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土地整理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精品文档】土地整理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3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 桐庐县桐君街道阆苑村土地整理项目(第二标段) 招 标 人: 桐庐县人民政府桐君街道办事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杭州欣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备案单位: (盖章) 日期:2011年11月目 录第一章 施工招标公告3一、投标须知前附表4二、投标须知6(一)总则61、工程说明62、招标范围、工期、质量、安全等63、资金来源74、合格的投标人75、投标费用86、踏勘现场8(二)招标文件87、招标文件的组成88、招标文件的澄清99、招标文件的修改9(三)投
2、标文件的编制9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1、投标文件的组成1012、投标文件格式1013、投标报价1114、投标货币1115、投标有效期1116、投标担保1117、投标预备会1218、投标人的替代方案12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2(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220、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221、投标截止日期1322、迟交的投标文件13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3(五)开 标1324、开标1325、投标文件的开标阶段审查14(六)评 标1426、评标会议1427、评标过程的保密1428、资格后审1429、投标文件的澄清1530、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1531、错误的修正163
3、2、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6(七)合同的授予1633、合同授予标准1634、招标人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1635、中标通知书1636、合同协议书的签订1737、履约担保1738、其它说明17第三章 合同条款18第四章 合 同 格 式(略)21第五章 工程技术规范要求说明22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23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格式)23目 录2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5授权委托书26投 标 函27投标函附录28拟派项目班子主要成员到位率及施工力量配备等相关内容承诺书29表1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30表2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31表3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32表4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33表5
4、劳动力计划表34表6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36第七章 工程预算书(另册)37第八章 图纸(另册)37第一章 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桐庐县桐君街道阆苑村土地整理项目(第二标段),项目业主为桐庐县人民政府桐君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地点桐庐县桐君街道阆苑村(仇岭坞、花厅下、塘源里),工期 120日历天 ;本次招标范围为田面平整、田坎砌筑、排水沟及机耕路等项目,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注册地在
5、桐庐县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配套的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省水利厅颁发的聘用三级项目经理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相应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小额工程除外);3.3其他人员要求:项目部配备的施工员、质检员和安全员至少各1人,应具备配套的水利工程专业或市政专业或土建专业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4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12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从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查看和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预算书等相关文件。(北京时间,下同)。 4.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12月1日15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1号开标大厅。(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6楼网址: ) 招标人:桐庐县人民政府桐君街道办事处第二章 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桐庐县桐君街道阆苑村土地整理项目(第二标段)21.1建设地点桐庐县桐君街道阆苑村
7、(仇岭坞、花厅下、塘源里)31.1建设规模本工程总预算价为156.4649万元。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2.1招标范围为田面平整、田坎砌筑、排水沟及机耕路等项目,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62.2工期要求施工工期:120日历天7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83.1资金来源政府投资94.1投标人资质要求1、须具备注册地在桐庐县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配套的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省水利厅颁发的聘用三级项目经理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8、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相应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小额工程除外);3、其他人员要求:项目部配备的施工员、质检员和安全员至少各1人,应具备配套的水利工程专业或市政专业或土建专业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04.2资格审查方法执行桐招管20093号文件,采用资格后审。116.1踏勘现场自行踏勘现场续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213计价方式工程采用总价承包。1315.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算起),中标签约者有效期随合同1416.1投标担保金额投标保证金 1.5万元(不计息)
9、,投标截止时间前13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企业本部基本帐户入账到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指定账户(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账户名: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 号: 33001617182053000524 开户行: 建设银行桐庐支行 158.117.1澄清投标预备会不集中举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以及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等的疑问,可以于投标截止日期_ 4_天前以无记名方式发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至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逾期不再受理。电子邮箱:zitaq 传真:0571-642176621618.1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1719.1投标文件份数壹份正本, 肆 份副本。182
10、1.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地址:桐庐县城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6楼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1号开标大厅时间:2011年 12月 1日 15 时 00 分1924.1开标会地址:桐庐县城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6楼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1号开标大厅时间:2011年 12 月 1日 15时 00 分2032.4评标标准及方法根据桐招管20108号文件,采用: 合理低价法 2137.1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建设单位交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待竣工验收达到中标承诺的质量要求后一周内退回。注:1、本招标文件中有关时间安排如有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说明为准。
11、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第4项所述。1.2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通过 公开 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1.3招标全过程由县招管办、县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公证处到场监督、监察、公证。1.4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有疑异时,按前附表第15项的规定提出,招标人经复核后予以网络形式回复,投标人中标以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所有内容不论有误或漏项均按施工图内容和招标要求进行施工不予调整。 1.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否则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予以拒绝。1.6其它说明1.6
12、.1投标人可在网上(网址1.6.2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否则拒绝接收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应随带投标保证金已交纳的正式财务票据、企业IC卡,开标验证时提供。2、招标范围、工期、质量、安全等2.1本次招标范围见前附表第5项所述。2.2工期2.2.1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前附表第6项所述。2.2.2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在承诺的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投标人一旦中标,该投标工期即为合同工期。2.2.3施工工期要求及奖罚措施: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承诺工期内竣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根据招标管理规定,一旦中标单位确定,中标工期必须严格执行,中标工期即为合同工期。凡属下列情况
13、之一者,经建设单位签证同意,工期相应调整:(1)设计变更且导致关键线路项目施工进度受影响;(2)工程款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影响工程进度者;(3)发包人未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4)地震、战争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5)招标单位及县国土资源局同意顺延工期的其他原因。2.3质量2.3.1本次招标的工程质量要求见前附表第7项所述。2.3.2中标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一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肆份。2.3.3中标单位完工场地清理后,场地要符合招标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现场代表的要求。2.3.4工程在县市验收中,工程质量验收不能一次性达到合格的,中标单位在收到整改通知书15天内整改完成,同时,加处罚金。一次
14、整改合格的,按工程款5%处以罚金,两次及两次以上整改合格的,按工程款15%处以罚金。2.4工程安全事项及违约责任2.4.1中标单位应严格执行各项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中标单位应严格实施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做好安民告示,设置必要的施工警戒标志,线杆保护措施,做好施工照明、看守和警卫工作,有毒气体防护措施,并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接受招标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现场代表对安全措施的监督,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如承包单位未按安全协议书要求落实安全措施或拒不接受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督,将按违约处理,扣除违约金直至解除合同。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若发生与本工程相关的安全事故,一切法律
