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水电站枢纽工程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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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江水电站枢纽工程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招 标 文 件招标/合同编号:LD-069/07-031/JD(发电设备)-03招 标 人: 云南龙江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 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 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二七年六月总 目 录第一卷 商务文件1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须知52.1 总则72.2 招标文件82.3 投标文件的编制92.4 投标文件的提交112.5 开标和评标122.6 决标、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142.7 投标文件的拒绝和无效15第三章 合同条款163.1定义和解释173.2合同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83.3合同标的183.4合同总价1

2、83.5支付193.6合同设备的交货计划193.7合同设备运输和装运通知193.8包装和装运标记203.9保险213.10合同设备的交货检验213.11技术文件的交付213.12设计联络会213.13设计修改223.14培训233.15安装、调试的技术指导服务233.16标准及工厂检验243.17设备制造监理253.18合同设备生产进度报告263.19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试验263.20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273.21索赔283.22违约金283.23 变更指令313.24合同修改323.25转让和分包323.26卖方与其他卖方、承包商的协调323.27故障的调查研究及处理323.28不

3、可抗力323.29税费333.30适用法律333.31仲裁或诉讼333.32履约保函333.33违约终止合同333.34通知343.35备品备件343.36合同生效与终止34第四章 合同书、履约保函格式35第五章 投标声明、投标保函、授权委托书、 偏差表格式39第六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44第七章 投标辅助资料487.1 投标报价表497.2 交货进度表、大件运输和分包547.3 性能保证及设备特性567.4 投标图纸及说明资料607.5 技术明细表617.6 其他资料757.7 服务承诺76第八章 资格审查资料778.1 投标人基本情况788.2 其他证明文件78附件:评标办法801 评标总则和

4、评标组织机构812 评标依据813 评标原则814 评标过程的保密815 评标纪律816 评标方法827 评标程序82第二卷 技术文件90第九章 工程概况919.1 电站概况929.2 电站基本参数93第十章 一般规定9510.1 工作范围9610.2 标准与规程9810.3 材料9910.4 材料试验10010.5 工作应力10010.6 焊接10110.7 无损检测10110.8 钢铸件及锻件10210.9 部件及焊缝表面加工10310.10 防护、清扫及保护涂层10410.11 设备颜色10410.12 润滑油及润滑脂10410.13 测头10510.14 管路及附件10510.15 备

5、品备件10510.16 基础埋设材料10510.17 吊装附件10510.18 铭牌10610.19 专用工器具10610.20 电厂供给的公用设施10610.21 辅助电气设备、电缆和端子10610.22 试验计划10910.23 工厂装配与试验证明10910.24 包装与标志109第十一章 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技术规范11011.1 概述11111.2 水轮机参数11111.3 水轮机性能保证值11211.4 水轮机结构11411.5 附属设备12211.6 调速系统12811.7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13011.8 检查试验13211.9 水轮机模型试验及模型验收试验136第十二章 水轮发

6、电机及其附属设备技术规范14112.1 概述14212.2 发电机技术性能14212.3 结构14712.4 附属设备154第十三章 招标图纸169第一卷 商务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龙江水电站枢纽工程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LD-069/07-031/JD(发电设备)-03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受发包人云南龙江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龙江水电站枢纽工程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设计、制造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一、工程概况:龙江水电站枢纽工程位于云南省德宏州潞西市境内,坝址选在龙江干流的下游河段。坝址距下游遮冒村5km,距下游畹町市25km,

7、距芒市约70km,距下游户拉村13km。龙江水电站枢纽工程由挡水坝、泄水建筑物、引水发电系统等组成。挡水坝为混凝土双曲拱坝,大坝全长472.00m,坝顶高程875.00m,最大坝高115.00m。泄水坝段布置3个溢流孔,在810m高程设2孔放水深孔;引水洞一条,断面为圆形,直径11m;厂房尺寸109m25.4m47.35m(长宽高)。该工程是以发电、防洪为主,兼顾灌溉的综合性枢纽工程,并为城市供水、养殖和旅游提供了有利条件。水库为年调节。电站为引水式,地面厂房,装机3台,总装机容量为240MW。电站拟选用三台套立轴混流式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三台套三相交流同步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二、资金来源:自

