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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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50176-93主要符号At e 室外计算温度波幅At i 室内计算温度波幅A i 内表面温度波幅a 导温系数,导热系数和蓄热系数的修正系数B - 地面吸热指数b - 材料层的热渗透系数c 比热容D 热惰性指标Dd i 采暖期度日数F 传热面积H 蒸汽渗透阻I 太阳辐射照度K 传热系数Pe 室外空气水蒸气分压力Pi 室内空气水蒸气分压力R 热阻R0 传热阻R0min - 最小传热阻R0E 经济传热阻Re -外表面换热阻Ri -内表面换热阻S- 材料蓄热系数t e - 室外计算温度t i - 室内计算温度t d 露点温度t w -采暖室外计算温度t sa 室外综合温度t

2、 室内空气与内表面之间的允许温差Ye 外表面蓄热系数Yi - 内表面蓄热系数Z 采暖期天数 e 外表面换热系数 i 内表面换热系数 表面温度,内部温度 imax - 内表面最高温度1 材料蒸汽渗透系数 0 - 衰减倍数 i - 室内空气到内表面的衰减倍数 0 - 延迟时间 i 室内空气到内表面的延迟时间 太阳辐射吸收系数 0 - 材料干密度 - 空气相对湿度 材料湿度或含水率 保温材料重量湿度允许增量 材料导热系数第一章 总则第 1.0.1 条 为使民用建筑热工设计与地区气候相适应,保证室内基本的热环境要求,符合国家节约能源的方针,提高投资效益,制订本规范。第 1.0.2 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

3、、扩速和改建的民用建筑热工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地下建筑、室内温湿度有特殊要求和特殊用途的建筑,以及简易的临时性建筑。第 1.0.3 条 建筑热工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第二章室外计算参数第 2.0.1 条 围护结构根据其热惰性指标 D 值分成四种类型,其冬季室外计算温度 te应按表 2.0.1 的规定取值。围护结构冬季室外计算温度 te() 表 2.0.1类型热惰性指标 D 值6.04.16.01.64.010, 最热月平均温度 25-29最冷月平均温度 0-13,最热月平均温度日平均温度 5C 的天数 145 d日平均温度 5C 的天数90 天14

4、5d日平均温度 5C 的天数090d, 日平均温度 25 天数40-110d日平均温度 25 天数100-200d日平均温度 5C 的天数0-90d必须充分满足冬季保温要求,一般可不考虑夏季防热应满足冬季保温要求,部分地区兼顾夏季防热必须满足夏季防热要求,兼顾冬季保温必须充分满足夏季防热要求, 一般可不考虑冬季保温部分地区应考虑冬季保温,一般可不考虑夏季防热18-253第二节 冬季保温设计要求第 3.2.1 条 建筑物宜设在避风和向阳的地段。第 3.2.2 条 建筑物的体形设计宜减少外表面积,其平、立面的凹凸面不宜过多。第 3.2.3 条 居住建筑,在严寒地区不应设开敞式楼梯间和开敞式外廊;在

5、寒冷地区不宜设开敞式楼梯间和开敞式外廊。公共建筑,在严寒地区出入口处应设门斗或热风幕等避风设施;在寒冷地区出入口处宜设门斗或热风幕等避风设施。第 3.2.4 条 建筑物外部窗户面积不宜过大,应减少窗户缝隙长度,并采取密闭措施。第 3.2.5 条 外墙、屋顶、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楼板和不采暖楼梯间的隔墙等围护结构,应进行保温验算,其传热阻应大于或等于建筑物所在地区要求的最小传热阻。第 3.2.6 条 当有散热器、管道、壁龛等嵌入外墙时,该处外墙的传热阻应大于或等于建筑物所在地区要求的最小传热阻。第 3.2.7 条 围护结构中的热桥部位应进行保温验算,并采取保温措施。第 3.2.8 条 严寒地区居住

6、建筑的底层地面,在其周边一定范围内应采取保温措施。第.2.9 条 围护结构的构造设计应考虑防潮要求。第三节 夏季防热设计要求第 3.3.1 条 建筑物的夏季防热应采取自然通风、窗户遮阳、围护结构隔热和环境绿化等综合性措施。第 3.3.2 条 建筑物的总体布置,单体的平、剖面设计和门窗的设置,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并尽量避免主要房间受东、西向的日晒。第 3.3.3 条 建筑物的向阳面,特别是东、西向窗户,应采取有效的遮阳措施。在建筑设计中,宜结合外廊、阳台、挑檐等处理方法达到遮阳目的。第 3.3.4 条 屋顶和东、西向外墙的内表面温度,应满足隔热设计标准的要求。第 3.3.5 条 为防止潮霉季节湿空

