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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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范 围1.0.1 本标准对于水电水利工程钢筋的材料、加工、接头、安装的有关标准做了规定。1.0.2 本标准适用于水电水利工程中水工建筑物钢筋和锚筋的施工及质量检验。1.0.3 本标准未规定的钢筋施工,按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引 言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对我国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和保证工程质量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但随着我国建筑业市场的不断发展,水电水利工程的施工大部分都已采用了招标、投标和建设监理体制,同时在水电水利工程钢筋施工中新增了许多新内容,工艺水平也有了长足的发展,并且许多相关标准也已进行了多次修订,原标准已经不能满足当前施工的要求,为了使施工标准适应新的管

2、理体制、新施工技术、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对原标准进行了修订。原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经修订后,分成了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水电水利工程施工规范模板和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三个独立的标准。2 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标准所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3、 GB701 低碳热轧圆盘条 GB1499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3013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GB13014 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 GB13788 冷轧带肋钢筋DL/T5057 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JGJ107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8 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技术规程 JGJ109 钢筋锥螺纹接头技术规程 JG/T3057 镦粗直螺纹钢筋接头3 总 则3.0.1 为了规范施工和质量控制而制定本标准。3.0.2 本规定内容是针对一般的施工技术条件提出的,在特殊条件下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需改变或变更本标准的一些内容时,应经技术论证后方可实施。3.0.3 本标准所

4、涉及的钢筋接头型式,在具体应用中可根据工程部位按设计要求、施工条件选用,并应做到满足设计要求、经济、安全。3.0.4 钢筋加工及接头机械应与连接工艺相配套,并应定期进行检修和校验。4 钢筋材料4.1 一般规定4.1.1 用于水工混凝土结构的钢筋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701低碳热轧圆盘条、GB1499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3013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4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788冷轧带肋钢筋和冷拉级钢筋的规定要求。4.1.2 用于水工混凝土的低碳热轧圆盘条钢筋只限于Q235牌号;冷轧带肋钢筋只限于LL550级(d=412mm)牌号;冷拉钢筋只限于级(d

5、12mm)钢筋。4.1.3 水工混凝土结构所采用的钢筋,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外,其种类、钢号、直径等还应符合DL/T5057 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及有关设计文件的要求。混凝土用钢筋的主要机械性能及化学成分见附录A。4.2 钢筋的机械性能4.2.1 钢筋的机械性能主要有抗拉、冷弯、冲击韧性和耐疲劳性等,抗拉性能又包括屈服点、抗拉强度和伸长率。4.2.2 对不同厂家、不同规格的钢筋应分批按国家对钢筋检验的现行规定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钢筋方可用于加工。检验时以同一炉(批)号、同一规格尺寸的钢筋60t为一批,重量不足60t时按60t计,随意选取两根经外部质量检查和直径测量合格的钢筋,各截取一个

6、抗拉试件和一个冷弯试件进行检验,采取的试件应有代表性,不得在同一根钢筋上取两根及以上同用途试件。4.2.3 钢筋的机械性能检验应遵循以下规定:1 钢筋取样时,钢筋端部要先截去500mm再取试样,每组试样要分别标记,不得混淆。2 在拉力检验项目中,应包括屈服点、抗拉强度和伸长率三个指标。如有一个指标不符合规定,即作为拉力检验项目不合格。3 冷弯试件弯曲后,不得有裂纹、剥落或断裂。4 钢筋的检验,如果有任一个检验项目的任一个试件不符合附录A表A.1中所规定的数值时,则另取两倍数量的试件,对不合格项目进行第二次检验,如果还有试件不合格,则该批钢筋为不合格。4.2.4 对钢号不明的钢筋,需经检验合格后

7、方可加工使用。检验时抽取的试件不得少于6组,且检验的项目均应满足附录A表A.1中的规定数值。4.3 钢筋的储存4.3.1 运入加工现场的钢筋,必须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每捆(盘)钢筋均应挂上标牌,标牌上应注有厂标、钢号、产品批号、规格、尺寸等标记,在运输和储存时不得损坏和遗失这些标牌。4.3.2 到货的钢筋应根据原附质量证明书或试验证明单按不同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验收检查每批钢筋的外观质量,看有无裂缝、结疤、麻坑、气泡、砸碰伤痕等及锈蚀程度,并应测量钢筋的直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使用,或经研究同意后可降级使用。4.3.3 验收后的钢筋,应按不同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