8、筹资金和银行贷款。三、招标范围:龙江水电站枢纽工程3台套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3台套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设备的制造和供货; 2、投标人应具有额定容量60MW及以上、转轮直径3.8米及以上混流式水轮机以及额定容量60MW及以上立式三相交流同步发电机的设计、制造能力,且相应产品具有三年以上成功运行经验; 3、通过ISO9000系列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4、具有完成本合同所需的厂房,制造、加工设备和生产能力以及试验装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招标

9、文件发售:1、招标文件将于2007年6月25日2007年6月2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 至17:00 (北京时间)在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16号京粮大厦405室)公开发售。整套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伍千元整(¥5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邮费100元,招标代理人将在收到汇款凭证后当日以特快专递形式寄出一套招标文件,并同时将招标文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招标文件购买人。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六、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10、2007年7月30日10:00时(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2007年7月30日10:00时(北京时间),北京广安宾馆二楼会议室(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21号)。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水利部网站 () 、国电商务网()和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网站( 七、联系方式招 标 人:云南龙江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联 系 人:齐东宾电 话:13988202938传 真:06922120850招标代理人: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16号京粮大厦4层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宣武支行帐 号:6214292021433联 系 人:应立俭、李泉电

11、 话:010-63203471、63203470传 真:010-63203469网 址:2007 年6月19日第二章 投标须知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龙江水电站枢纽工程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2招标范围龙江水电站枢纽工程3台套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3台套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4合同名称龙江水电站枢纽工程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合同。5合同/招标编号LD-069/07-031/JD(发电设备)-036招标人云南龙江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7招标代理人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8投标人的资格1、投标人应为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

12、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设备的制造和供货;2、投标人应具有额定容量60MW及以上、转轮直径3.8米及以上混流式水轮机以及额定容量60MW及以上立式三相交流同步发电机的设计、制造能力,且相应产品具有三年以上成功运行经验; 3、通过ISO9000系列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4、具有完成本合同所需的厂房,制造、加工设备和生产能力以及试验装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根据需要可自行安排。10标前会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标前会。11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12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保函或银行汇票伍拾万元整。(¥50万元)13投标文

13、件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六份,电子文件一份。14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07年7月30日8:30-10:00时,地点:北京广安宾馆二楼会议室(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21号)15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7月30日10:00时 (北京时间)。16开 标时间:2007年7月30日10:00时(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广安宾馆二楼会议室(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21号)17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10% 。投标须知前附表2.1 总则 2.1.1 招标范围龙江水电站枢纽工程3台套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3台套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2.1.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2.1.3 投标人的资

14、格1、投标人应为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设备的制造和供货; 2、投标人应具有额定容量60MW及以上、转轮直径3.8米及以上混流式水轮机以及额定容量60MW及以上立式三相交流同步发电机的设计、制造能力,且相应产品具有三年以上成功运行经验; 3、通过ISO9000系列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4、具有完成本合同所需的厂房,制造、加工设备和生产能力以及试验装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1.4 需提交的资质文件和资料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资质文件和资料,以证明其资格符合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或委

15、托代理人身份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副本; (2)类似项目的供货情况和买方证明文件(提供买方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3)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说明并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说明为实施本合同拟投入的流动资金金额及其来源(附证明材料);(4)企业信誉证明及近三年涉及的诉讼情况;2.1.5替代方案 除按第2.3.5条规定的替代方案的投标外,不允许任何一单位对同一合同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2.1.6投标费用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2.1.7 保密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2.2

16、招标文件2.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表所列文件和按第2.2.3条规定发出的补充通知。招标文件汇总表卷号章号名 称第一卷商务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协议书、履约保函格式第五章投标报价书、投标保函、授权委托书、偏差表格式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第七章投标辅助资料第八章资格审查资料第一卷 技术文件第九章工程概况第十章一般规定与规范第十一章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技术规范第十二章水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技术规范第十三章招标图纸2.2.2 招标文件的答疑2.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若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只对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5天(

17、指日历天,下同)前收到的要求答疑的问题予以答复。2.2.2.2 招标人的答疑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答疑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在每一次收到书面答复后,应在24小时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答复。2.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2.3.1 在距投标截止时间的10天以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发书面补充通知修改招标文件内容。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发补充通知,则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修编投标文件。2.2.3.2 上述补充通知将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每一次收