7、气在地面冷凝泛潮,居室、托幼园所等场所的地面下部宜采取保温措施或架空做法,地面面层宜采用微孔吸湿材料。第四节 空调建筑热工设计要求第 3.4.1 条 空调建筑或空调房间应尽量避免东、西朝向和东、西向窗户。第 3.4.2 条 空调房间应集中布置、上下对齐。温湿度要求相近的空调房间宜相邻布置。第 3.4.3 条 空调房间应避免布置在有两面相邻外墙的转角处和有伸缩缝处。第 3.4.4 条 空调房间应避免布置在顶层;当必须布置在顶层时,屋顶应有良好的隔热措施。第 3.4.5 条 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空调房间的净高宜降低。第 3.4.6 条 空调建筑的外表面积宜减少,外表面宜采用浅色饰面。4第 3.

8、4.7 条 建筑物外部窗户当采用单层窗时,窗墙面积比不宜超过 0.30;当采用双层窗或单框双层玻璃窗时,窗墙面积比不宜超过 0.40。第 3.4.8 条 向阳面,特别是东、西向窗户,应采取热反射玻璃、反射阳光涂膜、各种固定式和活动式遮阳等有效的遮阳措施。第 3.4.9 条 建筑物外部窗户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7 规定的级水平。第 3.4.10 条 建筑物外部窗户的部分窗扇应能开启。当有频繁开启的外门时,应设置门斗或空气幕等防渗透措施。第 3.4.11 条 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 规定的要求

9、。第 3.4.12 条 间歇使用的空调建筑,其外围护结构内侧和内围护结构宜采用轻质材料。连续使用的空调建筑,其外围护结构内侧和内围护结构宜采用重质材料。围护结构的构造设计应考虑防潮要求。第四章围护结构保温设计第一节 围护结构最小传热阻的确定第 4.1.1 条 设置集中采暖的建筑物,其围护结构的传热阻应根据技术经济比较确定,且应符合国家有关节能标准的要求,其最小传热阻应按下式计算确定:R0min =(t i t e )ntRi(4.1.1)式中: R0min 围护结构最小传热阻(K/W);t i 冬季室内计算温度(),一般居住建筑,取 18;高级居住建筑,医疗、托幼建筑,取 20;t e 围护结

10、构冬季室外计算温度(),按本规范第 2.0.1 条的规定采用;n 温差修正系数,应按表 4.1.11 采用;Ri 围护结构内表面换热阻(K/W),应按本规范附录二附表 2.2 采用;t室内空气与围护结构内表面之间的允许温差(),应按表 4.1.12 采用。温差修正系数 n 值 表 4.1.41第 4.1.2 条 当居住建筑、医院、幼儿园、办公楼、学校和门诊部等建筑物的外墙为轻质材料或内侧复合轻质材料时,外墙的最小传热阻应在按式(4.1.1)计算结果的基础上进行附加,其附加值应按表 4.1.2 的规定采用。5温差修正系数 n 值围护结构及其所处情况外墙、平屋顶及与室外空气直接接触的楼板等带通风间

11、层的平屋顶、坡屋顶的顶棚及与室外空气相通的不采暖地下室上面的楼板等与有外门窗的不采暖楼梯间相邻的隔墙;1-6 层建筑7-30 层建筑不采暖地下室上面的楼板:外墙上有窗户时外墙上无窗户且位于室外地坪以上时外墙上无窗户且位于室外地坪以下时与有外门窗的不采暖房间相邻的隔墙与无外门窗的不采暖房间相邻的隔墙伸缩缝、沉降缝墙抗震缝墙表 4.1.41温差修正系数 n 值1.000.900.600.500.750.600.400.700.400.300.70轻质外墙最小传热阻的附加值(%) 表 4.1.2外墙材料与构造33砖或砼、内侧复合轻砼的墙体3或砼、内侧复合轻质材料(如岩棉、矿棉、石膏板等)当建筑物处在