8、批、分别堆放,不得混杂,且宜立牌以资识别。钢筋应设专人管理,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4.3.4 钢筋宜堆放在料棚内,如条件不具备时,应选择地势较高、无积水、无杂草、且高于地面200mm的地方放置,堆放高度应以最下层钢筋不变形为宜。必要时应加遮盖。4.3.5 钢筋不得和酸、盐、油等物品存放在一起,堆放地点应远离有害气体,以防钢筋腐蚀或污染。4.4 钢筋的代换4.4.1 应加强钢筋材料供应的计划性和适时性,尽量避免施工过程中的钢筋代换。4.4.2 若以另一种钢号或直径的钢筋代替设计文件中规定的钢筋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应按钢筋承载力设计值相等的原则进行,钢筋代换后应满足DL/T5057水工混凝土结构

9、设计规范中所规定的钢筋间距、锚固长度、最小钢筋直径等构造要求。2 以高一级钢筋代换低一级钢筋时,宜采用改变直径的方法而不宜采用改变钢筋根数的方法来减少钢筋截面积。4.4.3 用同钢号某直径钢筋代替另一种直径的钢筋时,其直径变化范围不宜超过4mm,变更后钢筋总截面面积与设计文件规定的截面面积之比不得小于98%或大于103%。4.4.4 设计主筋采取同钢号的钢筋代换时,应保持间距不变,可以用比设计钢筋直径大一级和小一级直径的两种型号钢筋间隔配置代换。4.5 其它要求4.5.1 使用进口钢筋时,其机械性能应满足附录A表A.1中规定的性能指标。4.5.2 水工混凝土结构的非预应力混凝土中,不宜采用冷拉

10、以上钢筋。4.5.3 在基岩或已浇混凝土面上钻孔安装的锚筋,宜采用带肋钢筋做成砂浆锚筋。注:锚筋是特指通过钻孔在基岩面或混凝土面上安装并使用砂浆固定的钢筋,以区别于混凝土浇筑时埋设的插筋及岩石(围岩)支护用的锚杆。5 钢筋的加工5.1 调直和清污除锈5.1.1 钢筋的表面应洁净,使用前应将表面油渍、漆污、锈皮、鳞锈等清除干净,但对钢筋表面的水锈和色锈可不作专门处理。在钢筋清污除锈过程中或除锈后,当发现钢筋表面有严重锈蚀、麻坑、斑点等现象时,应经鉴定后,视损伤情况确定降级使用或剔除不用。5.1.2 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折,钢筋中心线同直线的偏差不应超过其全长的1%。成盘的钢筋或弯曲的钢筋应调直后

11、,才允许使用。所调直的钢筋不得出现死弯,否则应剔除不用。钢筋调直后如发现钢筋有劈裂现象应作为废品处理,并应鉴定该批钢筋质量。钢筋在调直机上调直后,其表面不得有明显的伤痕。5.1.3 钢筋的调直宜采用机械调直和冷拉方法调直。对于少量粗钢筋,当不具备机械调直和冷拉调直条件时,可采用人工调直。如采用冷拉方法调直,则其调直冷拉伸长率不宜大于1%。对于级钢筋,为了能在冷拉调直的同时除去锈皮,则冷拉率可适当加大,但不得大于2%。注:钢筋伸长值的测量起点,以卷扬机或千斤顶拉紧钢筋(约为冷拉控制应力的1%)为准。5.1.4 钢筋的除锈方法宜采用除锈机、风砂枪等机械除锈,当数量较小时,可采用人工除锈。除锈后的钢

12、筋不宜长期存放,应尽快使用。5.2 钢筋的端头及接头加工5.2.1 钢筋的端头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光圆钢筋的端头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未作规定时,所有受拉光圆钢筋的末端应作180的半圆弯钩,弯钩的内直径不得小于2.5d。当手工弯钩时,可带3d的平直部分(见图5.2.1-1)。2 级及其以上钢筋的端头,当设计要求弯转90时,其最小弯转内直径应满足下列要求:1)钢筋直径小于16mm时,最小弯转内直径为5d;2)钢筋直径大于等于16mm时,最小弯转内直径为7d(见图5.2.1-2)。3)锚筋的加工必须保证端部无弯折,杆身顺直。5.2.2 钢筋的接头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钢筋的接头加工应按所采用