15、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单位承担,招标单位概不负责。2.4.2施工期间中标单位应密切注意气象预报,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暴风雨、洪水、雷电、冰冻等造成工程损害,中标单位不得以除地震等不可抗力以外的自然灾害为由提出索赔要求。3、资金来源3.1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第9项所述。4.2 本工程采用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
16、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5)为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项目负责人为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10)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11)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12)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代理委托书,或者虽提供但被评标委员会认定
17、为无效的;(13)未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这三项副本原件,或虽提供但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的,或者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一致的;(14)未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B证原件的及复印件的;(15)未提供配套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上岗证书及安全员C证原件的及复印件的;(16)投标人的施工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7)投标人有在建工程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未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的;(18)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和企业IC卡的;5、投标费用5.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
18、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踏勘现场6.1招标人将按前附表第11项所述由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如有),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3投标人自行踏勘工程现场时,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自行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
19、成7.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施工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四章: 合同格式(略)第五章: 工程技术规范要求说明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 工程预算书(另册)第八章: 图纸(另册)根据本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
20、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在查看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时间前,一律以无记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传递给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逾期不再受理。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_ 3_天前,通过信息网络公开予以发布答复,所有投标人均从网上直接获取。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2如果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未提出异议,而开标或中标后又对招标文件理解错误的,即投标人误解招标人(招标文件
21、)的意思,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未提出异议的,视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无疑义或无不明白之处,如出现争议的,以招标人按招标文件意思的解释为准。9、招标文件的修改9.l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_3_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通过信息网络公开予以发布,所有投标人可从网上直接获取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获取造成废标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9.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网上公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
22、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9.4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_3 日前按规定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10.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
23、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要)(3) 投标函(4) 投标函附录(5)拟派项目班子主要成员到位率及施工力量配备等相关内容承诺书(6)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7)项目负责人简历表(8)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9)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10)劳动力计划表(1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2)资格审查资料的复印件11.2 资格审查资料主要包括下列原件资料:(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2)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
24、书和B证。(3)配套专业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岗位资格证书及安全员C证。(4)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 注:1. 为便于专家评标,以上资料原件投标人应另袋包装,并提供盖好单位公章的资料原件明细清单一式2份(一份粘贴在档案袋外包装上,一份放在包装袋内)。投标单位若在同一时间,在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举行的多个工程投标的,本工程须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公证件原件)不能如数提供的,应附注说明此资料原件具体存放在哪个工程项目的档案袋内。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
25、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投标文件纸型统一采用A4纸(附图可用A3图幅或其它纸型但要折叠成A4纸装订),所有内容必须打印,不得有手写体(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13、投标报价13.1根据桐招管20108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本工程预算价为156.4649万元,下浮率为( 4 ),确定本工程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150.2063万元,投标人必须按此明确规定的投标报价金额作为本次的投标报价,不得更改。13.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5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13.3 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13.4 本工程实行总价承包,投标人
26、投标时承诺的工程报价一次性包死,投标人在投标总价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定界放样费等所有费用。13.5 因设计变更所造成的工程量增减以设计变更联系单为准,单价按中标价和招标人招标控制价同比例优惠后计算确定的单价。13.6 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13.7 本次招标,招标单位委托有造价资质的单位编制预算价,编制依据如下:(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规定(财建2005169号)(2) 建筑材料按当地市场价和杭州造
27、价信息2011年11月刊计列含运杂费、采购及保管费、保险费等。14、投标货币14.1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见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中标签约者有效期随合同),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
28、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担保16.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3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企业本部基本帐户入账到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指定账户一笔不少于前附表第14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以根据本须知第16.6条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16.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担保,采用银行汇票、转账、电汇交款形式;16.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予以拒绝。16.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16.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已缴纳情况下,合同签订后7天内退还(不计息)。16.6如投标人
29、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31条规定修正标价;(3)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递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的。17、投标预备会17.1投标预备会(答疑会),按前附表第15项规定不集中举行。18、投标人的替代方案181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的要求,本工程不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9.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的规定编制前附表第17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19.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除签名、附图及本须
30、知第19.5款规定之外),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9.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9.4除投标人对错误之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20.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入密封袋,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20.2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31、(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a工程名称; b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3)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20.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20.1款、第20.2款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20.4 相关资料原件按11.2说明另袋包装提交。21、投标截止日期21.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地址与时间将投标文件送达。21.2如招标人按本须知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