12、连续供热热网中时15-2020-3030-40当建筑物处在间隙供热热网中时30-4040-6060-80墙体第 4.1.3 条 处在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且设置集中采暖的居住建筑和医院、幼儿园、办公楼、学校、门诊部等公共建筑,当采用型和型围护结构时,应对其屋顶和东、西外墙进行夏季隔热验算。如按夏季隔热要求的传热阻大于按冬季保温要求的最小传热阻,应按夏季隔热要求采用。第二节 围护结构保温措施第 4.2.1 条 提高围护结构热阻值可采取下列措施:一、采用轻质高效保温材料与砖、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等材料组成的复合结构。6密度为 800-1200kg/ m 的轻骨料砼单一材料墙体密度为 500-800kg

13、/ m 的轻砼单一材料墙体;外侧为平均密度小于 500kg/ m 的轻质复合墙体;外侧为砖二、采用密度为 500800kg/的轻混凝土和密度为 8001200kg/的轻骨料混凝土作为单一材料墙体。三、采用多孔粘土空心砖或多排孔轻骨料混凝土空心砌块墙体。四、采用封闭空气间层或带有铝箔的空气间层。第 4.2.2 条 提高围护结构热稳定性可采取下列措施:一、采用复合结构时,内外侧宜采用砖、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等重质材料,中间复合轻质保温材料。二、采用加气混凝土、泡沫混凝土等轻混凝土单一材料墙体时,内外侧宜作水泥砂浆抹面层或其他重质材料饰面层.第三节 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验算及保温措施第 4.3.1 条

14、围护结构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不应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第 4.3.2 条 在确定室内空气露点温度时,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室内空气相对湿度均应按 60%采用。第 4.3.3 条 围护结构中常见五种形式热桥(见图 4.3.3)其内表面温度应按下列规定验算:图 4.3.3 常见五种形式热桥一、当 肋宽与结构厚度比 / 小于或等于 1.5 时, i = t i R0 + (R0 R0 )R0 R0Ri (t i t e )(4.3.3-1)7式中: i -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t i -室内计算温度()t e -室外计算温度(),按本规范附录三附表 3.1 中型围护结构的室外计算温度采用;R0 -非热

15、桥部位传热阻( m 2 k / W );R0 -热桥部位传热阻( m 2 k / W );Ri -内表面换热阻,取 0.11( m 2 k / W ); -修正系数,应根据比值 a / ,按表 4.3.3-1 或表 4.3.3-2 采用.二、当胁宽与结构厚度比 / 大于 1.5 时, i = t i t i t eR0Ri(4.3.3-2)第 4.3.4 条 单一材料外墙角处的内表面温度和内侧最小附加热阻,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i = t i t i t eR0Ri (4.3.4-1)Rad min = (t i t e )(1t i t d1t i i)Ri(4.3.4-2)式中: i -外墙

16、角处内表面温度()Rad min -内侧最小附加热阻( m 2 k / W )t i -室内计算温度()8t e -室外计算温度(),按本规范附录三附表 3.1 中型围护结构的室外计算温度采用;t d -室内空气露点温度();Ri -外墙角处内表面换热阻,取 0.11( m 2 k / W );R0 -外墙传热阻( m 2 k / W ); -比例系数,根据外墙热阻 R 值,按表 4.3.4 采用.20.100.400.410.490.501.50比例系数 值比例系数 1.421.721.73表 4.3.4第 4.3.5 条 除第 4.3.3 条中常见五种形式热桥外,其他形式热桥的内表面温度应

17、进行温度场验算。当其内表面温度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时,应在热桥部位的外侧或内侧采取保温措施。第四节 窗户保温性能、气密性和面积的规定第 4.4.1 条 窗户的传热系数应按经国家计量认证的质检机构提供的测定值采用;如无上述机构提供的测定值时,可按表 4.4.1 采用。第 4.4.2 条 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外部窗户的保温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严寒地区各朝向窗户,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保温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8484 规定的级水平。二、寒冷地区各朝向窗户,不应低于上述标准规定的级水平;北向窗户,宜达到上述标准规定的级水平。第 4.4.3 条 阳台门下部门肚板部分的传热系数,严寒地区应小