13、的钢筋接头方式要求进行。2 钢筋端部在加工后有弯曲时,应予矫直或割除(绑扎接头除外),端部轴线偏移不得大于0.1d,并不得大于2mm。端头面应整齐,并与轴线垂直。5.2.3 钢筋接头的切割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 采用绑扎接头、绑条焊、单面(或双面)搭接焊的接头宜用机械切断机切割,当加工量小或不具备机械切割条件时可选用其它方式切割。2 采用电渣压力焊的接头,不宜采用切断机切割,应采用砂轮锯或气焊切割。3 采用冷挤压连接和螺纹连接的机械连接钢筋端头宜采用砂轮锯或钢锯片切割,不得采用电气焊切割。如切割后钢筋端头有毛边、弯折或纵肋尺寸过大者,应用砂轮机修磨。冷挤压接头不得打磨钢筋横肋。4 采用熔槽焊、

14、窄间隙焊和气压焊连接的钢筋端头宜选用砂轮锯切割,当能够保证钢筋端头切面与轴线垂直和端头断面尺寸时也可选用其它方式。5 其它新型接头的切割按工艺要求进行。5.2.4 钢筋锥(直)螺纹连接的螺纹加工1 钢筋锥(直)螺纹的接头加工应经过镦粗后套丝。套丝后的接头断面不得小于原钢筋直径。2 钢筋接头的锥 (直)螺纹加工应在工厂内进行。3 加工的钢筋锥螺纹丝头的锥度、牙形、螺距等必须与连接套的锥度、牙形、螺距一致;直螺纹的长度、牙形、螺距等必须与连接套的长度、牙形、螺距相一致,并经过配套的量规检测合格。螺纹丝扣长度应满足相应钢筋的要求,误差不超过规定值。注:检测量规由接头设计厂家提供,加工螺纹丝扣长度及误

15、差值由厂家确定。4 加工钢筋锥(直)螺纹时,应采用水溶性切削润滑液,当气温低于0时,应掺入15%20%亚硝酸钠,不得用机油作润滑或不加润滑液套丝。5 钢筋的锥直螺纹加工后遵照附录B的规定逐个检查钢筋锥(直)螺纹加工的外观质量。 6 经自检合格的钢筋锥(直)螺纹,每种规格加工批随机抽检10%,且不少于10个,并遵照附录B中表B.1的规定填写钢筋锥(直)螺纹加工检验记录,如有一个丝头不合格,即应对该加工批全数检查,不合格丝头应重新加工经再次检验合格方可使用。7 已检验合格的螺纹应加以保护,钢筋螺纹头应戴上保护帽,对锥螺纹连接的钢筋螺纹头一端也可按接头规定的力矩值拧紧连接套。5.2.5 钢筋机械连接

16、件(套筒) 应符合下列规定:钢筋机械连接件应由专业生产厂家设计并经型式检验认定后生产供应,并应有出厂质检证明。所有连接件的尺寸及材质、强度等均应满足JGJ107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8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技术规程、JGJ109钢筋锥螺纹接头技术规程、JG/T3057镦粗直螺纹钢筋接头有关规定。型式检验要求及方法参见附录C。5.3 钢筋的弯折加工5.3.1 光圆钢筋(I级钢筋),弯折90以上,带肋钢筋(级钢筋以上)弯转90,其最小弯转内直径应分别按5.2.1条中1、2款的要求控制。5.3.2 对寒冷及严寒地区,当环境温度低于-20时,不应对低合金钢筋进行冷弯加工,以避免在钢筋起弯点

17、强化,造成脆断。5.3.3 弯起钢筋处的圆弧内半径宜大于12.5d(见图5.3.3)。5.3.4 箍筋的加工应按设计要求的型式进行,当设计没有具体要求时,用光圆钢筋制成的箍筋,其末端应有弯钩,对大型梁、柱,当箍筋直径d不小于12mm时,弯钩宜做成如图5.3.4所示的形状,以便于安装,弯钩长度见表5.3.4。采用小直径级钢筋制作箍筋时,其末端应有90弯头,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宜小于3倍主筋的直径。表5.3.4 光圆箍筋的弯钩末端平直部分长度箍 筋 直 径mm受力钢筋直径mm2528405-10759012901055.4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5.4.1 钢筋的加工应按照钢筋下料表要求的形式尺寸进

