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施工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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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施工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施工过程管理,保证项目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有效保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管理。本办法所指施工项目管理阶段包括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以及售后维修保驾全过程。第三条 项目施工管理应突出合同管理,以强化监督、控制和协调为手段,保证项目施工有序开展。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四条 主管领导:负责对所主管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所开展的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第五条 项目部(包括项目经理部或项目施工管理部两种形式)是公司在施工现场的直接

2、管理层,在公司相应授权下,负责项目施工管理工作。1、负责协调和处理施工过程中相关方的关系。2、负责通过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监督、控制和协调,实现工程质量、进度、成本、环境等各项目标和指标。3、负责在施项目现场文明施工、消防保卫、安全生产等监督检查、管理工作。4、参与图纸会审和工程技术交底,对工程关键部位进行监督和控制。5、组织消防、人防、环境、规划、档案、竣工备案等验收,并组织办理相关手续。6、负责本工程已完项目的维修和保驾的监督和管理。7、负责传达上级及有关政府部门文件第六条 工程技术部负责对项目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向项目部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负责组织图纸会审,组织或参与重

3、大技术洽商和经济洽商的签认。第三章 工程质量管理第七条 项目部通过对委托的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监督控制,确保施工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的重要因素受控,使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第八条 项目部质量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房地产开发产品的质量能满足顾客、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提出的质量目标或具体项目的质量目标等质量要求。第九条 质量控制程序1、开工前准备阶段(1)项目部依据工程建设组织总设计中提出的质量目标,以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北京市建设监理合同具体条款相关方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2)监理单位编制的监理规划报项目部审批,具体审核细则详附录四。经公司总工核准后备案,其内容作为项目部对其工作监督的主要依据。(3

4、)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经监理公司审批通过后报项目部进行备案,其内容作为监督监理公司控制施工质量的依据。(4)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1)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根据实际情况可将这两个阶段合二为一),参加的单位有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本公司的相关专业人员。2)在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过程中提出的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填写图纸会审记录,作为施工文件实施,并报于工程技术部备案。3)工程技术部负责将图纸会审记录传递到项目部、经营部、销售部。图纸会审记录亦作为项目部现场管理的依据。4)由施工方填写工程动工报审表上报监理,由总监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并报甲方备案;同时规划验线合

5、格后即可开工。 2、施工过程阶段监督管理(1)项目部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法律法规,每月对监理方进行一次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监理对施工方的控制是否有效,并填写相关方监督检查记录。(2)项目部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法律法规,每月对施工单位在材料、质量、进度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检查,并填写相关方监督检查记录。(3)监理例会:项目部应参加监理方每周举行的监理例会。会上对新发现的问题,项目部责成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方案处理;对上一次监理例会中提出的问题,施工单位要进行落实整改并回复,对整改完毕的事项要

6、进行封闭。监理单位出具的会议纪要要传递到项目部备案。(4)监理月报: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要求,监理方每月5日前应向项目部提交上月监理月报,对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等内容进行总结、汇报。(5)在监理方的日常监督检查和项目部的抽查过程中发现的施工问题,监理方须向施工方下发监理通知,责成限期整改,并做到有效验证。监理通知和施工单位的整改报告及回复必须报项目部备案。(6)关键和特殊过程的监督控制:关键过程是指对工程质量、成本等有较大影响、技术复杂、质量控制难度大或易发生质量问题的过程。特殊过程是指对形成的产品不易或不能经济的进行验证的过程。对特殊、关键施工过程阶段的隐检记录检查,项目部应参与并留有记

7、录备案(如基础验槽、基础及主体结构单)。(7)物资采购现场管理:经营部应及时将采购合同传递给项目部,项目部再将该合同传递给监理公司、施工方,作为采购物资的验收依据。对采购的物资由使用单位进行接收,并向监理进行材料报验,以确保采购的物资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项目部每月通过对相关方的监督检查内容来控制物资是否满足要求。对不合格的物资不得进场、使用,由项目部开具境况报告,传递给公司经营部,对供方重新评价,并对其所造成的损失协助公司经营部进行认定。第四章 工程进度管理第十条 项目进度控制原则应以合同工期为根据,以公司经营计划、实现销售合同约定交房日期为最终目标。第十一条 进度监督控制程序1、施工单位按照

