,包括灌溉骨干渠系长度、排水沟道长度及主要建筑物座数;各类田间节水改造工程面积,包括渠道防渗、管道灌溉、喷灌、微灌面积;估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效益及建设投资。(四)大中型新灌区建设1、根据我省已列入规划的拟新建大中型灌区前期工作成果,分析大中型新建灌区新增用水量,说明新增用水量与水资源综合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关系。2、根据灌区建设前期工作基础条件,提出灌溉发展规模、主要建设任务、建设标准,骨干工程包括新建渠道长度、建筑物处数,田间配套包括田间配套总面积和各类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分别估算新建灌区各类工程的建设投资及总效益

29、指标。(五)小型灌区建设1、根据各县灌溉发展总面积,合理分析确定小型灌区发展的总体规模、发展模式、重点、规划建设标准,不得与大中型灌区面积重复。2、以县为单元,提出以小型水库、塘、堰、小型提水泵站等为灌溉水源的灌区改造规划。估算田间工程节水灌溉面积,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面积,并分别估算各类工程建设投资及效益。3、以县为单元,提出坐水种、水池水窖集雨补灌、应急补水抗旱等补充灌溉和抗旱补灌面积,分别估算相关投资及效益。补充灌溉面积指有灌溉设施,但因水源保障程度不高或其他原因,不能达到灌溉设计标准的灌溉面积,主要包括通过水窖、水柜等集雨工程实现补充灌溉、抗旱坐水种、应急补水抗旱等灌溉面积。

30、(六)林果草灌溉工程建设1、根据水土资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对林果草的灌溉需求,提出林果灌溉面积、城郊蔬菜基地的发展目标、建设任务、与发展模式等。2、提出现有林果草灌溉工程的更新改造任务及主要内容,提出新发展及改造的灌溉范围、建设标准;提出田间灌溉工程面积,包括灌溉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面积。估算更新改造工程投资及各类新建工程投资,估算工程效益。(七)高标准农田灌排工程建设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1、高标准农田灌排工程建设根据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等联合提出的标准和要求,在农田灌溉面积上选择提出达到高标准农田标准的建设任务、发展布局。2、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

31、1)根据湖南省节水示范项目总体规划等相关成,在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按不同工程类型、水源类别分别说明现有高效节水灌溉发展情况。(2)根据水土资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效节水灌溉的需求,分析提出喷灌、微灌和管道输水灌溉等高效节水灌溉的发展目标、建设任务、区域布局与发展模式等。(3)提出各类高效节水灌溉的规划发展面积,分别按照水源类型划分(地表水、地下水)、按照作物类型划分(农田、林果草、菜地)、按照工程性质划分(改造、新增);提出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灌溉面积等建设内容。估算各类工程投资,估算工程效益。六、改革与管理结合本地实际,从投入机制、灌溉管理、体制改革、水价改革、信息化建设、政策保障等方面

32、阐述改革与管理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举措。(一)完善投入机制适应当前灌溉发展新形势和新要求,围绕建立财政主导、金融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农民积极配合的灌溉发展投入新机制提出初步建议。1、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坚持公共财政主导地位,从固定资产投资、财政专项资金、土地出让收益等渠道,提出进一步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支持的投入规模、重点领域及有关具体举措,如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规模、统筹方式、使用方向等。2、加强金融支持。根据不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特点和项目性质,从财政贴息、收费权质押等方面提出灌溉发展融资举措,以及吸引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农田水利建设信贷资金的初步建议。3、吸引社会资本。从

33、运用政府投融资平台筹集农口水利建设资金、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引导农民自愿投资投劳兴建受益的农田水利设施等方面提出初步建议。4、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统筹整合。按照统一规划、分工协作的要求,提出以规划为依托,统筹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基本农田整治等各类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方案。(二)强化灌溉管理1、结合当地水土资源条件、不同作物类型等,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从强化用水计量、加强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等方面,提出全面强化灌溉用水管理的对策措施。2、从促进农业灌溉发展,有效保护农田灌溉面积方面,提出灌溉水量保障的措施及建议。3、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提出遇到特殊干旱年份,为降低农作物减产损失,而采取的应

34、急补水方案及抗旱保证措施。4、根据当地灌溉发展现状及计划,提出完善灌溉试验站网体系的建设任务、区域布局和实施安排。5、提出强化灌溉试验站研究成果在灌溉实际中的应用,推动节水灌溉制度落实的方法和举措。(三)加快体制改革1、深化大中型灌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尚未完成“两定”工作和落实“两费”的,要提出改革的具体举措和时间表;已经完成的,要提出巩固成效的具体举措。结合当地实际,提出建立健全灌区良性运营机制的方案。2、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针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从明晰产权归属、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创新管理模式等方面提出改革的主要内容、举措等。3、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

35、。提出符合区域特点的基层水利服务站、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准公益性专业化服务队的建设原则、可行方案。(四)推进水价改革1、根据当地水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分析当地农业用水成本构成基础上,按照促进节约用水、降低农民水费支出、保障灌排工程良性运行的原则,提出适合于当地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和灌溉工程运行管理费用财政补助的具体方式。2、建立符合当地情况的农业水费计收制度,从推行终端水价、规范计收手段完善计量设施、建立“以供定需、定额灌溉、节约转让、超用加价”的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如对定额内农业用水水费由财政补贴、给予优惠,定额外累进加价制度等。3、提出加强农业水费征收和使用监督管理的措施

36、。(五)加强信息化建设按照推进灌区现代化的要求,根据当地实际,结合国家灌区监测系统建设,研究提出推动灌区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建设方案实施安排。(六)政策保障从给予土地、税收、财政等优惠政策,配套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等方面提出促进灌溉事业发展,保障规划顺利实施的政策措施。七、实施安排、效果分析与环境影响评价(一)实施安排对规划提出的各类工程项目,按照优先安排节水和粮食增产潜力大、经济社会及生态效益好的项目的原则,提出规划项目实施安排意见。同时,对贫困地区应给予倾斜。(二)规划实施效果分析规划实施对保障粮食增产、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脱贫致富、提高用水效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对

37、规划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进行综合评价。 (三)环境影响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第559号令)的要求和规定,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析预测和评估灌溉发展规划实施可能对环境产生的长远影响,可能对相关区域、流域环境生态系统产生的整体影响,确定环境保护目标,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等。附表:附表1-1 湖南省 市(州) 县(市、区)2010年灌溉基本情况附表1-2 湖南省 市(州) 县(市、区)中型灌区2010年基本情况附表1-3 湖南省 市(州) 县(市、区)小型灌区2010年基本情况附表1-4 湖南省 市(州) 县(市、区)

38、中、小型灌区农业水价改革情况调查表附表1-5 湖南省 市(州) 县(市、区)2020年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发展规划附表1-6 湖南省 市(州) 县(市、区)2020年新建大中型灌区发展规划附表1-7 湖南省 市(州) 县(市、区)2020年小型灌区发展规划附表1-8 湖南省 市(州) 县(市、区)2020年林果草灌溉发展规划附表1-9 湖南省 市(州) 县(市、区)2020年高效节水灌溉发展规划附表2-1 湖南省大型灌区2010年基本情况附表2-2 湖南省大型灌区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情况调查表附表2-3 湖南省大型灌区信息化建设情况调查表附表2-4 湖南省大型灌区农业水价改革情况调查表附表2-5 湖南省2020年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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