18、到补充通知后,应在24小时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通知。2.3 投标文件的编制2.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1)投标声明(2)授权书(3)投标保函(4)报价表(5)投标人资格文件(6)商务偏差表(7)技术偏差表(8)投标设备汇总表(9)设备特性及性能保证(10)投标人提供的图纸和资料(11)分包商清单(12)设计制造标准(13)工厂检验项目及标准(14)技术服务(15)招标人人员技术培训(16)工作进度计划(17)预计的支付(交货)进度(18)投标人建议的技术方案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

19、改文件,均被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投标文件及其它修改澄清文件必须全部以中文书写。2.3.2 投标报价2.3.2.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 2.3.2.2 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a)投标货物的交货价是指每包中所包含全部货物交到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指定的交货地点的价格加上已付的全部税费的总和(所有税费不必分别填写,计入交货价内即可);b)技术规范中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价格;c)技术规范中特别要求的试验、安装、调试、培训及其他伴随服务的费用。2.3.2.3 投标人应按照上述第2.3.2.2条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委员

20、会进行评标。2.3.2.4 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2.3.2.5 投标人应按报价表的格式进行报价。2.3.2.6 投标人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里所列的货物进行投标。本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投标人必须对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不得将其中的内容拆开投标。2.3.2.7 全部自动化元件按国内配套(包括合资厂产品,在性能和质量上应达到先进水平)报价并计入总价中。另外,投标人还应按全部采用进口元件另作报价,但不计入总价,供招标人参考。2.3.2.8 投标人的报价中,如果出现分项价格与总价不符,则以分项报价为准。凡有修正报价的必须递交修改后相应的货物需求一览表及单价分析表正本一份

21、和副本六份(必须标明正、副本),并盖章签字,同时递交修改说明及电子版,否则视为修正报价无效,投标人务请完全响应。2.3.2.9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大写)报总价,总价以元为单位。2.3.2.10招标人不接受任一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提出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2.3.3 投标文件有效期2.3.3.1 投标文件自第2.4.2.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90天。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3.3.2 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56天。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招标人的上述要求,若投标人拒绝招标人的要求,可在原定有效期

22、期满后收回投标保证金;若接受招标人的延期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且仍不允许修改,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第2.3.4条的规定仍适用。2.3.4 投标保证金2.3.4.1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其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50万元)。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2.3.4.2投标保证金形式为银行保函或国内地市级以上(含)商业银行出具的银行汇票。投标保函应采用第5章中规定的格式,其有效期应比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28天。2.3.4.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天内退还,但招标人有权留下其中12个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与中标

23、人的投标保证金同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提交了履约保函并签订了合同后退还。2.3.4.4 若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招标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第2.3.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签合同或拒交第2.6.4条规定的履约保函。(3)由于投标人的其它原因导致此次招标活动的失败或无效。2.3.5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投标人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方案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外,还可附加提交替代方案。替代方案应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以及对招标人的要求,并附必要的图纸、设计计算、技术要求、价格分析和制造工艺及其它有关资料,在封面

24、上应注明“替代方案”字样。2.3.6 现场踏勘和标前会2.3.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标前会,投标人根据需要可自行安排。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6.2 投标人的任何人员为了踏勘现场而需进入招标人所管辖的场地时,需事先经招标人同意。除由于招标人的原因外,在现场踏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3.6.3 招标人在现场踏勘中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作为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资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2.3.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2.3.7.1 投标人应按第2.3.1条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七份,其中正

25、本一份,副本六份,正本和副本须单独密封(六个副本封装在一起),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同时另须提交一份投标文件的电子版,电子版为可复制的光盘或U盘,运行环境为Windows2000或Windows XP,电子版中的表格应使用Excel编制,文字使用Word编制。投标文件正副本均须用A4纸装订成册(图页可除外),不得采用活页夹。2.3.7.2 投标文件应使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已填报价的价格表的每一页均应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26、签名。 2.3.7.3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涂改和插字时,除了按招标人书面指示进行修改的以外,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签名并盖公章确认。2.4 投标文件的提交2.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包括电子文件)和副本应分开装袋密封,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或银行汇票)正本也应单独密封,封袋密封口加盖密封章或单位公章。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封袋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写明:(1)招标人的名称; (2)投标的合同名称及其编号;(3)在 2007年7月30日10时(北京时间)前不准启封; (4)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2.4.