8、与甲方签定的承包合同工期的具体要求及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总体进度,并报监理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监理公司出具相应审批意见报项目部备案,作为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依据。2、监理单位按照与甲方签定的委托监理合同及施工方建筑安装合同的具体要求,根据项目本身的实际情况,科学地编制监理规划。3、在项目施工阶段,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把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解成具有阶段性指导作用的季度进度计划,每前季度末报该工程的监理公司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监理公司出具相应审批意见报项目部备案。4、施工单位对季度进度计划再进行细化分解,制定出可操作性强的月进度计划,每前月末报该工程的监理公司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

9、监理公司出具相应审批意见报项目部备案。5、在项目工期有特殊要求时,施工单位还要制定相应的周进度计划,报监理审核通过后,报项目部备案,进行针对性控制。6、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季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认真分析和审核,通过后报项目部备案。7、项目部根据公司的总体进度计划安排,结合监督、检查情况,通过监理例会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明确的要求。对当月的进度情况及下月的进度控制进行分析,填写相关方监督检查记录。8、对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相比严重滞后,项目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协调力度,对确已影响公司的预期目标实现的,应书面报告公司有关部室和领导,研究解决。第五章 环境管理第十二条 建设开

10、发项目应当确定所进行的活动、产品或服务的输入、输出和实现过程中有关的环境因素。并进行评价,识别出重大环境因素,制定环境管理方案,进行检查监督和持续改进。第十三条 项目部应在项目开工前,依据公司环境管理目标和方案和项目建设组织总设计中提出的环境目标、指标进行分解,确定重大环境因素和控制目标、方案,并传递到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作为环境控制的主要依据。第十四条 项目开发前公司工程技术部应委托持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的单位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按规定科学地、如实地报告建设项目的有关环境问题,经过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审核并批复。第十五条 项目部负责项目施工过程

11、中涉及重大环境影响方面的有效管理工作,工程技术部负责对项目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第十六条 项目部应要求施工方在开工前依据公司环境管理目标及重要环境因素清单的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环境管理方案及各项环境因素控制措施。环境管理方案及各项环境因素控制措施上报项目部,经项目部技术人员审核同意并经项目部主管领导审批后填写环境管理方案、环境因素控制措施审核记录表,本表一式两份,施工方与项目部技术人员各存一份。环境方案、环境因素控制措施在项目部备案。各项环境因素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生活污水、有毒有害固废、施工噪音、现场扬尘、易燃易爆化学品、机械设备、食堂废油脂等,各项控制措施应具体有效,并不得造成环境污染和

12、客户投诉。第十七条 现场施工时间应按规定在6点22点之间,若需连续施工,施工方应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并报项目部备案。第十八条 项目部依据施工方提供的环境管理方案,每月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相关方监督检查记录,出现不合格时,应开具不合格纠正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跟踪落实。第十九条 项目部负责对监理单位使用的监视测量装置进行检查。项目开工前监理单位应提供监视和测量装置分类台帐,项目部每季度对监测装置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单位,项目部下发监视和测量装置校准/检定通知书,监理单位应将校验合格证交项目部备案。 施工单位使用的监视测量装置由监理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第二十条 项目竣工后,应按

13、照北京市相应的竣工验收标准中的环保要求进行验收,提供相应的环保资料。第六章 安全生产管理第二十一条 安全生产管理是项目部通过对监理方的监督检查,控制施工方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策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改进,目的是保证在项目开发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促进生产的发展。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第二十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1、项目部负责提供施工方三通一平的施工场地即上下水、电力、道路通畅,场地平整。2、施工方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应建立和执行安全、消防管理制度。3、项目部通过监理例会、甲方工程例会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动态