18、于或等于 1.35W/(K);寒冷地区应小于或等于 1.72W/(K)。窗户的传热系数表 4.4.1窗框材料钢窗户类型单层窗单框双玻窗空气层厚(mm)1216窗框窗洞面积比(%)20-3020-3020-30传热系数 KW/(K)6.43.93.7铝双层窗单层+单框20-30100-140100-14020-3020-3020-303.63.02.5双玻窗单层窗30-404.7单框1230-402.79外墙热阻 R( m k / W )木双玻窗1630-402.6塑料双层窗单层+单框20-30100-140100-14030-4030-4030-402.52.32.0双玻窗注:本表中的窗记包括

19、一般窗户、天窗和阳台门上部带玻璃部分。阳台门下部门肚板部分的传热系数,当下部不作保温处理时,应按表中值采用;当作保温处理时,应按计算确定。本表中未包括的新型窗户,其传热系数应按测定值采用。第 4.4.4 条 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窗户的气密性,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在冬季室外平均风速大于或等于 3.0m/s 的地区,对于 16 层建筑,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7 规定的级水平;对于 730层建筑,不应低于上述标准规定的级水平。二、在冬季室外平均风速小于 3.0m/s 的地区,对于 16 层建筑,不应低于上述标准规定的级水平;对于 730 层建筑,不应低于上述

20、标准规定的级水平。第 4.4.5 条 居住建筑各朝向的窗墙面积比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当外墙传热阻达到按式(4.1.1)计算确定的最小传热阻时,北向窗墙面积比,不应大于 0.20;东、西向,不应大于 0.25(单层窗)或 0.30(双层窗);南向,不应大于 0.35。二、当建筑设计上需要增大窗墙面积比或实际采用的外墙传热阻大于按式(4.1.1)计算确定的最小传热阻时,所采用的窗墙面积比和外墙传热阻应符合本规范附录五的规定。第五节 采暖建筑地面热工要求第 4.5.1 条 采暖建筑地面的热工性能,应根据地面的吸热指数 B 值,按表 4.5.1 的规定,划分成三个类别。地面热工性能类别采暖建筑地面热工

21、性能类别2231 / 2表 4.5.1 K )注:地面吸热指数 B 值应按本规范附录二中(三)的规定计算第 4.5.2 条 不同类型采暖建筑对地面热工性能的要求,应符合表 4.5.2 的规定。不同类型采暖建筑对地面热工性能的要求表 4.5.2采暖建筑类型高级居住建筑、幼儿园、托儿所、疗养院等对地面热工性能的要求宜采用类地面10B 值 W /(W / m h一般居住建筑、办公楼、学校等临时逗留用房及室温高于 23的采暖房间宜采用类地面宜采用类地面第 4.5.3 条 严寒地区采暖建筑的底层地面,当建筑物周边无采暖管沟时,在外墙内侧0.51.0m 范围内应铺设保温层,其热阻不应小于外墙的热阻。第五章

22、围护结构隔热设计第一节 围护结构隔热设计要求第 5.1.1 条 在房间自然通风情况下,建筑物的屋顶和东、西外墙的内表面最高温度,应满足下式要求: imax t emax(5.1.1)式中: imax 围护结构内表面最高温度(),应按本规范附录二中(八)的规定计算;t emax 夏季室外计算温度最高值(),应按本规范附录三附表 3.2 采用。第二节 围护结构隔热措施第 5.2.1 条 围护结构的隔热可采用下列措施:一、外表面做浅色饰面,如浅色粉刷、涂层和面砖等。二、设置通风间层,如通风屋顶、通风墙等。通风屋顶的风道长度不宜大于 10m。间层高度以 20cm 左右为宜。基层上面应有 6cm 左右的

23、隔热层。夏季多风地区,檐口处宜采用兜风构造。三、采用双排或三排孔混凝土或轻骨料混凝土空心砌块墙体。四、复合墙体的内侧宜采用厚度为 10cm 左右的砖或混凝土等重质材料。五、设置带铝箔的封闭空气间层。当为单面铝箔空气间层时,铝箔宜设在温度较高的一侧。六、蓄水屋顶。水面宜有水浮莲等浮生植物或白色漂浮物。水深宜为 1520cm。七、采用有土和无土植被屋顶,以及墙面垂直绿化等。第六章采暖建筑围护结构防潮设计第一节 围护结构内部冷凝受潮验算第 6.1.1 条 外侧有卷材或其他密闭防水层的平屋顶结构,以及保温层外侧有密实保护层的多层墙体结构,当内侧结构层为加气混凝土和砖等多孔材料时,应进行内部冷凝受潮验算