18、行。加工后的允许偏差不得超过表5.4.1规定的数值。表5.4.1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项次偏差名称允许偏差值1受力钢筋及锚筋全长净尺寸的偏差10mm2箍筋各部分长度的偏差5mm3钢筋弯起点位置的偏差厂房构件20mm大体积混凝土30mm4钢筋转角的偏差35圆弧钢筋径向偏差大体积25mm薄壁结构10mm5.4.2 弯曲钢筋加工后应无翘曲不平现象。5.4.3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的加工允许偏差,按照接头连接件技术规定检验。5.5 成品钢筋的存放5.5.1 经检验合格的成品钢筋尽快运往工地安装使用,不宜长期存放。冷拉调直的钢筋和已除锈的钢筋须注意防锈。5.5.2 成品钢筋的存放须按使用工程部位、名称、编号、

19、加工时间挂牌存放,不同号的钢筋成品不宜堆放在一起,防止混号和造成成品钢筋变形。5.5.3 成品钢筋的存放应按当地气候情况采取有效的防锈措施,若存放过程中发生成品钢筋变形或锈蚀,应矫正除锈后重新鉴定,确定处理办法。5.5.4 锥(直)螺纹连接的钢筋端部螺纹保护帽在存放及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得取下。6 钢筋的接头6.1 一般要求6.1.1 通常采用的钢筋接头方式如下:1 在加工厂中有闪光对头焊接、手工电弧焊(搭接焊、帮条焊、熔槽焊、窄间隙焊等)和机械连接(带肋钢筋套筒冷挤压接头、镦粗锥螺纹接头、镦粗直螺纹接头)等,钢筋的交叉连接采用接触点焊(不宜采用手工电弧焊)。2 在现场施工中有绑扎搭接、手工电弧焊

20、(搭接焊、帮条焊、熔槽焊、窄间隙焊)、气压焊、竖向钢筋接触电渣焊和机械连接(带肋钢筋套筒冷挤压接头、镦粗锥螺纹接头、镦粗直螺纹接头)等。6.1.2 钢筋接头宜采用焊接接头或机械连接接头,当采用绑扎接头时,应满足以下要求:1 受拉钢筋直径小于等于22mm,或受压钢筋直径小于等于32mm。2 其它钢筋直径小于等于25mm。当钢筋直径大于25mm,采用焊接和机械连接确实有困难时,也可采用绑扎搭接,但要从严掌握。6.1.3 当设计有专门要求时,钢筋接头应按设计要求进行。6.1.4 不同直径的钢筋接头形式选择,在满足6.1.2条规定的情况下可按以下方法进行:1 直径小于等于28mm的热轧钢筋接头,可采用

21、手工电弧搭接焊和闪光对焊焊接(工厂接头);直径大于28mm的热轧钢筋接头,可采用熔槽焊、窄间隙焊或帮条焊连接。当不具备施工条件时,也可采用搭接焊。2 直径为2040mm的钢筋接头宜采用接触电渣焊(竖向)和气压焊连接。但当直径大于28mm时,应谨慎使用。可焊性差的钢筋不宜采用接触电渣焊和气压焊接头连接。3 直径为1640mm范围内的、级钢筋接头,可采用机械连接。采用套筒挤压连接时所连接钢筋端部应事先做好伸入套筒长度的标记,采用直螺纹连接时应注意使相连两钢筋的螺纹旋入套筒的长度相等。6.1.5 采用机械连接的钢筋接头的性能指标应达到A级标准,经论证确认后,方可采用B、C级接头。1 A级:接头的抗拉

22、强度达到或超过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并具有高延性及反复拉压性能。2 B级:接头的抗拉强度达到或超过母材屈服强度标准值的1.35倍,并具有一定的延性及反复拉压性能。3 C级:接头仅能承受压力。6.1.6 当施工条件受限制,或经专门论证,钢筋连接形式可以根据现场条件确定。6.2 接头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控制6.2.1 手工电弧搭接焊、帮条焊1 对于直径大于等于10mm热轧钢筋, 其接头采用搭接、帮条电弧焊时(见图6.2.1-1 4),应符合下列要求:1)焊的接头当设计有要求时应采用双面焊缝,无特殊要求时一般可采用单面焊缝。对于级钢筋的搭接焊或帮条焊的焊缝总长度应不小于8d;对于、级钢筋,其搭接焊或帮条焊