14、管理,传达上级有关安全会议精神。第二十四条 依照现行规定监理单位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的监督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要及时发现并要求施工方整改,项目部负责检查监督监理工作。第七章 工程变更和洽商第二十五条 工程项目任何形式上的、质量上的、数量上的变动,都称为工程变更和洽商,也包括合同文件内容的变动。第二十六条 工程变更和洽商控制管理:1、为规范工程变更和洽商的管理,明确责任,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成本,工程洽商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制度。2、工程变更和洽商需按项办理,四方签认后,才能按其内容组织施工和安装。3、单项变更和洽商涉及经济增减的,该工程洽商后面必须附该项洽商的预算;如果没有附预算的一律视为无经济

15、增减(经济调减的除外)。4、每份工程洽商中必须说明洽商、变更的原因,空白处需划斜线以示空白处无内容。5、单项变更和洽商按如下办理:(1)按合同约定,不涉及经济增减或无经济增减的变更和洽商,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签认后,项目专业工程管理人签字生效; (2)施工单位附经济增减预算在五万元(不含五万元)以内的单项变更和洽商,先由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签字,再由项目部专业工程管理人报项目部工程负责人审核、确认,项目部专业工程管理人签字生效;(3)施工单位附经济增减预算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不含十万元)的单项变更和洽商,先由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签字,再由项目部专业工程管理人、项目部工程负责人确认,并传送到

16、工程技术部,工程技术部牵头组织经营部、项目部等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由项目部专业工程管理人签字生效。(4)施工单位附经济增减预算在十万元以上的单项变更和洽商,先由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签字,由项目部专业工程管理人、项目部工程负责人确认,并报送公司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牵头组织公司主管领导、项目部负责人及工程技术部、经营部、项目部等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由项目部专业工程管理人签字生效。(5)变更和洽商采用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的或引起结构安全的改动、建筑形式的改动的或影响建筑的使用功能的,除按上述办理外,应传送到工程技术部,工程技术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确认后,由项目部专业工

17、程管理人签字生效。第二十七条 所有工程洽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签认完成。签认完成后,项目部应按栋号和专业整理工程变更和洽商资料(含预算),并定期(原则上每月月末)向工程技术部、经营部传递。第二十八条 待工程竣工后,由公司经营部对工程变更和洽商涉及的经济增减统一审核、一并结算,原则上经济调增不得超过施工单位所附调增数额。其他具体执行预、结算管理办法。第八章 应急和处理第二十九条 项目部对可能发生的各种意外事故或紧急情况,采取应急措施,作出快速反应,预防或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或紧急情况对环境的影响损失程度。第三十条 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的种类主要有1、施工现场: a.火灾及爆炸;b.化学危险品大面积(量

18、)泄漏;c.地震、大风、暴雨、洪水、雷击等自然灾害; d.施工中挖出文物或挖断水管、电缆、煤气管线等市政或电信设施; e.施工现场突然停水、停电;f.高处坠落、触电;h.坍塌; 2、项目部办公区: 火灾及燃气爆炸。第三十一条 项目部针对潜在事故及紧急情况,对自身办公区域制定应急准备与响应措施;对施工现场要求各施工方制定应急准备与响应措施报项目部备案,施工方负责施工现场意外事故或紧急情况的抢救、抢险、处理、报告等工作,处理完毕报项目部备案。第三十二条 应急准备1、项目部成立应急组织,确定应急领导、成员和基本力量。2、针对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制定专门的应急措施或方案,在可行的情况下,进行定期演练和

19、培训,以便在发生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时,能够快速做出反应。第三十三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1、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具体的应急措施,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后实施。2、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包括可能的事故性质、后果;与外部的联系(消防、医院等);报警、联络步骤;应急指挥、参与者的责任、义务;应急指挥中心地点、组织机构;应急措施。第三十四条 应急和响应1、火灾、爆炸发生后,应立即组织现场抢救,并协助消防部门对事故发生经过进行详细调查,写出事故报告。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和响应,具体执行火灾、爆炸应急预案。2、应急预案及应急情况(事故)处理记录见附录第九章 竣工备案验收第三十五条 工程完工后,首先由监理单位组织预验收,项