24、。11第 6.1.2 条 采暖期间,围护结构中保温材料因内部冷凝受潮而增加的重量湿度允许增量,应符合表 6.1.2 的规定。采暖期间围护结构材料重量湿度的允许增量 %保温材料名称重量湿度的允许增量 多孔混凝土(泡沫、加气混凝土等) 0 = 500 700kg / m34水泥膨胀珍珠岩和水泥膨胀蛭石等沥青膨胀珍珠岩和沥青膨胀蛭石等 0 = 300 500kg / m 3 0 = 300 400kg / m 367水泥纤维板矿棉、岩棉、玻璃棉及其制品(板或毡)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矿渣和炉渣填料53152第 6.1.3 条 根据采暖期间围护结构中保温材料重量湿度的允许增量,冷凝计算界面内侧所需的蒸汽渗透

25、阻应按下式计算:H 0i =Pi Psc+ sc24Z H 0e(6.1.3)式中: H 0i -冷凝计算界面内侧所需的蒸汽渗透阻( m 2 h pa / g )H 0e -冷凝计算界面至围护结构外表面之间的蒸汽渗透阻( m 2 h pa / g )Pi -室内空气水蒸气分压力(Pa),根据室内计算温度和相对湿度确定;Pe -室外空气水蒸气分压力(Pa), 根据本规范附录三附表 3.1 查得的采暖期室外平均温度和平均相对湿度确定;Psc -冷凝计算界面处与界面温度 c 对应的饱和水蒸气分压力(Pa)Z -采暖期天数,应附合本规范附录三附表 3.1 的规定; -采暖期间保温材料重量湿度的允许增量

26、(),应按表 6.1.2 中的数值直按采用; 0 - -保温材料的干密度( kg / m 3 ); i -保温材料厚度(m)第 6.1.4 条 冷凝计算界面温度应按下式计算: c = ti ti t eR0( Ri + R0i )(6.1.4)式中: c -冷凝计算界面温度()ti -室内计算温度()1210 0 i P pet e -采暖期室外平均温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三附表 3.1 的规定;R0 , Ri -分别为围护结构传热阻和内表面换热阻( m 2 K / W );R0i -冷凝计算界面围护结构内表面之间的热阻( m 2 K / W )第 6.1.5 条 冷凝计算界面的位置,应取保

27、温层与外侧密实材料层的交界处(见图 6.1.5)。图 6.1.5冷凝计算界面第 6.1.6 条 对于不设通风口的坡屋顶,其顶棚部分的蒸汽渗透阻应符合下式要求:H 0i 1.2 ( Pi Pe )式中: H 0i 顶棚部分的蒸汽渗透阻(hPa/g);Pi , Pe 分别为室内和室外空气水蒸气分压力(Pa)。第 6.1.7 条 围护结构材料层的蒸汽渗透阻应按下式计算:(6.1.6)H =(6.1.7)式中 H材料层的蒸汽渗透阻(hPa/g);材料层的厚度(m);2hPa),应按本规范附录四附表 4.1采用。注:多层结构的蒸汽渗透阻应按各层蒸汽渗透阻之和确定。封闭空气间层的蒸汽渗透阻取零。某些薄片材

28、料和涂层的蒸汽渗透阻应按本规范附录四附表 4.3 采用。第二节 围护结构防潮措施第 6.2.1 条 采用多层围护结构时,应将蒸汽渗透阻较大的密实材料布置在内侧,而将蒸汽渗透阻较小的材料布置在外侧。13材料的蒸汽渗透系数g/(m第 6.2.2 条 外侧有密实保护层或防水层的多层围护结构,经内部冷凝受潮验算而必须设置隔汽层时,应严格控制保温层的施工湿度,或采用预制板状或块状保温材料,避免湿法施工和雨天施工,并保证隔汽层的施工质量。对于卷材防水屋面,应有与室外空气相通的排湿措施。第 6.2.3 条 外侧有卷材或其他密闭防水层,内侧为钢筋混凝土屋面板的平屋顶结构,如经内部冷凝受潮验算不需设隔汽层,则应