23、的焊缝总长度应不小于10d,帮条焊时接头两边的焊缝长度应相等。2)帮条的总截面面积应符合下列要求:当主筋为级钢筋时,不应小于主筋截面面积的1.2倍;当主筋为、级钢筋时,不应小于主筋截面面积的1.5倍。为了便于施焊和使帮条与主筋的中心线在同一平面上,帮条宜采用与主筋同钢号、同直径的钢筋制成,如帮条与主筋级别不同时,应按设计强度进行换算。帮条的长度应满足相应的焊缝要求。3)搭接焊接头的两根搭接钢筋的轴线宜位于同一直线上。4)对于搭接焊接,其焊缝高度应为被焊接钢筋直径的0.25倍,并不小于4mm;焊缝的宽度应为被焊接钢筋直径的0.7倍,并不小于10mm。当钢筋和钢板焊接时,焊缝高度应为被焊接钢筋直径

24、的0.35倍,并不小于6mm,焊缝宽度应为被焊接钢筋直径的0.5倍,且不小于8mm。2 对d10mm的钢筋需焊接时,其焊缝高度、宽度根据试验确定。6.2.2 手工电弧熔槽焊1 熔槽焊宜用于直径大于25mm的钢筋现场连接,焊接时应加角钢做垫板模。接头型式见图6.2.2.2 角钢尺寸和焊接工艺应符合下列要求:1)角钢边长宜为40mm60mm;2)从接缝处垫板引弧后应连续施焊,并应使钢筋端部熔合,防止未焊透、气孔或夹渣;3)可停焊清渣一次,焊平后,再进行焊接余高的焊接,其高度应不大于3mm;4)钢筋与角钢垫板之间,应加焊侧面焊缝13层,焊缝应饱满;5)焊缝表面不应有缺陷及削弱现象,在接头处钢筋中心线

25、位移不大于钢筋直径的0.1倍。6.2.3 手工电弧窄间隙焊1 用于钢筋窄间隙焊接的焊条,I级钢筋可用酸性焊条,、级钢筋可采用低氢型碱性焊条。使用低氢型碱性焊条时,必须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烘焙。2 钢筋被焊端部300mm长度内应平直,如有弯曲,必须矫直或切除,以便进行焊接模具安装。3 窄间隙焊模具采用紫铜制作,焊接时模具宜按所焊钢筋直径配套选用,若钢筋直径小时,不应小于一个钢筋级差。安装焊接模具和钢筋时,应严格控制间隙大小,并使两钢筋的焊接部位处于同轴位置,模具应夹紧钢筋(见图6.2.3)。4 在工程开工或每批钢筋开焊前,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性能实验,以确定合适的焊接工艺和参数。焊接参数可参

26、照表6.2.3选择。表6.2.3 水平钢筋窄间隙焊时的焊接参数钢筋直径dmm端头间隙 amm焊条直径mm焊接电流A2011133.21001102211133.21001102512144.01501602812144.01501603212144.01501603613155.02102204013155.02102205 水平钢筋窄间隙焊的接头,在去除模具后应进行全部外观检查。外观检查要求:接头处焊缝饱满,不得有深度大于0.5mm的咬边,接头处的轴线偏移不得大于0.1倍钢筋直径,同时不得大于2mm,接头处的弯折不得大于4,外观检查不合格的接头,应切除0.3倍钢筋直径的热影响区后重焊或采取补

27、强措施。6.2.4 手工电弧焊其他规定1 手工电弧焊用焊条,应按设计规定采用。在设计未作规定时,可参照表6.2.4-1选用。焊条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并有出厂合格证,型号明确,使用时不得混淆。表6.2.4-1 电弧焊接时使用的焊条项次钢筋级别焊 接 形 式搭接焊、帮条焊熔 槽 焊窄间隙焊1级钢筋E4313E4316E4316E43152级钢筋E5003E5016E5003E5016E50153级钢筋E5003E5016E5503E6016E6015注:低氢型焊条在使用前必须烘干。新拆包的低氢型焊条宜在一个班时间内用完,否则应重新烘干。2 在雨雪天焊接钢筋时,应有防雨、雪措施。接头焊接后应避免立即