20、目部依据有关规定组织各方对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合格后由项目部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方各个专业人员进行四方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单位工程验收单。不合格时,监督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完毕后进行复验。第三十六条 项目部按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组织办理消防验收、人防备案验收、环保设施验收、规划验收、备案验收等工作,对不合格项各单位整改完毕后复验。第三十七条 项目竣工后物业移交见物业接收和移交管理办法。第十章 维修和保驾第三十八条 施工单位或安装单位、厂家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和维修保驾领导小组花名册。项目部负责审核施工方或供货厂家上报的质量保修书和维

21、修保驾领导小组花名册备案,并传递给公司客户服务部和物业公司。1、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和维修承诺等。(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北京市建设监理合同,所建设开发竣工的项目。(2)工程质量保修期限: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线、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签订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3)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根据有关

22、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同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责任方负责修理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经济责任。同时将追究监理方的相应责任。1)属于施工方的原因;施工方未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设计文件要求和施工合同约定组织施工,由此而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所产生的工程质量保修,应当由施工方负责修理并承担经济损失。由施工方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等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施工单位应进行而没进行试验或检验,进入施工现场放行使用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应由施工单位负责修理并承担经济责任。2)属于设计单位的原因;因设计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经济责任,当由施工方进行修理时,其费用可按

23、合同约定,通过公司向设计单位索赔。3)属于公司的原因;公司供应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合格造成工程质量缺陷,或公司竣工验收后自行改造而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由公司或使用单位先行承担经济责任。涉及材料、设备不合格的,由供货厂家承担经济责任。(4)维修承诺:1)、施工方的维修领导小组在维修保驾期间实施24小时值班制,主要领导要24小时开通如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项目部、客户服务部。2)、对于工程质量缺陷和问题,维修保驾小组必须在接到书面通知后30分钟内或按产权人的要求响应,组织专业人员到现场对产权人反馈的质量缺陷和问题进行初步勘察,一般质量缺陷和问题可直接确定维修方案,征得产

24、权人对方案认可签字,施工方组织实施维修,维修完毕后维修回复单由产权人签字认可,并传递给项目部;严重质量缺陷和问题,施工单位工程技术部门应以公司名义出具质量鉴定报告,并出具具体的维修方案,征得业主对方案认可签字,施工方组织实施维修,维修完毕后业主对维修回复单签字认可,并传递给项目部。如果业主要求第三方进行质量鉴定,施工方可以协助配合,质量鉴定结果不合格,所发生的费用由造成事故方支付;鉴定结果合格,所发生的费用由业主支付。3)、维修完毕后项目部负责进行责任认定,责任方承担损失。如果施工方对以上承诺不履行时,将由项目部组织实施维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施工方承担。2、施工单位编写的保驾领导小组花名册必

25、须列出领导小组成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单位电话,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任领导小组组长并全面负责该公司所施项目的维修保驾工作。第三十九条 维修和保驾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运行。第四十条 项目部解体前负责按照质量保修书的要求进行维修和保驾的协调和控制工作;解体后,移交给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但项目部人员仍具有追溯的协调责任。第十一章 监督第四十一条 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工作有项目部负责,项目部现场监督和检查内容如下:(1)项目部在对相关方的监督检查每月一次,并填写记录表,如发现一般不合格时,在每周的工程例会(含监理例会)上要求限期整改并留有记录;或填写不合格纠正单,要求出现问题单位实

26、施整改,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验证。(2) 如在检查过程中,相关方出现严重不合格或在同一单位在一个月内重复出现3次以上同一问题时(包括投诉等),由项目部检查人员填写纠正/预防措施记录表,并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由相关方采取纠正预防措施,项目部负责人审核。(3)相关方对项目部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根本没有整改时,项目部将依据情节轻重程度采取罚款等措施,罚款视同经济洽商,由项目部传递到公司经营部,作为项目结算扣款的依据,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公司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4) 出现以下异常情况时,项目部应向经营部出书面报告,并由经营部组织工程技术部、项目部等有关部门对施工方、监理方依据合同进行评审,并书面记录评审