32、制约的截止日期,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为准。 21.3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法定数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2、迟交的投标文件22.1在本须知第18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0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3.3根据本须知第18条规定,投标截止时
33、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3.4根据本须知第16.6款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 标24、开标24.1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按照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24.2所有投标人均应派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不参加的,则必须委托其委托代理人参加,代理人参加的则必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交易员参加开标会议,随身携带身份证、企业IC卡、投标保证金收据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若投标人未派上述人员出席开标会议,则作该投标人
34、自动放弃投标,不予开标处理。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携带企业IC卡,交易员须在开标截止前一个小时内,到开标大厅前的触摸屏进行指纹签到,未成功签到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24.3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开标阶段审查出现本须知第25条规定内容的情形的,将不予评审。24.4开标会议由代理公司主持,程序如下:(1) 投标人及有关人员签到,并办理有关财务票据手续;(2) 宣布开标会议开始,介绍到会人员并宣布开标纪律;(3) 公证处校验投标人标书递交时间与投标书密封情况;(4) 公证处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交易员进行到场验证,并核对投标保证金收据等原件。;(5)
35、评标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和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有关监管、公证单位派员到场监察、监督、公证;(休会)(6) (复会)宣布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结果;(7) 公证处当众在经评审的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签产生拟中标人和中标备选人;(8) 公证员对开标会议的全过程进行公证;(9) 有关领导讲话。(散会)24.5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予以拆封、宣读。24.6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25、投标文件的开标阶段审查25.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二
3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装订和标记的;(三)未办理企业IC卡或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交易员未参加开标会议的;(五)投标人未在开标前1小时内在触屏上成功签到的。(六)评 标26、评标会议26.1 开标会议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26.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组织。27、评标过程的保密27.1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27.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侯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
37、,投标人如试图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7.3合同授予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情况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或其他有关人员处获取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8、资格后审28.1 开标后,投标文件经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5.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首先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28.2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资格后审评标办法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资格后审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予进一步评审。 29、投标文件的澄清29.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
38、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根据本须知第31条,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9.2在评标过程中,如对投标书中有疑问,评标委员会需要对投标进行询标,或要求补充资料说明时,投标人不得拒绝。30、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30.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符合性评审。30.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
39、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0.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0.4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后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1)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和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标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编制和填写的
40、,或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同错误出现两处及以上者的,或客观上不应相同的内容存在相同的。(5)投标文件的内容出现手写体的(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6)投标资料中有弄虚作假的。(7)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8)在投标文件中出现与本工程明显毫不相关内容的。(9)同一投标人递交二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或一个投标书中有二个及二个以上标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1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报价不同的。(11)招标文件中另行规定的其他废标或无效条款的。(12)有关法律
41、、法规规定的构成废标要件的其他情形。31、错误的修正31.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31.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32、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32.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30条规定仅对确实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32.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招
42、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答辩;32.3评标委员会依据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32.4评标方法和标准32.4.1本工程采用前附表第20项所述方式进行评标,下浮率为4 %。具体评标的方法如下:投标人报价与招标文件第13条规定的统一报价不一致的为无效标书,作废标处理。 (1)由评标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和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中标抽签。(2)公证处当众在经评审的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签产生拟中标人和中标备选人。32.5中标公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将在
43、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上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任何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有异议的,请在三天公示期内向桐庐县招管办或国土资源局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投诉受理、处理按相关法规执行。(七)合同的授予33、合同授予标准33.1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2款所确定的中标人。34、招标人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34.1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任何时候均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35、中标通知书35.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6、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6.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6
44、.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6.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6.3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37、履约担保37.1合同协议书签署之前,中标人应按前附表第21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待施工阶段项目负责人和专业工种的到位天数达到承诺要求,竣工验收达到中标承诺的质量要求后一周内退还(不计息)。37.2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7.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
45、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8、其它说明 381 凡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违反招投标规定的按有关招投标管理文件执行。382 在招投标工程中,相关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部第66号令建设行政处罚暂行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第110号令浙江省工程建设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桐纪(96)18号关于加强桐庐县建筑市场管理的若干纪律规定的规定。383 本工程自招标至竣工结算的全过程中,未到县招标办审查备案,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擅自签订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其他合同(协议)和口头约定一律无效。384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项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桐庐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桐庐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补充规定等规定为依据执行。第三章 合同条款1、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上规定的日期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内容签署合同。2、合同格式按桐庐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