28、接触雪、水。在-15以下施焊时,应采取专门措施保温防风,低于-20时不宜施焊。3 所有手工电弧焊的钢筋接头焊接后都应进行外观检查,必要时,应从成品中抽取试件,作抗拉试验。电弧焊接头的外观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1)焊缝表面平顺,没有明显的咬边、凹陷、气孔和裂缝。2)用小锤敲击接头时,应发出清脆声。3)搭接焊和帮条焊焊接尺寸偏差及缺陷的允许值见表6.2.4-2表6.2.4-2 搭接焊帮条焊接头的允许偏差及缺陷项次偏差名称单 位允许偏差及缺陷1帮条对焊接接头的中心的纵向偏移d0.502接头处钢筋轴线的曲折度43焊缝高度d-0.054焊缝宽度d-0.105焊缝长度d-0.506咬边深度d0.05 并不

29、大于 1 mm7焊缝表面上气孔和夹渣:1)在两倍d 的长度上个22)气孔、夹渣的直径mm36.2.5 竖向钢筋接触电渣焊1 接触电渣焊焊接前,应先将钢筋端部100mm范围内清除干净,夹具钳口应夹紧钢筋,并使其轴线在一直线上,两钢筋端部间隙宜为510mm。宜采用铁丝圈引燃法及431号焊剂进行焊接见图6.2.5。2 进行接触电渣焊之前,应采用同型号、同直径的钢筋和相同的焊接参数,制作5个抗拉试件。在试验结果符合要求后,才能按确定的焊接参数施焊。焊接参数可参照表6.2.5选用。表6.2.5 接触电渣焊接时的焊接参数钢筋直径 mm焊接电流A外电网保证电压V渣池电压V手压力kg通电时间s起弧稳弧2080

30、0400-500370-40025-4520-3018-2025900500-600380-40025-5030-3520-25321400700-900380-42025-6035-4025-30361600900-1100380-42025-6035-4030-35注1、顶压的时间,以钢筋下移稳定后0.5min为宜。夹具拆除时间,一般以下压完成后约2min 为宜。注2、必须保证外电压稳定在380V以上,否则应架设专线。3 钢筋接触电渣焊的接头,应全部进行外观检查。外观检查的要求为:接头四周铁浆饱满均匀,没有缝隙,被焊钢筋的轴线应一致,其最大的偏移不得超过0.1倍的钢筋直径,同时不得大于2m

31、m。外观检查不合格者应断开重焊。当对焊接质量有怀疑时,应视实际情况抽样进行拉力试验。6.2.6 绑扎接头 1 钢筋采用绑扎搭接接头时,钢筋的接头搭接长度按受拉钢筋最小锚固长度按表6.2.6控制。2 受拉区域内的光圆钢筋绑扎接头的末端,应做弯钩。螺纹钢筋的绑扎接头末端可不做弯钩。6.2.7 闪光对焊1 采用不同直径的钢筋进行闪光对焊时,直径相差以一级为宜,且不大于4mm。采用闪光对焊时,钢筋端头如有弯曲,应予以矫直或切除。表6.2.6 钢筋绑扎接头最小搭接长度项次钢筋类型混凝土强度等级C15C20C25C30、C35C40受拉受压受拉受压受拉受压受拉受压受拉受压1级钢筋50d35d40d25d3

32、0d20d25d20d25d20d2月牙纹 级钢筋60d45d50d35d40d30d40d25d30d20d级钢筋55d40d50d35d40d30d35d25d3冷轧带肋钢筋50d35d40d30d35d25d30d20d注1:月牙纹钢筋直径d25mm时,最小搭接长度应按表中数值增加5d。注2:表中级光圆钢筋的最小锚固长度值不包括端部弯钩长度。当受压钢筋为I 级钢筋,末端又无弯钩时,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0d。注3: 如在施工中分不清受压区或受拉区时,搭接长度按受拉区处理。2 对不同类别、直径的钢筋,在施焊前均应按实际焊接条件试焊二个冷弯及二个拉伸试件,根据对试件接头外观质量检验,以及冷弯和

33、拉伸试验验证焊接参数。在试焊质量合格和焊接参数选定后,方可成批焊接。 3 全部闪光对焊的接头,均应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钢筋表面没有裂纹和明显的烧伤;2)接头如有弯折,其角度不得大于4;3)接头轴线如有偏心,其偏移不得大于钢筋直径的0.1倍,并不得大于2mm。4)外观检查不合格的接头,应剔出重焊。4 当对焊接质量有怀疑时,或在焊接过程中发现异常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机抽样,进行冷弯及拉伸试验。5 闪光对焊接头的拉伸试验成果均应大于该级钢筋的抗拉强度,且断裂在焊缝及热影响区以外为合格。冷弯试验按表6.2.7的规定进行。冷弯试验时,焊接点应位于弯曲的中点,试件经冷弯后,其接头处(包括热影