27、结果,作为选择供方的依据:1)当发生影响质量、环保问题时,如:涉及出现重大质量、环境问题; 2) 当发生严重影响我公司形象的问题,如集体投诉或抱怨,违章处罚、被媒体曝光等;3) 当发生施工方、监理方严重违约,并对我公司要求置之不理或拒绝执行整改措施的。第四十二条 工程技术部对项目部的管理工作每季度进行监督、检查,在监督中发现的不合格,应开具不合格纠正单,限期整改,如不合格重复发生或存在潜在的重大不合格时,执行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制度。第四十三条 因项目部人员工作落实不到位而影响到项目施工的整体进度和整体质量的部门和个人,给予一定的行政和经济处罚。第十二章 附则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28、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录一:房建工程流程地基不需要处理时招标前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踏勘现场接收经营部传递的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备案(注1)监理规划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备案(注2)邀请监督站进行资质审查(注3)接收工程技术部传递的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进行规划验线(包括开工、0、竣工)图纸会审(注4)组织第一次工地会议(注5)验线完毕并取得合格证,方可开工(注6)第一次验槽(注7)地基处理的施工单位资质、方案,经监理审批后报项目部核准备案地基处理施工第二次验槽(注8)施工单位报防水方案企业资质,监理审批后报项目部备案人防基础、墙体验筋-请市人防监督站主体结构施

29、工基础、主体结构验收-验收单由项目部留存备案样板间验收(注9)装修施工竣工验收(注10)注1:该资质报市监督站和市人防监督站各1份,并在项目部备案。注2:监理规划须项目部填写审批表报公司总工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公司审批后,报项目部审核备案。注3:项目部邀请监督站进行资质审查,参加单位和人员有:监督站、项目部、监理公司和施工方的各项目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各专业技术负责人(水、暖、电、土建)。注4:图纸会审由公司工程技术部组织,项目部留有记录备案。注5:项目部组织监理公司、施工方参加的工程会议。参加具体人员有:监理公司的总监、总监代表、负责各专业的监理工程师;施工方的项目经理、技术主管、各专

30、业技术负责人;项目部的经理、工程主管、技术主管、各专业负责人。注6:施工方须填写开工报告经监理审批后报项目部备案。注7:项目部组织监督站、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验槽,施工方填写验槽记录,项目部留存备案,验槽时须提供给勘查方和设计方现场钎探记录。注8:基础处理后施工单位需提供出合格的检测报告后,项目部组织监督站、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验槽,施工方填写验槽记录,项目部留存备案。最后施工方出具合格的基础处理竣工报告。注9:样板间验收参加人员:公司相关部室领导、工程技术部、项目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专业负责人。注10:项目部组织本公司相关部室、监理单位、

31、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各专业负责人进行验收,监督站监督验收过程,并填写验收记录备案,要求施工方填写整改报告,监理审批后报项目部审核、备案。招标前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踏勘现场附录二 市政工程流程接收经营部传递的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备案(注1)邀请监督站进行资质审查接收工程技术部传递的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进行规划验线图纸会审(注3)组织第一次工地会议(注4)验线完毕取得合格证,方可开工(注5)第一次验槽(注6)地基不需要处理时地基处理施工第二次验槽(注7)市政管线施工市政管线验收(注8)市政道路施工竣工验收规划验收验收备案及市政移交注1:该资质报市政监督站1份,并在项目部备案。

32、注2:监理规划需项目部填写审批表报公司总工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公司审批后,报项目部审核备案。注3:图纸会审由公司工程技术部组织,项目部留有记录备案。注4:项目部组织监理公司、施工方参加的工程会议。参加具体人员有:监理公司的总监、总监代表、负责各专业的监理工程师;施工方的项目经理、技术主管、各专业技术负责人;项目部的经理、工程主管、技术主管、各专业负责人。注5:施工方需填写开工报告经监理审批后报项目部核准、备案。注6:项目部组织监督站、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验槽并填写验槽记录,留存备案,验槽时需提供给勘查方和设计方现场钎探记录。注7:基础处理后施工单位需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后