27、1.2 若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2.4.2 投标截止时间2.4.2.1投标人应在2007年7月30日1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北京广安宾馆二楼会议室(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21号)。投标文件应面交招标代理人签收。2.4.2.2 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发补充通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则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亦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2.4.3 迟到的投标文件在第2.4.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2.4.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8、2.4.4.1若投标人需要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必须在第2.4.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送达招标人。上述书面通知应按第2.3.7条和第2.4.1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记,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2.4.4.2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改投标文件。2.5 开标和评标2.5.1 开标2.5.1.1招标人将于2007年7月30日10时(北京时间)在开标地点:北京广安宾馆二楼会议室(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21号)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派代表(必须是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若投标人未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则招标

29、人可宣布其已放弃投标。2.5.1.2 开标会上将公布各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投标总报价和投标文件中其它需要宣布的内容。2.5.1.3 开标时的证件查验开标会上,招标人在拆封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前,将首先当场查验投标人的以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副本原件。 2.5.1.4招标代理人负责开标结果记录。若招标代理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招标监督部门当场核查确认后,招标代理人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2.5.2 评标和决标过程保密开标后至招标人公布中标结果

30、之前,有关投标文件的检查、澄清、评比和决标等信息对与本过程无关的投标人及其他人员保密。投标人不应对招标人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信息,违者可能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2.5.3 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检查和评审,招标人可以单独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招标人的澄清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除了按第2.5.5条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它实质性内容。经澄清的问题需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5.4 投标文件的检查和响应性评定2.5.4.1 在开始评比前,招标人应首先检查每份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

31、的要求。2.5.4.2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是指基本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合同条款、技术文件和其它要求,无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下列情况之一: 对投标的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的偏离; 对设备质量或使用性能产生不利影响; 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纠正这种偏离或保留将对竞标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投标文件标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文件标明的设备交货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不符合招标文件

32、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存在上述重大偏差或保留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2.5.4.3 招标人将拒绝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开标后,不允许投标人对其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2.5.5 算术错误的改正2.5.5.1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检查其报价是否有算术错误。改正错误的原则为:(1)报价清单中任一项目的单价乘其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吻合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但经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核对后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时,则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2)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组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吻合时

33、,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组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3)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5.5.2 招标人将按上述第2.5.5.1款规定的原则,要求投标人改正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并确认。2.5.6 投标文件的评比2.5.6.1招标人仅对按第2.5.4条规定评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比。2.5.6.2在评比时,招标人将考虑以下因素计算评标价。评标价仅供评标用,不能作为中标签约的合同价。(1)按第2.5.5条规定改正算术错误;(2)招标人按第2.3.5款规定,认为可接受的替代方案所引起的增减金额

34、;(3)招标人认为可接受的非重大偏离和保留。2.5.6.3 招标人在选择中标人时,除了考虑按第2.5.6.2款规定计算的评标价的高低和合理性外,还将综合评审:a)投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合格性;b)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交货期;c)投标人的设计制造能力和销售业绩;d)与合同条款规定的付款条件的偏差;e)提供设备的结构特点;f)提供售后服务的情况;g)投标人提供设备运行的经济性和稳定可靠性;h)技术指标的先进性;i)质量保证体系的完备性;j)运输方案的完备性;k)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财务状况。2.5.6.4招标人有权接受或拒绝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偏离、保留和替代方案,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在开标后提出的优惠。2

35、.5.6.5评标中不考虑合同条款中有关价格调整规定对合同价格的影响。2.5.6.6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向招标人书面提出评标报告。评标办法见本招标文件附件。2.6 决标、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2.6.1 决标2.6.1.1招标人在按第2.5.6条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比后,将选择具有下列条件的投标人为中标人。(1)按第2.1.3条规定的资格审查合格;(2)按第2.5.4条规定,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3) 按第2.5.6.2款规定计算的评标价较低且报价合理和按第2.5.6.3款的规定进行综合评比后的最优投标

36、人。2.6.1.2招标人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没有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2.6.2 重新招标和招标中止2.6.2.1 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报价明显不合理或均不满足响应性要求时,招标人可以否决所有投标,重新招标。2.6.2.2由于招标人原因中止招标或未能在第2.3.3条规定的延长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确定中标人和发出中标通知,招标人除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外,还将向每个投标人支付投标文件编制成本费等的补偿金人民币伍万元。2.6.3 中标通知2.6.3.1在第2.3.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或在延长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37、,确认接受其投标。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6.3.2招标人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时,亦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2.6.3.3发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可在投标有效期内先发中标意向书,邀请拟予中标的投标人前来商谈合同事宜,谈定后再发中标通知书。2.6.3.4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其接受或不接受中标。招标人收到中标人确认接受中标的通知后,将中标结果及时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并按本须知第2.3.4.3款的规定退还其投标保证金。2.6.3.5 中标人明确表示不接受中标,或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按规定时间向招标人发出书面确认通知,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同时其