34、响区)外侧不出现横向裂纹为合格。表6.2.7 钢筋闪光对焊接头的冷弯指标钢筋级别冷弯心棒直径弯曲角度I 级钢筋2d90级钢筋4d90级钢筋5d90注1:钢筋直径d25mm时,弯心直径应增加一个钢筋直径d;注2:冷弯试验,允许将接头弯曲内侧墩粗部分(毛刺)适当修平,以利向内弯曲。 6.2.8 气压焊接1 钢筋端面应切平,并应与钢筋轴线相垂直,钢筋端部若有弯折或扭曲,应矫直或切除。钢筋端部2d范围内清除干净,端头经打磨,露出金属光泽,不得有氧化现象。2 钢筋安装后应加压顶紧,局部缝隙不得大于3mm。3 气压焊接作业要求如下:1)应根据钢筋直径和焊接设备等具体条件选用等压法、二次加压法或三次加压法焊

35、接工艺。2)焊接过程中,对钢筋施加的轴向压力,按钢筋横截面面积计,应为30 40MPa。3)钢筋气压焊的开始阶段宜采用碳化火焰,对准接缝处集中加热,并使其内焰包住缝隙,防止钢筋端面产生氧化。在确认缝隙完全密合后,应改用中性火焰,以压焊面为中心,在两侧各一倍钢筋直径长度范围内往复宽幅加热。4)钢筋端面的合适加热温度应为11501250,钢筋镦粗区表面的加热温度应稍高于该温度。4 气压焊接头验收按以下规定进行:1)全部接头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项目和质量要求如下:偏心量e不得大于钢筋直径的0.15倍,同时不得大于4mm。当不同直径钢筋相焊时,按较小钢筋直径计。当焊接后的偏心量值e超过此限值时应切除重

36、焊。 两钢筋轴线弯折角不得大于4,当超过此限值时应重新加热矫正。镦粗直径dm应不小于钢筋直径的1.4倍。当小于此限值时应重加热镦粗。长度Ld应不小于钢筋直径的1.2倍,且凸起部分平缓圆滑,当小于此限值时,应重新加热镦长。压焊面偏移ed不得大于钢筋直径的0.2倍见图6.2.8。接头不得有环向裂纹,若发现有裂纹时,应切除重焊。镦粗区表面不得有严重烧伤。2)机械性能检查项目和质量要求如下:机械性能检查以300个接头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仍按一批计。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3 个接头作拉伸试验,根据工程需要,也可另取3个接头作弯曲试验。接头拉伸试验件的抗拉强度不得低于附录A表A.1中的规定指标值,并呈塑

37、性断裂。若有一个试件不符合要求时,应切取6个接头进行复验,若仍有一个接头不符合要求,则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弯曲试验要求如下:接头弯曲试件的长度不小于表6.2.8-1规定的数值。接头弯曲试验时的弯曲内直径应符合表6.2.8-2的规定。表6.2.8-1 气压焊弯曲试件的长度钢筋直径mm161820222528323640试件长度mm250270280290310360390420450表6.2.8-2 气压焊弯曲内直径钢 筋 等 级弯心直径d25mmd25mm级钢筋2d3d级钢筋4d5d进行弯曲试验的试件受压面凸起部分应去除,与钢筋外表面平齐。压焊面应处在弯曲中心点,弯至90时试件在压焊面不得发生破

38、断。弯曲试验,若有一个试件不符合要求,应切取6个接头进行复验,若仍有1个试件不符合要求,则该批接头为不合格。6.2.9 机械连接1 采用钢筋机械连接时,应由厂家提交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2 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工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1)每种规格钢筋的接头试件不应少于3根;2)对接头试件的钢筋母材应进行抗拉强度试验;3)3根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见附录C表C.5-1的强度要求,对于A级接头,试件抗拉强度尚应不小于0.9倍钢筋母材的实际抗拉强度。计算实际抗拉强度时,应采用钢筋的实际横截面面积。3 现场检验应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或单向拉伸试验。设计有特殊要求时按