33、,项目部组织监督站、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验槽并填写验槽记录,留存备案。最后施工方出具合格的基础处理竣工报告。注8:项目部组织市政监督站、相关市政管理单位、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各专业负责人进行验收,填写验收记录备案。附录三 应急预案为了对可能发生的各种意外事故或紧急情况,采取应急措施,作出快速反应,预防或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或紧急情况对环境的影响损失程度;项目部成立应急指挥小组,各施工单位成立应急小组。一. 发生停水、停电的应急预案1、应急小组组织人员查明停水、停电原因。2、应急小组若能自行解决,马上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修。3、应急小组若不能解决,及时上报应急指挥小组,由应

34、急指挥小组协调相关应急小组进行抢修;若还不能解决则上报相关部门(自来水公司或供电局)进行抢修。4、应急小组在突发停水、停电时要同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和检查机电设备的运行状况;教育现场人员不要慌乱,避免人员伤亡。5、事故处理后,应及时对损坏的设施及设备进行修复,并根据处理结果填写应急情况(事故)处理记录。二、施工现场挖出文物的应急预案1、挖出文物时要及时向文物管理部门汇报,并进行现场保护工作。2、事故处理后,并根据处理结果填写应急情况(事故)处理记录。三、施工中挖断水管、电缆、煤气管线等市政或电力、电信设施时的应急预案1、若挖断的管线属于自有管线,应急小组应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修;若不能处理上报

35、应急指挥小组,由应急指挥小组协调相关应急小组进行抢修。2、若挖断市政管线,应急小组应及时报告当地有关部门或转由应急指挥小组报告;应急指挥小组进行组织或配合抢修,减少损失。3、同时应急小组争取有效措施进行现场保护,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和人员伤亡。4、事故处理后应及时对损坏的设施及设备进行修复,并根据处理结果填写应急情况(事故)处理记录。四、地震、大风、暴雨、洪水、雷击等自然灾害发生时的应急预案1、地震发生时,应急指挥小组与应急小组负责指挥相关人员维护施工现场秩序,有效疏导人群至空旷安全地带防止发生人群拥堵。2、大风发生时,应急小组需派人做好防风措施,检查各种临设、设备设施等是否存在倒塌危险,对于存

36、在倒塌危险的进行加固处理,同时做好停电、停水的抢修准备工作。3、暴风、洪水发生时,应急指挥小组统一指挥相关应急小组做好救援准备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的排水和疏堵工作,组织相关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4、雷击发生时,应急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5、当上述自然灾害发生时,要防止发生伴随的犯罪行为,若有人员伤亡时,及时打电话请求医护援助。6、当上述自然灾害发生时,应急指挥小组采取措施后,仍然得不到处理,应请求相关部门进行援助。7、事故处理后,应及时对损坏的设施及设备进行修复,并根据处理结果填写应急情况(事故)处理记录。五、高处坠落、触电、坍塌等应急预案1、发生事故时,应急小组应组织相关人员

37、进行救助工作和现场保护,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应急指挥小组和相关部门。2、发生事故后,若有人员伤亡时及时打电话请求医护援助。3、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的处理和调查工作。事故处理后,应及时对损坏的设施及设备进行修复,并根据处理结果填写应急情况(事故)处理记录。六、化学品大面积泄露应急预案1、化学品大面积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应急小组到达事故现场,及时关断泄露源,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拦截,防止污染面积扩大,抢救物品远离事故发生地。2、迅速疏散人员到安全地点,保护现场,避免人为原因引起火灾或爆炸,并及时将情况通报应急指挥小组。3、组织人员对泄露的化学品进行清理或回收,并将受到污染的土壤或