38、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6.4 履约保函2.6.4.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并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函,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 。履约保函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28天内一直有效,在其有效期结束后14天内退还给卖方。2.6.4.2 中标人履约保函可采用招标人认可的具有开具保函资格的投标单位所在地的地(市)级以上(含)商业银行出具的保函。履约保函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2.6.4.3 中标人为取得履约保函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6.5 签订合同2.6.5.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应持法定代表

39、人证书或授权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个人身份有效证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6.5.2若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发生第2.3.4.4款(2)项所述的情况,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第二中标候选人。2.6.5.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若招标人拒签合同,招标人除应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外,还应赔偿给中标人相同于投标保证金额度的赔偿金。2.7 投标文件的拒绝和无效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拒绝或按无效投投标文件处理: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或

40、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未按照本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字迹模糊导致无法确认涉及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设备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 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没有确定的报价说明; 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 投标文件中含有虚假资料; 投标人名称和组织机构与购买招标文件时的登记不一致;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第三章 合同条款合同条款3.1定义和解释除另有说明外,下列名词定义和解释按本节所述。3.1.1买方:指云

41、南龙江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是本合同项目的买方单位和用户。3.1.2招标代理人:指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3.1.3工程设计单位:指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3.1.4设备制造监理工程师: 指买方委派的驻厂代表,代表买方执行该项目合同。3.1.5卖方:指接到中标通知书,与买方签定了合同协议书,并按本合同规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的投标人。3.1.6合同文件:是指买方、中标人(以下称合同双方)之间经双方签字的书面协议。包括所有组成该合同的文件、附件和其它经双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并指明的其它文件。3.1.7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应当提供和完成的所有项目。3.1.8技术文件:指

42、卖方按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应当提供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试验、商业运行、操作和维护保养相关的所有数据、图纸、各种正式的文件资料等。3.1.9合同价格:指合同中规定的金额,是买方应支付卖方全面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的合同金额。3.1.10技术服务:指就合同设备的组装、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试验以及其它合同中规定的卖方应提供的监督、指导和对买方人员的培训。3.1.11招标图纸:指买方、工程设计单位按招标文件向卖方提供的图纸。3.1.12卖方的图纸:由卖方提供的,描述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工作和需要供应的永久性设备的图纸。3.1.13技术培训:是指合同设备的设

43、计、制造、检验、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试验;操作、维护保养以及合同文件中所规定的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指导和讲座。3.1.14技术规范:指合同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3.1.15“日”、“周”、“月”、“年”和“日期”:指公历的日、周、月、年、和日期。3.1.16初步验收:指合同双方按照合同文件要求,对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已安装完毕,已通过满意的试验和72小时运行试验和30天考核试运行,并且该机组已能按计划、持续地、满负荷地运行。3.1.17最终验收:指从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合同设备按合同文件要求通过了24个月的质量保证期。3.1.18潜在缺陷:指由于卖方在设计、制造或技术指导上的疏忽而造成的在

44、运行工况内运行时,机组出现的稳定问题及其引起的设备缺陷。3.1.19工地:指云南龙江水利枢纽工程工地。3.1.20书面形式:指由相关责任人签署的,加盖公章的,任何手写、打印和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传真等。又可称“书面通知”。3.1.21信息传递:合同双方的信息传递,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决定、图纸、文件等,以书面形式为准,若有必要附电子文档。3.2合同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资料、来往信函,均应以中文书写,其计量单位及符号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和符号。3.3合同标的3.3.1买方同意从卖方处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合同文件规定的合同设备。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将列在合同文件中的附件一、附件二及附件四中,其技术经济指标和有关技术条件的内容列在合同文件的附件二中,交货批次和进度应符合合同文件的附件五的要求。3.3.2卖方应按第3.20条的规定,对合同设备提供质量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所有合同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卖方对合同设备的技术保证,详见合同文件的附件三。3.3.3卖方应根据第3.11 条和合同文件的附件二的规定向买方提供技术文件。3.3.4卖方应派遣数量足够的、有经验的、健康的和称职的并且具有相关技术专业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对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试验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并在工地对买方人员进行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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