39、设计要求项目进行检验。机械连接接头检验按验收批进行,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4 带肋钢筋套筒连接接头外观质量检查应满足以下要求:1)外型尺寸:挤压后套筒长度应为原套筒长度的1.101.15倍或压痕处套筒的外径波动范围为原套筒外径的0.80.9倍。2)挤压接头的压痕道数应符合型式检验确定的道数。3)接头处弯折不得大于4。4)挤压后的套筒不得有裂纹。5)检查数量:每一验收批中应随机抽取10%的挤压接头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如外观质量不合格数少于抽检数的10%,则该批挤压接头外观质量评为合格。当不合格数超过抽检数的1

40、0%时,应对该批挤压接头逐个进行复检,并采取补救措施;对外观不合格的挤压接头应从中抽取6个试件作抗拉强度试验,若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低于规定值,则该批外观不合格的挤压接头,应进行处理,并记录存档。5 直螺纹接头外观质量检查应满足以下要求:1)接头拼接时用管钳扳手拧紧,使两个丝头在套筒中央位置相互顶紧。2)拼接完成后,套筒每端不得有一扣以上的完整丝扣外露,加长型接头的外露丝扣不受限制,但应有明显标记,以检查进入套筒的丝头长度是否满足要求。3)检查数量:每一验收批中应随机抽取10%接头进行外观检查,抽检的接头应全部合格,如有一个接头不合格,则该验收批的接头应逐个检查,对查出的不合格接头应进行补强。

41、6 锥螺纹接头外观质量及拧紧力矩检查应满足以下要求:1)连接套筒应与钢筋的规格一致,接头丝扣无完整外露。2)接头拧紧力矩值应符合表6.2.9中的规定,不得超拧,拧紧后的接头应作上标记。检测用的力矩扳手应专用。表6.2.9 接头拧紧力矩值钢筋直径mm161820222528323640拧紧力矩值Nm1181451772162753143433)钢筋锥螺纹接头,每一验收批中应随机抽取10%的接头进行外观检查,并用专用的力矩扳手检验接头的拧紧值。抽检的接头应全部合格,如果有一个接头不合格,则该验收批接头应逐个检查,对不合格接头应进行补强。7 机械连接接头的拉伸试验在每一验收批中随机截取3个试件做单向

42、拉伸试验,当3个试件单向拉伸试验结果均符合附录C表C.5-1的强度要求时,该验收批为合格,如有一个试件的强度不符合要求,应再取个试件进行复验,复验中如仍有一个试件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则该验收批为不合格。8 钢筋的机械连接接头在施工时均应有现场连接施工记录,以便质量验收时查验。施工记录参见附录D。6.3 接头的分布要求6.3.1 钢筋接头应分散布置。配置在同一截面内的下述受力钢筋,其接头的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1 闪光对焊、熔槽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窄间隙焊接头在受弯构件的受拉区,不宜超过50%。在受压区不受限制。2 绑扎接头,在构件的受拉区中不宜超过25%,在

43、受压区不宜超过50%。3 机械连接接头,其接头分布应按设计文件规定执行,当没有要求时,在受拉区不宜超过50%;在受压区或装配式构件中钢筋受力较小部位,A级接头不受限制。4 焊接与绑扎接头距离钢筋弯头起点不小于10d,也不应位于最大弯距处。5 若两根相邻的钢筋接头中距在500mm以内或两绑扎接头的中距在绑扎搭接长度以内,均作为同一截面。6.3.2 钢筋的接头分布在受拉区和受压区要求不同,当施工中分辩不清受拉区或受压区时,其接头的分布应按受拉区处理。6.3.3 机械连接接头宜避开有抗震要求的框架的梁端和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必须为A级接头,且不超过75%。7 钢筋的安装7.1 钢筋安装的偏差要求7.1.1 钢筋安装的位置、间距、保护层及各部分钢筋的大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7.1.2 钢筋安装的偏差不得超过表7.1.2的规定。表7.1.2 钢筋安装的允许偏差项 次偏 差 名 称允 许 偏 差1钢筋长度方向的偏差1/2净保护层厚2同一排受力钢筋间距的局部偏差1)柱及梁中0.5d2)板及墙中0.1间距3同一排中分布箍筋间距的偏差0.1间距4双排钢筋,其排与排间距的局部偏差0.1排距5梁与柱中钢筋间距的偏差0.1箍筋间距6保护层厚度的局部偏差1/4净保护层厚7.2 钢筋的绑扎要求7.2.1 现场焊接或绑扎的钢筋网,其钢筋交叉点的连接按50%的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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