38、水体清理到安全的地点,避免对周围环境的进一步影响。4、处理结束后,应保护事故现场,以备有关部门进行泄露事故分析处理,应急小组人员应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有关调查情况,并进行事故损失情况登记。5、事故处理后,应及时对损坏的设施及设备进行修复,并根据处理结果填写应急情况(事故)处理记录。七、火灾和爆炸应急预案(一)火灾火灾发生后,应急小组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启动消防供水系统接好水龙带进行灭火,或利用现场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根据火灾情况拨打“119”报警,请求外援,外援到达之前应将火灾地点的消防结合器打开,做好消防车供水准备;将室外消火栓接好水龙带,做好消防车取水准备,节约消防车到达之后的准备时间。应急

39、小组在做好灭火工作的同时,应组织人员的疏散及求援工作,减少人员伤亡,根据情况及时拨打“120”或“999”请求医护紧急援助。应急小组及时将情况通报应急指挥小组。扑救结束后,应保护事故现场,以备有关部门进行火灾事故分析处理,应急小组人员应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并进行事故损失情况登记。事故处理后,应及时对损坏的设施及设备进行修复,并根据处理结果填写应急情况(事故)处理记录。(二)爆炸爆炸发生后,应急小组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组织人员的疏散及救援工作,减少人员伤亡,根据情况及时拨打“120”或“999”请求医护紧急援助。爆炸如引起火灾,应同时按火灾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应急小组及时将情况通报应急指挥小组。

40、爆炸现场处理结束后,应保护事故现场,以备有关部门进行爆炸事故分析处理,应急小组人员应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并进行事故损失情况登记。事故处理后,应及时对损坏的设施及设备进行修复,并根据处理结果填写应急情况(事故)处理记录。八、相关部门的联系电话:匪警:110 火警:119急救中心:999、120 自来水报修电话:66189955天然气报修电话:96777 供电局报修电话:95598电信局报修电话:112应急情况(事故)处理记录应急情况或事故发生原因及经过: 记录人: 年 月 日处理经过及结果: 记录人: 年 月 日CJXH-16-06附录四、监理规划审核细则1、监理依据的审核。2、监理公司对所监

41、理工程的特点及技术难点的分析及提出的相应的质量和进度管理措施(包括监理旁站方案等专项技术方案)的审核。3、本工程所处环境的分析及如何做好环境管理工作的审核。4、安全管理措施的审核。5、质量和进度目标控制方法及有效性进行审核。6、监理人员数量及资质进行审核。7、监理资料的管理及会议安排进行审核。8、监理设施与设备台帐的审核。监理规划审批表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面积(m2)结构形式层 数 檐高(m)审 核 项 目审 核 结 果监理规划是否符合监理规程要求监理规划中对该工程技术难点进行分析是否符合要求监理规划是否对工程所处环境及如何做好环境管理工作进行分析监理规

42、划中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符合要求监理规划中对质量和进度控制方法、有效性是否符合要求监理规划中监理人员的数量及资质是否符合要求监理规划中资料的管理及会议的安排是否符合要求监理规划中监理设施与设备台帐是否符合要求栋号负责人: 年 月 日复核意见 项目部负责人: 年 月 日审批意见总工程师: 年 月 日CJXH-16-04相关方监督检查记录检查部门: 日期: 年 月 日工程名称监督目标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及意见复查情况签字施工单位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施工材料施工质量特殊、关键过程工程验收情况监理单位人员到位情况监理设施监理例会监理月报质量控制上月质量总结本月质量分析下月质量预控进度控制上月进度总结本月进度分析下月进度计划环境检查临时消防设施降噪、降尘措施节水情况垃圾CJXH-16-01 单项洽商会签审批表项目名称:甲方:乙方:乙方报洽商预算总价: 元RMB负责洽商报批部门: 专业工程管理人: 年 月 日洽商主要内容及原因(附洽商复印件、预算)相关部门意见项目部副部长: 项目部部长: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经营部负责人: 技术部负责人:相关部门: 公司领导意见公司总工程师:公司总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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