29、确保屋面板及其接缝的密实性,达到所需的蒸汽渗透阻。附录一附录二名词解释(略)建筑热工设计计算公式及参数(一)热阻的计算1、单一材料层的热阻应按下式计算:R =(附 2.1)式中: R 材料层的热阻(K/W); 材料层的厚度(m); 材料的导热系数W/(mK),应按本规范附录四附表 4.1 和表注的规定采用。2、多层围护结构的热阻应按下式计算:R = R1 + R2 +L + Rn(附 2.2)式中: R1 、R2 、 L Rn 各层材料的热阻(K/W)。3、由两种以上材料组成的、两向非均质围护结构(包括各种形式的空心砌块,填充保温材料的墙体等,但不包括多孔粘土空心砖),其平均热阻应按下式计算:

30、R = F1R01+F0F2R02FnR0n (Ri + Re )式中: R -平均热阻(K/W);F0 -与热方向垂直的总传热面积( m 2 );F1、F2 L Fn -按平行于热流方向划分的各个传热面积( m 2 );R01、R02 L R0n -各个传热面部位的传热阻(K/W);Ri -内表面换热阻,取 0.11(K/W);Re -外表面换热阻,取 0.04(K/W);14L+L + -修正系数,应按本附录附表 2.1 采用。附图 2.1 计算用图修正系数 值附表 2.1 2 / 1或1 + 22/ 10.09-0.100.20-0.390.40-0.690.70-0.990.860.9

31、30.960.98注:表中 为材料导热系数。当围护结构由两种材料组成时, 2 应取较小值, 1 应取较大值,然后求两者的比值。当围护结构由三种材料组成时,或有两种厚度不同的空气间层时, 值应按1 + 22/ 1 确定。空气间层的 值,应按附表 2.4 空气间层的厚度及热阻求得。当围护结构中存在圆孔时,应先将圆孔折算成同面积的方孔,然后按上述规定计算。4、围护结构的传热阻应按下式计算:R0 = Ri + R + Re(附 2.4)式中 R0 围护结构的传热阻(K/W);Ri 内表面换热阻(K/W),应按本附录附表 2.2 采用;Re 外表面换热阻(K/W),应按本附录附表 2.3 采用R 围护结

32、构热阻(K/W)。5、空气间层热阻的确定:(1)不带铝箔、单面铝箔、双面铝箔封闭空气间层的热阻,应按本附录附表 2.4 采用。(2)通风良好的空气间层,其热阻可不予考虑。这种空气间层的间层温度可取进气温度,表面换热系数可取 12.0W/(K)。15内表面换热系数 i W/(K)及内表面换热阻 Ri (K/W)值 附表 2.2适用季节冬季和夏季表面特性墙面、地面、表面平整或有肋状突出物的顶棚。 当 h / s 0.3 时有肋状突出物的顶棚 h / s 0.3时 i8776Ri011013外表面换热系数 i W/(K)及外表面换热阻 Ri (K/W)值附表 2.3适用季节表面特性内墙、屋顶、与室外

33、空气直接接触的表面与室外空气相通的不采暖地下室上面的楼板 i23.017.0Ri0.040.06冬季闷顶、外墙上有窗的不采暖地下室上面的楼板外墙上无窗的不采暖地下室上面的楼板12.06.00.080.17夏季外墙和屋顶19.00.0516(二)围护结构热惰性指标 D 值的计算1、单一材料围护结构或单一材料层的 D 值应按下式计算:D = RS式中: R 材料层的热阻(K/W);S 材料的蓄热系数W/(K)。2、多层围护结构的 D 值应按下式计算:D = D1 + D2 +LL + Dn = R1 S1 + R2 S 2 +LL + Rn S n(附 2.5)(附 2.6)式中: R1 、 R2 Rn 各层材料的热阻(K/W);S 1 、 S 2 S n 各层材料的蓄热系数W/(K),空气间层的蓄热系数取 S03、如某层有两种以上材料组成,则应先按下式计算该层的平均导热系数: =1 F1 + 2 F2 +LL + n FnF1 + F2 + L + Fn(附 2.7)然后按下式计算该层的平均热阻:该层的平均蓄热系数按下式计算:R =S =S 1 F1 + S 2 F2 +LL + S n FnF1 + F2 +L + Fn(附 2.8)21、2 LLn - 各个传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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